第2章 合欢铃

第2章 合欢铃

清晨,天刚蒙蒙亮,天璇女帝的寝殿无俦宫前,四名女官便带着二三十个宫人轻推殿门,悄无声息地鱼贯而入。

金色床帐中的少女,该是被惊扰到了,翻了个身,一只雪白的小脚带着清脆的铃铛声,从帐下蹬了出来,那脚上的脚趾,颗颗如珍珠般白嫩圆润,足背弓起完美的弧线,肌肤细腻,如婴儿一般,而纤细的脚踝上,则戴着一只嵌着九色玉石的金环,上面拴着一只小小的金铃,以古篆刻着两个小字,“合欢”。

“陛下,该更衣上朝了。”领头的女官,在御床前跪下。

里面传出软糯的哼唧,露出来的小脚嗖地缩了回去,“烦死了,不去!做皇帝真烦!到底什么时候能让朕睡个懒觉!”

“禀陛下,昨日休沐日,您刚刚睡了一天。况且,摄政王殿下已经在外面恭候多时了。”女官言语恭顺,却并无敬畏。

比起赖床的女帝,她们畏惧和效忠的,是门外的那位。

“讨厌!说不去,就不去!告诉楚云城,就说朕头疼!”

“头疼也得去!”寝殿门口,一声清喝,殿门被人无情的推开,清晨的日光下,立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跪在床边的女官带着宫女,立时齐刷刷转身,“拜见摄政王殿下。”

天璇国的风俗,男子极是爱美,衣装发饰崇尚繁复精细,花样层出不穷,可偏偏楚云城一身简洁,仅仅头戴白玉五龙冠,一袭墨色缠金朝服,腰系白玉带,倒是与龙都那边的男子风格相似。

那朝服上,以金线绣着四爪苍龙,是皇朝龙帝钦赐的服制,意味着在龙雀四国,他有资格与四位国君平起平坐,享受龙雀皇族的礼遇。

然而,越是简单,便越是衬出天然雕饰之美,这是一个只需看上一眼便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男人,满月冠玉般的容颜,无需动容,就可令人间风月尽失颜色。

温润如玉,君子如珩,大概就该是这副模样。

可谁若是真的将他当成温润公子,就大错特错了。

楚云城大步走到御床前,毫不避讳的掀了帐子,伸手抓人,那里面立时一阵鸡飞狗跳。

跪在地上的女官们,识相地垂头回避,三年了,女帝自从行猎归来,就成了个熊孩子,这种起床大战,几乎每天都要上演。

“楚云城,你个王八羔子,你轻点!还我被子!”

“更衣上朝还是就地扒光,陛下自己选!”

“住手!”帐内少女一声断喝。

接着一个娇小的身形,蒙头乱发,一头从缀着大颗红绿宝石的金帐中栽了出来。

她蓬乱柔软的发丝下,藏着倾世的眉眼,花瓣样的唇,调皮又带着挑衅地一撇。

一身金黄同样以金线绣着四爪苍龙的寝衣,赤着雪白的小脚,懒洋洋地在床前一杵,甩开楚云城,张开双臂,“更衣。”

这一连串的动作,脚踝上的金铃就是一阵清越的脆响。

楚云城眉头微蹙,吩咐脚边的女官,“去,将那铃铛堵上。”

“是。”

女帝脚上的铃铛,是个拿不下来的东西,刀砍斧凿,宝剑利刃,什么都试过了,仿佛除非把脚脖子砍了,否则这东西就长在上面了。

自从行猎回来,她脚上就多了这么个东西,只要脚步轻动,那铃铛就发出悦耳的脆响,于是女帝每日更衣,便免不了多了一道程序,塞铃铛。

训练有素的宫人,静默而利落地替少女浣洗洁面,挽起如丝长发,眉若远黛,凤稍轻扬,绛色樱唇轻点,再披上华贵沉重的金色朝服。

巨大的铜镜前,十六七岁的少女,便被装点成一尊庄严神像。

整个过程,楚云城也不回避,只是背过身去,面向殿门,仿佛他要是走了,身后这位立刻就能跳窗户跑了。

直到最后,金灿灿的帝冕捧到他面前,他才伸手,拿起那缀着水晶旒的帝冕,转身走到少女面前,重重扣在她头上,之后好看的手指,仔仔细细将帝冕的丝绦系在她脖颈上。

动作看似轻柔,却带着狠劲儿,仿佛有想勒死她的冲动。

“本王怎么找了你这么个东西回来!”他低声咬牙切齿。

少女对迫在眉睫的杀机视而不见,扑簌簌的大眼睛眨了眨,仰面龇牙,对他一脸堆笑,大声道:“楚云城,要不朕颁个旨,以后你替朕上朝,朕就在后宫睡睡懒觉,逗逗美人,看看花,喂喂鱼,可好?”

楚云城早就习惯了她这副不长进的模样,神色不变,仔细打他那个结,“好啊,陛下立刻与本王举行大婚,一年之内诞下皇嗣,本王便可以凤君身份临朝,令陛下从此高枕无忧,每天……”

他说着,手底下一勒,咬着后槽牙,“想怎么玩都行!”

咳咳咳……

少女一阵咳嗽,“算了,朕还是上朝去吧。”

楚云城缓缓收了手,星辰般的双眼下满是寒光,“乖。”

寝殿的门再次缓缓打开,太监尖细的声音通传,“皇帝陛下起驾——!”

天璇女帝,沈醉,一脚踏出无俦宫,被迫君临天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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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帝嫁到:狼君,求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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