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54一言以蔽之,胡氏女,莽夫而已
周二下午,小雨。
公寓里静悄悄的。
胡一菲去学校上课去了、林宛瑜则是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跟曾小贤一起去参加【咸菜粉丝团】的线下聚会去了。
咸菜粉丝团,就是曾小贤的粉丝团。
大家的生活都挺多姿多彩的。
李苏下午也不在公寓里,而是撑着伞,来了爱情公寓小区旁边的橡树书店里看书。
李苏本意是想来看配音专业书籍刷配音技能的,但,凑巧橡树书店今天上午新进了一批小说图书,于是……配音技能下次再议,李苏这个昏君决定要宠幸这一批新进的小说图书。
枯燥的专业书籍哪里比得上情节跌宕起伏的小说呢?
李苏在橡树书店里看书,一直看到下午六点左右,直到气势汹汹的胡女士找到书店里来,揪着李苏的耳朵,李苏这才从书中醒了过来。
“几点了都!还不回家!”
这话挺让人误会的,反正一旁的书友们脸上都带着姨母笑看着李苏。
“答应我的事情,你不会忘了吧?”
“没忘没忘,参加聚会嘛。”李苏站起身来,抻了抻脖子,然后慢悠悠的去还书。
胡一菲则是个风风火火的急躁性子,一直在旁边催促着李苏——书店里的所有人都一脸姨母笑,目送着这对性格截然相反的“情侣”出了书店门。
差不多下了一下午的雨已经停了,但由于是阴雨天的缘故,所以街道上看着很是昏沉朦胧。
回到公寓后,胡一菲回了自己的房间,利索的打扮好了自己,并换好了衣服——胡女士一头长发披肩、一抹烈焰红唇、一袭火红色的无袖挂脖雪纺衫、一条白色的铅笔裤被她那紧致修长的腿给撑的熨帖至极。
胡女士虽然打人生疼,但身材着实火辣性感。
“不是,你就打算穿这身去参加我的同学聚会?”
胡女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看看李苏这身打扮!头发乱糟糟、一件白T恤、一条休闲裤!
大哥!你男大学生啊?!
你知不知道,你接下来要参加的是一场互相评头论足、明里暗里互相攀比炫耀的同学聚会啊!
给老娘拿出一点职场精英男的气质出来啊!!
李苏被胡女士给勒令着,回房重新换了身衣服。
李苏换了身范思哲的定制西装,这是原主身为魔都交响乐团首席男高音时所穿的衣服。
“不错不错。”胡女士围着李苏打量了一圈。
李苏和胡一菲两人站在一起,还真有一种职场精英夫妇的感觉。
在某一瞬间,胡女士甚至有点动摇——她未来的伴侣也不一定非要比她强壮或是比她聪明嘛,如果有李苏这么帅,那也不是不可以接受啊。
……
李苏骑着二手川崎,载着胡一菲来到了聚会地点,下车后,李苏脱下了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到了胡女士的身上。
今天是阴雨天气,虽然现在雨已经停了,但是空气还是十分湿润,气温也不高。
身穿无袖挂脖雪纺衫的胡女士坐在机车后座,胳膊都被风给吹红了,还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有点影响胡女士的美丽——于是李苏十分绅士的把自己的外套借给了胡女士。
这让胡女士看向李苏的眼睛里,首次带了点娇羞的意味,但转瞬,“还不是你没本事买不起四个轮子的车?否则至于冻到老娘吗?”
“得得~我的错。”配合胡女士演出的李苏。
李苏今晚的人设是,爱老婆、听话、耙耳朵;胡一菲的人设则是本色出演,霸道且野蛮。
对于这种“龟男”人设,李苏有心不想演,但胡一菲说如果不配合演出的话,那李苏就脱裤子吧,她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看回来。
别看胡女士是个大大咧咧的性子,但对于昨晚李苏把她给看光了的这件事,很明显她还是耿耿于怀的——而这也是李苏为什么愿意演“龟男人设”的原因,让她出口恶气嘛。
唉,今晚胡一菲是女皇,而李苏这个宠幸小说图书的昏君则是沦为了小李子,这可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啊。
胡一菲的初中同学聚会在皇冠假日酒店举行。
两人进去后,立马就吸引了一大片目光,毕竟胡一菲以前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且她今晚这身上红下白、身披李苏西装外套的造型也着实吸睛夺目,很有一种大姐大的气场。
李苏倒也并不显得局促,他跟在胡一菲的身旁,闲庭信步的走着,期间,他还在餐桌上拿了一份纸杯蛋糕吃了起来。
“我们的小白兔来了!”
