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汤姆·琼斯 下》(1)

第十三章《汤姆·琼斯 下》(1)

第十卷

未来十二小时的事态发展

第一章

本章包括一些教训,当代批评家很需要细细品味读者诸君,我们不可能知道你是怎样的人。也许你像莎士比亚那样熟谙人性,也许你比某些莎士比亚著作的编校者高明不了多少。让人担心的正是后一种情况,所以在咱们共同继续前进之前,理应对你进几句有益的忠告,免得你完全误解或歪曲我们,就像那些编校者误解和歪曲莎士比亚一样。[1]首先,我们警告你不要急匆匆地去指摘我们这部历史作品中的任何事件,认为它来得突兀,与总体布局无甚联系,因为你不可能立刻就理解那些事件对总体布局会起什么样的作用。其实,这部作品可以看作是我们的一个伟大创举,而批评家不过是条小小的爬虫。在他还不知道这部作品首尾是如何连贯起来的,也还不知道故事的最后结局之前,就胆敢对其中某一部分胡乱挑剔;他们这样做是极其荒谬和狂妄的。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在此处对批评家们所使用的暗讽和明喻是极其严重的,但除此之外,我们也实在找不到更适当的比喻来表明第一流作家与末流批评家之间的差别了。其次,我们还要警告你,我的好爬虫,你根本不会发现本书的某一人物像极了另外一个人物;例如说出现在第七卷和第九卷里的两个客栈老板娘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大同小异,但是,朋友,你应当知道,有些特征是各行各业大多数人所共有的。一个好作家的才能,正在于能够使这些特征得以保全而在运用时又能使之展现出不同的形式。再者,好作家还有另外一种才能:他能分辨出受同一恶念或蠢举推动的两个人物之间的细小差别。具备这后一种本领的作家寥寥无几,同样也只有少数读者才真正辨识得出这种本领,不过我深信,对于具有这种辨识才能的人来说,这种发现就构成他阅读作品的一个很主要的乐趣。比如说,任何人都看得出美食家马蒙爵士[2]和纨绔子弟弗勒特爵士[3]是极不相同的,然而要分辨纨绔子弟弗勒特爵士与朝臣耐斯爵士[4]之间的区别就更需要相当精细的辨别力了。正是由于缺乏这种辨别力,粗俗的观众时常对剧院上演的戏做出极不公正的举动来。我就曾经听说有一位诗人[5]差一点被当作窃贼审判。从法律意义上说,笔迹相仿是构不成什么罪证的,而对这位诗人的指控,证据比这还不足。事实上,我很担心舞台上出现的每个风流寡妇都会被指摘为对黛多[6]的盲目模仿,幸亏我们戏院里的这些批评家当中没有几个人的拉丁文水平能到看懂维吉尔作品的程度。

第三,我们还要警告你,可敬的朋友(因为也许你的心肠比你的头脑要好些),不要由于一个人不够十全十美就把他说成坏人。假如你喜欢十全十美的人物,那么当前有足够多的作品能满足你这种嗜好,但是,因为我们有生以来从未遇到过十全十美的人,所以也就不想在这本书里写这样的角色。老实说,我很怀疑尘世间的凡人是否曾达到过那样尽善尽美的境地,也怀疑世上是否存在过坏到绝顶的怪物,就像朱文纳尔所描绘的那样:彻头彻尾的罪恶,没有一点善德来冲淡。[7]在一部虚构的作品里插入这么个天使般的完美人物或魔鬼般的堕落鬼,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好处,因为人们看到这两种人物,思考之余,就会禁不住悲伤或者羞愧得无地自容,却不会从这种人物那里获得任何教益。在前一种情形下,当读者看到那样十全十美的人物时,就会因自己无法做到而绝望,从而生出担忧和惭愧;而当他看到后一种人物时,发现自己身上也具有的天性竟然可以堕落成那样令人厌恶的家伙,心里自然也同样会感到惶恐不安。

