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相思门(6)
第6章相思门(6)
那病容男子没有说话,怡然自得地缓缓穿行在棺材和骨灰坛的行列之间,末了停在屋子正中的两口棺材前,伸手把棺盖揭开了:“就这里吧。”
一蓬尘雾随之扬起。
病容男子道:“这里三十三口棺材,二十六口已经有客人了,还剩下七口空的。两位不满意,也可以另选。”
韦长歌不由得变了脸色。
苏妄言冷笑道:“这是什么意思?老板是让我们睡在棺材里?棺材就算能住人,也只住得了死人,住不了活人。”
但那男子却认真点了点头,正色回道:“客人说得不错,这客栈原是为死人开的。不过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二位来了,咱们不妨改改规矩,那活人不也就可以住了吗?”
苏妄言听他说得认真,也不知该怒还是该笑,一时竟找不出话来驳他。
韦长歌微微一笑,也正色道:“既然是给死人预备的地方,那就是义庄了。试问活人又怎么能住在义庄里?”
病容男子木然道:“我做的虽然是死人买卖,这里却实实在在是家客栈,不是义庄。”
韦长歌立刻应道:“既然是客栈,就该做活人的生意。”
那男子双眼一翻,露出眼白,冷笑道:“死人生意也好,活人生意也罢,客栈做的生意就只有一样——让人歇脚暂住。活人到最后不都成了死人,死人到最后不都化了灰吗?这人生一世,天地为客栈,造化为店主,多少呕心沥血,末了都付了房钱,只不过这一住,时日稍长了些罢了。客人倒说说,这活人死人有什么不同?”
“要按客人的说法,凡给死人预备的地方就是义庄,那城里头那些个大宅子、小宅子、老宅子、新宅子,又有哪一个不是义庄?就连这花花世界、紫陌红尘,岂不也整个变成一个大义庄了吗?”
“嘿,嘿,活人也好,死人也罢,我这里统统都给他们留着地方。不论钱多钱少、男女老少,不论富贵贫贱、奸狡良善,进了我这门,就统统都一样,一人一口棺材,没有落空的,也都别想多占。”
韦苏二人都好一阵子没有说话。
苏妄言半晌笑道:“不错!死人住得,活人有什么住不得!”
径自走到那口棺材前,在棺盖上坐下了。
韦长歌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病汉竟能讲出这么一番话来,暗自佩服,轻轻叹了口气,笑道:“罢了,比起义庄,我还是宁愿把这花花世界当作一个大客栈。”也跟着走过去,坐下了。
苏妄言却已笑着问道:“不知阁下怎么称呼?”
那男子平平板板地回道:“姓滕行六,人称滕六郎。”
苏妄言眸光闪烁,不动声色:“原来是滕老板。滕老板要是不介意,不妨过来一起坐吧?客途寂寞,咱们几人说说闲话,也好打发些时间。”
滕六郎也不拘礼,果然走过来,在对面一口棺材上坐下了:“也好。我也正要跟二位说说我这间客栈的规矩。”
韦苏二人一齐道:“滕老板请说。”
滕六郎道:“我这里,第一条规矩,是只做死人生意——这一条嘛,从今日起就可以改了。”
苏妄言笑道:“不知道这第一条规矩是怎么来的?照滕老板方才所说,既然活人死人都没什么区别,为何却定了这么一条规矩?”
“这规矩不是我定的。”
“哦?”
滕六郎道:“这家客栈一共已换了三个老板。二十年前,第一个老板专做活人生意,到第二个老板手上,就只做死人买卖。现在我当家,便是死人买卖也做,活人生意也做。嘿嘿,我在这里做了一个月的老板,你们二位,还是我做成的第一笔活人生意。”
韦长歌笑道:“这规矩倒那么古怪。”
滕六郎不搭腔,自顾自说道:“第二条规矩,凡在这客栈过夜的活人,入夜之后,不得踏出店门。”
他顿了顿,继续说:“第三条,凡在来归客栈过夜的活人,夜里切切不可睡着。”
苏妄言讶然道:“这两条又是为什么?”
滕六郎看了看他,好半天,第一次露出了带着诡秘的笑意:“两位进了这镇子难道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这镇子,除了我,再没有第二个活人。”
苏妄言只觉心脏突地漏跳了一拍,道:“那是为什么?”
滕六郎依旧神秘地笑了笑,压低了嗓子,慢悠悠地道:“这镇子,是个鬼镇。”
苏妄言心头又是一跳,却若无其事地笑了笑,反问道:“鬼镇?”
“镇上的人不是死了,就是逃了。活人没有半个,死人却四处走动,这不是鬼镇又是什么?”
“这是怎么回事?”
