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第七十八章
时至隆冬,岁寒。
朱标和朱雄英回京师已有月余,是时候赶回北平。
否则,寒冬腊月,河水结冰,水路将难以通行。
而陆路既耽搁时间,且行路艰难。
朱元璋龙颜不算愉悦,“标儿,雄英留在京师过年好了。”
届时,他们祖孙三人共同接受群臣朝拜,何乐不为?
马皇后眼底也露出些许渴望,但稍纵即逝,孩子长大了,有他自己的路。
闻言,朱标面露讶异,“没曾想,父皇对太子妃竟这般有信心?”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什么叫他对常氏有信心?
朱元璋微微皱眉,“什么意思?”
福乐酒楼每年冬天都会供应的筒骨火锅,既是熟悉的味道,也是冬日最好的暖身食物。
朱雄英一手抓着栏杆,一手使劲挥舞,满脸兴奋。
良久,他才真实的反应过来,奏本交由常氏暂代处理?!
后宫不得干政,标儿得失心疯了?!
朱标非常冷静,“是故,儿子急着赶回北平。”
河面出现一黑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急速扩大成船。
朱标伸出的双手僵硬在空气里,乐儿只记得她的宝宝,忘记他的小乖乖了么?
片刻,朱标若无其事收回手,“天冷,大家伙儿赶紧回去吧。”
朱雄英踩实了后,越过朱标,蹦跳着扑向常乐,“娘亲,儿子好想你啊。”
如今,共事月余,所有人都知道,可以。
朱标:“.”
回首,只见他爹满脸的冷峻与严肃,“雄英,你是皇太孙,注意形象。”
朱标瞅眼嘴角咧到耳后根的儿子,淡笑以对,仿佛日日算着时间的那个,是另有其人。
朱元璋瞬间变了脸色,他几乎以为是自己听错了。
朱雄英肉嘟嘟的婴儿肥脸蛋升起两坨酡红,宝宝什么的,好害羞呀。
殿内所有人纷纷点头,无声表示赞同。
冬日北平,已是白雪皑皑。
刘伯温最为德高望重,代众人回道,“我等不过按部就班行事,最费心思的当属太子妃。”
众人皆都强自忍住笑意,虽早已见惯太子与太子妃的相处,但还是好好笑,哈哈哈哈。
倒也无需如此急切吧?
·
帝王规制的船,全速前进,日行千里,犹如朱标和朱雄英盼归的急切心情。
朱标给儿子抛了个“算你识相”的眼神,自己急匆匆迎了过去,“乐儿,我回来了。”
太子车架驶过略显冷清的街,直入元朝旧宫。
常氏那不着调的性子,他厌烦都来不及,有什么信心?
朱标:“京师以北地区的奏本都在北平,积压月余,其中紧急事项,儿子都交由太子妃暂代处理。”
寒风凛冽,暖阳时而穿透云层送来些许温暖。
但没关系,更应该害羞的是亲亲老爹。
他又又又被娘亲无视了,早让他认清自己的家庭地位,他还不听,果然忠言逆耳。
常乐把父子两的动作看在眼里,无奈之余,扫过朱标仍有些黑的面颊.
她没有丝毫停顿地略过他的双手,径自把儿子拉到跟前,仔仔细细检查了番,“宝宝瘦了。”
他们或修建新宫,或疏通运河,或处理奏本,等等,但凡举棋不定的难题通通需要太子妃决断。
儿子必定不会给常氏牝鸡司晨的机会。
在座的每一个人,皆都是背井离乡自南边远至北平。
常乐眯了眯眼,同船上的人摇摇挥手。
那里早已在准备接风宴,筒骨火锅的香味随着渺渺热气飘进每个人心里。
朱元璋自觉听懂了儿子的暗语,急急催促,“标儿,务必以最快的速度赶回北平。”
朱标举起酒杯,“孤回京师多时,北平全赖诸位守护。”
朱雄英瞥眼假正经的老父亲,乖乖站回他身后的位置。
船缓缓停靠进码头,朱标领着一行人依次上岸。
白雾茫茫的通州码头,常乐裹着厚的厚披风,带着朱家兄弟和朝臣们前来迎接。
朱元璋连连挥手,“知道了,知道了。”
朱元璋仍然有点懵,所以标儿没疯?
他还知道要早点赶回去,应该是为了避免常氏生出什么额外的心思吧?
朱标点头,“爹,娘,你们千万保重身体,儿子在北平等你们。”
朱标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似有意味地肯定道,“爹,您放心,儿子知道轻重缓急。”
一开始,人人心中皆有疑虑,太子妃能给出行之有效的方案么?