事实上,只要一个人物的品格里有一些善良的成分,足以引起好心人的钦敬和爱戴,即使他的性格中有一些小小的人性所防备不了的[8]瑕疵,它仍然能够激起我们的同情而不是厌恶。其实,再没有比在这种人身上看到的缺陷更能起到提高人们道德水准的作用的了,因为那些缺陷会造成一种震惊和惧怕感,比起邪恶透顶的坏蛋所犯的过失,它对我们的心灵更能发生作用。在一个具有很多善良成分的人身上,弱点和罪恶就更引人注目,因为他的美德会将其衬托得更加鲜明,从而使丑恶暴露出来。当我们看到这些罪孽给我们所喜爱的人物所带来的恶果时,我们就不但受到教育,使自己以后尽量避免犯这些过失,而且还由于它们给我们所喜爱的人物带来不幸而对其深恶痛绝。

好了,朋友,向你讲完这几点忠告以后,如果你愿意的话,就重新回到这部历史作品里来,与我们一道前进吧。

[1]菲尔丁最崇仰莎士比亚,对英国18世纪盛行的对莎剧剧本进行删改十分厌恶。

[2]马蒙爵士是本·琼生的喜剧《炼金术士》中的一个角色,为人贪婪、好享乐。“马蒙”意为钱财。

[3]弗勒特爵士是英国剧作家艾泽里奇(1635?—1691)的喜剧《时髦人物》中的一个角色,“弗勒特”意为浮躁。

[4]耐斯爵士是英国剧作家克朗(?—1703)的同名喜剧中的一个角色。

[5]这里的诗人指剧作家。

[6]黛多的故事见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第4卷。

[7]引自朱文纳尔的《讽刺诗集》第4卷。

[8]引自贺拉斯《诗艺》。本书第11卷第1章也有引用。

第二章

来了一位爱尔兰绅士。随后,客栈里发生了一些极不寻常的事那惊恐不安的小野兔,因为害怕各种仇敌——其中主要是人,那个狡猾、残忍、食肉的动物——整天都躲在隐蔽的地方;此时,它可以尽情地在草地上嬉戏了。此时,猫头鹰,那嗓音尖厉的夜间歌手,在空心的树上唱着歌曲,也许会使当代有些音乐鉴赏家为之着迷。此时,那喝得半醉的庄稼汉在回家途中脚步踉跄地走过教堂的院子(或者不如说是坟地),恐怖感在他的脑海里勾画出一个浑身滴血的鬼魂。此时,贼盗和歹徒都醒来了,而老老实实的更夫却沉入梦乡。说得直白一些吧,这正是子夜时分。旅馆里的人,不论是本书前边已经提过的,还是夜晚来的,都已入睡。只剩下女仆苏珊还在那里忙活着,她必须把厨房的东西全刷洗干净,才能回到那个等待着她的多情驿夫的怀抱中。

就在这样的时刻,一位绅士匆匆忙忙来到旅馆。他下了马,来到苏珊跟前,神情唐突,慌慌张张,急得几乎出不来气地问女仆,旅馆里住的可有一位太太。天已经这么晚了,面前这个男人两眼又直勾勾地一直瞪着她,而他的举止又这么可疑,苏珊有些吃惊,所以在回答之前,先犹豫了一会儿。看到苏珊这种神情,这位绅士更加恳切地央求她告诉他真实情况,说他的妻子失踪了,他现在正在寻找她。“我发誓,有两三回我差一点儿抓到她,”这人喊道,“可是她总是在我来到之前就逃脱了。要是她住在这家旅馆的话,就请你悄悄把我领到她跟前,要是她已经走掉了的话,就请你告诉我走哪条路可以追上她。我向你发誓,事成之后,我一定叫你这个穷姑娘成为全国最阔的人。”说着,他就掏出一把几尼。一个比这个穷女仆身份高得多的人,看到这样丰厚的好处,也一定肯去干比这绅士所委托的低贱得多的勾当。

