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我是猫》(7)

第六十三章《我是猫》(7)

爷最近开始运动了。于是周围的人一边倒地对着爷挖苦讥嘲:“只不过是区区一只猫,还装模作样搞什么运动!”对于说这种话的家伙,爷可有话说了:“这么说的你们,不也是直到近几年才了解运动的吗?直到几年前你们不也是不晓得运动为何物,而认为人的天职就是吃喝睡吗?你们应该也记得自己从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吧,嘴上念着什么‘无事是贵人(1)’,双手插怀坐在垫子上,哪怕屁股就要坐烂了也不起身,还神气地夸耀这就是大老爷们的尊荣。至于你们接二连三提出的愚蠢要求,什么要运动啦,要喝牛奶啦,要洗冷水澡啦,要洗海水浴啦,夏天到了就要去山里闭关过段不近人间烟火的日子啦,等等,都是从西洋传入神国日本的流行病,甚至可以视为霍乱、肺病、神经衰弱的同类。”

话说回来,爷也是去年才出生的,今年才刚满一周岁,所以没有当年人类感染这些疾病时的样子的记忆也是自然的。当然,爷肯定也未曾在当时尘世风波中漂泊过。但是,可以说猫的一年相当于人的十年。尽管猫的寿命要比人类短个二三倍,可如此短暂的时间却足以让一只猫进步发达了,根据这点进行推论,将人的岁月与猫的星霜同比计算的话,可就是个显而易见的严重错误了。首先,光看爷不过才一岁零几个月却有这般见识就能明白吧!再以主人的三女儿为例,按虚岁已经三岁了吧,可是从知识、心智发展的角度来讲,那可真是愚钝得让人惊叹啦。她除了会哭闹、尿床、吃奶之外,其他什么也不懂。与既忧国忧民又愤世嫉俗的爷我比起来,她简直微不足道天差地远。因此,爷能海纳百川地把运动、海水浴以及转地疗养的历史知识收于爷小小的脑海里,也是丝毫不足为奇的事。若有因这点儿事就大惊小怪的生物存在,那他必定是称为人类的、缺了两条腿的笨蛋。

人类自古以来就是笨蛋。正因为如此,才会直到最近,人类才开始大肆宣传运动的功能,喋喋不休地谈论海水浴的益处,以为这些是什么大发明似的。就这点儿事情,爷还没出生就已经了然于胸了。再说,要说为什么海水能变成药,这不是只要稍微去海边转转就能立刻明白的事情吗?纵然爷我也不知道在那么广阔的海里究竟有多少条鱼,但是爷知道,那些鱼里面没有一条鱼因病去找过医生,所有的鱼都健康地在海里遨游。鱼若是病了,身体就不听使唤了,若是死了就必定会浮上来。故而,鱼的死被称为“浮鱼”,鸟的毙命被称为“落雁”,人的去世则称为“倒下”。您可以这么问问横渡过印度洋去过西方的人看看,“你曾见过鱼的死亡吗?”肯定所有的人都会回答您“没有”。他们会这么回答您是必然的,因为,不论他们在海上往返多少次,也不曾见过有一条鱼在波涛上断气——哦,不对,不是“断气”。因为是鱼,还是说“断了吞吐”才对——所以应该说,未曾有人见过断了吞吐的浮在海面上的鱼。在那淼淼水波上,茫茫大海中,就算您白天借着阳光,夜晚借着煤油灯,夜以继日地寻找,古往今来也不曾有一条鱼浮在水上。以此推理的话,立即就能断定,鱼的身体必定都极其强健。若要再问:“那么,鱼为什么能那么强健呢?”这个是后世的人到了时候就会知道的事情。其实没别的理由,立马就懂,因为鱼吞吐的全是海水,终生都在进行海水浴的关系呀。海水浴的功效在鱼的身上显而易见。既然海水对鱼有显著功效,那么对人也必须有显著功效。而直到一七五○年,才由理查德·拉塞尔(2)医生打出“只要跳进布赖顿(3)的海水里,保您四百零四种疾病立即全消。”这样夸张的广告,所以就算笑人类太迟钝也不为过吧。

虽说俺们是猫,可也在盘算着一旦等到适当的时机,就全体出动,一同奔赴镰仓海岸呢。但是,现在不行。万事都讲究时机。如同明治维新前的日本人还未曾体验过海水浴的功效就死了一样,今时的猫也是,至今为止还未逢应该裸体跳入海中的时机。脚步过急必定坏事,只要猫还处于像今时这种,但凡进攻筑地(4)就无法平安地回家的阶段,就不该草率莽撞地跳入海中。按照进化论,得等到俺们猫族的身体机能生出对狂涛巨浪有适当抵抗能力的那一天——换言之,就是得等到普世的叙述猫的死亡的说法,从“猫死了”变成了“猫浮上来了”的时候——切不可轻易洗海水浴!

爷决定海水浴的事情待日后实行,还是先从“运动”开始吧。在二十世纪的今天,的确好像不做运动的是贫民,名声不好听。如今若你不运动,就不是被视为不运动,而是被视为无法去运动,没时间做运动,因为生活窘迫没有余地。从前做运动的人被嘲笑为用人,同样,今天把不运动的人视为下等人。如同爷的眼珠子一样,世人的评价也会随着时间和情况变化。爷的眼珠子仅仅只能变大或变小,而人类的品评却可以整个儿对调。整个儿对调也没什么大碍,因为事物本身就具有两面和两端。敲打事物的两端,即可让黑白颠倒的变化发生在同一个事物上,这正是人类的灵活变通之处。将“方寸”二字颠倒过来,就成了“寸方”,这点很可爱。从胯下倒着看“天桥立”(5)时也别有一番风趣。若莎士比亚千古万古不变一直是莎士比亚的话就太没意思了。因为若没有人偶尔从胯下倒着看《哈姆雷特》,然后评论这作品不怎么样的话,文学界也就不会进步吧。因此,贬损运动的人们突然变得想要运动,甚至连女子也手拿球拍在大街上来来往往,这些都没什么好奇怪的。只要不讥笑俺们猫搞运动是装模作样、拿腔作势就好。

回到正题,也许有些人会对爷抱有怀疑,想:“猫的运动究竟是什么种类的运动呢?”所以爷觉得还是先说明一下吧。如您所知,很遗憾地,爷无法使用器械,所以球也好,球棒也好,爷都十分窘困于它们的使用方法。其次是爷没有钱也就无法去买。基于这两个理由,爷选择的运动应该是归为既不用花一分钱,也不用使用任何器械的那类运动。您也许认为,要是这样的话就只有慢悠悠地散步或叼着一块金枪鱼狂奔了吧,但是对爷来说,只是顺着地球的引力,让四只脚进行力学性运动,在大地上驰骋也未免过于简单了,丝毫提不起兴趣。再怎么打着运动的旗号,如果做的是那种有时主人也会做的、字面标准的运动的话,爷总觉得那是在亵渎运动的神圣。

当然,在某些刺激下爷也不是不会做普通的运动的。比方,鲣鱼干竞争、三文鱼搜索等,皆可。可是爷之所以认同是因为有重要的猎取对象,若除去这个刺激因素的话就会变得索然无味、毫无趣味可言了。没有作为兴奋剂的奖赏的话,爷就想尝试一下具有个什么技艺元素的运动了。

爷考虑了各种,比方从厨房的遮雨顶跳上屋顶,用四条腿站在屋顶最顶端的那个梅花形瓦片上,横渡晾衣竿……啊,这个无论如何也没法成功吧,竹竿滑滑的,爪子站不住啊。还有,从后面突袭跳到小孩身上——这可是极其有趣的一项运动啊,可是因为偶尔做一次都下场凄惨,所以爷一个月最多只挑战个三次左右。还有把纸袋子套到头上这一项——这是项光让人难受的全然无趣的运动,而且没有个人类一块儿做还做不成功,所以不行。再来是,用爪子挠书皮——可是这一项不但有一旦被主人发现就会被狠狠胖揍一顿的风险,还有个净让手指头变得灵活却无法运动全身肌肉的短处。这些都是爷的旧式运动。爷的新式运动里可有些是甚是有趣的。

第一就是螳螂狩猎。狩猎螳螂没有狩猎老鼠那么大的运动量,但是同时也没那么危险。

作为从仲夏过了一半到开始入秋的这个时期的游戏是再好不过的了。

说到玩法,首先要去到院子里,搜寻出一只螳螂。时机好的时候,轻而易举地就能搜个一只两只的。然后就风驰电掣般一下子扑到找到的螳螂君旁边,那螳螂便“哇啊”地,摆出架势挥起镰刀。即便是螳螂,也是十分勇猛的,到它晓得对手的能耐之前它都是想要抵抗的,所以才有趣。

爷举起右前脚对着螳螂君挥起的镰刀轻轻一弹,它那挥起的镰刀就绵软无力地弯到旁边了。此时的螳螂君的表情更是格外增添了爷的兴致,它的样子显然就是在说:“咦!怎么回事?”趁螳螂君正惊讶的时候,爷再一步跳到了它的身后,这回是从它的后面轻轻地挠它的翅膀。平素那翅膀是很宝贝地叠起来收着的,现在被猛地一挠,便乱了方寸,啪的一下子张开,露出里面的像吉野纸似的浅色内衣。螳螂君大夏天的也不辞辛苦地披着两层衣裳,真是怪到不能再怪了。

这时候螳螂君的镰刀必定向后收回。虽然有时候会对着爷转过来,但大部分的时候是只直挺挺地举着镰刀,仿佛已备战就绪,就等着看爷我怎么出手了。若螳螂君一直保持这个姿态的话,爷也运动不成了,故而时间太长时爷就再伸出脚拍它一下。

