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鸡鸣山下,玄武湖边,国子学延袤十里,灯火相辉。

应天府内,全部适龄儿童,无论是文臣武将家的,或者是寻常百姓家的,均可入学。

常乐出了福乐酒楼,拐道去接放学的常茂。

马车摇摇晃晃,没有充气轮胎,没有减震系统,颠得人直想吐。

平日里她往返酒楼和常府,都是纯靠两条腿。

若非国子学实在是步行难以抵达的距离,她是一千个一万个的抗拒马车。

晚月轻轻替她揉着太阳穴,心疼道,“小姐,我们来接少爷就是了,您何必自个再跑一趟。”

常乐皱着眉抵抗喉间泛起的阵阵恶心,“他第一天上学,娘要照顾小弟,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来表示表示。”

国子学门前槐树成荫,马车甫一停稳,常乐急不可耐地跳了下来。

作为现役商人,常乐自然要来占个位子。

国子学内的下课钟声,越过成片的槐树传遍鸡鸣山脚。

古往今来,学校门口的那条街都是最繁华最热闹的地儿。

他身后还跟着两个弟弟,是朱家的老二朱樉,和老三朱棡,他们也进了国子学读书。

常乐抽回手,敷衍地笑了笑,没有应声。

果然还是想办法解除婚约来得靠谱。

清新的木叶气息,再灌口柠檬薄荷水,总算好受不少。

“小姐。”晚月轻声提醒,“世子走过来了。”

骗子,男人的嘴,果然是骗人的鬼!

还说什么相濡以沫,同心同德,呵呵呵!

朱标自国子学内出来,第一眼瞧见了自个许久未见的未婚妻。

自上次福乐酒楼后,他忙着学业和办差,没有再特意去找过常乐。

常乐浅浅勾起嘴角,蹲身行礼,“见过世子,二少爷,三少爷。”

奶茶店成本低,收益高,最是适合开分店,如今应天府内的每条商业街都有福乐奶茶。

她来得早,国子学还没下课,常乐去新开的奶茶店转悠了圈。

常乐慢慢悠悠回到门前,精致明媚的少女松散地立于古槐树下,阳光穿过枝叶朵朵细碎的光圈落于她周身。

她没有兴趣与两面三刀的奸诈男人打交道。

国子学筹建之前,朱标当着她面,明明是万分推崇实践课,可国子学成立后,那课程列表里,半点实践课的影子都没有。

朱标隔着衣袖扶住她手腕,语气极其熟稔,“乐儿,又跟我见外了。”

槐树根底有个蚂蚁洞,连绵的蚂蚁串成条线往远处撤离,常乐瞧眼天际自远处飘来的乌云,看来是要落雨了。

至于常乐,她忙或不忙,反正是绝不会主动来找自己,朱标很有自知之明。

常乐收回远眺的视线,转眸,果然对上了朱标标志性的温润笑颜。

朱家老二朱樉和老三朱棡拱手回了个礼,“乐儿姐姐。”

他们已到了知事的年纪,娘和大哥都耳提面命过,常家的乐儿姐姐是未来大嫂,他们当以礼待之。

常乐微微侧身避开,史书记载,秦王朱慡成年后作恶多端,荒唐无度,晋王朱棡修目美髯,多智残暴,她打着退婚的主意,可不敢受这两煞神的礼,免得一不小心就被秋后算账。

常茂一眼瞧见自家姐姐,他哒哒哒跑过来,亲热地抱住常乐的胳膊。

常乐摸摸他小脑袋,“茂儿,先给世子见礼。”

常茂乖巧地转过身,两手胸`前交握,一板一眼道,“见过世子,二少爷,三少爷。”

朱标略抬了抬手,态度亲和,“不必多礼。”

双方打过招呼,礼数已经到位,常乐牵着自家弟弟,“世子若无它事,我与茂儿先行告退。”

也不等朱标的回答,她已顾自步上马车边置放的踏凳。

她避他有如避蛇蝎,朱标好脾气地笑了笑,他挥退了晚月,再次扶住常乐的手腕,亲自做起她的人形扶手。

常乐:“.”

温文敦厚难道不是老实人的意思么?

朱标是被谁给附身了么?

朱标丝毫不介意于散学的,人来人往的国子学门口,他很自然地托着未婚妻,还有闲心问道,“乐儿似乎对三弟有点好奇?”

常乐脚步一滞,差点自踏凳摔回地面,她刚不过是多瞧了几眼朱棡而已,他就发现了?

朱标稳稳搀着自个未婚妻,“不方便告诉我么?”

常乐:“.”

