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如果丁小熊面朝大海
第21章如果丁小熊面朝大海
1
那家小店,真的很奇怪。
它的店门是圆形的,很圆很圆的那种,因此门的底边非常非常的窄,有人不小心,经常会被绊倒摔跤。
它白色的圆门框边很粗,上面用各色的油性笔涂满了搞笑的字句图画,最上方的位置画了一只做“V”字手势的神气活现的黑色的熊,那熊咧着嘴,不怀好意地笑,毛竖得老高。
最奇特的是这家店的店名,它叫“丁小熊最帅”。
我就在午后三点的阳光里慢慢走了进去,真高兴店里有大窗子,非常明亮,阳光像地毯一样斜铺在地上,踩过去,似乎能感受到金色的软。
店四面的木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奇怪的小东西,有青蛙王子倒骑驴的雕塑,有放到嘴里会把舌头染成紫色或黑色的糖,有魔王给天使擦鞋边框的镜子。
我一排一排仔细地看过去,不知道怎么回事,我就偷偷笑了起来,我使劲抿着嘴,在一个小小的金色乌龟前停了下来。
那个乌龟闪着金灿灿的光,龟背上背着一个钱袋子,可是它的表情多么严肃啊,它抻着脖子,高举着右前爪,仿佛做哲人状。它的面前还竖着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让我们面朝金库,春暖花开”。
我乐出了声,我好久没有感到这么快乐了。可是,我的头顶上突然传来一个炸雷般的声音,这个声音几乎要把我的耳膜震破。
“哇!你是小偷!”
小偷!
十分钟后,我捏着那只小小的金龟,仍然在哭,是那种受尽了委屈肝肠寸断的呜咽。店主丁小熊像只没偷着蜜的小熊一样焦急地在我面前转来转去。他的身体那么圆,机器猫一样的腿嗒嗒嗒地转着圈儿,我的眼睛几乎要看出阳光里的一个个小圆脚印来。
我偷眼看他那个圆圆的头,再偷眼看那个圆圆的店门,我的眼睛还在流眼泪,可我的嘴巴已经忍不住要笑了。
多么不帅的丁小熊啊,可是,他的店叫“丁小熊最帅”。
虽然他改装了一个恶作剧的鹦鹉模型,只要有人在那个货柜前停留超过五分钟,它就聒噪地大声号叫:“哇!你是小偷!”把人给吓一大跳。
虽然我是第一个被他吓哭的女孩子。
虽然他不知道,我是真的想偷那个小金龟,却在最后一刻被他的“警察鹦鹉”给吓坏了。可是,他是多么可爱的温暖的男孩子呀。为了向我道歉,他把那只小金龟送给我了呢。
2
后来丁小熊一直说我极度拜金,他极尽所能地嘲笑我紧抓着那只金龟哭泣的模样。我拿白眼丢他,拿高跟鞋踢他,双手拧他的耳朵,还使出“钻石星辰拳”。
我就是不告诉他,我为什么拜金。
我不能告诉他我的单亲妈妈多么不幸福,而她把这个不幸福统统传给了我。我时常觉得冷,觉得孤单,我们母女俩的钱总是不够用。我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偷偷从小摊上摸走一些东西,有了钱的时候,我们仿佛会暖一点点。
我一直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不幸福的,可是遇到丁小熊,我感到快乐。
他仿佛拥有着一桶一桶像彩色冰激凌一样的快乐,他随手抛几桶给我,我就快要飞起来。
他在长长的河堤上跳熊之舞蹈给我看,他拍着大肚子,一摇一摆,他的节奏感真好,我快要把昨天吃的饭都笑喷出来。啦啦啦,他还唱五音不全的熊之歌。
第二天我再央求他跳熊之舞蹈,他不肯了,他耍赖。
他说如果你跟着我混,改名叫丁小鹿,我就答应你。
我思考了很久,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发展到在一起必要分出高下,比如他使庐山升龙霸我必要来佛山无影脚,所以我担心跟着他混是一种示弱的开始。
但是最终我还是答应了这个无理要求,从此我在他面前叫丁小鹿。
因为这个名字确实比我原来的名字好听,小鹿,多么的乖巧多么的温暖呢,我多么的喜欢啊。
可是我原来的名字里,都满含着妈妈给予的辛酸。
丁小熊为此“灰常”得意,他因此而许诺说,如果有一天他发了财,他就要送给我一所大房子,让我这个拜金小姐爽个够。
他张开胖胖的双臂做飞翔状,他用诗一样的声音朗诵:“啊!春暖花开!”
