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反噬

第四章 反噬

第四章反噬

外面仍旧下着牛毛细雨。莉莉还穿着那件露胳膊露腿的短旗袍,一出来就打了个喷嚏:“哟,还有点冷呢。”

顾颐没说话。莉莉吸吸鼻子,往他身边凑凑:“把伞打开啊。”

顾颐用一根手指把她推开:“离我远点。”

“哎,你这是什么态度,对女士有点风度行不行?”莉莉劫后余生,却把工作丢了,难免有点儿心浮气躁,任性地拉着顾颐不放。

“我该谢谢这位女士带了个猎魔人来给我认识?”顾颐沉沉地问。

莉莉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冷气,立刻清醒过来,赶紧放开了手:“对,对不起……”她真是昏了头了,不管顾颐到底是个什么,都不是她能惹得起的,“那什么——我真不知道怎么会招了这么个人……我发誓我什么都没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怀疑我的,还怀疑我是血族……”这真是有点奇怪,她看起来很像血族吗?

顾颐看了一眼她脸上厚厚的粉底、鲜艳的唇釉,还有精致的烟薰妆:“不是你的问题,他是冲着别的来的。不过,如果你不是一直不换地方,他大概也不会怀疑你。”莉莉这个妆容化得是有点——但海天化这样妆的人多了,夜店么,不外乎是这种风格。只是莉莉在海天一做就是六年,模样却没什么变化,这才引人怀疑。

“啊?”莉莉愣了一下,“是这样?”

“不要以为夜店就一定安全。”顾颐淡淡地说。这种地方的确没什么人会特意对他们的身份刨根问底,但也正因如此,反而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从而露出破绽。比如莉莉,她刚来的时候报的是23岁,现在六年过去就该是29岁,如果真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还跟从前一模一样?更不必说干这一行的,其实会比一般人衰老得更快一些……

“哦——”莉莉心服口服,“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注意。不过,你说他是冲着别的来的……冲着什么?”是什么把这个猎魔人招来的?

莉莉瞪着眼,半天才嘀咕了一句:“我就不应该说话……”

莉莉扁扁嘴,却不敢不回答:“就是荆棘环绕的一只鸟。据说这个家族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瑟王时期,圆桌骑士里就有他们家族的成员。不过他们后期更倾向于单独行动,所以大家对他们的了解都不多,一般就叫他们‘荆棘鸟’家族。听说这个家族里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把族徽纹在身上,只有特别出色,获得了家族认可的猎手才行。”所以她当时发现唐少身上有这个纹身,才吓得半死,坚决不跟李天翌出台。

莉莉立刻摇头。让她不吃饭可以,不说话不行。

“外来品种?”莉莉瞪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关心这个了?再说——什么外来品种啊,多难听,那你是什么品——”她及时把最后一个字咽了下去,“我这就去打听!”

“行了。”顾颐没去看她的水晶球,“你去打听一下,最近是不是有外来品种到本市来了?”

顾颐微微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莉莉有点不满:“就这样?”她说了那么多呢,所有知道的都说了,结果顾颐连个评价都没有?

“哦——”顾颐想了一下,“荆棘鸟家族与亚瑟王没关系,也没有成员做过圆桌骑士。至于他们的族徽——那不是普通的鸟,是枭。它表示的是家族里的猎魔人就像夜枭飞过荆棘丛,能在最困难的环境里悄无声息地捕猎。”所以这个家族,其实跟传说中的把自己插在荆棘刺上歌唱的鸟儿没半毛钱关系。

莉莉又瞪大了眼睛:“你不送我回去吗?我没带伞啊!至少送我到地铁站口吧?”有没有点绅士风度!

“你不会病。”顾颐淡淡地说,指指前头,“自己叫辆出租车吧。”

“你还是少说几句比较好。”雨大了一些,顾颐打开伞,把莉莉罩到伞下,边走边说,“就像今天,你就算知道什么,也用不着说出来。”

“你看见的纹身是什么样子?”顾颐没有回答,先反问了一句。

顾颐唇角微微一弯,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你能不说话吗?”

