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

第八十九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

诗歌

第一节概述

卡尔顿·诺伊斯[56]

人类总在心中向往着另一个世界,一个比我们所知的世界更加美好的地方。不管一个人的心灵多么阴暗,不管他的观念多么狭隘,他都或多或少地向往着更宽广的地平线和更洁净的空气。一个人在感到幸福的时候,会觉得我们的星球似乎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然而世间不如意事常十有八九,这样的时刻过去之后,坚硬的世界很快再次逼近,一如从前那般真实、赤裸、无法改变。不过,我们中存在着这样一些人,他们天生就能够捕捉幻象,这是一种更深刻、更持久的洞察能力。他们自由的心灵能够比一般人看得更高更远,他们看到地球披上了华丽的霓裳,听到沉默的世界言说着自己的存在,体悟生命的谜语揭示出自身的谜底。他们能够捕捉到那瞬间闪现的灵感,而对其他人来说,这种灵感则太过短暂;而且,他们还具有塑造的能力,能够将瞬间塑造成永恒。能捕捉幻象的人是预言家和先知,而能塑造幻象、重现灵感的人则是艺术家和诗人。

我们每个人在苦苦追寻的东西,诗人早已找到。诗需要我们跨出生活一步,我们做好了准备,但却不知如何迈出脚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们也瞥见了这世界上的美,也感知到了事物的表象之下所蕴含的意义,诗则更完满地揭示了这种美和这种意义。诗人还原给我们一个我们已经了解的世界,但是经过了他的改造;他所使用的素材都是我们习以为常的,但他却能用不一样的方式表达出来。他总能看得更清晰、更透彻,从而能美化事实,能揭示那正等待以这种方式被揭示出来的美。他对美的清晰洞察,燃起了他心中那种惊奇与快乐的情绪,驱使他将自己的感受付诸言语。他的眼睛看到重新组合过的世界,他从每个人都有的生活体验中选择特定的渗透着自己情绪的意象。他把这些意象编织成美妙的文字,重塑他所看到的美,并且阐述着他所发现的事物表象下更深层的含义。正是因为他能看得更远,能感受得更强烈,他才因此成为诗人。另外,也因为他能够用语言表达自己的体验,使我们也看到他所看到、感受到的东西。

就这样,诗人创造出了那个我们心中梦寐以求的更完美的世界,而通过欣赏诗人的艺术,这个世界也成了我们永恒的财富。如果这就是诗的职责和天命,那么我们就会追问:它究竟是从何处获取灵感的?又是通过什么方法在艺术方面登峰造极的呢?

叙事诗的起源与发展

每一个民族的古老诗歌都是围绕着故事展开的。人类在童年时期非常喜欢听故事,因为他们纯真的心灵要通过想象一个虚构的世界来逃离他所不能理解的现实世界。他们还未受到现实事务的困扰,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不接受任何束缚。在人类的童年时期,人们觉得外界的事物是带有灵性的,靠着内在的生命力四处移动。自然力量则是神祇,能随意主宰人类的命运。比同伴更精明、更孔武有力的人,往往会成为集体记忆或者传说中的英雄或半仙。一个孩子也是这样将他的小世界里的平常事物赋予生命,这使他丰富的想象力有了用武之地。他在自己的戏剧中给它们分配角色,让它们上演他编织起来的故事。孩子的想象力需要情节,需要做过的事情和听过的故事——众神和英雄的神奇探险,王子和少女,骑士和被俘贵妇、仙女和精灵的曲折命运,寓言就这样被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造出来。

人类一直热爱着故事。在每一片土地上和每一个民族中,在漫长的历史中,诗从未停止记录生活中一切能够想得到的事。但诗的长河有着众多的源流,依据它流淌的河道而呈现出不同的色彩和容量。从《伊利亚特》到《伊诺克·雅顿》[57],细数这些经典例子,会发现无论是主题还是形式,叙事诗都经历了各种各样深刻的演变。这一演变过程就像每个民族发展自己的艺术和文化一样,也是经历了从一般到特殊、从整个民族的利益到私人事务的书写的过程,个别的艺术家或诗人逐渐从整个民族的创作努力中脱颖而出。

远古诗歌的特征

在远古时代,人们一起劳作,一起嬉戏,部落的每一位成员或者个体公民完全融入部落或城邦的集体中。个人的幸福仰赖于集体的幸福,个人的利益与整个群体的生活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这就解释了每一个民族的早期诗歌为什么都具有相似的外延和特征。

每个民族的起源都与众不同,而且起源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因此,“早期”这个修饰语对于每个民族而言有不同的定义。如果要举一些早期诗歌的例子的话,那么一方面有《伊利亚特》和《奥德赛》,这两篇诗歌其实是代表了一个巅峰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开端,不过时间还是相对较早的,另一方面有英国传统民谣。如果比较这两个例子的存在时间,其实它们中间隔了大约两千年,但作为早期诗歌,它们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不是任何一个个人的作品。这样的诗歌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逐渐发展出来的。它是群体生活无意识的表达,在群体中生根发芽,长叶开花。一件涉及整个民族的事,一种关乎所有人命运的形势,就是故事产生的缘由和动机。不过一定有某一个人,可以是任何一个人,没有留下自己名字的人,给故事开了一个头。然后这个故事被反复地转述,通过口口相传,经过了一次又一次的改变和添油加醋。最后,又是某一个人,没有留下名字的某个人,用特定的格式将它记录下来,故事就因此被保存下来。但它仍然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的产物,不属于任何一个独立的个人。

通过诗的一些特征,我们能分辨它是通俗的还是官方的。就长篇的诗如《伊利亚特》或者《贝奥武甫》而言,它们记述的是宏大的情节。诗里所歌颂的做出盖世之举的英雄,属于整个家族或者种族;他们是国王,是力大如山或者勇猛之人,在整个民族的历史中被广为传颂。众神也出现在诗里,他们在故事情节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类似的,在通俗的民谣中,故事中的人物尽管出身卑微,却由于传说故事的作用,成为典型人物,并被赋予普遍的重要性。然后,这样的诗便反映了一个群体或者民族的理想。它由民族的宗教信仰或者人们对事物的性质和意义的懵懂追问与粗糙答案塑造而成,通过它们在情节中设置的特定人物,以及这些人物所做出的事情、所感受到的激情,这种诗成为对整个民族所想象的理想生活的投射和表达,它是一个民族的自我诠释。

除了韵文的形式之外,还有一个特征使得这些故事成为诗歌:它们所描述的那个世界是理想化了的世界。它们的产生源于人们对故事的偏爱,但它们所描述的故事情节,并不是每天发生的鸡毛蒜皮的小事,这些事在诗中被夸张了,被聚集在同一个时间段里了,里面随处可见“渲染之美”。创作者们运用自由的想象,为的是创造出一个更迷人、更有意义的世界。诗歌所讲述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是一个与现在相比更幸福快乐的黄金时代。对此,它们强调,这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若是现在的世界依然如此,或是能够昨日重现,该多好啊!人们跳过对眼下需求的朦胧渴望,隔着遥远的距离,看到在已经远去的清新扑面的晨光中,远古时代的人们被塑造成英雄。他们的美德,他们的激情,甚至他们的过失,都比凡夫俗子更加高贵。他们所处的那个世界更加宽敞,他们沐浴在更自由的空气中。把事物理想化,使之变得鲜明、强烈并充满更深远的意义,就是诗的精神所在。

