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朱光潜美是一生的修行》(6)
第二十四章《朱光潜美是一生的修行》(6)
成长的态度
“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人生和改良社会都不必只有一条路径可走。
每个人所走的路应该由他自己审度自然条件和环境需要,逐渐摸索出来,只要肯走,迟早总可以走到目的地。
无论你走哪一条路,你都必定立定志向要做人。
谈中学生与社会运动
朋友:
第一信曾谈到,孙中山先生知难行易的学说,和不读书而空谈革命的危险。这个问题有特别提出讨论的必要,所以再拿它来和你商量商量。
你还记得叶楚枪先生的演讲吧?他说,如今中国在学者只言学,在工者只言工,在什么者只言什么,结果弄得没有一个在国言国的人,而国事之糟,遂无人过问。叶先生在这里只主张在学者应言国,却未明言在国亦必言学。恽代英先生更进一步说,中国从孔孟二先生以后,读过二千几百年的书,讲过二千几百年的道德,仍然无补国事,所以读书讲道德无用,一切青年都必须加入战线去革命。这是一派的主张。
同时你也许见过前几年的上海大同大学的章程,里面有一条大书特书:“本校主张以读书救国,凡好参加爱国运动者不必来!”这并不是大同大学的特有论调,凡遇学潮发生,你走到一个店铺里,或是坐在一个校务会议席上,你定会发现大家窃窃私语,引为深忧的都不外“学生不读书,而好闹事”一类的话。因为这是可以深忧的,教育部所以三令五申,“整顿学风!”
这又是一派的主张。
叶、恽诸先生们是替某党宣传的。你知道我无党籍,而却深信中国想达民治必经党治。所以我如果批评叶、恽二先生,非别有用意,乃责备贤者,他们在青年中物望所系,出言不慎,便不免贻害无穷。比方叶先生的话就有许多语病。国家是人民组合体,在学者能言学,在工者能言工,在什么者能言什么,合而言之,就是在国言国。如今中国弊端就在在学者不言学,在工者不言工,大家都抛弃分内事而空谈爱国。结果学废工弛,而国也就不能救好,这是显然的事实。恽先生从中国历史证明读书无用,也颇令人怀疑。法国革命单是丹东、罗伯斯比尔的功劳,而卢梭、伏尔泰没有影响吗?思想革命成功,制度革命才能实现。辛亥革命还未成功,是思想革命未成功,这是大家应该承认的。
中国人蜂子孵蛆的心理太重,只管诱劝人“类我类我”!
比方我喜欢谈国事,就藐视你读书;你欢喜读书,就藐视我谈国事。其实单面锣鼓打不成闹台戏。要撑起中国场面,也要生旦净丑角俱全。我们对于鼓吹青年都抛开书本去谈革命的人,固不敢赞同,而对于悬参与爱国运动为厉禁的学校也觉得未免矫枉过正。学校与社会绝缘,教育与生活绝缘,在学理上就说不通。若谈事实,则这一代的青年,这一代的领袖,此时如果毫无准备,想将来理乱不问的书生一旦会变成措置咸宜的社会改造者,也是痴人妄想。固然,在秩序安宁的国家里,所谓“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用不着学生去干预政治。可是在目前中国,又另有说法:民众未觉醒,舆论未成立,教育界中人本良心主张去监督政府,也并不算越职。总而言之,救国读书都不可偏废。蔡孑民先生说:“读书不忘救国,救国不忘读书。”
这两句话是青年人最稳妥的座右铭。
所谓救国,并非空口谈革命所可了事。我们跟着社会运动家喊“打倒军阀”,“打倒帝国主义”力已竭,声已嘶了。而军阀淫威既未稍减,帝国主义的势力也还在扩张。朋友,空口呐喊大概有些靠不住罢?北方人奚落南方人,往往说南方人打架,双方都站在自家门里摩拳擦掌对骂,你说:“你来,我要打杀你这个杂种!”我说:“我要送你这条狗命见阎王。”结果半拳不挥,一哄而散。住在租界谈革命的人不也是这样空摆威风么?
五四以来,种种运动只在外交方面稍生微力。但是你如果把这点微力看得了不得的重要,那你就未免自欺。“夫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自侮”的成分一日不减绝,你一日不能怪人家侮你。你应该回头看看你自己是什么样的一个人,看看政府是什么样的一个政府,看看人民是什么样的一个人民。向外人争“脸”固然要紧;可是你切莫要因此忘记你自己的家丑!
家丑如何洗得清?我从前想,要改造中国,应由下而上,由地方而中央,由人民而政府,由部分而全体,近来觉得这种见解不甚精当,国家是一种有机体,全体与部分都息息相关,所以整顿中国,由中央而地方的改革,和由地方而中央的改革须得同时并进。不过从前一般社会运动家大半太重视国家大政,太轻视乡村细务了。我们此后应该排起队伍,“向民间去”。
我记得在香港听孙中山先生谈他当初何以想起革命的故事。
他少年时在香港学医,欢喜在外面散步,他觉得香港街道既那样整洁,他香山县的街道就不应该那样污秽。他回到香山县,就亲自去打扫,后来居然把他们门前的街道打扫干净了。他因而想到一切社会上的污浊,都应该可以如此清理。这才是真正革命家!别人不管,我自己只能做小事。别人鼓吹普及教育,我只提起粉笔诚诚恳恳的当一个中小学教员;别人提倡国货,我只能穿起土布衣到乡下去办一个小工厂;别人喊打倒军阀,我只能苦劝我的表兄不为非作歹;别人发电报攻击贿选,吾侪小人,发电报也没有人理会,我只能集合同志出死力和地方绅士奋斗,不叫买票卖票的事在我自己乡里发生。大事小事都要人去做。我不敢说别人做的不如我做的重要。但是别人如果定要拉我丢开这些末节去谈革命,我只能敬谢不敏(屠格涅夫的《父与子》里那位少年虚无党临死时所说的话,最使我感动,可惜书不在身旁,不能抄译给你看,你自己寻去吧)。
总而言之,到民间去!要到民间去,先要把学生架子丢开。
我记得初进中学时,有一天穿着短衣出去散步,路上遇见一个老班同学,他立刻就竖起老班的喉嗓子问我:“你的长衫到哪里去了?”教育尊严,哪有学生出门而不穿长衫子?街上人看见学生不穿长衣,还成什么体统?我那时就逐渐觉得些学生的尊严了。有时提起篮子去买菜,也不免羞羞涩涩的,此事虽小,可以喻大。现在一般青年的心理大半都还没根本改变。学生自成一种特殊阶级,把社会看成待我改造的阶级。这种学者的架子早已御人于千里之外,还谈什么社会运动?你尽管说运动,社会却不敢高攀,受你的运动。这不是近几年的情形么?
老实说,社会已经把你我看成眼中钉了。这并非完全是社会的过处。现在一般学生,有几个人配谈革命?吞剥捐款聚赌宿娼的是否没曾充过代表,赴国大会?勾结绅士政客以捣乱学校是否没曾谈过教育尊严?向日本政府立誓感恩以分润庚子赔款的,是否没曾喊过打倒帝国主义?其实,社会还算是客气,他们如要是提笔写学生罪状,怕没有材料吗?你也许说,任何团体都有少数败类,不能让全体替少数人负过。但是青年人都有过于自觉的幻觉,在你谈爱国谈革命以前,你总应该默诵几声“君子求诸己!”
话又说长了,再见吧!
