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惊悚悬念袖珍馆Ⅰ》(4)

第四章《惊悚悬念袖珍馆Ⅰ》(4)

第四章《惊悚悬念袖珍馆Ⅰ》(4)

丈夫的诡计

谋杀的艺术

我最喜欢读的小说是犯罪小说。

最近,我就从一位著名的犯罪小说评论家那里看到了一句非常有趣的话,他说:“天下最优秀、最扣人心弦的犯罪小说当数那些重在揭示犯罪动机的小说,因为‘为什么犯罪’与‘谁犯罪’和‘怎样犯罪’是同等重要的。”

这句话在我内心深处引发了巨大的共鸣,为什么这样说呢?坦白地讲,我自己就是一个谋杀者。

我觉得这位评论家的话非常符合实际。因为,作为一部优秀的犯罪小说,作者应该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谋杀者的性格特点和心理动机,而不是把笔墨浪费在叙述犯罪手法方面。

我始终认为,谋杀者行凶杀人的过程并不重要,因为无论怎样,犯罪手法只不过是一种方式和手段罢了,而真正值得寻味的是,谋杀者究竟为何杀人?

还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那就是谋杀者们在作案时,往往是非常小心谨慎的,他们很少会出错,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至于一些倒霉的家伙之所以被警察逮住,那是因为他们不小心出了错,而恰恰又引起了警察的注意。从总体上来说,我们这一类人还是非常出色的。虽然国家为了对付我们设立了各种机构,虽然在执法部门里堆放着厚厚的案卷,但你再和监狱里实际关押的案犯人数相比,你就会明白了——身陷囹圄的谋杀者永远是少数,而大多数都像我一样——逍遥法外。

人们往往一听到“谋杀者”这个词语时,第一反应就是认为这些人是疯狂的怪物或无情的杀手,他们凶狠、残忍、嗜杀、毫无理智……但我要告诉你,实际上,优秀的谋杀者都很正常,他们都有缜密的思维、过人的智商和坚忍不拔的性格。至于他们与普通人的区别,就在于他们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视做一个铁的原则,视做一种人生的信条!

为了让世人真正地了解我们这些谋杀者,也顺便为那些灵感枯竭的侦探小说家提供一点儿写作素材,我决定现身说法,把我的所作所为写出来供大家分享。不过,什么该透露,什么不该透露,我自有分寸。警察绝不会根据我写的内容来逮捕我,这一点请各位读者放心。

那么接下来,我的故事就正式开始了。

许多人误以为,我是出于巨大的仇恨才杀了苏珊,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我杀苏珊时,对她并没有多大仇恨,曾几何时,我还非常喜欢她,甚至还差点儿和她结婚。可惜的是,那个该死的第三者布内斯威特从我的手中夺走了苏珊。自从苏珊和布内斯威特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断言,她这辈子都将无法获得幸福!

天知道苏珊究竟是被布内斯威特的哪一点所吸引?

布内斯威特是一个非常粗鄙的家伙,性情像野牛一样粗暴,言谈举止也鄙俗不堪。但他有一颗聪明的脑袋。他早年辛辛苦苦工作,攒下了一些钱,然后他用这些本钱投资股票,精明的眼光加上一点儿狗屎运,很快就赚了个钵满盆满。

许多人在突然赚到大钱之后,便沉湎于声色犬马,将赚到手的钱挥霍出去。可布内斯威特却不然,他对消费不感兴趣,而是继续以超人的冷静、独到的眼光捕捉每一个赚钱的机会,因此,他的财富成倍地增加。

当经济大萧条到来的时候,布内斯威特的大部分财富也和别人一样凭空蒸发了,但他并不气馁,也决不放弃,反而用仅存的那点儿资金继续大批吃进那些几乎便宜到白送的股票。就这样,当股市的寒冬过去,经济重新复苏的时候,他的腰包又迅速膨胀起来。这个家伙!一想起他我就恨得咬牙切齿,可又拿他一点儿办法都没有。

现在回想起来,当初也怨我自己,我真不该让苏珊通过我认识布内斯威特。

当苏珊认识布内斯威特后不久,就被他的所谓“成功”和“风度”吸引住了。后来,苏珊跟着他去了欧洲,就跟我说拜拜了。

苏珊的离去让我伤心欲绝,想不到我对她的一往情深竟然换来如此结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才逐渐从失恋的伤痛中恢复过来。我发誓,这辈子我都不要再见到她了!

可没想到,仅仅八个月之后,苏珊就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那天,我正在客厅里看电视,忽然听见有人敲我家的后门。我打开门,只见苏珊正提着行李箱,落寞地站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我不太情愿,但念及旧情,我还是请她进了屋。

在柔软的长沙发上,她开始把这八个月来不堪回首的经历讲给我听。果然不出我之所料,苏珊与布内斯威特结婚后不久,他那粗鄙的习气、自私自利的本性便暴露无遗。苏珊无法忍受他的粗野和蛮横,无奈之下,便想到了我。她觉得,我曾经深爱过她,看在过去的情分上,也一定会帮助她的。

可惜,她判断错了,此时的我已经和当初判若两人了。实际上,她刚甩掉我之后,我感到非常难过,为了努力将她从我的记忆中抹去,我只好拼命地经营我的小农场,只有在累得筋疲力尽时,我才不会因思念她而彻夜难眠。在我的苦心经营和机械的帮助下,一个偌大的农场被我管理得井井有条。相比苏珊,我现在更爱农场里的动物们。

如果苏珊回来,我的平静生活就将被打乱,但为了安顿她,我不得不给她找点儿活儿干干,可她也只能干些无关紧要的活儿。我最担心的是,她不但帮不上什么忙,恐怕还会给我添乱,尤其是我农场里那三千只鸡,此时正处于生长的关键时期,绝不能出任何意外!

现在我对苏珊已经没有任何兴趣了,但是,我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把她赶走。

而苏珊呢,她也把我视做最后的救命稻草,看这架势,是一定要留在我这里了。你看,她故意选择傍晚时分来我家,因为她知道,在这个时间,她无法找到其他地方投宿,也赶不上返回加纳斯堡的火车。可是一旦我把她留下来,一夜之间,我们之间的坚冰就会打破,到那时,要再想让她走就不那么容易了。毕竟,我曾经深爱过她,而且,当时我还亲口向她承诺,无论我与她之间发生什么事,如果她遇到了麻烦,随时都可以来找我。要知道,我这个人给朋友们的印象一直是个言而有信的正人君子,如果她向我的朋友们宣扬在她需要帮助时我如何食言,那我再也没有面目去见我的那些朋友们了。

就在我脑子里飞速权衡这一切时,苏珊还在絮絮叨叨地叙说她丈夫对她如何粗暴。表面上,我似乎在认真地听她讲述,甚至偶尔还附和一两句,但在我心里,一直在琢磨着该如何摆脱她。最后,她的口气开始让我无法容忍——好像我帮助她是天经地义、责无旁贷的事,甚至还大谈我应该怎样帮助她。“这个该死的娘们!你以为你是谁啊?”我的心里已经暗暗发火了。

尽管我心中早已不胜厌烦,但表面上还是不动声色,依旧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姿态。随着她的到来,我良好的生活状态将一去不复返,我本已平静的内心将会再起涟漪,甚至我的钱包也要跟着遭殃——我要承担她的一应开销,包括还要出钱替她请律师打离婚官司……总之,她仿佛一个灾星,让我的美好生活化为泡影。看着她喋喋不休的样子,我越想越恼火,真恨不得一把掐断她的脖子。

终于,我这样做了。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掐死一个人。说实话,掐死一个人可比想象中要难得多。

首先,我假装答应帮助她,然后绕到沙发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脖子。天真的苏珊还以为我要和她亲热,可我的胳膊却逐渐用力,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双手拼命挥舞,双脚用力乱踢,可我在她身后,她根本伤不到我分毫。最后,她的手脚再也不动了,身子也瘫软了下去,我仍然没有松开胳膊,直到确信她真正断气为止。

当我再次端详苏珊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一具静静地躺在沙发上的尸体了。由于缺少新鲜血液,她的脸变成了紫黑色,舌头也吐了出来,几分钟前还是一副漂亮、迷人的面孔,现在却变成了一张令人毛骨悚然的死人脸,甚至连刚才还显得乌黑亮丽的秀发,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苏珊就这样在我的手中香消玉殒了。

我把手指伸到她的鼻子前,确认她已经彻底死去。然后我把她伸出来的舌头塞回她嘴里,开始进行毁尸灭迹的工作。在这里我要指出:在许多侦探小说里,谋杀者总是为如何销毁尸体而束手无策。其实这并不难,我仅仅花了一个晚上就让苏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按说我无须这么匆忙,因为,苏珊的失踪最起码要到几个星期后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可是,我一想到可以把自己的计划付诸实施,我就无法控制地跃跃欲试。总之,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完成了处理苏珊尸体的工作,然后就像往常一样,又在我的农场里忙碌起来了。

大约过了三个星期,这天下午,当地警察局的警官约翰·斯隆来到我的农场,向我打听苏珊的行踪。

斯隆警官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人,他在工作中和下班后的形象截然不同。斯隆警官下班后,经常到维金的酒吧去喝酒,喝到尽兴时,还会当众表演枪法——他先是背对靶子,然后突然转身,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腰间拔出两把左轮手枪,准确无误地击中靶心。同时,他还会像电影里的西部枪手那样,朝枪管上吐口唾沫,让枪管冷却,然后迅速地将枪收回枪套。他的精彩表演总能博得观众们的大声喝彩。然而在工作中,约翰·斯隆警官则是另一副模样,他严谨、警觉、精明、忠于职守,绝不放过一个坏人。总之,斯隆警官既有百发百中的枪法,又有精妙绝伦的演技,还具备一切优秀警官所具备的能力。这么说吧,他是警察队伍里的佼佼者。

这次,从斯隆警官的问话中,我也感到苗头有些不对——他一定认为苏珊的失踪与我有关。

可能是有人报案说苏珊失踪了,于是斯隆警官就顺藤摸瓜找到了我这儿。对此我早有防备,我坦诚地告诉他,苏珊曾经是我的前女友,而且三周前的确曾经来到我这儿试图破镜重圆,但是,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独自离开了。

“苏珊的丈夫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事,”斯隆警官说,“苏珊从你这儿离开之后,你为什么不向警方报告呢?”

我回答说:“首先,我从不看报纸,根本不知道寻人启事这回事;其次,就算是看到了启示也不会向警方报告的,因为苏珊是不堪丈夫的粗暴对待才离家出走的,我怎能让她再入虎口呢?”

我的回答滴水不漏,斯隆警官一时也无话可说。

随后,我告诉斯隆警官,苏珊此次来找我是希望我能收留她,可是被我拒绝了。我们一言不合便吵了起来,苏珊一气之下便跑了出去,连行李箱都没拿。“这不,她的行李箱现在还在我家呢!”我对斯隆警官说。

斯隆警官提出要看看苏珊的行李箱,我便取出箱子,请他打开查看。

箱子没有上锁,他打开箱盖,只见里面有个灰色的手提袋,袋中装着一些女人的用品,比如耳环、钻石戒指、珍珠项链等等,还有一些零钱。在箱子里还找到了几把钥匙,其中一把就是这箱子的钥匙。此外,箱子里还有几件苏珊的衣服——其实,那些衣服都是我在杀死她之后,从她身上脱下来放进去的。当然,我是戴着手套做这一切的,箱子里绝没有我半点指纹。

见行李箱里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斯隆警官便问我:“那天晚上苏珊穿的是什么衣服?”

我早就料到警官会问这个问题,于是我便含糊其辞地回答了一通。斯隆有些半信半疑,他指着箱子中的一件衣服说:“有目击者告诉我说,苏珊那天是穿着这件衣服来到你家,可它为什么却在箱子里呢?”

对此,我当然是一口否认,并坚称那位目击者是因为天黑看走了眼。最后,斯隆警官也信以为真了。

随后,我又很得体地回答了几个不太重要的问题,斯隆警官便带着苏珊的物品回警察局去了。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警察再也没有上门。我的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规律——每天晚上,我照例要去约翰·斯隆常去的那个酒吧喝酒。但奇怪的是,这几天斯隆警官一直都没露面。

我清楚,警察迟早还会找上门来,因为苏珊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我的家门口,所以警方肯定认为我的嫌疑最大。果不其然,一周后,斯隆警官又登门拜访了,这次并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和另外两个人一起来的,其中一个是康斯坦布·巴利,别看此人其貌不扬,年纪轻轻却早已谢顶,但他也颇有手段,居然把村里有名的美女瑞蕾·奥多追到手了;另一个我不认识,只见他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经斯隆警官介绍我才知道,原来他是从加纳斯堡来的中央情报局的探长——本·里布伯格探长。后来我才知道,这位探长还是个技艺高超的调酒师,尤其擅长发明新的鸡尾酒和其他混合酒配方。

里布伯格探长首先对他们三人的贸然登门造访表示歉意,随后便提出,想在我的农场里四处看看。显然,是有人向警方报告说看见苏珊走进我的农场,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因此探长他们怀疑,一定是我把苏珊藏在农场里了。

我则显得非常大度,对他们说,我很愿意配合警方的工作,我对苏珊的失踪也深感遗憾,并希望能尽自己的一份力。

于是,我当向导,引着他们三人到农场各处转。我一边带着他们看,一边向他们介绍我经营农场的理念——把农场设计成一个小小的生态圈。我首先带他们看了厨房,厨房里有一个混凝土砌的蓄水池,上面安装了一个手摇泵,出水管则通向浴室,下雨时,雨水就被储存在池子里,供我日常洗澡使用。在屋顶,还有一个蓄水箱,蓄水箱被我涂成黑色,夏天,水箱吸收了阳光的热量,这样我就有了免费的温水。

接着,我又带他们看了煤仓。煤仓就建在厨房的旁边,煤仓的出煤口直接通向炉子,这样一来,添煤就变得非常轻松省力了。

随后,我们又来到了一栋长达三百英尺的鸡舍,刚走到近前,我们就听见母鸡下蛋后的得意叫声,每天,都从这里源源不断地生产着鸡蛋。在鸡舍旁,是我新建的人工孵化室。

接下来,我们走到了仓库。这间仓库是用波纹铁皮搭建成的,里面摆放着各种农用机具,既有拖拉机、脱粒机、打谷机、粉碎机等,也有像苜蓿收割机这样的小机具。靠近墙壁的一面,还堆放着耙、犁等农具。出了仓库,我指给他们看外面成排的大型储存罐,那是我用来配制畜禽饲料的,我用玉米粒、玉米粉、花生粉、骨粉等原料配制不同的混合饲料。