个人主义的发展

随着文明的进步,个人开始将自己更明显地从其群体的背景中凸显出来。群体中所有成员的共同努力为整个群体的生活打下了艺术的烙印,集体的共同奋斗使文化的储备逐渐丰富起来。然后,出现了一种新趋势:社会生产逐渐出现了分工,每个独立的个体开始从事不同的职业,他们开始发展自己各自作为陶工、织工和铁匠的独特天赋和潜力。就这样,有一天,一个有着歌唱天分的人出现了。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个体,收集父辈们流传下来的故事,将这些传说编织成新的故事。早期的诗是集体理想的表达,而现在,单个的创作者怀着自己特殊的目的重新构思、塑造了诗;这里的诗被赋予了他个人的感情色彩,反映了他一个人看到的世界,就这样,诗歌成了他个人对生活的诠释。[58]

于是,叙事诗被注入了新的灵魂。它里面无意识的、集体的和客观的成分越来越少,逐渐成为一种深思熟虑而自觉的艺术产物,诗人依靠自己的情感来选择诗的主题和表现方式。他取材的世界离我们的生活更近了,他讲述的人物也是我们更加熟悉的;他们抛弃了庞大的气势,却更加富有吸引力。这时候的诗依然比较重视情节本身,但置身于情节之中的人物却更接近也更明确地表达出了诗人的想法和感受。他之所以选择那些人物,是因为他们具体地体现和阐述了他对重要事件的理解。神话英雄贝奥武甫以及他与可怕海怪格伦德尔战斗的故事,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中延续。在这部诗集中,诗人聚集了一群杂七杂八的人,有高低贵贱,有僧侣,有俗人,这些人都来源于真实的生活,不过在诗里也有些滑稽。他们在朝圣途中所讲述的故事,也各不相同。然而,最典型地体现了诗歌的这种新趋势的就是《女尼的教士的故事》:

从前,在山谷树林边,

一个简陋的小屋里,

住着一个年迈贫穷的寡妇。

而故事的主人公居然是一只公鸡!它的名字叫作“常蒂科利尔”!这只公鸡以学问家的派头讲述自己的梦,为了显得自己说的话很有权威,他还引用了古代伟人的名字。但他还是没能逃脱无情的厄运,这厄运由狐狸拉塞尔带来,谷仓的居民们则由于它的悲剧而齐声叫嚷。通过装腔作势的语言,这首诗狡黠地讽刺了浪漫史诗那种气势宏大的叙事方式。不过,顺便提一句,除了娱乐大众,诗中还反映出了乔叟本人对生活友善而精辟的批评,而我们也喜欢这样接触诗人自身的个性。所有有意识地创作的叙事诗,不管是《仙后》还是《失乐园》、是济慈的《恩底弥翁》还是《伊诺克·雅顿》;不管它是描述了传奇和寓言中的人物,还是提出了神之道与人之道的高级论断,或者是卑贱灵魂的悲剧,我们都清晰地看到了一个聚焦的理想化的世界,而它最终用来表达的是诗人自己对生活的构想以及他对自己人生经验的诠释。

抒情诗的出现

诗的表达越来越具备个人的特点,这一趋势改变了叙事诗的内涵,同时产生了不同种类和目的的诗。当一个个体从芸芸众生中意识到自己的独特存在并脱颖而出的时候,他就清楚地意识到,生活对于他来说是与众不同的,这世界就是他的世界,激情就是他的激情,事件由于是他亲身经历的而变得重要。抬眼望去,望见浩瀚的苍穹或是蔚蓝一片,或是白云朵朵。辽阔的大地伸向四面八方,到处是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而这所有的活力都汇聚成一个点,在这个中心点上站立着一个人,他在思考,在感受,在许愿,周围世界的一切具有影响力的射线都汇聚到他这个焦点的身上。在回应这些冲击的时候,在这感觉的骚动和灵光乍现的时刻,有一种突如其来的和谐,这就是美,他整个人激动万分。他的喜悦、惊奇、崇拜之情呼之欲出,从混乱之中,他重建了一种新的秩序,也就是他自己的感觉,然后他通过文字用物质形态象征自己的感觉,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心情去塑造它。大自然强有力的脉搏驱使他去引吭高歌,用和谐的韵律表达他的认识和感受。如此,世界的美丽与其深层次的意义驱使着诗人在精神丰富的时候哼出一支歌,抒情诗就这样诞生了。

它不在那洒满阳光的山冈,

也不在那闪烁的阳光里,

从不在任何飞溅的浪花里,

也不在那湍急的溪流中。

但有时它藏在人的灵魂里,

慢慢地摩挲他的痛苦,

而那平静的月光

溢满他的心田和脑海。[59]

就这样,大千世界无止无休地用美和深意编织着它精细的画面,有时候奥秘隐藏得很深,但人类只要用心探索,就终能揭开它们神秘的面纱。抒情诗常常看似发乎自然,其实是因为诗人对天地万物纯粹的喜悦使他迸发出了写诗的灵感。

夏天已来到,

布谷高声叫,

种子发芽,草地开花,

树木郁郁葱葱,

布谷齐鸣!

母羊追逐羊犊,

母牛追逐小牛

牯羊蹦跳,雄鹿舞蹈,

布谷齐鸣!

布谷,布谷,唱得好,布谷,

莫让歌声悄。

唱吧,布谷,啊,唱吧,布谷,

唱吧,布谷,唱吧,布谷![60]

鸟儿的啼叫交给了诗人灵感的钥匙,诗人也做出了回应,他的喜悦流诸文字,他的歌曲吟唱着春天的乐谱!这首诗是英语中最早的抒情诗之一,就其精神、形式和内容而言,也是典型的抒情诗性质的春之歌。

由于抒情诗发乎于情,所以它的感人之处在于歌唱。

我从荒谷下来,吹着笛子

吹出欢乐的曲子,

我看见云端上有一个孩子,

他笑着对我说:

“为羊羔吹一首曲子吧!”羊我快活地吹了起来。

“吹笛人,再吹一遍吧!”笛我于是又吹了一遍,他边听边流下泪花。

“放下那笛子,放下你欢乐的笛子,

唱一唱你那快乐的歌儿。”一我于是把那支歌又唱一次,

他听着,激动得热泪盈眶。

“吹笛人啊,坐下来把歌写下来吧,

写进一本书里大伙儿都能读到。”进他说完就离开了,

于是我拔掉一根空心的芦草,

做成一支简陋的笔,

蘸一蘸清水,

写下那些快乐的歌曲,

让每个孩子听得欢天喜地。[61]

音乐的刺激是抒情诗的来源,而抒情诗那易碎的、锻造精美的载体,正能够承载千变万化、丰富多彩的内容。它可以抓住转瞬即逝的情绪,酿成一缕芬芳;或者,它也可以被注入日积月累的成熟经验宝库。抒情诗唯一的局限是:它需要被唱出来;除此之外,它能自由地从浩瀚无垠写到大地苍穹,写进人类内心最深处的角落。

抒情诗的范围

因此,抒情诗是诗人内心最纯粹的流露,它比任何其他形式的诗歌都更能反映诗人的心境和感情的强度。但它也能承载深刻的思想,只有一个条件,就是给思想插上翅膀,挣脱抽象的硬壳,幻化成完全具体化的,也就是有血有肉的、色彩斑斓的生命。就其字面意思来解释,抒情诗是一种内心的呐喊。突然看到的美,使诗人释放了自己所有的快乐,而这情感,聚集在美的意象周围,和着节拍,汇成令人读起来心潮澎湃的文字。

你好啊,欢乐的精灵!