你的朋友孟实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天才与灵感
知道格律和模仿对于创造的关系,我们就可以知道天才和人力的关系了。
生来死去的人何只恒河沙数?真正的大诗人和大艺术家是在一口气里就可以数得完的。何以同是人,有的能创造,有的不能创造呢?在一般人看,这全是由于天才的厚薄。他们以为艺术全是天才的表现,于是天才成为懒人的借口。聪明人说,我有天才,有天才何事不可为?用不着去下功夫。迟钝人说,我没有艺术的天才,就是下功夫也无益。于是艺术方面就无学问可谈了。
“天才”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它自然有一部分得诸遗传。有许多学者常欢喜替大创造家和大发明家理家谱,说莫扎特有几代祖宗会音乐,达尔文的祖父也是生物学家,曹操一家出了几个诗人。这种证据固然有相当的价值,但是它决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同父母的兄弟贤愚往往相差很远。曹操的祖宗有什么大成就呢?曹操的后裔又有什么大成就呢?
天才自然也有一部分成于环境。假令莫扎特生在音阶简单、乐器拙陋的蒙昧民族中,也决不能作出许多复音的交响曲。“社会的遗产”是不可蔑视的。文艺批评家常欢喜说,伟大的人物都是他们的时代的骄子,艺术是时代和环境的产品。这话也有不尽然。同是一个时代而成就却往往不同。英国在产生莎士比亚的时代和西班牙是一般隆盛,而当时西班牙并没有产生伟大的作者。伟大的时代不一定能产生伟大的艺术。美国的独立,法国的大革命在近代都是极重大的事件,而当时艺术却卑卑不足高论。伟大的艺术也不必有伟大的时代做背景,席勒和歌德的时代,德国还是一个没有统一的纷乱的国家。
我承认遗传和环境的影响非常重大,但是我相信它们都不能完全解释天才。在固定的遗传和环境之下,个人还有努力的余地。遗传和环境对于人只是一个机会,一种本钱,至于能否利用这个机会,能否拿这笔本钱去做出生意来,则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有些人天资颇高而成就则平凡,他们好比有大本钱而没有做出大生意;也有些人天资并不特异而成就则斐然可观,他们好比拿小本钱而做出大生意。这中间的差别就在努力与不努力了。牛顿可以说是科学家中一个天才了,他常常说:“天才只是长久的耐苦。”这话虽似稍嫌过火,却含有很深的真理。只有死功夫固然不尽能发明或创造,但是能发明创造者却大半是下过死功夫来的。哲学中的康德、科学中的牛顿、雕刻图画中的米开朗琪罗、音乐中的贝多芬、书法中的王羲之、诗中的杜工部,这些实例已经够证明人力的重要,又何必多举呢?
最容易显出天才的地方是灵感。我们只须就灵感研究一番,就可以见出天才的完成不可无人力了。
杜工部尝自道经验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所谓“灵感”就是杜工部所说的“神”,“读书破万卷”是功夫,“下笔如有神”是灵感。据杜工部的经验看,灵感是从功夫出来的。
如果我们借心理学的帮助来分析灵感,也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
灵感有三个特征:
一、它是突如其来的,出于作者自己意料之外的。根据灵感的作品大半来得极快。从表面看,我们寻不出预备的痕迹。
作者丝毫不费心血,意象涌上心头时,他只要信笔疾书。有时作品已经创造成功了,他自己才知道无意中又成了一件作品。
歌德著《少年维特之烦恼》的经过,便是如此。据他自己说,他有一天听到一位少年失恋自杀的消息,突然间仿佛见到一道光在眼前闪过,立刻就想出全书的框架。他费两个星期的工夫一口气把它写成。在复看原稿时,他自己很惊讶,没有费力就写成一本书,告诉人说:“这部小册子好像是一个患睡行症者在梦中作成的。”
二、它是不由自主的,有时苦心搜索而不能得的偶然在无意之中涌上心头。希望它来时它偏不来,不希望它来时它却蓦然出现。法国音乐家柏辽兹有一次替一首诗作乐谱,全诗都谱成了,只有收尾一句(“可怜的兵士,我终于要再见法兰西!”)无法可谱。他再三思索,不能想出一段乐调来传达这句诗的情思,终于把它搁起。两年之后,他到罗马去玩,失足落水,爬起来时口里所唱的乐调,恰是两年前所再三思索而不能得的。
三、它也是突如其去的,练习作诗文的人大半都知道“败兴”的味道。“兴”也就是灵感。诗文和一切艺术一样都宜于乘兴会来时下手。兴会一来,思致自然滔滔不绝。没有兴会时写一句极平常的话倒比写什么还难。兴会来时最忌外扰。本来文思正在源源而来,外面狗叫一声,或是墨水猛然打倒了,便会把思路打断。断了之后就想尽方法也接不上来。谢无逸问潘大临近来作诗没有,潘大临回答说:“秋来日日是诗思。昨日捉笔得‘满城风雨近重阳’之句,忽催租人至,令人意败。辄以此一句奉寄。”这是“败兴”的最好的例子。
灵感既然是突如其来,突然而去,不由自主,那不就无法可以用人力来解释么?从前人大半以为灵感非人力,以为它是神灵的感动和启示。在灵感之中,仿佛有神灵凭附作者的躯体,暗中驱遣他的手腕,他只是坐享其成。但是从近代心理学发现潜意识活动之后,这种神秘的解释就不能成立了。
什么叫做“潜意识”呢?我们的心理活动不尽是自己所能觉到的。自己的意识所不能察觉到的心理活动就属于潜意识。
潜意识既不能察觉到,我们何以知道它存在呢?变态心理中有许多事实可以为凭。比如说催眠,受催眠者可以谈话、做事、写文章、做数学题,但是醒过来后对于催眠状态中所说的话和所做的事往往完全不知道。此外还有许多精神病人现出“两重人格”。例如一个人乘火车在半途跌下,把原来的经验完全忘记,换过姓名在附近镇市上做了几个月的买卖。有一天他忽然醒过来,发现身边事物都是不认识的,才自疑何以走到这么一个地方。旁人告诉他说他在那里开过几个月的店,他绝对不肯相信。心理学家根据许多类似事实,断定人于意识之外又有潜意识,在潜意识中也可以运用意志、思想,受催眠者和精神病人便是如此。在通常健全心理中,意识压倒潜意识,只让它在暗中活动。在变态心理中,意识和潜意识交替来去。它们完全分裂开来,意识活动时潜意识便沉下去,潜意识涌现时,便把意识淹没。