给螳螂君来了这么几下后,若此君是有辨识力的螳螂,就必定开始逃跑。这时候,有如无头苍蝇般向爷扑过来的都是些相当没教养的螳螂。如若对方干这种野蛮的蠢事儿,爷就瞄准它扑过来的时机给它狠命一击,大约都能将它拍飞出去二三尺远吧。但,如若敌人老老实实地后退,爷便可怜可怜它,先去院里的树上像飞鸟似的跳个两三圈再回来,就算这样螳螂君也还只不过逃出去五六寸远。

螳螂君由于晓得了爷的能耐,也就没了迎战爷的勇气,只是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地东逃西窜,而爷也尾随着东跑西窜地追击。结果有的时候迫于痛苦无奈,螳螂君会尝试展开翅膀,来个大飞跃。本来螳螂的翅膀是长得与它的头协调的非常细长的东西,可是据说整个就是个装饰品,与人类的英语、法语、德语一样,一点儿也不实用。因此,就算是试着利用这无法使用的长翅膀来个大飞跃,对爷来讲也压根是儿无效的。名义上是“飞跃”,事实上只不过是拖着身体在地上蹦跶罢了。

这样一来,爷就觉得它有些可怜了,但是为了运动也别无他法了,爷也是无奈呀。爷道个歉后就瞬间蹿到了它的身前。它由于惯性而无法急转弯,只能继续向我冲过来。爷就对着它的鼻子一拍,这时候螳螂君必定会张着翅膀倒在地上。接着,爷用前爪用力将它按住,休息片刻,然后再放开它。放开之后又再次按住它,意为用诸葛孔明七擒七纵之术将其攻下。这样反复来回摆弄个三十分钟左右,注意一看,它已经无法动弹时就叼起它来晃一晃,再把它吐在地上,这下它就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了。于是爷就用爪子弹一下它,趁它借势跳了起来的工夫,爷再把它按住。这些都玩腻了,最后一手就是把螳螂君狼吞入腹了。顺便跟没吃过螳螂的人先打个招呼,螳螂不是什么美味食物,而且好像营养价值也意外地少。

在螳螂狩猎之后排名第二的就是叫捕蝉的运动了。虽说是蝉却也不尽相同。如同人类中有“叽叽喳喳”“絮絮叨叨”“嘀嘀咕咕”的家伙一般,蝉里面也有叽咿叽咿地叫唤的油蝉、咪咿咪咿地叫唤的秋蝉和嘻咿叽咕叽咕地叫唤的寒蝉。油蝉过于执拗所以不行,秋蝉霸道横行得令人讨厌,只有寒蝉捉起来是最有趣的。寒蝉是不到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就不会出来的家伙。当秋风从和服袖裉下的开衩处不请自入,抚上人们的肌肤,使人打起喷嚏受了风寒的时候,寒蝉才开始竖起尾巴鸣叫。寒蝉特别爱叫唤,甚至爱叫唤到让爷不得不认为,它的天职除了叫唤和被俺们猫捕捉外就没别的了。初秋就该捕捉这家伙,爷称其为捕蝉运动。

爷先跟诸君知会一声,既然运动的名称中有蝉这个字,就绝不是躺在地上的那种。掉在地上的蝉身旁必定粘着蚂蚁,爷捕的可不是那种横躺在蚂蚁的领域里的家伙,爷捕的可是停驻在高大树木枝头上的,还叫唤着嘻咿知咕知咕的家伙。对了,爷要顺便问问博学的人类,寒蝉究竟是嘻咿知咕知咕地叫唤呢,还是知咕知咕嘻咿地叫唤呢?爷认为,根据其解释有可能会与蝉的研究有不少的关联。人类比猫优越的地方就在这里,人类的自夸也正是这一点,因此倘若现在不能立刻作答的话,就还是先好好考虑一下吧。

当然,在捕蝉运动上无论答案是哪个都不碍事。捕蝉只不过是循着声音爬到树上,趁着它在忘我地鸣叫之时狠扑上去而已。看起来是十分简单的运动吧,可是其实却是相当费劲的运动。爷有四条腿,故而在大地上奔行方面,爷自认是不会比其他动物逊色的。至少从数学上判断,四条腿是胜于两条腿的,因此爷不认为自己有输给人类。不过,说到爬树方面,可有比爷身手灵活得多得多的家伙存在。撇开老本行就是爬树的猿猴,在作为猿猴后裔的人类当中,也存在着相当不可小瞧的家伙。

虽然爷认为爬树本来就是项违反地心引力的蛮干的事情,故而不会也没什么丢脸的,可是不会爬树的话在捕蝉运动上就有很多不便了。幸而爷拥有名为爪子的利器,总算是能爬树的,可是决不如旁人看来那般轻松。非但如此,蝉还是会飞的家伙,与螳螂君不同,一旦给它飞走了可就玩完了。好不容易爬上树了,弄不好却会不幸地变成跟没爬树一样,什么也捞不到。甚至有时会有在最后关头被浇上蝉尿的危险。

那个蝉尿似乎总是瞄准爷我的眼睛来的。被蝉逃了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可是只有这个蝉尿实在是想避开。蝉究竟是出于什么心理,又如何作用于生理器官,才会在起飞的瞬间撒尿的呢?是由于它在紧要关头过于紧张了吗?或者,还是它认为出其不意地攻击有利于制造出逃跑的机会呢?若是后者,应该就与乌贼吐墨、流氓露刺青,以及主人卖弄拉丁语列为同一属性,归入同一个纲目下。这可也是在蝉的学问上不该轻忽的事项,充分研究的话,只凭这一项就绝对有写作博士论文的价值。

不过,这是题外话,还是就说到这儿,回归主题吧。蝉是最爱集结的——若觉得用“集结”这个词奇怪的话就用“集合”吧,可是“集合”这个词过于陈腐,所以还是选择用“集结”吧。蝉最爱集结的地方是青桐树上。据说青桐树的汉文名为“梧桐”。说起来,这个青桐树的叶子可是非常多,而且都有团扇那么大,还长得层层叠叠的,茂盛得连树枝都完全看不见了。显而易见这极大地妨碍了捕蝉运动,程度甚至大到令爷怀疑民谣里的“只闻声,不见影”(6)这句话会不会就是特地为爷我创作的呢。爷别无他法,只能以声音为标记前行。正如爷所期望的一般,梧桐树在从下往上爬五六尺之处,分了两枝杈,所以爷在此歇息片刻,之后再从树叶背面侦察蝉之所在地。但是也有些急性子的家伙会一听到爷爬树时发出的沙沙声就早早飞跑。可是一旦给一只飞跑了就玩不下去了。在爱模仿这点上,蝉是绝不亚于人类的笨蛋,一只飞走后,其他的也一个接一个地飞走。有时就是这样,在爷好不容易爬到目标的两枝树杈那儿的时候,已经满树寂静,声息全无了。曾经有一次,爷爬到此处后无论怎么四下里张望,无论怎么竖起耳朵探听,就是不见半只蝉的影子。回去再来一次也未免太麻烦了,爷便盘算着就暂且在这树杈上歇息片刻,严阵以待第二次机会的来临吧。然而不知何时困倦袭来,爷不禁进了黑甜乡里遨游。“哎呀!”一声,爷忽地惊醒过来,原来爷已从两枝树杈上的黑甜乡里,咕咚一声掉到了院子里的石板地上。

不过,爷基本上每次爬树都能捕来一只蝉。只是有些无趣的是,在树上时不得不把蝉叼在嘴里,所以等到爷下树到地上吐出来时,大部分的蝉都已一命呜呼了。任凭爷再怎么逗弄它,再怎么挠它,它都丝毫没有反应。因此,捕蝉最有趣的时候还是保持忍耐悄悄接近,等着嘻咿君在那儿拼命地一会儿伸展尾巴一会儿收缩尾巴的当口,大喊一声猛扑上去,用前爪捉住它的时候。这时候知咕知咕君会发出悲鸣,同时全力上下拍打它那薄得透明的翅膀,其反应迅速之处、美妙之处真是难以言喻,实乃蝉世界里的一个壮观景象。爷每次捉住知咕知咕君时,总是想要知咕知咕君表演一下这具有艺术性的一段戏给爷看看呢。待爷看腻了,就会对知咕知咕君说声“抱歉”,然后把它一口塞进嘴里。也有蝉在进入爷的口之前都还在继续进行表演呢。

继捕蝉之后做的运动就是滑松了。对于这项运动没有写很多的必要,只要稍微交代一下就好。也许您认为所谓滑松就是从松树上滑下来而已,其实不然,还是应该把它归为爬树一类的运动。不过与捕蝉不同,捕蝉的爬树是为了捕蝉而爬的,滑松的爬树就纯粹是为了爬树而爬的,这就是两者的区别。

本来松树就是长得粗糙不平的,当年北条时赖(7)在常磐的最明寺(8)被招待的时候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甚至凹凸不平得让人觉得怪异,故而,再没有比松树的树干更难滑的东西了。既没有手好抓的地方,也没有脚好踩的地方——换言之,就是没有好落爪的地方。爷就是瞄准这种很不好落爪的树干,一气呵成地飞爬上去,接着再飞爬下来。爬下来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身子倒着脑袋冲下爬下来,一种是保持爬上去时的样子,姿势不变,尾巴朝下倒退着爬下来。

