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二更)

第四十一章 (二更)

第四十一章(二更)

屏幕的光打在少年脸上,他的眸子亮晶晶的。连封转头在他发间落下一个吻:“喜欢。”

连听语抿了抿唇。

网上说亲吻嘴唇才是爱人那种喜欢,龙傲天也这么说,亲吻头发总是有种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宠溺。

连听语趴过去,扒着男人的肩膀问他:“我的嘴好看吗?”

连封无奈地把他固定在一旁:“乖乖的。”

连听语正要再次凑过去,突然想起电影院有监控这件事。

后知后觉的尴尬涌上来,他抬起头看房间的各个角落。并没有发现摄像头的踪影,连听语打开手机搜索这家影院VIP包间的监控安装在哪里。

连封拈起一个爆米花喂他,连听语板着脸吃掉爆米花:“这家电影院是连氏旗下的,你没有告诉我。”

“票上有写。”

连听语拿出电影票,打开手电筒看了一眼:“我买票的时候光想着跟你一起看电影的场景了,完全没有注意到这行字。”

简橘点点头,连听语又问道:“那你能活到多少岁啊?”

连听语正要替女主角谴责变心的男主角,却发现原来男主角在二十岁的时候已经与世长辞了。

也不愿意他没有未来。

连听语转过身,扑进男人的怀抱里:“我会永远陪着你的。”

连封轻轻拍他的背:“小妖怪可要说话算数。”

她宁愿他只是不爱她了,宁愿他和别人结婚生子,宁愿他的未来没有她。

连听语呆坐了半晌,连封伸出手替他擦眼泪,他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泪流满面。

他打车来到添彩的奶茶店,恰好简橘和简白周末不上课,也在这里蹭奶茶。

女主角接受不了爱人离开的事实,在爱人去世的那一天彻底疯了,活在自己的幻想里,守心为墓。

选电影的时候他特意选了爱情片,想跟片里的主角学习一下,却没想到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的悲剧。

连听语看到简橘愣了一下,开口问道:“师兄,我记得你一百一十多岁了。”

故事跟所有惨淡收场的爱情故事一样,男女主角由相识到相知最后相爱,因为男主角变心而分手,最终女主角收到男主角和别人的结婚请柬。

马上就要高考了,归城一中的高三年级开始在周日上晚自习。看完电影之后时间已经不早了,连封送连听语回学校。

他不知道生离和死别哪个更痛苦,但是——

他抬起头,发现连封又用那种有点复杂还有点凶的眼神看着他。手电筒的光打在男人侧脸,连听语看到他的喉结滚了一下。

目送着黑色的商务车消失在街角,连听语拿出手机给班主任打电话请假,班主任很爽快地准假了。

熟悉的危机感浮上来,连听语突然就不敢动了,乖乖窝在旁边看完一整场电影。

简橘:……

连听语突然僵了一下。

虽然他神经大条,却也发现了连听语脸色不对,于是简橘开口安慰道:“如果认真修炼的话,活个一千年应该没问题吧。”

“现代和谐社会没有道士动不动就捉妖,各种妖怪之间也是和谐相处,没有危险就能活得久。不过像师父那种几千年的大妖很少。”

简橘拍了拍连听语的肩膀:“小师弟,不用怕,咱们能活很多年呢,指不定将来还能去外星住个几百年,也不知道外星的小黄鱼好不好吃。”

连听语垂下眼。

添彩亲自做了一杯奶茶递给他:“怎么了?”

连听语咬了一下唇:“店长,有没有什么给人类续命的方法?比如说,把我的寿命分给他。”

简橘嚷嚷起来:“为什么要分寿命给人类?这样有违——”

简白拉住他的胳膊晃了晃:“老大,我想吃小黄鱼了。”

简橘很听简白的话,跟着她走到门口,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

添彩拉开椅子坐下:“你要分寿命给连总?”

连听语点点头:“嗯。”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他。”

少年的声音并不大,添彩却听出了一股坚定的味道。她托着下巴叹口气:“果然你们这种涉世未深的小猫猫,就会被这种男人勾了魂。你才认识他几天啊?”

连听语没有回答。

添彩打开手机,给他看朋友圈各种妖精的自拍照:

“这是一只喜鹊精,长得……不咋地,没我好看,但她吉祥啊;这只狐狸精,长得勉强跟我一样好看吧,算了,太花心了;这只蛇妖……嗯,原形怪渗人的。”

添彩原本想说一句“这里的妖怪哪个不比一个凡人强”,又觉得这句话太过亏心咽回去了。

她叹了口气:“很喜欢吗?”

连听语摸了一下胸口的桃花玉佩:“嗯。”

“但是凡人的寿命只有百年。”

“所以我才要把寿命分给他。”连听语固执道。

“其实喜欢凡人没有错,不要逆天而行就是了。但每个喜欢上凡人的妖,都很难做到这一点。”

添彩脸上浮现出一种悲伤的表情:“就像你师父。”

连听语怔了一下:“师父?”

“你们师徒真的很有缘,你喜欢连总,简昀爱的也是他的主人,北齐国相家的公子。我没有见过他的画像,却也从简昀的描述里知晓他的爱人是一个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的翩翩公子。”

“那时的简昀完全不是现在呼风唤雨的大妖,而是一只尚未修成人形的小白猫。那位公子救了被虐待得奄奄一息的简昀,将他养在身边。”

“那位公子喜欢看书,简昀就趴在充满阳光的角落陪他看书,所以简昀给自己取名为——简昀。”

天色逐渐暗下来,添彩的院子里燃起暖黄色的火焰,衬得她整个人温柔沉静。

“那位公子重孝知礼,然而他的父母却逼他做不喜欢的事,甚至逼他尚公主。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最终那位公子用一把火将自己的血肉烧成灰烬。”

“简昀拼了命闯过修罗阵,修为大进的他抗下天罚,将公子救回来。”

“然而他救回来的公子,已经不是原来的公子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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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十年后和自己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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