出门在外,他大人有大量,愿意给老爹一些面子。
但在他离娘亲咫尺之距,他的后领被一股外来的力量紧紧扣住,他只能在原地踏步。
太子妃做事干净利落,约莫是武将之女的缘故,常遇春也是直来直往的性子。
她不理解也不喜欢官场藏着掖着的那套,有问题处理问题,有方案明讲即可,无需七拐八绕。
这样的性子,不知道好或不好,但总归省却了每一件事浪费在揣摩彼此心思的时间。
朱标转了转眸,一本正经道,“太子妃辛苦了。”
然而,在众人看不见的桌底,他牢牢牵着太子妃的手,还时不时抠弄她的掌心。
其动作毫无太子之威严,犹如街边小流氓,充满了挑逗的意味。
常乐往回抽自己的手,但没抽[dòng],也不敢太使劲,万一被其他人察觉,那丢人丢大发了。
朱标有恃无恐般咧了咧嘴,眼角眉梢都是恶作剧得逞的笑意。
一左一右站在太子和太妃两边的小全子和晚星,把两人悄摸摸的动作看在眼里,无语地嘴角直抽。
常乐寻了个众人瞧不见的角度,狠狠剜了眼“表里不一”的男人,同样郑重其事回道,“幸不辱命。”
筒骨火锅冒起“咕噜咕噜”的沸腾声,香味四溢,闻着便叫人胃口大开。
朱标率先举起筷子,殿内众人各自喝酒吃肉。
常乐抬了抬胳膊,无声示意自己需要右手拿筷子吃饭。
朱标非常遗憾,也只能松开太子妃柔嫩的纤纤玉手,但仍没忘最后抠一抠她的掌心。
常乐艰难忍住给他作乱的左手一巴掌的冲动,自顾自享用起美食。
朱标和朱雄英父子两自离北平,每人每天均有书信寄回。
有一说一,他两寄信没寄烦,她回信都有点回烦了。
但也因此,继祖、周屿、傅荣等孩子们要随同回来,她一早就知道了,也早早安排好了住宿。
只是,常乐扫眼同傅荣坐一桌的那个少年,奇道,“你怎么把傅让也带回来了?”
傅友德幼子傅让,金吾后卫所镇抚,是朱元璋的亲军。
朱标瞥眼那傻乐呵的少年,“是他自己非要跟来,为了寿春。”
常乐刚烫好的肉片“啪嗒”掉回锅里,“为了寿春?”
傅让与寿春公主订有婚约,他们是御赐的婚事,但他竟千里迢迢追来?
这怎么搞得像是自由恋爱,难舍难分的小情侣?
史书里,寿春公主的驸马并非傅让,而是他的大哥傅忠。
常乐因一颗八卦的心,曾仔细研究过朱元璋赐的这场婚事。
傅忠的生卒年,还有生平,没有查到可考据的资料。
但他的二弟傅正,在他们老爹傅友德被赐死的当年是三十七岁。
史书里的傅友德于洪武二十七年被赐死,换算过后,洪武十九年,傅正已经二十九岁。
洪武十九年,是史书里的傅忠和寿春公主成婚的时间。
换而言之,即使傅忠与他二弟同龄,当年他也已经有二十九岁。
古代二十九岁的男人,孩子都有一打了。
难道傅忠知道自己将来要娶公主,特意没有选择在合适的年龄成婚?
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想想都不太可能。
但他既然能娶公主,说明当时他是没有妻子的。
常乐只能想到一种可能,他当时是鳏夫。
而朱元璋把他如花似玉,正值芳龄,时年十五的女儿嫁给了一个“高龄”鳏夫?!
传说还是他最为钟爱的女儿。
史书记载,寿春婚后,朱元璋赐给她吴江县一百二十余顷的肥田,是公主里,唯一获此殊荣者。
他可真是个疼爱女儿的好爹,不知道史书里的寿春公主怎么想,反正她在成婚两年后,英年早逝。
史实如何,无人知晓,也不重要。
总归现如今的寿春公主,娴妃第二女,未得朱元璋偏爱,也未被赐婚于鳏夫。
当然,也因为傅忠早有妻子,且健健康康的活着。
至于傅让,傅友德第五子,也是幼子,时年十九,长相英武,德行俱佳,与寿春公主正相配。
只不过,史书里的傅让没有一个好结局。
他作为皇帝亲军,时常陪伴在朱元璋身边,也不知道是哪里没有做到位,总之惹了杀身之祸。
洪武二十七年时,朱元璋因傅让之过问罪傅友德。
一说是傅让在担任守卫时没有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剑囊,一说是朱元璋阴阳怪气夸奖傅让的剑法。
总之,傅友德吓了个半死,回家亲自砍了儿子,并随之自杀。
但是他的死并不是结束,傅家还活着的人通通被发配到苦寒的辽东地区。
常乐猜测,她向来以最最狠毒的角度揣测朱元璋。
洪武二十七年,朱标已逝,朱允炆是皇太孙,年幼,母族、妻族皆无军权。
而晋王朱棡世子朱济熺,年龄只比已逝皇长孙朱雄英小一岁,年长朱允炆,且其正妃是傅友德幼女。
以当时的情况,傅友德是硕果仅存的,擅攻擅守的良将之一。
或许傅让没有犯任何错,只是其父傅友德必须死而已。
常乐低低叹息了声,但愿她所在时空的傅让,与寿春公主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朱标看眼莫名哀伤的太子妃,“怎么了?”
常乐撇他一眼,“没什么。”
只是想起了你那糟心的爹,做的糟心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