要是爷问人类,您知道哪种下树的方法更难吗?就凭人类肤浅的见识,肯定是以为反正就是从树上下来嘛,那自然是头朝下爬下来更轻松吧?这么想可就错了。你们因为只晓得源义经是骑马冲下鹎越的陡坡奇袭平家的,就觉得连源义经冲下陡坡时都是头朝下的,那猫之类的,不用说肯定是头朝下爬下来要容易得多啊。这可不是能小瞧的问题。您认为猫的爪子是朝哪个方向长的?可全都是向后弯着长的,所以,跟消防钩似的,可以钩住东西拉过来,却没有反过来推出去的力量。假设爷已飞快地爬上了一棵松树,由于爷本身是在地面上生存的动物,所以就自然的法则而言,肯定是不被允许在松树顶上长久驻留的,就算只是待一会儿也必定会掉下来。可是,什么都不做地往下掉落的话就未免落得太快了。因此,必须采取点儿什么手段来缓解一下这种自然坠落的势头。换言之,这就是“降落”。“坠落”和“降落”似乎有极大的差别,但其实质的差异并不如想象的那般大。把“坠落”弄得慢点儿就成了“降落”,把“降落”弄得快点儿就成了“坠落”。“坠落”与“降落”只差一个字而已。爷不喜欢从松树上坠落下来,所以就得减缓坠落速度以求变成降落。也就是说,必须利用个什么东西来阻抗坠落的速度。如前所述,爷的爪子是向后弯着的,因此竖起爪子头朝上时,爪子的能力就能充分发挥出来,抵抗坠落的势头。这样一来,“坠落”就变成了“降落”,这实在是显而易见的道理。然而,反过来以源义经式的头朝下地来个“松树之降落”试试看,就算有爪子也完全派不上用场,只能哧溜溜地往下滑,变成没有任何地方能支撑自己的身体了。到了这种时候,特地计划好的“降落”就变成“坠落”了。综上所述,源义经式鹎越之降落是十分困难的。在所有的猫里面会这个技能的,估计只有爷我一个了吧。故而,爷把这项运动称为滑松。

最后,爷再来说几句关于篱笆巡游的运动吧。爷的主人的院子是用竹篱笆围起来的四方形,和檐廊平行的那边长约八九间(9)吧。左右两侧则是都不到四间(10)。爷刚刚说的篱笆巡游运动,就是在篱笆上不掉下去地巡游个一圈。虽然时常失足不能完成,但是从头到尾完整地走上一圈时,爷就会感到十分快慰。而且,竹篱笆里有很多地方夹杂着烧断了根的圆木头,正好适合拿来小歇片刻。

今天巡游的成功,所以从早上到中午爷挑战了三圈,然后越走越好,越好越觉得有意思。最终开始绕第四圈了,可是当爷第四圈绕到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隔壁的屋顶上飞下来了三只乌鸦,落在了距爷一间左右前面的篱笆上,排成了一排。真是些不请自来的厚脸皮的家伙,居然妨碍别人运动。况且这些乌鸦不过是些不知打哪儿来的,也没个户籍的家伙,竟贸然落在别人家篱笆上,真是没规矩!想到这里,爷便对它们说:“我要过去!请让开!”

在最前边的乌鸦瞅着爷嗤笑,后面的那只正望着主人的庭院,第三只在用篱笆的竹子蹭它的喙,一定是吃了什么东西才过来的。

爷为了等待它们的回答就站在篱笆上不动,给了它们三分钟时间考虑。据说乌鸦的别名叫作“勘左卫门”(11),原来如此,确实是“勘左卫门”呀。可是,无论等多久,它们都既不打招呼也不飞走。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爷便在差不多的时候迈出了步伐,这时,最前面的“勘左卫门”微微张开了翅膀。“终于怕了爷的威仪,要逃了吧?”爷正这么想的时候,它来了个转身,只是从右边转向了左边而已。这个浑蛋!就它们这样的,要是在地面上爷绝对无视它们。莫奈何,爷现在正立于连站着都费劲儿的篱笆道上,可没有做“勘左卫门”对手的余地。话虽如此,爷也不想就这么站着不动等这三只自己退却。最重要的是,就这么等下去的话,爷的脚可坚持不下去啊。而对方是有翅膀的种族,一直都是泡在这种地方上的,所以,它们要是喜欢,就可以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吧。可是,爷这是在绕第四圈了,本来就已经十分疲惫了。说起来,这可是不亚于走钢丝的、兼顾运动与技能练习的锻炼。即便没有任何障碍物爷都无法保证不掉下去,更何况有这种全黑装束的家伙挡在前面,而且还不止一个而是三个,真是格外不容易应付的糟糕情况啊。

到最后了,爷除了自个儿跳下篱笆停止运动以外也别无他法了吧。太麻烦了,索性就这么办吧。敌人数目众多,而且还都是这一块儿不常见的相貌,喙出奇地尖,好像天狗的私生子。反正肯定不是什么好东西,还是撤退能明哲保身吧。若是太深入敌腹,万一摔下去了不就更羞耻了。

爷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刚才那只掉个头转向左边的乌鸦突然说了声“阿呆”(12),第二只也学它跟着说“阿呆”,第三只家伙居然郑重地连叫两声“阿呆,阿呆”。纵然爷再如何温和厚道,也不能对此不加追究。再说了,如若在自己家里被一群鸦辈羞辱了,可就影响爷的名声了。即便说爷还没有名字,所以也涉及不到什么名声问题,那也与爷的颜面有关吧。决不能撤退!谚语里有句叫“乌合之众”,所以就算对方有三只,也许意外地弱小也不一定。爷提起胆量,决心能前进到哪里就前进到哪里,然后就缓慢地迈开步伐。乌鸦看起来毫无察觉,自顾自地在说话的样子。这下终于使得爷暴怒了,要是篱笆宽度再宽个五六寸的话,爷就绝对要它们好看!遗憾的是,纵使爷再愤怒也只能慢吞吞地走过去。好不容易总算来到了距敌前锋五六寸的地方了,爷正想在这儿再歇息片刻时,“勘左卫门”们好像串通好了似的,忽然一块儿拍打翅膀飞起了一二尺高,扇起的风猛然扑面而来。爷蓦然一惊,不禁一脚踏空,扑通跌落下去。“这下失手了!”爷边这么想着边从篱笆墙根儿往上望去,那三只又都停在了原来站的地方,它们的喙也摆出同一姿势,一同居高临下地俯视着爷。厚颜无耻的家伙!爷对着它们怒目而视,却一点儿都不管用。爷又弓起背来,低吼了一下,更是毫无效果。就像俗人不懂神妙的象征诗一样,爷对它们发出的显示愤怒的信号也得不到任何反馈。思量起来,倒也不是没道理的事情。爷至今为止是将它们作为猫来对待的,而恰恰是这点不对。若是猫的话,做到如此程度时一定会有反应,不巧的是对方是乌鸦。若将此看作乌鸦的罪孽的话也就只能这么算了。这与实业家为了制伏爷家主子苦沙弥老师而着急、源赖朝向西行法师赠送银制猫是一样的,都是如同罪孽的乌鸦在西乡隆盛的铜像上拉屎一样的事情。爷可是敏于审时度势的,一断定终究是行不通,就立刻干脆利落地撤退到檐廊上去了。

这时已是晚饭的时辰了。运动是好的,可是过度就不好了,所以爷此刻才觉得身体像散了架似的,感到疲惫不堪。不仅如此,在这初秋时节,爷这一身皮毛在运动中已被太阳烤得热得不行,看来是充分吸收了西照的阳光。汗从毛孔里渗出来,爷以为它能流下去,可它却像油泥一样黏附在毛根上。后背瘙痒,出汗的痒与跳蚤爬行引起的痒是能够明显区分出来的。痒的部位如若在嘴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嘴啃咬,在爪子能够得着的地方就可以用爪子抓挠,这些爷都晓得。但是现在痒的部位在正中间的整个脊梁骨上,这可就超出爷的能力范围了。这种时候,要么是见人就往人身上使劲蹭,要么就是利用松树的树皮实行充分的摩擦术,如若不在这二者中选一个,就非常有可能难受得连觉都睡不好了。

人类都是愚蠢的,所以用猫的娇嗲叫声——猫的娇柔谄媚的声音是专门针对人类中的自高的人发出的声音——就能迷惑他们。若是从为自高的人而发出的声音这点考虑的话,就会明白那不是猫谄媚的声音,而是人被抚弄的声音。反正人类都是笨蛋,所以只要爷边利用那抚弄人的声音边靠近他们的膝盖的话,在大部分的时候,都会被他们误解为爷喜欢他或她。然后,他们不仅会任凭爷为所欲为,有时甚至还会抚摸爷的头。

然而,近日在爷的皮毛里繁殖着一种名为跳蚤的寄生虫,所以最近偶尔地能靠近一下人的时候,就必定会被拎起脖子扔出去。看来他们是只为了这么个稍微能看见的还是看不见的,无足轻重的虫子就嫌弃爷了。所谓的“翻手为云覆手雨”(13)就是这么回事吧。只不过是一两千只跳蚤而已,人类还真能干出这种势利眼的事情来。据说人类社会所通行的爱的法则的头一条就是:“在对自己有利益的时期,你就应该爱这个人。”

人类对待爷的态度已骤然巨变了,身上再怎么痒也无法利用人力来解决了。因此,除了施行第二种方法,松树皮摩擦法之外爷也想不出其他方法了。既然如此,爷就去松树那儿稍微蹭蹭再回来吧。想到这儿,爷就又想从檐廊上跳下去,正要跳时又转念一想,不行,这也是个得不偿失的笨法子。

