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带着熊的人

第2章 带着熊的人

莱蒙长舒一口气,将火元素的力量与身体的血气融合,不但能更长久的保存体温,还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体力。

一般的剑士可不敢这么做,宝贵的斗气哪里能这么浪费,用斗气来保暖,等遇到危险了,你又要拿什么来战斗?

但与其他低级剑士不同,莱蒙的斗气几乎无穷无尽,虽然它的质量可能有些不如人意,但量大管饱,而且种类极多,可以随意切换,完全不用担心排斥的问题。

作为卢恩的哥哥,莱蒙自然是受过力量神石的赐福。

莱蒙和卢恩一样,并不喜欢杀戮,所以并不像其他血煞战士一样强大,是各自领域内的顶尖高手。

但莱蒙也有着其他血煞战士所没有的优势。

那就是他所接受的祝福次数,比起其他血煞战士加一起都多。

力量神石的所能赐予的能力其实有很多,只要是当今世界上有人能够掌握的战斗职业,它都能赐予。

与其说力量神石是让被赐福的人拥有越是战斗就能变得越强的天赋,倒不如说是一个普通人凭空学会一种职业。

神石赋予的从来不是什么单一的能力,比如剑术,斗气,魔法,而是授予人一套可以稳步变强的路。

而且,力量神石也可以赋予同一人不同的力量,甚至可以多次赋予同一人同一种力量。

用卢恩的说法,血煞战士那所谓的越是战斗就能变得越强的天赋,其实就是打怪获得的经验值,其他血煞战士就是普通的战士,而莱蒙则是一个人同时兼职了几十种职业,而每种职业他都兼职了几十遍。

按照卢恩的说法,虽然当时的莱蒙依旧只是个1级的菜鸡,但只要他以后参与战斗,那他每次升级,获得的提升都是别人不敢想象的地步。

可惜,普通的神石祭司连给人赐福一次都非常困难,更别提发现可以重复赐福的事情了,即便有人注意到,也不会轻易赋予。

莱蒙来到马厩,莱蒙找到了自己的雪地兽,给它喂了些食料后,便铺盖补给等等放到了鞍具里,随后骑上了对方,朝着北方的雪地疾驰而去。

路上的哨塔看到了疾驰而来的莱蒙,忍不住露出了微笑,他们知道,这个南方来的小少爷又要去山里寻找遗迹了。

山里从来不是什么好地方,尤其是雪山。

如果是仙侠世界,这里可能还会诞生一些天材地宝,但更多的情况下,这种地方除了漫山遍野的大雪,就只有饥肠辘辘的野兽。

如果你的运气真的很好,还有可能会遇到些罕见的怪物,只要你可以干掉它,就能带回城里赚上一笔。

至于说打不过的情况,只能说没点本身还总往这种地方跑,死亡就是你唯一的下场。

雪地兽是一种北方特有的野兽,丑恶的面容加上头部的尖角,能够把寻常小孩吓哭。它们看起来无比凶猛,实际上却是吃素的,平地上的速度比马匹要慢上不少,但是非常擅长爬坡,也很适合在雪地里行动。

它们身上有一层浓密厚实的毛发,皮下也有一层特殊的脂肪,非常抗冻,耐力也不错,缺点就是不喜欢群居,而且脾气比较暴躁。

卢恩就曾经说过,这玩意长的很像长满长毛的丑犀牛。

莱蒙的这头雪地兽是从一个牧民手中买的,算是雪地兽里面性格比较好的了,即便如此,你也不能把它跟普通战马放一起,不然肯定会打架。

之所以选它做坐骑,除了地形缘故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这家伙识路,能够带莱蒙回来。

没办法,莱蒙不是那种很擅长找路的人,如果是熟悉的地方还好,去野外探险,一个不小心就会迷路。尤其是雪山这种到处都一个色的地方,万一下雪,你连脚印都找不到。

雪地兽跑了快一天,莱蒙突然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他连忙朝四周望去,随后,发现了几个骷髅正在缓缓靠近。

对付骷髅这样的敌人,钝击要比其他攻击都要有效。如果你还有锤子榔头之类的武器的话,那么更是可以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莱蒙也有带锤子,但是他更擅长用剑,用带鞘的长剑,更能发挥出自己的战斗力。

于是莱蒙急忙将剑连着剑鞘一起取下,随后跳下雪地兽,朝着骷髅冲去,与此同时,莱蒙的身上也涌现出一层土黄色的斗气,这是地系斗气最为显著的特征。

地系斗气是所有斗气中最为朴实无华的一种,它能强化使用者的力量,防御,以及攻击力。

听起来非常不错,对吧,但所有的斗气都能做到这三点,而且在低级剑士里,各系斗气在这三种基础能力上的提升差别都不大,都是聊胜于无。

这是地系斗气最大的缺点,同时也是它的优点。

越是朴实无华的东西,往往也就越结实,地系斗气攻防一体,无比稳固,宛若一个雷打不动的乌龟壳,只要斗气不被打散,使用者就不会受多大伤。

只要度过了最初级的见习剑士,大地斗气带来的防御与持久都会给那些坚持下来的剑士一个完美答复。

而且,地系斗气对钝器的加成也比较多。

“咚!”

