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薄砂,不哭
第24章薄砂,不哭
由南向北的火车轰隆隆的碾过枕木,也轰隆隆地带走了我仓皇凌乱的少年时光。
一梦醒来,已到了北京站。看着别人大包小包提着东西下车赶路的仓皇狼狈劲,我暗呼自己抉择英明。除了带路上用的洗漱品和吃的,还有几件衣服,我几乎什么都没带。
有钱什么就会有的。当时,我是这么想的。
刚出站就看到北京xx大学接新生的队伍,以及一张张洋溢着青春的脸。
但那些笑容中的温暖,让习惯蜷缩于阴暗潮湿中的我多少有些不适应。
刚靠近就有个戴眼镜额头上长了几粒青春痘的男生跑过来,热情地问我要不要帮忙。我指指肩上的背包,表示不用,见他有些失望地退回去,我问:“这车可以到学校吗?”
“可以可以!”眼镜男立刻精神起来,我报以微笑,准备上车时想起一件事,便从背包的拉链里翻出一张纸条,递给他。
“你知道这个地方在哪吗?”
男生拿过纸条一番研究,口中喃喃了半天,又好似把脑袋里的地图全部展开浏览了一遍,然后确定地对我说:“是的,离咱们学校并不算太远。需要的话,我可以带你去。”
“谢谢。明天再说吧。”
我上了车,那男生还不忘在窗户外面给我挥手,大声说:“我大二的,叫…家辉。”
任他张家辉还是梁家辉,我没听清,也压根没在乎。也许别的新生在刚踏入大学门槛时都有一种对新生活无比期待的激动心情,而我则是心事重重。
入学手续办的很顺利,离正式上课还有一天半的时间,同宿舍的女孩子已经彼此混熟,围在一起叽叽喳喳地商量去哪个景点玩,只有我坐在上铺,对着一张北京市地图苦苦研究。
“嗨,你打算去哪玩?我是本地的,想去哪可以给你当免费导游哦。”下铺女孩探出头,露出一张可爱的圆脸。
我漠然地摇摇头,突然转念,问:“你是北京人?那你应该知道这个地方吧?”
我用蓝笔将地图上的某处圈了一下,她仔细看了下:“没问题。不过那里不是景点,你去有什么事吗?”
“就想随便逛逛。”我含糊道。
在学生食堂,我请这个叫秦谦谦的女孩吃了一碗炸酱面,然后我们就出门乘了一辆小三轮去找我说的地方。
虽然眼镜男说离学校不远,但我们还是费了一个多小时才终于找到纸条上的位址。
那是几年前,薄云天回来和妈妈离婚时给我留的地址。这么长时间过去了,不知他们是否还住在这里。
路过一条条巷子的时候,秦谦谦告诉我,这就是有名的北京胡同。这使我突然想起林北风,抬头看看天,万里无云十分晴朗,偶尔有几只鸽子飞过。
幻想中,应该是和他一起走在这里的。
“丛家胡同多少号来着…”秦谦谦拉拉我的手。
“27。”
“27,就在这,没错啦。你找这家人有事?”她问我,一双眼睛明亮如水。
“一个亲戚,打听一下。”我笑笑。
是秦谦谦帮我敲的门,木头门板很厚实,若不是用手使劲叩打门环,里面人肯定听不见。
拍了好几分钟,始终不见动静。我突然指着门环上的铁锁对她说:“门锁着,咱俩瞎喊什么?”
秦谦谦愣住了,呆呆看着我说:“是啊。锁着。”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呀,你笑起来的样子真漂亮。尤其是这双眼睛,有光芒的哎。”秦谦谦跟我个头差不多,因为脸盘圆便显得幼稚许多。
这话听起来有点耳熟,哦,是未央曾经说过。
真该死,一到北京总忍不住想起他们来。
无功而返。秦谦谦拍着我的肩膀说:“就当游胡同了。改天再找。”
我点点头,与她并肩往出走,恰好迎面走来一名孕妇,手里提着一把芹菜,肚子隆得老高,看起来连走路都显得有些艰难。
我俩赶紧避开,为她让开道。
“谢谢小妹。”她走过时,脸扭向我,微微一笑。
那个笑容,令我呆住。
是她。纵然只见过一面,纵然如今的她不施粉黛,面容丰腴,但我依然一眼就认出了她——那个抢走我爸爸,破坏我家庭的女人,叶淙灵。
“等等。”我叫住她。
这一刻,从十四岁开始的破碎和疼痛猛然袭来,让我无所适从,也不知接下来想做什么该做什么。
恰好她头顶的一枚白色发卡从发梢滑下,我走上前去,弯腰拾起发卡递给她:“你的东西掉了。”
“噢。”她抬手摸摸头发,笑容柔和:“谢谢你了。”
我盯着她,却悲哀的发现,时光并没有从她身上偷走什么,包括青春、气质,反而赐予了她祥和的气度和腹中的胎儿。
那是她和爸爸的孩子吗?
叶淙灵并没认出我,提着芹菜,掏出手包里的钥匙打开了刚才我们敲过的门。
他们果然还在这里。
直到目送她跨进那座老式的四合院,我才拉着秦谦谦默默返回学校。
我长大了,不再是那个任性、野蛮、不计后果的薄砂。虽然当时我很想一拳打在她隆起的小腹上,但我必须忍。
不知要忍到何时,但我知道,那一天,总会到来。
第二天,我早早爬起床,然后按头一天的路线再次来到丛家胡同。
去时尚早,空气中飘着淡淡薄雾,我卸下为了伪装自己专门戴上的大墨镜,擦了擦上面的水汽,继续蜷在墙根,等待那扇大门的响动。
大概八点半,门有了响动。我连忙躲起,瞪大了双眼盯着门里走出的人。
男人的第一声咳嗽传进耳中时,我的心已开始紧张地微微颤动。等那个穿着深色衬衣、身材健硕的男人走入视线的时候,握成拳的指甲抠疼了掌心。
时隔四年,薄云天,你还记得这世上你还有个亲生女儿吗?
他提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匆匆出门,大概是去上班,路过我的时候。我从墙根站了起来,死死盯着他。
宽大的运动服也抵挡不了这早晨该死的清寒,我哆嗦着,墨镜后的目光紧紧跟着他的脚步,却终究是眼睁睁看着那个我称之为爸爸的人,目不斜视地走过,看我如看路人。
回去的路上,起了风,我把脸高高的扬起,想让它接受一下太阳的安慰,更是想把那些抑制不了的泪水逼回去,或者被阳光晒干。
我告诉自己,这么多年的苦都挺过来了,薄砂,你只会更坚强,你不要哭。
大笑着回到宿舍,几个正在吃泡面的妞们都惊异地问我遇见什么好事了,是不是碰上帅哥了。
我笑而不答,却夺过秦谦谦的泡面狠狠吃了一大口。
真辣,眼泪鼻涕顷刻就下来了。她们哄闹着让我去洗脸,我跑到卫生间里,一把一把的眼泪借辣椒之名奔泻了个痛快。
接下来开始上课,但每天我都会抽出固定的时间跑到那里,偷偷地窥看他们的生活。
薄云天一般早上八点半出门,晚上七点半回家。而叶淙灵则一般上午都在家中,只有下午三点左右出门,五点半左右回家。
这样观察了一个多礼拜后,我自认为已掌握了他们的生活规律,酝酿数日的计划马上就可以动手实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