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掌心痣
第2章掌心痣
我的掌心有颗痣。
有个少年曾经告诉我,掌心有痣的人,今生会面临九九八十一难,跟西天取经似地。每历完一难,将丢失一个珍爱之人。直到对所有的失去都心如止水,方能立地成佛。
但因为这个少年,我最终放弃了成佛,甘愿成灰。
然而……
“然而后面是?程改改,你该不会打算把这没头没尾的故事放在合集里?相信我,读者会给你寄刀片的,我也会!”
即便编辑给我寄的是炸药,我也无能为力。因为后来,关于他的记忆,我就跟干完整瓶伏特加似的,悉数遗忘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体变得很差。以前去肯德基,我能一个人吃完八十多元的全家桶,现在,只能吃个五十几块钱了。
于是,我以此借口回复说,“我的精神状态不太好。”
编辑大概怕我破罐破摔,在截稿日期前拿不出东西,遂控制住给我寄刀片的冲动,瞬间换脸,“那宝宝先刷个微博,放松一下吧。”
2011年,微博公众平台刚刚发热,而我因为在杂志上发表的一些文字,也获得了几个小粉丝。
但大多时候,我的微博只是摆设,每当有人留言问为什么不更新状态,我就在心里默默回答:没办法,我得保持你们心中神秘莫测的仙女形象。因为我怕一开口,会成为逗逼,这样就不美好了,身为偶像,怎么可以没有包袱?
可尽管我武装得固若金汤,仍不能排除身边总有奸臣想害朕,刘大壮就是首当其冲的一个。
刘大壮,原名刘维。男,二十二岁。智商……长相……成绩……好吧,只有身高能稍微拿得出手。
我参与了他两岁,十二岁,和二十二岁的人生,却没能像小说里那样,获得他死心塌地的爱慕。相反,他喜欢上了我的妹妹,因为她长得比我美。
刘大壮的梦想职业是编程师。他钟爱古龙的《边城浪子》,所以励志要成为编程浪子。可惜,他迄今没有成为编程师,连当个浪子都费劲。于是,他脑子里成日都想着要怎么报复功成名就才华横溢秀外慧中柳弱花娇……的我。
譬如,偷拍我对着奥尔良烤翅张开血盆大口的模样,放上网。爆料我只要不出门就能做到四天不洗头。吐槽我每次一起吃火锅,到了买单的时刻都假装肚子痛去厕所。嫌弃我一片绿箭口香糖能嚼半小时以上。
Excuse-me?明明只嚼了二十分钟!
“好了,你别再处心积虑地黑我了,大不了以后吃火锅我!和你AA。”
此刻,面对刘大壮发来的围脖截图,我连看一眼都懒得,他却一而再发送窗口抖动,满屏幕都是一只鸡吐血的表情。
“欸,你看哪!快看!!这女的怎么那么像盛杉?!”
盛杉。
有些人的名字,是拉开回忆的手阀,令原本意兴阑珊要去梦里找灵感的我,顷刻坐回电脑桌前,抖着手,点开了截图。
正值冬天,图片上的女孩,脸颊隐约有着高原的红色。她用一条大格子围巾将整个脑袋捂住,只露出灵动双目。再细看,她身上那件外婆花棉袄,径直扎瞎了我的狗眼。
“虽然长得很像啦,但盛杉是谁?是风光无两的盛家小姐,是头可断发型不能乱的傲娇千金,是每年都要去维多利亚秀的时尚女王,怎么会是这样一个审美杀手?”
刘大壮的激动稍有平息,“也对哦,不过真的好像。但她只露了眼睛我不敢确定,所以叫你来鉴定嘛。”
隔着屏幕,我目不转睛盯着那双黑溜溜的眼,好半晌才回他,“能查出照片的拍摄地在哪儿吗?”
