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她的背影

第二章 她的背影

三秒之后。

“你凭什么说,他不是小偷?”一个白胡子老头怒问。

“这人本想是去抓着那个小偷的,他手上拎着那么多东西,没抓着,我看见那个小偷逃跑的时候将钱包塞进了他的口袋,他是被冤枉的,那个真的小偷跑了。”

“证据呢?”

“这个......我没有证据,我...我是亲眼所见,你们不是也看见了吗?”

“亲眼所见?那是他们之间的伎俩,那叫转移赃物!我看你们就是一伙的,揍她!”有个专业人士吼道。

.........

顿时间,女子弄得又气又惊,慌的往后躲,一时不晓得如何应付。

只是这个女子实在漂亮的不行,捉小偷的那些人中,有许多都是年轻小伙,哪舍得动手,打自己也不会打这个小偷的同伙。

他们放过了这个女子,转而将将怒气撒到了朗莫的身上,他们认为,这么水灵的妹崽,不应该成为小偷,若是,定是被人胁迫才会那么干的,一定是的,这个该死的东西!

众人将妹崽赶到了一边,抢过朗莫手中的皮箱,吉他,扔到一边,弄了根绳子,将他反绑,捆得像粽子一样,他们要将他游街示众,杀一儆百。

女子万万想象到,自己的一番好意居然会起反作用,想去解围,无奈势单力薄,只能远远地在一边急的手足无措。

闹哄哄之际,围观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这时,一个看上去年纪很稚嫩的警察带着一个当地治安人员,抓来了一个矮个子青年。

那个胖大婶一看,就嚷嚷道:“警察同志,就是他,就是他偷了我的钱包,我们追他的时候,将钱包交给了这个混蛋!他们是一伙的,把他们送派出所关起来!”

胖大婶指了指朗莫。

人群立刻附和胖大婶的建议,更有人说,送派出所那是浪费粮食,直接枪毙。

警察挥挥手示意大家冷静,安静,随后,指着那矮小的青年道:”大姐,你误会了,这个才是小偷,我们刚才巡逻的时候听到响动后,截住了他。”

“那个,不是。”他又指了指朗莫。

跟着,这名警察说道:“大家都散了吧,散了吧,有什么事我们会处理,我告诉大家,这里有什么小偷小贼,我们都很清楚,也有案底,这名小偷刚才已经交代,他是为了逃跑才那样嫁祸人家的,散了吧,散了吧.....”

在警察的劝说下,人群将信将疑,逐渐散去。

等到全部人都走后,警察问:“你叫什么名字?”

“朗莫。”

“可以看看你的皮箱吗?”

朗莫一愣,不明所以,但还是说道:“当然可以啊,请吧。”

于是,警察开始检查他的皮箱,翻了一阵后,里边除了一些衣服,日用品之外,大部分都是书,他笑着说道:“对不起了,那家伙拉上你,只能算你倒霉。”

年轻的警察给朗莫松了绑,轻轻的拍拍他的肩膀,带着宽慰的口吻又说道:“都是误会,欢迎来到五迷乡,祝你旅途愉快。”

说完这句话,这个警察带着那个真小偷,还有那个联防队员晃晃悠悠去派出所交差,只剩下朗莫这个倒霉蛋在那傻站。

好一阵,朗莫才回神,四处寻找,找回了刚才被人弄丢的吉他,看了看,摔坏了,弦断了一根,调音摔也器坏了,但修一修还能用。

擦了擦嘴角的血丝,这是刚才被人不明真相的围观者打得,虽然不重,一颗大牙被打肿了,流了点血。

不会这么邪门吧,出门没带黄历,还没到峰花村就碰上这等子邪门事,黑到家了。

然而,他一想起刚才那个为他解围的女子,心里顿时又舒服了很多。

在人群的胡乱恶骂推搡中,当时很乱,为避免挨打,朗莫用手抱着脑袋。他没太看清那个女人具体长什么模样。当时那个女人还带着一顶黄白草帽,遮住了大半个脸,他就趁乱瞄了一眼。

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从妹崽妩媚动人的身影上判断,她一定非常的美,心地也是非常善良的,否则,她不会替自己打抱不平。

朗莫只记得她穿着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一件淡蓝T恤。

虽然没有看清人家长相,但是那个妹崽的声音,他却听得清清楚楚,甜美,清脆,带着些磁性,就像三月的春风。

尤其那会儿的朗莫,若不是她那温柔一喊,只怕可爱的朗校长不死也得脱层皮。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她是他的恩人。

人都是有良心的,朗莫自然心存感激,可人家早已消失无影,他只能失落的走在街头,四处张望,看能不能见到她。

她是谁?还能遇上她吗?朗莫脑袋中时不时地蹦出这个念头。他不知道这种念头是真的要感谢人家,还是有别的心思。

好不容易停止这种无休止的念想,现实麻烦再次出现在他的脆弱的神经里,没车进峰花村,那一二十公里的路程,不能让他光着脚丫走进去吧?可不去峰花村,又没地方住,难道今晚要睡大街不成?