一声闷响,一具骷髅的头骨就被敲碎了。莱蒙仗着斗气无穷无尽,一出手就是全力。

如果骷髅也会思考的话,估计这会儿就要委屈了,他们何德何能让一位剑士老爷实战全力,你的斗气难道不要钱吗?

当然了,骷髅不会思考,骷髅也不会恐惧,他们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朝着莱蒙挥砍而来,莱蒙一一躲过,并一个一个的将其打碎。

只是片刻,战斗就结束了。

这些骷髅的实力并不强,不要说莱蒙这样掌握斗气的剑士了,就算是寻常士兵,一对一的情况下,都不可能会输。

只不过,这些骷髅手里的兵器却并不差。

莱蒙拾起了一把铁剑,这把剑虽然品值一般,却都是制式武器,而且还没有上锈。

这就有点奇怪了,明明保养的很差,武器的质量也很一般,为什么没上锈呢?说起来,亡灵之灾爆发的也很奇怪,从无尽雪地里涌出的骷髅,究竟是从何处而来的?

他们的武装又是从何而来?

“无尽雪海中,会有遗落的神石吗?”

莱蒙放下了这些战利品,随后追寻着骷髅之前的脚印,往前追踪而去。

在跨越了几个山坡之后,莱蒙找到了一处山洞。

从洞口的脚印来看,似乎只有出去的脚印,而且似乎也只有骷髅的脚印。

找棵树把雪地兽栓了起来,莱蒙做好了战斗的准备,点燃了伙伴,警惕的钻进了洞窟。里面并不宽敞,但是挺深的,简单的搜索一番,莱蒙便发现这里并没有什么值得探索的。

诶,又是徒劳无获的一天。

莱蒙掏出了一张羊皮,上面有着莱蒙自己画的建议地图,记载了最近一段时间探索的大致方向。虽然并不擅长绘制地图,但是有了这个,自己下一次的探索也能稍微轻松一些。

而在这份简陋的地图上,莱蒙已经把营地附近的绝大多数地方都已经探寻了一遍。

期间不乏发现过古代的建筑,但大多为荒废的民居,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

而莱蒙今天探寻的方向,则是营地附近唯一还没探查过的地方了,如果这里也没有任何线索,那他也没必要继续待在杜根营地了。

就在这时,洞穴外突然传出了雪地兽的叫声。

难道说外面有骷髅回来了?

莱蒙急忙从洞穴中冲了出来,刚刚到洞口,就看到了一个穿着粗布衫,披着兽皮的粗壮黑大汉,正试图抓走自己的雪地兽。

这家伙体格格外硕大,就连莱蒙之前见过最为壮硕的北地人跟他比起来,都要显得矮小。此刻这位壮汉见到莱蒙从山洞里出来,不但没有逃跑,反倒是举起了手里的木棒,朝莱蒙打了过来。