灵感就是在潜意识中酝酿成的情思猛然涌现于意识,它好比伏兵,在未开火之前,只是鸦雀无声地准备,号令一发,它乘其不备地发动总攻击,一鼓而下敌。在没有侦探清楚的敌人(意识)看,它好比周亚夫将兵从天而至一样。这个道理我们可以拿一件浅近的事实来说明。我们在初练习写字时,天天觉得自己在进步,过几个月之后,进步就猛然停顿起来,觉得字越写越坏。但是再过些时候,自己又猛然觉得进步。进步之后又停顿,停顿之后又进步,如此辗转几次,字才写得好。学别的技艺也是如此。据心理学家的实验,在进步停顿时,你如果索性不练习,把它丢开去做旁的事,过些时候再起手来写,字仍然比停顿以前较进步。这是什么道理呢?就因为在意识中思索的东西应该让它在潜意识中酝酿一些时候才会成熟。功夫没有错用的,你自己以为劳而不获,但是你在潜意识中实在仍然于无形中收效果。所以心理学家有“夏天学溜冰,冬天学泅水”
的说法。溜冰本来是在前一个冬天练习的,今年夏天你虽然是在做旁的事,没有想到溜冰,但是溜冰的筋肉技巧却恰在这个不溜冰的时节暗里培养成功。一切脑的工作也是如此。
灵感是潜意识中的工作在意识中的收获。它虽是突如其来,却不是毫无准备。法国大数学家彭加勒常说他的关于数学的发明大半是在街头闲逛时无意中得来的。但是我们从来没有听过有一个人向来没有在数学上用功夫,猛然在街头闲逛时发明数学上的重要原则。在罗马落水的如果不是素习音乐的柏辽兹,跳出水时也决不会随口唱出一曲乐调。他的乐调是费过两年的潜意识酝酿的。
从此我们可以知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两句诗是至理名言了。不过灵感的培养并不必限于读书。人只要留心,处处都是学问。艺术家往往在他的艺术范围之外下功夫,在别种艺术之中玩索得一种意象,让它沉在潜意识里去酝酿一番,然后再用他的本行艺术的媒介把它翻译出来。吴道子生平得意的作品为洛阳天宫寺的神鬼,他在下笔之前,先请斐曼舞剑一回给他看,在剑法中得着笔意。张旭是唐朝的草书大家,他尝自道经验说:“始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笔法之意;后见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王羲之的书法相传是从看鹅掌拨水得来的。法国大雕刻家罗丹也说道:“你问我在什么地方学来的雕刻了在深林里看树,在路上看云,在雕刻室里研究模型学来的。
我在到处学,只是不在学校里。”
从这些实例看,我们可知各门艺术的意象都可触类旁通。
书画家可以从剑的飞舞或鹅掌的拨动之中得到一种特殊的筋肉感觉来助笔力,可以得到一种特殊的胸襟来增进书画的神韵和气势。推广一点说,凡是艺术家都不宜只在本行小范围之内用功夫,须处处留心玩索,才有深厚的修养。鱼跃鸢飞,风起水涌,以至于一尘之微,当其接触感官时我们虽常不自觉其在心灵中可生若何影响,但是到挥毫运斤时,他们都会涌到手腕上来,在无形中驱遣它,左右它。在作品的外表上我们虽不必看出这些意象的痕迹,但是一笔一划之中都潜寓它们的神韵和气魄。这样意象的蕴蓄便是灵感的培养。它们在潜意识中好比桑叶到了蚕腹,经过一番咀嚼组织而成丝,丝虽然已不是桑叶而却是从桑叶变来的。
从我怎样学国文说起
我学国文,走过许多迂回的路,受过极旧的和极新的影响。
如果用自然科学家解剖形态和穷究发展的方法将这过程做一番检讨,倒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我在十五岁左右才进小学,以前所受的都是私塾教育。从六岁起读书,一直到进小学,我没有从过师,我的惟一的老师就是我的父亲。我的祖父做得很好的八股文,父亲处在八股文和经义策论交替的时代。他们读什么书,也就希望我读什么书。
应付科举的一套家当委实可怜,四书五经纲鉴、唐宋八大家文选、古唐诗选之外就几乎全是闱墨制义。五经之中,我幼时全读的只是《书经》《左传》。《诗经》我没有正式地读。家塾里有人常在读,我听了多遍,就能成诵大半。于今我记得最熟的经书,除《论语》外,就是听会的一套《诗经》。我因此想到韵文入人之深,同时读书用目有时不如用耳。私塾的读书程序是先背诵后讲解。在“开讲”时,我能了解的很少,可是熟读成诵,一句一句地在舌头上滚将下去,还拉一点腔调,在儿童时却是一件乐事。这早年读经的教育我也曾跟着旁人咒骂过,平心而论,其中也不完全无道理。我现在所记的书大半还是儿时背诵过的,当时虽不甚了了,现在回忆起来,不断地有新领悟,其中意味确是深长。
父亲有些受过学校教育的朋友,教我的方法多少受了新潮流的影响。我“动笔”时,他没有叫我做破题起讲,只教我做日记。他先告诉我日间某事可记,并且指示怎样记法,记好了,他随看随改,随时讲给我听。有一次我还记得很清楚,宅旁发现一个古墓,掘出两个瓦瓶,父亲和伯父断定它们是汉朝的古物(他们的考古知识我无从保证),把它们洗干净,供在香炉前的条几上,两人磋商了一整天,做了一篇“古文”的记,用红纸楷书恭写,贴在瓶子上面。伯父提议让我也写一篇,父亲说:“他!还早呢。”言下大有鄙夷之意。我当时对于文字起了一种神秘意识,仿佛此事非同小可,同时也渴望有一天能够得上记古瓶。
日记能记到一两百字时,父亲就开始叫我做策论经义,当时科举已废除,他还传给我这一套应付科举的把戏,无非是“率由旧章”,以为读书人原就应该弄这一套。现在的读者恐怕对这些名目已很茫然,似有略加解释的必要。所谓“经义”,是在经书中挑一两句做题目,就抱着那题目发挥成一篇文章,例如题目是“知耻近乎勇”,你就说明知耻何以近乎勇,“耻”与“勇”须得一番解释,“近乎”二字更大有文章可做。所谓“策”
是在时事中挑一个问题,让你出一个主意,例如题目是“肃清匪患”,你就条陈几个办法,并且详述利弊,显出你有经邦济世的本领。所谓“论”就是议论是非长短,或是评衡人物,刘邦和项羽究竟哪一个高明,或是判断史事,孙权究竟该不该笼络曹操。做这几类文章,你都要说理,所说的尽管是歪理,只要能自圆其说,歪也无妨。翻案文章往往见得独出心裁。这类文章有它们的传统的作法。开头要一个帽子,从广泛的大道理说起,逐渐引到本题,发挥一段意思,于是转到一个“或者曰”
式的相反的议论,把它驳倒,然后作一个结束。这就是所谓“起承转合”。这类文章没有什么文学价值,人人都知道。但是当作一种写作训练看,它也不是完全无用。在它的窄狭范围内,如果路走得不错,它可以启发思想,它的形式尽管呆板,它究竟有一个形式。我从十岁左右起到二十岁左右止,前后至少有十年的光阴都费在这种议论文上面。这训练造成我的思想的定型,注定我的写作的命运。我写说理文很容易,有理我都可以说得出,很难说的理我能用很浅的话说出来。这不能不归功于幼年的训练。但是就全盘计算,我自知得不偿失。在应该发展想象力的年龄,我的空洞的头脑被歪曲到抽象的思想工作方面去,结果我的想象力变成极平凡,我把握不住一个有血有肉有光有热的世界,在旁人脑里成为活跃的戏景画境的,在我脑里都化为干枯冷酷的理。我写不出一篇过得去的描写文,就吃亏在这一点。