郁闷无奈之下,沿街溜达的朗莫来到了一茶庄,那茶庄门口,写着免费品茶几个字样,朗莫看了,也顾不上其他,进去后,让沏茶的服务员给他来了一壶碧螺春,随后坐在桌边一声不吭的喝茶,他需要压压惊。

茶庄的店老板是个和蔼的老者,看着朗莫一脸苦瓜脸,便问,“小伙子,你是不是碰到什么难事啊?”

“我想去峰花村,可惜没车进去,乡里的招待所又注满了人.....”

“你想去峰花村?”老者打断了朗莫的话。

“是啊,怎么了?”

“巧了,胡子!”老者喊道。

“干啥呀?”一个中年汉子从茶庄的后门拎着一包东西出来。

朗莫一看,这是个胡子拉碴的中年汉子,黑黝黝的古铜色肌肤,加上高高隆起的手臂肌肉,看上去又结实,又精神。胡子应该是他的名字,人如其名,这个汉子有一脸浓浓的络腮胡子。

“怎么了,老板?”胡子问。

“这个后生要去你们峰花村,但是没车进去了,你看你能不能捎他一段?”

“后生仔,你这是....”胡子问。

当那胡子得知朗莫要去峰花村的缘由后,仿佛见着自己的爹妈一样,大喜不以,道:“可以,可以,我们村可从来没有来过大学生,走,小朗,我们现在就走!”

朗莫连声道谢,临走之时,朗莫要掏茶钱,但是茶老板死活不收。

出了茶庄,朗莫却没发现什么车在门口,正在纳闷之中,胡子扛着他的那个蛇皮袋,领着朗莫走了大约百来米后,朗莫在一处街角看到了那辆‘车’。

“这是.....”

“这是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没见过吧,呵呵呵....”

朗莫连连点头,脸上却带着苦笑。

拖拉机很残旧,锈迹斑斑,是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才有的古董,朗莫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玩意儿如何启动,朗莫有些好奇,只见胡子手拿一柄摇杆,插进机头的一个洞洞中奋力一摇,突突突....拖拉机算是启动了,那机头排烟管冒出的浓烟,直冲天空,分明就是一火力发电厂的烟囱。

为表示感谢,朗莫递上一根烟,胡子说,甭客气,他不抽烟。朗莫只好把香烟塞进自己的嘴巴里。

拖拉机一出乡以后,就开始加速,这貌不惊人的运输工具,你别看它快散架一样,跑起来还是有些气势。

胡子兴许要卖弄一下自己的车技,以证明他的这辆拖拉机在这个时代并不过时,在那些险要路段,胡子不但不减速,还扯着油门,操控着拖拉机的两只把手,一个劲的往前飚。

妈蛋的,脚边就是悬崖,朗莫瞅了一眼,心都是悬的,那么高!下边全是嶙峋巨石。

胡子师傅,需要开得那么快吗?朗莫弱弱的提醒。胡子说:你不懂,开拖拉机就等于是征服自己的的女人,开得快那才爽。朗莫很想从背后踹他一脚!他可不想壮志未酬却死在这山沟沟里,而且是摔死的。

他终于忍不住,问道:“胡子师傅啊,我们还要多久才能到你们的峰花村啊?”

胡子高声回答:“还要走蛮久的,怎么,你是不是觉得还不够快?”

胡子的那根油门线使劲一拉,拖拉机就像是受惊的野驴,更快了!

朗莫大嘴一张,那根跟随他摇晃了数公里,却没点火的香烟终于从他口中落下,他想说话,可最终没说,他捡起那根香烟,弹了弹香烟嘴上的灰尘,又塞回嘴里,随后在胸口画了个十字,又朝天合掌拜了拜。

哪知,朗莫的合掌拜天的动作还没结束,胡子又一个动作,那家伙从拖拉机驾驶员位置旁边的一个脏兮兮的工具箱里,居然掏出了一瓶白酒。

不等朗莫回神,胡子提着酒瓶子咔吧一下咬掉瓶盖,仰头就是咕咚咕咚两大口。

你他娘的,明目张胆的酒驾!朗莫刚塞进嘴巴的香烟又掉了。

“别担心,小朗啊,这条路你胡子叔就是闭着眼睛也能开回去。”胡子非常自信的说。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胡子大叔!”