警察们似乎对这些大罐子非常感兴趣,他们目测这些罐子的直径、体积,还在本子上记着什么。

最后,我带他们来到我的耕地。那一片绿油油的是苜蓿,黄褐色的是种植玉米和其他谷物的耕地,耕地附近还有一个水塘,用来蓄水灌溉。一群群奶牛、公牛和马在草地上悠闲地吃着草。

我带着他们把农场里里外外都看了个遍,看得出来,他们都很失望。最后,他们向我道了声谢,便匆匆离开了农场。

又是一个星期平静地过去了。后来,他们不得不使用最后一招——监视。为了监视我,康斯坦布·巴利每天都有意无意地从我的大门前走过,借机观察我的草坪和屋子,这让我真是难以忍受。

这帮警察实在是太讨厌了!我决定戏耍一下他们。他们不是怀疑苏珊的失踪和我有关吗?好!那我就索性到外地去躲几天,制造畏罪潜逃的假象,让他们也手忙脚乱一番。

第二天一早,我给鸡舍的食槽里加了足够吃三天的饲料,并给饮水器注满了水,我还为马和牛准备了足够的草料。当我把农场的工作安顿好之后,便开车迅速离开了。我驾车来到距离农场五公里远的一处树林,将汽车开进树林的深处藏了起来。

我背起行囊下车步行。我知道,在布利切特金矿不远处有许多地下洞穴,那里人迹罕至,更不会有警察来打扰,那里是我最好的藏身之地。

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是在洞穴里舒舒服服度过的。饿了,我就吃行囊里的食物;困了,我就美美地睡上一觉;其余的时间,我就借助着便携式阅读灯安安静静地读我的侦探小说,那些侦探故事都挺生动,只是里面的侦探不怎么厉害。

三天之后,我原路开车返回农场,真巧,我回到农场后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斯隆警官。在斯隆警官的脸上,我居然同时看到了多种表情——诧异、兴奋、惊喜、好奇、探询、友谊和遗憾,我真没想到,人类的脸上居然可以同时浮现出这么多的表情!

斯隆警官好不容易才恢复了正常,他拉着我的手问道:“这几天你去了哪儿?我们到处找你!”

“为了寻找苏珊的下落,我到布利切特金矿附近的地下洞穴去了。”我镇定地告诉他,“我担心她在那一带迷路或者被困在洞穴里。”

“那你一走就是三天三夜?”斯隆警官问。

“哎,别提了,”我皱着眉头说,“刚进入洞穴,我就在里面迷了路,好不容易才转出来。苏珊没找到,自己的性命也差点儿搭了进去。”

说这话时,我注意到斯隆警官一脸的懊悔神情,我猜他心中一定后悔自己把网撒得又远又大,却没想到我根本就没离开这个地区。

正当我想再解释一番的时候,这才注意到,我的农场好像出了点儿乱子——许多人正在忙忙碌碌地找着什么,把农场翻得乱七八糟,就像一个搅动的蚂蚁窝一样。后来我才明白,原来在我外出这几天,二十多名警察每天都到农场来,进行大规模的搜查活动。

警察们搜遍了农场的各个角落,屋里、屋外,甚至连房顶和地下都没放过。一些人趴在地板上敲敲打打,想看看地板下是否有隐藏的暗室;一些人挥舞着十字镐,把原本平整的院子刨得坑坑洼洼;还有一些人居然冲着水塘和耕地指指点点,似乎要把水塘里的水抽干,把耕地也翻个底朝天。虽然我看不到仓库里的情况,但我敢断定,里面肯定也有人在搜查,因为仓库门口撒了许多玉米粒、苜蓿苗。

我最放心不下的还是那些生蛋的母鸡,于是急忙跑到鸡舍查看。这里更热闹了——警察们把鸡赶到一间空的仓库,然后把鸡舍地上铺着的厚达六英寸的干草都掀开,就为了查看下面是否藏着东西。还有几个警察甚至把十字镐也带来了,他们准备掘开鸡舍的水泥地面,真是不到黄河不死心啊!

就在警察们摩拳擦掌准备开掘时,我的那些宝贝鸡们可不干了,眼见家园被破坏,连个下蛋的地方都没了,它们围着警察又跳又叫。其实,我饲养的这种格豪恩种鸡非常喜欢安静,但如果一不小心招惹到了它们,它们会一起叫唤,吵得人无法忍受。那几名警察正要动手开挖,几千只鸡立刻跳着脚地围着他们大声叫唤,很快,那几名警察的身影就淹没在扬起的灰尘、鸡毛、干草的混合物中。

这一幕精彩的喜剧场景让我忍俊不禁。这时,站在一旁的斯隆警官说话了:“先生,请你跟我们到警察局去一趟,我还有一些问题要问你。”我随着斯隆警官来到警察局,坐下之后,他便装出一副已经掌握了我的犯罪事实的样子,不紧不慢地盘问着我,其实我知道,他这是吓唬我,指望我主动招供。

我得心应手地应付着他的问题。就在我点燃第三支烟时,忽然有一位警察跑了进来,大叫道:“苏珊的尸体找到了!”

“哈哈,你们居然合伙演戏来诈我,真是枉费心机!”我心中暗想。

尽管识破了他们的花招,但我脚下却丝毫不敢怠慢,就在那个警察话音刚落之时,我立刻站了起来,叫道:“真的?在哪儿?”我说这句话时使用的语调恰到好处——不仅显示了我与苏珊不同寻常的友谊,而且也表明了我问心无愧的态度。

我用眼角偷偷瞄了一下斯隆警官,他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眼神儿里满是疑惑。

斯隆警官和他的手下继续演戏,他问:“苏珊的尸体是在哪儿被发现的?”

那位警察则煞有介事地声称,是在某块撂荒的耕地下发现了苏珊的尸体。他们俩一边演着双簧,一边观察着我的反应,盼望着我能露出什么马脚。“这手法简直太幼稚了!”我心中暗自感到好笑,但嘴上却一本正经地说:“天哪!真没想到,苏珊居然被埋在那样的土地里。看来,她真是被人谋杀的,对吗?”

接着,我提出要去现场看看苏珊的尸体。这下轮到他们傻眼了,因为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尸体!斯隆警官支吾了半天,只好说:“请你先回家吧,等待我们的调查结果。”

在随后的几天里,他们仍旧在我的农场翻找着。他们检查炉子,想看看是否有烧过的人骨碎片,甚至他们还取走了一大包炉灰作为样品,在显微镜下分析;他们检查下水道,想看看是否我在浴室里用硫酸把尸体腐蚀后,冲进了下水道。总之,他们找遍了农场的每个角落,但还是一无所获。

最后,警方不得不放弃搜查,全部撤走了。因此,苏珊究竟是死是活,成了一个未解之谜。警方搜遍了我农场的每个地方,却找不到一点儿蛛丝马迹,自然,我涉嫌谋杀的罪名也就不能成立了。

在以后的日子里,每当斯隆警官见到我时,他脸上的神情总会略显尴尬。为了显示我的宽宏大度、不计前嫌,我在圣诞节那天还送了一对肥鸡给他作为圣诞礼物。

经历了这场风波之后,我的生活仍像过去那样平静。九个月后,当我听说斯隆警官要调到鲁德森警察局任职时,我心里感到有些难过。

为了送别斯隆警官,我们特地为他举行了一次热烈的欢送宴会。宴会上的酒水由比尔·维金提供,鸡肉则由我来出。但遗憾的是,我们没能最后一次欣赏到约翰·斯隆的精妙枪法,因为大家都喝多了,尤其是斯隆警官,他不得不倚靠在院子里晾衣服的木杆上才能勉强站住。

斯隆警官走后,我就一直忙着建造新的孵化室。由于我整日忙于农场的事,无暇料理家务,于是我请了一个女管家,她是一个既善良又能干的女人。

自从她来了之后,我的家变得井井有条。所以,现在我就有时间坐下来,把我的经历付诸文字了,我盼望着这些文字有朝一日能够出版。当然,我也非常想知道,假如斯隆警官看到这段文字之后会作何感想,他是否对肥美的鸡肉还有胃口呢?

我猜想,如果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后,一定会恶心得想吐。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他怎么会知道那些鸡吃过用苏珊尸体做成的鸡饲料呢?

各位读者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把苏珊的尸体直接丢进鸡群中,让鸡啄食。恰恰相反,我是把苏珊的尸体放进粉碎机,变成骨粉和肉末,然后再配以其他谷物,调和成优质鸡饲料。

这种加工技术对于我来说并非难事,《农夫杂志》上介绍得清清楚楚——如何用粉碎机将死牛或死马的尸体加工成鸡饲料。人的尸体比牛马的尸体小很多,所以更不费吹灰之力,不过唯一要注意的是,人的尸体要磨得仔细一些,比如牙齿、骨骼这些坚硬的部分,必须磨成粉末状,至于头发,则被我干脆一把火烧成灰烬。

我用粉碎机处理完尸体后,为了彻底清除痕迹,我又用它先后粉碎过苜蓿、玉米粒等其他谷物,这样一来,哪怕连苏珊的一个细胞都不会在粉碎机里残留了!

我将苏珊的肉粉、骨粉和其他饲料混在一起,调配成营养丰富的混合饲料,喂给我从人工孵化室孵出的小鸡吃。我送给斯隆警官的那对肥鸡就是这样喂大的,这批吃过“人肉饲料”的鸡以及它们产出的鸡肉让我的农场远近闻名,甚至其他的一些农场主还专程向我讨教饲养经验呢!

我想,本·里布伯格探长迟早会怀疑我是用粉碎机毁掉了苏珊的尸体,但即使那样,也为时已晚,因为我的农场里将再也找不到一星半点儿人类的细胞——它们早就进入鸡的肚子里了,而鸡呢?也都进入人类的肚子里了。就算是不能吃的鸡骨头,我也将把它们统统回收,重新磨成骨粉,再给新的鸡吃,真是妙不可言!至于完全不能出售和食用的鸡头、鸡爪、内脏和羽毛之类的东西,我将把它们焚烧成灰烬,洒在耕地里做肥料。

对了,即使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人们,很可能也吃到了苏珊身体的一部分——因为他们吃了我农场出产的鸡蛋。

噢,差点儿忘了,在我故事的末尾,我还要介绍一下我家最近发生的新情况。我发现我的管家,也就是安·丽丝女士好像已经爱上我了,她开始关心我的私生活,而且总想对我进行约束,我觉得,她正在从女管家的角色向家庭主妇的角色转变。

她开始令我感到厌烦了!

当然,我不会将她解雇,因为我不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于是,我建议她多参加一些交际活动,比如去舞厅跳舞,去酒吧喝酒等等。可她却告诉我,她是一个非常孤独的人,既没有朋友,也没有亲戚。

唉,真是个可怜的女人!我经常想:假如有一天她失踪了,恐怕也无人知晓吧?

不说了,现在我该盘算着到哪儿去弄下个季节喂养小鸡的“特种混合饲料”了。

奇怪的凶器

接到报警电话之后,我和昆比便立即赶到了案发现场。

死者名叫杜瓦特,是一位声名显赫的人类学家,在对早期哥伦比亚人的研究方面,他是绝对的权威,许多知名大学都邀请他去讲学。

凶案就发生在杜瓦特的书房里。这是一间非常宽敞、明亮的书房,在四面的墙壁上摆着高大的书架,上面摆满了牛皮封面的古籍。在书房里,还摆放着许多古老的墨西哥和中美洲的艺术品——锋利的青铜斧、带有银饰的匕首、中美洲土著战士用的长矛和弓弩……任何一件都是可置人于死地的凶器。但让我大跌眼镜的是,杀死杜瓦特的凶器既不是斧头、长矛,也不是匕首、弓弩,而是一个死人头骨。我当警察二十多年来,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诡异的凶器。

那个死人头骨就放在杜瓦特尸体的旁边,凶手就是用这个东西给了他致命的一击。由于受到猛烈的撞击,那个死人头骨已经四分五裂,上面还沾着不少被害人的鲜血和头发,看来凶手这一记重击使出的力气不小。

昆比看到这一幕也备感惊讶,他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决不会相信。”

“是啊,难以置信!”

我们勘察完书房,又来到客厅。

杜瓦特的助手克劳德正坐在沙发上,在他的衣襟和双手上,都沾满了血迹。刚才的报警电话就是他打的,在电话里,他自称是杀死杜瓦特的凶手,可是我们看到他一副胆怯、懦弱的样子,很难将他和杀人凶手联系起来。

“克劳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严厉地问道。

“我也不知道我究竟做了些什么,”他有气无力地说,“当时,他把我激怒了,我的脑子里顿时一片空白,在狂怒之下,我顺手抄起了那个东西砸向他……我根本没想到要用那个东西……”

他停顿了片刻,接着又说:“我杀死杜瓦特之后,曾经想伪造现场,让别人误以为是闯进来的窃贼干的,可是我不善于撒谎,再说我也懒得那么做……我现在太累了,只想好好地休息一下。”

“克劳德,你是杜瓦特的助手,你们合作了许多年,你为什么要杀他呢?”我冷静地问。

克劳德摇了摇头,非常疲倦地闭上了眼睛,似乎他根本就不愿意吐露实情。

“这东西是哪儿来的?”我看着地上已经破碎了的死人头骨,好奇地问。

“哦,它一直放在杜瓦特的书桌上,这是他非常喜欢的一件摆设。”克劳德闭着眼睛,虚弱地说。

“摆设?”昆比不禁有些奇怪,“杜瓦特居然把死人头骨放在书桌上当摆设?”

