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穿越了
“庄主,你要的俩个小孩我都带来了,你瞧瞧是他们不?”笑得满脸谄媚的小哥就差没有将好好的一张脸,笑成了秋日/菊花样。一双黑糙的手紧张不安的搓着。
本来在合身不过的墨绿色长袍袄子,穿在他身上却显得有几分臃肿。因着才刚从外入内,尾梢处还沾着未曾融化的细雪,衣踞处则沾了不少雪化污泥,格外显眼。
未曾紧闭的黄梨木雕花门此刻正大开着,呼啸刺骨的雪夹雨飘零而进,吹得未曾完全紧闭的窗棂发出‘噼里啪啦’声响。
院中一株红梅枝梢上,若是被雪压得狠了,柔韧的枝干就会半弯下腰,任由那沾了梅香的白雪扑簌扑簌的往下掉落着,直砸出一个又一个或深或浅,或轻或重的小雪坑。
几缕幽幽梅香至雪中而来,给之寒风刺骨的冬日添加几分别样暖意。
男人边上还立着俩个只着了件薄薄秋衫的小乞丐,脚上穿着露出脚趾的草鞋,裸/露在外的皮肤早已被冻得青紫生疮。其身味大得就连隔在珠帘后的女人都能闻到,甚至连那淡雅的茉莉花熏香都遮不住半分,更别提那油腻结成团,正一缕缕或是一块块混合着泥土草屑与跳蚤尸体的油腻头发。
瞧着就惹人生厌,活像那等刚从乱葬岗爬出来的尸体无二。恐离得近都唯担心自己会被熏得过去,还有那恼人的跳蚤与虱子。
“嗯,人留着。”女子娇艳红唇半启,卷翘的鸦青色睫毛半睁开,眼波流转中端得妩媚多情。哪怕未见其人,只是听到了那道酥麻的声线,都不难令人猜想出那珠帘外的美人生得如何国色天香。
躺在铺了厚厚一层雪白软毯贵妃椅上的木青空方才慵懒的动了下躺得有些僵硬的身体,几缕银发随着她的动作轻轻晃动,半洒在朱锦红牡丹薄锦上,美得触目惊心。
“要是是的话,那个庄主大人.。”见买卖成了,松了一口气的小哥脸上的笑越发真诚,露出一口熏得发黄的牙齿,就连那嘴角笑纹都露了出来。
木青空自然明白道上规矩,将早就准备好的银袋子扔了过去。
因隔着一道粉白相间珠帘,令人瞧不清里面布置与那画中美人。
粉白桃花瓣的荷包从内里被粗鲁的扔了出来,咕噜噜的滚到男人脚边,小哥捡起来后还特意再三掂了掂。发现重量颇厚,看起来比先前说好的价格还要多给了不少,当即再三笑着道谢离开。
离开时不忘寻了管家,邀请着什么时候请他喝酒,毕竟这等买卖谁不想多赚几次,只希望下次在有这等好生意时莫要忘记了小弟才好。
等人离开后,木青空才揉了揉酸胀的太阳穴走出来。烧了地热的室内即使未穿软鞋,只着雪白罗袜都不会感到半分寒意。一身朱瑾牡丹花长袍衬得整个人气场凌厉,令人不敢正面直视半分。
“你们俩个便是这次送来的小童。”声似那夏日炎炎中,将一颗青枣投进盛满冰水的白瓷碗中,发出的“叮咚”音。
美人容貌生得极艳,就像是洛阳盛开的牡丹,多一分则艳,少一分则淡。
最为令人注目的是她那一头如霜雪的银白绸发,于她走动间就像是一匹最为华美的冰冷绸缎,不由自主的想要令人上前抚摸是否如自己想象中的触手微凉,或是带着冰雪之味。
“庄主,我们是被拐买来的,并不是自愿的,还希望庄主能放了我们,庄主的大恩大德我们以后没齿难忘。”原先在城门口乞讨的小乞丐等醒过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被双手双脚的绑在了一辆行驶中的马车后,那目的地正是城外半山腰上的落梅庄。
而那山上的传闻更是时不时流传在山下城镇中,不过传说只是传说,毕竟谁都没有见过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庄主。