“我开的是拖拉机,不是车,放心,这条路上几十年都没来过交警,只有派出所的警察。”胡子回答完朗莫的话后,咕咕咕的又是几大口,半瓶白酒一下子被他喝掉了一半,朗莫偷看了一下白酒的度数,68度。

我靠!

兴许是酒精上来了,胡子将拖拉机的动力用到极致!嘴里还呜呜呜的,就像他开的是火车,那拖拉机的突突突声音,震耳欲聋!

朗莫这次不再将掉下的香烟塞进嘴巴里,他一只手死死地抓住拖拉机的拖斗前面的一根栏杆,一只脚伸出拖斗之外,做好随时跳车的准备.....

更让朗莫胆战心惊的的是,一路行来,不说悬崖,就说那山路,崎岖蜿蜒,直上直下,犹如过山车的铁道一般,心脏若是不好的,肯定会被吓死。

他终于理解了什么叫非常非常非常难走的意思。

好在,这个胡子的车技还真不是吹的,朗莫几次觉得拖拉机就要翻车了,可次次都是有惊无险,化险为夷。

朗莫的心情才放松了不少,终于有胆量欣赏起路边的景色来。

峰花村虽然偏僻之极,处在大山深处,可沿途风景却是迷人,若你是个真驴友,一定会流连忘返。

时值八月,路边林木葱葱,野花满山,清新的空气夹杂着淡淡的花香,偶尔几只山鹰盘旋于云雾缭绕的山顶,那嘹亮的鸣叫更增添无尽的神秘与回归自然感。

经过近一个多小时的穿峰过谷之后,拖拉机几乎虚脱般地爬过了最后一道几乎接近四十度角的山坡后,胡子口中的几座‘小山峰’总算到了尽头,眼前豁然开朗,郎莫终于看见了他要去的地方:峰花村。

哇靠,额滴神啊!终于快到了!

拖拉机在经过连续几个急转弯后,终于下了山坡。来到了平路上。路边,稻浪迎风摇曳,发出阵阵沙沙声。微风过后,那浓浓的稻香更使人舒心。

那稻浪里,还可以看见一些村民正在西沉的太阳下忙碌地收割着稻子。

十几分钟后,拖拉机犹如一只甲壳虫般一摇一摆驶过这片开阔的金色田野,拖拉机来到了村口。

村口前,一条小河正弯弯曲曲地在村前经过,河水清澈见底。河上,架着一座十米来长,约两米宽的拱形石桥,当拖拉机慢吞吞的驶过拱桥后,郎莫抬头一看,只见桥边有座不大的石牌坊,上写‘峰花村’三个笔锋刚劲的宋体大字。

牌坊边,长着一棵至少需要十个壮汉才能合抱的大榕树,犹如一把巨伞,遮天蔽日。而在这巨伞里,满树的知了正‘热啊热’的叫的正欢。

在村口,朗莫看见了几栋由水泥混凝土盖成的漂亮小楼掩映在成片的古树之下,越过现代的建筑之后,穿过一片树林,眼前的景象让朗莫顿时瞪圆了眼睛。

眼前的房子,绝大多数为一些古老房屋,有的甚至是明末清初的建筑,外墙黑乎乎的,那小的就像机枪口的窗口黑咕隆咚,就像是渗透着古旧与沧桑的碉堡,年代的符号和气息特别重。

若不是拖拉机的突突突的声音,朗莫有一种瞬间穿越的奇妙感觉。

峰花村的村街宽阔而清爽,暗青色的方条形青石平铺在路面,已经被无数的脚印,牲畜磨得滑溜溜的,就如仙侠游戏里的古街道,显得幽远而又诡秘。

拖拉机很顺当的开进了村里,郎莫发现,街道上看不到几个人,看到的也是些还在吃奶的小屁孩,以及行动迟缓的老人家,他有些纳闷。

胡子非常热情,直接把他送往学校,眼看着就要到学校,忽然,不知哪里窜出来的一只大白猪,弄得胡子猛地急拐弯。

猝不及防之下,居然把朗莫摔了出去。

更不幸的是,那头突然窜出来的白猪,受惊之下,屁股一扭,转向就跑,谁不知,朗莫甩出去的路线与白猪的奔跑路线居然重叠了。

嘭!朗莫整个人像颗炮弹一样撞在了白猪身上,摔了个四脚朝天。

而这一幕,却正好被胡子看见,先是目瞪口呆,接着是捂着肚子爆笑。

“你他娘的给老子闭嘴!”朗莫发火了,说完这句,自己也笑了,笑得难看至极。

“到了,到了,这就是你的学校...."胡子总算停住了爆笑,对着朗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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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涧流水野花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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