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贩卖为小奴(下)
二郎山东面的山麓沟壑纵横,在一处较为宽阔的坡上一片片玉米地之间,稀稀落落的居住有几户人家。河岸上有家客栈,名叫‘蓝池子客栈’,传闻十多年前最早开店的老板就姓蓝,是个有些来历的人物。也不知为何,在那年的一个秋夜,客栈被一把火烧了个干净,姓蓝的老板也不知所终。到了第三年,有人还是在原址重建了一家客栈,这个地址明显要比其它地方好得多。依然沿用了先前的店名,来往客人也觉习惯。
那是在一个深夜,微风轻拂,吹得玉米林子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有两个人正伏在地里的一快大岩石后。
“叔你听,是不是来了?”一人极小声地道,他是‘蓝池子客栈’的伙计黄二,也是老板的远房侄子。
“不对,是在那边路上,你听听还有马蹄声。”店老板姓李名财,四旬上下年纪。两人皆习过些拳棒,尤其李老板自持有一身蛮力,此地无人敢与他放对。
玉米快要收获,近日常有野物窜入。于是两人隔日一次转换地点设下机关,十余日中已捕捉到两只野羊和一只山猴。但有一头野猪始终不上套。乡人皆知此物凶猛,劝二人小心为好,两个正在兴头上,一想到这家伙弄住一头,起码就有百多斤肉,哪还听得进去?
两个正东张西望,左侧有了异样的响动。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听见‘卡!’的一声,伴随着的是一阵低沉的咆哮挣扎,那一团玉米林摇晃着哗哗直响。李财心中一喜料是那畜牲上了套,低声招呼着黄二,两个手持刀叉一前一后就跑了过去。李财刚看见那头野猪时,就见这畜牲发出一声吼叫狂怒异常,猛地一窜拖着条血淋淋的前腿,直端端地朝着他冲撞过来。
有经验的猎手都知道,狂怒的野猪尤其是独猪,那股力道非常凶猛,真是常常胜过虎豹。李财连手中的刀也来不及舞动,刹那间心里只一闪,道声完了!跟在后头的黄二一个趔趄站立不稳跌倒在地,面色如土。
转瞬间那畜牲即将撞至李财身上,不料斜刺里一条黑影自半空中一闪,听得野猪狂嚎一声,将身子一偏从李财和黄二两人之间擦身而过。惊魂未定的李财和黄二偏过脖子看时,那畜牲头颈处插了一把钢刀,略为迟缓了一下就又猛地向着一个黑大汉冲去,其力道丝毫未减反倒是愈发暴怒疯狂,它更是在拼命了!
只见那黑大汉倏地一闪腾身而起,人早已挂在其身后的大树枝上。一声闷响,野猪一头撞到树上,大树被震动得枝摇叶晃。大汉将悬在空中的双脚往下一踩,腾身下地又飞起一脚,野猪一晃扑伏于地。大汉左手拔出插在它身上的那把钢刀又是一捅,右脚同时飞起。眼见这畜牲在地上接连滚了几滚,发出一声长长的哀嚎,挣扎间一股股浓血涌出,渐渐地不动了。
回到店里,李财把老婆叫了起来同黄二温酒弄菜,殷勤款待拔刀相助的恩人。
摆谈间,方知这位彝人黑大汉名叫莫呷,是甘洛一带人,取道去康藏查龙草原找寻兄长。李财时常看见有去康区的彝人,购买了几只到几十只数量不等的羊,餐风露宿赶着羊群返回家乡。
“我兄长出门已超过了一个多月,还没回家,我得去看看。”莫呷几碗酒下肚竟无事一般,李财和黄二暗暗称奇。
李财见他还带着个汉人小娃儿,此时还正昏睡不醒,问道:“莫呷大哥还要做这个生意?”
“啥生意?”
“这个娃儿?”