作为准计算机系毕业生,这点还难不倒他。没多久,聊天对话框里赫然弹出两个字:望城。
诚然,光看外表,我宁愿相信世上有个与盛杉百分百相似的人,也不敢认同,那就是我一年多以来,心心念念想找到的姑娘。但是,拍摄照片的路人,还在围脖处配了文字。他说:搞笑,公交车上这个女孩被人调侃是天山童姥,她翻了个白眼回,“还不快给你姥姥让座?”完全的一姐气场。
所以,纵世上千面万相,能够将毒舌气质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的,我想,别无二人。
打定主意后,我开始收拾行李,要去望城一探究竟。没想刚下楼,却见到风尘仆仆的刘大壮。他背着黑色书包,刚剪的短寸头刺刺的。
“让我陪你去吧。”
青年男孩紧了紧书包带,语气三分祈求。
瞧着徐徐在冷空气里上升的霓虹,我的心莫名一沉,想起半年前的深夜,这个一米八的大男孩,哭倒在我膝头,“对不起改改,如果当初我没有意气用事……就不会造成今日局面。”
我笑他傻,“今日局面,哪里是你一人之力就能促成?未免太看得起自己。”可我知,他对过往一切,心存愧疚,正亟待寻找解脱的出口。
索性,我说,“原本打算省钱坐火车的,现在看来有飞机伺候了。”
刘大壮紧张的面色总算消弭,出了血还没心没肺的样子。
“没问题,头等舱。”
滨城靠北,望城在南,航程近三小时。好在有刘大壮,导致我不是特别无聊。
一上飞机,他就装模作样,拿出厚厚一本古典诗词集开始看。
“我爸讲了,未来我必须继承家业,这是我作为暴发户的儿子应该付出的代价,所以我只能放弃编程师的梦想。”
当暴发户的儿子,真是好委屈他啊。
“不过,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应该学你,有点自己的兴趣爱好,否则人生太没趣了。”
所以他决定,人丑就要多看书。
基本刘大壮的话对我只有催眠作用。正待我熏熏欲睡,他忽然读到《钗头凤》,猛拍大腿摇晃我说,“我去,程改改,这诗完全为你量身创作的啊!”
如果没记错,《钗头凤》描写的是陆游一生的爱情悲剧。
他与妻子两情相悦,母亲却逼着他休妻,甚至以《礼记》为背书:“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陆游不想担上不孝的骂名,没办法,只好照做,这才有了那句名流千古的词——
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你看,你当初也是因为不被他家人喜欢……”
刘大壮还在喋喋不休,我故意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他才收声,重新坐直看书。
大约半分钟过,他实在忍不住了。
“作为一个称职的竹马,就算出危险,我也要说:别成天疯疯丫丫的,最好也控制下胃口,毕竟哪家大人会喜欢那么能吃的啊?”
……滚!
飞机落地前,我有点儿忧心忡忡。害怕照片上的人不是盛杉。更怕她是,却不愿随我回去。
“难道你就没有想过我们该怎样找到她?”
刘大壮一语中的,我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凭一时冲动飞到这座陌生城市的。我对它的一切都不了解,也没本地朋友,甚至没考虑好阔别一年多,应该以怎样的对白开场,才能令重逢看起来充满戏剧性。
可生活似乎特别关爱我,知道我想要成为小说女主角,特意在出了机场没多久后,安排我手边的行李不见踪影。
“不是叫你看着的吗?!”
一同丢失的,还有刘大壮的黑色书包。
他去买水,留我在湿冷的南方空气里排队等出租。显然,这不是个好决定,傍晚的航班人多手杂,而我始终沉浸在与盛杉即将重逢的喜悦与忐忑里,注意力不集中。
“我得招出租还得看行李!我又没有站在矩阵里!不可能什么都看得见!”我悲愤回。
半晌,刘大壮郁郁寡欢地将农夫山泉递给我,语气幽幽,“程改改,你变了。”我呼吸一窒,他紧接着道:“以前你骂人都很粗俗的,现在还学会拐弯儿了,还用上了这么复杂的词!”