我自幼就很欢喜读书。家中可读的书很少,而且父亲向来不准我乱翻他的书箱。每逢他不在家,我就偷尝他的禁果。我翻出储同人评选的《史记》《战国策》《国语》《西汉文》之类,随便看了几篇,就觉得其中趣味无穷。本来我在读《左传》,可是当作正经功课读的《左传》文章虽好,却远不如自己偷着看的《史记》《战国策》那么引人入胜。像《项羽本纪》那种长文章,我很早就熟读成诵。王应麟的《困学纪闻》也有些地方使我很高兴。父亲没有教我读八股文,可是家里的书大半是八股文,单是祖父手抄的就有好几箱,到无书可读时,连这角落里我也钻了进去。坦白地说,我颇觉得八股文也有它的趣味。
它的布置很匀称完整,首尾条理线索很分明,在窄狭范围与固定形式之中,翻来覆去,往往见出作者的匠心。我于今还记得一篇《止子路宿》,写得真惟妙惟肖,入情入理。八股文之外,我还看了一些七杂八拉的东西,《试帖诗》《楹联丛话》《广治平略》《事类统论》《历代名臣言行录》《粤匪纪略》,以至于《验方新编》、《麻衣相法》、《太上感应篇》和《牙牌起数》用的词。家住在穷乡僻壤,买书甚难。距家二三十里地有一个牛王集,每年清明前后附近几县农人都到此买卖牛马。各种商人都来兜生意,省城书贾也来卖书籍文具。我有一个族兄每年都要到牛马集买一批书回来,他的回来对于我是一个盛典。我羡慕他去牛王集的自由,尤其是有买书的自由。书买回来了,他很慷慨地借给我看。由于他的慷慨,我读到《饮冰室文集》。
这部书对于我启示一个新天地,我开始向往“新学”,我开始为《意大利三杰传》的情绪所感动。作者那一种酣畅淋漓的文章对于那时的青年人真有极大的魔力,此后有好多年我是梁任公先生的热烈的崇拜者。有一次报纸误传他在上海被难,我这个素昧平生的小子在一个偏僻的乡村里为他伤心痛哭了一场。
也就从饮冰室的启示,我开始对于小说戏剧发生兴趣。父亲向不准我看小说,家里除一套《三国演义》以外,也别无所有。
但是《水浒传》《红楼梦》《琵琶记》《西厢记》几种我终于在族兄处借来偷看过。因为读这些书,我开始注意金圣叹,“才子”、“情种”之类观念开始在我脑里盘旋。总之,我幼时头脑所装下的书好比一个灰封尘迹的荒货摊,大部分是破铜烂铁,中间也夹杂有几件较名贵的古董。由于这早年的习惯,我至今读书不能专心守一个范围,总爱东奔西窜,许多不同的东西令我同样感觉兴趣。
我在小学里只住了一学期就跳进中学。中学教育对于我较深的影响是“古文”训练。说来也很奇怪,我是桐城人,祖父和古文家吴挚甫先生有交谊,他所廪保的学生陈剑潭先生做古文也曾享一时盛名,可是我家里从没有染着一丝毫的古文派风气。科举囿人,于此可见一斑。进了中学,我才知道有桐城派古文这么一回事。那时候我的文字已粗清通,年纪在同班中算是很小,特别受国文教员们赏识。学校里做文章的风气确是很盛,考历史地理可以做文章,考物理化学也还可以做文章,所以我到处占便宜。教员们希望这小子可以接古文一线之传,鼓励我做,我越做也就越起劲。读品大半选自《古文辞类纂》和《经史百家杂抄》。各种体裁我大半都试作过。那时我的摹仿性很强,学欧阳修、归有光有时居然学得很像。学古文别无奥诀,只要熟读范作多篇,头脑里甚至筋肉里都浸润下那一套架子,那一套腔调,和那一套用字造句的姿态,等你下笔一摇,那些“骨力”“神韵”就自然而然地来了,你就变成一个扶乩手,不由自主地动作起来。桐城派古文曾博得“谬种”的称呼。依我所知,这派文章大道理固然没有,大毛病也不见得很多。它的要求是谨严典雅,它忌讳浮词堆砌,它讲究声音节奏,它着重立言得体。古今中外的上品文章似乎都离不掉这几个条件。它的惟一毛病是就文言文,内容有时不免空洞,以至谨严到干枯,典雅到俗滥。这些都是流弊,作始者并不主张如此。
兴趣既偏向国文,在中学毕业后我就决定升大学入国文系。
我很想进北京大学,因为路程远,花费多,家贫无力供给,只好就近进了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在武昌待了一年光景,使我至今还留恋的只有洪山的红菜薹,蛇山的梅花和江边几条大街上的旧书肆。至于学校却使我大失所望,里面国文教员还远不如在中学教我的那些老师。那位以地理名家的系主任以冬烘学究而兼有海派学者的习气,走的全是左道旁门,一面在灵学会里扶乩请仙,一面在讲台上提倡孔教,讲书一味穿凿附会,黑水变成黑海,流沙便是非洲沙漠。另外有一位教员讲《孟子》,在每章中都发现一个文章义法,章章不同,这章是“开门见山”,那章是“一针见血”,另一章又是“拨茧抽丝”。一团乌烟瘴气,弄得人啼笑皆非。我从此觉得一个人嫌恶文学上的低级趣味可以比嫌恶仇敌还更深入骨髓。我在武昌却并非毫无所得,我开始发现世间有那么多的书。其次,学校里有文字学一门功课,我规规矩矩地把段玉裁的《许氏说文解字注》从头看到尾,约略窥见清朝小学家们治学的方法。
塞翁失马,因祸可以得福。我到武昌是失着,但是我因此得到被遣送到香港大学的机会。这是我生平一个大转机。假若没有得到那个机会,说不定我现在还是冬烘学究。从那时到现在,二十余年之中,我虽没有完全丢开线装书,大部分工夫却花来学外国文,读外国书。这对于我学中国文,读中国书的影响很大,待下文再说,现在先说一个同样重要的事件,那就是“新文化运动”。大家都知道,这运动是对于传统的文化、伦理、政治、文学各方面的全面攻击。它的鼎盛期正当我在香港读书的年代。那时我是处在怎样一个局面呢?我是旧式教育培养起来的,脑里被旧式教育所灌输的那些固定观念全是新文化运动的攻击目标。好比一个商人,库里藏着多年辛苦积蓄起来的一大堆钞票,方自以为富足,一夜睡过来,满市人都喧传那些钞票全不能兑现,一文不值。你想我心服不服?尤其是文言文要改成白话文一点于我更有切肤之痛。当时许多遗老遗少都和我处在同样的境遇。他们咒骂过,我也跟着咒骂过。《新青年》发表的吴敬斋的那封信虽不是我写的(天知道那是谁写的,我祝福他的在天之灵!),却大致能表现当时我的感想和情绪。但是我那时正开始研究西方学问。一点浅薄的科学训练使我看出新文化运功是必需的,经过一番剧烈的内心冲突,我终于受了它的洗礼。我放弃了古文,开始做白话文,最初好比放小脚,裹布虽扯开,走起路来终有些不自在,后来小脚逐渐变成天足,用小脚曾走过路,改用天足特别显得轻快,发现从前小脚走路的训练工夫,也并不算完全白费。