不方便告诉他什么的,听起来有点怪怪的。

常乐侧眸瞥他一眼,“三少爷面如冠玉,小小年纪已初见风姿。”

朱棡的性格现如今是瞧不出来什么,但他长得的确如史书所说的剑眉星目,顾盼生辉,十足的美男子潜质。

常乐自前世至今生,始终有个毛病:爱好美色。

男色,女色,美得的东西,她总归是要多瞧几眼的。

闻言,朱标似略略遗憾地叹息了声,“那也只能委屈乐儿了。”

他空着的那只手拂过自己面颊,“于色相一道,我实是有心也无力。”

他的意思是别的方面,他都能努力改正么?

真是说得比唱得还要好听呢。

常乐踏上马车,撇开他的手,“世子风采卓然,自有为您倾心之人。”

譬如那位李二小姐,李娴可是捧着她那颗热腾腾的芳心,等着朱标采撷。

虽说她年长三岁,但女大三抱金砖。

她爹李善长还是朱元璋亲封的“开国辅运推诚守正文臣”,又是特进光禄大夫、左柱国、太师、中书左丞相,又是韩国公。

李娴为太子妃,那也是门当户对的上上佳人选。

朱标立于车旁,仰着脖颈,“奈何我唯心悦乐儿一人。”

常乐:“.”

他懂什么是心悦么?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破孩子,跟她聊心悦?

朱标:“乐儿不信?”

常乐翻了个白眼,“您自个儿信么?”

朱标略作思索,道,“年后我将赴临濠祭拜祖墓,乐儿与我同去,咱们也好试着培养培养感情。”

常乐蓦地垂眸,“???”

朱标替她掀开车帘,“临濠路远,乐儿得需准备行囊了。”

常乐盯着他:“.主公同意?”

朱标理所当然,“你我未婚夫妻,有何可不同意?”

常乐:“.”

呵呵呵,未婚夫妻什么的,那可不一定!

·

自应天至临濠,大部分走得是水路。

得多亏是坐船,要是马车,常乐拼了自个老命,也绝计不要跟朱标去什么临濠。

两人自吴王府汇合,乘坐马车到渡口边,换了朱元璋从陈友谅那里抢过来的豪华大船。

船帆扬起,远行即始,挥别堤岸边目送的吴王及吴王的文武百官,常乐顾自回了船舱补眠。

为着今日出行,她清晨早早醒来,又被马车颠簸了一路,身心俱疲。

朱标见她面色苍白,整个人病恹恹的样子,识趣地歇了凑过去撩拨的心思。

运河清波起伏,带着船身轻轻浅浅地摇晃,那恰到好处的弧度最能催人入眠。

常乐伴着流淌的水声,一觉睡至晌午,若非腹中空空,饥饿难忍,她其实还不太想起来。

甲板方向传来浓郁的鱼汤香味,闻着便已令人胃口大开。

常乐脑子里已具象地描绘飘着碧绿葱花的奶白鱼汤,她吸溜了口水,赶紧起来换了件衣服。

门外守着的晚月听到声响,立马端了洗漱用具进来。

她在常乐身边多年,知晓她的习惯,睡醒必要先刷牙,再洗脸,最后还要喝杯温水。

随行回临濠祭祖的官员有文有武,朱标安排了他们在另一艘船,主船唯有他和常乐两个主子。

常乐知道没有别人,她胡乱披了件外袍,满头青丝随意挽在脑后,就出了门。

古代盘发是个费功夫的活计,即使有晚月伺候,那整日盘着头发对头皮也是种伤害。

将有数月同行,常乐又不想得朱标青眼,她懒得装大家闺秀,索性按照自个平日在家的生活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

朱标自幼受诸子典籍熏陶,论理该是个正经的读书人,奈何他的亲爹,以及来往密切的叔伯兄弟们都是混迹军营的糙汉子,两相结合,他的思想既不迂腐,也不死板。

也是因此,他的未婚妻披头散发,没规没矩地打着哈欠,懒懒散散,毫无仪态,朱标也未觉有什么不妥之处。

他还亲自盛了碗鱼汤,献宝似的道,“乐儿尝尝,河里现捞的鱼。”

常乐小小舀了一勺,还真挺鲜美可口,但.

他无事献殷勤,是在为拖她回临濠,累她长途奔波而作弥补呢,还是又憋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坏招?

出于对未婚夫人品的了解,常乐觉得定是后者无疑。

朱标夹了筷鱼肉,体贴地剔掉鱼刺后放到常乐碗里,“你喜欢的红烧醋鱼。”

鱼肉色泽红亮,香味诱人,常乐忍着大快朵颐的冲动,看向笑意纯良的少年。

少年扬着嘴角,露出两排晃人的大白牙,他仿佛是要在脸上刻“我铁好人”四个大字。

常乐默了片刻,提醒道,“.世子,食不言寝不语。”

朱标:“.”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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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第一太子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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