这一击在普通人看来是又快又狠,但对于修炼斗气的剑士来说,也就那样。

这要是能被打到,莱蒙这10来年的剑也就白练了。

他一个侧身躲开砸落的木棒,全身爆发出一股淡青色的斗气,随后宛若一只燕子,灵巧的滑向壮汉,手中的带鞘长剑一记上挑,正中壮汉下颚,直接将其打晕。

普通战士与剑士的差距就是这么大。

随后,莱蒙才看清这个壮汉的样貌,这家伙面相凶恶,头发乱糟糟的,看起来跟野人似的。由于穿戴的很少,他有不少部位是暴露在外的,看起来冻伤许久了。

似乎是一个从杜根营地逃跑的囚犯。

就在莱蒙稍微松懈的时候,雪地兽却突然嘶吼了起来,似乎是在提醒莱蒙有危险。

莱蒙急忙转头看去,却也有些来不及了,一个巨大的黑影直接扑了过来,将躲闪不及的莱蒙按倒在地。

这是一头白熊。

生死危机之下,莱蒙也顾不得藏拙,全身的斗气一股脑的全都爆发了出来。

一时间,雪地里爆发出了七彩夺目的光芒,强大的斗气与魔力所形成的旋风,将趴在莱蒙身上的白熊被硬生生冲飞了出去,莱蒙更是借助斗气的冲劲,直接站了起来。

这一下气势恢宏,甚至将地面的雪都冲散了,露出了脚下的冻土。

附近的松木也被一下扫清了积雪,挺起身姿在风中不断的晃动着。

但不管是白熊,还是旁边昏倒的壮汉,都屁事没有。

混杂各种属性的斗气压根没能发挥出半点威力,各种属性克制的斗气在这种没有经过调和的情况下胡乱的使用,它们互相之间就已经把威力给抵消了。

这也是莱蒙为啥掌控如此多种斗气的情况下,每次却只使用一种的缘故。

而狂涌而出的魔力也不具备任何杀伤效果,除了吹开别人之外,做不到任何事情。

毕竟它们压根不是这么用的。

好在这一下也吓到了白熊,它哪见过这么华丽的招式,顿时还以为这是什么恐怖的技能,吓的连滚带爬的后退了几步,才又对着莱蒙嘶吼起来。

看着白熊满脸惊恐却不愿离去的样子,莱蒙想到了什么,低头看了看倒在身边的壮汉,随后试探性的踢了他一脚,而白熊顿时又吼叫了起来。

呦呵,这个逃犯居然还能驯服一头熊,还挺有本事的啊。

莱蒙笑了笑,随后把壮汉给捆了起来,白熊又不敢靠近,又不想离开,看起来委屈巴巴的。

莱蒙给将大汉捆好,随后把他弄醒,冷声询问:“你出逃多久了?这段时间躲在什么地方,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能搞到一身兽皮,说明他至少还捕了次猎,而且还完成了剥皮。

看起来,似乎是在外面闯荡了不少天了,运气好的话,这家伙说不定会有点发现。

大汉此刻还有些恍惚,随后看到了一身干练打扮的莱蒙,以及在一边不敢靠近的白熊,知道这是一位高手,内心不由得惶恐起来。

“我叫费尔斯,逃出来一个多月了,具体多久记不清了。”

“一个多月?”

莱蒙有些惊喜,这么长时间了,这个家伙肯定把附近都摸熟了。挺好,省的自己一点一点摸索了。

“你最近都躲什么地方休息的?你有没有找到一些古代遗迹之类的地方?”

“如果你找到了类似的地方,并且愿意带我去,我可以考虑帮你赎身,你就不需要再东躲西藏了,在这种地方,你根本活不了多久的。”

壮汉,也就是费尔斯抬起了脑袋,盯着莱蒙,眼神中有着浓浓的惊喜。

“我是找了个地方,那里看起来像是个墓穴,不知道算不算是遗迹。”

“阿斯巴罗尔神在上,如果你真的愿意帮我赎身,那我愿意一辈子跟着你。”

莱蒙点点头,替对方解开了捆绑的绳子,但没把对方的感激之语当真,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15岁的天真少年了。

费尔斯激动的起身,随后便带着莱蒙和白熊回到了自己的藏身处。

或许是因为一个多月没跟人说话了,费尔斯的话挺多的,先是问了莱蒙的来历,见到莱蒙不回答,就自顾自的说了自己的过去。

费尔斯原本是一个部族武士,并非北地人,他的家乡是在弗洛伊德和蛮荒高地之间的一个山谷,部族靠游牧,打猎,采集为生,在这片大陆上,过的并不如意。

但那对于费尔斯这样的莽汉来说,也是非常好的日子了。

可惜,在一次外出狩猎时,费尔斯遇到了一头发狂的食人魔,不但身受重伤,还被迫跳到了河里,靠一根浮木才逃得一命,由于伤势过重,他还没来得及靠岸,就要昏迷了。

为了避免自己淹死在水里,费尔斯在昏迷之前将自己绑在了浮木上。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已经被救了,但随之而来的坏消息便是,救他的人是捕奴队的。

弗洛伊德的法律并不欢迎捕奴队,但是弗洛伊德的贵族却并不讨要他们,这可都是金袋子。

费尔斯并不想当奴隶,他默默的养好伤,等待着逃脱的时机。

在一个庄园主将他买下后,费尔斯便找到了逃脱的机会,在一天夜里逃窜了出来,试图回到家乡。

但与他同住一起的奴隶很快就向庄园主禀告了这件事,可能是因为太过小瞧了费尔斯的战斗力,庄园主在派人报告后,只带了2个奴隶就来追费尔斯了。

由于人生地不熟,费尔斯很快被追上,但在自由面前,费尔斯爆发了惊人的力量,他直接打死了庄园主和追击而来的奴隶,距离自由仿佛近在咫尺。

但在卫兵赶来后,他依旧被抓了,随后便被送到了最北边的杜根营地当苦力。

费尔斯怎么可能会甘心,他再一次的逃出来了,可这次杜根营地的人连追都懒得追,在这冰天雪地的地狱里,逃犯在没有补给的情况下,出逃和找死根本没区别。

他们直接在名单上画了个叉,就算费尔斯死亡了。

而倒霉的费尔斯并不知道这些,他依旧以为营地的人正在寻找他,每天不但需要寻找食物和燃料,还得小心处理自己的足迹。

此时此刻,费尔斯还在吹嘘自己的逃跑能力有多出众,逃了一个多月都没被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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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蒙的神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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