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背对背的拥抱,天荒地老

第1章 背对背的拥抱,天荒地老

第1章背对背的拥抱,天荒地老

认识秦霭的九月,是有史以来最混乱的九月。明明失去了一个人,还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是自己毅然决裂的离开。事实上,如果那天晚上的路灯稍微亮一点,所有路人就都能看见我眼睛里流出来的水。那个叫眼泪的东西,一直流,我就那样走回家。殷宿,他就站在那个路口看着我离开。

同一天的下午,我认识了秦霭。我在他们店里等了殷宿一个小时,电脑城里一直热闹无比,人来人往却始终不见殷宿。走的时候秦霭把名片给我,说有空联系。

C城的秋天,与离开殷宿的那一天有关的所有东西都被我故意制造失踪,包括那张写着秦霭大名的纸片,黑色黑体的字,很好记的两个字。这样,跟秦霭再联系对我来说,发生几率为百分之一,也就是我哪天无聊翻出以前的东西。但像我这样记恨的天蝎座女子,在短期里重翻旧物的可能小于等于零,所以,再见秦霭,始料未及。

十月开头的早上,很久没开的msn邮箱里有一个叫秦霭的名字。他在那个九月的下午加了我的msn。百分之一的可能,可以有很多种实现的方式。

我一直坚持说不相信缘分,但是认识秦霭,好像除了这两个字以外,找不到更好的形容,姑且就算我们有缘吧。他若不是前世有负于我,就是有恩于我,或者,我们前缘未尽。其实都是糊弄自己的借口,非要自己心安理得。

msn上他始终在线,不论上班还是在家。我们开始每天固定的问候和聊天,然后视频。我把我的手照给他看,他就把他的玩具猫猫放在摄像头前,大言不谗说是他的镇家之猫。我们的对话像是一场游戏,任何游戏都有规则,在网上也一样。

从秦霭的资料里我看见,他比我大九岁。九岁,像是一段遥远的距离,始终在那里,除非视而不见。但是我喜欢他身上的气息,喜欢把头放在他的身上,伸手去摸他的头,然后习惯性地抬头看天空,夜晚的深蓝天幕,藏尽秘密却又不动声色。

他亲吻我的时候闭着眼睛,我会在某个温暖的间隙睁开眼睛。他的眉眼似记忆深处的某个人。于是我会笑起来,孩子一样任性而放肆,他伸出手来放在我的头顶,像极儿时跟在父亲旁边的感觉。

有一天我说,秦霭你跟我舅舅长得像,他说那你以后叫我舅舅吧。事实上,后来我才愈来愈发现,秦霭和舅舅真的长得很像。难怪人们喜欢说似曾相识,所谓似曾,也许不过就是因为和某个熟悉的人相似吧。

年龄是可爱的符号,标记我们的人生。距离的存在,始终明白,我还站在似乎生命才刚刚开始的二十岁的门槛上,秦霭就已经走了很远一段。只是没有想到自己能够做到义无反顾。我跟姽婳说,恍然的瞬间,会不知道什么叫爱,怎样才叫爱。我说我知道我爱过,却忘了那种叫爱的感觉,刻骨铭心还是撕心裂肺,种种都是激烈心魔,与心脏斗争,终究对自己不好。

深秋的清凉化作黄叶翩然而逝,十一月里我和秦霭见了六次。我的学校在离家百里之外的Y城,十一月初,秦霭来学校看我。是中午十二点,我们一起去学校门口吃饭,各自点了大同小异的菜,摆满桌子,重复到吃不完。

他走之前的五个半小时里,我们去学校附近的山上看这个城市的全景,阳光在时间里流转,于指尖破碎。晚上七点,秦霭用手拍我的头说,孩子,以后还可以再来看你。

忘了那天晚上的星星是否明亮,却记得秦霭的眼睛,里面有星星一样的东西,也记得他把手放在我头顶,笑着说孩子乖的样子。

原来要记住一个人如此简单。记住一个人的同时是否就会忘记另一个人。我以为我会把对于殷宿的刻骨铭心像那些旧物一样收藏,却不知道收藏成册的旧物再翻看已不会再如当初撕心裂肺。

两个星期后的周末,我上完下午的课坐车回C城。在车上我给秦霭发短信说,我六点半就到了,他说好的。像是回家一样简单的交代。

两个小时的高速和一个小时的公交,我终于见到朝我走来的秦霭,他在电话里说,孩子你站在原地等我。我站在那里,老远就看见对街走来的秦霭,穿得更像熊一样的秦霭。他说肚子饿了吧,我们去吃大盘鸡。我点头,跟他走去对面的街。

