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天马部落
第二天,林夜起了个大早,从隔壁的兰图大叔家中借了一匹快马之后,一个人出了部落。
兰图大叔一家,是非常善良本分的一家子,尤其是兰图大叔的妻子杨婶,从小就对林夜照顾有加,算得上阿兰部落中对林夜最好的人。
杨婶还曾经开玩笑地说,林夜小时候还喝过她的奶水呢。
这事,未经老头亲口证实,不过林夜相信是有些可能的,只因为杨婶实在是一个太善良的人。
部落里的人都说,老头把林夜从野外抱回来的时候,林夜还在襁褓之中,老头可不知道怎么照顾小孩子,一天到晚就拿米汤来喂林夜,喝得林夜面黄肌瘦,杨婶看见了,心疼得眼泪汪汪,就时不时地找借口串门,将林夜抱回家中。
至于杨婶把林夜抱回家,到底做了什么事,谁也不知道,反正兰图大叔的二儿子兰南山,那时候也刚刚还在喂奶,依着杨婶如此善良的性格,林夜倒是真有可能从兰南山那里抢几口奶水。
兰图大叔的其他两个儿子都很强壮,只有二儿子兰南山最为瘦弱,竟连他弟弟兰西山都比不上,部落里的人就总是拿他的身材开玩笑,说是因为林夜小时候抢了兰南山的奶水,才让兰南山变成这样。
现在,兰图大叔家的三个儿子,是林夜除了兰古达之外,在部落中关系最铁的几个哥们,而他的大儿子兰东山,也算得上是部落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虽然比不上兰战和兰灵儿,却也相差不远。
出了部落之后,林夜快马加鞭地朝着南方疾驰而去。
林夜之前已经去过很多次天马部落,只要他沿着落云山脉南下,快马跑上四五个小时,就能在午饭之前赶到天马部落。
策马奔驰了十多里路之后,林夜开始变得小心翼翼。
从这个范围开始,已经不属于阿兰部落的领地,林夜只要看到有人烟的地方,就尽量绕路而行。
草原民风彪悍,部落的领地概念极强,如林夜这样的一人一马还好,哪怕真的无意闯入一些部落的领地,一般部落也都不会太过于计较,但如果是十几个人以上的队伍,无意闯入了一个部落的警戒范围,说不定迎出来的,就是手执武器和魂宝的大队人马。
一言不合,双方大打出手也有可能。
更有一些穷凶极恶的小部落,专门劫杀过往的落单旅行者。
尤其是那些还处在半原始的状态,完全依靠畜牧,猎杀魂兽生存的小型部落,整个部落也就几十上百号人,他们逐水草而居,居无定所,动不动就是举族迁移,更是将杀人放火,抢劫财物,争夺地盘之事,视为家常便饭。
反正对这些部落来说,结了仇家,最多就是举族跑路而已。
在这些凶残好斗的部落眼中,落单的旅行者,和那草原上的猎物没有什么区别,林夜现在防范的就是这些部落。
这种部落,都是靠天吃饭,自然很难真正地强大起来,每天,草原都有成千上百的小部落在各种冲突中被彻底抹去,但也有更多的部落分支,因为各种原因,从原本的部落中独立出来,组成新的小部落。
倒还是如阿兰部落这样的部落,因为找到了紫晶矿脉这种稳定的生财之道,才能真正扎根下来,如南方的人类文明一般,建造起坚固的木结构的房子,依靠稳定的种植业,畜牧业,采矿业等等多元化发展,繁衍生息,慢慢变得强大,也慢慢变得更加文明。
林夜现在要去的天马部落,也是如此,只不过天马部落的强大,依靠是他们的这个远近闻名的集市,因为有这个集市的存在,落云山脉南部的一些小部落,才会纷纷前去投靠天马部落,这才让天马部落,在短短的五十年时间内迅速崛起,从一个小部落,变成隐隐能和落云山脉中部的铁蹄部落相抗衡的中型部落。
从这个角度上说,天马部落其实也是带有部落联盟雏形的色彩。
所谓的部落联盟,是一些实力相当的部落,组成互相平等的一个团体,成员之间地位平等,大家公平议事,同进共退,或者以其中某个最强大的部落为领导,但其他组成联盟的部落,又不是寻常的那种没有自主权的附属部落。
这些部落结成联盟,自然是为了集合众家之力,在这个险恶的草原中更好地生存下去。
这就是草原的现状,正如南方人类世界对草原的看法一般,这里就是野蛮和文明的交叉点。