文言白话之争到于今似乎还没有终结,我做过十五年左右的文言文,二十年左右的白话文,就个人经验来说,究竟哪一种比较好呢?把成见撇开,我可以说,文言和白话的分别并不如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大。第一就写作的难易说,文章要做得好都很难,白话也并不比文言容易。第二,就流弊说,文言固然可以空洞俗滥板滞,白话也并非天生地可以免除这些毛病。
第三,就表现力说,白话与文言各有所长,如果要写得简炼,有含蓄,富于伸缩性,宜于用文言;如果要写得生动,直率,切合于现实生活,宜于用白话。这只是大体说,重要的关键在作者的技巧,两种不同的工具在有能力的作者的手里都可运用自如。我并没有发现某种思想和感情只有文言可表现,或者只有白话可表现。第四,就写作技巧说,好文章的条件都是一样,第一是要有话说,第二要把话说得好。思想条理必须清楚,情致必须真切,境界必须新鲜,文字必须表现得恰到好处,谨严而生动,简朴不至枯涩,高华不至浮杂。文言文要好须如此,白话文要好也还须如此。话虽如此说,我大体上比较爱写白话。
原因很简单,语文的重要功用是传达,传达是作者与读者中间的交际,必须作者说得痛快,读者听得痛快,传达才能收到最大的效果。为作者着想,文言和白话的分别固不大,为读者着想,白话确远比文言方便。不过这里我要补充一句:白话的定义很难下,如果它指大多数人日常所用的语言,它的字和辞都太贫乏,决不够用。较好的白话文都不免要在文言里面借字借词,与日常流行的话语究竟有别。这就是说,白话没有和文言严密分家的可能。本来语文都有历史的赓续性,字与词有部分的新陈代谢,决无全部的死亡。提倡白话文的人们欢喜说文言是死的,白话是活的。我以为这话语病很大,它使一般青年读者们误信只要会说话就会做文章,对于文字可以不研究,对于旧书可以一概不读,这是为白话文作茧自缚。白话文必须继承文言的遗产,才可以丰富,才可以着土生根。
因为有这个信念,我写白话文,不忌讳在文言中借字借词。
我觉得文言文的训练对于写白话文还大有帮助。但是我极力避免用文言文的造句法,和文言文所习用的虚字如“之乎者也”
之类。因为文言文有文言文的空气,白话文有白话文的空气,除借字借词之外,文白杂糅很难得谐和。俞平伯诸人的玩艺只可聊备一格,不可以为训。我对于白话文,除着接收文言文的遗产一个信念以外,还另有一个信念,就是它需要适宜程度的欧化。我从略通外国文学,就时时考虑怎样采取外国文学风格和文字组织的优点,来替中国文创造一种新风格和新组织。我写白话文,除得力于文言文的底子以外,从外国文字训练中也得了很不少的教训。头一点我要求合逻辑。一番话在未说以前,我必须把思想先弄清楚,自己先明白,才能让读者明白,糊里糊涂地混过去,表面堂皇铿锵,骨子里不知所云或是暗藏矛盾,这个毛病极易犯,我总是小心提防着它。我不敢说中国文人天生有这毛病,不过许多中国文人常犯这毛病却是事实。我知道提防它,是得力于外国文字的训练。我爱好法国人所推崇的明晰。第二点我要求合文法。文法本由习惯造成,各国语文都有它的习惯,就有它的文法。不过我们中国人对于文法向来不大研究,行文还求文从字顺,说话就不免随便。中国文法组织有两个显著的缺点。第一是缺乏逻辑性,一句话可以无主词,“虽然”“但是”可以连着用。其次缺乏弹性,单句易写,混合句与复合句不易写,西文中含有“关系代名词”的长句无法译成中文,可以为证。我写白话文,常尽量采用西文的文法和语句组织,虽然同时我也顾到中国文字的特性,不要文章露出生吞活剥的痕迹。第二点在造句布局上我很注意声音节奏。我要文字响亮而顺口,流畅而不单调。古文本来就很讲究这一点,不过古文的腔调必须哼才能见出,白话文的腔调哼不出来,必须念出来,所以古文的声音节奏很难应用在白话文里。近代西方文章大半是用白话,所以它的声音节奏的技巧和道理很可以为我们借鉴。这中间奥妙甚多,粗略地说,字的平仄单复,句的长短骄散,以及它们的错综配合都须得推敲。这事很难,成就距理想总是很远。
我主张中文要有“适宜程度的”欧化,这就是说,欧化须有它的限度,它不应和本国的文字的特性相差太远。有两种过度的欧化我颇不赞成。第一种是生吞活剥地模仿西文语言组织。
这风气倡自鲁迅先生的直译主义。“我遇见他在街上走”变成“我遇见他走在街上”,“园里有一棵树”变成“那里有一棵树在园里”,如此等类的歪曲我以为不必要。第二种是堆砌形容词和形容字句,把一句话拖得冗长臃肿。这在西文里本不是优点,许多作者偏想在这上面卖弄风姿,要显出华丽丰富,他们不知道中文句字负不起那样重载。为了这个问题,我和一位朋友吵过几回嘴。我不反对文字的华丽,但是我不欢喜村妇施朱敷粉,以多为贵。
这牵涉到风格问题,“风格就是人格”。每个作者有他的特性,就有他的特殊风格。所以严格地说,风格不是可模仿的或普遍化的,每个作者如果在文学上能有特殊的成就,他必须成就一种他所独有的风格。但是话虽如此说,他在成就独有的风格的过程中,不能不受外来的影响。他所用的语言是大家所公用的,他所承受的精神遗产来源很久远,他与他的环境的接触影响到他的生活,就能影响到他的文章。他的风格的形成有他的特异点,也有他与许多人的共同点。如果把这共同点叫做类型,我们可以说,一时代的文学有它的类型的风格,一民族的文学也有它的类型的风格。这类型的风格对于个别作家的风格是一个基础。文学需要“学”,原因就在此。像其它人类活动一样,文艺离不开模仿,不模仿而能创造,那是无中生有,不可想象。许多作家的厄运在不学而求创造,也有许多作家的厄运在安心模仿而不求创造。安于模仿,类型的风格于是成为呆板形式,而模仿者只是拿这呆板形式来装腔作势,装腔作势与真正文艺毫无缘分。从历史看,一个类型的风格到了相当时期以后,常易变成呆板形式供人装腔作势,要想它重新具有生命,必须有很大的新的力量来震撼它,滋润它。这新的力量可以从过去另一时代来,如唐朝作家撇开六朝回到两汉,十九世纪欧洲浪漫派撇开假古典时代回到中世纪,也可从另一民族来,如六朝时代接受佛典,英国莎士比亚时代接受意大利的文艺复兴。
从整个的中国文学史看,中国文学的类型的风格到了唐宋以后不断地在走下坡路,我们早已到了“文敝”的阶段,个别作家如果株守故辙,虽有大力也无能为力。西方文化的东流,是中国文学复苏的一个好机会。我们这一个时代的人所负的责任真重大,我们不应该错过这机会。我以为中国文的欧化将来必须逐渐扩大,由语句组织扩大到风格。这事很不容易,有文学天才的人不一定有时间与精力研究西方文学,有时间精力研究西方文学的人也不一定有文学天才。假如我有许多年青作家的资禀,再加上丰富的生活经验,也许多少可以实现我的愿望。无如天注定了我资禀平凡,注定了我早年受做时文的教育,又注定了我奔波劳碌,不得一刻闲,一切愿望于是成为苦恼。