那时候我的头发已经是弯弯的卷毛,秦霭说,怎么想到把头发烫了,你直发也很好。我一边抱着热水一边说,天气冷了,冬天都要来了,卷发暖和。事实上,我并不确定是否因为秦霭的头发是和我一样的铜色,也不能确定是否想让自己站在他旁边不至于太突兀。

晚饭我吃得不多,可能是饿过了,秦霭倒是吃得很多,所以他后来总是说,你为什么长不高肯定是小时候吃少了。身高问题,也是我们遥远的距离。秦霭一米八五的身高不论怎样站在只有一米六的我旁边都显得突兀。我穿高跟鞋,但还是只能够到他的肩膀。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做的事情重复,却不厌倦。拥抱,亲吻,吃饭,走路,睡觉。我明白这些已经足够给我以爱情的想象,而秦霭这样的男人,是适合用来想象的,因为他离我始终遥远。

吃完饭,跟秦霭去旁边的超市买饮料喝,他指旁边的楼说,今晚你睡这里。我在电梯里抬头看着他笑。电梯停在顶楼,走上平台,秦霭让我站在混凝土的花台上,也只有这样,我才够得着他的头,他的头发毛茸茸的像那种浇水就长草的玩具。

往下看是车流人往,平面的夜景也很好看,我转身过来抱着秦霭毛茸茸的头,嘿嘿的笑。秦霭使劲抱我,使劲得让我喘不过气,但是我用尽全力都搬不动他。所以他说孩子你不怕我把你卖了的时候,我才会想起,原来自始至终我就没有有过半点防御,对于秦霭,我好像把他当作亲人,或者说,跟亲人一样亲的人。

七楼的房间里,有落地窗和红色被子,秦霭抱着我坐在落地窗旁,我看见那个总是在视频框里和我见面的猫猫,抓过来说我要抱着它睡觉。软软的沙发上,秦霭坐在旁边,看我抱着猫猫不放,就伸手来拨我的头,你还真是个小孩子。

记不得什么时候我就像个孩子一样在秦霭旁边睡着了,也许真的是坐车累了。记得做了个无比安静的梦,安静到梦里什么也没有。就这样一觉睡到早上,睁开眼睛,看见秦霭还在身边,忍不住抱他。是的我是这样喜欢温暖,喜欢秦霭的拥抱和亲吻,但我还是个孩子,一个只知道爱,却不知道怎样爱的孩子。

他们说,一个男人和你在一起,不做爱只拥抱,是真的爱你。在我二十岁生日后的第二十天,在我们认识后的六十七天,是我和秦霭在一起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晚上。我在秦霭背上,按下我的食指印。我知道我们终将别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果,但只要结果不来,我就宁愿不知道。宁愿不知道你是否爱过是否即将去爱,宁愿就这样快快乐乐走下去,把你当作亲人一样来爱。

所谓宿命般相遇,只是给自己的理由,这点我很清楚。那个晚上我在秦霭身上,说,你可不可以给我一个理由。他的回答和我一样渺茫,只淡淡的一句,你想要怎样的理由。我摇头。他笑,乖,去洗澡吧。

洗澡的时候我想起曾经做的梦。高中的时候,姽婳就说,你就是这样,有人对你好,你就一心要和他在一起,你是那样容易爱上一个人。是的我这样容易就爱上一个人,即使是这样陌生的一个人。其实我们都知道,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我们终将别离,或者某一天醒来,会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转身,各走各的路。笑容还在唇角,愁绪已上眉梢。

洗完澡出来秦霭已经睡下。我在心里跟自己说,要学会平平淡淡,若无力改变,便甘愿承受。但是我总是容易激动和感动。秦霭说我是不懂事的孩子。

十二月的C城,天空阴沉,薄雾弥漫街头。优游自在的人们,在冬天的南方慵懒的过活。我偶尔会去秦霭上班的地方。我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至今记得。在他上班的地方,我很快就离开,如他每次出来跟我见面一样匆匆。但我还是会去。事实上,我心里清楚,很多时候是为了去看他而去电脑城,却不仅仅是为了去买一张四块钱的盗版cd。

闲的时候,秦霭用店里的DC拍下的我的脸,清晰的五官和表情,我总是在笑,或者翘起嘴巴或者鼓着眼睛,我知道我始终还是一个孩子,而这是我们之间的河流,始终流淌,没有人说,也不会视而不见。