往草原的西面而去,那是一望无际的大荒漠,也是蛮人的领地,那才是真正属于野蛮的世界,比起那个世界,草原还算和南方的人类文明有些接近,勉强算得上是个文明之地。
临近中午,策马狂奔了四个多小时的林夜,终于看到了天马部落那矮矮的石头护墙。
这是采自于落云山脉的山石垒成的护墙,只以这个护墙来看,天马部落确实要比只有木头围墙的阿兰部落,看起来更像大部落一些,在部落的大门附近,甚至还有若干神情严肃的天马部落部兵在警戒着。
驱马缓缓奔入部落大门之后,一个极为热闹的场面落入林夜眼中,街道中虽然谈不上人山人海,但也是人头攒动。
林夜甚至看到了十几幢新建的二层木质结构楼房的店铺,这是半年前林夜来的时候,还没看到的,看得他不由得暗自感慨,有了这么一个繁华的市集,天马部落能不崛起,那才真是怪事。
林夜也不耽搁时间,把马寄放在市场边的收费马厩中,他就进入了集市中。
林夜希望今晚还能回到阿兰部落,他可不想一人孤身在野外宿营。
此时的林夜,身穿一套黑色劲服,脸上还蒙着一层黑布,只留下眼睛及以上的部位。
林夜这么做,自然是为了防止身份暴露出去,不过林夜的这套装束,放在人群中并不显眼,也有三三五五的各色人等,用了各种和林夜类似的方法,保护自己的安全。
在草原里,很多部落都有各种各样的仇敌,一些手上沾染着其他部落鲜血的部落民们,外出的时候如果不小心翼翼,随时可能碰上危险,尤其是如天马部落这样的开放式的市集,更是汇聚了各个部落的人,在这里,谁都难免不会碰上一些仇敌,也都不想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或者,谁都想自己隐身暗处,让不慎暴露的敌人,死得不明不白。
因为赶时间,林夜的采购速度很快,他进入其中一家专门售卖各种魂宝原材料的店铺,就开始了批量性地购买,什么铸造兽魂的魂兽身体部位,铸造器魂的各类魂石,铸造技魂的原料等等,只要品级合适,他看见一样买一样。
这次,林夜除了要给自己铸造合适的器魂之外,还要铸造一大批“从南方运过来”的魂宝,林夜的压力不轻。
还好林夜暂时不缺钱,老头留给他的魂袋中,还有至少五六万的金币,拿这些金币来购买各种原料,那是绰绰有余。
草原中的各种魂宝原料价格,实在是低得不合常理,而这些魂宝原料一旦被铸造成魂宝,再摆到店铺中售卖,价格至少翻了数十倍,越高级的魂宝,价格就越离谱,翻个上百倍的价格,那也是合理得很。
这就是整个草原魂宝紧缺的现状。
也还好林夜有这个储存空间巨大的魂袋,让他不用担心储藏运输这些材料的难题。
但是就在林夜掏钱给那早就惊喜若狂,并将林夜视为有史以来最豪爽大主顾的店主人的时候,他突然发现一个极为严重的问题,因为他想起了一句话,钱财不能露白!
他终究还是太高调了,也太没有阅历了。
不过,幸好他足够聪明,感觉也异常敏锐,所以他能发现这个问题。
他的眼角余光,竟然看到店铺对面的街边,有几个外表看起来和寻常人没什么异样,但是却时不时地拿着不怀好意的目光,在他身上巡视的中年人。
这些人的目光里,充满了贪婪,凶狠,冷漠之色,他们看待林夜的眼神,林夜异常熟悉,就像是猎人在偷窥猎物,暗自评价猎物的实力一般,而他们的注意力,也大都集中在林夜手中的这个魂袋上。
这种能容纳很多物品,甚至能让魂兽的尸体在里面都不会腐烂的魂袋,本身就是一种神奇的魂宝,拥有极高的价值,更何况,刚才林夜几乎将这个店铺中的四五品以下的原料一扫而空,也能看出这个魂袋的容量。
更不要说,除了这个魂袋之外,林夜还整袋整袋地往外面倒金币,这些金灿灿的金币,足以让任何人都会犯上红眼病。
心中有些懊悔刚才的大意,林夜脸上却表情不变,他笑眯眯地付完金币之后,若无其事地出了店铺,这时,那几个中年人又装作不再注意林夜,他们站在街边谈笑甚欢,仿佛就是偶遇的老朋友。
但就在此刻,林夜又若有所思地抬头扫过街对面木楼的二楼,然后他看到了一道射向他的目光,也看见了一张脸。
林夜敢保证,迎着这道目光看过这张脸的人,哪怕只是看过一眼而已,只怕一辈子也永远无法忘记这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