苏珊根据她所知道的一些关于沃特尔太太的情况,毫不迟疑地断定,这位绅士必是她的丈夫,而她也必然就是这位绅士所寻找的迷途羔羊。因此,她认为把丈夫的妻子归还给丈夫而赚到一笔钱,没有比这赚得更诚实的了。理由既然如此充足,她就毫不犹豫地告诉绅士,他找的那位太太此刻正住在客栈里。于是,苏珊在绅士的怂恿下(他慷慨地答应事后必有重谢,而且一部分钱已经实实在在交到她手里了),立刻把他领到沃特尔太太的卧室去。在上流社会里,长久以来就形成一种习惯,而且也有确凿可靠的理由:丈夫不先敲门,不得走进妻子的卧房。稍懂人情世故的读者,对这个习惯的诸般妙处,自然是不必多说就明白的,因为这么一来,夫人就有时间整理一下,或者把一些不雅观的东西拿开,因为有些情况是办事细致、讲究体面的女人所不愿为丈夫撞见的。

老实说,有教养的人们中间所形成的一些规矩,粗看起来似乎只是些繁文缛节,然而仔细想来,却感到切实必要。这会儿,假如我们这位绅士能遵守上述那个习惯就好了。诚然,他也敲了门,但并不像他在这种场合所应当采取的那种轻轻的敲法。相反,当他发现房门是从里边锁上了时,就使劲儿去撞。锁被撞坏,门忽地大开,他一头栽进屋里。

他刚从地上站起来,我们的主人公本人——说来有些可耻而又可悲——就也从床上跳下来,站在那里,厉声责问他是什么人,竟敢这么放肆地闯进他的房间。

最初,那位先生以为自己搞错了,正要道歉退出;忽然,借着明亮的月光,他看到胸衣、长衫、衬裙、女帽、发带、长袜、吊袜带、鞋、木屐等乱七八糟地放在地板上。这些东西燃起了他天生的妒火,使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他没理睬琼斯的质问,径直朝床铺走去。

琼斯立刻拦住他的去路。于是,一场剧烈的争吵发生了,两人很快就对打起来。这时,沃特尔太太(我们必须承认,她也睡在那张床上)也许刚从梦中醒来,看到两个男人在她的卧房里打架,就用最尖厉的嗓音喊起来:“杀人啦!有贼啦!”喊得次数最多的则是:“强奸啦!”也许有些人会奇怪她怎么会喊起强奸来呢,其实,女人在恐惧时的这些喊叫声就好像音乐上的发啦啦啦嗒,只是声音的载体,并没有什么确切的含义。

沃特尔太太的隔壁住着一位爱尔兰绅士,因为他来到客栈时已经很晚了,我们一直没来得及介绍他。这位绅士就是爱尔兰人所称的那种好汉,或者说骑士。他是一户殷实人家的小儿子,因为家里没有财产可以继承[1],只好出来另创家业。他现在前往巴斯的目的,就是想试试他的赌运和桃花运。

这个年轻人正躺在床上读倍恩夫人[2]的一部小说,因为他曾听一位朋友说,再没有比依靠阅读些好的文学作品来增进知识,充实心灵更易博得女人欢心的了。他刚一听见隔壁吵吵嚷嚷,就从床上跳下来,一手持剑,另一只手拿起身边点着的蜡烛,径直朝沃特尔太太的房间奔来。

如果沃特尔太太乍看到这位只穿着衬衫的男人,会更加感到有失体统,那么她这种担忧马上就消释了大部分,因为这位骑士一进门就叫起来:“费兹帕特利先生,你这是在干什么!”那个男人听了马上回答道:“啊,麦克拉契兰先生,很高兴在这儿遇到你。这个坏东西勾引上我的老婆,和她在一起睡觉哩。”“什么,老婆?”麦克拉契兰大声喊道,“难道我还不认得费兹帕特利太太!难道我还看不出跟站在这里的这位穿衬衫的先生睡在一起的人根本不是她吗?”