“是的,每一位来访者看到这个头骨后都会有不同的反应,或惊奇、或恐惧,杜瓦特则认为这个头骨有一种恐怖的幽默感,它能时刻提醒人们——人终究逃脱不了死亡。”

接下来,我们从克劳德的话中逐渐了解到:他为杜瓦特做助手已经八年了。在这期间,他帮助杜瓦特整理过许多研究资料,包括起草论文、写信等,还多次陪他去墨西哥以及中美洲的丛林里进行考察。六年前,杜瓦特的太太因为婚姻危机离家出走了,此后,杜瓦特就一个人住在这幢大房子里。后来,他也搬了过来,一直到现在。

“你杀死杜瓦特是否经过了预谋呢?”我问克劳德。

“不,完全没有预谋,”克劳德回答说,“我们曾经合作得很愉快,甚至还一起到危机四伏的丛林中出生入死。”

“那究竟是什么事让你突然动了杀机?”我问。

克劳德紧紧地闭上双眼,仿佛陷入痛苦的回忆中。最后,他睁开眼睛,缓缓地说:“只是因为一个小小的矛盾。”

在我和昆比的耐心劝说下,克劳德终于开口向我们叙说了事情的经过:“昨天下午,另一位著名的人类学家给我写来一封信,邀请我去为他工作,薪水比杜瓦特给的要多,我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决定去那儿工作。当我开口向杜瓦特提出辞职时,他却一口回绝了,甚至还威胁我说,如果我执意要走,他将采取对我不利的手段。”

“杜瓦特为什么要极力阻止你的离开呢?”我问道。

“因为在与杜瓦特合作期间,我知道他的许多事,尤其是其中的一个秘密。”克劳德说,“他一定是担心我离开之后,会把这个秘密泄露出去。”

“哦?那是个什么秘密?可以告诉我们吗?”

“唉,这个秘密与杜瓦特太太之死有关。”克劳德叹息着,“那还要追溯到六年前,当时,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死在位于波利湖畔的一栋别墅中。”

“什么?你刚才不是说杜瓦特太太六年前就离家出走了吗?”我惊异地问。

“哦?我说过这样的话吗?”克劳德抬头看着我们,随后又点了点头,“噢,是的,我刚才应该是这么说的。六年来,我一直帮杜瓦特维持这个谎言,对外宣称杜瓦特太太是不辞而别。可事实上,杜瓦特太太在六年前就已经死了!”

“她是怎么死的?”

“是窒息而死。”克劳德说,“那还是六年前的秋天,当时杜瓦特正在写一本专著,为了寻找一些灵感,他决定到波利湖畔的别墅住几天。那天早上八点钟,杜瓦特自己开车先去了别墅,而我因为处理其他的事,比他晚到了一个小时。当我到达别墅后,发现别墅的地板上躺着两具尸体,其中一具是个男人,而另一具正是杜瓦特太太。她几天前声称自己要去外地旅游,却没想到死在了这里,而且两具尸体都一丝不挂。杜瓦特面色铁青地站在尸体旁边发呆。最后他对我解释说,当他到达别墅后,发现房间里全是煤气,他急忙打开门窗通风,结果竟然发现妻子和一个陌生男子尸横当场。杜瓦特告诉我说,这是一场意外,是厨房里的煤气泄漏所致……”

“那么,你怎么看待这件事的?”我问。

“杜瓦特太太年轻漂亮,又富有气质,我做梦也没想到她会做出这种事。”克劳德说,“我几乎被吓傻了,所以杜瓦特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这么说,当时你是完全按照杜瓦特的命令做的?”

“是的。”

“即使是意外死亡,你们也应该去报案啊。”我说。

“最初,我提议去报案,可是杜瓦特不同意。”

“为什么呢?”

“杜瓦特说这是一件天大的丑闻,一旦宣扬出去,他的声誉和前途将会受到影响。于是,我们趁着夜色将两具尸体运到湖心,分别系上大石头,沉入湖底。事后,杜瓦特叮嘱我,无论谁问起,就回答说杜瓦特太太是由于婚姻不和谐,离家出走了。”

“难道他就不怕有人刨根问底?”

“这正是杜瓦特的高明所在!他清楚,凭他的身份和地位,绝不会有人深究这件事的。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克劳德说。

“这么说来,你把这秘密一直保守了六年,对谁都没有泄露过?”昆比问道。

“是的。”

“刚才你提到,杜瓦特威胁说,如果你离开他就要对你不利,那他究竟会怎么做?”

克劳德疲倦地点点头说:“他说要杀死我,要让我像杜瓦特太太及其情人一样沉睡在湖底……”

我马上说:“这是明摆着的事,杜瓦特太太和她的情人并非死于意外,而是死于杜瓦特之手!”

“没错!我猜想那天的经过是这样的,”克劳德说,“当杜瓦特抵达别墅时,他意外地发现妻子正和一个陌生男子睡在床上,他顿时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趁二人熟睡之际将他们打昏,然后再用枕头将他们活活闷死……就在杜瓦特想要进一步处理尸体时,我也到达了别墅,于是杜瓦特就编造了一套煤气泄漏的谎言来掩饰。当时我只能依照他的命令去做,否则,恐怕连我也会被他一起杀掉!”

“噢,我明白了,”我说,“由于他不断地威胁你,最后你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了,就用头骨砸死了他,对吗?”

“不完全对,”克劳德摇了摇头说,“其实,杜瓦特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恨透了他的所作所为,而且他把我也卷了进来。我不肯与他同流合污,但我生性懦弱,若仅仅因为这件事,还不至于让我对他痛下杀手!”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昆比打断了他的话问道。

“今天早上,杜瓦特突然告诉我那个头骨的来历,”克劳德浑身颤抖起来,“杜瓦特书桌上的那个头骨,我一直以为是他从墨西哥野外考察时带回来的,可他告诉我说,那头骨实际上是他太太的头骨!当时我快要气疯了,顺手抄起那个头骨打死了他。我在那间书房工作了这么多年,成天面对摆在桌子上的那个头骨——居然是我暗恋了多年的女人的遗骨……”

汽车后座上的手

每天早晨上班时间,我们这个城市都会遇到一个普遍性的难题——交通拥堵。

想想看,上百万的人——包括我,几乎在同一时间离开位于郊区的优美舒适的家,驱车进城工作,大街上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如果没有亲身经历,是很难体会夹在二十英里长的车队里是什么感觉的。然而,交通拥堵还不是我真正的麻烦,我真正的麻烦源于某天早上的一个奇特经历。

那天,我开着车去上班。当我刚从辛斯街驶上肯翰姆大街时,就遇到了严重的交通拥堵,路上的三条车道都被塞得严严实实的,虽然有警察疏导,但丝毫都不管用。我被夹在中间车道,既不能前进,也不能后退或掉头,只能在车上干等着,大约每隔五分钟,才能像蜗牛般地前进一点点。那天还是早春时分,尽管天气还比较寒冷,但我还是打开车窗,为的是透透气。

就在我被堵得动弹不得时,我注意到在我左侧的车道上,有一辆灰色的旅行车。那辆车与我的车挨得非常近,几乎伸手就能触摸到对方的车门。出于无聊,我便上下打量着那辆灰色旅行车,只见车的司机是位女子,她头戴一顶宽边帽,帽檐很低,看不清她的脸。她似乎也觉察到我正在注视她,显得有些不安。

这时,她前面的汽车向前慢腾腾地挪动了大约一两米,她也急忙踩油门向前,而这时前面的汽车又突然刹住了,她也不得不猛然踩了刹车。这样一来,她和我的位置就由原来的完全平行,变成现在她的后车窗与我并行了。所以,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汽车后座上的东西——那是一个多么奇怪的东西啊!被毛毯裹着,横躺在汽车后座上。由于刚才的急刹车,毯子的一角有些滑落了,有一个东西从毯子里伸了出来。

我先是不经意地看了一眼,便将头转了回来,然而,我的大脑似乎在提示我,刚才我看到了某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景象,于是,我不禁又转过头去看了一眼,这一下可是非同小可,从毯子中伸出来的居然是一只血淋淋的人手!我顿时吓得瞪大了眼睛,那果然是一只人手!手指上沾满了鲜血,还在一滴一滴向下滴……我再看看裹在毛毯里的那个东西,那哪是个东西呀?分明是个人!

我简直有点儿不知所措,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的汽车被夹在长长的车流中间。我企图让其他司机也注意到这一可疑情况,于是就拼命地按着汽车喇叭,同时伸出手,指着灰色旅行车的后座。我前面那辆绿色汽车的驾驶员探出头来向后看了我一眼,显然他没有领会我的意思,没有下车。这也难怪,车都挤成那样了,他恐怕连车门都很难打开。

就在这时,灰色旅行车所在的那条车道上的汽车开始向前移动,旅行车逐渐开到了我的前面,与我的距离慢慢拉大。我急忙看了一眼它的车牌,并迅速取出一支笔,将车牌号记在我衬衫的袖口上。当我做完这一切后,才发现自己竟然紧张得浑身是汗。

车队又像蜗牛般地向前缓慢蠕动了两英里,拥堵渐渐有点儿松动了,可那辆灰色旅行车也不见了。正好,我注意到路边有一个警察局,就急忙将车停靠在警察局门口,下车走了进去。

一位警官接待了我。

“我……我要报案!”我结结巴巴地说。

“先生,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表格说。

“不,不是交通事故,刚才在我旁边的一辆汽车里,我看见一只手,还有……”由于太紧张,我变得语无伦次。

“等一等,别紧张,你喝酒了吗?”

“没有。”

“是不是街上发生了事故,需要我们救助?”

“不,我的意思是,在车里有一只人手……”

他笑了笑,和蔼地说:“这样吧,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詹姆斯。”

“詹姆斯先生,放松点儿,请你先坐下来,把事情经过慢慢地讲给我听。”

我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了下来,整理了一下思路,然后把我所看到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

那位警官耐心地听我讲完,摸着下巴思索了一会儿,说:“虽然你提供的线索很重要,但我们还没有掌握足够的证据。你能确定自己看见的是人手吗?会不会是看错了?”

“那绝对是一只手,人类的手!而且上面还滴着血!”我激动地叫着。

“噢,放松点儿。”他说。

“警官先生,你这是在浪费时间!如果我是你,就会立即去追那辆可疑的旅行车!”

“詹姆斯先生,对此我们也无能为力。”警官将双手一摊,“你看外面,路上的车那么多,就算那辆车还在路上,我们也追不上去。”

“你们总可以在下个街区设置路卡,派人挨个盘查吧?”

“不行,如果设了路卡,要不了十五分钟,这个城区的道路就会被完全堵死。这样吧,我请另一位警官来接待你。”说完,他拿起桌上的电话,拨了个号码。

二十分钟后,一位身材魁梧的警官走了进来,他自我介绍说:“我是市警察局的汉克斯警官。”还不等我答话,他就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从昨天下午到现在,我已经连续值了十六小时的班,很疲倦,想早点儿回去休息,所以请你最好简短点儿说。”

“简单地说,是一只手……我刚才在一辆旅行车中,看到后座上有一只手!”

“手?”汉克斯警官耸耸肩膀,说:“干我们这一行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会遇到,说下去吧,给我讲讲你的发现。”

于是,我又从头到尾详细地讲了一遍我的发现,之后,我期待地望着汉克斯警官,希望在他脸上看到一点儿紧张的表情,但让我失望的是,他对我的重要发现似乎很不以为然。

最后,我给他出示了我抄写在袖口上的车牌号,他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抄下号码。

“你这个故事实在太荒谬了,”他懒洋洋地说,“也许车窗上的反光让你眼花了,也许毯子里裹着什么东西看似人手。换正常人的思维去想,光天化日之下,凶手在汽车后座上塞个毛毯裹着的尸体,就敢在路上大模大样地开?詹姆斯先生,忘掉这件事吧,我看你和我一样,都应该好好回家睡上一觉了!”

我被他这种态度激怒了,大喊道:“不!我明明看到一只手,你必须进行调查!”

“好吧,好吧,”在我的极力要求下,汉克斯警官也很无奈,“先生,我立刻查,但是我必须先睡一觉。你先回家等消息,我一有线索就和你联系。不过,假如我找到那辆汽车,而车里并非你所说的那样,那我可要……”

我愤然离开警察局,上了汽车,但我没去公司,而是掉头回家。到家之后,我给老板打电话请了一天假。然后我就守在电话机旁,等待汉克斯警官的消息。

下午两点十五分,传来了敲门声,我打开门,原来是汉克斯警官。

“詹姆斯先生,根据你提供的车牌号,我找到了车主,她是约翰逊太太,住在奥顿镇。”他说。

“奥顿镇离这儿只有两英里,尸体找到了吗?”我问。

“根本就没有尸体!”汉克斯警官严厉地说,“现在你得和我去一趟约翰逊太太家。”

“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让我和你去?”

“因为我要让你亲眼看看,你所见到的‘尸体’究竟是什么!”汉克斯警官生气地说。

无奈,我只好坐上汉克斯警官的车,随他前往奥顿镇。

到了奥顿镇,汉克斯警官把车停在一条街的旁边,然后指着对面的一间店铺说:“走,过去看看,你说的‘尸体’就在那里!”

我抬头一看,那间店铺上的牌匾写着“装潢”两个字。

汉克斯警官敲敲门,门开了,站在门口的正是我在旅行车里看到的那个女人。她身上穿着一件沾有油漆的工作服,好像正在工作。

“约翰逊太太,这位是詹姆斯先生。”汉克斯警官介绍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用讽刺的语气说:“是你报警说我的车里有尸体吗?你倒是很有正义感啊!”

“就是这位先生,”汉克斯警官回答说,“不妨带他去看一下那个……呃……那个东西。”

“我当然得带他去看看,我可不想背着杀人凶手的黑锅!请随我来。”

跟着约翰逊太太,我和汉克斯警官向挂着布帘的里屋走去。里屋是一个很大的房间,摆放着几个高大的架子,中间还有一张工作台,原来这是约翰逊太太的工作室。架子和工作台上摆着许多赤裸的人体,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还堆着一大堆人的手臂和大腿,而另外一个角落里,则是许多白色的人头。

“怎么?”我用手揉了揉眼睛。原来那些都不是真正的人体,而是坚硬的石膏模型。

我和汉克斯警官看着那些模型,都没有说话。这时,我看见汉克斯警官拿出一支香烟,点着抽了起来。我本想跟他要一支,可看到他那严肃的表情,就没敢开口。

过了一会儿,约翰逊太太从外面的屋子进来,她双手抱着一个石膏人体模型,竖在我们面前。

“詹姆斯先生,你今天早晨在我汽车的后座上看到的就是它,它叫西蒙。”约翰逊太太说,“我们这个装潢店主要是为服装店的橱窗提供人体模型的,昨天我刚刚给西蒙的全身刷过油漆,今天早晨我带着它去一家客户那儿,没想到在刹车时,它的手露了出来,正好被你看见了,现在你该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吧?”

“既然是石膏人体模型,为什么你还要用毯子把它裹起来呢?”我不解地问。

“不把它裹起来,难道还要把它赤裸地放在汽车的后座上吗?”约翰逊太太不高兴地说,“你想想,要是我把一个赤裸的石膏模型放在车里,恐怕像你这样疑神疑鬼的人就更多了,还不都来找我的麻烦?”