你似乎从不是飞禽,

从天堂或天堂的邻近,

以酣畅淋漓的乐音,

不事雕琢的艺术,倾吐你的衷心。

向上,再向高处飞翔,

从地面你一跃而上,

像一片烈火的轻云,

掠过蔚蓝的天心,

永远歌唱着飞翔,飞翔着歌唱。

地平线下的太阳,

放射出金色的电光,

晴空里霞蔚云蒸,

你沐浴着明光飞行,

似不具形体的喜悦刚开始迅疾的远征。[62]

一只云雀的歌唱,撩动了诗人那喜好阐释和美化万物的性情,于是诗人谱写了一首更加珍贵的乐曲。它为我们重现了鸟儿的歌喉,这正是诗歌的精神。

另一位诗人则这样非常直接地描述了自己对转瞬即逝的美的体验:

轰响的大瀑布

像是激情;常常震荡着我的心,

高崖、大山和苍苍的幽深树林,

那种种色彩形象,当时能激起

我的欲望,这是一种感情、一种爱,

无须靠思维提供间接的魅力,

无须不是由双眼得来的情趣。[63]

但清新、直接的画面是可以通过洞察力获得的,诗人比常人看得更深邃,感觉得更多,并把更丰富的意义注入他美丽的诗行:

因为我已经

学会观察自然;不再像

粗心的年轻时那样,而是经常倾听着

无声而忧郁的人性之歌。

这歌柔美动听,却有着巨大的力量,

使心灵变得纯洁平静。我觉得有某种东西打动我,

使我感到思想升华的快乐;

这是种庄严感觉,

感到落日的余晖、广袤的海洋,

新鲜的空气、蓝天和人类心灵

这样一些事物中有什么已经远为深刻地融合在一起;

这是种动力和精神,

激励一切有思想的事物以及思想对象,

并运行于一切事物之中。[64]

作为诗歌,这些诗节本身并不具备抒情的冲动。它们已经成了一种庄严的音乐,使心灵在平静中得到升华,于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现在变成“宁静中的回忆”。它们不用解释,而是描述出抒情的心境。它们还是充满了情感,升华、强化了那些现实世界的物质材料,所以说它们是真正的诗歌。但是,沉重的思想往往会阻碍情感的升华,而这种升华正是抒情的本质所在。

只要人类的精神想得到的,抒情诗都能将它表达出来,它能探到人的精神和心灵的高度和深度。在一首抒情诗中,诗人通过把万物化成神奇的词语形象,使人内在的眼睛能够看到,通过编织特定的语气和韵律使人的灵魂能够听懂,就这样对美、奇迹和奥秘以及诗人所感受到的生命作出自己的阐述。简洁生动的短语,可能是描绘蝴蝶或是大千世界;内涵丰富的词汇,则似乎是在灵光乍现的瞬间揭示生活的奥秘、宇宙的真理。抒情诗可以是一首彩虹般的歌,打破寂静,也可以是一首充满力量的赞美诗,化解纷争,赞美万物。没有哪一种心境是抒情诗不能表达的,欢乐和悲伤,希望和懊恼,泪水和笑声,全都在它的表达范围之内,它的典型特征是诗中强烈的个性。不过那些真正的诗人总是能把他在地球上的一个小角落所看到的美幻化为宇宙的图景,向永恒延展开来,把他个人的欢乐和悲伤转变成人类普遍能够感受的幸福和苦难。

诗歌形式的要素

诗人可以通过特定的方式,用诗歌的形式来表达任何主题。跟一般人比起来,诗人的内心更敏感、更有创造力,他对待生活更加热情,也能看到更多的美。大自然变幻莫测的色彩和美丽壮观的形态,这些壮丽或温婉的美景深深地打动了诗人;他对塑造世界的原则的洞察,他对人类目标和命运不同意义的感触,使他的思想非常深刻。情感驱使他表达自己的感觉,在有序的词语排列中用轻松的方式传达深刻的思想,这些词语重塑了来自外界的形象,但又赋予它们崭新的联想和更深远的意义。在这眼前真实世界的副本上,他添加了以下这些:

微光,

无论海洋中,还是陆地上,都未曾有过的亮光,

那是给神的祭品,那是诗人的梦想。

就这样,在情感的刺激下,在洞察力的帮助下,诗人改变了世界,改变了生活,这就是他的魔法和秘密。因此,诗歌可以概括人类广阔而复杂的经验,从中汲取灵感、获取素材。不过,生活可以被诗意地构想,想法也可以用散文来表达。要想将想法诗意地表达出来,就必须有这想法的外观,也就是促使诗人将自己的想法写入文字组合——诗歌的那种深深的情感贯穿主题的始终。

写诗的冲动来源于想象和情感,然后用言语完全地表达出来,但这种言语是有韵律的,在特定的格式中塑造成型。正如编织诗歌之网的材料既是智性的又是情感的,可能有时理智多一点,有时情感多一点,这些要素就一起塑造成了最终的诗的形式。这一形式既包括词语有韵律的流动,也包括这些词语在图案[65]中最终的安排,这就是诗歌。而且,这一形式既不是偶然产生,也不是随意创作的,而是受到人类心智和精神的天性所影响。

韵律是什么?从哪儿来?

在每一首诗歌中,都跳跃着一种节律,像活着的生命里血液的脉搏一样,这种节律或者说韵律就是诗歌的形式。其实,韵律就是宇宙的核心,这是所有事物的大框架下表现出的最深刻、最普遍的规律。白天黑夜,潮起潮落,四季轮回,一呼一吸,斗转星移,全都回响着有韵律的音乐。不管是我们生活中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还是地球在星系里的运动,韵律都是一切事物的运动法则,也就是说,一切持续不断的活动都天生遵从这一法则。它使得运动更加容易,比如在我们的劳动中——不管是铁匠的锤子迅速地敲打铁砧,还是一帮纤夫耗时费力地拉船。士兵们也凭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减轻了长途跋涉的劳累。韵律还使运动令人愉快,比如人们跳舞的时候。反过来说,人们也很容易感知外部事物中的韵律,并且能够在感知的过程中获得乐趣。因此,不管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来说,韵律与人的性灵是琴瑟相合的。

宇宙的秩序被强有力的韵律贯穿始终,情感也是如此,只要这情感是持续下去的,就往往会在韵律中表达出来。对美的感知所带来的情感刺激,或洞察生活真谛所带来的兴奋之情,使人的心跳为之加快;这种激动的情绪用词语表达出来,那跳动的韵律就被复制出来,这样,一首诗就诞生了。有些学者说,就其最初的形式而言,诗歌只不过是工作和游戏时身体运动的韵律所伴随着的声音。[66]一个妇女在两块石头之间碾磨玉米的时候,通过无休止反复嘟囔没有逻辑的词句来保持韵律。在奥菲莉娅的胡言乱语中,回荡着一支古老纺纱歌谣的片段:“你得唱瞠啊瞠,你叫他啊瞠啊。噢,翻来覆去,多么相称!”[67]一些身体柔韧性很好的男人齐声歌唱他们的战歌,踏着回旋的舞步。少男少女在普通的节日上轮流吟诵一首歌谣的诗行,不断重复着叠句。这一原则也贯穿于漫长时光里诗歌的演变过程,从最早的到最近的诗性冲动中,在物理运动的本能表达中,在成熟艺术高度精练的创造中,万物核心深处的律动得到了释放。

看哪,人类天性

的古老根源,

缠绕着歌谣

那永恒的激情。

在世界的深处

坐落着它的根基,

与万物缠绕在一起,

与万物孪生。

不,什么才是自然本身?