这时,费兹帕特利朝这位太太瞥了一眼,又从她的声音(他就是站得再远也应该能分辨出来)发觉自己不幸犯了一个错误,就赶紧向她道歉。然后,他掉过身来对琼斯说:“可是我请你注意,我可不向你道歉,因为你打了我。为此,明天早上我一定要给你放放血。”

琼斯听到他这番恫吓,只以轻蔑的神情对待,而麦克拉契兰先生却回答:“说实在的,费兹帕特利先生,在这样的深更半夜,你打扰了人家,自己也该感到惭愧。要不是旅馆里的人都睡下了,他们一定都会像我这样被你吵醒的。这位先生打得正好。凭良心说,我虽然还没妻子,要是我有妻子而你这么对待她的话,我非割断你的喉咙不可。”

琼斯正为沃特尔太太的名声担心,窘得不知该说什么或干什么好,可是正像我们已经指出的,女人的应变能力要比男人强得多。沃特尔太太想起她的房间和琼斯先生的房间是通着的,于是,就凭着自己的胆子,并且指望着琼斯凭信义替她撑腰,回答说:“我不知道你们这些话是什么意思?你们这群流氓!你们哪个也不是我的丈夫。救命啊!强奸啦!杀人啦!强奸啦!”这时,客栈老板娘赶到房里来。沃特尔太太马上转向她,以最刻毒的口吻说,她本以为自己住的是一家规规矩矩的客栈,不是个野窑子,可是现在一群流氓竟然冲到她房间里来,故意败坏她的名声,甚至还要伤害她的性命。她说,名誉和生命对她都同样是宝贵的。

这时,老板娘开始吼叫起来,声音跟刚才床上那个可怜的女人发出的一样大,她嚷道,这下她算是完蛋啦。这家客栈的名声一向是无可挑剔的,如今可完全被他们毁掉了,说完之后,她掉过身来责问那些男人说:“见鬼!你们凭什么跑到这位太太房间里来胡闹?”费兹帕特利低下头来,一个劲儿说是他搞错了,他诚心诚意地道歉,然后就跟他的同乡一道走开了,琼斯是个机灵人,不可能领会不到他这位美人给他的暗示,就理直气壮地说:他听到有人破门而入,就赶来帮这位太太的忙,至于他们的意图是什么,他实在想不出;可能是抢劫,如果是的话,幸好总算被他阻挡住了。“从开店以来,这儿就没闹过强盗,”老板娘嚷道,“您可得知道,先生,我这店里不窝藏强盗。可是我恨透强盗这个词了。我这店里只欢迎正派、规矩的上等人。谢天谢地,这类客人我有的是,足够我招待的。在我这儿下榻过的贵族有……”接着,她就背出一长串姓名和爵号来,那些名号,说起来也许会有侵犯特权之嫌,这里只好从略。

琼斯用了极大的耐心听下去,最后不得不打断她的话,转向沃特尔太太道歉,说自己只穿了一件衬衫就出来了,但都是为了顾及她的安全。读者可以设想她听到这番话之后所做的表示,而且如果设想她现在扮演的是一位端庄的夫人,深更半夜被三个闯进来的陌生男人吵醒,那么对她在这件事中的全部举止神情也就不难推想了。她所担任的正是这样一个角色,而且她扮演得确实精彩,我们的女戏剧演员的任何一次表演都不会超过她,不论在台上还是在台下。

我们从这件事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论据来下这样的结论:高尚品德对女人来说是多么自然的事。也许一万个女人中难得有一个会成为好演员,甚至两个女演员扮起同一角色来,轻易也不能演得同样好;然而一旦她们表演起贞洁人物来,却都能演得令人叫绝。不论本人贞洁不贞洁,她们都能演得完美无缺。

