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弦乐团的构成

管弦乐团的构成

一个典型的管弦乐团,主要由四个乐器群组所构成:

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木管乐器:短笛、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英国管、低音管、倍低音管、低音单簧管

铜管乐器:短号、小号、长号、法国号、柔音号、上低音号、大号、低音长号、瓦格纳大号、苏沙大号

打击乐器:定音鼓、大鼓、小鼓、钹、锣、铁琴、木琴、钟琴、管钟、三角铁、木鱼、铃鼓、响板、沙铃、珠铃、风铃、牛铃、雪橇铃、钢片琴、铁砧、水琴、刮葫、乐鞭、皮鞭、弹音器、钢琴、雷鸣板等(演奏现代曲目时,有时候应乐曲需要,也会加入爵士鼓或拉丁鼓)

管弦乐团又常依管乐的编制,而分为以下数种规模:

小型乐队(一管编制):长笛×1,单簧管×1,双簧管×1,低音管×1,法国号×2,小号×1。

中型乐队(二管编制):长笛×2,单簧管×2,双簧管×2,低音管×2,法国号×4,小号×2,长号×2,大号×1。

大型乐队(三管编制):长笛×2+短笛×1,单簧管×2+低音单簧管×1,双簧管×2+英国管×1,低音管×2+倍低音管×1,法国号×4,小号×3,长号×2+低音长号×1,大号×1。

管弦乐团的弦乐五部,比例则分别是:

小型乐队:第一小提琴×6,第二小提琴×6,中提琴×4,大提琴×3,低音提琴×2。

中型乐队:第一小提琴×14,第二小提琴×12,中提琴×10,大提琴×8,低音提琴×6,竖琴×1。

大型乐队:第一小提琴×18,第二小提琴×16,中提琴×14,大提琴×12,低音提琴×10,竖琴×2。

乐队首席:乐器各群组之间和之内,皆有一定之公认等级关系。一般而言,每个乐器组有一个首席演奏家(或独奏家),他在组内有独奏和领导组内其他音乐家的任务。小提琴分两组: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因此小提琴有两个首席演奏家。第一小提琴的首席演奏家也被称为乐队首席,他不但是弦乐群的首席,也同时是整个管弦乐团的首席,地位只在指挥家之下,并在音乐会演出前带领乐队进行最后调音;指挥家一般在音乐会结束谢幕之前,都会走下指挥台,向第一小提琴首席主动握手致意,以象征指挥家对管弦乐团所有团员的谢意。双簧管(有时是长笛)的首席演奏家是整个木管乐器的首席演奏家,而小号的首席演奏家则是整个铜管乐器的首席演奏家;法国号技术上属铜管乐器,但往往同时有铜管和木管乐器的作用。长号的首席演奏家,则是低音乐器的首席演奏家。大多数乐器组还有一个副首席。假如首席缺席的话,便由他们代理首席。

指挥:现代管弦乐团在演奏时,一般都需要一位指挥家来担任指挥工作。由于不同的指挥家,对同一份总谱常会有不同的解读,因而形成同一首乐曲会因指挥家的不同而有不同之演奏诠释。在音乐会或录音前,指挥家会与乐队一同反复排练,在这过程中将自己对乐曲的解释与要求,传达给团员。长期与固定一位指挥家(常任指挥,或音乐总监)合作之管弦乐队,常会形成该乐队所特有之音色特质。早期的管弦乐团没有指挥家,由小提琴首席或大键琴家担任起指挥家的作用。今日一些较小的室内乐团,尤其专门演奏巴洛克音乐的乐队,也常常不用指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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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之玫瑰上的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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