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黑皮鞋
第7章黑皮鞋
1.早餐
合唱比赛结束一个星期后的周五早上,孟朗敲开时雨家的大门,走进时雨的卧室,拉开窗帘,去洗手间把她的毛巾浸湿,最后展开贴在时雨的脸上。
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一丝犹豫。
时雨被冰凉的毛巾刺激得不能呼吸,惊醒后抓住床头柜上的闹钟,借着阳光看到时间,这才意识到上学快迟到了,她慌忙拿起桌子上的零钱,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她从楼梯上三步并作两步跳下来,走出楼梯口,孟朗已经穿好蓝白校服等在那儿了。
上次比赛结束,时爸爸听说闺女得奖了,想着上学路程虽然不是很远,但是时雨以前说过喜欢,就给时雨和孟朗一人买了一辆自行车,还听店员的建议给时雨买了粉色的,孟朗是蓝色的。
时爸爸还是不够了解自家闺女,粉色那么娘们儿唧唧的,哪里符合她时霸王的气质。自行车到手之后,她立刻把粉色的自行车丢给孟朗,自己骑着蓝的走了。
孟朗一大小伙子,看着硬塞过来的粉车很是无奈,只好拿去店里换了说是过几天才能到货的黑车,并告诉时雨这几天不得不勉为其难地和她一起回家。
时雨理亏只得同意,重新一起回家之后意外地发现两人骑一辆车好处多多。其中最关键的是,秋天风凉,让孟朗在前面骑车,她缩成一团,躲在孟朗身后,正好挡风。
早自习的时候老师不在,时雨把语文书立在桌子上,把头埋进书包里偷偷拿出三个她在学校门口买的鸡蛋饼。不加葱的给后桌高媛媛,多加辣的给后桌的同桌沈慕,加两个蛋的留给自己,打开袋子的时候热气扑在脸上,背着人偷吃的东西就会变得格外好吃。
三个人从合唱排练时就厮混在一起,知道大家都在同一个班就找机会调了座位,现在更成了早餐三人组,背着老师开始共同享受美味的早餐时间。
当时雨吃下最后一口鸡蛋饼的时候,班主任张老师穿着长裙正好走进教室,站上讲台,一脸严肃地敲了敲黑板,给时雨带来了两个噩耗。
“一呢,还有两个星期就要进行第三次月考,那几个合唱队的同学再也别想用合唱队排练没时间学习这样的借口糊弄过去;二呢,月考之后咱们二班要单独开家长会,不是全校一起开,到时候在家长会上会把成绩单直接发给家长。”
同学们都倒抽一口凉气。
二班的班主任是个教语文的女老师,上课经常和同学们聊文学名著,讲身边人的故事,做阅读题读到感人的地方还会哭出来……这么知性细腻的一个老师,时雨之前还盼望着她能对自己这样的差生温柔些。如今她瞅了瞅自己的斜后桌,早餐三人组里的另一个差生成员沈慕,两人用眼神达成一致:女老师狠起来比男老师还要命。
不过,时雨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在脑后,她不是喜欢学习的人。小学上数学课,时雨就最讨厌那些把兔子和鸡放在一起的奇怪农夫,也不喜欢一边注水一边排水的莫名其妙的水库,还有那些你追我赶约定同时到达的自行车和摩托车骑手……
她一直觉得题目里的那些人闲得“蛋疼”,也是从那个时候起,她讨厌上了所有的小红和小明。
直到第二节课下课全校一起做课间操的时候,她才被迫再次想起这件事。操场上全校同学统一穿着宽大的蓝白校服一排排站好,整齐度堪比操场周围的白杨林,课间操的音乐声却没有如期响起,听周围人议论,时雨才知道要临时举行一个表彰大会。
说是要让上一次月考成绩前十名的同学上台,学校予以表彰。
整个仪式其实看起来挺蠢的,讲台上的校长穿着西装举着话筒,大声念着被表彰者的名字,让他们从班级队伍里走上讲台,一路上接受同学们艳羡的目光,然后给他们颁发奖状和奖品。
时雨站在台下不屑道:“怎么不配上一条红领巾?”
