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终章
第47章终章
原来爱情就是,就算有更多更好的选择,而我都只想要你一个而已。
我知道袁宇在担心些什么,但我不值得。
他那么优秀,瞎子都能看出来,应该担心的人是我。
有他在,我应该感到知足,幸运,并且感激涕零。
可我一直失眠,恍惚,在不该走神的时候神游天外,好不容易睡着了,又梦见过去。
梦见我还在那张蓝色的大床上,脚步声由远及近,门被推开,身边床垫的陷落,那具温暖的身体靠向我,还有他的拥抱和亲吻。
醒来泪流满面。
人生就是你最想要的,永远不属于你。
但这并不影响我的生活,我按部就班地上课、打工,一切如常。
严子非已经与我告别过,面对面,他的心已经满了,无论她在不在。
我能得到的,不过是一句未能说完的“大概……”
大概我能够和你在一起。
大概我可以忘记她。
大概我会爱上你。
我原以为自己能够为了这个大概付出一切,但我错了,我已被恐惧打倒,亦如同死里逃生,再也没有当年的勇气,无知无畏地回到原点去,等候一个未知的答案。
袁宇别扭了几天之后就恢复了正常,他是我见过最阳光的男孩子,一双眼睛永远光芒四射,即使偶有阴霾也很快雨过天晴。
这也是他最让我心折的地方。
有时候我会在他不注意的时候长久地看着他,希望我就是他。他拥有我渴望的一切,彼此相爱的父母,充满爱的童年,因为丰足,所以也不害怕失去,反而更有勇气。
而对我来说,得到往往就意味着失去的开始。
又怎么样呢?我也不想再要了。
到夏日快过去的时候,我收到了一个邮包。
邮包是从UCB转过来的,上面乱七八糟盖了许多邮戳,还有手写的潦草字迹,大意是查无此人。
我看了发出时间,至少有八个月了。
由于投递过程的漫长与无法想象,邮包外层的塑胶纸都破了,里头包裹的东西可怜巴巴的露出一个角,磨损非常严重。
看上去像是一本旧书。
我拆开包裹,心跳突然停顿两个节拍。
包里是我的黑色笔记本,我带着它去见靳致远,又带着它无数次地跑中医院,小李医生嘲笑过我的事无巨细,靳致远因为它对我改变了态度。
我记得上面自己写下的每一个字,因为翻阅得太频繁,很久以前它就卷了边,又因为总是在厨房里打开它,所以许多页面上还有被油水溅到的痕迹。
我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那间承载了我太多喜悦与悲伤的公寓里,我把它留在那间屋子里,与手机和门卡在一起。
我还以为再也不会见到它,这样的久别重逢让我胆怯。
而且八个月了,八个月前寄出它的人,曾经想对我说什么?
我打开笔记本,深深吸气。
笔记本里夹了一封信,字迹很淡。
那不是严子非写的,我熟悉他的笔迹。
我把自己关在宿舍里,慢慢地,看完了那封信。
信是程瑾写给我的,她的落笔很轻,字也不秀气,大开大合的。
信写的不长,几乎都是直白的语气。
她说常欢,抱歉到这个时候才给你写信。
我与严子非结婚了,这一年我很感谢他。
但我知道他已经不爱我了。
或许他自己都不愿承认,但我是个女人,我能够感觉到。
五年前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任务,如果再来一次,我还是会那么做的。
我没有后悔过,我也知道他受了很多苦。
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你的存在。
我知道他在一个人的时候经常翻看这本笔记。
后来我就把它藏起来了,我想看他再也找不到它时候的表情。
等我真的看到了,我就后悔了。
我做了错事,又不敢还给他,只好把它寄给你。
我知道他在想念你。
他不会承认,男人都很笨。
都过了那么久了,大概你也已经忘了他。
现在也只有我陪陪他了,不过医生说了,时间不会太久。
等我走了,他就真的只剩下一个人了。
所以如果你有空的话,偶尔替我去看看他,如果他成了一个非常凄凉的老男人,替我传话就说他活该。
她写的那么简单,就是一页纸而已,还没有填满,但我哭得,眼睛都睁不开来。
洛杉矶到上海的飞行时间是十五个小时,下飞机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袁宇送我去的机场,他对我说话,咬牙切齿的。
“常欢,你这个没心没肺的白痴。”
我不能再赞同他的话。
他还说:“你可想好了,喜欢我的人多了!我不会再给你机会了!”