听了约翰逊太太的话,我不禁感到一阵脸红。但我还是心存疑问:“约翰逊太太,既然你带这个西蒙去客户那儿,为什么又把它带回来了呢?”

“因为我到客户那儿之后,发现刷的油漆流了下来,我总不能把这样一个人体模型摆在客户的橱窗里吧?所以,我只好把它又带了回来。”

我随着她所指的方向,的确看见有一道红油漆从手肘处沿手臂流下,一直流到右手两个中间的手指缝儿中。

“这就是你所说的‘血’!”在旁边始终一言不发的汉克斯警官插话道。

我尴尬极了,既不敢直视汉克斯警官的眼神儿,更无颜面对被冤枉的约翰逊太太,真恨不得找个地缝儿钻进去。

“看够了吧?看够了就走吧!”汉克斯警官用讥讽的语气对我说。

面对汉克斯警官的讥讽和约翰逊太太的冷眼,我无言以对,我还能说什么呢?都怪我自己看走了眼。在回去的路上,汉克斯警官狠狠地训斥了我一顿,我也只能耷拉着脑袋,乖乖地听着。

到家以后,我还自责不已,懊悔自己差点儿冤枉了一个无辜的人,看来以后再遇到这种事可不能轻易下结论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一口喝下去,然后倒在了沙发上。也许是酒精的作用,也许是紧张了一整天的神经终于放松下来,不一会儿,我就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渐渐醒了过来,看看窗外,天已经完全黑了,我躺在沙发上,不禁又想起汉克斯警官和约翰逊太太……我闭上了眼睛,试着忘掉这件事。

世界上有些事就是那么奇怪,当你越想忘掉它时,它就越在你眼前挥之不去。这时,路上的那一幕景象又在我的脑海中浮现……还有汽车后座上的那只人手……突然,一道电光闪现在我的脑海——约翰逊太太!她把我和汉克斯警官都涮了!

我清楚地记得,从旅行车车窗里看到的人手是左手,而在约翰逊太太家,我们看到的流淌红色油漆的手却是右手!我腾地从沙发上坐起来,浑身因紧张而微微发抖。

“我该怎么办?给汉克斯警官打电话?可是,他还会相信我吗?”我思索着。就这样前思后想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还是没想出什么好办法。这时,突然响起了“砰砰”的敲门声,我忐忑不安地来到门边把门打开,门外站着的居然是……约翰逊太太!

她为什么深更半夜来找我?我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她。然而,当我的目光移到她手里的东西时,我顿时从惊讶变成了惊恐——她手里是一把点四五口径的手枪,枪口正对着我的腹部。只要她轻轻地勾动扳机,子弹的巨大穿透力就能将我的内脏打穿。

“约翰逊太太,你来找我……是不是因为……那只手?”

“詹姆斯先生,你到底还是醒悟过来了,可惜太晚了!”说着,她把我逼进了客厅,然后牢牢地带上房门,“汉克斯警官第一次来找我时,我匆忙之中准备了个模型搪塞他。但这次你们俩来时,我不知道你当时在路上看到的究竟是哪只手,于是我便猜测着把右手涂上了油漆。当然,我也知道,这骗得过一时却骗不过一世,所以,为了斩除后患,我只好来找你了。”

“你,你怎么知道我家住在这儿?”

“这不难,我是从电话簿上查到的。”约翰逊太太冷笑着说,“现在你必须跟我走,我要带你去见我的一位朋友,他是一位推土机司机,只要给他点儿钱,他什么都愿意做。然后,你就可以去见约翰逊了,哈哈!”

“约翰逊?就是裹在毯子里的那个人?”我惊呆了。

“实话告诉你吧,约翰逊是我的丈夫,他是个卑鄙、虚伪、自大的家伙,可现在,他已经长眠在一个你们永远也想象不到的地方了。”

“什么意思?”

“下个星期,埋葬约翰逊的地方就要开工建造一座豪华公寓,到那时,他的尸体就会成为地基的一部分了,当然也包括你!”

面对这个凶残的女人和她的枪口,我的手心里全是汗,但我还是故作镇定,骗她说:“我和汉克斯警官约好了,他一会儿就来,如果我跟你走了,你就不怕他产生怀疑吗?”

“别想骗我!”约翰逊太太不屑地说,“今天他对你非常恼火,你觉得他还会相信你吗?只要我杀掉你,死无对证,他凭什么怀疑我呢?”

我的谎言被揭穿了。正当我无计可施时,突然从前门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在这夜晚,究竟会是谁呢?但不管是谁,我终于又能拖延一阵儿了!我就像一个快要被溺死的人看到了一根稻草那样。

约翰逊太太显然也被这阵敲门声弄得措手不及,她惊慌地看着四周,我想趁机夺下她的枪,但距离太远了,一旦抓不到,那我必定要见上帝了。

敲门声再一次响起。约翰逊太太只能把枪放进大衣口袋,她威胁着说:“快去开门!但你别想打什么主意,否则,我把你们一起杀死!”

我刚刚打开门锁,一个人就冲进了屋里,原来是汉克斯警官!他一进屋就猛地推了我一把,我一个踉跄险些坐在地上。他一边用手推搡我,一边怒气冲冲地大骂:“你这个混蛋!下流东西!都是因为你的虚假证词,害得我被上司训斥!本来我都快晋升了,现在却因为你被撤了职!”

他一边骂,一边狠狠地推我,最后,我被他推倒在厨房的门口。

“你不仅坑了我,还诬陷无辜的约翰逊太太!”汉克斯警官继续骂道,一扭头,他看到约翰逊太太也在这里,“你来得正好!约翰逊太太,我还正想跟你联系呢,我们都是这个家伙的受害者,我们一起去控告他,让他赔偿我们的损失!”

说着,他又一脚踢在我的后背,把我抓起来猛地一推,我一个趔趄又摔倒在厨房地上,脑袋也重重地磕在冰箱上。“信不信,我一枪崩了你!”汉克斯警官突然拔出手枪,用枪指着我的头。我怀疑他是不是被气糊涂了,要照这样下去,我即使没被约翰逊太太杀死,恐怕也要被他给打死了!

就在我还没缓过神儿的时候,汉克斯警官突然掉转枪口,对准站在客厅里的约翰逊太太,大喊道:“我们的戏演完了!你快弃械投降吧!你逃不掉了!”

形势瞬间逆转。约翰逊太太这时才明白,原来自己被汉克斯警官给涮了!她连续不停地扣动扳机,子弹打在厨房的墙壁上,打出许多弹孔,汉克斯警官则躲在墙后,等待机会……他突然站起来,开枪还击,客厅里响起一声尖叫,接着便无声无息了。

约翰逊太太躺在客厅的地毯上,前胸还不住地向外冒血。我有些晕头转向。

汉克斯警官说:“你快打电话叫一辆救护车,她还有救。”

很快,一辆救护车把约翰逊太太送到医院,医生保证说一定让她恢复到可以出庭接受审判。事情过去了,房子里只剩下汉克斯警官和我。

“请原谅我对你的粗暴,”他说,“当时我看见约翰逊太太的车停在你家门外,料想你的处境堪忧,我就透过窗户向屋里看,正好看见她用枪指着你,所以我才想出这个办法来保护你。”

“你不必道歉,相反,我要感谢你救了我的命!”我说,“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回来了,白天的时候,我害得你奔波了好几个小时,我以为你不会再管这宗案子了!”

“这要拜我的太太所赐。”他回答说。

“你太太?”

“白天我回家之后,我把大衣脱下来,她发现我大衣的袖子上有污渍,就命令我把大衣洗干净。”汉克斯警官解释说,“我太太爱干净,不能容忍一点点污渍。”

“是什么污渍呢?”我问。

“当时我也奇怪,究竟是什么污渍呢?”汉克斯警官说,“我仔细一看,竟然是红油漆!于是我就开始回想,我唯一可能沾到红油漆的地方,应该是在约翰逊太太的店里,从那个人体模型上。这说明,那个模型上的红油漆是刚刚刷上去的,而不是约翰逊太太说的前一天,显然她是在撒谎!然后我又回想起,当我在观看那个人体模型时,她很小心地不让我碰到它的手臂……我想这其中必然有诈,于是就直奔她的店,可是她不在,我就决定来找你,结果她正好也在这儿……”

说完,他一屁股坐在一把椅子里,疲惫不堪,看来他已经二十几个小时没合眼了。

“那她丈夫的尸体怎么办?”我问,“约翰逊太太把她丈夫的尸体埋在了一座公寓的地基里,过了明天就不好找了!”

“放心……明天……我去找。”

“你怎么找那个地方?”

“明天……我给建筑调查员打电话……”

对呀!他是个警官,有各个建筑物的信息和记录,查一具尸体应该难不倒他!

“现在都过去了,你……快回家睡觉吧!”说完,汉克斯警官已经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起来。他竟然累成这样,把我的家当成他自己的家了,我不禁暗笑起来。

人情

傍晚的时候,一架由加州起飞的客机降落在了纽约机场。

莱肯走下飞机,穿过机场大厅,登上一辆早已等候多时的汽车。此次,他是应一位雇主的要求,为雇主杀掉一个仇人。

莱肯跟着雇主走进一家灯光有些昏暗的酒吧,雇主走在前面,向一位坐在吧台附近,身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点头示意,然后,他回过头来朝莱肯使了个眼色。

莱肯已经明白了,自己要刺杀的目标就是那个穿格子西服和蓝衬衣的男子。于是,他走近吧台,仔细打量着那个人,只见那个男人身材肥胖,头顶微秃,看起来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当他看到那人的脸时,心里突然一阵狂跳,“难道是他?”

等雇主离去之后,莱肯端着一杯啤酒,走向那个男人的桌旁,轻轻地问:“是马丁吗?”

“是的,我是马丁,”那个人扬起眉毛,抬头看着莱肯……几秒钟后,他突然惊喜地叫道:“是你啊!莱肯!我居然没认出你来,真该死!”

莱肯心里暗想:“如果你知道我此行的来意,恐怕就不会那么惊喜了。”

“果然是你!”莱肯微笑着对马丁说,“我听别人管你叫马丁,可是我认识你那会儿,你的名字是马瑞罗啊。”

“是啊,从朝鲜战场上回来之后,我就改了名字,改叫马丁了。”说着,他紧紧地握着莱肯的手,显得无比热情,“瞧!你还是那么帅气!几乎和当年我把你从中国人的伏击圈里救出来时一模一样,一点儿都没变样!”

“谢谢你当时救了我的命,”莱肯也笑着说,“看起来,你的变化也不大嘛。”

“对了,你怎么到这儿来了?”马丁脸上的笑容忽然开始收敛,“我改名字的事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晓得你很多事情,马丁!”莱肯说。

“很多事?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来,我们坐下来好好聊聊。”说着,莱肯就拉着马丁走到酒吧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前坐下,“马丁,听说你参加了赌马?而且你赌马用的并不是你自己的钱,对吗?”

“你是听谁说的?”马丁的眉头皱了起来。

“因为我们为同一伙人工作,马丁。”

“同一伙人?你的意思是……”

“是的,我和你属于同一个帮会。”

“帮会……同一个?真是巧啊,”马丁的表情显得很不自然,“那你为什么到这儿来呢?”

“实不相瞒,他们让我来的目的是……杀掉你。”莱肯小声说。

“啊?”马丁的脸刷地一下变得惨白。

“当初他们交给我这个任务时,我根本没多想,只是把这当做一次普通的任务而已,直到我刚才看到了你的脸,我才知道,原来我此行的目标居然是你!”

“是菲尔斯先生派你来的吗?可是……他昨天还让我别担心,让我慢慢偿还那笔钱,怎么……”

“马丁,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菲尔斯只是为了麻痹你,让你放松警惕罢了。”莱肯说,“你知道吗,菲尔斯之所以让我从加州赶来对付你,是因为你认识全纽约的职业杀手。”

“天哪!”

“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不成?居然敢挪用帮会的钱!”莱肯质问马丁。

“唉,一念之差啊!”马丁懊悔地说,“最近一年来,我迷上了赌马,我认识的一个骑手说他在马上动了手脚,能让我稳赢不赔。于是,我就挪用了帮会的公款,全押在了上面。”

“赢了吗?”莱肯问。

“唉,别提了!刚一开赛,我押的那匹马的右腿就跌断了。”

“所以你就无法补上账面的窟窿,对吗?”

“是的。我只好向我的老板坦白,可是他说他也爱莫能助,叫我直接向菲尔斯先生本人负荆请罪。”马丁说,“于是我到了菲尔斯先生那里,一再向他保证说,一定要把那笔钱还上。可能是由于我在帮会中有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菲尔斯先生当时表示原谅我的罪过。”

“可是,现在菲尔斯决心要除掉你!”

“为什么?我已经对他说过,我一定会想方设法把钱还上的!”马丁说。

“没用的,菲尔斯杀你是为了树立权威,给帮会的其他成员一点儿震慑。”

“啊?莱肯,你不能杀我,求求你……看在我救过你一命的分儿上……”马丁苦苦哀求着。

“跟我走吧,马丁。”莱肯冷冷地说。

第三天清晨,莱肯在旅馆里悠闲地翻看着当天的报纸,他看到一则新闻,上面说:昨晚,警察局接到一个匿名的报案电话,声称在码头仓库一带有人开枪,当警方赶到时,在现场找到了一件被挂在一根木桩上的破碎外套,在外套的口袋里有一张驾驶执照,执照的主人叫马丁,是黑社会分子……虽然没有找到此人的尸体,但从现场情况来看,此人必死无疑。

莱肯满意地点点头,走出旅馆。他来到一个公用电话亭前,拨通了电话。

“喂?”对方在问。

“看今天报纸的头条了吗?”莱肯说。

“看了。”对方说。

“我的任务完成了。”

“好的,今晚七点整,来我家。”

莱肯准时来到菲尔斯的家,按响了门铃。门开了,一位身材魁梧的保镖站在门口迎候,他按照惯例收走了莱肯的枪,并进行了搜身,在确定莱肯身上没有武器之后,他才带着莱肯走到菲尔斯的房间。

身材高大的菲尔斯坐在一张宽大的老板桌后面,他阴沉着脸,一丝笑容也没有。莱肯正要说话,菲尔斯先开口说道:“昨晚你干得可不够漂亮!”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我干得很差吗?”