“哦,是吗。”木青空只是随意扫了俩眼看起来灰不溜秋,一看就像是好几个月不曾洗澡,说不定身上还有跳蚤的黑瘦小子,一双秀眉微蹙,满是烦躁之意。
特别是当见到自己雪白的羊毛毯上因着他们进来时未曾换鞋子之故而被踩污了一小块,眉头紧蹙。
心里的小人更是在气得跳脚,更多的是可心疼死她了,这毛孩子不知道这小小一块的毯子花了她多少银两。要不是顾忌着他们是本文中她得罪不起还躲不起的主角,她早就将这俩人给埋到花园里当花料了。
“庄主可否能放了我们,我们.。”归南山掩下眉眼间那一瞬的惊艳之色,跪地出声道。
古人都言男儿膝下有黄金,可若是连审时度势都不会之人,又岂能称之为英雄二字。不过就是自命清高,自私愚蠢之人罢了,可话还未完全说完,便被不远处的女子连忙打断。
“王伯,将人带下去洗干净了在送过来,浑身臭味的难闻死了,跟臭要饭一样也不知道是不是在猪圈里打过滚。”说着木青空还煞有介事的用手捂住了口鼻,脸上满是眉尖微扬的不耐之色。
只是美人就是美人,无论做什么都会令人很大程度的包容她的一切,甚至是赏心悦目的。
“诺。”话音落,遂从门外走进来一模样生得贼眉鼠眼,尖嘴猴腮。俩条灰色眉毛极长,活像一只黄鼠狼与老鼠的结合体的中年男人?
归南山与那名小少年,见人出现时,浑身上下忍不住打了个冷颤。就像是有一种被野兽给盯上的错觉,本就低下的脑袋此刻恨不得低垂紧贴在地上。
“你们俩个还不跟上,否则小心你们身上的皮。”王伯不仅模样生得像黄鼠狼,就连那嗓音都像是破锣似得沙哑难听。
俩个小的相互看了眼,随后诺诺跟上。
等人全部离开后,木青空才原形毕露的大口大口的拍着胸口喘着气,一张脸瞬间煞白无一色。若非身后有着椅子支撑,她恐是早就跟条无骨软蛇滑了下去,君不见她现在掩藏在海棠花色襦裙下的双腿还在打着颤吗?
没错了,刚才那俩位确实是书中的主人物之一,否则天道又岂会给她那么严重的威压,就差没有将她铁骨铮铮的鸡骨头给压弯了。
不过不同的是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天道之子。
而更没错的是她确实穿越了,还穿到了一本书中,最后下场凄惨无比,不仅被拔毛放血。还被加了辣椒,茴香,八角炖成一锅老母鸡汤的围观吃瓜群众???
而天底下穿越者有千千万万,无论是庶女嫡女庶出反派炮灰女配等,他们都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而她就比较牛逼了,不仅不是个人,也不是那些可萌可撒娇可凶猛的动物,而是一只家禽。
其中家禽还需得分三六九等,而她正是最为下等的那种,只因她的本身是一只芦花鸡。
还是一只,只差俩年就修炼满千年的芦花鸡。
说来她能穿过来也存属于作孽,要是自己没有嘴馋,没有踏出那一脚,说不定现在肯定还在咸鱼的混吃等死,而不是为了保着小命时刻战战兢兢。
她的穿越没有网上来的那么五花八门与倒霉,更没有什么车祸,雷劈,辱骂作者文笔不好与撕逼男友出轨小三,吃泡面被活生生噎死在电脑前的。而是单纯的不小心踩死了一只鸡,她三七码的大脚硬生生踩死了一只看起来就大腹便便,战斗力彪悍的鸡!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毕竟连她都不相信那么曹尼玛的事情都给她撞到。说不定那只鸡可能前面正在渡劫,而她就是那个毛屎坑的劫?