不都说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很早以前,我成日和没文化的刘大壮呆在一起,用词当然粗鄙。直到后来,有个被岁月带来的男孩,教我写自己的名字,为我念深奥难懂的书信,陪我演戏,帮我教训从小就五大三粗的刘大壮,还在离开的时候,送我一截能指引方向的迷谷。
光影交接间,他曾信誓旦旦对我说,“你要等,等将来某个人,带来亏欠你的爱。”
我没说出口的是,如果这个人不是他,那么,我没有期待。
言归正传,我和刘大壮的现金与银行卡都放进了随身行李,于是我俩来之前还雄赳赳气昂昂,一副VIP贵宾的高姿态,此刻就灰头土脸找机场人员帮忙广播寻找行李。
幸亏我们的行李并非丢失,而是排队在我前方的人错拉了箱子。等上了出租才发现不对劲,返回来归还。
始作俑者是个青年男子,特别爱开玩笑的样子。寒风呼啸中,他紧了紧刘大壮的手掌说:“抱歉啊兄弟,还好牵走的不是姑娘,否则,我可能就不还回来了。”
艾玛,他这是变相夸我有点姿色吗?我内心隐隐激动着,刘大壮却一脸“你还不如牵走姑娘呢,不还都行”。于是我俩一如往常每个时刻,分分钟短兵相接。
男子用特别荒诞的眼神巡视我许久,喃喃道,“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你有些眼熟。”
我说什么来着?觉得我漂亮是吧?想搭讪了是吧?我不是这么没原则的美少女!可惜,我身边有个没原则的刘大壮,他见杆往上爬,想利用我的美色博取帮助,“听口音,您是本地人?我们两初到望城,也没个亲朋好友,不知住哪个区域比较方便?最好人流量多,信息比较密集的地方。”
青年男子大概也不好意思拉错了我们的行李,思忖片刻,“跟我走吧。”
男子姓何,叫何渊。他打车将我何刘大壮送到市区酒店,还留下了电话,说我俩在望城有什么困难,可以找他。
我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偷拍的盛杉照片递出,道明来意:“其实我俩来这儿是找人的。我有个非常重要的朋友失去了下落,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在望城。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帮忙留意一下。”
何渊接过照片看了几眼,然后像撞见世界奇迹般膛大瞳孔,眉毛不自觉挑了挑,“我就说,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他的确见过我,在盛杉的手机里。
照片是在斯里兰卡拍下的。那日,我穿了白纱,身后站着的男子,垂眼含笑,帮我打了最漂亮的蝴蝶结。盛杉在一旁,忍不住偷偷记录,可很多事情,直到今日,我才恍然大悟,却已无力回头。
望城海边有家木制咖啡屋,叫沧海一杯,建在一颗特别大的榕树下,老板是何渊。
冬天的傍晚,海风凛凛,我与刘大壮到的时候根本没客人。举目,只见昏昏暗落地窗旁,有双细长的腿,闲散耷在躺椅里。
当你突然找到一个消失很久的人,那种小心翼翼接近的心情,好似接近神明,生怕惊扰到对方,她又倏地消失。可盛杉向来机敏,容易被惊动,我们刚推门而入,她已从酣睡状态幽幽转醒,侧头望来。
我和她只对视那么一眼,往事便像海浪拍打礁石,汹涌得越来越厉害。控制不住悲伤的情绪,令我欲语泪先流,岂料盛杉并未如想象般,对我的出现产生排斥。
相反,见到风尘仆仆的我,她差点从摇椅处摔下,趔趄几下后立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来,握住我的手,跟见到总理般激动,“程改改,你丫怎么才找来?!”
她身上的甜菊香味,没有被咸腥的海水掩盖,刺激着我的嗅觉,令我想起与她同居的日子、哦错了,同居一室的日子……
可,欸,不对,听这意思,她对我的到来好像早有期待和预见。
她不是带着千疮百孔的心情逃离滨城的嘛?!
她不是打定了主意要一辈子和以前的人事断绝关系?!
她不是应该怕被我们找到吗?!
“你此刻应该转身就逃啊……为什么剧情是这样子?我准备好劝你的台词要怎么办?!”
盛杉借着身高优势,将我的脸用力挤成一团,“你再不来,我就要客死他乡了!”
后来,盛杉讲,当初她一意孤行离开滨城,的确想过,不再与以前的人事产生联系。她要找个小岛,看潮起潮落,听风过无痕……
“那为什么又期待我出现?”
