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成了蒲松龄
尸斑是指在尸体低下部位皮肤出现的紫红色斑块的症状,是人死亡之后出现的皮肤表象。
稍微懂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尸斑最初呈云雾状、条块状,后逐渐形成片状,可分为坠积期、扩散期、浸润期三个时期,坠积期通常在死后2~4小时出现,扩散期是12个小时之后,浸润期则是在死亡之后第二天才会出现。
“坠积期,错不了。从这尸斑来看,我应该才‘死’几个小时。”宋龄瞥了一眼自己手臂上的暗红色斑纹,然后就强行转过脑袋,不敢再看。
活人身上竟长出了死人才有的尸斑,这种谜一样的离奇现象让他内心涌出巨大的探索欲望,他生怕自己看多了会忍不住将自己解剖掉。
“不对,我未必就是活着的。既然我可以因为我具备体温、心跳等活人才有的特征做出我还活着的判断。那么同理,现在我也可以根据身上出现尸斑这种死人才有的特征做出我已死的判断……”宋龄沉吟。
毕竟,这里是一个有着怪谈游戏这种科学无法解释的怪异现象的世界。
毕竟,他的脑袋真的中过枪,一枪把天灵盖都掀飞那种。
“这尸斑应该是一种警示或者证明,表达‘这倒计时是认真的’之类的意思。”宋龄伸手将面前的一本线装书打开,扉页上有一行文字让人触目惊心。
寿命:3。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这个数字是5,到了昨天,变成了4,而今天,成了3。
如果从生命倒计时这个角度来看,他现在应该还是个活人。
至于他天灵盖曾经被一枪轰飞,虽然才发生在几天前,可那也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那个时候他还是一个极其善解人体的法医,凭借一手精湛的噶尸技术以及堪比福尔摩斯的洞察力协助警方破获多起大案要案。
如果不是他解剖了一具奇怪的尸体,他现在还是那个前途不可限量的怪咖法医。
他记得很清楚,那天警方送来一具女尸,外表没有任何伤痕,只在脖子处有明显的勒痕。
切尸无数的他一眼虽然就能看出那是被吊死,符合上吊自杀的情况,但严谨的工作作风还是让他将人开膛破肚,里里外外做了一番彻底的检查。
检查的结果验证了他第一眼的判断,没错,女人的确是被吊死的,这个死法没什么疑问。
但是尸检过程中,他却发现了一件极其诡异的事情。
女人的肋骨上,居然有一枚指纹!
外表没有任何伤痕,皮肤全部完好,连生前做手术的痕迹都没有,可偏偏,被包裹在皮肤血肉之下的骨头上,有着一枚指纹!
这指纹究竟是怎么印上去的?
又是如何在体内保留下来的?
宋龄将这个情况告诉了警方,但那个时候警方都已经结案了,这案子并不复杂,就是因为失恋想不开自杀,事实很清晰。
如果是一般的法医,既然警方不过问,这事儿肯定就过去了。
但宋龄这个怪咖对于探索解谜有着让人难以理解的病态的执着,既然警方不管,他便亲自上阵,客串起福尔摩斯。
很快,他便查清楚那枚指纹来源于一个男人,那人是个盗墓贼,23年前便已经死亡。
23年前的死人在23年后的人体内留下一枚指纹,如此离奇的谜题简直让宋龄血脉偾张欲罢不能。
当晚他便拿着铲子,挖开了这个盗墓贼的坟。
然后,他的天灵盖就被人掀开了。
有人在他身后开了一枪,送他去见了上帝。
哦不对,上帝那是西方的玩意,应该是去见玉皇大帝。
在死前,宋龄的手电照射到棺材的尸骨旁,有着一本古朴的线装书。
这本书他知道。
或者说,但凡是炎黄子孙,就没有不知道的。
这本书的封面上,写着“聊斋志异”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然后,宋龄就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一个刚刚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而这个毕业生的名字,每个炎黄子孙也都知道,他叫作蒲松龄。
所以,现在宋龄成了蒲松龄。
但这个名字在这个世界的历史长河里却默默无闻,因为这里并没有大名鼎鼎的《聊斋志异》。
不,说这个世界没有《聊斋志异》并不准确。
现在有了。
它从20年前那个盗墓贼的棺材里跟着宋龄一起来到了这个世界。
《聊斋志异》在文学史上有着很高的地位,“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是半分没有夸大,里面很多故事诸如聂小倩、画皮、辛十四娘等都脍炙人口广为流传。
可跟着宋龄而来的这本《聊斋志异》,里面一篇故事都没有,只在扉页上写了两行字。
故事:0。
寿命:5。
这两行文字都不难理解。
寿命那一栏,是宋龄生命的倒计时。
而故事那一栏,有点儿让宋龄写故事的意思。
但是他尝试过了,这本线装书根本无法书写,任何笔都无法在上面留下痕迹。
不仅如此,这本《聊斋志异》也无法毁坏,宋龄尝试过焚烧、撕扯、浸水等多种方法,都不能伤其毫厘。
就算将其丢弃,它也会重新出现在宋龄身边。
“所以,这故事该如何书写?”宋龄再次用他那长着尸斑的手臂拿过《聊斋志异》,将其翻开。
“沧宁市明科街13号。”就在此时,扉页的倒计时下方,居然缓缓浮现出一行新的文字来。
是个地址。
“哈哈,狐狸尾巴终于漏出来了,我倒要看看你究竟想干什么!”宋龄兴冲冲的站起来,拿起《聊斋志异》就往外跑,走之前还不忘吐个槽,“为什么不是明克街。”
明科街13号是一家装修的挺华丽的饭店,也不知道是做菜不好吃还是地理位置不好,可怜巴巴就只有两三人。
“啊!为什么是我!”才刚到,他就听见饭店里传来一声震天的惨叫声。
“你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一行血淋淋的文字浮现在空中,笼罩在一个男人头顶,隔着玻璃看的非常清楚。
“卧槽,是怪谈游戏!可算让我遇着了!”宋龄那叫一个激动,连打车钱都没给就拔腿闯进了饭店。
血字的下方出现了一个血色旋涡,已经将那个哭丧着脸的男人的半个身子吞了进去。
“放开那个男人!让我来!”宋龄指着那血色旋涡一声怒吼,然后一个箭步飞过去,抓住男人的肩膀一发力,居然硬生生将男人从血色旋涡中拉了出来。
然后,他代替那个男人,主动进入血色旋涡。
一开始,血色旋涡也在吞噬他的身体。
但是吞了两口,那血色旋涡就是一震,居然开始消散起来。
空中那行想明白生命的意义吗的血字也消失,重新出现了另外一句。
“对不起,发错人了,打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