我在边上配合着感动的呜咽声。
从此,丁小熊和丁小鹿一起行走江湖。
注:此排名不分前后。
3
那时候“丁小熊最帅”开在一所三流大学后门那里的一条巷子里,但是生意一天天好起来,好得出奇。
我下班后去他的店里找他,常常能看到他屁颠屁颠地躲在柜台后边数钱。
有一天他一本正经地对我说:小鹿同学你干脆辞职来我的店里工作吧,我想了很久,觉得你的到来可以带动我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为此,我可以开出一千五的高薪聘请你!等以后我的“丁小熊最帅”发展成了全国连锁,我还可以升你的职,让你多管几家店!
我的牙都快酸掉了,那时候我在一家糕点店上班,我从早上九点到晚上九点都站在那家店里,每个月只有八百块钱。
可是我很有志气地拒绝了。
我说对不起丁小熊同志,其实我也是个有思想的女青年,以后我会开一家店叫“丁小鹿第一”,专门开在你的店隔壁和你抢生意,就像麦当劳And肯德基。
丁小熊又拍着他的肚子大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声音洪亮,左摇右摆,鼻尖都快要撞到我的鼻尖了。
我的脸很烫啊,我的呼吸已经非常急促。
这个时候,罗昆就推门进来了,罗昆一推门进来,就唤我:小忧。
他的声音轻柔,和丁小熊急吼吼的嗓子截然不同,空气一下子就能够随着他的声音安静下来,他念我的名字:小忧。那名字就充满忧伤。
我讨厌妈妈给我取的这个名字,它多么的烟雨蒙蒙。我愿意我叫丁小鹿,被人唤的时候舌尖轻轻卷起来,空气里会充满温暖甜蜜的味道。
但是罗昆只叫我小忧,他从十岁时认识我,他会用干净的毛巾给我擦脸,会在过马路时牵我的手,会给我梳和剪各式的长发。他叫了我十年的葛小忧。
在他面前,我会变得很乖很乖,不顶一句嘴。
我把他介绍给丁小熊:我邻家哥哥,罗昆。丁小熊一拳击过来:哥们你好,我是最帅的丁小熊。就这么,成了三人行。
当我和丁小熊再面红耳赤地争论“丁小熊最帅”和“丁小鹿第一”谁是未来连锁店的霸主时,就多了一个罗昆,一脸无奈地坐在我身边,摸着我的头,微笑着,叹气。
这画面仿佛五月的紫色花朵在时间的河里轻轻地、美好地一朵朵缓缓流过。
然而没有人能够在春天里阻止冬天的到来。
4
那几日,我一直昏迷不醒,我的梦里出现大量刺目的色彩团,它们在我眼前交错出现,我无法尖叫出声,只能任凭它们疼痛地、撕碎地一次次引爆在我的脑海。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就此死去,不再醒来。
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看到丁小熊的圆脸在短短几天里迅速变尖,我头一次看见他不笑的样子,我的心突然疼到窒息。我没有死去,我的记忆也没有坏,它如此清楚,它提醒着我有一场罪恶的真实存在。
我对丁小熊说我要出去走一走,也许是一年,也许是很久,也许永远不会回来。我要一个人好好地想一想所有的经过,快乐的、悲伤的、疼痛的、破碎的。
所有的。
丁小熊拼命地在他的衣袋里掏,他的手指都快绞断,但是他掏不出机器猫的法宝。
时间皆不可倒流,回到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噩梦的一晚。
如果不是罗昆先被他们灌醉,如果不是丁小熊叫我先扶罗昆回他的小店休息,如果罗昆没有爱着我整整十年。
那么,突如其来的黑暗也许不会笼罩住我们,在罗昆疯狂的动作下,我片片揉碎似五月里沾满了血迹的罪恶的花瓣。