七年前,时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站上讲台,就有那么一条红领巾。她记得自己等那个少先队入队仪式等了很久,班上除了最淘气的小男孩没戴红领巾,就只剩她一个人了。
加入少先队员就要每天戴红领巾上学,孟朗是最早戴上红领巾那批,成天在她面前晃,鲜艳的红领巾红得晃眼。她记得当初自己垂头丧气地想向孟朗借红领巾戴戴时,他说的话:“没什么好的,总是弄丢很麻烦。”那时,她自尊心上来了,望着孟朗手上的红领巾,头一扭没接,转身急着去问老师,才知道自己被忘记了。
比淘气被惩罚还惨的是被忽视。
不过迟到总比没有好,时雨还是很珍惜那次机会,成为那年最后一批少先队员。等她回家想炫耀一下的时候,却看到孟朗胳膊上戴着的三条杠,专门负责检查没戴红领巾的同学。
在以后的日子里,糊涂虫时雨的红领巾就像是长了腿一条条总是消失不见,被弄丢了无数次,每每都会被孟朗抓个现行,她不得不摸着零花钱,在食杂店挥手告别糖果、辣条等一大堆沉甸甸的零食,转身难过地拿起那条不好吃又轻飘飘的红领巾。
每每想起她都会觉得后悔,当初要是没去找老师就好了。
此刻,终于摆脱了红领巾噩梦的初一学生时雨扫了讲台一眼,看到了站在最前头的孟朗。太阳光照在孟朗清瘦挺拔的身体上,他的头发在这杀马特横行的时代算是短而干净的。小时候并不觉得孟朗的桃花眼和右眼角的泪痣有什么特别的,越长大眼角变长就越发撩人,那五官气场让他抬抬眼皮都很容易惹上桃花。
他微眯着桃花眼望着时雨的方向。
时雨霎时低头,用脚尖踢了踢操场上的石子,她从没看过孟朗怎么学习,可他每次都考得很好,上次考试他也轻轻松松就拿了个第一。
相比孟爸爸对孟朗的严格,时爸爸大大咧咧的性格则不会太关注这些,但前提是,时雨不是孟朗的邻居,没有这个天才参照物时时刻刻做对比,那样爸爸不会觉得她成绩差,可一旦有眼前这个家伙,她的罪过就被无限放大。
对比啊,就是这么残酷。
2.扑通
周五那天放学,时雨背着书包走到车棚等孟朗。自从他们重新一起回家后,孟朗就很少练球了,都是约好了时间和时雨一起走。
时雨有点鄙视孟朗这么快就放弃。合唱队排练的时候,他可是每天都练球练到很晚,孟妈妈一度以为孟朗要加入校队,现在怎么了,突然回那么早,孟妈妈都不太适应。可是时雨问起原因孟朗这个坑货竟然莫名其妙就红了脸,吓得时雨以为他身体不好又生病了,就再也不敢多嘴。
距放学铃响已经过了十五分钟,车棚里的车骑走的骑走,碰倒的碰倒,不再整齐,被摆得七扭八歪。车棚旁边种了很多黄白色的小雏菊,时雨闲得无聊,蹲下身在花丛里数到第134朵的时候,视线里出现了白球鞋和平整的校服裤脚。
不用看,一定是孟朗了。
很多时候,身边的人都觉得时雨和孟朗的性别是调转的,孟朗一个男孩子总是很安静,鞋一直都是干净的,衣服也总是干净妥帖;时雨作为女孩子,却会因为东跑西奔蹭到不少灰,做事也不会像孟朗一样是从容的状态,更不会提前预知困难,然后做准备。
像是前阵子,校长脑子抽风要加强素质教育——全校集体跑操,时雨就总是因为忘记处理松了的校服裤子。松紧带平时都好好的,一到跑操就松,跑个三两步就得往上提一下,步子也不能太大,不然她就会因为裤子掉下来,而瞬间成为比孟朗还要有名的风云人物,最后她只得狼狈地把手插进上衣口袋提着裤子跑。
沈慕回头看到时雨乐得不行,挑衅地和她挥手,时雨不得不抽出一只手挥了挥,另一只手死命拉住裤子,然后用眼神杀死沈慕。
想想也是丢人。
时雨将目光从平整的裤脚上移开,抬头看着孟朗,夸张地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今天我来骑车吧。”
大多数时候都是孟朗骑车拉着时雨,他很少坐在后座,此刻他看看车座看看时雨,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也是因为纠结着这个,他才没有很快发现时雨没有选择平常回家的路线。
“你要去哪儿?”