让所有伤害过她的人都余生不安,要那个人后悔没能亲口对她说出一句喜欢,孑然一身跑到没有我们的城市疗伤,多么拉风的事情。
“因为没钱拉风了啊。”
……没毛病。
据称,她没想在望城停下,原本是打着环游世界的主意,可刚走到望城,钱包已经空空,“早知离开的时候就多拿点现金,原来浪迹天涯这么难。”
她想说的,应该是找份工作那么难。
可以想象,从前挥金如土的大小姐,常常十几张卡在手。现在想隐匿行踪,只能靠现金。无奈她的课程没结业,不管自身多么优秀,没文凭,就没有大企业肯录取,才辗转到了这家咖啡馆打零工。
盛杉被人拍下照片那天,恰逢望城一场台风过境,冷得不行,随身衣物又没特别厚的,只好在地摊随便淘了一件,被人取笑天山童姥。
重点是,这家海边咖啡店的老板,何渊,就是在公交上叫她天山童姥的男子。
两人不吵不相识,之后经常在同辆公交上遇见,何渊被她吸引,主动攀谈,便有了盛小姐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咖啡店员。
“败笔。”
看得出,盛杉很崩溃。
如果没有那些意外,她现在应该是生物科技领域里的人才,如今只能在海边打零工赖以为生,计算着买完一瓶香水后还剩多少钱吃饭,因为香水对她来讲是发型乱了也不能舍弃的东西。
听完,我不淡定了,“既然辛苦,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她翻了翻白眼,“当初是我要走,现在自己跑回去,好意思么?”
我不好意思,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远走他乡的事情呢哼!但我没来得及吐槽,她反倒说起我来了。
“一年零六个月。程改改,你居然花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我,太丢叶慎寻的脸了!”
我想过在和盛杉交谈间,会涉及到一些敏感词语,只没想她话锋转如此之快。快到光是听见他的姓名,那颗不敢见的心,就鼓噪跳动起来。
记忆中经久不息的大雨里,我曾用尽力气嘶吼,“我珍视的东西就剩那么一点了,你真忍心捣毁?!”
他在乱花间回首,声音比雨冷清。
“是你答应的,程改改。你说无论今后我想要什么,你上刀山下油锅都会送到我面前。现在,我要你的心。我要你真心原谅我,你做不到,何以成为我的错?”
你失信于我,何以成为我的错?
何以成为我的错。
“嘶……”
面向大海的藤架上,我忽觉头疼难忍,估计连夜兼程赶来,又吹久了风。
盛杉狐疑地看我两眼,“哟,以前扛桶水上楼也大气不喘的主,现在学林黛玉了?”嘴里话虽刻薄,却下意识将身上的披肩扔给我,“进去吧。”说完,人就往里走。
一瞬间的灵光乍现,我叫住她,语气缓缓,“盛杉,究竟谁在帮你?”
“嗯?”
“当初你爸妈和周印查遍出入境记录,始终没能找到你的消息。叶慎寻说,一定有厉害的人在背后帮你,否则,不可能消失得这么干净。你身边能帮助的人,我想,就这么几个……”
后面的话,我没再说,盛杉脸色一僵,不知想了什么,很快又恢复正常,在呼呼的夜风中长叹了一口气。
“你无非就想听一句,帮助我的人,是魏光阴。”
这短简的咒语,令我的脑袋疼得更厉害,只好紧揪着尚有余温的披肩,哑口。
身后人再走近,语气慎重。
“虽然不清楚这一年多,滨城究竟又发生了什么,但想来,应该不会太平静。我早说过,这世上有种人,天生伤人,却不自知,魏光阴最典型。不管过去,他守候过你多少落寞的时刻,教了你什么,送了你何物。但是,改改,重要的是明天啊?如果你们注定没有明天,那和飞蛾扑火、自取灭亡,有什么分别。”
我的头依然疼,意识却从未有过的清明,“我本为蝼蚁,是因为他才长出了翅膀。既身为飞蛾,还能不敢扑火?”
话到这儿,我想起什么,停顿一下笑说,“你知道吗,盛杉?一年零六个月以前,周印也用同样的话劝过我。”女孩瞳孔骤黑。
“他要我投降,告诫我魏光阴不会再回来,希望我开始新的生活。但我只问了一句,那个从来一针见血的人,无话可说。”
“我问他,盛杉也消失了,你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但是,你会放弃寻找吗?”
