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出发(求票票,谢谢~)
收好日记,卡洛斯站起身,拿着铁锹走向了洞口。
他运起铁锹,围绕雪墙半米高的位置,不断使劲戳击,大约十分钟,就凿出了一条深深的楔形缝隙。
然后,卡洛斯把所有要带走的东西都放在雪橇车上,带出了山洞,至于王奶牛,它早早的就跟了出来。
关上山洞木门后,他全力一推雪墙上方,环形的雪墙轰然向内倒塌,把老猎人的白雪坟丘压在底下。
卡洛斯又用铁锹将边角修葺了一下,缝隙里塞进去积雪,夯实,一座半米多高的大雪坟便成形了。
山洞的木门关着,被雪坟挡住大半,卡洛斯又在门上堆了十几铲雪,遮掩起来。
除非将雪坟挖开或者把木门上半部分彻底破坏掉,否则是进不去山洞的。当然,山洞里没剩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卡洛斯只是不想野兽随意跑进去撒野。
“再见。”
卡洛斯在心里告别一声后,将铁锹插在小雪橇车上,拉着车西面走去。
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原路返回。
小猞猁迈着轻松的步伐,走在雪橇车前面。它的脖颈上拴着一条绳子,绳子有四五米长,不会阻碍王奶牛的行动。另一头系在卡洛斯的腰带上。
把王奶牛拴起来,这是卡洛斯认真考虑后的决定:
王奶牛虽然非常聪明且听话,可毕竟是只野兽,也才九个月大,还是幼年,没有狩猎经验。如果路上遇到什么危险,卡洛斯怕它惊慌之下乱跑。
如果只是被野兽咬伤,那还算好,卡洛斯能给它治愈。
如果王奶牛被野兽咬死了或者被陌生人打死,或者跑丢了,那卡洛斯真无法接受。
遇到王奶牛才短短半天,卡洛斯已经爱极了它,喜欢的不得了。
“王奶牛!”卡洛斯呼唤一声。
“嗷?”两米外的小猞猁停下,转过头。
“叫爸爸!”
“嗷~”
“哈哈哈,大儿子真乖!”
卡洛斯大笑着走近,摸了摸王奶牛的头,随后轻轻推了它一把:“去玩吧~”
王奶牛就又蹦跶着往前跑去。
卡洛斯在王奶牛后边,缓缓跟着。
此时,卡洛斯的打扮已经大变样,任谁也看不出他是一名军官。
头上是兔皮帽子,两侧垂下的护耳挡住了大半个脸庞,脖子上的厚实围巾又遮住了剩下的脸,只露出一双湖绿色的眼睛。
身上,皮毛顺滑的大衣,将卡洛斯修长的身体完全遮住,直到膝盖以下。也遮住了卡洛斯那身卡特兰王国的尉官军装。
脚下,已不再是军官长靴,而是一双哥诺帝国极北行省常见的毡毛长靴,保暖效果绝不比他原来那双差,甚至还更好。
他身上还斜挎着长弓,挂着皮箭囊,配着猎刀。
远远看去,继承了老猎人全部装备的卡洛斯,就是一副标准的雪原猎人模样。
而事实上,老猎人去村子或者路过商队换取物资的时候,就是这副打扮。
······
“七千九百八十。”
“七千九百九十。”
“八千步!”
卡洛斯心里默数到八千,停了下来,抬头看看天上的太阳,觉得它好像偏斜了一点,又好像没移动多少。
“通过看太阳来估计时间,就是不靠谱,误差一个小时都算少的。这准尉也是穷,连个怀表都没有!”