她没正面回答,两手抓着车把骑得飞快:“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街道两边是一棵棵行道树,阳光穿透树叶,在地面上投射出一片片树影,风吹鼓了他们的校服,时雨骑着自行车载着孟朗游鱼一样穿梭在路上。
不一会儿,自行车停在一个几米长的大陡坡前面,她指着那条路,回头对着孟朗挑眉说:“一个星期前,报纸上就有报道说,有人在这条路上骑车出事了,还拉过一阵子红条幅,我车技不好你是知道的,万一……”
话语间充满了威胁的意味,孟朗听出来了,问她:“你想怎么样?”
“很简单啊,两条路,”时雨翘起嘴角说出了这么做的目的,“要么这次月考你放放水,考差一点,让我好过一点;要么咱们现在就同归于尽。”
时雨想过了,指着自己学习进步,还不如直接让孟朗考差一点故意答错几道题,这样要容易得多了。现在她站在陡峭的坡上一点也不怕,反正考试结束之后,也得被爸爸用拖鞋拍死,就是早死晚死的区别。
孟朗低头看了一眼陡坡,这一摔骨折是轻的,只好先安抚“时大胆”:“好好好,我答应,咱们先离开这儿。”
时雨得意地露出小白牙伸手和他拉钩。
就在孟朗以为他们可以离开陡坡回去的时候,时雨突然反身一蹬,骑了下去:“扶好了啊!”
“啊啊啊啊——”
时雨上个星期在这个坡上骑过,那个新闻是她随口胡编的,风飞快地从脸颊划过,让人一下子身心愉悦起来。
孟朗没想到她来这么一手,惊吓外加下坡的俯冲,孟朗一下子抱住时雨的腰,脸撞到了她的后背上。
鼻尖有淡淡的雏菊和青草味道,脸上皮肤感受到她大笑时身体震动的幅度。不知是不是被撞的,孟朗的脸又疼又热,不受控制地把放在时雨身上的手收紧了一点。
扑通扑通扑通……
孟朗想着一定是这个坡太陡峭了,所以他的心才会有要跳出来的错觉。
3.刺眼
欺负完孟朗的时霸王,蹦蹦跳跳地走进了家门,换上拖鞋,她环视这杂乱的客厅一圈,心情很好地决定拖一拖地。
白天爸爸工作忙,时雨在家的话,就要承包一部分的家务活。此刻时雨冲好拖布,费了半天劲,拖了三遍,把白色瓷砖擦得锃亮。
时雨放下拖布满意地点点头,就在这时收到了高媛媛的短信:“怎么办?要开家长会了。”
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有心事的时候还会互相倾诉抱怨。当然绝大多数时候是高媛媛抱怨,时雨听着。毕竟时雨心大得很,一般不会有什么心事。
她立刻回短信:“你成绩那么好,为啥会害怕?”