顷刻,身后冷静自持的人,呼吸浓重。
一阵风来,潮水拍得更厉害,我闭眼倾听。
“没错,有些话的确很有道理,可是,很无情。你当初也知道,和周印没有结果,却还义无反顾爱上,这才是我们能做朋友的原因。因为我们骨子里,都是飞蛾,同类怎么会讨厌同类呢?”
“所以,盛杉,跟我回去吧。在全世界眼里,你永远是那颗遗世明珠。”
好半晌,感觉脖颈处有冰凉砸下,凉得我一哆嗦,想转身,却被盛杉扣着肩膀。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佯装怒道:“程改改,你好有心计,死活还是把那些准备好的台词用上了,啧啧。”
“唉。”
我短叹,“人生艰难,不要拆穿。”
不过,盛杉还是拒绝了我。
她说,我用相同的心情记挂着一个人,那么我应该比谁都懂,一个已经破碎的她,拯救不了另个破碎的人。既然无法拯救,与其一起跳火成灰,不如放手成全。
我能理解,却不死心,遂在望城呆了近一个月,企图说服她。
那一个月,我大多时间就围着她盛杉转悠,还搬来了琼瑶经典语录相劝。剩余时间,就抱着笔记本写字。好吧,写字的时间很少,直到编辑崩溃在屏幕前。
“你再不交稿,我不给你寄刀片。我自杀,行吗?”
为了她的人身安全,我总算调整状态,开始闭关。
得知我竟然是个作家,何渊表示,在机场的时候就应该不拉行李走,该拉我,因为他从小作文不及格,特别羡慕那些有文采的孩子。
那时,因为盛杉的缘故,我已经与他熟悉起来,忍不住开启嘴贱模式。
“得了吧,你们这些男人,都看脸的。就算早知道我是作家,也不会拉我走。”
感情这个害羞的东西,最爱藏的地方,就是眼睛。那日在酒店,当他得知我竟是盛杉的朋友,那眼底闪烁的光芒,非同寻常。后来,他引我们去咖啡馆,站在玻璃外,远远看盛杉熟睡在窗边的眼神,柔比丝绸。
在望城,何渊算个小子弟,出生不错,性格也特别外向,爱开玩笑。某天,我们聚集在天台烧烤,刘大壮这朵奇葩,自己语文也时常不及格,反去嘲笑何渊,被我揭老底儿。
“是啊,刘维可厉害了,到了高中,作文也经常被老师拿来当范本。反面的。”
刘大壮操起一串鸡翅就要与我决斗,何渊则将烤好的牛肉放进盛杉的盘子里,笑,“哦?那我还可以,起码我高中时有篇作文,还得到了区长的夸奖。”
盛杉坐不住了,“嗯,对,总共两句话。一句是加油,另一句是,爸爸挺你。”
语毕,迅速将牛肉塞进嘴里,生怕何渊抢回去似地,咯咯笑得没有防备。我就坐在对面,看着。
渐渐回暖的南方天气,夕阳逗留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大片橘黄,包裹着她招摇的面庞,那笑声像是枝头的树叶,簌簌抖几下,霜掉了,露出朝气蓬勃的嫩绿。导致有那么一刻,我的初心动摇。
那次“意外”后,我再没见过盛杉这样无忧虑的笑容。现在得知,她离开我们,过得依旧快乐,还有什么理由不满足?
之后,刘大壮与何渊比赛谁烤的东西好吃,我趁机拉盛杉去楼下拿菜。路上,我问她,何渊,是不是她不想回滨城的理由之一。女孩长长的头发垂下,遮住眼睛,嘴边的酒窝恍惚深了深。
“我不确定。但和他呆在一起,不费劲。”
“不费劲,也许是因为不够用心?”
“用心的,一生一次就够。生活需要细水长流。”
看起来,她厌透了过往生活,觉得这里一切都刚刚好。虽没有普通人望尘莫及的衣裳,闲暇时刻却有人愿为她梳妆。
终于,放手的念头在我心中滋生,盛杉似乎洞穿,“你走可以,留点钱下来。”
不是人。
当晚,我就拟好了启程回去的时间,刘大壮却出了幺蛾子。他突然冲上阁楼,鼻青脸肿地对我吼:“从今以后,我不会再受欺负!”