“路上捡到的。”莫呷想到了啥,朝李财道:“对了,这路还远呢,把这个娃娃先寄放你这里一下,等我回来再说。”
“找到老哥就一同过来吧!”
“嘿,这里的野物还不少哩!我还要过来打山的。记住,把娃儿照看好。”
南宫旭第二日醒来时已是中午。他见自己到了一个十分陌生的地方,昨夜的那个黑大汉也不见了,又见那个叫黄二的男人怪模怪样朝他笑着,心里不由生起了一丝惊慌。那个像是老板的人倒是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又点点头。随后叫黄二端来饭菜,看着他狼吞虎咽的吃起来,摸摸下巴上稀稀拉拉的几根胡须笑了。
到了第三日早上,客栈里进来了两个人,皆生得面目有些丑陋。这二人进店后就不住地打量着南宫旭,在店中吃喝了一阵之后,去了老板的里屋好一阵子方才走出来。
李老板拉着南宫旭的手递过一个玉米饼子给他,说道:“小娃儿,你跟着这两个大爷去,他们带你去找你家里的大人。”
“我家里没大人了。”南宫旭摇头。
“那就更好,跟他们去一个好地方。”
“我不。”南宫旭直摇头,在他印象中昨日那个黑脸大汉是个好人,是会来接他的。
李财看出他的心事,摇摇头笑道:“你还要等他么?那个彝人把你都卖给我们啦!”
南宫旭第一次听到把人卖了的事,正愣神间,只听老板娘叫道:“难得与他费口舌,我说小崽崽你不同他们去,难道要老娘我供养着你不成!”一把夺过他手中只咬了一口的玉米饼,抬手就丢进了潲水缸里。
“哈哈哈哈!……”店堂内笑声一片。
“呸!”南宫旭何时受过这等欺辱,朝着满面肥肉的老板娘吐出一口唾沫,拔腿就向店外奔去。
一气跑出了好几里地刚放慢脚步就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急忙进入路边的灌木丛里。忽见身后一个人影扑过来,躲闪间却被左侧窜过来的人一把抱住叫道:“不想这个小崽儿还跑得飞快!差些就追他不上。”紧接着一只大手往他嘴上一捂,一股不明不白的气味进入鼻孔,便觉有些恍忽,那两个人的说话声渐渐模糊……
等南宫旭再次醒过来时,眼前的情景让他惊得直发懵。他被捆住双手双脚躺在一间黑古隆咚的地方,异样的声音和阵阵臭味熏得他昏头昏脑的,好大一会儿才弄清是一间关着一群山羊的畜圈。在他躺着的地上胡乱丢了些干草,一道简陋的木栅栏将二三十只山羊隔在圈的半边。
有人在说着他听不懂的话,有个人说了汉话:“这个汉人娃娃醒过来了,喂,这娃娃你叫啥名字?”