“我曾经说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可马丁的尸体呢?”菲尔斯问。

“我先是把他灌醉了,然后就把他带到码头上,”莱肯说,“当我拔出枪的时候,他由于惊吓,酒醒了一大半,拼命向海边跑去,我朝他开了一枪,他跌进了海中,由于风大浪急,他很快就被海浪吞没了。”

“谁打电话报的警?”

“当时码头附近有辆车经过,可能是司机听见了枪声,打电话报的警吧?”莱肯说。

“这就是你们洛杉矶的杀人手法?”菲尔斯不满地说,“如果你所说的是真的,那我恐怕要向你的老板投诉了!”

莱肯耸耸肩,说:“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怀疑我……”

“回头看看你的身后吧!想蒙我,你还不够资格!”说完,菲尔斯用手向莱肯的身后一指。

莱肯慢慢转过身,一下子僵在那里,他的双眼喷出了愤怒的火焰:“你?!”

“真是抱歉,莱肯,我不得不这样做。”从后面缓缓走来的马丁带着一脸虚伪的歉意。

“莱肯,我很钦佩你对往日战友的忠诚,但这损害了帮会的利益!”菲尔斯说,“马丁把一切都告诉我了,你布置了现场,然后你将马丁放走了。”

莱肯冲着马丁大喊:“你为什么出卖我!”

“我不得不这样做啊,你送我的五千元没法花一辈子,我早晚会被帮会的人找到,我不想死,我不想死呀!”

“可是你告诉我,你在加拿大有亲戚,还有农场……”

“那些……是我骗你的,我怕你变卦……”

菲尔斯插话道:“马丁乖乖地回来自首,他还付清了欠的钱,他做得对。”

“什么?他用我给他的钱还了债?”莱肯惊异地说。

“没错,是用你的钱!我觉得他很忠诚,所以我还要给他一次机会,让他证明自己。”菲尔斯说完,冲马丁使了个眼色。

马丁狞笑着从衣袋里取出一根钢丝,一步步地靠近莱肯……

莱肯愤怒得血直往脑门儿上涌,他想反抗,可那个保镖照着他的肚子就是狠狠的一拳,莱肯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马丁则熟练地将钢丝拧成个活扣,迅速套在莱肯的脖子上。

“莱肯,真对不起,朝鲜战场上的那份人情,你算是还了,但我倒欠你一份人情,我下辈子再还你吧!”马丁说完,用力收紧了钢丝……

双石事件

报纸上对“双石事件”几乎只字未提。

如果是电影明星遭到枪击,第二天在报纸上必定会有铺天盖地的报道,但“双石事件”则不同,它是一桩非常巧妙而隐蔽的枪击事件,甚至连警方都不知道,它实际上是一起谋杀案。

然而,我却了解“双石事件”的细节,因为我是沙利的女朋友。有很长一段时间,沙利总是对我抱怨说:“要是能把老雷蒙干掉就好了,这样一来,我就能独占商店的股份了,也就能独得所有的经营收益了。”

“老雷蒙”是谁?是“双石百货商店”的股东之一,他与沙利一起创办了这家店,二人共同经营,平分经营收益。

在我没见到“老雷蒙”之前,还一直以为他是个上了年纪的人,然而,当我第一次见到他时,非常惊讶,原来他与沙利的年纪相仿,而且有着一双明亮的黑眼睛,一看就是个精明强干的人。雷蒙对我的印象也很深刻,他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就对我的一头金发赞不绝口,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可沙利却是个不解风情的人,和他相处以来,他从未称赞过我的金发,即使我变换了发型,他也毫不在意。

沙利头脑简单,体型瘦削,甚至还有点儿神经质。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赌马,尽管经常输钱,但仍乐此不疲。我经常陪着他去夜总会、豪华餐厅和赌马场,我也觉得挺好玩的。

在认识沙利之前,我还只是个一无所有的女孩。但你要知道,天底下没有不喜欢漂亮衣服和首饰的女孩子,而沙利能满足我的愿望,所以我就成了他的女朋友。之后,他又给我买了一套好公寓,于是我们就住在了一起。

沙利大多数时候对我还不错,但有时候他的情绪也很不好。他会向我抱怨一些生意上的烦恼,其中抱怨最多的就是雷蒙,说雷蒙在经营方面僵化、保守,总是反对他扩大经营规模等等。要说他们之间的矛盾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好几次我到店里去,都看见他们在争吵,无非是沙利说雷蒙把钱管得太紧;雷蒙说那是稳健经营的需要等等。

当时,“双石百货商店”经营得非常红火。它在某黄金地段有一个面积很大的铺面,平时靠两位店员来打理。在店面的后院,是一间仓库和两间办公室,后院有一道铁门,但从来不上锁,只是用一根门闩从里面闩住。沙利曾经告诉过我,因为经常要从后门运货,为了进出方便,根本没有上锁的必要。

雷蒙是一个幽默风趣的男人,他总是称赞我的衣服时尚、有特色,有时候他还会偷偷注视我的双腿,我知道他是在欣赏。其实雷蒙很有审美眼光,思维也很活跃,我真不明白沙利为什么叫他“老雷蒙”。

在沙利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试探着问他:“为什么不和雷蒙分道扬镳?”他说:“如果与雷蒙终止合作,会损失一大笔税金。”但偏偏沙利与雷蒙总是处不到一块儿,每当沙利喝醉的时候,他都会唠叨个不休,总是说:“假如能甩开老雷蒙单干,那该多好!”

久而久之,连我的耳朵都听出了茧子。有一次,当沙利又说这样的话时,我就说:“你总嫌雷蒙不好,我倒觉得他还不坏……”

沙利一听这话,就冲着我怒吼道:“雷蒙每天都用同样的方式做事,循规蹈矩,不懂变通,有人如果犯一点儿小错,就会招致他不留情面地斥责,这样的人难道还不坏?”

沙利在我面前总是毫不避讳地表达他对雷蒙的反感。不过,有一天,他却没有咒骂雷蒙,而是默默地在一张报纸上做着记号。我觉得他很反常,就问他在做什么。他却答非所问地说:“每个星期五晚上,老雷蒙都在办公室里整理账簿到深夜。”

其实这一点我早就知道,因为沙利已经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一万遍了,说雷蒙总是定期清点货物。

沙利还抱怨雷蒙是个吝啬的家伙,对商店的账目看得很死。但是,沙利自己也慷慨不到哪儿去!自从我做了他的女朋友之后,虽然他给我买首饰、买衣服,为我支付租金和饭费,但却从不肯多给我一分钱。他对当前的物价和我的必要开销计算得毫厘不差,每次他都把钱放在一只中国式的花瓶里,说:“这是给你的房租!”当他一走,我就赶紧抓起花瓶,看看他给了我多少钱,但从来没有多过一分钱!

最近的几个月,沙利经常把“我真希望把老雷蒙干掉!”这句话挂在嘴边上。可是大约两个星期前,我留意到,沙利有好几天没有说这句话了,难道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我不相信,于是就仔细地观察他,发现他仿佛心事重重。

又过了几天,我无意中发现沙利的大衣口袋里有支枪,那是一把枪柄嵌珍珠,枪身镀镍的小手枪。我赶紧把枪又放回了沙利的衣服口袋,也对发现枪的这件事绝口不提。

因此,当沙利要我在星期五晚上举行舞会时,我并不觉得意外,我问他:“要邀请雷蒙吗?”他哈哈大笑,说:“不必了,雷蒙对这种舞会没兴趣!”

我看了参加舞会的客人名单,看来沙利把全城的酒徒都邀请到了,因为我第一次在那只中国式花瓶里找到了一些额外的、够我邀请许多客人的钱。我也注意到,沙利将自己也列入客人的名单中。我顿时明白了,原来沙利举办舞会只是个幌子,是为自己作不在枪击现场的证明,显然,他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随后,我开始留意沙利的一举一动,这才发现,沙利果真是一条老狐狸!他制订了周密的计划,以便让警方误以为歹徒是从后门溜进商店的。我在前面提到过,商店的后门没有上锁,只是用一根门闩将门闩住。于是,沙利在周五下班之前,悄悄地将固定门闩的一个小木楔子弄坏了,这样,从门外就能打开里面的门闩。

总之,就在舞会进行过程中,沙利偷偷溜了出来,驾车来到商店的后门,他用刀尖穿过门缝儿,轻轻挑开门闩,将商店的后门打开。

可人算不如天算,他不知道,雷蒙的枪口早已经对准了他。正当他一只脚刚跨入后门时,雷蒙扣动了扳机,子弹打穿了沙利的心脏。

两天后,警方告诉我:经过认定,沙利是企图杀害合伙人,结果反被雷蒙杀死,因此雷蒙无罪释放。之后,雷蒙来到我的公寓,我们一起喝着沙利的酒,一边互相看着对方,雷蒙的眼睛还是那么富有魅力!

“你怎么向警方解释的?”我问雷蒙。

“我告诉警方,当时,我听到有歹徒从后门溜进来的声响,在黑暗之中,出于自卫我开了一枪,但没想到那是沙利。”

“是啊,如果换了别人处在你的位置,也一样会开枪的。”我说。

“有一打的人向警方作证,说沙利手里拿着枪倒在门口,而且此前沙利曾多次扬言要干掉我,于是警方便相信这是一次正当防卫。”雷蒙说。

“是的,沙利对你动杀机在先,而你射杀他在后,”我说,“你只是正当防卫而已。”

“不过,也多亏了你事先提醒我!否则,我此时早已成了沙利的枪下冤魂了!”雷蒙说,“非常感谢!”

“别客气,很高兴能为你做点儿什么。这不,现在商店是我们俩的了。”我微笑着说,“希望你以后能对我好一些,别像沙利。”

亲自动手

下班后,乔治警官没有直接回自己家,而是来到他的邻居迈尔斯家的院子前。

这是一个多么荒凉的院落啊!高低不平的草坪中杂乱地生长着一簇簇蒲公英;带有条纹的落地窗似乎也很久没有擦过了;走廊上满是被丢弃的废纸和杂物……看到这一切,乔治不禁摇头叹了口气:“想不到悲伤能使一个人改变这么多!”

他的邻居迈尔斯曾经是一个非常热爱生活的男人。比方说,其他邻居们一般只是到了周末或节假日才修剪一下草坪,以免草坪太难看,有碍观瞻,而迈尔斯却不然,他每天早上都认真地蹲在草坪上,拿着小剪刀和铲子,一丝不苟地清除杂草、修剪枝条,他修剪草坪的细心程度,在这个街区恐怕都无人能及。而且每年的春天,他都要把房子粉刷得焕然一新。迈尔斯还对他的汽车倍加爱护,本来车子已经干净发亮,他还照样要每天冲洗。迈尔斯简直成为这个街区的“模范丈夫”了,邻居的女主人们常拿迈尔斯作为榜样,去教育她们不爱做家务的丈夫。

然而一切的一切,都因为三个月前的那起车祸而改变了。

三个月前,迈尔斯的妻子在横穿马路时不幸被一辆飞驰而来的汽车撞死了,肇事者逃之夭夭,至今仍逍遥法外。从那天起,迈尔斯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他无心再修剪草坪,也懒得收拾院落,整日把自己反锁在房子里。

乔治和其他一些邻居见他可怜,就前去看望,并劝他节哀,但他坚强地说,虽然妻子的死令他伤心欲绝,但他会挺过去的,请大家不必为他担心。邻居们都很佩服他。

迈尔斯没有子女。他和妻子结婚已经二十多年了,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爱着对方。

乔治站在迈尔斯的门前犹豫着:虽然自己此次拜访迈尔斯先生恐怕不太符合警局的规定,但从道义上说,自己应该这样做。想到这里,乔治深吸了一口气,按响了门铃。

房子里没有回应。乔治又按了一下,门铃发出长长的鸣叫声。终于,房门缓缓地打开了,一个男人站在门边阴暗的过道里,乔治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心中暗想:“莫非自己看错了?这难道就是相处了十三年的老邻居迈尔斯?”

“嘿,乔治!”那个男人开口了,“你还好吗?”

果然是迈尔斯!乔治很感慨:短短的几个月,不仅院子里的草坪变了模样,想不到人也变了,以前那个衣履整洁的迈尔斯,现在居然变成了一个穿着污渍斑斑的肥裤子、脏兮兮的T恤衫的男人,灰白色的头发乱蓬蓬的,胡乱纠结在一起,盖住了前额,脸上长满了密密匝匝的胡子,看上去又黑又憔悴。

“我很好,迈尔斯!”乔治说,“你怎么样?我有很长时间没看见你了。”

“放心吧,时间会带走一切的。哦,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吗?”迈尔斯问。

“我想和你聊聊,我可以进去吗?”

“当然可以。”迈尔斯耸了耸肩,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

乔治走进迈尔斯那昏暗的房间里,虽然他的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惊讶的神色,但他的心中却仍然吃惊不小。在迈尔斯太太去世以前,乔治经常到他们家串门,那时他看到迈尔斯的家中总是干净整洁、一尘不染,家具也被擦得发亮,各种小摆设放置得井然有序。可如今,这个家就好像一个野人窝,地上东一堆西一堆地扔着脏衣服,旧报纸和空啤酒瓶子到处都是,油腻腻的地毯上洒满了纸屑和面包屑,屋顶的天花板上也挂满了蜘蛛网……

放在屋角的电视机发出刺耳的声音,原来是在转播着一场足球赛。迈尔斯走过去,调低了电视的音量,然后把一堆报纸从沙发推到地板上,腾出了一小块空间。

“请坐!乔治,来罐啤酒吗?”

“不了,谢谢!”乔治回答说。在他的印象里,这位邻居以前似乎从不喝酒。

迈尔斯斜躺在长沙发上,抬起一只脚跷在一旁的小凳子上,“想找我谈点儿什么?”他问。

“今天上午,那个肇事的司机落网了!”乔治开门见山地说。

“怎么,你们抓住他了?”迈尔斯惊讶地扬了一下眉毛,坐直身子问道。

“是的,虽然他现在还没招供,但我们敢肯定他就是真凶!”乔治停了一下,又说,“这个家伙今年二十三岁,离过婚,目前单身。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到处惹是生非,我们也是接到他邻居的举报才将他逮捕的,因为在过去三个月里,他一直把车藏在车库里。经过我们调查,他汽车的车牌、车型、颜色都和事发当晚目击人的证词完全吻合,而且,他汽车前面的保险杠有些弯曲——那是撞击造成的。更重要的是,这个家伙在事发当晚没有不在现场的证明。”

“那他现在在哪儿?”