我抬头,盯着他一脸的五颜六色,咋舌,“难道……精神病证办下来了?”
“呸!”
原来,他还记得盛杉是跆拳道亚军的事,她曾和周印一同拜入高人门下。所以在我写稿的时间里,刘大壮无聊至极,便死乞白赖地要拜盛杉当师傅。
起初,盛杉不同意,说他骨骼已成型,朽木不可雕。刘大壮不罢休,为了证明自己有资质,成日找盛杉切磋,便有了脸上的花里胡哨。盛杉心软,松了口。还答应他,在我们离开望城前,如果刘维能够将她撂倒,就引荐他也拜高人为师,导致刘维马上就要参加世界联赛般亢奋。
于是回滨城前几日,我赶稿之余,还成为了刘大壮的陪练。
上午时分,眼一睁,他就掐准点推门而入,将我房间里的小板凳搬到海边,强迫我看他各种张牙舞爪扎马抬腿的招式。没想,我竟因为他的举动,想出了一条发财之道。
“现在智能手机市场初兴,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开发一个专门用于陪伴的手机APP?不管学舞还是学武或者减肥,自己一个人练的时候,总归没有耐心。当你忍不住要放弃,就拿出手机,摁下APP里的【我要陪伴】功能,手机就会向附近的人发送请求。如果谁无聊了,可以抢单,抢到的人按照约定来陪客户练习,价格也在APP上约定。不仅解决了无聊人士该做什么的问题,还为其提供了就业机会。”
“我的妈啊。”
对于我的建议,刘大壮惊为天人。他可能没想到,众人眼中的天才少女,竟不是浪得虚名。
“太有才华了!正好我学计算机,我俩可以一起创业,建立一家公司,再拓展业务,成为别人眼中的青年才俊,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对啊!客户还可以在陪伴结束后给评价!这个不够帅、那位很贴心什么的!说不定还有人因为我们的APP相识相爱。例如,自从她陪过我以后,别人来陪,我都没了感觉,所以每次都指定她……”
正当我俩滔滔不绝地畅想美好未来,盛杉适时出现,“你俩确定想开的是间互联网公司?”
她还跟从前一样,总有三言两语带歪别人的能力。
梦想被敲碎,我发泄似地在她背后拳打脚踢,刘大壮这个狗腿子,长手一指:“师傅,她搞小动作。”
魂淡,说好一起开公司呢?这样墙头草的合作伙伴不能要!
我郁郁,但还是有些理解他。因为今天是他最后一次挑战盛杉的机会,明日,我们就要回滨城。刘大壮期盼着她能手下留情,走个后门什么的。但后门这种东西,在盛杉那里,连我都没见过,结果理所当然,他轻松落败。
只是,不知从何时开始,那个易冲动坏事的大男孩,变得坚韧起来。当他无数次被踩在脚下,无数次我以为他会放弃的时刻,他都强撑着,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
期间,连我都不忍心,跑过去要扶他,劝他适可而止,“只是爱好,强身健体就好,没必要追求多高的境界啊。”他缓缓擦拭着嘴角血迹,“这不是爱好,是决心。”目光定定。
“当初在KTV,若不是盛杉出手,我根本没办法保护你。连保护朋友的这点能力都没有,我一度怀疑自己。”
“其实,你不知道吧?我早就认出了光阴。认出他就是儿时让我崇拜的少年,你还为了给他买灌篮高手的贴纸,向我借过一毛三分钱,至今没还。后来,你为他心心念念,跋山涉水,做了诸多努力。而我,却还跟小时候一样没出息。”
青年男孩顿了顿,继续说。
“我很清楚,改改。最好的光阴走了,你伤心欲绝。而如今的我,依旧什么也做不了,只好代替他,守护你。”
刘大壮难得正经,令我感慨万分。回首前尘种种,我所失与我所得,其实都成正比。我并不埋怨时间的手,将生活搅得满目疮痍,只庆幸青春到头,我并非孤单一个。
“刘维,你能这样想,我真的好感动。但是——”
“能不能别提那一毛三分钱了?我会还的!回去就还!”
他暴起,“这句话就跟你整天喊着要减肥一样!说一万遍了!”
画风突变,盛杉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还打不打了?”
“往死里打!!!”