之所以这么说,没有别的,就是因为松树有松脂。松脂是名副其实的拥有异常的执着心的强者,一旦沾到毛尖儿上,任凭你打雷,任凭你波罗的海舰队全军覆没,它也决不与你分离。非但如此,只要有五根毛稍稍粘上那么一点儿,很快就会蔓延到十根。刚发现有十根被干掉了,立即就有三十根沦陷。爷可是喜爱淡泊的,猫之中的风流人物,像这种黏黏腻腻、腐骨蚀心、没完没了、纠缠不休的家伙,爷最厌恶了。即便是绝世美猫,爷也敬谢不敏,更何况换成了松脂呢。松脂与车夫家大黑的眼睛里的因北风而流出的眼屎差不多,居然还要糟蹋爷这一身浅灰色的毛皮大衣,真是太不像话了。松脂要是能稍微多想想就好了,只是那家伙根本没有一点儿要注意的意思。只要爷把背往树皮上一靠,肯定立即就会被它紧紧粘过来。若是跟这种不用脑子的蠢钝之物打交道,不仅有碍爷的颜面,还会牵连爷的皮毛。因此,就算再痒,除了忍耐也别无他法了。不过,一旦这两种方法都实行不了,还真是让人十分恐慌。现在不赶紧想些办法止痒的话,结果就会是总这样没完没了地刺痒,最后说不定会生病的。有没有什么其他方法呢?爷正拳起后腿思量时,忽地想起一件事来。

爷家的主人有时会带上毛巾和肥皂飘忽着就出去了,不知去了什么地方。三四十分钟之后回来时一瞧,他沉暗不清的脸色中增添了一丝活力,看起来明快许多。对主人这样的肮脏邋遢之人都能有那么大的效果,那对爷必定就更有效了吧。爷本已如此风度翩翩,没有必要超越现状变成美男子,只是万一染病,才一岁零几个月便夭折的话,就无法对天下苍生交代了。

爷打听了一下,那个地方就是澡堂,似乎也是人类为了消磨时间而琢磨出来的东西。终归是人类造出来的东西,一定很不像样,可是,事已至此,进去试试也无妨吧。试了后,如若无效,以后不去便罢。不过,人类有那么大的度量,容许属于异类的猫进他们为自己建的设施里吗?这还是个问号。但是,就连主人都能大摇大摆地进去的地方,应该不至于将爷拒之门外吧。可是万一被婉拒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名声就不好了。这么看来,最好还是先去探查一下情况。要是看着觉得可行,爷再叼着毛巾飞奔进去试试。打定了主意,爷便慢悠悠地出门,往澡堂去了。

顺着巷子向左拐,对面高高耸立着个像竹筒似的东西(14),筒尖儿上从刚才起就冒着薄薄的青烟,这便是澡堂了。爷悄悄地从后门潜入进去。有的人说,从后门潜进去的是胆小怯懦的、卑劣的家伙。那是没能耐从后门进入、只能从正门进入的家伙说的话,是一半出于嫉妒的、陈腔滥调的嘲讽人的话。自古以来,机灵的人都必定是从后门来攻其不备的。这个说法,据说是出自《绅士养成法》(15)的第二卷第一章第五页。而且在接下来的一页中,还有这样的话:“后门既是绅士之遗书,亦是修身明德之门也。”爷可是二十世纪的猫,这种程度的素养还是有的,别太瞧不起人了!

且说,爷潜进去一看,左侧是堆积如山的劈成八寸左右长的松木柴,旁边还有堆积如丘的煤炭。也许有人会问:“为什么松木柴用山,煤炭用丘呢?”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意思,什么都没有,只不过是爷将山和丘二字分别使用了罢了。人类又是吃米,又是吃飞禽,又是吃鱼,又是吃走兽的,吃遍各种各样糟糕的东西,最终居然堕落到连煤炭也吃的地步,真是可怜哪!

往尽头一瞧,差不多一间宽的入口大大敞开着。爷朝里头一看,只见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片寂静。而再进去里头却频频传出人声。爷断定,所谓的澡堂,一定就在发出人声的那一块儿了。于是,爷穿过木柴堆和煤炭堆弄出来的谷沟,向左一拐,继续向前走,就发现右首边有玻璃窗,窗外有圆形小桶堆成的三角形桶堆,也就是堆成了金字塔形。圆形的东西被堆成三角形,自然是与其本意天差地远吧,爷觉得小圆桶诸君的意愿天经地义,默默地赞同了一下。

小桶的南侧长出来四五尺的隔板,看起来简直就是为了迎接爷我而设的东西。隔板距地面约一米,所以就是为了让爷跳上去而量身定做的,正好。“很好!”爷一边说一边就轻巧地纵身一跃,所谓的澡堂便在爷的鼻子底下、眼前晃荡了。要说这天底下什么最有趣儿,那就是吃从未吃过的东西,看从未看过的景象,没有比这些更令人愉悦的了。各位若也和爷家主人一样,一周三次左右,每次在这澡堂世界里过个三十乃至四十分钟,也就不稀罕了。但若与爷一样从未见过澡堂这个东西,那还是快点儿来看看吧。就算不去见爹妈的临终一面,这个也是一定得来观赏一番的。虽说世界广阔,然而如此奇观却也绝无仅有了。

“什么奇观?”要说什么奇观,就是连爷都顾忌得说不出口的这样的奇观。在这扇玻璃窗里头,密密麻麻的、呱啦呱啦地吵吵嚷嚷的人全都赤着身体,如同土著人,或是二十世纪的亚当。说起来,打开人类服装史的书卷的话——这话说起来就太长了,所以还是让给托尔夫斯德吕克(16)去干吧,爷就放弃打开书卷这事儿了,不过——人是完全靠服装维持着人样的。

甚至有过这样的事情,十八世纪的时候,在英国的巴斯温泉,波·纳什(17)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论男女都在浴场内用衣服把自己从脖子裹到脚。还有,距今六十年前,也是在英国的古都,曾经设立过美术学校。由于是美术学校,所以自然买了大量的裸体画、裸体像的素描和模型,并在学校内四处陈列,这本是好的。可是,一旦到了举行开学典礼的时候,却让上至执政人员下至学校的教职人员都感到非常为难。要举行开学典礼的话,势必要邀请一些本市的名媛淑女。然而,按当时贵妇人的观点:人类是穿着服装的动物,而非披着一身皮毛的猿猴的子孙。作为人来说,不穿衣服就相当于大象没有鼻子、学校没有学生、军队没有勇气一般,完全失去了其本质的部分。假如人失去了人的本质,那就不能算作是个人了,而应该算作兽类。即使是素描和模型,但要名媛淑女与作为兽类的人类列为同等,就实在有损高贵女士们的品格了。因此,各位女士都拒绝出席。而职员们都认为这是一群不可理喻的女人。可是,毕竟女人是一种装饰品的这个观念是东方西方的国家都认可的。虽然女人既不能舂米(18),也不能当志愿兵,但在开学典礼上却是不可或缺的装饰品。正因为如此,所以校方无奈之下,只得去布庄买了三十五反(19)八分七厘的黑布,给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全都穿上了衣服。他们还深恐又冒犯了哪位,所以小心又小心地连那些被视为兽类的人的脸也给遮掩了。这样,开学典礼才总算是顺利举行了。对人来说,服装就是如此之重要。

近来,总是听到“裸体画,裸体画”的,还有些老师大力主张裸体好,他们全都搞错了。在从出生以来从未裸体过一日的爷我看来,无论如何都是他们错了。裸体乃是希腊、罗马的遗风,受文艺复兴时期的淫靡之风影响,才开始大肆风行的。希腊人和罗马人平常便见惯了裸体,所以丝毫未想到裸体与风化礼教有利害关系之类的吧。但北欧却是个寒冷的地方。“不可在外面脱光衣服”,就连日本都有这种说法,更何况是在德国或英国,赤身裸体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了。死了的话就没意思了,所以还是穿上衣服的好。大家都穿上了衣服后,人类就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一旦成了穿着服装的动物以后,突然遇上裸体的动物,就不承认“它”是人类了,而认为“它”是兽类。正因为如此,欧洲人,特别是北欧人,就将裸体画、裸体雕塑视作兽类处理了,这也无可厚非。甚至可以将其判定为比猫还低劣的兽类。

美丽?说“它”美丽也无妨,把“它”看作漂亮的兽类就好了。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这么问:“你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吗?”因为爷是只猫,所以还真未曾见过西方妇女的礼服。据说,她们把露出胸脯、露出肩膀、露出胳膊的衣服称之为礼服。简直是岂有此理!直到十四世纪左右,她们的衣着打扮还并非如此滑稽,穿的还是普通的人类穿的衣服。那么,为什么会转变为这种下等马戏团演员之流的品位呢?解释起来太麻烦了,这里就不说了。知道的人就知道,不知道的人就摆出一副“管他呢!”的样子就好了吧。

服装的历史且搁在一边不提。还好她们只是在夜间穿着奇装异服嘚瑟,看来内心里还是有些像人的地方的。因为太阳一出来,她们就收起露出的肩膀,遮住胸脯,裹起胳膊,把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没有一处外露。不仅如此,哪怕让人看见一个脚指头,她们也认为是奇耻大辱。从这点来看,她们的所谓的礼服不过一种违背常理、龃龉作用下的产物,就是傻瓜和笨蛋一起商量出来的东西。如若您不甘心被这么说,那您就试试一整天都袒胸露臂光着膀子好了。信仰裸体的人也是一样,既然裸体是那么好的事儿,您就让自家女儿赤身露体,顺便您自己也脱得赤条条的去上野公园散散步好了。做不到?不是做不到吧?而是因为西洋人不这么干,所以您也不这么干吧?现在不就有人穿着这样荒谬绝伦的礼服,得意扬扬地进出帝国饭店之类的地方吗?要问其中的缘由,倒也没什么,只不过就是西洋人穿,所以她们也跟着穿而已。