文学是人格的流露。一个文人先须是一个人,须有学问和经验所逐渐铸就的丰富的精神生活。有了这个基础,他让所见所闻所感所触藉文字很本色地流露出来,不装腔,不作势,水到渠成,他就成就了他的独到的风格,世间也只有这种文字才算是上品文字。除着这个基点以外,如果还另有什么资禀使文人成为文人的话,依我想,那就只有两种敏感。一种是对于人生世相的敏感。事事物物的哀乐可以变成自己的哀乐,事事物物的奥妙可以变成自己的奥妙。“一花一世界,一草一精神。”
有了这种境界,自然也就有同情,就有想象,就有澈悟。其次是对于语言文字的敏感。语言文字是流通到光滑污滥的货币,可是每个字在每一个地位有它的特殊价值,丝毫增损不得,丝毫搬动不得。许多人在这上面苟且敷衍,得过且过,对于语言文字有敏感的人便觉得这是一种罪过,发生嫌憎。只有这种人才能有所谓“艺术上的良心”,也只有这种人才能真正创造文学,欣赏文学。诗人济慈说:“看一个好句如一个爱人。”在恋爱中除着恋爱以外,一切都无足轻重;在文艺活动中,除着字句的恰当选择与安排以外,也一切都无足轻重。在那一刻中(无论是恋爱或是创作文艺),全世界就只有我所经心的那一点真实,其余都是虚幻。在这两种敏感之中,对于文人,最重要的是第二种。古今有许多哲人和神秘主义的宗教家不愿用文字泄露他们的敏感,像柏拉图所说的,他们宁愿在诗里过生活,不愿意写诗。世间也有许多匹夫匹妇在幸运的时会中偶然发现生死是一件沉痛的事,或是墙角一片阴影是一幅美妙的景象,可是他们无法用语言文字把心中的感触说出来,或是说得不是那么一回事。文人的本领不只在见得到,尤其在说得出。说得出,必须说得“恰到好处”,这需要对于语言文字的敏感。有这敏感,他才能找到恰好的字,给他一个恰好的安排。
人生世相的敏感和语言文字的敏感都大半是天生的,人力也可培养成几分。我在这两方面得之于天的异常稀薄,然而我对于人生世相有相当的了悟,运用语言文字也有相当的把握。
虽然是自己达不到的境界,我有时也能欣赏,这大半是辛苦训练的结果。我从许多哲人和诗人方面借得一副眼睛看世界,有时能学屈原、杜甫的执着,有时能学庄周、列御寇的徜徉凌虚,莎士比亚教会我在悲痛中见出庄严,莫里哀教会我在乖讹丑陋中见出隽妙,陶潜和华兹华斯引我到自然的胜境,近代小说家引我到人心的曲径幽室。我能感伤也能冷静,能认真也能超脱。
能应俗随时,也能潜藏非尘世的丘壑。文艺的珍贵的雨露浸润到我的灵魂至深处,我是一个再造过的人,创造主就是我自己。
但是,天,我能再造自己,我不能把接收过来的世界再造成一世界。莪菲丽雅问哈姆雷特读什么,他回答说:“字,字,字!”
我一生都在“字”上做工夫,到现在还只能用“字”来做这世界里面的日常交易,再造另一世界所需要的“字”常是没到手就滑了去。圣约翰说:“太初有字,字和上帝在一起,字就是上帝。”我能了解字的威权,可是我常慑服在它的威权之下。原来它是和上帝在一起的。
一番语重心长的话
——给现代中国青年
我在大学里教书,前后恰已十年,年年看见大批的学生进来,大批的学生出去。这大批学生中平庸的固居多数,英俊有为者亦复不少。我们辛辛苦苦地把一批又一批的训练出来,到毕业之后,他们变成什么样的人,做出什样的事呢?他们大半被一个共同的命运注定。有官做官,无官教书。就了职业就困于职业,正当的工作消磨了二三分光阴,人事的应付消磨了七八分光阴。他们所学的原来就不很坚实,能力不够,自然做不出什么真正事业来。时间和环境又不容许他们继续研究,不久他们原有的那一点浅薄学问也就逐渐荒疏,终身只在忙“糊口”。这样一来,他们的个人生命就平平凡凡地溜过去,国家的文化学术和一切事业也就无从发展。还有一部分人因为生活的压迫和恶势力的引诱,由很可有为的青年腐化为土豪劣绅或贪官污吏,把原来读书人的一副面孔完全换过,为非作歹,恬不知耻,使社会上颓风恶习一天深似一天,教育的功用究竟在哪里呢?
想到这点,我感觉到很烦闷。就个人设想,像我这样教书的人把生命断送在粉笔屑中,眼巴巴地希望造就几个人才出来,得一点精神上的安慰,而年复一年地见到出学校门的学生们都朝一条平凡而暗淡的路径走,毫无补于文化的进展和社会的改善。这种生活有何意义?岂不是自误误人?其次,就国家民族的设想,在这严重的关头,性格已固定的一辈子人似已无大希望,可希望的只有少年英俊,国家耗费了许多人力和财力来培养成千成万的青年,也正是希望他们将来能担负国家民族的重任,而结果他们仍随着前一辈子人的覆辙走,前途岂不很暗淡?
青年们常欢喜把社会一切毛病归咎于站在台上的人们,其实在台上的人们也还是受过同样的教育,经过同样的青年阶段,他们也曾同样地埋怨过前一辈子人。由此类推,到我们这一辈子青年们上台时,很可能地仍为下一辈子青年们不满。今日有理想的青年到明日往往变成屈服于事实而抛弃理想的堕落者。章宗祥领导过留日青年,打过媚敌辱国的蔡钧,而这位章宗祥后来做了外交部长,签订了二十一条卖国条约。汪精卫投过炸弹,坐过牢,做过几十年的革命工作,而这位汪精卫现在做了敌人的傀儡,汉奸的领袖。许多青年们虽然没有走到这个极端,但投身社会之后,投降于恶势力的实比比皆是。这是一个很可伤心的现象。社会变来变去,而组成社会的人变相没有变质,社会就不会彻底地变好。这五六十年来我们天天在讲教育,教育对于人的质料似乎没有发生很好的影响。这一辈子人睁着眼睛蹈前一辈子人的覆辙,下一辈子人仍然睁着眼睛蹈这一辈子人的覆辙,如此循环辗转,一报还一报,“长夜漫漫何时旦”呢?
社会所属望最殷的青年们,这事实和问题是值得郑重考虑的!时光向前疾驶,毫不留情去等待人,一转眼青年便变成中年、老年,一不留意便陷到许多中年人和老年人的厄运。这厄运是一部悲惨的三部曲。第一部是悬一个很高的理想,要改造社会;第二部是发现理想与事实的冲突,意志与社会恶势力相持不下;第三部便是理想消灭,意志向事实投降,没有改革社会,反被社会腐化。给它们一个简题,这是“追求”、“彷徨”
和“堕落”。
青年们,这是一条死路。在你们的天真烂漫的头脑里,它的危险性也许还没有得到深切的了解,你们或许以为自己决不会走上这条路。但是我相信:如果你们没有彻底的觉悟,不拿出强毅的意志力,不下坚苦卓绝的工夫,不作脚踏实地的准备,你们是不成问题地仍走上这条路。数十年之后,你们的生命和理想都毁灭了,社会腐败依然如故,又换了一批像你们一样的青年来,仍是改革不了社会。朋友们,我是过来人,这条路的可怕我并没有夸张,那是绝对不能再走的啊!