这句怒吼来自我,最讨厌别人叫我还钱!然后,没有了然后。
因为盛杉猛力的一脚,刘大壮再挣扎着爬起时,眼部周围突然血渍涔涔。
他非要选在海边比试,说地广人稀。可这里并非景区,沙子未经处理,不够细致。他摔下去,眼角磕到石子,扎进肉,一行血渍顺着颧骨往下流,疼得他龇牙咧嘴。
盛杉发号施令,要我去咖啡店里拿生理盐水给他消毒,“避免感染。”
情急之下,我跑掉了拖鞋,有细碎的石子扎到脚也恍若未觉,等再原路返回,才发现脚心钝钝地疼。
为了不添乱,我坐在医院走廊查看脚底伤势,伤口不大,破了皮而已,遂找了张创口贴,应付了事。只没想,生活中一些可以被忽略的细节,到最后,竟成为致命伤口。
刘大壮从急救室出来,右眼角包着一大块医用布,被我嘲笑了很久。盛杉似乎有些内疚,我安慰她别放在心上。
“我知道,你不肯让刘大壮,是因为一旦真遇见危险,没人会手下留情。”
她却嘴硬,“没有,我只是觉得,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打败,传出去多毁名声。”我恨得牙痒痒,她忽然大发慈悲说,要请我俩吃大餐,权当送行。
抱着“脸可烂,不能不吃饭”原则的刘大壮,强忍着疼痛的伤口大快朵颐,还抢了属于我的那份海鲜。诡异的是,我没有奋起反抗,因为没胃口。
神呐,我竟然没有胃口,我怎么了!
当晚,迷迷糊糊一夜没睡着,觉得脚心越来越疼。第二天早上,收拾行李,整个人也飘飘忽忽的,头昏脑胀,脚底似乎肿了起来。
何渊开车,要和盛杉一起送我们去机场。我张开双臂,想给盛杉一个离别的拥抱,结果胳膊无力地一滑,一耳光抽到了盛大小姐的耳廓处。下秒,耳边只听见她愤怒的咆哮,“程、改、改!”
我整个人一哆嗦,就真跟黛玉似地,眼前发黑,被吓得倒地不起。
在我昏迷那段时间里,盛杉快速拨打了120,刘大壮却突然想起什么,搜了我的手机往外跑去。半分钟后,他回房间,却被面色凝重的盛杉单手摁到墙上,美眸浅眯,“你两究竟瞒了我什么?”
刘大壮怔怔,完后一脸的视死如归,“对不起,她没打算告诉你的事情,在我嘴里也问不出所以然。”
何渊瞧着剑拔弩张的两人,伸手拨开,“你们先别自乱阵脚。”
盛杉这才松手,却不打算罢休,“见面那天,她吹点风就叫头疼,现在还莫名其妙昏倒,完全不是她彪悍的作风。”刘大壮沉默以对。
约莫半小时,咖啡馆附近人潮攒动。盛杉探头往下望,来的却不是医生。只见门口并列两行黑衣人,头上还悬着直升机由远及近,螺旋桨的风和声音盖过了宽广海洋,阵势大得吓人。
未待多问点什么,一个看似为首的黑衣保镖已经冲上二楼,吩咐后面两个男子将程改改抱走。盛杉下意识要阻止,和为首男子动起手。
来者都训练有素,过几招,还分不出胜负。眼看行动受阻,其他奉命行事的只管达到目的,仗着人多势众,一记扫膛夺了盛杉重心,接着面壁的人,变成她。
那一刻,盛杉特别委屈。
二十二年来,能够让她面壁的人,除了父母,只有周印。
因为砸了小女生送他的盆栽,被喝斥,为了取得原谅,自己扯着耳朵,乖乖去面壁博同情。好像还有一次,因为生气他不肯搭理自己,一个人开艇出海,被滞留在无际的大海中央,他和父母将自己找回……
离得近了,墙壁上浓重的油漆味入鼻,呛得盛杉不行,连回忆都断断续续。片刻,只觉有人上楼,接着后背一松,钳制解除。
一众黑衣纷纷向来者颔首,盛杉回头,那张无数个午夜梦回闪现的脸,真切出现在眼前。
清风微拂,久别重逢,他说的第一句话竟不是问候。而是像每个她犯错误的时刻那样,板着脸苛责。
“昔日师父是怎样教你的,怎么这样轻易被捉?”
