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恶感
“三年的话,我或许可以考虑。”
“而且我不想出道的第一场戏演电视剧,我想拍电影。”
郑有国冷哼一声,没好气的说。
“你小子真是又奸又滑,想拒绝就直接拒绝嘛,干嘛要说些根本不可能答应的条件嘛?你以为你是邵大亨的私生子吗?”
“呵呵。”王莫尊笑笑不说话。
郑有国却泄了气,放手茶杯,无力的抬了抬手。
“我知道,你和新艺城那边的泰迪罗槟走的很近,或许有拍电影角色的机会。”
“但是,莫尊,你的心太野了,唱歌刚有点名堂就想出来演戏,演电视剧还不乐意,还想拍电影……”
“你是年轻人,想闯一闯我能理解,但是你太急了。”
“你在宝俪金的事情我也了解过一二,原因其实也不复杂,就是你不想向关维林低头对不对?”
“何必呢,你是年轻人低一两次头也没个什么,你现在低头是为了以后的不低头,你能想明白这一点就成熟了。”
郑有国以过来人的心态这样劝告着。
然而王莫尊自有他的主张,不说上辈子,就是上上辈子时他就不是个会听劝的人,是以,他也懒得与郑有国多说什么,开口道:
“郑老师的话我听了,会考虑的。”
郑有国看到王莫尊明显敷衍的态度也是无可奈何,朝他摆了摆手。
“行吧,年轻人不听劝,随伱吧,你不签约可以,但是训练班的第四阶段实习机会你也没了。”
“嗯,我知道的,感谢这么时间以来老师们的教导,让我学会了许多东西。”
“好了,你出去吧,顺便把徐锦江叫进来。”
“好。”王莫尊推门而出。“老徐,到你了。”
随后他转身毫不留恋的离开了。
……
夜晚,香江一家高档私人西餐厅,烛光之下,西餐红酒,两人对坐,吃着牛排,喝着红酒,浪漫非常。
唯一可惜的是红酒不是82年的拉菲,因为今年就是82年,著名的拉菲红酒在法国拉菲酒庄才刚刚开始酿造,还没有出炉。
王莫尊吃着一盘七分熟的高档牛排,感觉口感不错,肉质外焦里嫩,柔嫩香醇,随手又端起一杯红酒,一饮而尽,再招手向不远处穿着黑色西装的服务员。
“服务员,牛排再来一份,还是七分熟,还有红酒再开一瓶。”
服务员走近,身体鞠躬应是。
这时,一旁低头享用牛排的邓俪君忽然也开口说话。
“等等,我也再多加一份,五分熟,不过我的份量可以少一点。”
服务员再次鞠躬点头,眼神隐晦诧异的看了一眼邓俪君,他自然是认得邓俪君的身份,她是这家高档西餐的常客,但是他知道以前她的食量很小的,往常时候一盘牛排是吃不完的。
而今天,她居然也快吃完一份牛排,还要再加一份!
邓俪君自己也感觉不可思议,以前她每次吃牛排不只是吃不完,还吃的很慢,不然吃急了肚子会不舒服,可是今天她感觉自己就像正在长身体时的少女时期,胃口大开,一份牛排吃完,才感觉半饱。
她咪着眼看着王莫尊,她知道原因是面前的臭弟弟治好她的肺腑隐疾,让她重回少女时的青春,不,比少女时还要好,她是少女时的胃口和肺腑气息都没有现在这么好过!
“莫尊,牛排还是五分熟的滋味最棒,七分熟的牛排就不正宗了。”
王莫尊听后嗤笑了下,“什么正宗不正宗的,我可不去迎合西方人的规矩。”
“五分熟也好,七分熟也罢,重要的是合乎自己的味口。”
“西方人骨子性格里还潜藏着茹毛饮血的恶性,但直接让他们吃生肉又觉得不太文明,所以搞出个牛排还分什么几分熟。”
“其实我也是看在你的面子,要不然我更喜欢来一顿麻辣牛肉火锅。”
“噗嗤……”邓俪君笑的花肢乱颤。
“你啊,真是,我说不过你,反正我更喜欢五分熟的牛排,很嫩。”
王莫尊笑着拿起红酒瓶,又给自己的酒杯满上一杯红酒,端起酒杯朝着她摇晃着。
“嫩?相比牛排的嫩,我觉得俪君更嫩呢……”
邓俪君被话激的俏脸通红的左右看了看,好在服务员都走远了,这又是高档私人西餐厅,客人极少也离的两人极远,这才让她松了口气。
“要死啦,你个臭弟弟,要是被人听到了,我可是要羞死了。”
王莫尊看着邓俪君促狭着的继续摇晃着红酒杯,凑到嘴边像是品茶一般轻饮一口,缓缓咽入肚中。
邓俪君不敢再聊这个话题了,忙开始转话题。
“莫尊,你不签约TVB,现在也不用去实习,又不能去唱歌跑商演,你准备接下来怎么办啊?”
“罗槟哥说,他的电影筹备的差不多了,再过一周就准备要开拍了。”
“啊,你真的要拍电影啦?男主角?你的演技行吗?”
“嗯,罗槟哥说了,电影里只需要我会耍帅扮酷就行。”
“这,那,要不要我也去凑個热闹演个角色,也给你撑撑腰……”
王莫尊听后一惊,连忙摆手道:“别别别,你可别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你的圆脸不上镜啊。”
“你想想,你这些年,参演过三部电影,一部电视剧,哪一部拍出好看来着。”
邓俪君闻言微微窘迫的撇了撇嘴,哼声的扔下手中刀叉。
“哼,不演就不演嘛,干嘛说人家不上镜嘛。”
“我圆脸怎么啦,你是不是想说我胖,我丑啊……”
她显然是生气了,小情郎说她不上镜,上镜就是出丑,她生气了,需要哄啦……
王莫尊顿时脑门抽风似的懵逼,连忙补救道:
“不不不,那个,我就喜欢圆脸,你也一点都不胖,就算胖我也喜欢,而且你那不叫胖,叫贵妃美。”
邓俪君还是哼声不说话,还扭过头不看他了。
“对了,我的诛仙写完了,你要不要看啊。”
邓俪君被诛仙吸引了注意力,这才转过头来。
“真的?诛仙你真写完了?那先拿给我看啊。”
“对,差不多了,只差一个结尾,我还在打磨,我准备投稿给明报。”
“投稿明报?那里的稿费给的很低啊,金老是出了名的抠门来着。”
“怎么不选《东方日报》?销量又高,稿费又多。”
“《东方日报》的背后老板是白马粉马氏兄弟,那个报纸的最大作用其实是洗黑钱,他们的稿费给的再多我也不会要,背景太复杂。”
王莫尊摇头,嘴角闪过一丝冷意,他自认不是好人,做魔尊时杀人无数,为了逃命更是曾牵连许多无辜,但受上上世的三观影响,依旧对毒粉有着抹不去的恶感。
“《明报》的稿费虽然少一点,至少我拿的安心。”
1969年,白马粉马氏兄弟创办东方报业,最大作用除了洗黑钱就是传递毒粉消息,这样的报纸当然舍得给稿费,明面上也是正行,没有任何问题。
1978年,马案事发,马氏兄弟逃入湾岛逍遥法外,有钱享受余生,他们的通缉令至今有效,而其子继承东方报业依旧得享富贵。
邓俪君默然,香江的黑道与白毒粉管控不住,她的老家湾岛其实也没好哪去,对比这个,只有大陆内地才是真正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