大概是因为西洋人强大,于是纵使不合理,纵使愚蠢荒唐,也得模仿他们,不模仿就觉得难受吧。“遇到比自己力量大的人就得顺服。”“遇到强硬的人就得让步。”“遇到位高权重的人就得低头。”如此竭尽全力地去“就得”,不就是个愚昧之人吗?!若您说“即便被当成愚昧之人也没法子”的话,爷就不深究了,也不能太把日本人视为很了不起的人。就算在做学问方面也是一样的,不过这是与服装无关的事情,所以就略过不谈了。

如上所述,衣服之于人类也是极其重要的东西。是该说人类需要衣服,还是该说衣服需要人类?衣服之于人类,就是这么重要的必需条件。甚至都重要到让爷想说:人类的历史,不是肉的历史,不是骨的历史,也不是血的历史,单纯就是服装的历史。因此,爷看见不穿衣服的人时,就会感觉他不像是个人,感觉简直就像是遇见了怪物一样。可是,就算是怪物,如果大家商量好一起变怪物,那么所谓的怪物也就消失了。虽说这也无所谓,可这么一来,事情就只会变成让人类自己大大棘手难办了。

上古时期,大自然把人类制造成平等的生物后就抛到了世界上。故而,不管是什么人,出生的时候一定都是赤条条的。假如人类的本性是安于平等的话,那就应该这么赤条条地成长才对吧。然而,有一个赤着身体的人这么说了,“像这样每个人看起来都一样的话,学习的价值就没有了,显示不出辛苦努力的成果。不管怎样,我一定要想个法子,让我看起来就是我,想要个让谁看了都会认出是我的醒目之处。于是,他想试试弄个什么在身上,让人一见就吓一跳。难道就没有什么方法吗?”他琢磨了十年,终于发明了裤衩,便立刻穿上身,得意地走出去四处炫耀,心里想着:“怎么样?佩服我吧?”这便是今日车夫的祖先。

仅仅为了发明个简单的裤衩就耗费了十年这么长的光阴,这也有点儿怪异的感觉。但是,这可是追溯至上古时期,置身于蒙昧世界里的人思考后所做出的结论,而在当时还未曾有过这样的大发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的说法,是连三岁孩子都懂得的真理,可据说,他为了琢磨出这个真理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一切真理在发现的过程中都是很费力气的,所以,纵然裤衩的发明耗费了十年时间,但以车夫的智慧来说,已经不得不说是超常发挥了。

这样,裤衩一横空出世,世间最有权势的就是车夫了。由于他们穿着裤衩,太过以一副天下大道都是我的样子昂首阔步、四处横行,便有个怪物对他们十分憎恶。然后,不服气的怪物花了六年的时间发明出“外褂”这种多余的东西。于是,裤衩的势力陡然衰退,人类进入了外褂盛行的时期。菜铺、中药铺、布庄,都是这位大发明家的分支末流。继裤衩时代、外褂时代之后,接踵而来的是和服裙裤的时代。这是对穿外褂的习惯赌气的怪物想出来的东西,古代的武士和今日的官员等都属于这类怪物。就这样,怪物们争先恐后地展开了标新立异的竞争,以至于最终出现了有燕子尾巴形状的畸形的服装。不过,倒回去溯其本源,却绝不是勉强、胡闹、偶然或漫不经心造成的现实。这些都是由勇猛的争强好胜之心凝结而成的各种新花样,是替代四处去摆出“我可不是你”的架子而披在身上的。

如此,从这种心理中,爷得到了一个大发现。这个发现不是别的,就是如同“大自然厌恶真空”(20)一般,人类也讨厌平等这个事情。在早已厌弃了平等,不得不将衣物当作自身骨肉似的裹在身上的今天,若要人将作为自身一部分的衣服舍弃,再回归原始的公平时代,那无疑是疯子的行为。好吧,就算有人甘愿承担疯子的名号,可是即便如此,要回到原始的公平时代也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的。就文明人看来,那些回归原始的人们都是怪物。那么,假若将举世几亿的人统统拉下来,进入怪物圈里了,这样就平等了吧,大家同为怪物就没有什么可羞耻的了。然而,即便想就这样安心了也还是不行,因为从全世界都变成怪物的第二天起,怪物们之间的竞争又开始了。若不能以穿衣服竞争,那就以怪物的方式来竞争好了。赤身裸体就赤身裸体,这样也可以弄出判若云泥的差别来。由此可见,衣服已经成了到底是脱不得的东西了。

然而,现在爷所俯视的下面的这一群人类,竟然将脱不得的裤衩、外褂乃至裙裤全都扔在了衣架上,毫不避讳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袒露原始的狂态,且泰然自若,纵情谈笑。爷先前所说的“一大奇观”,指的就是眼下的这种场面。为了文明的诸君子,爷有幸在此恭敬地介绍其概貌。

不知怎么的这群人乱糟糟的,爷都不知从何处着手记述才好了。怪物做事情是没有规律的,所以爷为了立证他们的次序,可是费了不少力气。首先,就从浴池开始描述吧。不知道那是浴池还是什么东西,爷总觉得那个大概就是浴池吧。宽约三尺,长有约九尺,被分隔成两半。一半装着乳白色的热水,听说是号称什么“药汤”的泡澡水,颜色犹如溶解了石灰的水似的,很混浊。可是,并不只是单纯的浑浊而已,还泛着油腻腻的油光,颇为浓重地混浊着。爷仔细一听,怪不得这水看起来像腐臭了的样子,似乎一星期只换一次水。旁边那一半是普通水的一般浴池,可爷发誓,那水也绝对称不上什么透明清澈。也就是跟把消防雨水桶(21)里积的雨水搅浑了差不多,这从水的颜色上充分地显露了出来。

接下来就是描述怪物了,这可真是费老劲儿了。消防雨水桶的池子里站着两个年轻人,他们面对面站着,都在往肚子上哗哗地撩水,甚是欢乐。俩人肤色都一样黑,甚至黑到无可非议的地步。“这怪物长得真够魁梧的!”爷正打量着,就见其中一人一边用毛巾擦拭胸那一块儿,一边问道:

“阿金,总觉得这块儿疼得不行,是怎么回事呀?”

听了问话,阿金热心地提出忠告:“那是胃啊。胃这家伙可是会要命的哦!不小心点儿,可危险哟!”

“但是,是在这个左边儿的地方呀!”他指着左肺所在的部位道。

“那里是胃吧。左边是胃,右边是肺啊。”

“是吗,俺还以为胃在这儿呢。”这回,他拍拍腰部给对方看。

“那是疝气呀。”阿金说。

这个时候,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留着小胡子的年轻人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于是乎,粘在他身上的肥皂沫和泥垢就一块儿浮了起来。就像有铁垢(22)的水那样闪闪发光。他旁边的秃顶老头儿正和一个留着五分平头的争论着什么。两人都只有脑袋浮在水上。

“唉,上了年纪身体就不行啦。手脚、脑子都不灵活了,比不得年轻人啦!不过,只有泡澡的水,现在也还是觉着不热就不舒服呀。”

“您老这样的身体够结实了!有这么精神,很好啦。”

“哪儿有什么精神,只是没有病罢了。人只要不干坏事呀,就能活到一百二十岁。”

“啊,能活到那么大岁数呢?”

“当然可以,包你活到一百二。明治维新以前,牛込区有个叫曲渊的武将,他手下的一个男佣都一百三十岁呢。”

“那还真是活得够长的啊!”

“是啊!活得太长了,最后他连自己的年纪都不记得啦。据说,他一百岁之前还能记住自己的岁数,一百以后就记不住了。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已经一百三十岁了,不过他那时还没死哦。再后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没准儿还活着呢。”老头儿说着出了浴池。而留小胡子的男人一个人在那儿笑眯眯的,从他身上向四周漂荡出像云母(23)似的东西。

交替老头儿跳进浴池里来的是个非同一般的怪物,背上刺了图画。好像刺的是岩见重太郎挥舞着大刀驱除巨蟒的画。可惜的是尚未竣工,所以哪儿都没有那条巨蟒的影子。故而,那重太郎看起来仿佛有点儿没劲儿的样子。那怪物跳进浴池嚷道:“这也太温暾了!”

他话音刚落,又进来了一个人,皱着眉头说:“这的确是……不再热点儿不行啊!”看起来却也像是在忍耐过烫的泡澡水的样子。这个人跟“重太郎”一打照面,就赶紧打招呼说:“老大。”

“重太郎”应了一声“啊”,没过一会儿问道:“阿民怎么样啦?”

“怎么样呢,他就是好喝酒嘛。”

“他不只是好喝酒呢……”

“是呀,那个人还是个心眼儿不好的人呢……怎么说呢,没法让人喜欢呢……该怎么说好呢……反正就是没信用吧。作为一个手艺人,不该那样的呀!”

“是呀!阿民那个人真是不谦逊,趾高气扬的。所以才总不被人信任的呀。”

“真是这样。总以为自己有两下子了不起了……可总归还是自己吃亏的呀。”

“白银街区也是,老人都去世了。现在就剩下桶匠铺子的老元,跟砖瓦铺的掌柜和师傅这些人了吧。咱们都是这儿土生土长的。像阿民那样的,都不知道是打哪儿来的!”

“是啊,还经常摆那个臭架子呢!”

