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伪证

第162章 伪证

第162章伪证

林蔷和韩哲跟上女人,走上台阶,进入了主楼。

刚踏进主楼,身后的木质大门就关闭了,整栋楼陷入到一片黑暗之中。

慢慢适应过道中的黑暗之后,林蔷发现过道的尽头站着一个人,她回头看着身边的韩哲,韩哲也转头望着她,他们牵着手,朝着走廊的尽头走去。

黑影转身推开了身旁的一扇门,消失在门的后面。

*****

这是一个教堂,一个神父正站在教堂的中间讲述圣经故事,教堂长椅上的教徒都虔诚地听着。

教堂穹顶深远而广阔,四周廊柱雕花华美而细腻,这个教堂曾经在林蔷的梦中出现过。

头顶上巨大的水晶灯照射在两旁的花窗玻璃上,反射出光怪陆离的光线。

教堂的仪式结束,大家都站起身来,一部分人围在教父身边,称赞的美誉像湖水一样包围着教父,教父深处其中,面带笑容,衣着得体,风度翩翩。

花窗玻璃右下角上画着的小小玫瑰很漂亮,像是可爱的笑脸。

教堂中间的神父抬头,视线转到站在过道的林蔷和韩哲身上,朝他们招了招手,林蔷和韩哲随即跟上,神父转身,走向了另一扇门。

*****

林蔷推开木质大门,来到了法院的刑事审判庭,但是这个刑庭看起来更小一些。

林蔷和韩哲在旁听席最后一排落座之后,坐在中间的审判长敲响了法槌:“鹂港市人民法院对鹂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沈森被控强奸罪一案进行不公开审理。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一位西装革履、胸戴徽章的检察长站起身来:“被告人沈森,男,1974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神父,住址为鹂港市鹂城区圣恩堂。因涉嫌强/奸/罪于2004年被鹂港市鹂城分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由鹂港市鹂城分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鹂港市鹂城分局侦查终结,以沈森涉嫌强/奸/罪,于2004年12月20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依法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以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04年10月12日19时许,被害人陈宁在鹂城区圣恩堂做祷告,祷告结束以后,被害人陈宁离开了教堂,被告人沈森紧跟其后,在被害人陈宁经过鹂湖公园的时候对其强行发生性/关/系。

本院认为,被告人沈森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被告人沈森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长说道:“被告人沈森,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

“我有异议。”一直低着头的沈森,表情一直很平静,“我从来没有承认强奸,是警/察使用暴力,屈打成招。”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有人站起身来把鸡蛋和菜叶子扔到沈森头上:“禽/兽,伪/君/子!你不配当神父!你玷污了耶/稣和天/主/教!”

“不得扰乱法庭秩序!”审判长皱起眉头,用力敲法锤:“法警快把她带出去!”

多人站起来辱骂:“真没想到你这么人/面/兽/心,你这个禽/兽!亏我们这么信任你!都是装的!全是装的!”

“肃静!肃静!”审判长差点儿就把桌子敲碎了,“全部带下去!”

法警把她们拖出去的时候,林蔷发现这些辱骂的人就是刚刚在教堂围着沈森,不断称赞沈森的那些人……

那些把沈森捧上神坛的人就是把沈森推向地狱的人。

法庭逐渐恢复安静,审判长说道:“现在进入法庭举证、质证阶段,请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

检察官站起身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鹂城区人民医院门诊病历等书证;证人周梦溪、徐正国等人的证言;被害人陈宁的陈述;被告人沈森的供述和辩解;现场照片、示意图、辨认笔录等;监控视频。首先请我的一号证人周梦溪。”

审判长:“同意。”

“不用了,我承认所有罪行。”身上沾满鸡蛋和烂菜叶腥臭味的沈越抬头看着法官说道,“我承认了所有罪行是不是可以离开这里?”

“不行,庭审有流程,必须按照标准流程走下去。”法官面无表情。

“呵!脸疼了?”旁边的检察官冷笑一声,“刚刚不是还不承认自己强/奸吗?现在请上证人了,就立即改口了?”

沈越低着头没有说话。

检察官走到证人面前:“可以把你当时在鹂湖公园看到的画面描述一下吗?”

周梦溪:“那天晚上我爸爸在鹂湖公园钓鱼,我是打算去鹂湖公园叫我爸爸回家的……谁知道,我没找到我爸爸,却看见湖边的小树林里有两个身影,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和一个穿着碎花裙的女孩,男人把女孩压在树底下……”

律师打断了他的描述:“你看清他们的脸了吗?”

周梦溪抬头看着律师:“看清了,女孩就是陈宁。”

律师继续质疑道:“大晚上的,这么黑,你怎么这么肯定?”

周梦溪:“那天晚上月光很亮啊,而且我本来就认识陈宁,我肯定不会看错的……”

律师:“你跟陈宁是什么关系?”

证人:“我是陈宁的同班同学。”

律师:“那你怎么能肯定那个男人就是沈森?”

证人:“我没说那个男人是沈森,我不认识沈森,我只能肯定那个女孩是陈宁。”

“所以并不能确定施暴者就是沈森!”律师找到了证词的漏洞,朝法官说道,“这根本就不是完整的逻辑链。”

检察长没有直接回答律师的问题,而是面向审判长说道:“有请我的另一位证人张嘉蕴。”

审判长点头:“同意。”

检察官:“请问徐正国,10月12日晚上你在哪儿?”

徐正国:“鹂湖公园。”

检察官:“大晚上的在鹂湖公园做什么?”

徐正国:“晚上吃多了,在鹂湖公园散散步。”

检察官:“请你描述一下那天晚上你在鹂湖公园看到的情形。”

徐正国嘴角上扬,眼睛眯起来,眼神却露出些许得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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蔷薇雨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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