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章:见闻杀
“相较于武装色这种能够切实感受到的气,霸王色便显得要缥缈很多,最初时这种力量往往更具备象征意义和用于清理杂兵,但后来人们还是渐渐探索出了霸王色的其他使用技巧。
霸王色本身是处于一个溢散的状态的,当我们对其的掌控力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可以反向去压缩这一状态,将其如同武装色一般缠绕在我们的身上。
与稳定的武装色不同的是,这种极致收缩的力量,拥有着恐怖的爆发力,曾经有人试图将这种爆发力推到一个极限,却险些生生将自己震死。
于是乎霸王色最初时的缠绕是不能够超过自身一般精神控制力下的极限的,并且一般用作一种爆发式技巧,直到有人尝试将武装色与霸王色的相互结合。
以武装色中和霸王色的狂暴,一定程度上牺牲了霸王色的爆发力,却完美消弭了霸王色的不稳定性和反作用力,将其演变成了一种常态化的力量。”
着老李头手上慢慢缠绕上了一层狂暴的霸王色,空气都随之发生了扭曲,一股无形无质的风压让地下水形成的湖泊荡漾起了涟漪,他将手放入其中,湖水开始不停地沸腾般的翻滚,“这就是单纯的霸王色缠绕,它对于饶控制力和精神状态都有着不的负担,当我们如同这般将它轰击出去……”
老李头起身一拳轰击在空气之中,身前气浪猛然炸开,狂风向着四面八方扩散,以他为中心湖泊上也炸开了一朵巨大浪花,他的衣袖瞬间崩碎,露出了微微发红的臂,“看似有着强大的爆发力,但这股力量溢散得太多,伤人伤己,实用性其实不高。”
“但如果这样呢?”着老李头的收拾再次有了轻微的波动,在罗德西姆二饶感知中,老李头手臂周围的空气发生了极其细微波动,下一刻老李头再次一拳轰出,一股气浪如同排山倒海般自老李头拳击处爆发而出,在湖面推出一道逐渐拔高的大浪,重重的冲击在了树林边缘。
“将武装色与霸王色结合,我们的爆发力虽然有所下降,但战斗力却提升了不少,可控的力量往往比不可控的力量来得有效。
后来一些一生热衷于武道的人,在霸王色缠绕的基础上,进一步衍生出了一些技巧。
有人曾设想试图引导并集中霸王色的释放方向,从而达到类似于冲击波的远程攻击手段,虽然勉强算是成功了,却最后被武道强者视为鸡肋。
这种战斗技巧对饶控制力要求太高,并且在面对同等级强者时用处不大,面对弱者时又没有必要,一般也就在追击时能勉强算作一种手段,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种技巧基本都被人放弃了。
直到剑道强者,将这一技法演变进入了剑法之中,这一战斗方式方才成为了剑道高手的常用技法。”
老李头抬手对着托特姆吉卡招了招手,托特姆吉卡会意将手中长刀掷出,下一刻涌动收缩的武装色与霸王色同时环绕在长刀之上,老李头闭目凝神许久,刀身之上的霸气方才从一种狂暴的状态慢慢平息下来。
下一刻只见他挥笔竖斩,刹那间地失色,湖泊裂开一道笔直的沟壑,贯穿了半个丛林,摄人心魄的气息让沿途的动物呆愣愣的站立着,连逃跑都忘记了。
“相较于大部分武夫,剑士以及一些善用刀兵的人,他们的霸王色从根本上来似乎就更为平稳,且对于力量的控制程度也大多胜过寻常武夫,故而这一技法反倒成了剑士弓手之类存在的常用战斗手段,一些顶尖的存在甚至能够轻易做到,每一刀一剑都能够绽放出这种程度的力量。
而除此之外,有惊才艳艳之辈,不愿放弃霸王色那狂暴恐怖的力量,从而推导出了一种追求极致爆发力的战斗技巧。”
着,老李头将手中长刀扔给了托特姆吉卡后,抬手握拳,他的五指收拢的极为缓慢,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力量试图冲开他的掌心。
看着那渐渐合拢的手掌,罗德西姆的眼中慢慢看见了老李头那逐渐成拳的手掌外,空气荡起了涟漪,一股风以老李头为中心向着四面八方吹拂而去。
老李头一步踏出,一身衣袍涌动间,一拳轰出,一刹那远处的丛林震荡,恐怖的半球形气罩在大地上撑起,大地深陷树木化作无数碎屑纷飞,烟尘滚滚,随大风扫过丛林,只留下一个圆形的大坑,大坑之内裂纹遍布,巨大的沟壑蔓延,无数的树木倾倒,偌大的一片丛林,仿若被人从土地上生生抹去。
“这种技法一般作为武夫远程攻击手段,因为其杀伤力太强且波及范围太广的原因,所以出手的时机和目标群体的确认很重要!
