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第114章 过往
看着境非屁颠屁颠跑去花店收拾的背影,白祈不可思议地晃着头说:“尼克斯,你培养出来的情蛊虫也太厉害了。”
尼克斯却偏说:“难道没有我自己的功劳?我这么美,这么厉害,这么聪明……”
“停停停!”朵立马打断了尼克斯说:“我可以以我的生命起誓,境非那种黄金猎人是绝不会因为美貌而爱上一只吸血鬼的。”
黄金猎人是什么人?他们虽然有着数不完的黄金,有着超越常人的生理素质和本领,可是,他们实际上就是亡命之徒。
他们甚至连自己的自由都没有,他们的一生都在为家族的使命服务,他的一生都活在被安排好的任务里,像是一个个厉害却又无用的傀儡。
尼克斯摆摆手说:“那好吧,反正我已经让他彻底爱上我了。”
狄伦提醒道:“还是小心一些,如果哪一天你的情蛊虫死掉了,到时候境非反击你就危险了。”
情蛊虫死掉?尼克斯当真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连情蛊虫的寿命是多少她都不知道……
怪就怪她当时离开中国离开得太过仓促了,没有把所有的问题都列在一张纸上好好问问苏。
白祈看透了尼克斯的心思,她说:“尼克斯,你没有听我的建议吧?虽然吸血鬼的记忆力强,但是我说过了,把所有的计划都写在纸上,有利于规划。”
尼克斯不耐烦地说:“白祈,你不要再婆婆妈妈了。你今天不是还送我一束花朵道歉吗?现在怎么又找着和我吵架?”
“拜托!”白祈无奈地说:“我只是给你好的建议,怎么变成和你吵架了?”
狄伦说了一句公道话:“白祈,你还是多包容吧,她从小被我惯坏了。”
赫利俄斯说:“可是你不能一直惯坏姐姐啊!”
看到赫利俄斯维护白祈,尼克斯又忍不住嘟哝:“你又胳膊肘往外拐……”
白祈叉腰:“尼克斯!你又这样说!我难道是外人吗?”
朵实在不想听着那些无聊的争吵,她拉开想吵架的两个人说:“你们就消停一点吧,你们还没告诉狄伦今天早上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尼克斯不甘地说:“你们不也没告诉我们,你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吗?你们起这么晚,就是很异常!”
白祈的大脑飞速运转,她扯了扯尼克斯的衣袖说:“这有什么好问的,别问了!”
“为什么不能问!”
“因为……”白祈没有再说下去,她也不知道事情是不是她想的那样。
但是,毕竟狄伦和朵是夫妻。
夫妻俩的事情,为什么要过问得那样仔细呢?
看着狄伦和朵都不愿意提及的表情,尼克斯也知趣地不问了。
赫利俄斯乖乖阐述道:“早上有一对吸血鬼姐弟来找我们,说是要为了正义除掉我们。”
狄伦皱眉问:“他们的实力怎么样?”
白祈说:“有一个会致盲的魔法,还有一个会闪电的魔法,总之,我觉得他们没有黄金猎人可怕。”
但赫利俄斯说出了最担心的问题:“可是他们说,因为很多吸血鬼因为追捕我们死在了黑森林禁地,所以将来我们会有很多敌人。”
对于赫利俄斯所说的话,狄伦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这一个多月以来的平静生活,对他们来说本来就是恩赐了。
只是有了黑森林禁地的那些事情,他们的追兵会变得更加小心。
谁都不会因为想追捕一个和当今人生毫无关系的敌人而丢掉性命,那些吸血鬼也不例外。
尼克斯说:“我们本来可以杀了他们的,但是我们放他走了,并希望他们对自己的同伴说出我们的善举,让他的同伴放了我们。”
狄伦说:“天底下的吸血鬼不会和你们俩一样善良的。”
狄伦说的是事实,也是因为狄伦这么多年的保护,赫利俄斯和尼克斯才会这样纯真,身上仍保留着淡淡的孩子气。
真正的吸血鬼是很会权衡利弊的,赫利俄斯上一世的事情就是例子。
当时,因为赫利俄斯控制不住体内的基因,才会无厘头地攻击人类并吸干鲜血,让其他的吸血鬼们背上黑锅。
但,事情的真相是——那群处死赫利俄斯的吸血鬼也很精明,很残忍。
他们把消息传播到女巫和黄金猎人的阵营里,让他们协助自己绑架赫利俄斯的母亲。
他们狠狠地虐待了一个人类女人,才达到了让赫利俄斯乖乖就死的目的。
如果不是因为赫利俄斯用自己的命换母亲的命,那些吸血鬼的全部加起来也赢不了赫利俄斯。
那一世的赫利俄斯,仿佛真的是来自地狱的恶魔,他的能量太过强大了,只要他睁开血红的双眼,那一道道红色的光就会形成大范围的圆圈,把所有的敌人都拦腰切断。
只要他愿意,他甚至都可以毁掉这个世界。
可是就是这样的恶魔,最终也会为了自己的母亲屈服。
在接受那样的暴行之后,在满足了所有吸血鬼的唾骂和残忍的施虐之后,赫利俄斯并没有毁掉这个世界,而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儿的脸。
由此可见,赫利俄斯虽然有着无可更改的基因,但他的内心并不是真正的恶魔。
他心里一直有着感情。哪怕因为看到鲜血而失控,他还是会在见到白祈的脸时平静下来。
所以,狄伦并不认为那一世的赫利俄斯做错了。甚至,他觉得事情后半部分的赫利俄斯才是受害者。
狄伦听同伴说过,他们说那世的赫利俄斯的在父亲去世了之后,所有的吸血鬼小孩都默契地欺凌他,让他的每一天都过得很痛苦……
在赫利俄斯还不是狄伦的弟弟的时候,狄伦都很心疼传闻中那个被欺凌的小孩。
这一世的赫利俄斯变成了被他养大的弟弟,狄伦就更是心疼他的过往了。
或许黑森林的那些事情,都是其他吸血鬼的报应。
被不公平对待的一方,有权利为自己杀出一条血路,有权利去疯一次、去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