“嗯,咋说嘞?就是不讨人喜欢。因为你看大家都不跟他打交道的呀。”二人把阿民彻头彻尾地攻击了一轮。

“消防雨水桶”那边就说到这儿吧。接着,爷朝白汤那边一瞧,那边可是非常叫座,其景况与其说人泡在水里,还不如说是水进了人群里更为贴切。而且,看样子他们都非常悠然自得,从刚才开始就一直只有人进去,没有一个人出来。照这情形往里进人,池子里的水还就这么放一个星期,那水是该变脏的。爷感叹之余又仔细察看了一下浴池里面,那被挤在浴池左边角落里的,竟是苦沙弥先生。他被泡得红通通的,在那里缩成一团,真是可怜!要是有人给他让个路,让他出来就好了。但看起来,是没人打算动一动,主人也没有显出想要出来的意思,只是一动不动地泡着,让自己变得通红。真是辛苦呀!他大约是秉着充分利用这二分五厘洗澡钱的精神,才把自己泡得这么红通通的吧。可是,“不快点儿出来,就要被泡晕啦!”爷一心为主人着想,不由得在窗框上万分担心。

然后,距离主人六尺远浮着的男人把眉毛皱成了八字,说道:“这好像有点儿太有效了,好像从后背蹿起什么热辣辣的东西。”他暗暗在周围的怪物中寻求同情。

“哪里!这样正好。药池的水要没这种程度就没用了。这要在我们家乡,泡的水比这还要热一倍呢。”有个人自豪地张扬道。

“这个水到底有什么功效呀?”一个用叠起来的毛巾遮住凹凸不平的脑袋的男人向众人问道。

“有各种各样的功效啊!因为说是对什么都管用哦,牛气着呢。”说这话的人有着有如干瘪的黄瓜那样的脸,且形、色兼具。要是这药池子真那么有效,他就应该会更结实健壮一些才对。

“比起刚刚放进药的时候,还是放药后的第三四天最好,今天就正是时候哦。”一个男人摆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说道,一瞧,是个发福了的男人。这大概就是污垢肥胖吧。

“喝下去也有效吗?”不知从哪儿冒出来这么一句,是个声音尖厉的人。

“凉凉了之后喝一杯再睡觉,神奇地就能不起夜啦,你可以喝点儿试试。”这答话也不知是从哪张嘴说出来的。

浴池的情形,就介绍这么多了。爷又放眼往铺着木地板的那块儿一瞧,有人!有人!上不了画的亚当们排成一排,各自以随心所欲的姿势,冲洗着自己高兴冲洗的部位。其中最令人惊愕的是这两个亚当,一个仰面朝天躺着,眼睛盯着高高的天窗;一个趴着,窥视着水沟里面。这两个亚当看起来相当的清闲。一个和尚面对石墙蹲下来后,一个小和尚就上来给他不停地捶肩。二人大约是师徒关系,小和尚便替代了搓澡工。真正的搓澡工也在一旁,这么热他还穿得整整齐齐的,看来是感冒了。他把一个椭圆形小桶里的水,哗啦地泼在雇主的肩上。再看一下他的右脚,在大脚趾缝里夹着一条粗布搓澡巾。这一边,一个贪心地霸占了三个小桶的男人,正一边对他旁边的人说“用吧!用吧”地劝那人用自己的肥皂,一边滔滔不绝地长篇大论。他讲什么呢,爷一听,原来是在讲这样的事情。

“火枪,是从外国来的东西。以前,都是互相砍来砍去的嘛。外国人胆子小呀,于是就弄出那种东西来了。好像不是中国弄出来的,应该还是外国人弄的,和唐内(24)的时候还没有嘛。和唐内就是清和源氏(25)啦。据说是义经(26)从虾夷(27)去满洲的时候,有个非常有学问的虾夷人也跟着去了,有这么个说法。后来义经的儿子攻打大明朝,面对大明朝又觉得窘困,就派了使者求见三代将军(28),请求借三千精兵。三代将军却留住了那个家伙,不让他回去。……叫什么来着……反正就是那个叫什么的使者。……然后把那个使者扣留了两年,最后还在长崎赐了个妓女给他,那妓女生的儿子就是和唐内。后来回去一看,大明朝已经因为国贼灭亡了……”他说的什么,让人完全搞不明白。

他身后是个二十五六岁的神情忧郁的男人,呆呆地不断用白色的药汤水热敷胯下。似乎为肿块还是什么所折磨痛苦的样子。在他旁边是年约十七八的小伙子,什么君啦,在下啦,口若悬河地说着狂妄自大的话,可能是这附近的书生吧。再下一个,就见到了一个怪异的脊背,像是从屁股中间插进去一根紫竹似的,脊椎的骨头每节都凸了出来,清晰可见。并且,脊椎左右两边还整齐地排列着如同十六武藏跳棋形状的四个圆点儿,那“十六武藏跳棋的棋子”已经通红溃烂,有的周围还发脓了。

要是按照顺序逐一写来,那要写的东西就太多了,无论如何凭爷的本领是做不到了,连其中的一小部分都没法形容叙述出来。爷正对自己引发的这桩麻烦事儿感到有点儿束手无策时,入口处出现了一位身穿浅黄棉和服的七十岁左右的秃子。他毕恭毕敬地对那些赤身裸体的怪物行了一礼,道:

“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一直每天光临本澡堂!今天天气好像有点儿冷,各位请慢慢洗,多去药池那边泡几次,舒舒服服地暖暖身子……总管哪,不管怎样要给大家看好泡澡水的温度啊!”不带一点儿磕巴地招呼了一通。

“好嘞!”总管应声答道。

“多殷勤呀!不这样可做不好买卖哪!”“和唐内”对老头儿大加赞赏。

突然碰上这怪老头儿,爷有些吃惊,便把自己要叙述的事情先放在一旁,暂时专心观察起老头儿来。不一会儿,老头儿见到一个刚刚走出浴池的四岁左右的男孩,便把手伸出去道:

“小弟弟,过来!”

男孩一见有如一个被踩扁了的大福饼(29)的老头儿的脸,大约是被吓着了,便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老头儿有点儿无可奈何,叹道:“哎呀!哭啦?怎么啦?怕爷爷吗?哎哟哟,这是怎么了?”他没法子了,便话锋一转,对小孩的父亲说,“哎呀,这不是源先生吗?今天有点儿冷啊!昨晚偷溜进近江铺子的那个小偷,是个多么蠢的家伙呀!在那家大门上的便门那块儿开了个四方口子。后来你猜怎么着,什么也没拿就走了。也许是看到了巡警或是巡夜的人了吧。”他大大嘲笑了小偷鲁莽的可怜之处。接着又抓住一个人说:“哎呀哎呀,真冷啊,你们都很年轻,所以不怎么觉得冷吧?”他是个老人,所以就只有他一个人在那儿怕冷。

一时间注意力被老头儿吸引了过去,不仅将其他怪物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就连痛苦地蜷缩在角落里的主人也要从记忆中消失了。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人在冲洗室和更衣室的中间大声喊叫。爷一瞧,毫无疑问,正是苦沙弥先生。主人的声音特别奇特又大声,那嘶哑刺耳的声音也并非始自今日,可是,毕竟是在这里,所以爷吃惊不小。“主人这定是在热水里硬挨着泡了很长时间,所以血涌上头了。”爷在瞬间做出了判断。而且,如若单纯是因病所致,也就没什么可责怪的了,可他却是在血涌上头的时候也保持着足够清醒的头脑。这一点肯定没错,其中的理由只要一讲他为了什么而发出这令人震惊的破锣似的声音就能立即明白。他开始跟一个不足一提的狂妄自大的书生吵架,而且没个大人样,跟小孩子的吵架一样。

“往后点儿!别把水弄进我的水桶里!”大声怒吼的,不用说,就是主人。

一个事物,你怎么看它,它就是什么。所以倒也不必将此怒吼全归结为血气上涌的结果。也许一万个人之中,会有那么一人将他这一声吼阐释为与高山彦九郎(30)怒斥山贼一样吧。主人自己说不定也是打的这个主意,才演这么一出呢。只是对方不愿以山贼自居,所以主人必然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我本来就一直在这里的。”书生回过头来心平气和地回答道。

这是句很平常的回答,只是显明了他不会离开此地半步,他的反应并不随主人的心意。从他的态度也好,语气也好,即使主人再勃然大怒也应该从中看出了,他表示了这事情还没到应当作为山贼骂回去的地步。可是,主人的怒吼其实并不是对书生所占的位置感到不悦,而是不悦于从刚才开始这两个人就没个年轻人该有的样子,一个劲儿在那儿狂妄自大装模作样地说些不懂装懂的话。看来是他们的话从头到尾都传到主人耳朵里去了,所以主人恼怒的完全是这点。因而,即便对方礼貌地打了招呼,主人也没有放他们一马就此去更衣室,这会儿还怒喝:“什么!浑蛋!有你这样的吗?啪啦啪啦地把脏水溅别人桶里!”