如果丁小熊不是在我如残花般那个晚上突然回来,目睹了这场罪恶的全部真相,我也许,会少恨一点。
但是,一切时间皆不能倒流,所有命运最终无法逆转。
就像我无法选择我出生于一个单亲母亲的怀抱,无法选择我必须叫葛小忧,无法选择母亲终日酗酒对我不管不顾的情况下,十岁的我在黑暗的胡同里独自偷鸡摸狗,无恶不作,只有十八岁的罗昆保护着我疼爱着我,在他的手心呵护下我才能慢慢长大;还像我无法主宰自己爱上疯癫顽皮的你却始终爱不上恩重如山的他。
我拒见罗昆,向丁小熊告别。
最后一次,我问丁小熊,如果丁小鹿不回来了,丁小熊会一直幸福吗?
我看见丁小熊哭了,最帅的丁小熊低下头轻轻哭了。
他一字一字地说:丁小鹿你要回来,丁小熊会等你。
他停一停,再说:但是,如果你不再回来,我向你保证,我也会努力幸福。因为,我相信只有我们努力幸福,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才会觉得温暖。
所以,丁小鹿,你也要幸福啊。
我们轻轻地拥抱在一起,那么的小心翼翼。
那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拥抱,我听到我的心终于碎掉的声音,但是我的眼泪始终没有掉下来。
5
三年后,我仍然保持着不定期旅行的习惯。
有时候,我走到一座城市,我会在街头小巷看到一家熟悉的店,它像一只安静的机器猫,慢慢地占领开去,以一个固执的样子,占领着一个又一个街头巷尾。
一座城市,又一座城市。
它们统统叫“丁小熊最帅”。
有很多男生女生被这个奇怪有趣的名字吸引,他们蜂拥着进店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着,然后被店里那些古怪而新奇的小玩意迷住,成为常客,不舍得走开。
我知道丁小熊一定发财了,这么多连锁店,这小子,一定乐得屁颠屁颠地数钱了。
可是,他再也不能找到一家店,叫“丁小鹿第一”了。
因为,自我走后,发现我怀孕了,我怀上了罗昆的孩子。
我是无罪的,爱是无罪的,可是,孩子也是无罪的。
所以,我终于嫁给了罗昆,我和他在一座小小的城市定居了,我生下了这个可爱的孩子,我们平静地生活,罗昆他非常非常疼我,疼到骨子里,微微地难过。
有时候我出去旅行,有时候不。
只是,我再也不叫丁小鹿了,我放弃了你给我的这个名字,所以,再也不会有丁小鹿的店,她不在了,你找不到她了。
可是真高兴,有那么多“丁小熊最帅”开起来了,仿佛是你,哈哈的大笑、拍着肚子的摇摆舞,无处不在。
所以,我可以幸福地生活下去,看着你的幸福,感受着爱我的人的幸福,幸福着我们所有人的幸福。
我的孩子有一天会长大,她也许会去你的“丁小熊最帅”买东西。她会被那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吸引,她也会哈哈大笑,感到幸福。
你看,我们都幸福了,多么好呢。
只是,我不叫丁小鹿了,我向你保证,我为此在长长的夜里,流过眼泪。
因为我不叫丁小鹿,丁小熊就再也不会给我买大房子,我这么拜金,我多么的遗憾。
遗憾我们曾经的约定,再也回不到起点。
回不到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个秋天该很好,假若你此刻仍然在我身旁,假若初见时的一切都没有走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