仅仅是向着音乐,

向着和谐之声和韵律

无限地接近吗?

端坐在宝座上的神祇

是最老到的诗人:

世间万物都向着

他的韵律靠近。[68]

这就是诗歌韵律起源的过程和原因。不管诗人的心境如何,不管他是情不自禁的狂喜,还是冥思苦想的静闭,他的诗行都是其情感的对应物,不过我们听得见的是成型的和谐的韵律。荷马的抑扬六音步简洁而持续的流动,吟诵着英雄们的壮举;弥尔顿的抑扬格五音步则庄严地铺展开来,展现着天堂和地狱所发生的戏剧;雪莱的云雀飞至云端,还有勃朗宁的沉重的马蹄声:

我一跃上马,还有乔里斯,还有他,

我策马狂奔,迪尔克策马狂奔,我们三人一起策马狂奔

不管是策马狂奔,是稳步行进,还是展翅高飞,诗歌的轻快韵律都表达了紧张的情绪以及这情绪背后的驱动力。

韵律的效果

韵律还有更多的效果,因为诗歌的韵律不仅表达了呼之欲出的情感,它还把这样的感情传递给读者。它把自己的能量传达给听者,使他产生同样的情感。诗歌跟其他文学形式有很多共同点。散文能够呈现出升华了的世界,就像在小说中那样;它也可以激发人们行动的热情,就像在演讲中那样。就其本质来说,想象力丰富的文学作品有很多的表现形式,但是其内在却有一种不变的元素。把诗歌与散文区别开来的,主要是特定的韵律。借助韵律,诗歌更具有直观的感染力。心理学家常常说,在我们自身的有机体内运行着“模仿活动”,这种活动会在我们身上唤起相应的情感。韵律还使感知变得更容易,而它本身又是快乐之源。在控制得当的情况下,韵律还有助于强调诗行的思想内容。

诗歌形式中的韵律并不是一种机械装置,而是内在激情喷涌而出的产物。在最好的时候,它绝对不是单调的。它不应该是一连串交替的节拍有规律地重复出现,或者说是“抑扬顿挫”;通过重音的微妙变化、情感的推动与意思恰当的词语,韵律起伏有致地展开;内在潮水的汹涌澎湃,可以在舞动的波峰上中断;变幻莫测的光与影,呈现在核心的表面之上。必要的时候音步可以改变步幅,这一切都服从于内在的法则。

来吧,美丽而安抚人心的死亡,

围绕着世界像波浪一样起伏,在安详地到来,到来,

在白天,在黑夜,对全体,对个人,

轻灵的死亡迟早会来临。[69]

这是一首从头到尾都极其美丽的诗歌。在这里音步并不明显,但我们还是不可避免地感觉到被一种深深的悸动紧紧吸引,被带进它的情感中。对这样的诗行,我们满怀感激地赋予它们尊贵的诗歌之名。

然而,只有韵律的话,还不能称为诗。如果仅仅是毫无意义地、单调地重复一些词句,尽管或许可以说明诗歌的一个源头,这本身却并不是诗歌。重复中必须有前进,必须融入一种模式。要真正地理解或者很好地吸收任何点滴体验,必须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感悟。在喧嚣的外部世界中,人的精神必须坚定地寻求秩序和意义。大自然迫使诗人服从于自己的韵律,这是他的灵感来源。而后,诗人又必须迫使大自然服从于自己的表达意图,这是他的技艺。他的气质震动寰宇,而后,他的心智能够控制和组织他所感知到的东西、他所体会到的意义,使之形成一个统一体,他从重复与组合的韵律中构建了和谐。就这样,他的诗要表达的意思就能令人一览无余。他的模式是从单一元素的重复中构建起来的:音步构成了诗行,诗行组合成为诗节,诗节仿照一个统一的布局,逐一推进,直至结尾。这里再次强调,结构不是机械的或随意组成的:每一行诗的韵律都要能表达思想的起承转合,整首诗的形式高度统一,呼应着这首诗所要表达的情感或想法的统一。

诗中的词汇成分

诗人表达自己的媒介,或者说诗人的表达手段,是词语。画家的法宝是色彩,雕塑家的是形态,音乐家用音调。色彩、形态和音调本身是能给人带来快乐的,它们通过表达的事物变得美丽,变得有意义。词语也是这样,词语本身也有感觉上的价值。当它们被用作美的工具时,它们就可以给一首诗的韵律结构增添美妙的旋律。词语的音调品质很明显,也非常容易通过押韵来获得,也就是元音与接下来完成整个音节的辅音一起发出一致的声音,就像在单词sight和night中那样。除了给短语增加音乐价值之外,如果运用得当,押韵还有助于界定诗歌的模式,强调韵脚的意义。

组成旋律的较次要的成分有谐音、头韵和音色。谐音是音节内同一个元音的重复,但伴随着不同的辅音,比如shape和mate。头韵是单词第一个音节的一致发音,比如“Thelispofleavesandrippleofrain”这句诗。头韵结合重音,是盎格鲁-撒克逊诗歌最基本的作诗原则,但现在的人们要使用它,就要冒着由于过度修饰而忽视意义的风险。更加精妙的是音色的旋律,通过声调以及音节的价值来暗示词语的意义,比如在“Sweetdimnessofherloosenedhair’sdownfall”这句诗中,元音音质e、i、o、a的缓慢变化似乎赋予了图像一种声音的“半影”。这些都是诗人全音阶中的音符,技艺高深的诗人潜移默化地使用它们,以增强其诗歌的感染力。

但诗歌的感染力不仅体现在情绪和感官上。借助词语,它能很好地表达思想,而在某种程度上,这正是绘画、雕塑和音乐所欠缺的。然而,在表达思想时,它是借助具象而非抽象的词语来完成的。词语既不是色彩也不是形态,但它们可以借助意象来传递色彩或形态。情感始终有一个对象,这个对象能够唤起情感、表达情感。词语中的意象成了诗人自身感情的表达,对于其他有着类似情感经历的人来说,它也是一种象征和机缘。思想就是这样具象化,变得活灵活现,唤醒听众的想象力,激发他们的情感。词语这种唤起的能力,正是诗人成功的秘密,这是很难解释为什么的。词语本身以及韵律的组合都依附于音节的音调之美,它源自生动的意象,源自思想与情感的联想,而这种联想就像芳香和蒸气一样依附于词语之上。

灿烂的星!我祈求像你那样坚定——

但我不愿意高悬夜空,独自

辉映,并且永恒地睁着眼睛,

像自然间耐心的、不眠的隐士,

不断望着海涛,那大地的神父,

用圣水冲洗人所卜居的岸沿。[70]