时雨这样成绩差的担心一下也就算了,高媛媛的成绩在班里一直是不错的,还是个语文课代表,班主任可喜欢她了。
高媛媛回复:“不是因为成绩啦,开家长会那几天我爸出差不在家,得我妈去开。”
时雨没懂。
高媛媛又说:“我妈呀一个头发长见识短的家庭主妇,没什么审美,也就有平常上街买菜的衣服,前几天她还烫了个特别丑的爆炸头。你说这样的她让咱班同学看到了可不得笑话我,到时候一定丢死人了。”
时雨翻了个白眼,她以为是什么天大的事。
高媛媛:“时雨,你就没有觉得你爹丢人的时候吗?”
时雨敲键盘的手顿了一下,与此同时门口响起了钥匙转动的声音——爸爸回来了。
呃,眼前的爸爸嘛,要怎么概括呢?他最近黑了不少,穿着休闲西服,手提着一个红色塑料袋,一定会配上一双运动鞋,夹着个包走进屋,这造型可以说是非常混搭,非常丢人……
如此,她低头给高媛媛回复了一个“嗯”。
爸爸看上去很累,看也没看就把红色塑料袋丢给时雨,鞋都忘记脱就走进卧室躺在床上。他的鞋很脏,把她刚擦好的地踩出了一排泥脚印。
时雨气得想拿起拖布丢在爸爸身上,正准备动手的时候,却看见塑料袋里面装的是她最喜欢的排骨。
“唉……”
还是勉强原谅他吧。
周六,时爸爸八点多就起床收拾,看了眼像往常一样闷头睡觉的时雨,轻轻地关上了门。
门关上的那一刻,时雨就从被窝跳出来,其实她早就醒了还穿好了衣服,假装睡着是为了完成她的计划——她要跟踪时东海。
时东海最近早出晚归,昨天回来得早点还倒头就睡。昨天时雨把地再次拖干净之后,把这件事告诉了高媛媛,高媛媛以她看过的那些八点档电视剧的套路分析,时爸爸十有八九是在外面有人了。
时雨不相信,高媛媛连发数条短信强调这件事的重要性,时爸爸给时雨找个后妈倒也没什么,但万一是一个感情骗子,骗光时家家产后转身抛弃时爸,父女俩流落街头,身患重病抑郁而亡,就很麻烦了。
时雨感叹了一下高媛媛怎么从爸爸早睡一下子联想到父女患病身亡这清奇的脑回路,这充满漏洞的逻辑,然而回想一下自家老爸那张并不具有吸引力的脸,想想他那造型,时雨觉得喜欢爸爸的肯定是个骗子无疑了。
她得保护老爸。
爸爸要去的地方似乎很远,开着去年买的黑车上路了。时雨打了出租车,开始时还很有把握,随着车越开越远,她一直摸着自己的零花钱,紧张地死死盯着计价器。
车最后开到城市边缘,临近山区,黄沙遍地。这个区域正在施工,爸爸佝偻着背穿梭其中,一个黑壮的工人递给他一顶安全帽,爸爸接过笑了一下冲那人点点头。
时雨悄悄潜进去躲在了角落里,蹭了一身灰。
她看见父亲戴好帽子就登上全开放式的,只有几根钢筋构成的巨简陋随时都可能会掉下去令人粉身碎骨的“电梯”。“电梯”里还有一个公司高层模样的人,爸爸对着他点头哈腰,那人拿出手绢捂在鼻子上,对周围的一切露出厌恶的表情,包括她的爸爸。
“电梯”缓缓上升到一个让人胆寒的高度。时雨呆坐在地上,随着“电梯”仰头向上看,忽然觉得阳光好刺眼。
4.丢人
晚上,时雨跟孟阿姨学着做了昨天爸爸买回来的排骨,没选自己喜欢的糖醋,特意加了爸爸喜欢的辣椒。吃过晚饭后,时雨去隔壁找了孟朗,后者见时雨进来,快速从自己的房间跑出来,刚上过当的他,一脸戒备地看着她。
“你还想干吗?”