乔治义愤填膺地说:“也许你听到这些会难以接受,说实话,他现在获得了保释,因为他找了一个很有名的律师。不过你别担心,我们手中掌握了大量的证据,这次他无法逃脱!”

“他叫什么名字?”

“迈尔斯,”乔治说,“按照警局的规定,我本不应该提前向你透露这些,但我知道,自从你太太出事以后,你的情绪很糟糕,所以我向你透露一些案情的进展情况,相信这会让你心里好受些。至于如何惩罚肇事者,我想,还是交给法官处理吧!再说了,你知道他的名字又有什么用?”

“那倒也是,我只不过是很好奇。”迈尔斯说。

“我此刻实在不便透露更多,不过你很快就会知道了,案件的审理情况会刊登在报纸上的。你知道吗,那是个缺心眼儿的家伙,我们去抓他时,他居然还若无其事地和一群狐朋狗友在他那小木屋里赌博呢。”

“他被保释了?”迈尔斯沉默了一会儿,突然冒出这样一句。

“放心吧,他最多只能被保释几天,等到一开庭,我可以保证,他肯定会被判有罪的!”

听到这里,迈尔斯转动了一下身子,从沙发的扶手上抓起一罐啤酒,一饮而尽,然后用手背抹了抹嘴巴,说:“乔治,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现在感觉好多了,真是天网恢恢,那个该死的家伙终于要受到严惩了!”

“这也正是我来找你的目的。”乔治笑着说,“相信这个消息能给你一些宽慰,迈尔斯。”

迈尔斯若有所思地望着手中的空啤酒罐,点了点头。

“迈尔斯,我知道,这三个月来你一直都在痛苦中挣扎,我们这些老邻居都很惦记你。对于你太太遭遇的不幸,我们也很悲痛,但人死不能复生,你未来的日子还长,你要重新振作起来。对了,你有空可以走出去散散心,如果你有什么困难,就去隔壁找我吧。”

“我会的,谢谢你!乔治。”

刚一送走乔治,迈尔斯就马上回到屋里关掉电视。他一头扑倒在沙发里,一阵剧烈的头痛猛然袭来,仿佛有根金属杆子扎进了头部一样。在过去这三个月里,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这种感觉,然而现在,这种痛苦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而且更加强烈!他心中无比惶恐,紧紧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妻子那熟悉的身影又浮现在他的眼前:他看见妻子正从超级市场里走出来,手中还抱着一只购物袋……她非常谨慎,过马路时,先停在马路边左右张望,看到没有穿梭的车辆后,才迈步穿越马路……可就在这时,马路右方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冒出一辆灰色的汽车,待驶近她后,突然加速朝她冲去……她被巨大的引擎轰鸣声吓呆了,惊恐万状地看着右方的汽车,几乎迈不动步子,随着“砰”的一声巨响,可怜的她就这样被飞驰而来的汽车狠狠地抛向几英尺高的空中……当她摔落到马路中央时,已是血肉模糊了……购物袋里的家具擦亮剂、空气清新剂和杀虫剂这些瓶瓶罐罐滚落了一地,而那辆肇事的汽车突然加速,逃之夭夭了……

迈尔斯躺在沙发上,心脏狂跳,大滴大滴的汗珠从额头上流下来,仿佛有一股巨大的恐惧扼住了他的喉咙,几乎要窒息了。此刻他明白,必须要采取行动了!尽管这个念头让他感到有些不寒而栗,但他知道,如果不在法庭作出正确判决之前有所行动的话,那就一切都完了。

迈尔斯强撑着从沙发上爬起来,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的心绪平静下来。他穿过通道走进卧室,先是拉上了卧室的窗帘,然后小心翼翼地拉开柜子最下面的抽屉,在抽屉中的杂物里摸索着,终于,他找到了那把藏在抽屉底部的左轮手枪。他仔细地检视着手枪,当确定里面装满了子弹后,才放下心来。那是一把没有登记注册的手枪,也从来没有发射过。

“今天这把枪就要有用武之地了!”迈尔斯暗想,“刚才乔治说过,小木屋……小木屋……对了!那个家伙在三个月前曾无意中向自己提及他有一栋小木屋……没错!就位于安东尼奥街一九三号,想不到他居然藏在了那里,这回他可插翅难飞了!”想到这里,他看了看手表,才晚上六点三十八分,天还没有完全黑,时间还早着呢!于是他坐下来,一边擦拭着手枪,一边盘算着晚上的行动计划。

当手表的指针指向十一点时,迈尔斯悄悄地溜出了家门,他钻进汽车驾驶室,开始了行动。突然,他又觉得头部一阵阵剧烈的疼痛,就像三个月前那样,他感到非常紧张和难受,真想立刻掉转车头回去,终止行动。但当他想到这将是自己又一次新奇的经历时,就打消了放弃行动的念头,重新鼓足了劲头。结果,他反而觉得轻松了许多,头也仿佛不那么疼了。

迈尔斯开车沿着安东尼奥街一路寻找,终于,他看到矗立在街边的那栋小木屋,昏黄的灯光正从窗户里透出来。他把汽车停在街角的暗处,戴上手套,把手枪藏在大衣口袋里,然后下了车,悄悄地向那栋小木屋走去。口袋里的枪沉甸甸的,他的内心也无比沉重,他知道自己是在冒险,但又别无选择。

迈尔斯来到木屋前,先环视了一下四周,当确认周围没人后,他便轻轻地转动了一下侧门的手柄,门居然无声地开了!这让迈尔斯感到非常欣喜,心想,一定是这个家伙太粗心,忘记了锁门,或者因为这儿是一个非常幽静的住宅区,居民们过惯了安宁的日子,所以压根儿就没有锁门的习惯。

迈尔斯像个幽灵似的闪了进去,他把左轮手枪握在手中,先在屋门边静静地站了一会儿,听了听屋内的动静,真是万幸,屋里没有狗。他又蹑手蹑脚地来到厨房,观察了一番,也没有什么异常。他穿过厨房来到通道,只见从后面的房间里射出一线灯光,他小心翼翼地朝灯光走去,突然听到了打鼾声,他朝里面一望,原来这是一个书房,一个又高又瘦的男人坐在一把椅子上睡得正香。那人仰着头、张着嘴,不断发出鼾声,在他身旁的桌子上放着半瓶酒和一个没喝尽的酒杯。

迈尔斯心中暗喜,他轻轻地朝那人走过去。那人还在酣睡,丝毫都没有察觉到有人正在一步步靠近。迈尔斯走到他身边,小心地把左轮手枪的枪柄放在他手中,并把他的指尖压在枪的扳机上,那个可怜的家伙还在喃喃地梦呓着,两条腿还动了一下,迈尔斯抓着他的手,慢慢地抬起来,将枪口指在他的太阳穴上……突然,那个男人被惊醒了,他睁开眼睛与迈尔斯对视,瞬间,他的脸上浮现出无比惊愕的神情。

就在这时,枪响了!

枪声在屋里回荡着,迈尔斯迅速将枪扔下,冲出屋子并随手带上了房门。他快速跑向自己的汽车,一上驾驶座,就将手套扯掉丢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双手颤抖着发动了汽车,迅速地消失在无尽的夜色中。

“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迈尔斯默默地念叨着,“那个家伙涉嫌驾车肇事,将面临着法庭的指控,如今他死了,每个人都会认为他是畏罪自杀,即便有人怀疑,也绝不会想到是我把他干掉的,因为我压根儿就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住址,这一点乔治可以作证。再说,那把左轮手枪也没有登记注册,警察根本查不出来。上帝保佑,我总算安全了!”

虽然他在心里不断地宽慰着自己,但一路上,他的内心还是非常惶恐和紧张,直到他回到自己的家门口,看到庭院里杂草丛生的草坪时,这才松了一口气。“假如妻子还活着,她一定会命令自己把草坪修剪得整整齐齐,不过,那种日子再也不会有了!”迈尔斯心里想。

他将车停在车库里,把那副手套往夹克的口袋里一塞,便开门进了屋子,一股灰尘的刺鼻气味扑面而来,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洋溢着柠檬的香味了。迈尔斯看着一片狼藉的房间,心想:“今后再也听不见妻子的指使了——‘这是放椅子的地方,那是放鞋子的地方……’”

他越想越开心,走进卧室,脱下身上的衣服随手丢在床边的一堆杂物中,换上了一件很久没有洗的睡衣,然后他又转身走到厨房,在冰箱里找到一罐啤酒,启开罐口猛喝了一大口,随着冰凉的啤酒下肚,他的头脑也清爽了许多。“要是妻子还活着,是绝不允许家里有任何酒精饮料的,现在总算自由了!”

他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朝卧室走,心里想:“一切都在计划之中,只是有一点令人遗憾,早知道花钱雇来的那个窝囊废这么不济事,我还不如亲自杀死她,免得现在还麻烦我自己再动一次手。”

拳击高手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我经营的拳击俱乐部也要关门了,当我正要锁上大门的时候,一个身材魁梧的陌生人朝我走了过来。

他浑身上下一袭黑色——黑色的帽子、黑色的西装、黑色的皮鞋,手里还拎着一个黑色的手提袋,甚至连他的眼睛也是黑的。

“听说你牵头组织拳击比赛?”陌生人问。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给好几位拳击手当经纪人。”

我从事经纪人这个行当已经有好多年了,虽然我手里有几位拳击好手,但他们还算不上顶尖高手,其中最优秀的要算是斯通,他曾经获得过轻量级第十的名次,也曾上过一次拳击杂志的封面,但后来,他连续四次被纳诺击败,我便离开了他。

“你找我有何贵干?”我问。

“我想请你做我的经纪人,”那个陌生人说,“我想进入拳击界发展。”

我上下打量着他,从体形上看,他的确具备成为拳击手的基本条件——估计体重超过八十六公斤,身高一米八五。但他的竞技状态似乎不佳,不仅脸色苍白,皮肤和肌肉松弛,而且年龄也肯定不小了。

“你今年多大了?”我问。

他面部肌肉抽动了一下,反问道:“拳击手的最佳年龄是多少?”

“先生,根据本州的法律,任何四十岁以下的人都可以参加拳击比赛。”我回答说。

“噢,我三十岁。”他说,“我有身份证。”

“嘿,老兄,”我微微一笑说,“在拳击圈儿里,三十岁的年纪是拳击手的巅峰,过了三十岁就要走下坡路了,而你三十岁才入行……”

他眨了眨眼睛,不服气地说:“可是,我绝对比一般的拳击手要强壮,不信你看看!”说着,就要伸出胳膊来给我看。

我笑着说:“诗人曾经说过:你十岁得到神力,因为你心地纯洁?”

他似乎并没有听出我话中的嘲讽意味,还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说:“真让你说对了,我十岁的时候就获得了超越同龄人的力量。我想把这种力量用在正大光明的竞技上,而不是用来干坏事。”

说完,他把手提袋放下,走到体育室墙角的杠铃架边,一只手轻轻一提,便提起了一副杠铃,紧接着,他又像玩儿童玩具一样,耍起了杠铃。

那个杠铃究竟有多重,我不太清楚,但我记得,就在两小时前,温尼在举那个杠铃时累得气喘吁吁。要知道,温尼是练举重出身的,他现在还是个重量级拳击手呢!

那个陌生人的天生神力让我感到惊讶,但毕竟我这儿是拳击俱乐部,而不是举重俱乐部,于是我对他说:“你的力气果然很大,要不,我介绍你去本地的举重俱乐部吧?”

“不行!举重赚不到钱,我现在需要很多钱!”他叹着气说,“以前我从不缺钱,可现在却几乎身无分文,我急切需要赚钱!”

听他这么说,我又仔细地打量了他一下,只见他身上的西装虽然有点儿脏,而且还皱巴巴的,但却是一件价值不菲的名牌西装。“或许他说的是实情,他一度曾很富有。”我心中暗想。

“最近我一直在关注体育报道,我知道,拳击是一项很容易赚大钱的竞技项目,所以我决定投身这个圈子,赚几年钱。”他说,“你瞧,我都已经作好准备了,我用最后的一点儿钱买了短裤和鞋子,但我还没有手套,你可以借我一副。”

我扬起眉毛,笑着说:“你的意思是……现在就想和人比试一下?”

“对!”

我转身看看俱乐部里,会员们几乎都走光了,只有一个叫鲍比的小伙子还在对着沙袋练习。鲍比是很有拳击天赋的年轻人,他训练刻苦,技术水平提高得也很快。到现在为止,他已经赢过六场比赛,其中三场将对方击昏,三场被裁判判胜。当然,他恐怕一辈子都很难达到顶尖高手的程度,但作为一个业余拳手来说,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对!就让鲍比和他过过招儿,然后赶紧将他打发走,我也好早点儿上床休息。”其实,我的床就是办公室的一张折叠床。

“鲍比,你过来!”我招呼着,“这位先生想和你比试一下。”

“好的。”鲍比同意了。

于是我请那位陌生人也去更衣,不一会儿,他就穿着拳击短裤和运动鞋走出来了。我借给他一副拳击手套,让他和鲍比走上拳台。

我敲响了比赛开始的铜锣,然后不紧不慢地从烟盒里取出一支雪茄,划了一根火柴准备点烟。鲍比按照他惯用的套路,迅速接近那个陌生人,然后猛地一记右拳,接着一记左勾拳,谁知这两下凌厉的攻击竟被对方轻易地闪过,鲍比还没来得及转换成防守姿势,便被对方一记速度极快的左勾拳打倒在地,昏了过去。

这居然是发生在开赛短短五秒钟内的事!我划着的火柴还没来得及点燃雪茄。我急忙丢下雪茄和火柴,爬进场中查看鲍比的伤势,还好只是被打昏了,没有大碍。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在拳击界混了这么多年,明白陌生人那一记又快又准的左勾拳的确是技术含量颇高的一次进攻。我急忙看了看俱乐部,想再叫个人来和陌生人试试,可这儿已经没有其他会员了,我只好耸耸肩说:“先生,你的左拳真棒,只是不知道你的右拳如何?”

“实际上,我更擅长用右拳进攻。”

听了这话,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过了片刻,我又说:“你在进攻方面完全是一流水准,不过,你的抗击打能力怎么样呢?”

他微微一笑,对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请打我一拳试试?”