然后在她准备秉承着不能浪费粮食的做法,单手拎着足有十斤的老母鸡。笑得露出一脸荡漾,考虑着是要红烧还是清蒸油炸的好,那只本当死得不能再死的鸡突然回光返照,冲她拉了鸡生中最后一泡屎。
后里的后来,她那本看起来就本不大聪明的脑瓜子磕上了电线杆,恰逢上面的带光广告牌在维修。
一路花花带闪电,将她和鸡都给安排得明明白白,妥妥当当。
嗯???
然后在她还没体会到被砸得脑浆四溅,纯白混合着鲜红二色流出,灵魂出窍准备喝孟婆汤的时候。
她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躺着变成了一只日后会被生煎油炸,糖醋红烧的芦花鸡精。等她在继续混吃等死一段时间后,猛的听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时,顿时虎背一躯,连手里的五香瓜子和油炸蜈蚣都不香了。
青木国,白虎国,落水镇,诛仙剑,望月崖与当年被灭门的武林盟主一家。
一切的一切都完美的对上了她当初临死前看的最后一本怪诞之书上,说来也是巧。只因那本书上也有一只芦花鸡?还是一只垂涎男主美色,意图用强不行,反成菜的芦花鸡?
这本应当是在普通不过的无脑废材打脸爽文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不是男主有多牛/逼,后宫有多少美人,又用什么新姿势扑倒了妹子。也不是反派如何丧心病狂,泯灭人性在作死的道路上添砖加瓦,而是因为里面描写得最多的是如何吃鸡?
论吃鸡的一百八十种口味,吃鸡的一百零九种姿势与鸡屁股和鸡脑袋哪个吃起来更有灵魂?她当时看到的时候馋得一连点了好几份黄焖鸡米饭与鸡公煲,甚至一度怀疑作者就是养鸡场的老板,写这本书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买鸡。
可是现在当她自己被转换成了一百零八吃法的那只芦花鸡,顿时毛骨悚然,手里的鸭脖子都不辣了。
她觉得她有罪,她以前就不应该吃鸡,毕竟小鸡/鸡那么的可爱,怎么可能吃小/鸡/鸡。
而书中描绘男主归南山便是那当年灭门后逃出来的盟主之子,武学上层,人多智近妖,一双狭长的凤眼多情泛滥。更是一名掩藏的抓妖师,更擅长煮得一手好全鸡宴?
而其中能同男主旗鼓相当的也就只有那名同样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的反派了。
不过这俩个都不是什么好鸟,都是半斤八两的一丘之貉,只因他们都对吃鸡有种近乎病态的执着。
完全诠释了哪怕是死,也得要吃上最后一口鸡的疯狂。
可问题是即使对方在不是好东西,自己也得要抱住其中之一的大腿,不然等待她而来的就只有红烧鸡一种选择了,不,说不定还可以清蒸。
可单论俩个人的大腿,她谁都不想抱,无疑是抱哪一个都死得快。因为她被书里那种鸡肉十八吃的做法依旧吓得毛骨悚然。
而此时摆在她面前的有俩条大路,一是未来的男主,妥妥的命中金大腿,天道的宠儿。有了他走上人生巅峰不是梦,就是挡刀子的速度要快要准,说不定人家打怪受伤的时候自己还得割肉放血。
二是无恶不作,杀人如麻的反派担待,跟了她,虽不能寿终正寝但可腥风血雨强抢人夫?就是死得难看了点,说不定自己成为黄焖鸡还是出自他手。
深思熟虑后,她决定小孩子才做选择,大人都不要。毕竟你的身边要是时时刻刻出现一个手拿着鸡腿或是鸡翅膀的人晃荡,这不就是明显的刺激与告诉她,无论你怎么挣扎,你的下场都逃不过成盐水卤鸡的悲催命运吗?
光是想想那吃鸡千法与吃鸡的百种姿势,她就毛疼。不仅是鸡毛,就连俩条鸡爪子与鸡翅膀都疼,甚至丧心病狂的还能闻到了那股子自己成了香辣鸡公煲的味道。
木青空躺在地上,双木溃散放空,她只觉得这真不是一只鸡该干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