谁能说得出这种文字音乐究竟从哪里散发着魔力呢!它只能通过感觉才能体会。因此,除了字面意思之外,语言似乎还拥有更多的表现能力。这种新的意义来自于诗人的创造,来自他对常见字词所进行的巧妙处理,诗人的技艺就像音乐家的一样高深。

他用三个声音所创造出的,并不是第四个词,而是一颗星。

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就诗歌的形式而言,它通过韵律唤醒整个生命,引发共鸣;通过旋律优美的音调,令听众心生愉悦;它协调一致的和声结构慰藉了人的心灵;它的文字意象,通过“唤起”这一能力激发着人们的想象力,就这样,诗给事实增添了思想价值及情感价值。最终,形式和意义合二为一,这种结合在抒情诗中最为紧密。我们感觉到,这样的思想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表达,那样的情绪无法通过其他方式传递,诗的本质和奥秘就在于歌唱。

诗就是生命的一个片段瞬间化作圆满,它将直接、混乱的感官印象化作美,并借此构建了一个更美好的世界。它捕捉万物核心激烈跳动的韵律,并把它们编成精妙的令人心动不已的音乐,它的文字旋律唤醒了人们灵魂中所渴望的天籁之音的微弱回声。它用不同寻常的光点亮了生命,但它也是幻觉,这是因为它能看到大自然千变万化中那不变的东西,认识到人类灵魂乐于相信的那种永恒披着的外衣——美。诗歌又不是幻觉,更像是一种更高现实的形象。诗人关注生活,并彻底拥有生活。他并不只是耐心地观察自然过程,也不是一个人类命运消极被动的观众。他热爱自己的双眼所看到的一切,世界对他,就像对情人一样展示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通过富有想象力的、创造性的眼睛,他把世间万物看作一个整体,尽管只是在那转瞬即逝的一刻。在诗中,情感和思想融合为完美的意象。“真”在诗人面前呈现出美,但真相从来不会完全显露。因此,所有伟大的、真正的诗歌,都是灵感的呐喊,它是对一个人类不断意识到、不断想要拥有的世界的梦想。一位诗人曾这样说:“诗是一切知识的开始和终结——它像人的心灵一样亘古不朽。”

第二节荷马与荷马史诗

查尔斯·伯顿·古立克[71]

在史诗这一领域登峰造极的诗人可谓凤毛麟角。当我们去定义史诗这种诗歌类型时,脑海里会浮现出荷马、维吉尔、弥尔顿这三位伟大诗人,但除此之外,很难再找到其他的诗人能如此成功地赋予一个庞大主题以尊贵、宏伟与壮美,而这些,正是英雄史诗所需要的。

这是因为标准在一开始就设立好了,如果我们来分析这些伟大诗人作诗的方法与目的,我们会发现,荷马作为举世无双的超级大师从他们之中脱颖而出。因为,在《失乐园》中,弥尔顿常常因为神学辩论而偏离了诗人的本职工作,而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则是一个自我意识膨胀的时代深思熟虑的产物,是为颂扬伟大的罗马帝国而作的。

荷马的前辈们

不过,尽管跟维吉尔比起来,荷马的诗作更淳朴,更是一种无意识状态下的产物,但如果你像18世纪的人们一样,认为荷马描绘了人类的童年时代,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清新的风格、有力的文字、自然的感情、简洁的用语,表明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代又一代的歌者。荷马继承了他们的诗律、措辞和短语,这些传统可以一直追溯到希腊人最早脱离野蛮状态的时候。

早期史诗的素材都非常简单。最初,赞美诗或者感恩颂歌的主题就是赞颂部落崇拜的诸神,而恰恰由于部落首领的祖先被公认为神的儿子,所以诗歌的歌颂对象很容易从神转变为人,而且,当时一些著名战役中的英雄事迹也被人们铭记下来。宗教赞美诗于是演变成了英雄歌谣。它强烈地吸引着大众的兴趣和当地人的自豪感,从这点来说,它属于通俗诗歌。但仍然只有天才歌者才能写出这种诗歌,这些歌者有着与生俱来的天赋。

史诗的发展历程

公元前12世纪见证了一场剧变,迈锡尼文明逐渐衰落,最终走向灭亡。领土出现新的调整,大批说着希腊语,自称是亚该亚人、伊奥利亚人、爱奥尼亚人或维奥蒂亚人的民族,迁徙到小亚细亚沿海地区。这些迁徙的部落骚动不宁,极具冒险精神,他们的战士骁勇善战。这些人属于同一种族的不同部落,他们在一个内地处于野蛮状态的国家边境处互相融合,逐渐产生了一种新的民族荣誉感,事实上,这就为史诗的发展创造了最佳的条件。

他们从自己的家乡——先祖们曾过着简单生活的地方带来的传说,内容逐步扩大。阿喀琉斯与赫克托耳本来可能只是南部塞萨利与维奥蒂亚之间的边境上两个互相竞争的部落的首领,而今被吟游诗人构想成了两位高尚的王子,是为了民族的存亡而不是为了争夺牲口去战斗。他们建功立业的舞台从原来的家乡转移到了新的家园,而且,当移民的生活范围在新的家园逐渐扩大时,他们的想象力也插上了翅膀,传说故事也开始描述更多的事件,呈现出更丰富的内容,发出了更高亢的民族之声。

阿伽门农在阿尔戈斯的山峦之间修建了迈锡尼城,但他在希腊本土的权力绝不是仅仅局限于小小的迈锡尼城之内,而是通过后来这些史诗创作者们的爱国热情,扩大到了类似于帝国那样的规模。他们越来越擅长描摹,帮助树立了亚该亚人与特洛伊人之间、希腊人与野蛮人之间、西部与东部之间的对立,他们创造了希腊精神。

历史上的特洛伊

现在,人们已经不再怀疑特洛伊的故事,虽然有些细节有神话的修饰,但荷马的史诗也确实反映了历史事实——亚该亚移民与伊奥利亚移民、亚该亚移民与特洛伊本地居民之间的真实冲突。就其目前的形式而言,《伊利亚特》是一个天才的个人杰作,经过了一系列复杂的创造过程,包括对旧的素材的借鉴、改变和扩充,以及以此为基础创造的新的东西。

它在细节上有些互相矛盾之处,有些地方也显得十分无趣。像贺拉斯所说的,“连了不起的荷马也会打盹”(即“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不过,就算荷马时不时地“打个盹”,他也从来不会呼呼大睡。

《奥德赛》的创作时间可能比《伊利亚特》最终定稿的时间稍晚一些。奥德修斯的漫游表现出了亚该亚人的崭新经历,他们的祖先曾在亚洲赢得了一场又一场激动人心的战斗,如今他们正乘风破浪,驶过地中海,与腓尼基商人展开竞争。《奥德赛》是以《伊利亚特》中所描写的事件为背景展开的,不过与《伊利亚特》不同的是,它与战争无关,而是一个关于探险和阴谋的故事,主角是一名勇敢的水手。