她一反强硬姿态,禁不住扁嘴,白水水的眼泪已丢脸地滑到鬓角,“谁叫师父偏心,最好的,都留给了你。”
连我,也留给了你。
此前,盛杉真的想过,在这座小城,与何渊度过余生。可,周印来了。
他分明什么挽留的话也没说,只单单往她眼前一站,她想做的,居然只是扑进那清淡的怀抱,将积蓄已久的心事诉说。顷刻,盛杉完全理解了程改改。
她说,道理很动听,但是,人很难做到无情。就算做了成千上万次的心理建设,有的人只要一见,就溃不成军。
周印是刘大壮打电话通知的。
来之前,刘大壮已知会,盛杉就在望城。所以面对她,周印佯装淡定。实际,再见故人,自己的世界早已山河喧嚣。
大家对程改改的病守口如瓶,送到最近的医院后,只有带来的那支医疗团队能近身。
“伤口没及时处理感染了,细菌发散速度很快,引发了一系列败血症状。重要的是,程小姐情况特殊,她……”
期间,贴身护士出来报告情况。盛杉靠在周印身边,看他浓眉一沉,简明扼要打断对方:“她必须活。”
见护士面带惧色,又加上两个字:“尽力。”
不加这句,盛杉或许不心慌。可周印是谁?是孙中山班房里的金佛都能弄给她的人。此刻,他却道,尽力而为。
女孩侧身,下意识揪着男子衣角布料,“她究竟得了什么病?一个细菌感染都能严重到要人命?!”
周印克制地瞧她一眼,嘴唇翕动半晌,脱口却是——
“盛杉,跟我回滨城。”
滨城的一切,对盛杉而言,熟悉又陌生。
新修的几条泊油道直通盛宅,见她好奇打量,掌着方向盘的周印不动声色道,“你开车没什么耐心。”有次,还差些出车祸,于是去年搞城建规划,他索性去插了一脚。现在四面八方,都大大缩短了她回家的路程。
最先冷也最先暖起来的城市,太阳开在天际,像一朵花,印进女孩儿的眼,鲜鲜地。
“他一来,我就知道,你会走。”
遥想起临别之际,何渊悲伤的眼神,盛杉又觉得愧疚。
以前,她给了别人伤口,也故作铁石心肠,何渊例外。她利用了他,来治愈低潮时的自己,暗暗等待周印出现,向她伸只手。
“何渊,谢谢你当日收留。不过纪念品什么的,就不用了。”
说完,将乳白色的贝壳手链推还给他,“我只是无数道路中的一条,你走过,就过了,千万别记得。”
如果一个时时刻刻都在刷存在感的人,叫你将她忘了,那只能说明一件事,为你好。
螺旋桨的风呼呼,何渊的发尖跟着飘,碧海晴空下,她转身的笑容似彩虹,裙裾飞扬,朝不远处的白衣男子奔去。
其实,那晚程改改与盛杉的对话,他曾无意听到。程改改笃定地说,盛杉和她都是飞蛾,何渊在暗处失笑。
这看起来铜墙铁壁的姑娘,怎会甘心做飞蛾?直到见她眼泪毫无防备落下,他恍然大悟,原来是真的啊。
但好可惜,他成为不了那簇火。只能看着直升机的影子越见缩小,从此,山高水长。
程改改被紧急送回滨城,在叶氏旗下的私立医院落地,医疗团队也是从这儿抽调的。刘大壮寸步不离跟着,见她进了手术室,又忧心忡忡给周印打来电话。
“这可是那人的地盘,如果被发现了?”
周印刚把盛杉送回家,正在去医院的途中,“只有这里的医疗条件跟得上。”医院不对外开放,却是国际技术率先引进的地方。
见刘大壮依旧有些恐惧,周印又道:“放心。我虽做不了那人的主,但封锁消息,还是轻而易举的。”
窗外风景节节倒退,周印扣了电话,扯下耳机。良久,握方向盘的手松了松,突然如释重负一口气。
幸好,她还是那个喜欢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女孩。
幸好,她肯回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