一月傍晚,我站在电脑城的门口等秦霭下班,冬天的风吹在脸上,我拉紧外套对自己笑。是的我说我要对他好,就会这样心甘情愿。

姽婳说,有爱的女子是幸福的。而我,总是把温暖误认为爱。或者,把那些暧昧和那些指缝间偶尔流露的记挂当作温暖去爱。但我真的是多么希望时间能慢一点,再慢一点,让我有足够的时间,去看清楚自己,去和秦霭在一起。可是,时间周而复始不因谁而变。

春天的时候秦霭说,孩子我很喜欢你的钱包,很好看,又经用。我突然觉得难过了,那个Levis的钱包是我给他的新年礼物。2005年的春天,这样短暂,短暂到来不及好好回忆。

我和秦霭,我们从来没有肯定过对方,我们始终只是站在彼岸,更多的,是遥遥相望。所以有时候我会害怕,害怕拥抱越紧越寂寞,吻得越深越无助。害怕会在以后的梦里惊醒,身边却没有他的臂弯。

初夏的Y城风景美丽,学校附近的山上开满黄灿灿的油菜花,如回C城的路上那些连绵起伏的油菜开满路旁一样。我频繁往来于两个城市之间,为我的实习和工作奔波,终于明白为何当初秦霭总是说,孩子你还在念书多幸福。

转眼却是毕业在即,我明白我必须离开,在七月来临之前。毕业后我要去的,是南方X城。那里有我的工作,有郁郁葱葱的植物和宽阔无边的大海。曾经出现在我梦里的东西即将成为现实,而现实的却终将成为过去。

找不到安慰自己的理由,我就去算塔罗,算我和秦霭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牌好象很准,以至我深信不疑。那个专门帮人算塔罗的人说,出现问题了你才会来,你来了,就是已经在寻找解决的办法。我听见心底有水滴的声音,像眼睛里流出的水一样,流过心上。

那个人最后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他说当你走进一个房间的时候,发现里面堆满了钱,已经满得让你不能前行,但你又不想踩着那些钱,你会怎样做?我不假思索,退出来啊。他就说,这就是答案了,然后笑。我也笑。

我知道无能为力,只是不忍遗弃这样的过程,就算会在心上留下永远的空洞。我亦一直明白我们之间的距离,从他第一天叫我“孩子”起。我们之间隔着的,是时间,是空间,是心境,亦是始终流淌却无法把握的情绪。

盛夏C城的天空终于有了灿烂的阳光,不再阴沉。我没有告诉秦霭我毕业在家,我想我们可以静静离开,不说再见。再见就是永不再见,但我还是害怕我看见他就我会舍不得,于是去换新的手机号。只是在删去那十一个数字的瞬间,我明白自己早已将它们烂熟于心。

秦霭是否找过我我不得而知,他理应比我更清楚,我们之间,该来的总会来。即使这样,我还是会想念他,会想起那些支离破碎的温暖,也会忽然忆起去年十一月初的Y城,摇晃的的士上,我靠在秦霭的肩膀上,蓝蓝的天,正午阳光自指间发稍疏影横斜,然后睡眠来找我。我在秦霭怀里总是想睡觉,我总是自觉很乖,会很听话的在他的怀里。去年寒冷的冬天,每次坐着的时候,和秦霭静静拥抱,我就会很安静。

八月了,我却开始怕冷,怕饿,和寂寞。是的,我贪恋一个温暖的怀抱,和一种熟稔的气息。我跟姽婳说,我要好好的生活,我们都要善待自己。而我,总是在欺骗中伤害自己。从一开始就看得一清二楚,却要走下去。我只是不想要遗憾,哪怕只是片刻的温暖,虽然很多时候遗憾比爱和仇恨更长久。我宁愿不要我们长久,只要温暖,可是我连这样的温暖也留不住。

姽婳说得对,我还是那个对爱情抱有期待的女子,始终都是。我和姽婳,我们都是这样的女子,会说傻子才相信男人,也会说要相信爱情。

九月,姽婳送我去X城。在路上她说你还记得高中时我们说一起去看海的约定吗,我说记得,然后我们一起笑,放肆而舒心。百分之一的可能可以有很多的实现方式,我说过。然后我跟她讲起那个装满钱的房间的故事,她一边喝水一边脱口而出,倒立走。

我愣住,片刻突然醒悟,原来有些时候,并不是走不走下去的问题,而是怎样去走。或者,我和秦霭,我们可以倒立着走下去,就像我们背对背的拥抱一样,一样可以天荒地老。于是我给秦霭发短信去,两个月的时光不曾洗刷掉我脑海里的那十一个数字。我说,亲爱的,我在X城,想你了。

十月末,南方X城,我见到朝我走来的秦霭,他笑着跟我说,孩子你站在原地等我。

亲爱的,我们不要再分开,我们要一起好好的,一起看天荒地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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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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