它描绘出了一个充满奇迹的新世界,这里有令人大跌眼镜的逃亡,有海难以及肆虐的风浪,有怪物、女巫和巨人,有与海盗的狭路相逢,还有对荒凉之地甚至是边缘地区和地下世界的探险。它塑造了如辛巴达一样的某些冒险家的原型,也是格列佛和吹牛大王闵希豪生式的前辈。它给后来的诗歌提供了因吃了忘忧果而忘记一切的人和用歌声诱惑水手的海上女妖这样的素材,给谚语库增添了海上女妖斯库拉和卡律布迪斯,使我们现在的童话书里有了一些迷人的角色。虽然主人公经历了无数艰难险阻,诗中却也描绘了美丽的田园风光以及那儿人们幸福的生活,还为我们描绘了文学史中最忠贞的妻子形象。

《奥德赛》的故事结构

《奥德赛》的故事结构一直饱受赞扬。主人公迟迟才登场,是因为要留出足够的情节发展空间,还要先引出他那位虽然不大重要,但是很讨人喜欢的儿子忒勒马科斯,还有一些我们已经通过《伊利亚特》熟悉的人物:涅斯托尔、海伦和墨涅拉奥斯。接下来,我们的视线就转移到海之女神卡吕普索的小岛上,发现奥德修斯被囚禁在那里,万分烦恼。随后奥德修斯离开这里、波塞冬怒火万丈、船只沉入大海以及奥德修斯在费阿刻斯人的地盘上被营救。场景又转到了费阿刻斯国王阿尔喀诺俄斯金碧辉煌的宫殿中,在国王面前,奥德修斯讲述了他在到达卡吕普索的小岛之前神奇的探险经历。在费阿刻斯岛上,奥德修斯遇到了瑙西卡——希腊文学中最美丽多姿的少女形象。要了解荷马和维吉尔两个诗人的区别,最好的方法就是比较一下瑙西卡的临别之言与狄多在埃涅阿斯离开她时的伤心欲绝。在《奥德赛》的这一部分,吟游诗人德摩多克斯用一种很有意思又至关重要的方式为我们呈现了英雄叙事诗的传统和技法。

这个故事的后半部分是从费阿刻斯人带奥德修斯回家开始的。奥德修斯装扮成一个乞丐,经历了一连串的奇遇,认知与反讽的戏剧手法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两种手法后来在希腊的戏剧舞台上被运用得十分娴熟。他向忒勒马科斯坦露了自己的秘密,然后他以前养的狗阿尔戈斯认出了他,场景十分悲壮凄凉。最后,在经受了力量和本领的终极考验并杀死了所有求婚者之后,奥德修斯先是见到自己的妻子,然后又见了自己年迈的父亲。这部史诗有个缺点是诗中有很多重复之处,但这些重复只是表明了史诗诗人多么喜欢久久逗留在故事上,表明他们的听众多么不希望故事早早就收尾。

荷马史诗的作者信息

希腊人喜欢详细地讲述他们民族伟人的生平,但他们却无法还原一个真实的荷马。后世有关他生平的传说少之又少,又几乎完全被亚历山大时代的学者们忽略。他的一个特征,即失明,在今天希腊和马其顿乡下的通俗歌手当中常常被提及,那不勒斯博物馆里一尊有名的半身雕像把他的这一特征刻画得很美。有七座城市都宣称是荷马的出生地,这些城市大都位于小亚细亚的海岸或毗邻的岛屿上,这证明了我们之前从写诗的语言得出的结论是正确的,这些诗歌最晚的创作者应该是爱奥尼亚的希腊人,在被吟游诗人传入内陆之前,它们就已经在小亚细亚海岸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它们最早是什么时候被记录成文字的。尽管早在公元前9世纪的时候,希腊人就知道如何写字了。的确,荷马曾提到过文字,但在之前很长的时间里,它在诗歌早期的传播过程中并没有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直到公元前6世纪暴君皮西斯特拉妥统治雅典期间,才有人收集这些诗歌,并且用文字记录下来,使之成为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就这样,这些诗歌实际上处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3世纪的文化先锋——雅典人的保护之下,后来又采用了亚历山大格式,成了带有注释的详尽版本,并且分为很多“卷”,每卷24首,也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样子。

罗马人孜孜不倦地研究这些诗歌,对昆体良和柏拉图来说,荷马是雄辩的源泉。本来中世纪的西方世界偏爱特洛伊故事的罗马版本,但随着学术的复兴,荷马几乎立刻一跃成为最伟大的古代人物,而这也是他理应享有的地位,从此,历代有学问的人都尊重和喜爱着荷马。

第三节但丁

查尔斯·霍尔·格兰金特[72]

但丁(1265-1321)被公认为中世纪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我们发现他就像一面中世纪灵魂的镜子,如此完整地反映了一个伟大时期的精神,这在其他作家(无论古代的还是现代的)身上并未发现。

那是一个伟大的建设者和伟大的神学家涌现的时期,是一个宗教得势的时期,是一个充满坚定和进取信念的时期。在这个时代产生了大教堂和中世纪神学论著《神学大全》,发生了十字军东征,出现了圣伯纳德、圣多米尼克和圣佛朗西斯。人们普遍同意,本质上作为上帝诗人的但丁把“divine”(神的)和他的作品“comedy”(喜剧)[73]连在一起。他在诗中呈现的建筑性的天才如此明显,以至于人们很自然地把他和一座巨大的哥特教堂相比较。常常出现在他笔下的人物大军,代表了从市民到教皇的各个阶层的同时代人,多样化的人物并未过分侵占他设计中的对称的外形——这一设计充分囊括了几乎所有世俗科学和宗教科学的重要内容。

《神曲》的构思

《神曲》包括三部分,共数百篇,讲述了一个灵魂从罪孽,通过忏悔、默想、受训,到能够见到上帝的纯洁状态的整个进程。诗人迷失在罪恶里,突然恢复了理智并试图逃脱,但却是徒劳的。被神的恩泽感召的理性,一步步地引领他完全看透邪恶,使他认识到邪恶中全部的丑陋和愚笨;最后他转身,远离邪恶。他接下来的职责是通过苦修来净化他的灵魂,直到他的纯洁逐渐回归。天启降临在他身上,并把他向天堂送去,越来越高,直到他的上帝出现。所有这些以寓言的方式呈现,在维吉尔及后来的贝特丽丝[74]的指引下,以一种旅行的形式,从地下的“地狱”王国上升到“炼狱”的孤独的荒山,到达伊甸园,再从那里穿过旋转的星球通向“天堂”。

中世纪的世界观

对我们而言,中世纪的宇宙好像很小。从世界初始至世界末日,整个世俗生活的持续期被限制在大约7000~8000年。我们的地球是物质世界的中心,它是一个固体的、不动的球体,被空气和火焰包围。环绕地球的有九重天,它们是透明的、似壳的、空的球体,承载着太阳、月亮、行星和恒星,它们一起构成了被称为“自然”的力量。在宇宙之外是纯洁灵魂的天堂,是上帝、天使和受庇佑者的无限的住所。作为上帝派下凡间的使者,天使管理着天体的运行,塑造其下的存在和人类的特性。地球的表面一半以上被水覆盖,但在以耶路撒冷为中心的另一半,是三叶草形状的亚洲、欧洲和非洲。基督教世界被两股重要的力量统治,一是精神上的,一是世俗上的,二者都受命于上帝,它们分别是教皇和皇帝,分别由基督和恺撒建立,罪恶的野心使他们陷入互相争斗之中。