昏暗的光线下,只见有三个人的颈项都栓有铁链连着手,其中两人**的双脚上还拷着他从没见过的厚厚的木枷,那个说汉话的人却背靠着土墙,脚上没有木枷。
见其中一人又带着关心的语气问了他一遍姓名和家住何处。他才从惊谔中回过些神来,“我叫南宫旭。”他已是十分饥饿,有气无力地答应了一句。
用碗口粗圆木做成的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娃儿端着木盆低着头小心翼翼地走进来。盆里不知盛的是啥,黑糊糊的看不明白,直到他用木瓢舀了一瓢放到他面前的一个残缺不堪的土碗里,才看清是几个在火灰中烧熟的土豆和一小块荞麦饼。这两年南宫旭四处流浪,已见识过不少杂粮。两手虽被缚在前面,还不十分防碍他进食,三两下就进了肚。再看看那三个被拷着的大人,早已是吃得干干净净。又过了好大一会儿,那个小孩拎了个水罐进来,挨个给他们的碗里倒上水。
“老伯这是在啥地方?”南宫旭忍不住问道。
那个像是个汉人的长长地叹口气:“可怜的娃儿竟也落入到这个地狱中。”看看南宫旭又道,“这地方属彝人的地盘,看来你是被人贩卖过来的了,可怜从此就成了乌甲土司家的娃子。”
“袜子?”南宫旭看看自己的脚上,哪里还有啥袜子。
“娃子就是奴婢下人。”那人见他不懂,又道,“我咋说呢,比奴婢下人还要惨。如果不从土司……”话犹未尽,木门大开,进来两个大汉分别抓住他腋下就朝门外拖去。“小兄弟你要咬紧牙关活下去啊!石亮我走了。”
南宫旭眼见那两个人往他嘴里塞东西,就再听不见了声响。羊圈里剩下的另两个人直哆嗦,口里喃喃地:“彻莫彻莫,取依者……”[1]
南宫旭正惊谎间,已被进来的一个汉子拎了起来,“兹莫老爷叫你这个新来的娃子去看看,长点记性。”
寨子就在一处山梁上,夜幕降临,十几只松明火把在一群彝人的头顶上晃动燃烧,人们走到一处格外陡峭的绝壁前停住。南宫旭被放到地上,他看见那个汉人的背上已经被捆上了一块大石头,嘴被堵住发不出声音,圆睁着双眼,看见了南宫旭便把眼皮闭了一闭,象是与他作别了。一个头领模样的人喊了句什么,几个人抬起那个汉人喊着号子一般,一下将他抛下了高高的山谷,半晌,才听见了跌入河水中的一点响声。
“他再也莫想逃跑啦!”一人笑道,“敢不从乌甲老爷的管教,哼!”
“咦,这个小呷西[2]还不大害怕。”另一人道。
“恐怕是被吓破胆啦。”
“吓破了就好。”
听他们说汉话,已弄不清他们是汉人还是彝人。他们并不知道,自家中惨遭变故以来,南宫旭早已见过了不止一次的杀戮,比起他同龄的小伙伴们,真象是变得麻木了。
看过了处死那个汉人,南宫旭才被人象只小鸡样弄回羊圈睡觉。
“起来,快起来!兹莫老爷安派你干活去,想光吃不做?还不如喂只鸡!”
天还没亮,正睡得迷糊的南宫旭就被人一把拎了起来。手脚上的绳索被解开,南宫旭低着头寻觅自己的那双烂布鞋,那还是几天前在一间破庙前捡到的。刚从一团干草旁中寻着,就被那人劈手夺过一把扔到门外远远的。南宫旭急了扑上去咬他的手,那人一把将他甩开,扬起皮鞭就朝他抽来,啪地一声,一阵剧疼,小小的肩背上立时添了一道血痕。那人恶狠狠地瞪着他骂道:“小呷西,不听话就‘取依者’!捆石头丢下岩去!”南宫旭虽不再动作,可一双小眼睛直定定地瞪着他。
“这个刚来的小呷西!过几日再这么看我,我不剜下他的眼珠子才怪!,”那人看了一眼还被锁住的那两个呷西,回头叫南宫旭打开圈门,放出羊子,骂道,“这些汉人呷西到了这里,一个个都还要想穿鞋呢?快走!”
南宫旭赤脚走在黑蒙蒙的山路上,坚硬冰凉的泥石硌得他稚嫩的脚板疼痛难耐,跟在群羊的后面一瘸一拐的。前面还有个与他年岁差不多大的小娃子赶着另一群山羊,那人时不时的扬起手中的皮鞭威胁着两个娃娃。走离了山寨好一阵子,才依稀听见雄鸡的啼鸣声。
天色渐亮,南宫旭这才看清,已到了昨夜处死那个叫石亮的汉人的地方。
注释:
[1]彻莫、取依者:彻莫—长毛译音,清军呼太平军为长毛,即长毛娃子,石达开兵败大渡河后,部分战士被俘后虏入彝地为奴隶。取依者—捆石沉水。
[2]呷西: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