顾颐点点头,表示还算满意:“你走吧。”

“你说领班的事啊?”莉莉做了个鬼脸,“我也没说错啊。她过几天就得生一场病,扣我的薪水,大概还不够她吃药的呢。”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个小巧的水晶球来,在手指间滴溜溜转了一下,又消失了。

“那要花钱……”莉莉痛心疾首,“我刚辞职,一个月都白干了……”女巫不会生病,可是女巫也要吃饭要穿衣要住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她住得远,坐地铁只要五块钱,可坐出租车要几十块呢。再说现在这个时间段,属于夜间行车,每公里还要再贵将近三分之一,这么一算,简直心都要滴血。

顾颐懒得再跟她废话:“那你可以自己去坐地铁,我要走了。”恰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顾颐招手叫住。莉莉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坐,顾颐已经收起伞,自己坐了进去。

“哎,你——”莉莉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从她面前扬长而去,还溅了几滴泥水在她的鞋面上,不禁目瞪口呆。真的就自己走啦?这,这脸翻得也太快了吧?刚才在酒吧里,他不是还很仗义的么……

顾颐并没有管莉莉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管了。

“金沙路血站。”顾颐才报出地址,就猛地低下头去,用手绢捂住了嘴。

“好嘞——”司机按下计价器,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您要是不舒服——座位下面有清洁袋。”可别给他吐在车里啊。他常跑这地方,知道从海天里出来的人,时常都会有点“不舒服”,要么就是陪客人喝多了酒,要么就是上多了——咳咳,只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一种,毕竟嘴也是有很多用途的。不过这么晚了,去血站干吗?深夜献血吗?

顾颐并不知道司机心里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甚至连司机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见——两耳嗡嗡作响,一种火灼般的感觉从胃里蔓延开来,让他撕心裂肺地咳呛起来,直到一口滚烫的东西吐在手绢里。

“先生,先生?”司机被这种咳嗽法儿吓住了,放慢车速,“需要去医院吗?”

“不用。我没事了。麻烦你快点开。”顾颐闭着眼睛说了一句,声音已经沙哑。他还在座位上弓着身子,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紧紧握着雨伞的伞柄。车窗外的路灯光隔着雨幕投进来,在他的双手上一晃而过——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片焦黑已经从十指开始,一直蔓延到手心,皮肤龟裂开来,像是烧过的木炭。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禸体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不过,会是那个家伙?顾颐微微皱起眉头,竭力分散心思,避免去全身心地“感受”圣水对灵魂的“洗涤”——如此明目张胆地杀人,肯定不是本地住户的作法,必定是一个外来者,才会肆无忌惮,不怕引来猎魔人工会的注意,因为他不会停留太久,如风过境,把麻烦都留给别人——哦,别的同类。

但是那双眼睛太惊恐了,仿佛惊弓之鸟,似乎顾颐再多看他一眼就能把他吓掉半条命。按理说他的血统特殊,即使同类也不能分辨出他的等级,在那双眼睛看来,应该只会把他当成个普通人类才对。如果一个普通人类就能把它吓成那样,那它会是连环杀人的凶手吗?

或者,这段时间来到魔都的外来者,还不是一个。这件事,还得让莉莉去打听打听,不是他仅仅靠猜测就能确定的。

还有唐少,如果他真是荆棘鸟家族的人,那这么一个高等的猎魔人跑到魔都来,事情恐怕就不小了。顾颐不觉苦笑了一下,地球村地球村,在交通发达的今天,猎魔人的工作地点终于不仅限于西方了。当初他觉得回到祖国就能过宁静的生活,现在看来,这个愿望大概是难以达成了。

荆棘鸟家族……顾颐竭力回忆着那些零星的消息。正如莉莉所说,荆棘鸟家族的成员并不经常露面,只有达到家族内部评定水准的人,才能得到那个纹身,成为一名正式的猎魔人。与其他猎魔人家族不同,他们并不十分注重血统的纯正,据说还曾经有一个自由猎人,因为受到当时族长的赏识而加入荆棘鸟家族,其后代便成为了一支特殊分支。

不过,这个家族最初主要活动在欧洲,后期随着殖民向美洲扩散,在亚洲却几乎从未出现。事实上,亚洲这边的猎魔活动,自有猎魔人工会的亚洲分会来主持。按理说,即使怀疑有目标出现,也应该由他们来搜索捕猎,怎么会来了个荆棘鸟家族的人呢?

一阵抽痛打断了顾颐的思索,幸而这个时候,出租车也停下了:“先生,到了。”

前方就是血站,但顾颐的目标并不是那里,而是两条马路以外的一个小吃店。

小吃店的门头很旧,有些脏脏的,这么晚了还有七八个人在里头吃饭,围着一大盆红烧肉,穿得都有些寒酸。

顾颐走进去的时候,老板正在收银台后面敲着台面说话:“今天给你们吃顿好的,明天多喝点水,过去了该怎么说,你们都知道了。都是自愿献血,谁要是给我说漏了——”

他的话音随着顾颐推门的动作戛然而止,警惕地抬起头来。顾颐用竖起的衣领遮挡着自己半张脸走过去,把一叠钞票放在收银台上,压低了声音:“要两袋,现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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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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