古代的历史、经典文学和艺术等所有这些财富,只有少数为人所知,而且只有少数被翻译成现在的语言。在中世纪人们的头脑里,所罗门、亚历山大、恺撒、查理曼大帝都极其相似。异教罗马的作家中,最值得注意的幸存者有维吉尔、奥维德、卢坎、斯塔提乌斯、西塞罗和李维。基督徒波伊提乌和圣奥古斯丁以及紧随其后的学者和神学家们,也应该被添加到这个序列当中。希腊语已经失传,但是亚里士多德披着拉丁文的外衣,开始统治13世纪的欧洲思想,柏拉图主义对大约800年前的圣奥古斯丁的教义产生了很大影响。

但丁的学问和文学特征

但丁掌握了他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学问,阿尔伯图斯的科学、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圣托马斯·阿奎那的神学以及残存下来的拉丁文学的碎片。我们不但在《神曲》中,而且在未完成的《飨宴》中发现很多这方面的证据,而《飨宴》是一部以解读作者的诗歌为形式的百科全书般的作品。

他用拉丁文写作极其流利,也很有气势。除了他的书信和一些田园诗外,他还发表过一部关于国家与教会关系的专著《论君主制》,并开始写一篇探讨诗歌的格式和拉丁文诗歌的专著,叫作“俗语论”。还有一篇演讲也归于他的名下,题为“关于水和土的问题”,探讨一个关于自然地理的奇妙问题。但是,尽管他的事实、观点、兴趣都是他那个时代的产物,他身上某些显著的特点却使他与他的同伴们区别开来:他和彼特拉克一样具有强烈的感情和个性,和乔叟、薄伽丘一样具有清晰的意识和栩栩如生的戏剧描述的天赋,但是,在这些方面无人能与他相比:对自然诸多方面的艺术反应力、了不起的想象力、简洁、暗示力量。在语言方面也是一样,他和前辈及同辈的作家完全不同。如此丰富的形象,如此丰富的词汇,从古典时代以来从未被想出过。事实上,教会使用的拉丁文一直是严肃论著的标准语言。他在哲学和宗教的阐述中运用本地方言是一个勇敢的创新,他为《飨宴》使用这一创新进行辩护——读者需要注意的是,当时,在他自己的国家,本地语言被严重鄙视。实际上在整个14世纪以前,意大利语的文学输出都相对不足。

中世纪文学风格

法国北部长期见证了叙事诗歌、战争史诗、宫廷浪漫诗歌的辉煌发展——国王和封建领主的歌唱,遥远国度和时代的骑士的冒险经历(尤其是圆桌骑士的故事)。戏剧从宗教仪式中诞生。在古代诗歌和《圣经》中已为人熟知的象征手法,此时有了突破性创新,并产生了13世纪的奇迹——《玫瑰传奇》。讽刺诗结合了爱的追求的寓言性主题,在故事诗和列那狐传奇中找到了独特的表达。这类文学的大部分作品被介绍到意大利,也被介绍到欧洲其他地区。与法国北部的史诗一样在国外也产生了很大影响的,是法国南部涌现的爱情诗——题材受到限制但充满精致艺术性的诗歌,这些诗歌12、13世纪在宫廷中被吟唱和模仿。然而,直到腓尼特烈二世时期,我们才发现相似的用拉丁文创作的诗歌。这个伟大的皇帝身边聚集了一批以“西西里诗派”著称的聪明的、矫揉造作的爱情诗人,在托斯卡纳,本土语言被一批没有灵感但独具匠心的诗人用于抒情,这些诗人大部分是普罗旺斯模式的追随者。在著名的大学城博洛尼亚,新艺术在13世纪中期开始建立,这里生活着被但丁称作老师的圭多·圭尼采里,他是第一位准确构想出爱情理论的诗人,这套理论支配了将来的“甜蜜的新风格”。

但丁的爱情观

根据这种学说,爱是“温柔”的内心独有的属性,它一直沉睡,直到被有价值的对象唤醒。唤醒这种“温柔”的爱的女人,一定是天使的本性或天国的智慧的象征,对她的爱就是崇拜。在圭尼采里之后的那代人当中,他的学问被一个由天才作家组成的小圈子传播,他们把诗歌的风格介绍到了佛罗伦萨,这是一个繁忙的商业城镇,可能是意大利最繁华之地,熙熙攘攘,充满野心、嫉妒和争吵。这个文学团体的成员有但丁的“第一个朋友”卡瓦尔康蒂和但丁本人。诚然,我们发现,在他献给一位同情他丧亲之痛的女士的美妙的诗中,在他偶尔的赞美性的十四行诗歌和民谣中,在他关于一个叫佩特拉的年轻人的一首狂野的、充满激情的美妙歌曲中,很少能发现新奇的爱情观。在他献给“哲学女士”的短歌中,我们看到用寓言展示的情诗的绝佳例子。至于新思想的文学表述,我们必须看被他理想中的女人贝特丽丝启发的作品——看其中更成熟的作品。在他的爱人逝世一些年后,但丁从先前的一些诗歌中选择了一系列说明了他在贝特丽丝影响下的内心世界的诗歌,并且用精致的散文来解释它们,这就是《新生》。

第四节弥尔顿的诗歌

欧内斯特·伯恩鲍姆[75]

尽管大多数人都承认弥尔顿在英国诗歌史中高高在上的地位,但也很可能由于他崇高的地位而对他心怀敬畏,认为他遥不可及。弥尔顿年轻时期的一些不太重要的诗篇,读起来是魅力十足的,但要亲近并热爱他那些更重要的、倾注了“大师宝贵的精神血液”的作品,似乎就会出现很多令人望而却步的困难。我们知道,拜伦曾嘲笑他诗中的天使和天使长不断参与诡辩,所以我们自然觉得他的神学应该是枯燥乏味或者难以理解的。翻开《失乐园》,几乎在每一页中都能看到不熟悉的短语或者典故。由于当代的文学和新闻习惯于描述骇人听闻、稀奇古怪或者异乎寻常的事,而我们又能从中体验到简单的快感,于是那些高贵且严谨的艺术就难以引起我们的兴趣。约翰逊博士曾这样说:“我们逃避大师,去寻找同伴。”而有些人就好像是为了鼓励我们逃避大师一样,开始质疑弥尔顿到底算不算大师。美国一家著名图书馆的馆长就拒绝推荐人们阅读《失乐园》,还有一位超现代批评家声称自己找到了一种“新的文学评价标准”,这些评价标准将推翻诗人一直受人尊崇的地位,于是,众多文学杂志纷纷觉得诗人从前看来似乎不可撼动的地位现在却需要我们去捍卫了。

弥尔顿的伟大之处

尽管有这样的胡言乱语,那些深思熟虑的人还是得出了以下结论:既然从德莱顿到梅雷迪思,每一位伟大的文学家都曾给予弥尔顿桂冠,那么他一定是一个值得我们去了解的人,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弥尔顿并不是遥不可及的。