时霸王想要挟你的时候,除了武力也会有其他办法,像是现在:“上次合唱比赛,我在观众席上看到你了。”
其实她没太看清,但是试探一个人的时候要有底气。时雨坦然地看着孟朗,把他拽回卧室,关上门后,把孟朗挤在角落,手撑门困住他:“你是不是看上合唱队的谁了?”这也很合理,毕竟合唱队美女那么多。
“要不要我帮忙?或者……”
孟朗被困在门和时雨之间,相隔很近,他弱弱地吞了吞口水,竟然对后半句有点期待。
“或者是别的学校的?你跟我说,我也有认识的,”时雨点点头,像是这样能增加自己说话的可信度,“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并没有说出孟朗心中所想,他松了口气,问:“什么条件?”
时雨瞬间变了脸,全无刚刚威胁孟朗的气势,扑倒在地上,抱住他的大腿,闭起眼睛,大喊:“大佬,辅导我学习吧!”
上周六那天在工地上看到那一切之后,时雨一路走回了家,风沙加上眼泪她被糊成了小花脸。也难怪爸爸前一天回来时他的鞋底那么脏。
她想起爸爸前阵子和孟爸爸说过一句在城郊和别人承包了一个工程,也不耽误生意,还能多挣钱。孟爸爸是常年坐办公室的,调侃时爸爸一个人同时做那么多活也不嫌累,时爸爸当时嘻嘻一笑,说了一句“不都是为了闺女嘛”。
想起这些,时雨忽然觉得好丢人,不是觉得爸爸丢人,而是觉得吃着爸爸买的排骨发短信抱怨爸爸丢人的自己,非常丢人。
爸爸啊,粗心马虎,不够照顾闺女的心思情绪,外形也并不风流倜傥,但他做了他力所能及的那个最好的爸爸。
时雨绝对不允许自己一边享受爸爸用血汗换来的好生活,一边抱怨爸爸身上的那些缺点,她完全没想到爸爸的运动鞋是为了方便干活,而理所当然地当一个坏女儿。
时雨想起周五做间操时她还觉得自己没有孟朗学习好,时爸爸也没孟爸爸那么要求成绩,两人互不嫌弃,凑合过下去就是了。
现在看来自己真的非常厚脸皮,爸爸一直在努力,努力地变成一个趋近于完美的爸爸,那个凑合的人一直是自己。
5.相机
孟朗被时雨吓了一跳,时雨是什么人,当初物理老师背着学校强制补习,别人虽然不情愿,也都去上了课,这位可倒好,转身就去教育部打了举报电话。这次听到她想补习的意愿之后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样,孟朗还是惜命地点头答应了下来。
时雨的目的达成。厨房里的孟妈妈正好做了汤叫时雨去喝,她拍了拍孟朗的脑袋,跑去了厨房,留孟朗一个人在卧室。
孟朗关上门,松了一口气,目光看向窗台下的书桌。
上面放着一台佳能相机,是上个月孟妈妈知道时雨要比赛特意去商场买的像素最高的那种。孟妈妈还买了票要去全程观摩,直到时雨说自己会有压力才放弃。而嘴上说着没兴趣的孟朗,却在比赛当天没让孟妈妈叫就早早起了床,看着时雨离去的背影,鬼使神差地带着相机和门票,坐火车去临市,因为路不熟还错过开场表演。
那天的时雨真的特别好看,孟朗坐在黑暗的观众席里看着明亮的舞台灯光下,整个人都在发光的时雨,差点忘记按下快门。
之前孟朗还觉得时雨为了不和他一起走而去参加合唱比赛的行为太无聊了,现在看她穿着白衬衫、蓝裙子站在舞台上,忽然觉得她站在那里是那么合适。
孟朗看着相机里的女孩,夺目张扬得让人移不开眼,直到孟妈妈第二次叫他喝汤,他才回过神把相机收进抽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