爷也觉着这小子有些令人讨厌,所以此时心里也小声地叫道:“快哉!”但又觉得作为学校教师的主人言行并不稳重。主人原本就是顽固不化得不行,像烧过的煤渣似的又干又硬,让人讨厌。据说,从前汉尼拔(31)在翻越阿尔卑斯山时,有一块巨大的岩石挡在马路中央,无论怎样都会阻碍军队通行。于是,汉尼拔下令往这块巨石上浇醋,再用火烧,等把岩石弄软了,就用锯子把大岩石像切鱼糕似的切开,大军便毫无阻滞地顺利通过了。像爷家主子这样的,在功效如此强大的药汤里泡得都快要熟了,却还未见丝毫功效的男人,也只能用醋浇用火烤了吧。要不然的话,纵使来几百个这样的书生,花上几十年的时间,主人的顽固之症也不可能治好。

不论是泡在浴池里的,还是闲待在冲洗室里的,都是一群脱光了文明人必备的衣服的怪物,所以是无法用常规常理约束的。无论干什么都没关系。胃占了肺的位置,和唐内变成清和源氏,阿民没有信用,也都可以吧。但是,一旦他们出了冲洗室,来到更衣室,便不再是怪物了,而是来到了普通人类生活的俗世人间。穿上文明所必需的衣服,行为举止也就必须有人样儿了。

现在主人脚踩的地方是门槛儿。由于是在冲洗室与更衣室分界线处的门槛儿上,故而,主人正好处于就要回到相反的欢颜悦色、圆滑周到的世界之际。就连在这个时候,主人也依然是如上所述的那样,顽固得不行。这种顽固于他来说,显然已经犹如牢笼,成了无法除去的顽疾了。既成了疾病,那就不是那么容易能矫正的了。依爷我的拙见,要治愈这种顽疾,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拜托校长给他革职。一旦被革职,向来死板不会变通的主人定然会走投无路浪迹街头,浪迹街头的结果,必然是横尸街头。换言之,从主人的角度来讲,革职成了他死亡的间接原因。主人是自己乐意去生病,并为生病而欣悦的,但是,死他就极不喜欢了。死不了的病可谓是一种奢侈,主人就是想享受这种奢侈。因此,如果吓唬他说:“你再那么生病就宰了你!”胆小的主人就必定会战战兢兢地哆嗦起来。然后肯定,在他哆嗦的时候,他的病就彻底消失了。倘若这样还消除不了这病的话,那也就只能这样了。

无论主人再怎么笨、再怎么生病,他是主人这点是不会变的。有诗人曾道:“莫轻视君一饭之恩。”纵然是猫,也不会不关心主人的事情。爷胸中充满了对主人的怜恤之情,注意力完全被主人吸引了过去,以至忽略了对冲洗室的观察。忽然,爷的耳朵里传来了众人对着白色药浴池叫骂的声音。“这里也吵起来了?”爷转过去一看,从冲洗室进入浴池的狭窄的入口处正被怪物们挤得水泄不通,有毛的小腿和没毛的大腿在一起夹缠不清。

在这初秋的将近天黑的当口,冲洗室从上空,一直到天花板都笼罩在一片蒸汽中,这些怪物挨肩擦背吵吵嚷嚷的样子在其间看来朦朦胧胧的。“好热!好热”的喊声仿佛穿透了爷的左右耳,在脑子里乱窜成一团麻。声音里面,黄色的、蓝色的、红色的、黑色的都有,交错重叠成一种没法表述的声响,在浴场里沸反盈天。只适合用嘈杂和迷乱来形容,是没有其他任何意义的声音。爷茫茫然地呆立着,只是被这光景迷得出神。过了一会儿,哇——哇——的嘈杂声已经到了混乱的极点,当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突然在这乱七八糟、你推我搡的人群中冒出一条大汉来。看他这身高,准是比其他先生们要高出三寸左右。不仅如此,他一张赤红的脸长满了胡子,都分不清是脸上长着胡子,还是胡子中搁着张脸。他仰头发出了犹如烈日下敲破钟似的吼声:“兑水!对冷水!热死了,热死了!”

单单这声音和这张脸,就已在这乱纷纷的夹缠不清的人群中拔萃出群得很了,甚至达到在那一瞬间,都令人以为整个浴场变得只有他这一个人的地步。“超人啊!这便是尼采所说的超人!是魔中的大王!是怪物的头领!”爷看着他这么想的时候,浴池后面有人“哎”地应了一声。咦,爷又再瞥了那边一眼,只见在暗淡难辨的朦胧光线中,刚才那个穿得整整齐齐的搓澡人把快碎掉的一块煤,扔进了灶里。那块煤穿过了灶门,便噼啪噼啪地响起来,这时搓澡人的半张脸忽地被照亮了。同时,搓澡人背后的那道砖墙也像烧着了似的闪了下光,穿透了黑暗。爷觉得情况变得稍微有点儿不得了了,便飞身跳下窗户,趁早回家去了。回家的路上,爷边走边琢磨:“人脱掉外褂,脱掉裤衩,脱掉和服裙裤,为了竭力争取平等而脱得光溜溜的。然而,在这光溜溜的人群中,还是会有光溜溜的豪杰出现,压倒比他弱小的众人。可见,平等是即便再如何赤身裸体也获得不了的东西。”

爷回到家一看,真是天下太平啊。主人洗完澡后的脸亮闪闪的,还吃着晚餐。他见到爷从檐廊跳进来就说:“真是悠闲的猫啊,刚才都在哪儿逛荡了?”

爷瞧了一眼饭菜,明明没钱,却还摆了两三个菜,其中还有一条烤鱼。爷虽然不知道这叫什么鱼,但是,它肯定是昨天在东京湾附近的台场(32)被逮着的。之前也说明过,鱼是很健壮的生物。但再怎么健壮,也受不了这么又烤又煮的。还是病弱缠身、苟延残喘更好些。爷一边琢磨着,一边在饭桌旁坐了下来,想在有空子可钻时弄点儿什么来吃,便装出似看非看的样子。不懂这样作张作势的猫,是无论怎样都吃不着美味的鱼的,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主人戳了一下鱼,做出不大好吃的表情,放下了筷子。女主人候在主人的对面,正观察着一直无言地上下活动筷子的主人,热心地研究他双颚离合开阖的状态。

“喂,你稍微打一下那猫的头看看!”主人突然对妻子说。

“打它做什么?”

“你别管做什么啦,先打一下看看!”

“这样吗?”女主人用手掌轻拍了一下爷的头,一点儿也不疼,什么感觉都没有。

“这不是没叫唤嘛!”

“是啊。”

“再来一次看看。”

“不管来几次,还不是都一样。”

女主人又用手掌拍了爷一下。还是没什么感觉,爷仍旧一动不动。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呢?纵然是智谋深远的爷我,也猜不透个中心思。若是知道的话,就能有这样或那样的方法应对了。可是主人只是说:“打一下看看。”所以动手打的女主人也困惑,被打的爷我也困惑。主人看这两次打得都不合他的心意,便有些焦躁了,道:“喂!你用点儿力气,打得它叫出声来瞧瞧!”

“打得它叫出声来有什么用啊?”女主人不耐烦地边问边啪地对着爷来了一下。

这下就不可能不明白主人的意图了,只要叫一下,就能让主人满足。主人就是这么蠢,蠢得让人厌烦。如若是为了让爷叫唤,痛快地直接说出来,不就用不着这么两次三番费无用的功夫了!原本是爷挨一次打就能被放过的事情,真没必要反复挨两次打啊。他单单一句“打一下看看”的这种命令,是不应该用在以“打”这个事情本身为目的以外的情况的。“打”是对方的事,“叫”却是爷这边的事。他从一开始就想当然地预计爷会叫,然后在此基础上行动,就只下个“打”的命令了。叫唤这个事情本来应该是爷的自由,这个命令甚至把这个含在里面算计,真是太失礼了!常言道“必须尊重他人的人格”,而这是在愚弄俺们猫!这事儿,倘若是被主人视如蛇蝎般厌恶的金田老板,是有可能干得出来的。然而,自诩光明磊落的主人这么干,就显得异常可鄙了。

不过,事实上,主人还真不是那样的小人。所以,主人下的这个命令并非出于极度狡猾的算计。也就是说,这是由于他智慧不足才冒出来的命令,其性质犹如孑孓。吃饭的话,肚子就必然会鼓起来;划一刀的话,血就必然会冒出来;杀戮的话,就必然会有死亡,那么,打一下的话,就必然会叫出声,他如此轻率地断定了吧。但是,很遗憾,这有点儿不合逻辑。照他这个思维模式,掉进河里就必然会死,吃天妇罗就必然会拉肚子,拿工资就必然要上班,阅读书籍就必然会变得了不起……事情的结果都与这些“必然”一致的话,就会出现有些不高兴的人了。要是变成打一下就必须叫出声的话,那爷可就麻烦了。因为若是被视为与白眼鸟时钟一样的话,那爷就没有生而为猫的意义了。爷暂且先在心里这么说得让主人无可辩驳,之后还是应其要求,给他“喵——”地来了一声。

然后,主人对着妻子问道:“刚才它叫了。你说这‘喵’的叫声,是感叹词、副词,还是什么的词呢?你知道吗?”

这问题问得太过突然了,女主人一言不发。说实话,甚至爷也认为,这是主人在澡堂的血气上涌还没冷却下来的缘故吧。本来这位主人在街坊邻里间就是有名的怪人,而且现在都有人断言,“他绝对是神经病没错”了,甚至到了这种程度。然而,主人的自信却非比寻常,他竭力主张:“我才不是神经病!世上的家伙才是神经病呢!”附近一带的人们都称他为“狗”,主人便称他们为“猪”,号称为了维护公平公正这是必需的什么的。实际上,主人好像也是打算坚定维护公平公正到底的。真是让人头疼啊。正是由于他是这样的人,他才会对妻子提出个这么奇怪的问题。而且于他来说,这也许不过是轻而易举的小事儿罢了。可是,让听的一方说的话,这话就有点儿像差不多是神经病的人才能说出来的话了。所以,女主人感觉如堕五里雾中,就什么也不说。爷自然更是什么也没法回答。接着,主人突然大声唤道:“喂!”

“哎?!”女主人吃惊地应道。

“你这声‘哎’,是感叹词,还是副词,究竟是哪个?”

“是哪个?这么无聊的事情,随便怎样都可以吧!”

“怎么可以?这可是现在占据着国语学家的头脑的重大问题啊!”