我知道自己愚蠢,但我已经身不由己。
我对不起他,但是谁辜负了谁,谁成全了谁,谁一直挣扎,谁放了手,到现在都已经成了一团乱麻。
我去了许多地方,都没有找到严子非。
他消失了。
我甚至找到了叶小姐,她说严先生应该不在国内了吧,很久没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愣了很久。
我从没想过他会离开这个城市,他曾在一个月里环绕地球一周,但他总是会回来的。
我在这里遇见他,又在这里与他分离。我下意识地觉得,我会在分开的原点找到他。
我错了。
我寻找了足足一个星期,每天的结果都令我失望。
我回到酒店的脚步一天比一天沉重,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学校开学在即,我的存款也有限。
到了第十天,我去了最后一个可能的地方,回到大街上的时候,巨大的绝望让我两眼潮湿。
我使劲控制自己的眼泪,如果连我都放弃希望,那就更不可能找到他了。
回程的飞机上,我一直都在昏睡。
大概是太累了,一个梦连着一个梦。
每个梦里都有他。
有一个梦让我突然惊跳起来,冷汗涔涔,还有一个梦里我差一点就能抓住他的手,但总是失之交臂。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归期,一个人回到学校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就快倒下了。
袁宇来找我的时候,我连行李箱都没有拆开。
他推门而入,然后拉着我就走,说要带我去一家新开的中餐馆。
关于我回国的这十天他什么都没有问,就好像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学校。
我被他拉出学校,餐馆就开在三条街外,地段很好,店里宽敞明亮,顾客很多,大部分都是UCLA的学生。
袁宇像是熟门熟路了,菜单都没看就点了好几道,然后在菜没上来的时候跑去了邻桌,与几个金发美女热烈地聊起了天,最后居然还和其中一个走了,临走还得意地看我一眼。
真让我哭笑不得!
菜很快就上来了,第一道就是老鸭粉丝煲。
我吃了几口,就停下了筷子。
我记得这个味道,那是我曾在Z大旁边那个狭窄、油腻、热气腾腾的小店吃过的味道。
我还记得有一个晚上,我在那里请严子非吃饭,他脱了大衣,只穿了衬衣和羊毛背心,吃的时候翻起袖子,坐在一群穿着连帽衫或者牛仔裤的学生中间,没有一点格格不入的感觉。吃完之后我要付钱,老板就是不要,还用油腻腻的手拍严子非的肩膀。
“记得来啊,这么多年了,才回来这一次,我可一直惦记着你呢。”
我急了,看着严子非说,“你是故意的。”
他正穿起大衣,闻言侧过头来看我,就答了两个字,眼里有笑。
他说,“是啊。”
我低下头,看到热气腾腾的汤碗里溅起的两点水花。
身边有人问:“怎么了?味道不对吗?”
我不抬头,一个人太累的时候总会有幻觉,但如果那是我渴望的,梦寐以求的,为什么不让这幻觉的时间延长一点,再长一点呢?
那个声音还在继续:“真的那么难吃吗?我还以为我偷师得挺成功的。”
我固执地低着头,连眼睛都紧紧闭了起来。
让我留在这幻觉里,再也不要醒来。
但他不再说话,声音消失了。
我等了又等,最后在极度的失望中睁开眼睛。
我看到严子非微笑的脸,他仍是那个样子,挺直的鼻梁,眉骨峥嵘,但是忽然笑起来的时候,处处都有了暖意。
一刹那我的世界天地动摇,思凡外突然倒下的木架,新年里遍地烟花碎屑的清冷街道,咖啡店棕色沙发上残留的体温,清晨的咖啡香味,静夜里那张蓝色的大床……一切都回到我的眼前。
我听到自己的声音,十分奇怪,一点都不像是我发出来的:“你怎么在这里?”
他说:“这家餐馆是我开的,生意还好,我大概暂时是不会走了。”
我吸了口气:“大概?”
他点头。
我再开口,嘴唇都在颤抖:“大概是多久?”
他想一想:“先等你毕业。”
我站起来,严子非抬头,一直平静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紧张。
我不理他,朝门口走了两步,听到他在我身后叫了一声。
“常欢。”
身后传来脚步声,我迈开步子,越走越快,最后几乎是跑了起来。
夏天就要过去,风里带着最后一点青草与鲜花的香味,面前的道路宽阔安静,远处晚霞满天。
脚步声一直在我身后,我没有回头,也不用回头。
我只是笑了,在扑面而来的晚风里。
因为我知道,这一次,我一定能够跑到我想要的那个终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