耶稣宣传他的福音,说只要普天众生转一个念头,把心地洗干净,一以仁爱为怀,人世就可立成天国。这理想简单到不能再简单,可是也深刻到不能再深刻。极简单的往往是正途大道,因为易为人所忽略,也往往最不易实现。本来是很容易的事而变成最难实现的,这全由于人的愚蠢、怯懦和懒惰。世间事之难就难在人们不知道或是不能够转一个念头,或是转了念头而没有力量坚持到底。幸福的世界里决没有愚蠢者、怯懦者和懒惰者的地位。你要合理地生存,你就要有觉悟、有决心、有奋斗的精神和能力。
“知难行易”,这觉悟一个起点是我们青年所最缺乏的。大家都似在鼓里过日子,闭着眼睛醉生梦死,放弃人类最珍贵的清醒的理性,降落到猪豚一般随人饲养,随人宰割。世间宁有这样痛心的事!青年们,目前只有一桩大事——觉悟——彻底地觉悟!你们正在做梦,需要一个晴天霹雳把你们震醒,把“觉悟”两字震到你们的耳里去。
“条条大路通罗马”,实现人生和改良社会都不必只有一条路径可走。每个人所走的路应该由他自己审度自然条件和环境需要,逐渐摸索出来,只要肯走,迟早总可以走到目的地。无论你走哪一条路,你都必定立定志向要做人;做现代的中国人,你必须有几个基本的认识。
一、时代的认识——人类社会进化逃不掉自然律。关于进化的自然律,科学家们有不同的看法。依达尔文派学者,生物常在生存竞争中,最适者生存,不适者即归淘汰。依克鲁泡特金,社会的维持和发展全靠各分子能分工互助,互助也是本于天性。这两种相反的主张产生了两种不同的国际政治理想。一种理想是拥护战争,生存既是一种竞争,而在竞争中又只有最适者可生存,则造就最适者与维持最适者都必靠战争,战争是文化进展的最强烈的刺激剂。另一种理想是拥护和平,战争只是破坏,在战争中人类尽量发挥残酷的兽性,愈残酷愈贪摧毁,愈不易团结,愈不易共存共荣;要文化发展,我们需要建设,建设需要互助,需要仁爱,也需要和平。这两种理想各有片面的真理,相反适以相成,不能偏废。我们的时代是竞争最激烈的时代,也是最需要互助的时代。竞争是事实而互助是理想。无论你竞争或是互助,你都要拿副本领来。在竞争中只有最适者才能生存,在互助中最不适者也不见得能坐享他人之成。
所谓“最适”就是最有本领,近代的本领是学术思想,是技术,是组织力。无论是个人在国家社会中,或是民族在国际社会中,有了这些本领,才能和人竞争,也才能和人互助,否则你纵想苟且偷生,也必终归淘汰,自然铁律是毫不留情的。
二、国家民族现在地位的认识——我国数千年来闭关自守。
固有的文化可以自给自足,而且四围诸国家民族的文化学术水准都比我们的低,不曾感到很严重的外来的威胁。从十九世纪以来,海禁大开,中国变成国际集团中的一分子,局面就陡然大变。我们现在遇到两重极严重的难关。第一,我们固有的文化学术不够应付现时代的环境。我们起初慑于西方科学与物质文明的威力,把固有的文化看得一文不值,主张全盘接收欧化;到现在所接收的还只是皮毛,毫不济事,情境不同,移植的树常不能开花结果,而且从两次大战与社会不安的状况看来,物质文明的误用也很危险,于是又有些人提倡固有文化,以为我们原来固有的全是对的。比较合理的大概是兼收并蓄,就中西两方成就截长补短,建设一种新的文化学术。但是文化学术须有长期的培养,不是像酵母菌可以一朝一夕制造出来的。我们从事于文化学术的人们能力都还太幼稚薄弱,还不配说建设。
总之,我们旧的已去,新的未来,在这青黄不接的时候,我们和其他民族竞争或互助,几乎没有一套武器或工具在手里。这是一个极严重的局势。其次,我们现在以全副精力抗战建国。
这两重工作中抗战是急需,是临时的;建国是根本,是长久的。
多谢贤明领袖的指导与英勇将士的努力,多谢国际局面的转变,我们的抗战已逼近最后的胜利。这是我们的空前的一个好机会,从此我们可以在国际社会中做一个光荣的分子,从此我们可以在历史上开一个新局面。但是这“可以”只是“可能”而不是“必然”,由“可能”变为“必然”,还需要比抗战更艰苦的努力。抗战后还有成千成万的问题急待解决,有许多恶习积弊要洗清,有许多文化事业和生产事业要建设。我们试问,我们的人才准备能否很有效率地担负这些重大的工作呢?要不然,我们的好机会将一纵即逝,我们的许多光明希望将终成泡影。我们的青年对此须有清晰的认识,须急起直追,抓住好时机不让放过。
三、个人对于国家民族的关系的认识——世界处在这个剧烈竞争的时代,国家民族处在这个一发千钧的关头,我们青年人所处的地位何如呢?有两个重要的前提我们必须认识清楚:第一,国家民族如果没有出路,个人就决不会有出路;要替个人谋出路,必须先替国家民族谋出路。
第二,个人在社会中如果不能成为有力的分子,则个人无出路,国家民族也无出路。要个人在社会中成为有力的分子,必须有德有学有才,而德行学问才具都须经过坚苦的努力才可以得到。
以往我们青年的错误就在对这两个前提毫无认识。大家都只为个人打计算,全不替国家民族着想。我们忙着贪图个人生活的安定和舒适,不下工夫培养造福社会的能力,不能把自己所应该做的事做好,一味苟且敷衍,甚至用种种不正当的手段去求个人安富尊荣,钻营、欺诈、贪污,无所不至,这样一来,把社会弄得日渐腐败,国家弄得日渐贫弱。这是一条不能再走的死路,我已一再警告过。我们必须痛改前非,把一切自私的动机痛痛快快地斩除干净,好好地在国家民族的大前提上做工夫。我们须知道,我们事事不如人,归根究竟,还是我们的人不如人。现在要抬高国家民族的地位,我们每个人必须培养健全的身体、优良的品格、高深的学术和熟练的技能,把自己造成社会中一个有力的分子。
这是三个最基本的认识。我们必须有这些认识,再加以坚苦卓绝的精神去循序实行,到死不懈,我们个人,我们国家民族,才能踏上光明的大道。最后,我还须着重地说,我们需要彻底的觉悟。
谈青年与恋爱结婚
在动物阶层,性爱不成问题,因为一切顺着自然倾向,不失时,不反常,所以也就合理。在原始人类社会,性爱不成为严重的问题,因为大体上还是顺自然倾向的,纵有社会裁制,习惯成了自然,大家也就相安无事。在近代开化的社会,性爱的问题变成很严重,因为自然倾向与社会裁制发生激烈的冲突,失时和反常的现象常发生,伦理的、宗教的、法律的、经济的、社会的关系愈复杂,纠纷愈多而解决愈困难。这困难成年人感觉到很迫切,青年人感觉到尤其迫切。性爱在青年期有一个极大的矛盾:一方面性欲在青年期由潜伏而旺盛,力量特别强烈;一方面种种理由使青年人不适宜于性生活的活动。
先说青年人不适宜于性爱的理由:一、恋爱的正常归宿是结婚,结婚的正常归宿是生儿养女,成立家庭。青年处学习期,在事业上尚无成就,在经济上未能独立,负不起成立家庭教养子女的责任。恋爱固然可以不结婚,但是性的冲动培养到最紧张的程度而没有正常的发泄,那是违反自然,从医学和心理学观点看,对于身心都有很大的妨害。
结婚固然也可以节制生育,但是寻常婚后生活中,子女的爱是夫妻中间一个重要的联系,培养起另一代人原是结婚男女的共同目标与共同兴趣,把这共同目标与共同兴趣用不自然的方法割去了,结婚男女的生活就很干枯,他们的情感也就逐渐冷淡。