“那你可要小心哦!可别怪我出手太重。”说完,我把鲍比右手上的手套脱下来,戴在自己手上。早在三十年前,在我拳击生涯的巅峰时期,我的右拳是极其有威力的,虽说现在不比当年,但力量也不小。我铆足了劲儿,冲着他的下巴就是一拳!

“啊!”我疼得大叫了一声,向后跳开了。我感觉我的拳头好像打在岩石上一样,而那位陌生人却好像没事人儿一样,微笑着站在原地。我急忙脱下手套查看自己的手,还好,没有受伤。这时,鲍比也醒过来了,他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还要和陌生人再打一局。我知道鲍比绝非是陌生人的对手,便对他说:“今晚不打了,鲍比,下次再打吧!”我让陌生人先去淋浴,然后再到我的办公室来。

“先生,怎么称呼你?”我问陌生人。

“我叫加里。”他的口音听起来像是外国人。

“那以后我就叫你加里,你叫我华伦好了。”我说。

我又点燃了一支雪茄,慢悠悠地说:“加里,我可以让你走进拳击界,也能让你获得成功,如愿地赚到大钱,但我们首先得签一份合同,确立我们的合作关系。我们明天一早就去律师那里怎么样?”

加里显得有些不安,他摇着头说:“不行,明天白天我不能去。事实上,只要是白天我都无法外出。”

“为什么不行?”我皱了皱眉头,疑惑地问。

“我有畏光症,只要被强烈的阳光照射,我浑身就会又疼又痒,而且没力气。所以,即使我打比赛,也必须安排在晚上进行。”

“原来是这样!这好办,”我说,“现在拳击比赛没有在白天举行的,都是在晚上。不过,畏光症这事儿你先隐瞒一段时间,尤其是不能让卫生局知道,这种病不会传染吧?”

“不会的。”加里笑着说。他笑的时候,嘴的两侧露出了一对虎牙,看起来非常怪异。现在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是习惯抿着嘴了。

“对了,华伦,你……可以先预支一点儿钱给我吗?”加里吞吞吐吐地问。

要是换了其他刚认识的人向我借钱,我会立刻让他滚到一边去,但眼前的这个加里却不同,他前途无量,我觉得可以借钱给他,顺便收买人心。于是我说:“没问题,加里,你没钱吃饭了吗?”

“不,是没钱交房租了。今天早上我的房东说,如果我再拖欠租金,就要把我扫地出门。”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纳什给我打电话,说起周六晚上麦加洛和伯克比赛的事。

纳什和我一样,也是位拳击经纪人。麦加洛是纳什手下最优秀的重量级拳手,他年纪轻、速度快,在纳什的精心培养下,正在向一流拳手的队伍迈进。

“华伦,周六麦加洛和伯克的比赛出了点儿问题,伯克突然病了,不能上场,不知道你手上有没有人能代替伯克出场?”

我了解伯克的战绩,他赢过十八场,连续输过十场,在他输的这十场比赛中,有六场是被击昏的,这意味着伯克最近的状态正在走下坡路,因此,我必须也找一个类似的拳击手推荐给纳什。在我的俱乐部里,当然也有从一线退役的拳击手可供选择,但我又一想,为什么不让加里去试试呢?也许一场正式的比赛是检验加里成色的最好机会。

于是,我在电话里对纳什说:“现在我手边还没有合适的人选,不过,昨天晚上我这里来了一个新人,名叫加里。”

“加里?怎么没听说过这个人啊,他的战绩如何?”

“他刚从国外来,我也没有他的战绩记录。”

“那么,他的拳打得怎么样?”纳什小心翼翼地问。

“他出左拳的速度极快,但他右拳怎么样,我不知道。”

纳什似乎对加里产生了点儿兴趣,又问:“那你觉得这个人的实力怎么样?”

“昨天晚上他来找我,告诉我他已经一无所有,想凭打拳来赚钱。”我对纳什说,“依据我的判断,他是个很有潜力的选手,至少在三十五岁之前,他一定会成为一流的拳击手。”

“好吧!但愿加里能够在麦加洛手下撑两个回合,我可不想要不堪一击的。”纳什在电话里笑着说。

“纳什,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不过,我很看好加里。”

第二天傍晚,加里又来俱乐部找我,我带着他去见律师,然后我们签订了合同,约好每场比赛我抽取门票的百分之十。

周六那天,比赛就要开始了,我送给加里一件黑色的长袍,因为那是他最喜欢的颜色,然后我就带着他步入赛场。由于麦加洛是当地人,又拥有很多粉丝,所以那天来观战的大部分观众也都是冲着他来的。我和加里在拳台的这一端作好了出战的准备。

这时,开赛的锣声响起来了。麦加洛从他的那一端走到拳台中央,一边走还一边在胸口上画着十字。加里见麦加洛这样做,突然变得面色苍白、惊恐万状,我以为他是被麦加洛的气势给镇住了,就赶紧给他打气说:“加里,别紧张,你只能硬着头皮上了,闭着眼睛打吧!”加里点点头,深吸了一口气,转身向拳台中央跑去。他站好姿势,两眼盯着麦加洛,猛然出了一记左拳,狠狠地击中麦加洛的下巴,结果麦加洛轰然倒地。全场的观众几乎都惊呆了,连裁判也目瞪口呆,甚至忘记了数数,因为这场比赛开赛仅九秒钟,麦加洛就被加里击倒。

观众席上发出了一阵阵嘘声,这并不是因为麦加洛落败,而是因为比赛的速度太快了,他们花了钱却没看到精彩的比赛。

我和加里刚刚返回更衣室,就见纳什已经怒气冲冲地等在那儿了,他狠狠地瞪着加里,然后把我拉到一边质问说:“华伦,你这是在坑我!”

我赶紧解释说:“纳什,我发誓,我绝没想到会出现这种结果!”

“不行,必须让我的麦加洛扳回一局,我们再比赛一场!”

“再比一场?”我捻着下巴上的胡子,缓缓地说,“再比一场倒是可以,不过,门票的百分之六十要归我们。”

“百分之六十?你这简直是抢劫!”纳什气得差点儿跳了起来,可他转念一想,麦加洛败北是他战绩上的污点,必须尽快洗刷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我们决定各得门票的一半。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我关上拳击俱乐部的门,回到办公室,加里正坐在电视机前兴致勃勃地看吸血鬼电影,见我进去,他就赶快切换了频道。

“加里,我不喜欢吸血鬼电影,那太不合逻辑了!”我说。

“为什么?”

“这种电影经常会描述一个吸血鬼四处吸血,被它吸过血的人也都变成了吸血鬼,而那些吸血鬼再分头去吸血……如果照此逻辑,要不了多久,地球上的人类都会变成吸血鬼,它们将无血可吸,最后都必然饿死,不是吗?”

加里露出他那对尖尖的虎牙,笑着说:“华伦,可是吸血鬼也不傻呀!他们会控制自己的吸血量,在这个人身上吸一点儿,在那个人身上吸一点儿,被吸血的人除了会有点儿轻微的疲倦感之外,是不会变成吸血鬼的。”

我点头对加里的看法表示同意,并调低电视的音量,然后言归正传,和他谈起比赛的事。

“加里,我知道,凭你的实力在几秒钟内放倒麦加洛易如反掌,但你要清楚,拳击不仅是一种比赛,也是一种表演,观众花了钱,肯定不希望只看二十秒钟的比赛,我们必须多打一会儿,让观众们也心满意足,这样他们下回才肯再花钱来看。所以,当你下次再对战麦加洛时,你必须多和他缠斗一会儿,一直到第五回合再把他打倒。”

加里困惑地看着我,似乎还不太明白。我点着一支烟,继续向他解释说:“如果你太厉害的话,以后谁还敢和你打?如果以后没人和你打,你怎么赚一大笔钱呢?”我用钱做例子来开导他,加里一下子就开了窍,他答应下次再与麦加洛比赛时,手下稍微留点儿情。

在我们等待与麦加洛重新比赛的那几个星期里,加里根本就没参加任何训练,我对他也不加干涉,因为我对他的拳技很有信心。不过令人费解的是,加里从不告诉我他住在哪里,也不告诉我他的电话,我猜他可能是自尊心较强,不想让我看到他简陋的住处。总之,他每隔一两天就会到俱乐部来,跟我聊上几句。

加里和麦加洛的第二次比赛终于又开始了。这次加里按照我说的,在拳击台上和麦加洛你来我往,打得很热闹,打到第五个回合时,加里看时机已到,便一拳击倒了麦加洛。这下加里名声大振,一下子拥有了许多粉丝。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又签了很多场比赛。

为了不让比赛显得一边倒,我跟加里商量,让他在每场都故意被对方击倒两三次,造成加里只是个进攻犀利的选手,但防守不行的假象,这样一来,每个拳击经纪人都会认为自己的拳击手也能有击倒加里的机会。

在随后的一年里,加里参加过七场正式比赛,每场都完胜对手。后来,加里的名声越来越大,其他州的拳击手也前来挑战他。有了加里这棵摇钱树,我们都赚了许多钱。但是后来,我发现加里好像有心事,经常一个人沉默地坐着,我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却摇摇头不肯说。

加里出名了,也吸引了许多女孩子的目光,纷纷约他出去玩,据我所知,加里对待她们一直非常规矩,从未有过非分之想。

我们赢了第十场比赛后,一天早晨,我正在办公室数钱时,突然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一看,外面站着一位女人,她中等个头,相貌一般,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请问,怎么才能找到加里先生?”她问。

“我也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我说,“他只是偶尔来这里,我甚至不知道他住哪儿。”

她怔住了,然后向我吐露了实情:“两个星期前,我开车去另外一个州看望姑妈。在返回的路上,由于天黑路滑,我的车轮陷进了沟里,我费了好大劲儿也无法把汽车弄出来,我又累又饿,最后迷迷糊糊地在车里睡着了。那天我做了个怪梦,梦见一个男人帮助了我。而梦醒之后,真的发现我的汽车窗外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正低头看着我。他很热情地帮助了我,用他自己的车把我送到一个公用电话亭,我打电话给父亲,请父亲派人来接我……”当这位女子说话时,我注意到她的喉部有两个红色的小包,好像被蚊虫叮咬过一样。

她继续说:“他帮助了我之后就离开了,连姓名也没有留下。但这几天,他的影子一直在我眼前晃动……”说到这里,那位女子的脸红了,“昨天晚上,我看电视里的体育新闻时,才知道他叫加里,是本地有名的拳击手,于是我就找到你这儿来,想向他亲自道谢……”

“好的,那他下次来的时候,我代为转达吧。”

她仍站在那里不肯走,突然,她好像想起了什么,说:“加里那天把钱包掉在了现场,里面有一千元,拖车司机拾到后交给了我。”

我心想:“这年月,像这种好心的拖车司机不多了啊!”我对那女子说:“我可以替你把一千元转交给加里。”

她尴尬地笑了笑,说:“真是不巧,今天走得匆忙,我忘记把加里的钱包带出来。我叫黛芬,还是给你留下我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吧,请你转告加里,让他直接找我来取。”

第二天,加里来到俱乐部,我把黛芬的事告诉他,并把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也给了他。

加里感到很奇怪,他说:“我并没有丢钱包呀,甚至我从来都不用钱包。”

我笑着说:“看来这位黛芬小姐不惜花一千元的代价认识你。加里,你那天真的帮助过她吗?”

“呃,的确……我发现她在车中睡着了,就开车送她去了公用电话亭。”

“你有汽车?”

“是的,上个星期才买的,在城市里有辆汽车方便些。”

“什么牌的汽车?”

“1974年的大众汽车,是二手车,发动机还行,但车身比较破旧。噢,我想起来了,那位叫黛芬的小姐开的是林肯豪华型。”

“别羡慕人家,加里,我们的事业蒸蒸日上,很快你也能买得起那种豪华车。”

在接下来的两场比赛中,我们又完胜了对手。这两场比赛引起了电视台的关注,他们还对比赛进行了直播。我以为加里会很开心,可他仍然闷闷不乐。

有天晚上,加里突然来办公室找我,说:“华伦,告诉你个好消息,我要结婚了!”

我感到很惊讶,不过转念又一想,这没什么可奇怪的,很多拳击手到了三十岁左右都迈进了婚姻的殿堂。于是我就问他:“跟谁结婚啊?”

“黛芬。”

“黛……芬?”我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你说的是那天来的女人?”

他点了点头。

“你没搞错吧?加里,现在你成为众多女孩子追捧的偶像,怎么会选择黛芬呢?她看上去可是很一般哪。”

“我看中了她的气质。”

“加里,开什么玩笑,黛芬的气质也很平庸,”我笑着说,“哦,对了,你该不会是看上她的钱了吧?”

加里的脸红了,小声说:“当然……经济实力也是一个因素。”

“可是,加里,你的前途一片光明,很快你就会拥有很多钱,多得数不过来!”

“华伦,你不知道我最近的压力有多大,很多亲朋好友得知我进入拳击界后,都纷纷来信指责我,说我这样的家世背景,不应该为了钱而比赛,”加里低着头嗫嚅地说,“我也考虑了很久,我想我应该退出拳坛了,否则就是在玷污我的贵族血统。”

“贵族?”我诧异极了,“难道,你是皇室成员?”

“从某种程度上讲,算是吧!”他叹了口气,“我的亲戚们为了让我退出拳坛,已经开始为我捐款,可我怎么有颜面接受他们的钱呢?”

“难道,为了钱和那个女子结婚,你就有颜面吗?”我表情严肃地诘问他。

“华伦,听我把话讲完,”他说,“和黛芬结婚,我在收获金钱的同时,好歹也能收获爱情。”

我们争论了半天,最后,我希望他回去好好考虑一下,他答应了。

一个星期过去了,他杳无音信,我简直急坏了。

一天晚上十点半左右,鲍比突然来到我的办公室,交给我一封信。我一看那信封,就预感到事情不妙,拆开一看,果然是加里写的。

亲爱的华伦:

我经过仔细的考虑,最后还是决定退出拳坛。我很抱歉,辜负了你对我的一片厚望!我相信你说的,如果我继续在拳坛发展,我能赚到数百万元,但是,我还是要离开了。祝你好运。最后,我也向你保证,我会给你回报,绝不让你两手空空。

加里

信的最后一句话令我困惑不已,要用什么回报我?难道信封里有支票?我抖抖信封,什么也没有。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我望着眼前的鲍比,他却冲我笑着说:“打我一拳!”

我盯着他,只见鲍比的脖子上有两个好像被蚊虫叮咬过的小红点,他的嘴里也长出了两个虎牙——竟然和加里的一模一样!