嘀咕着抱怨了两句,但卡洛斯心里也知道,一个刚刚服役的准尉靠自己的军饷能买得起怀表,那才是不正常。
这个世界工业虽然已经初步发展,蒸汽机出现了几十年,一座座工厂拔地而起,一座座烟筒开始喷吐黑烟,工人群体日益庞大,划时代的交通工具——火车在十年前也问世了,在越来越多的大城市之间拉响嘹亮的汽笛声。
这一切都代表着科技和工业的时代已经降临,可也只是开始降临而已。
现在距离工业体系完备还差得很远,各类机器都还比较笨重庞大,做不出太精巧的零件。所以,大多精巧的工艺品主要还是靠手工完成。
现在,一只最普通的、不附加复杂雕刻和华丽装饰的小型座钟,价格都在10镑以上,且故障率较高,一年总要修上两三次才行。
原主今年六月才从军校毕业,离开卡特兰王国之前,加上预支的九、十月份军饷,身上钱最多的时候,倒是超过了10磅。
那些钱刚好能买得起一只最便宜的座钟,可哪有那么花钱的?原主是要把大部分钱寄给家里的。
座钟对他来说并不是必需品,也不便携带。如果买了,那品质堪忧的小座钟,非得在越洋海船上颠散架了不可。
至于怀表,携带倒是方便,可按他一个准尉的军饷,要半年多不吃不喝才能买得起一块普通的二手旧怀表。
那显然不是他这个身份该拥有的东西。
怀表,在这个年代,只和‘贵族’和‘富豪’‘富裕中产阶级’这些词语相关。
正常情况下,绝不会出现在普通人和穷人的手里。哦,有一个例外,那些贵族和富人的奴仆是唯一有幸触碰到这种高贵物品的穷人。
或许还有一个不太光彩的例外,那就是,小偷扒手也能碰到这些比等重量的金币还昂贵的东西。
什么?你说怀表的制表匠和维修匠也是能接触到怀表的穷人?
朋友,你说这话可太外行了,一定会被上流社会嘲笑的。
在当今社会,能够制作和维修怀表的手艺人,是不能用‘匠’来称呼的,他们每一个都能被称作大师。
他们早就凭着高超的技艺赚得盆满钵满,踏入富人的行列啦!
“不行,必须得买一块怀表!”
卡洛斯坐在雪橇车上,心里坚定地说道。
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早就习惯了随时随地知道时间的生活,习惯了时间精确到分钟,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模糊的时间感。
他像是想到了什么,露出了一个笑容,自言自语道:“或许,很快就能拥有一块怀表了。”
“嗷?”
王奶牛蹲在他身前,冲他疑惑的叫了一声,好像是在问他为什么不走了。
“乖,咱们稍微休息一会儿,来,吃点肉!”
卡洛斯从怀里掏出一个裹起来的小皮包,打开,里面是几块熟肉,还温热着,他先往自己嘴里塞了一块,然后又拿起一块撕成细条,一点点喂给王奶牛。
他从老猎人笔记里看到过,王奶牛是可以吃熟肉的。
“我在雪地里每一步的距离大概是0.5米,刚刚走了八千步,估计是四千米。”
“几个月前,原主军校毕业时,曾经做过体检和体能测试:平静状态下心率是每分钟65次,跑完一千米心率是每分钟120次。以此推算我并不吃力的步行时,心率应该在每分钟80次左右。”
“我刚刚掐着脉搏计算过,大概每80次脉搏能走130步,约每分钟65米,四千除以六十五,我四公里大概走了62分钟。”
卡洛斯嚼着盐水煮过的熟肉,用各个估算的数据估算出了一个估值,这最后的估值的误差就可想而知的大了。
这种没一个准确值的算法,让他心里极为不适,但目前也别无他法:
“我现在只是微微感到疲惫,休息几分钟,接下来应该也能比较轻松的保持十五分钟走1公里的速度。不过,每小时4公里太慢了,只是和马鲁佐夫他们的速度相当,想要追上他们,还得加快速度。”
“王奶牛~”
“嗷?”
王奶牛已经吃完了一块小肉干,正在不停地舔嘴巴,这肉干对它来说有点咸了。
“你觉得累么?”
“嗷!嗷!”王奶牛欢快敏捷的蹦跶着,也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
“哈哈,你四条腿,我两条腿,你的疲惫肯定是比我少一半的!”
卡洛斯发表了深刻而富有哲理的见解,很愉快的挥了挥手:“出发!”
王奶牛立刻又跑到前面开路。
这次,只走了一公里,爷俩儿就停了下来。倒不是累了,而是故地重游————又回到卡洛斯躺尸的那个小河道里。
卡洛斯在躺尸地点附近仔细翻找了一下,确定没有原主的长剑,也没有原主的军官大衣,至于尉官的配枪,他在离开卡特兰王国的时候上缴了,没被允许带出国境。
“为什么马鲁佐夫中尉要拿走原主的军官大衣呢?有什么用呢?”卡洛斯有点疑惑,心里不解。
年纪大了,不抗冻?要穿两件?
别开玩笑了,那中尉强壮的堪比野熊,还是那种独占数座大山、领地广阔的凶悍大公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