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帐篷集市
第5章帐篷集市
屠宰工大口吞咽着,溅射到眼睛上的血液被一层薄膜挡住了,如果有人站在他身旁,会被那双不属于人类的瞳孔所吸引,浅红的竖线取代了圆形瞳孔,立在眼眶中央。
“嘎嘎嘎嘎!”
鸭群被血腥味刺激到,拼命的拍打翅膀,窝棚里羽毛翻飞。
杰瑞兹感觉自己越来越轻,他瘫倒在地上,机械式的喘息着,却感受不到任何痛楚。
我不是来觅食的吗?为什么会成为别人的猎物?
最终他失去了意识,原本壮硕的身躯变得干瘪,如同脱水的牛肉,又不带一丝血色。
将客人的尸体扔到堆满羽毛的角落,屠宰工脸上还带着意犹未尽的兴奋。
“康纳,你总能等到猎物上门。”
一个穿着体面的中年人走了进来,磨边翻毛皮靴陷入血液与鸭毛的混合物中,却浑不在意。
被称作康纳的屠宰工没有理会,他一只手扶住铁架,不断颤动着脊背,似乎在回味那美妙的感觉,不愿从中脱离。
几分钟后,康纳站了起来,摸了摸脖颈,他能感觉到里面有一股股不属于自己的液体在冲击血管壁。
“老板,晚上好,能把您的手绢借我用一下吗?”
……
潮湿的海风拂过,广袤的牧草刷刷作响,牛车在此停下。
车门打开,乔伊跟保罗走了下来。
保罗打量着四周,有些焦躁不安,他总感觉父亲会突然从某个帐篷里窜出来,当着乔伊跟下属的面给他来顿狠的。
“进去吧,拿出你在教室时的气势,遇到麻烦掀开衣角。”
乔伊笑着揽住保罗的肩膀,生怕这家伙关键时刻掉链子。
“先去买两顶毡帽,你帮我看着点四周。”
虽然天还没完全暗下来,但集市已亮起了灯,一盏盏燃油灯挂在帐篷上,昏黄的灯光驱散了灰蒙。
平时无人的郊外,现在挤满了凑热闹的小镇居民,行商们在结束大宗货物交易后,会将一些残次品或小玩意儿低价出售。
一路走来,并没有遇到警员,保罗也逐渐放松下来。
“怀表怎么卖?”
乔伊在一个帐篷前停住了脚步,木桌上排列着各式各样的怀表。
“你看中了哪一块?它们的价格是不同的,一分价钱一分货。”
店主见有生意上门,便放下手中的牛皮书,走到两人身后,耐心等待着。
乔伊没有贸然上手,只是慢慢打量,最终目光停在了一块风格独特的怀表上。
它加装了一个金属前盖,繁复的葡萄藤纹饰看起来十分精美,价格应该不会过于高昂,因为乔伊并没有在上面发现任何宝石。
“这是一款狩猎怀表,为了防止表镜、指针在狩猎这类剧烈运动的过程中受到撞击或意外拨动,机械师特意安置了一个黄铜前盖。”
一直没开口的店主见乔伊有些意动,开口解释起来。
“多少钱?如果价格合适,我会考虑的。”
但愿店主不会要价太高,他确实希望买一块怀表,毕竟只靠小镇的钟塔报时,很不方便。
“五枚赛斯银币,这是最低价了,如果不出意外,以后每年集会我都会来,一旦出现问题你可以找我。”
店主为了让乔伊下定决心,故意将那块怀表拿起来上弦。
哒哒哒哒。
指针的转动声清脆悦耳,显然这是一个既实用又精巧的家伙。
“一枚第纳里银币,别忘了找钱。”
保罗从裤袋里摸出一枚银闪闪的硬币,没等乔伊开口,径直塞进店主手中。
“借你的,我就知道三枚小银币根本买不了什么,租车的时候特意回了趟家。”
说话间,他又将找回的零钱塞入口袋。
“它归你了,记得好好保养,即使它是狩猎怀表,平常在使用时也要尽量避免磕碰。”
店主将怀表装进纸盒,平静的递给乔伊,并不为做成一笔生意而喜形于色。
这才是集市的外围,两人一边闲谈,一边朝里走着,难以想象那种被帐篷、摊位包围的热闹感。
保罗摩挲着表盖,似乎在好奇它的内部构造。
“既然你这么喜欢,为什么不给自己买一只?”
“不用,等十六岁生日那天,我会让老爸去郡城里买最好的怀表,这样能省下一笔零花钱。”
保罗将怀表还给乔伊,眼中满是憧憬与期待,穿越者觉得能跟这样的人成为朋友是一种福气。
掀开一道布帘,烧烤的焦香与香料的辛香扑鼻而来,一股股热浪拍打着两人的面颊。
“有食物卖?”
乔伊看了眼保罗身后鼓囊囊的双肩包,似乎在提醒他:你情报有误。
“烤羊腿,下午刚从屠宰场卸下来的,绝对新鲜!只要一枚赛斯银币就能吃到。”
“生牡蛎,一打只收2阿斯,送一杯啤酒。”
“海螺汤!刚出锅的海螺汤!”
“煎鱼!小葱煎鱼!”
这可比早晨广场上的景象壮观多了,本地牧区的养殖户们也发现了商机,他们要么雇人来做菜,要么亲自客串烧烤师傅。
外地的行商在此豪饮,为遇到意气相投的朋友而举杯,为赚到的每一枚银币而举杯。
今早见到的三个东方商人也在此列,他们摘下乌黑发亮的毡帽,卷曲杂乱的发丝垂了下来,眼中的警惕早已不见,货物已经脱手!明早就能启程回家!
前世,科教城附近的大学生夜市也不如这般热闹,受到氛围的感染,乔伊找了个空桌,将背上的双肩包交给保罗看护。
“胖子,这顿我请。”
“我能吃一整条烤羊腿,午饭都没吃,快饿死了。”
保罗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乔伊挥手致意,表示自己已经听到。
“老板,一条烤羊腿,两打生蚝,两份煎鱼,一份海螺汤,麻烦快点。”
“哪一桌?烤完就给你们送去,先去喝杯啤酒吧,那有啤酒桶。”
他看了眼乔伊手指的方向,继续闷头烤制架子上的食物。
此时,一群醉酒的商人跑到帐篷的正中央,拿着不知名称的乐器演奏起来,算不上押韵,却自有一种粗犷的魅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