“小白兔成女神了!”
有人起哄。
李苏差点没绷住,胡一菲还有小白兔这种绰号?
胡一菲暗戳戳的拧了李苏一记,有意见?
胡一菲初中的时候,身材比较娇小,整個人的皮肤又很白,又是出了名的运动健将,简直是“静若处子,动若疯兔”,于是乎,她就有了“小白兔”这么一个绰号。
胡一菲遇到了一个关系要好的女同学,叫小波,但李苏瞧着这个小波可不算小。
胡一菲跟这个小波叙旧。
“一菲,好久没见了,这位是?”
“我男朋友,李苏。”
“嗨,你好。”李苏适当插话。
李苏静静的站在胡一菲旁边,脸上带着令人舒适的笑容,整个人显得温文尔雅。
小波打量了李苏好几眼,“真羡慕你,一菲,你俩真是郎才女貌啊。”
“哪里哪里,你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行吧,我都离婚三年了,儿子都已经半岁了。”
听见这话,李苏和胡一菲两人对视了一眼,眼里都是{这题目我怎么不太会算呢}的疑惑之色。
“这…真是抱歉。”
“不用抱歉,都已经过去了,更何况,你是不知道,我那宝贝儿子有多可爱。”
就说小波不小吧,这心胸可真够大的。
小波接着又说,“今晚见到你真高兴,可惜,羽墨没来。”
秦羽墨也是胡一菲的初中同学。
“是啊,秦羽墨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年多就跟失联了一样!”
站在一旁的李苏听见这话,则是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毕竟秦老板以前交代过他,不能在胡一菲面前透露她的信息。
胡一菲跟这个小波聊得兴起,李苏则准备去吃点东西。
也不知道是胡一菲哪个老同学组织的这场同学聚会,出手还挺阔绰的,皇冠假日酒店的牛排还不错,能打3.1分。
而就当李苏吃得正欢的时候,胡女士的一群男同学朝他走过来了。
是5个死党,一个姓王,是个黄牛;一个叫胡冰冰,是个时尚男模;一个叫叶长青,卖串串香的;一个叫陈小戎,做股票的;最后一个就是杜伊了,那个死缠烂打追了胡一菲很多年的男同学。
这杜伊长得还算不错,就是面相有点尖嘴猴腮,气质略显轻佻,难怪胡一菲看不上他,李苏如是想。
“兄弟,看伱是跟一菲一起来的,你是一菲的男朋友?兄弟在哪高就啊?”
姓王的黄牛率先为死党杜伊出头,毕竟他们都知道,杜伊追了胡一菲很多年了。
“在某科研机构当项目组长,有保密协议在身,原谅我只能说这么多了。”
出门在外,身份都是自己给的,李苏没必要跟虽然是胡一菲的初中同学但对他来说完全是一群陌生人的人实言相告。
李苏那一身书卷气的气质,还是很能让人信服他这句话的。
一群人都被唬住了,毕竟杜伊也只是个开纹身店的小老板而已,社会地位可不比上高度保密的科研机构的项目负责人。
要是把调酒师的身份如实相告,肯定没有这么大的震慑效果。
杜伊还是有点不相信:“你…你真是一菲的男朋友?毕竟她的择偶标准可是,要么比她强壮,要么比她聪明!你是比她强壮还是比她聪明?”
“鄙人不善拳脚,只是在才智上堪堪胜家妻半子而已。”
一言以蔽之,胡氏女,莽夫而已。
李苏可真是逮着机会就抹黑胡一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