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 曾一骞病了
章节名:178曾一骞病了
他……他……他竟然在这里睡觉!
何处忘了,市中心那座公寓曾一骞已经赠给了她。那他肯定会搬到离市中心最近的这套别墅来。可是可是他不是应该上班去了吗?
何处再定晴细看,还好还好,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可是何处那一声尖叫已经把曾一骞惊醒了,他睁开眼睛看了看何处。
何处呆若木石。本以为曾一骞会怒气冲冲质问她怎么进来的,没想到他只是微微瞥了她一眼,然后又闭了上眼睛。
靠,他这是什么意思?醒着还是睡着?
何处小心的靠近床前,试探着叫了声他的名字,结果曾一骞只哼了一声,像是没睡醒的样子,何处大着胆子磨蹭上前,谁知曾一骞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腕,吓得何处只差魂飞魄散。
不过何处并没有太大挣扎,因为曾一骞的掌心烫得吓人,何处摸了摸他的额头,也烫得吓人,原来他又在发高烧。
怪不得他没去上班,怪不得日上三竿了他还在睡觉,原来是猛虎真的变成病猫了。
在何处的印象里,她这是第二次见曾一骞生病。第一次是因为大过年的他下飞机找不到出租车,顶着北风走了一晚上给冻的。那时他发烧到四十度,还是她驼他去的医院。早知道烧死他算了。
不过曾一骞就是曾一骞,一瓶生理盐水后,第二天照样生龙活虎。倒是何处自己,每到春秋流行感冒的时候,她总是第一拨被传染上,哪怕成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最后还是在家揪着面纸吃着感冒药咳嗽着,最后说不定还得被迫去看医生挂抗生素。每当那个时候,曾一骞逮着她就是一顿猛亲,还美其名曰,这样能把病菌度给他。可实事上,曾一骞似乎被细菌绝缘似的,连个喷嚏都没见他打过。
在何处心目中,他简直是变形金钢里的威震天,永远不老,不病,不死,无懈可击的终极BOSS大反派,十个何处加起来也斗不过他。
没想到他还会有今天。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伟人说得太对了!
何处甚至邪恶的想灌他喝盐水给他吃黄连让他拉肚子,趁他病,要他命!
何处又想,算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就算他们不是夫妻,也不能做这种心狠手辣的事对不对?
“喂!”何处直截了当的问他:“你把户口本放哪儿?”
曾一骞没回答她,眼皮似乎动了动,继续睡。
这家伙!又给她来装睡这一套。
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何处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曾一骞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这段时间他欺负她已经欺负的可以了,小女子报仇十年不晚。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曾一骞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何处,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何处没想到曾一骞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不过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何处这句话问完,曾一骞忽然用力把她拉了过去了,这下好了,何处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曾一骞却把她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她耳朵边上:“今天去了不公司,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去不了公司……何处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他们甜蜜那会儿,那大约是他们唯一的好日子。他们在一起纠纠缠缠那么久,但真正甜蜜相处的时光并不多,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何处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曾一骞总是拖着她不让她起床,甚至会跟她起腻:“今天不去公司了,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爱恋,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何处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就像与萧逸之间的感情,即使他负了她,她也忆不起他半点不好。
真令人伤感啊,等何处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曾一骞却已经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睡着了。
只不过十分钟何处就受不了了,因为曾一骞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何处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何处自己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何处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曾一骞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别墅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曾一骞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
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何处给曾一骞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何处想把他摇醒:“起来!曾一骞,起来去医院!”
曾一骞哼哼唧唧几声,最后何处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何处大怒。
不管他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她可以收拾他。
何处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开始扯曾一骞的睡衣,曾一骞竟还知道问她,“脱我衣服干嘛?”竟还一幅任人采撷的小模样。
“干嘛?”何处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何处还是要告诉大家,曾一骞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她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作者也有话要说,脱光光的男人何处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何处一边满脑子桃花薏境,一边给他换衣服时,赫然发现他的右脚底下血痕斑斓的几道伤口,看样子有些时日,不过伤口都已化脓,看着有些触目惊心的。
何处记得,最后一次他来找她时,她就看到他走路姿势不对,敢情是负伤了。还真是身残志坚啊,都这样了,还去找她麻烦。
该!谁让他这么欺负她。大大没有让他趟在轮椅上算已经宽待他了。
不过,何处还是小心的帮他套上袜子,然后给他穿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曾一骞还知道自己踮着一条腿走路,不过要何处搀着点。
把曾一骞弄上车后,何处折腾出一身大汗,看样子也不能指望他自力更生自己驾车了,何处只好认命的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何处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一环的时候,何处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何处这样说服自己,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她圣经看多了,学习普度众生,死后要上天堂,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小区监控录像还有她爬阳台的镜头呢。
法院会不会判她谋杀亲夫?
呸呸!
明明是前男友!
何处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稍做检查,立马忙活开了:“并发肺炎,伤口严重化脓感染怎么才送来啊?你这当老婆的,怎么跟没事人儿似的,老公都烧成这样了,还不知道往医院送?”
训得何处跟孙子似的,只能唯唯喏喏,不敢辩白。
想想以前一骞陪她看医生,挨训的都是他。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最后曾一骞从急诊转到住院部,何处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打电话。
何处多聪明的人啊,临走都没忘捎上他钱包,不然还得她垫付押金。
不过此时的曾一骞还在病床上打着点滴,钱包要随便塞回他兜里,医院里出入人杂,他又还烧得昏昏沉沉的,回头这钱包被人掏了,她岂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大好的天气,她还得工作,干嘛要在医院里陪着病人,他又不是她什么人。
所以何处用曾一骞的手机打给他的私人秘书,让他来医院安排护理啊陪护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心想,等秘书到了,她就可以走了。
没想到帅哥秘书来了,老太太竟然也来了。
原来帅哥女秘书一听说这事,撂下何处的电话就立马打电话向老太太汇报,老太太一听孙子肺炎,急得直奔医院来了。
老太太素来不喜欢何处。其码何处是这么认为的。
先不说别的,她们两次见面的地点都在医院,且住院的人都是她孙子。就冲这一点,何处肯定的认为老太太会把她当成扫把星。
不过她跟曾一骞在一起后,老太太也没多说什么。何处想,估计老太太早算出他们早晚得散。以老太太对他孙子的了解,了定自己成不了器候麻雀变凤凰,所以连阻揽都懒的。
不过毕竟是老人家,所以何处恭恭敬敬站起来,跟着其他人叫了声“老太太”。
没想到这三个字把老太太气得直哆嗦,那眼神,嗖嗖的跟刀子似的,只差没在何处身上剜一个透明窟窿:“你叫我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