“咦!是吗?!就是猫的叫声吗?真是无聊的事情啊,因为猫的叫声不叫日语不是吗?”

“就是呀!正是因为这个,才会是个复杂难解的问题嘛!这就叫‘比较研究’。”

“是吗?!”女主人是个聪明人,不会和这种愚蠢的问题扯上关系,“然后呢,究竟是哪个,弄清楚了吗?”

“这是个重大问题,不会那么快就弄清啦。”说话间,主人大口大口地吃起那条鱼来。顺手又夹起旁边的猪肉炖芋头填进嘴里。

“这是猪肉吧?”

“嗯,是猪肉。”

“切!”主人以极为不屑的样子将猪肉咽了下去,又拿起酒杯道,“再来一杯!”

“今晚您特别能喝呢,这不是脸都已经非常红了嘛!”

“当然能喝……你知道世界上最长的词语是什么吗?”

“嗯,是刚才说的关白太政大臣吧?”

“那是人名。我说的是最长的词语,你知道吗?”

“词语?是横着写的洋文吗?”

“嗯。”

“我不知道啦……酒已经够了吧?现在就用饭吧?啊?”

“不,我还要喝!要我告诉你最长的词语吗?”

“要,然后就吃饭哦。”

“就是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33)。”

“瞎编的吧?”

“怎么是瞎编的呢?这是希腊语。”

“是哪个词语?翻成日语的话。”

“我不知道意思,只知道拼写。如果写长一点儿,能有六寸三分左右。”

主人把别人在酒桌上会说的玩笑话拿来认认真真地说出来,真是一大奇观。不过,他就今晚特别胡乱喝酒,平日定好了只喝小瓷杯两杯的,今天却已经喝了四杯了。他喝两杯脸都会变得相当红,现在多喝了一倍,脸就变得犹如烧红了的火筷子(34)似的发烫,看起来已委实难受了。即便如此,他还是不想停下来,又举起杯子道:“再来一杯!”

“不喝了怎么样?好吧?就只会难受的呀!”妻子非常不高兴地说,因为他已经太过了。

“什么,不管怎么难受,今天起我要稍微练一下喝酒。大町桂月(35)说的:‘喝吧!’”

“桂月是什么?”即便是著名的桂月,一旦碰上女主人,也一文不值。

“桂月是现今一流的批评家。他说‘喝吧’,那就肯定没错。”

“那是傻话!桂月也好,梅月也好,叫人吃苦受罪似的喝酒,真是多余!”

“他不仅叫人喝酒,还叫人要去交际,要吃喝嫖赌及时行乐,要去旅行呢。”

“那不是更糟糕吗?这种人也是一流的批评家?太让人吃惊了!竟然劝有妇之夫去吃喝嫖赌,真是……”

“吃喝嫖赌也是好的呀。就算桂月不劝,有钱的话,说不定我也会去干呢。”

“没钱真是幸福啊!若是您以后开始干吃喝嫖赌这种事情,咱家可就遭殃了。”

“既然你说咱家会遭殃,那我就为了你不去吃喝嫖赌啦。所以,相应地,你要再用心一点儿服侍我。而且,晚上要再让我多吃些好菜。”

“可是,现在这样已经是尽全力了,没有余地了呀。”

“是吗?那我就把吃喝嫖赌放到以后有钱的时候再干,一有钱就去。今天晚上就喝到这儿吧。”说着他举起饭碗来。

那天夜里,好像他连吃了三碗茶泡饭,而爷则享用了三片猪肉和一个盐烤鱼头。

(1)无事是贵人:这是一禅语,来自禅宗大德临济义玄禅师那句:“无事是贵人,但莫造作,只是平常。”

(2)理查德·拉塞尔:英国医生。

(3)布赖顿:英国英格兰海滨市镇。

(4)筑地:地名,位于东京都,离银座只一小段距离。筑地其意思为填海所造的土地,通常填海造地的地方都取这个名字。东京筑地就犹如其名,是个填海造地而成的地方。

(5)天桥立:日本地名。

(6)只闻声,不见影:《山家鸟虫歌》,和泉国民谣和“只闻声,不见影,你就是那深山里的蝈蝈儿”。作为民谣,各地还留存着差不多类型的和歌。

(7)北条时赖:日本13世纪(镰仓时期)的执政官。传说他出家后冒雪遍游。在佐野源左卫门的家里时,主人烧了珍藏的梅、松、樱盆栽为他取暖饱餐。但是传说的地点是在关东而非关西京都的最明寺,此处猫说的与传说不符。

(8)最明寺:在京都的常盘的寺庙,也是北条时赖出家的寺庙。

(9)八九间:14—16米。

(10)四间:约7米。

(11)勘左卫门:日语乌鸦的发音,打头假名与勘左卫门的打头假名相同。并且,勘左卫门这个名字有嘲讽皮肤黑的人的意思。所以,在日本乌鸦也被取了“勘左卫门”这个人名。

(12)阿呆:乌鸦的叫声。在日文里形容乌鸦叫声的“AHO”与骂人的话“阿呆”为同一个发音。

(13)翻手为云覆手雨:杜甫《贫交行》“翻手为云覆手雨,纷纷轻薄何须数”杜甫在长安,常常衣食无着,不得不“朝扣富儿门,暮随肥马尘”,遍尝世间艰辛,备感人情冷暖。古代君子如管仲、鲍叔牙交友之道,今人弃之如土,真可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翻手为云覆手雨”,就此一句写尽从古至今小人嘴脸。在诗人看来,贫贱之交不可忘,交友贵在交心,友谊应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此理当记取。

(14)竹筒似的东西:当时的浴池的烟筒,是由几个小陶管接合在一起而成的,接缝及整体的样子很像竹子。

(15)《绅士养成法》:是作者杜撰的书名。

(16)托尔夫斯德吕克:英国作家托马斯·卡莱尔的作品《拼凑的裁剪》中,虚构了一位名叫“托尔夫斯德吕克”的德国人,阐述了作者本人的某些哲学观点——衣服哲学。书中写道:本书以“托尔夫斯德吕克先生的生平和观点”的形式奉献给世人。

(17)波·纳什:RichardNash(1674—1762)是赌博师。不过,作为温泉胜地的仪式长,他致力于温泉设施和风俗的改良,提高了其社交场上的名声,以“berth之王”的名号广为人知。同时,也作为流行的先驱者而被众所周知,被称为波(Beau=爱打扮的人)·纳什。

(18)舂米:舂米就是把打下的谷子去壳的过程,舂出来的壳就是米糠,剩下的米粒就是吃的白米,舂米的工具有点儿像捣药罐,有一个棒槌、一个盛器。用棒槌砸谷子,把米糠砸掉。

(19)反:日本计量布匹的长度单位,一反约宽34厘米,长10米。土地面积单位,一反等于991.74平方米。“反”来自中国古代的长度单位“端”,一端为2丈,也就是20尺,这个长度单位自周朝以后就没有了。主要用作计量布匹,引入日本后,汉字写为“反”。发音类似“端”。

(20)大自然厌恶真空:来自拉丁文的成语“natureabhorretvacaum”。

(21)消防雨水桶:在江户时代,为了预防火灾,会将屋顶的雨水通过雨水槽等引到消防用的水桶里。这里指的就是这种水桶。

(22)铁垢:此处原文的意思可指新的铁锅、铁壶等在烧水时浮出来的红黑色的垢。

(23)云母:云母是云母族矿物的统称,是钾、铝、镁、铁、锂等金属的铝硅酸盐,都是层状结构,单斜晶系。层状解理非常完全,有玻璃光泽。白云母薄片往往染有绿、棕、黄和粉红等色调。金云母通常呈黄色、棕色、暗棕色或黑色。解理面呈珍珠或半金属光泽。

(24)和唐内:和唐内是日本金鱼品种之一,又名和滕内、和藤内,是用和金与琉金杂交而成的品种。近松门左卫门的净琉璃《国姓爷合战》的主人公,以郑成功为原型创作的人物,是在台湾树起反清复明旗帜的中日混血儿,被称为“国姓爷”。该主人公由于是混血儿,所以也被称作“和唐内”,是虚构的人物。此处,男人将小说人物误作了历史人物,以为“和唐内”就是郑成功。

(25)清和源氏:源氏分支之一。源氏是日本一个著名的氏族,它是天皇臣籍降下的姓氏之一,通常是下赐给被降为臣籍的皇子皇女,最著名的其中一个分支为清和源氏。

(26)义经:(1159—1189)日本传奇英雄,为日本平安时代末期,出身于河内源氏的武士,家系乃清和源氏其中一支,河内源氏的栋梁源赖信的后代,世世代代在东国武家人才辈出。为源义朝的第九子,幼名牛若丸。

(27)虾夷:えみしEmishi或えぞEzo,为北海道的古称。

(28)三代将军:即德川家光(1604—1651)。

(29)大福饼:中间夹了豆馅儿的点心。

(30)高山彦九郎:(1747—1793),上野人,尊王论者,与林子平、蒲生君平并称“宽政三奇人”。其曾往各地宣扬尊王思想,因愤懑而在久留米自杀。

(31)汉尼拔:汉尼拔·巴卡(前247—前183),北非古国迦太基著名军事家,出生在巴卡家族。

(32)台场:日本地名(东京都港区)。

(33)Archaiomelesidonophrunicherata:希腊语,是古希腊早期喜剧代表作家阿里斯多芬的作品《马蜂》里的一句台词,意为可爱的人。

(34)火筷子:用来夹炭火等的金属制的筷子。

(35)大町桂月:(1869—1925)文学家,名芳卫,高知县人,作品多是叙事、纪行、修养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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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目漱石四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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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我是猫》(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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