“打我一拳试试!”他再次说。

也许我不应该打他,但我心情实在太郁闷了,加里走了,我的摇钱树也倒了,我要发泄,于是我猛地朝鲍比的下巴打了过去!

只听“咔嚓”一声,我的手腕骨折了。

当医生为我打夹板时,我却笑了。

因为我这才明白,加里临走前把他的能力传给了鲍比,那是他对我最后的回报。

男人的书

晚饭后,戴维把立体声音响开到了最大音量,在他那间位于十楼公寓的小房子里,充满了流行音乐那动感十足的声音。伴随着音乐声,他又脱掉鞋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沙发上看书。

有些经历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当戴维翻开《从艰难走向胜利》这本书的扉页时,他深信,这本书也将改变他的一生。还不到五分钟,他就被书中的精妙论述所吸引,以至于对震耳欲聋的音乐充耳不闻。

在《从艰难走向胜利》这本书的封皮上写着这样一句话:这是一本男人必读的书,更是有事业心男人的人生指南。书的作者詹姆斯是一位杰出的房地产经纪人,他白手起家,凭借自己的努力,最终走向了成功。戴维认真地阅读着,他希望从詹姆斯的书中获得成功的秘诀。

突然,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思绪,他非常不情愿地将书放在桌子上,走过去开门一看,原来是住在隔壁的明克斯。明克斯与他年纪相仿,今年三十六岁,只是个子稍矮一些。

“你的音响,假如……假如你把音量放低一些,我将感激不尽。因为,现在已经很晚了,我明天还要上班……”明克斯蓝色的眼睛里流露出沮丧的神情,吞吞吐吐地说。

“好吧!”戴维不客气地甩出一句,随后“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戴维不想和邻居争吵,但他心里很讨厌明克斯,因为明克斯总是抱怨他的音响声太大了。

戴维朝他的立体声音响走过去,正要伸手调低音量,突然一转念:“明克斯算老几?凭什么要听他的?我在自己的房间里听音乐,谁也无权干涉!”

想到这里,戴维又躺回到沙发上,重新拿起了书。现在该看第三章——《从胁迫到胜利——徐徐灌入恐惧的艺术》了。戴维有滋有味地朗读起来,嗓门儿甚至超过了音响。

明克斯再没有上门打扰。

戴维心里很高兴,他觉得,在自己强硬态度的胁迫下,那个多事的明克斯也只能忍气吞声,这是多么好的例子啊!戴维不禁对詹姆斯的书信心大增。

又读了一段时间,戴维终于读累了,于是他合上书,关上音响,躺到了床上。但他的思维并没有停止,还在回顾刚才读过的内容。他认为《从艰难到胜利》不仅是一本好书,而且这本书对于他而言,是来得恰到好处!因为他所在的公司最近要在东南区成立新的分公司,公司上层准备从他和另一个名叫韦尔的人中间选出一位担任分公司经理,他觉得自己正好可以从这本书中学到一些职场制胜的窍门。

第二天早晨,在公司的电梯里,戴维遇到了韦尔,“早晨好!”韦尔像往常一样友好地和戴维打招呼。但戴维却把头一偏,没有搭腔,他心中暗想:“要用冷漠来打击韦尔!”

电梯门开了,两人走出电梯。戴维偷眼观察了一下韦尔的脸,只见韦尔的脸上带有一种迷惘的神情,他想:“这正好符合詹姆斯书上说的,那种表情是‘敌人遭到打击后,失去平衡的第一个标志’。”

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戴维来到韦尔经常吃饭的餐厅,他在走过韦尔的桌边时,漫不经心地朝他挥了挥手,算是打招呼。然后,他又故作潇洒地走到消费更昂贵的雅座,故意找一个能让韦尔看见的座位坐下。戴维向侍者要了一杯马提尼,他一边小口啜饮着,一边假装焦急地看着手表,好像在等什么重要客人。他清楚,韦尔下午一点三十分有个会议,一会儿就会离开餐厅,他打算等韦尔离开餐厅后,再溜回到廉价的座位上,点一份三明治来吃。

戴维正在盘算着,韦尔却从椅子上站起来,友好地朝他走过来,他则假装没看见,还是继续喝着杯中的马提尼酒。

“戴维,”韦尔面带微笑地说,“你在等人吗?”

“是的,等一位朋友。”

“嘿,今天早晨我向你打招呼,可你没理睬我,该不会是对我有什么误会吧?”

“没有,韦尔,当时我正在考虑事,所以没听见。”戴维解释说。

这时,戴维突然想到《从艰难到胜利》一书中提到,当对手站着和你交流的时候,你决不可以坐着,必须也站起来,以便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于是戴维也端着饮料,站着和韦尔说话。

他们聊了一会儿,韦尔告辞了。戴维也跟着向外走。

“你不等朋友了吗?”韦尔问道。

“他有事,不能来了,再说已经过了约定的时间。”戴维说着,便和韦尔一同走出餐厅。

戴维故意把车停在韦尔的汽车旁边,他的车是新车,而且刚打过蜡,看起来光可鉴人。他故作深沉地钻进崭新的汽车,猛踩油门,飞快地驶离停车场,将韦尔远远地甩在了后面。他心中暗自高兴——认为自己又让韦尔受到一次“沉重的”打击。

傍晚时分,戴维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家。由于一整天的工作压力,他的心情也非常恶劣,刚走到家门口,正好碰见明克斯从隔壁走出来,明克斯正扣着皱巴巴西装外套的纽扣,冲他点点头,便急匆匆地向电梯走去。

“明克斯!”戴维在背后轻轻地叫了一声,等明克斯转过身,他却故意不理不睬地径直走进自己的公寓,然后“砰”的一声关上门。戴维为自己刚才的恶作剧感到开心不已,他的心情也舒畅了些。

吃完晚饭,戴维继续躺在沙发上阅读《从艰难到胜利》的第三章。这一章指出,某些类型的人有时候很难被打垮,要多费些工夫对付他们。“这说的不就是韦尔这样的顽固家伙嘛?”戴维心想,“看来要对韦尔展开一场持久战了。”

正当他饶有兴味地沉浸在书中时,隔壁传来了邻居明克斯返回住处的声音。他把书放下,打开了音响,而且开得很大,顿时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再次充斥了整个房间。

“正好用明克斯这种无用的家伙来练练手,验证书上所说的技巧是否灵验。”戴维心里想,“韦尔是个敏感、沉默的人,比明克斯也强不到哪去,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心,也一样能够被打垮。”

第二天,公司经理罗蒂先生让戴维到韦尔办公室去,经理要与他们二人开个会,讨论一下有关设立双层货柜的可行性。戴维清楚,这次是他和韦尔一次真刀真枪的比试,谁的建议被经理采纳,谁就有可能成为东南区的分公司经理。戴维心想:“正好可以借此机会进一步验证一下《从艰难到胜利》第三章的技巧。”

戴维提前半个小时来到韦尔的办公室,和韦尔一起等待罗蒂先生的到来。

韦尔热情地请戴维坐下,可他却冷冷地拒绝了,反而装作漫不经意地在办公室踱来踱去,只是偶尔瞄一眼坐在椅子上的韦尔。

韦尔对戴维的失礼不以为然,他主动与戴维交换着关于设立双层货柜的看法:“戴维,我们应该试制成本低,效果好的新式货柜。”

“哦,我倒是有几个好办法。”戴维小声地自言自语道,虽然他的声音非常轻,但韦尔还是听到了,韦尔和蔼而好奇地问:“什么办法?说出来听听?”

“说出来听听?我有那么傻吗?”戴维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无名怒火,他心想,“我的点子怎么可能与你分享呢?”

这时,罗蒂经理走进了韦尔的办公室,戴维和韦尔都站起来向经理打招呼。戴维对经理很恭敬,他微笑着点头,努力使自己显得不过于谦卑。因为书中介绍过,在与上司打交道的过程中,要表现出一种平等的态度。

罗蒂经理也笑着朝他们点点头,然后让他们坐下来。罗蒂经理说:“公司需要的是一种成本低廉、质量上乘的新式货柜,今天找你们来,是想听听你们的看法……”

在罗蒂经理说话时,戴维两眼一直傲慢地盯着韦尔,这让韦尔渐渐地显得有点儿不自然了,脸上流露出一种迷惑的神情。戴维见此情形,心里暗暗得意。

罗蒂经理突然停住了讲话,问道:“戴维,你在听吗?”

正在溜号的戴维被经理的问话吓得打了个冷战,“当然在听,经理!”他急忙说道。

“那你说说看,我刚才说的是什么?”罗蒂经理不满地问。

这下戴维傻眼了,他刚才根本没有专心听罗蒂经理的讲话,结果他被问得哑口无言。这时,韦尔露出了微笑——至少他似乎在微笑。

最后,罗蒂经理将戴维责备了一番,并要求他和韦尔回去仔细思考货架的制作方案,一个星期之后提交报告。

戴维闷了一肚子气,悻悻地回到了家。他今天受到了经理的责备,而且还是在韦尔面前,这让他觉得脸上很无光。那天晚上,他不得不把工作带回家做。

晚上的大部分时间,戴维都在研究着如何用一堆纸板来搭建货架的模型。他没有读书,而是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纸板的厚度、波状纸板的样式、立体的尺寸和压力等因素上,最后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好点子,解决了货架的负重问题。戴维打量着自己做出来的货架模型,心想:“按照工程学原理,这是可行的。”

最后,戴维累坏了,他打开音响,然后一头倒在沙发上。他心里想:“该死的韦尔,今天就是因为你,才害得我被经理责备!”

这时,门外又传来一阵敲门声,“一定是明克斯,不管他!”戴维翻了个身,继续琢磨他的办公室战争。

大约过了十分钟,戴维家的电话铃响了起来,他假装没听见,继续躺在沙发上。当电话第六次响起时,他不能再装聋作哑了,就骂骂咧咧地从沙发上起来,拿起话筒。电话听筒中传来明克斯那畏怯的声音,戴维不禁心生厌恶。

“戴维先生,你家的音乐声太大了,我刚才敲你家的门,你没有开。求求你,把音乐放小点儿吧,我现在筋疲力尽,我要睡觉……我们全家人都被吵得睡不着,我弟弟因此还生病住院了……”明克斯胆怯的声音反倒让戴维来了精神,“看来詹姆斯的这套理论在明克斯身上起作用了,现在他怕了自己,哈哈!”戴维想。

“你弟弟住院与我有什么关系?有谁能证明是被我的音乐吵的?”戴维大声说。

“我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我只是请你……”

“好吧,好吧,我把音响声调小点儿就是了!”戴维应付着,然后把电话挂断了。

戴维重新回到沙发上躺下,他根本没有把音量关小,而是任由它继续大声地响着——这是书上第七章介绍的“欲擒故纵”的技巧。戴维断定,明克斯没有胆量报警。

戴维真的有点儿困了,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

大约在凌晨四点钟,戴维醒了,他发现音乐仍在播放着,心想那盘磁带一定翻来覆去地播放了几十遍。

这一夜,明克斯没有再打来电话,即使他打来电话,熟睡中的戴维也听不见。

第二天一早,戴维走出家门,来到电梯口,碰巧明克斯也在这里等电梯。明斯克看起来气色非常差,眼泡浮肿、脸色苍白、嘴唇干裂,他似乎有意在回避戴维,而戴维却示威般地死死地盯着他。戴维知道明克斯不敢把自己怎么样,他认为,像明克斯和韦尔这种人只知道幻想。《从艰难到胜利》的第八章说:“世界属于那些无畏的、有进取心的人。”戴维认为自己就属于那种人。

在戴维的眼里,明克斯只不过是一个有趣的实验品,而自己真正要对付的是韦尔,因为韦尔目前还没有被自己学来的招数所击溃。

很快,一个星期就过去了。在经理要求提交报告的前一天晚上,戴维趁同事们都下班之后,用一张塑料卡片撬开了韦尔办公室的门锁。他倒要看看韦尔究竟拿出了什么样的解决方案——这是那本书的第五章所说的“合理的侦查”。戴维拿着小手电,像个间谍一样在韦尔的抽屉里翻找,最后,他在中间的抽屉里找到了韦尔拟好的工作报告。

借着手电的微光,戴维迅速地阅读了一遍韦尔的报告,他不禁大为惊叹——韦尔提出的制作货架的方案比自己的方案更完美,不但制作方法简单,还大大节约了费用。“如果韦尔的报告交上去,那东南区分公司经理的位置就非他莫属啊!”戴维暗暗地想。他犹豫了一下,拿出钢笔,在韦尔的报告上偷偷涂改了一些数字,然后又将报告放回原位,最后他轻轻地带上了门,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那天晚上,戴维非常高兴地回到家。为了庆祝,他决定去一家高档餐厅用餐,于是他洗了个澡,换上一身休闲装,便离开了家。

临走前,他打开音响,放大音量——这也是他惯用的招数,是为了震慑窃贼,让他们以为屋内有人。

第二天,罗蒂经理告诉戴维,任命他为东南区的分公司经理。“太好了!看来这本书果然灵验!”戴维心中暗喜。韦尔虽然落选了,但他并没有流露出失望。戴维认为,人生中总要做一些不择手段的事,只有我这样的人才能爬上去,像韦尔这种弱者将注定被自己踩在脚下。

戴维平时很少喝酒,但那天晚上,他却独自一人去了家附近的一个餐厅,点了一桌子美酒佳肴,为的是犒劳犒劳自己。午夜时分,当他摇摇晃晃地走出餐厅时,才发觉自己实在是喝多了。

当他一脚深一脚浅地踏进家门时,脚下传来了咯吱咯吱的声音,他低头一看,地上全是碎玻璃,再仔细一瞧,发现家中的那个昂贵的立体声音响不知被什么人砸了个稀巴烂,各种音乐录音带也被砸碎,并乱扔了一地,还有那个进口的唱片机,也成了一堆废铜烂铁……

戴维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

“这是我的唯一选择!”黑暗的房间里,突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戴维吓了一跳,急忙去按电灯开关,只见他的邻居明克斯正端坐在沙发上,面带歉意地看着自己。

“我本不应这样做,”明克斯说,“我讨厌暴力……但是,我的家族有人格分裂症的遗传病史,大部分的时候,我是安静的、懦弱的、平和的,可是,当病症发作起来……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明克斯说这话的时候,他的面部肌肉僵直,表情古怪,仿佛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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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悬念袖珍馆(全六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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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惊悚悬念袖珍馆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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