他的伟大主要来源于三个原因:丰富的想象力、协调的诗歌以及饱含真理的思想。如果读者接受一些实用的指导意见,就会很容易发现这些伟大之处。想体会弥尔顿在《失乐园》、《复乐园》、《力士参孙》甚至《基督教降生的早晨礼赞》中所呈现的令人拍案叫绝的想象力,就要首先去简要地阅读《圣经》中与之相关的部分,因为这些部分在诗人写诗的过程中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像亚当和夏娃这样的故事,在《圣经》中有着一种简单却深刻的美,与《圣经》融合得天衣无缝,这里几乎不用再说明。但是,当你放下讲述这个故事的《圣经》篇章,开始研读这部伟大诗歌时,就会认识到,弥尔顿的想象力怎样大大拓展了我们对过去、对远方以及对看不见的事物的认知。而且他所揭示的,不仅仅是我们从未接触过的、未知的领域、力量和精神。可以读读记述参孙或者基督的诱惑的那些简短段落,看看尽管这些段落十分生动形象,但特征描写是多么少,然后你就会认识到,弥尔顿在《力士参孙》和《复乐园》中,如何看穿了英雄、上帝以及魔鬼的内心。

我们常常会犯默读这个错误,这使我们无法充分欣赏弥尔顿无韵诗的韵律美,而且让这篇诗歌看起来就像是排版古怪的散文。双目失明的诗人大声地吟诵这世间最美的无韵诗,读者也应该将它大声朗读出来。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唤醒我们内心沉睡的美感,才能使我们敏锐地感受到英语语言所创造出的最庄严的韵律和回声。就像大海的浪潮,起起伏伏,永不停歇,它冲击着我们的情感,令我们心潮澎湃。就这样,由于声音调动了我们的情绪,使我们比平时更为兴奋,我们就准备好了去接受那些诗人通过精妙的设计打算植入我们脑海中的严肃的思想。能通过这种方式感受到弥尔顿的艺术力量的人,就在文学领域向前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从此以后,他就不会随便被缺乏想象力或空想出来的东西所吸引;他的耳朵一旦习惯了大师的“宏大风格”,就不会再垂青那些浅薄、粗糙的诗篇了。

先知弥尔顿

但是弥尔顿发挥自己写诗的能力,并不仅仅是为了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快感,就像以赛亚一样,伟大的艺术家首先是更伟大的先知。虽然这是很普遍的现象,但很多研究弥尔顿的人似乎不以为然。单看《失乐园》,公众普遍承认这部作品最充分地表达了他作为先知的启示,但却错误地把该诗的前两卷奉为典型。当然,这两卷确实很好地展示了他的艺术力量,但却没有体现出他的主要思想。

事实证明,局限于这两卷诗歌,也就最直接地误解了弥尔顿,因为这两卷诗歌描述的是堕落的天使,所以我们脑海中就不断地产生这样一种错觉:撒旦是《失乐园》的主角,诗人把全部的兴趣都投入到这个最桀骜不驯的反叛者身上。然而在我们的时代,人们不怎么会去信仰一个人格化了的魔鬼。结果我们有了这样一种印象:弥尔顿把天赋奉献给了一个虽然很特别但对于我们来说没有什么道德意义的主题。于是,我们就很遗憾地得出结论:作为一个纯粹的艺术家,弥尔顿是值得我们钦佩爱慕的,但是作为先知,他却没有听众。然而,若是从整体上来把握,我们就能充分领悟到他的启示。

《失乐园》的主题

弥尔顿的主题不是撒旦,甚至也非上帝或天使,而是人类。《失乐园》不仅在开篇就宣布了“人的反抗”这一主题,而且从头到尾都贯穿着人的命运,人的命运是创造世界中每一环节的关键所在。就这样,弥尔顿不是在撒旦密谋反对上帝的时候,而是在魔鬼被打败之后把复仇想法投向未来大地上的居民的时候,开始讲述他的故事。在这个新世界中,人被上帝郑重地创造出来,成为这个世界的主宰,上帝亲自给他注入了生命的灵性。正是为了防止人堕落,才要讲述天国中的谋反;在核心的几卷诗歌中,我们看到的是人性的光辉和脆弱。最终,把对未来世界的预言传达给亚当,并不是为了显示上帝的绝对权力或撒旦的徒劳无功,更是为了让上帝的子民确信他对他们的永恒之爱。

简言之,这个主题不是神学主题,而是宗教主题——不是关于上帝和撒旦的本性,而是善恶的力量与我们的关系。还有诗人能为我们呈现比这更能持续调动人的兴趣的问题吗?读者如果把注意力放在《失乐园》中的“人”身上,就是在做弥尔顿做过的事情,这样即使在偶尔有些细节不能理解的情况下,也能领悟到诗人的基本思想。而关于天堂和地狱的描述,由于不太符合读者所理解的极乐和痛苦状态,就会淡化为背景——它们本来也就属于背景;慢慢地,读者的面前就会浮现出弥尔顿对人的生活的真正意义的看法。

弥尔顿对人性的看法

若是把弥尔顿对人性的看法简化为乏味的名人名言,就会贬低它的价值;不过,用一两个暗示描述一下其一般特征,或许能让我们明白它对个人道德有多么重要。

一方面,没有一个诗人像他那样赋予人的非凡能力如此高贵的价值,这一点甚至连莎士比亚也做不到。在弥尔顿看来,人并不是可怜的木偶,也不是环境的奴隶(亚当和夏娃即便生活在理想的环境中,还是犯下了罪),而是完全掌握其自身命运的主人。上帝亲自赋予了他意志的自由,所有的宇宙精神都关注着他会利用这自由做些什么。

另一方面,没有一个诗人像弥尔顿那样深刻地觉察到人的这种高贵地位给自己带来的持续的危险,除非他在自由之身下抛弃一切世俗的诱惑,包括最难抗拒的诱惑,否则他就会因背叛精神准则而受到惩罚,而且这惩罚不只是针对他,无辜的同胞也会遭到牵连。《科马斯》中的那位夫人,《失乐园》中的亚当、夏娃和基督以及力士参孙所遇到的种种严肃的道德困境,并非特殊情况,而是代表了人每时每刻的真实的生活状态。时而冒出一个绝佳的机会,时而遇到一个致命的危险,决定权完全掌握在诗人自己的手中!然而,在他笔下,我们看不到恐慌,看不到歇斯底里的求救,灵魂就像庄重的语言一般肃穆安详。在世俗生活中独立自由,毫不妥协,在上帝面前保持耐心与谦卑,这些都是使我们最终得以自我救赎的美德。

以上对弥尔顿思想的评论只有寥寥数语,却能让我们明白他因何伟大。在他最早的优秀诗歌《基督教降生的早晨礼赞》中,他渴望听到天籁,那对神圣真理的赞美,而凡人的耳朵却从来听不到这些;从那以后,直到他死前,在世间的纷纷扰扰中,他一直倾听着上帝的声音。得到启迪之后,他又不断地使那些向他求助的人重获新生,他送给他们每一个人一颗更勇敢的心、一个更安宁的灵魂,以及一份再度觉醒的良知。看到那些崇拜世俗偶像的人,华兹华斯曾悲哀地感叹:弥尔顿,你该活在此时!

随后几代人中的精英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怀疑论者也许会对弥尔顿学说的部分内容提出疑问,却无法轻易撼动其核心理念,因为它已经被深深嵌入英国人民最坚实的道德信念之中。它也融入了最高贵的美国传统,这一传统曾引领先民建立了新英格兰殖民地,对这一传统的背离就是对最深层自我的背叛。准确来说,这一传统就是:摆脱人治,向往自由的理念,认真服从上帝的意志。这就是弥尔顿的精神。因此,深入了解弥尔顿,就是接受爱国教育,同时获得宗教见解和诗歌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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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哈佛经典讲座(全新增补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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