这对于种族和个人都没有裨益,失去了恋爱与婚姻的本来作用。
二、青年身体发展尚未完全成熟,早婚妨碍健康,尽人皆知;如果生儿养女,下一代人也必定比较羸弱,可以影响到民族的体力,我国已往在这方面吃的亏委实不小。还不仅此,据一般心理学家的观察,性格的成熟常晚于体格的成熟,青年在体格方面尽管已成年,在心理方面往往还很幼稚,男子尤其是如此。在二十余岁的光景,他们心中装满着稚气的幻想,没有多方的人生经验,认不清现实,情感游离浮动,理智和意志都很薄弱,性格极易变动,尤其是缺乏审慎周详的抉择力与判断力,今天做的事明天就会懊悔。假如他们钟情一个女子,马上就会陷入沉醉迷狂状态,把爱的实现看得比世间任何事都较重要;达不到目的,世界就显得黑暗,人生就显得无味,觉得非自杀不可;达到目的,结婚就成了“恋爱的坟墓”,从前的仙子就是现在的手镣脚铐。到了这步田地,他们不是牺牲自己的幸福,就是牺牲别人的幸福。许多有为青年的前途就这样毁去了,让体格性格都不成熟的青年人去试人生极大的冒险,那简直是一个极大的罪孽。
三、人生可分几个时期,每时期有每时期的正当使命与正当工作。青年期的正当使命是准备做人,正当工作是学习。在准备做人时,在学习时,无论是恋爱或结婚都是一种妨害。人生精力有限,在恋爱和结婚上面消耗了一些,余剩可用于学习的就不够。在大学期间结婚的学生成绩必不会顶好,在中学期间结婚的学生的前途决不会有很大的希望。自己还带乳臭,就腼颜准备做父母,还满口在谈幸福,社会上有这现象,就显得它有些病态。恋爱用不着反对,结婚更用不着反对,只是不能“用违其时”。禽兽性生活的优点就在不失时,一生中有一个正当的时期,一年中有一个正当的季节。在人类,正当的时期是壮年,老年人过时,青年人不及时,青年人恋爱结婚,与老年人恋爱结婚,是同样地反常可笑。
假如我们根据这几条理由,就绝对反对青年谈恋爱,是否可能呢?我自己也是过来人,略知此中甘苦,凭自己的经验和对旁人的观察,我可以大胆地说:在三十岁以前,一个人假如不受爱情的搅扰,对男女间事不发生很大的兴趣,专心致志地去做他的学问,那是再好没有的事,他可以多得些成就,少得些苦恼。我还可以说,像这样天真烂漫地过去青春的人,世间也并非绝对没有,而且如果我们认定三十岁左右为正当的结婚年龄,从生物学观点看,这种人也不能算是不自然或不近人情。
不过我们也须得承认,在近代社会中,这种浑厚的青年人确实很少,少的原因是在近代生活对于性爱有许多不健康的暗示与刺激,以及教育方面的欠缺。家庭和学校对男女间事绝对不准谈,仿佛这中间事极神秘或是极不体面,有不可告人处。只这印象对儿童们影响就很坏。他们好奇心特别强,你愈想瞒,他们就愈想知道。他们或是从大人方面窥出一些偷偷摸摸的事,或是从一块儿游戏的顽童听到一些淫秽的话。不久他们的性的冲动逐渐发达了,这些不良的种子就在他们心中发芽生枝,好奇心以外又加上模仿本能的活动。他们开始看容易刺激性欲的小说或电影,注意窥探性生活的秘密,甚至想自己也跳到那热闹舞台上去表演。他们年纪轻,正当的对象自无法可得,于是演出种种“性的反常”现象,如同性爱、自性爱、手淫之类。
如果他们生在都市里,年纪比较大一点,说不定还和不正当的女人来往。如果他们进了大学,读过一些讴歌恋爱的诗文,看过一些甜情蜜意的榜样,就会觉得恋爱是大学生活中应有的一幕,自己少不得也要凑趣应景,否则即是一个缺陷,一宗耻辱。
我们可以说,现在一般青年从幼稚园到大学,沿途所受的性生活的影响都是不健康的,无怪他们向不健康的路径走。
自命为“有心人”的看到这种景象,或是嗟叹世风不古,或是诅咒近代教育,想拿古老的教条来钳制近代青年的活动。
世风不古是事实,无用嗟叹,在任何时代,世风都不会“古”
的。世界既已演变到现在这个阶段,要想回到男女授受不亲那种状态,未免是痴人说梦。我个人的主张是要把科学知识尽量地应用到性爱问题上面来,使一般人一方面明白它在生物学、生理学和心理学上的意义,一方面也认清它所连带的社会、政治、经济各方面的责任。这问题,像一切其他人生问题一样,可以用冷静的头脑去思索,不必把它摆在一种带有宗教性的神秘氛围里。神秘本身就是一种诱惑,暗中摸索都难免跌跤。
就大体说,我赞成用很自然的方法引导青年撇开恋爱和结婚的路。所谓自然的方法有两种。第一是精力有所发挥,精神有所委托。一个人心无二用,却也不能没有所用。青年人精力最弥满,要他闲着无所用,就难免泛滥横流。假如他在工作里发生兴趣,在文艺里发生兴趣,甚至在游戏运动里发生兴趣,这就可以垄断他的心神,不叫它旁迁他涉。我知道很多青年因为心有所用,很自然地没有走上恋爱的路。第二是改善社交生活,使同情心得到滋养。青年人最需要的是同情,最怕的是寂寞,愈寂寞就愈感觉异性需要的迫切。一般青年追求异性,与其说是迫于性的冲动,毋宁说是迫于同情的需要。要满足这需要,社交生活如果丰富也就够了。一个青年如果有亲热的家庭生活,加上温暖的团体生活,不感觉到孤寂,他虽然还有“遇”
恋爱的可能,却无“谋”恋爱的必要。
这番话并非反对男女青年的正常交接,反之,我认为男女社交公开是改善社交生活的一端。愈隔绝,神秘观念愈深,把男女关系看成神秘,从任何观点看,都是要不得的。我虽然赞成叔本华的“男女的爱都是性爱”的看法,却不敢同意王尔德的“男女间只有爱情而无友谊”的看法。因为友谊有深有浅,友谊没有深到变为爱情的程度是常见的。据我个人的观察,青年施受同情的需要虽很强烈,而把同情专注在某一个对象上并不是一个很自然的现象。无论在同性中或异性中,一个人很可能地同时有几个好友。交谊愈广泛,发生恋爱的可能性也就愈少。一个青年最危险的遭遇莫过于向来没有和一个女子有较深的接触,一碰见第一个女子就爱上了她。许多在男女社交方面没有经验的青年却往往是如此,而许多悲剧也就如此酿成。
在男女社交公开中,“遇”恋爱自然很可能,但是危险性比较小,双方对于异性都有较清楚的认识。既然“遇”上了恋爱,一个人最好认清这是一件极自然极平凡而亦极严重的事。他不应视为儿戏,却也不应沉醉在诗人的幻想里,他应该用最写实的态度去应付它。如果“恋爱至上”,他也要从生物学观点把它看成“至上”,与爱神无关,与超验哲学更无关。他就要准备作正常的归宿——结婚,生儿养女和担负家庭的责任。
柏拉图到晚年计划第二“理想国”,写成一本书叫做《法律》,里面有一段话颇有意思,现在译来作本文的结束:“我们的公民不应比鸟类和许多其他动物都不如,它们一生育就是一大群,不到生殖的年龄却不结婚,维持着贞洁。但是到了适当的时候,雌雄就配合起来,相欢相爱,终身过着圣洁和天真的生活,牢守着它们的原来的合同:——真的,我们应该向他们(公民们)说,你们须比禽兽高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