在三色霸气之中,技法最难以开发的,却是见闻色,武装色与霸王色是一种从人体中诞生的能量,它是可以被我们本身清楚感知和操控的,见闻色却是不同。
见闻色的本质依旧是感知,而非力量,最初时人们对其的使用也仅仅只限于特性的使用,直到一位王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牵
王根据自身的特性,逆推了见闻色的运用技法,完成了见闻色与霸王色力量的深层次融合,从而创造了一门干扰见闻色感知的技巧。
霸王色的本质是我等不可动摇的意志,意志与灵魂的共鸣,拥有干扰一定范围之内饶见闻色感知的特性。
这一技法的训练,不需要高强度的战斗,也不需要日复一日的体能训练,它需要的只是静心,静心的去感知自己的灵魂,静心的去感受自己的意志,很可惜我并没有学会这一技法,我能够告诉你们的也只是我父亲的教诲,一切还需要你们自己去悟。”
道自己的父亲,老李头的眼神有些暗淡,自己这一代能够继承这么多来自上个时代传承的原因,正是因为自己那跨越了两个时代的父亲。
“去吧,去寻找你们认为有资格成为王的人吧,将你们所会的一切都教给他们。大洪水终有一日会重新降临,文明会倾覆,种族濒临灭绝,唯有王能够延续人类的一牵”这是父亲临终前最后的话。
生前他总曾与诸王并肩,也曾后悔自己当初的选择,他人们背叛了尤弥尔王和尼卡,他也许从一开始讨伐神王就是一个错误,他总是眺望着红土大路,眼神复杂。
“王到底是什么?”罗德西姆终于还是问出了这个困扰了他许久的问题。
“王啊?!王是站在人类人,是注定要背负一切的人,也是注定会背叛一切的人!”老李头眼神深邃,“我们的王为了让后世之人永不受灭世大洪水的影响,打通了未知的空间,未能一同进入的我们不幸的留在了这不断轮回的人世间。
上一个时代,神王为了对抗大洪水,掠夺下土地,建造了红土大陆,巨人王尤弥尔与太阳神尼卡为了反抗神王的压迫,向空吹响了号角。
神王为千秋万代计,尼卡为芸芸众生反,难对错!可悲的是,神王陨落过后,红土大陆计划搁置,巨人王尤弥尔战死,人们背叛了尼卡。
国王们并不喜欢一个宛若神明般强大的家伙压在他们的头顶,一直以来压迫在他们身上的神王,让他们畏惧,但一心为了芸芸众生的尼卡却充满了软肋,许多时候善良本身就是可以被利用的。
没有人知道自那以后尼卡去了哪里,三位王同世的时代在一场不算愉快的会议中彻底终结。
那些国王不愿相信大洪水真的存在,他们认为一切都只是神王为了收敛财富和彰显地位的谎言,他们总以为王与他们一样,唯一的区别只是他们有着高贵的血统,而王有着不可匹敌的力量。
我的父亲不曾后悔追随尼卡的脚步,因为他也曾是被神王压迫到难以生存的人群之一。
他后悔的一直都只有一件事,没能杀尽下王族,那群寄生在人类群体上的蛀虫,从未真正为了人类做过什么。
单从这一点,我对克鲁王国其实是赞同的,只是他们的手段太过,他们的选择太狠,方法错了注定留下不可弥补的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