“听说是二十多年前的事了。”
滕六郎叹了口气,慢慢说道:“那一年,镇上来了一对年轻夫妇,男的气度轩昂,女的国色天香,两人就住在这家店里。当晚,男的不知为何暴毙而亡,妻子也就一抹脖子殉了情。从那以后镇上就接二连三地死人。有时,一家老小十数口人一夜之间就死得干干净净,身上都是刀伤。”
“时不时地,又有人看到男人那个漂亮得不像人的妻子,穿着一身鲜红鲜红的衣裙,在镇子附近徘徊——这红衣女鬼,也是凶得骇人!每次她一出现,街上就会多出几具尸体,刚开始,死的还都是些本地人,慢慢地,就连有些路过的外乡人,也都死在了镇上。”
“有人说是那对夫妻的冤魂不甘心就这么枉死,要杀光镇上的人陪葬。几家大户凑钱请了龙虎山的天师来做法,结果请来的天师也好,前去迎接的人也好,都死在了镇外的山路上,于是镇上人心惶惶,没死的也都逃到别的地方去了。消息传开,就连过路的客商也都不敢再从长乐镇经过。这么一来,不到半年工夫,这长乐镇就成了如今这死气沉沉的模样。”
说到这里,忽而又露出那种古怪笑意:“客人可信鬼神之说吗?”
韦长歌微笑道:“怪力乱神,圣人况且不谈,我等都是凡夫俗子,更加不敢妄论。”
苏妄言亦道:“人有一念向善,即可成神;一念为恶,即沦为鬼。所谓鬼神,不过人心而已。”
滕六郎嘴角一撇,似笑非笑,道:“原来二位都不信鬼神。其实,鬼神之说姑且不论,要说是那对夫妇的冤魂要杀光镇上的人,这话我却是不信的。我只信一句‘冤有头,债有主’。便是真有鬼神,那也一定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哪有不分青红皂白乱杀一气的道理?”
苏妄言眸光闪动,笑道:“滕老板这话有理。可要不是冤魂作祟,那镇上的人又都是怎么死的?”
店内虽然只有他们三人,滕六郎却煞有介事地向四下里环视了一圈,往前探了探身子,这才缓慢而低沉地道:“是无头尸!”
滕六郎望望二人,压着声音道:“什么冤魂作祟,全是骗人的!那些人,都是被一具无头尸杀死的!”
他声音本来低沉,这么拉长了调子,韦苏二人听在耳里,就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先是有人看到一个没有头的男人在镇子上晃荡,本来大家还不信,可后来看到的人多了,就不由得人不信了!你说他是死人吧?他却能走能动,还能杀人!你说他是活人吧?却又没有头!反正,也说不上来究竟算不算是尸体。只知道自打这没头的男人出现后,镇上就不断有人横死,查来查去,总查不出个原因。直到有一天……”
滕六郎故意一顿,这才道:“直到有一天深夜,有人亲眼看到那个没有头的男人提了把明晃晃的长刀进了一户人家,这人悄悄跟过去,从门缝朝里面看去——正见那无头男子手起刀落,把一个人从中劈成了两半!”
说到末尾几个字,滕六郎语调突地一高,韦苏二人正听得入神,不由都吓了一跳。
“活人也好,尸体也好。总之,如今这个无头尸整日整夜都在镇子周围徘徊。白天还好,远远见了,避开就是。晚上看不清楚,撞上了可就没命了!或是运气不好,碰上那个红衣女鬼,也是死路一条!所以本店的规矩是入夜之后不能出店门。也不能睡着——万一睡着的时候,那没头的男人进来了,那便不好说了。”
滕六郎似有所指地森森一笑。
苏妄言也压低了声音:“那滕老板你呢?你有没有见过那个没有头的男人?”
滕六郎嘿然,低沉着声音道:“怎么没见过?整个冬天,一到夜里,就总有人走在雪地上,踩得那积雪‘咯吱’‘咯吱’地响……从窗户看出去,是个高高大大的男人,穿着青色衣服,手里提着刀,来来回回地走在长街上——每走一步,手里的刀就跟着挥动,那刀上,隐隐约约的,还看得到血迹!”
说到这里,又左右看了看,跟着才把身子微微前倾,小声道:“这个男人,肩膀上空空荡荡——竟是没有头的!”
三人都没说话。
好一会儿,韦长歌才暧昧地笑了笑,他并不怎么相信滕六郎的话,因此只问道:“滕老板刚才说,接手这客栈才一个月?”
滕六郎咳了一声,喘了口气道:“之前的老板不干了,我便用三百两白银盘下了客栈。”
幽暗中,韦长歌的眼睛微微地发着亮:“哦?滕老板既然知道这里是个鬼镇,怎么还有兴趣在这地方做生意?”
“开了客栈,自然就会有人来住,来住的人多了,不就热闹了吗?”
苏妄言接口道:“话虽如此,毕竟是真金白银的买卖,滕老板就不怕做了蚀本生意吗?”
滕六郎冷笑道:“世上哪有什么蚀本的生意?非说蚀了本,不过是人心不足罢了。你我都是光着身子来的,这身上衣裳,口中饭食,算算哪样不是赚来的?纵使冻饿而死,不也白赚了辰光年月吗?何况我这三百两银子,本就是白赚来的。”
“哦?”
“我幼时遭逢惨变,失了父母庇护,又没有兄弟可依靠,从此流落街头,乞讨为生。”滕六郎声调虽平,说到这里,却还是忍不住叹了口气,“到十岁时,黄河决堤,冲毁了无数良田。那一年,天下处处都闹粮荒,灾民遍野,家家户户,自己都吃不饱了,谁还有心思来管我这小乞丐呢?”
“那一次,我已经接连三天没能要到一口吃的了,还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却在最后关头上,有户好心的人家给了我一个馒头。那馒头又大又白,拿在手里,热气腾腾的!我高兴极了,生怕被其他人抢去,把那馒头藏在怀里,一个人偷偷摸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子,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坐下来慢慢儿地吃。”
说到这里,滕六郎又叹了口气:“现在想想,也许就是这个馒头改变了我的一生。我进了那巷子,越走越深,刚想要坐下来,就看到前面墙角睡着个人——那年月,走在路上到处都是人的尸体,见得多了,也就不怕了——我心里想着‘啊,这儿又有一个饿死的’,一边走过去。”
韦长歌奇道:“走过去做什么?”
滕六郎怪异地瞥他一眼,似笑非笑。
苏妄言轻声解释道:“他是要去剥那死人的衣服。”
韦长歌呆了呆。
滕六郎扫他一眼,道:“我看二位都是生来就锦衣玉食的人,哪知道穷人要活命有多难?!”
“会死在路边的,都是穷途末路、潦倒而死的人,身上也不会剩下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能值两个钱的,就只有身上的衣服了。这种从死人身上剥下来的衣服能换两文铜钱,两文铜钱,刚好够买个馒头,而这个馒头,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救了你的命。所以每次只要看到路边有死人,剩下的人就会一窝蜂地围上去抢死人衣服。有的时候,人还没断气呢,就已经被扒了个精光——倒真个是应了‘赤条条来去’这句话了。那时候,为了一两件死人衣服,我时常和人打得头破血流。当时的情景,我一看到那人,想到可以不用和人争斗就得了他的衣服,简直高兴得要跳起来!”
韦长歌一言不发,静静听着,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但我才一走近便大吃了一惊!那死人身上的衣服竟是上等的丝绸质地!他腰上悬着香袋,右手拇指上竟还带了个翠玉扳指!可这样的人又怎么会饿死在路边呢?再仔细看看,原来那人的腹部受了伤,还在汩汩地流着血。我呆呆站在他身边,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就在这时候,那人呻吟了一声,我吓了一跳,这才清醒过来……”
滕六郎一顿,笑道:“但第一个闪进我脑海的念头,却不是救人——”
“我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他的右手,死命把扳指拔了下来,又扯下他的香袋,转身就跑,一直跑进了最近的当铺。大朝奉见了那扳指,二话没说,就给了我一张五千两的银票。嘿,不怕两位笑话,我长了那么大,还真没见过这么多的钱!”
“二位可知道,我拿着那银票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
滕六郎略略一停,淡淡一笑。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立刻把那扳指赎了回来。”
韦长歌忍不住问道:“那又是为什么?”
滕六郎道:“我确实想要那五千两银子,想得发狂。但我却也知道,一个随随便便就把五千两银子戴在手上的人,他的命绝对不会只值五千两。”
“我用卖了香袋的钱,雇人把那人背到客栈,又拿钱请大夫抓了药,寸步不离地守在边上照顾了他三天。三天后,那人醒了。原来他是江南一带的大财主,带着巨款来中原办事,没想到遇上强盗受了重伤。他本以为自己活不了了,却没想到被我救了。他醒来之后,感激我的救命之恩,就把我收作养子,带回了江南。若不是这样,只怕我现在早就饿死了……”
苏妄言问道:“你既然做了大财主的养子,又为什么会在这里做个小客栈的老板?”
滕六郎叹道:“唉,我原是这镇上的人。养父去世之后,几个兄长闹着要分家产,实在不堪得很。我也懒得去争,想起出生之地,就带了三百两回来,想做点小生意糊口。却没想到这里已是这般模样……我去江南的时候,只是个一文不名的小乞丐,如今回来,却已然衣食无忧,二位,我这三百两银子岂不是白赚来的吗?”
说话的当儿,天已全黑了,三人虽是相对而坐,面目却也已模糊难辨。
“哎呀,只顾着说话,天都黑了,我倒还没留意……客人不如稍等片刻,我到后院准备灯火,去去就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