当男人们全走开之后,沃特尔太太从恐惧和愤怒中恢复过来,用和蔼得多的语调跟老板娘攀谈起来。而这时,老板娘对她这家客栈的名声还放心不下,为了维护这份名声,她又絮叨起哪些贵人曾在店里下榻过。沃特尔太太拦住她的话头,斩钉截铁地对她说,老板娘对刚才发生的事一点儿责任也没有,然后就请老板娘离开,好让她好好休息休息,并且希望天亮以前再也别来打扰她。听到这话,老板娘十分殷勤地连连行礼,告辞而去。

[1]根据英国法律,不动产由长子或长女继承,其他子女没有继承的资格。

[2]倍恩夫人(1640—1689),英国戏剧家,小说家,作品多写男女之间的情事。主要作品长篇小说《奥鲁奴考》描写黑奴的悲惨遭遇和英勇反抗,是英语文学史上第一部反奴隶制度的小说。

第三章

老板娘和女仆苏珊之间的谈话,所有开客店的及他们的伙计都应一读。来了一位漂亮小姐,从她的温厚举止中,有身份的人可以学到到处受人敬爱的办法老板娘记得,门被砸开的时候,只有苏珊一个人还没有上床,于是就赶紧去找她,问她事情最初是怎么闹起来的,那位陌生的先生是谁,他是什么时候来的,是怎么来的。

苏珊就把读者早已知晓的全部经过向女主人说了一遍,只不过按照自己的方式,修改了某些情节,并且把她收下那笔钱的事完全隐瞒起来。一开始,老板娘对那位受惊的太太很表示同情,说她是担心旁人会有意破坏她的贞洁才那么害怕的。苏珊看老板娘在这件事上很不安,就忍不住赌咒说,她亲眼看到琼斯是从沃特尔太太的床上跳下来的。老板娘听了这话,怒火冲天。“你真是胡编乱造!”她嚷道,“要是那样的话,一个女人家还会那么大喊大叫,暴露自己吗!请问,一个女人家除了喊叫之外,还能拿出什么更好的证据来表明她的清白呢?我相信足有二十个人可以证明她是喊叫了。我请你不要散布店里无论哪一个客人这种坏话,因为这不但对他们的名声不好,而且对店里也会有影响。我敢说,这家店里绝不会有恶棍或邪恶的叫花子进来。”

“这么说来,”苏珊说,“我倒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啦。”“对,的的确确,眼睛有时候也是靠不住的,”老板娘回答道,“凡是对这些上等人不利的事情,我是不会相信自己的眼睛的。像昨天晚上他们要的那么好的一桌菜,半年来我还没有卖出去过一次呢。他们真是随和,脾气又那么好。我把沃斯特郡的梨酒当香槟卖给他们,人家二话没说。说实在的,我那梨酒味道好,又能滋补身子,比得过全英国最好的香槟,要不然的话,我也不会卖给他们。他们足足喝了我两瓶。不会,不会,我永远也不会相信这么规规矩矩的好人会干出什么坏事来。”

苏珊被安抚下来了。随后,老板娘谈起旁的事情来。“你刚才说那位奇怪的先生是骑驿马来的,跟班的在外边,跟马匹在一起,想来他一定也是位大老爷。你怎么不问问他吃了饭没有呢?我想,他这会儿八成在另外那位先生的房间里呢。去问问他有没有叫人。如果他知道店里还有人走动,还有人可以给他准备饭菜,他也许会点些什么的。可是别像往常那样乱说什么火已经熄了,鸡鸭还没宰之类的话。如果他要羊肉,可别随便说咱们店里没有。我知道肉铺老板在我睡觉之前刚宰了头羊,如果我去要的话,他总会趁热割一块儿给我的。去吧!记住,鸡、鸭、羊肉,要什么有什么。打开门就问他:老爷,您刚才叫人了吗?要是他们什么也不说,你就这样问:老爷,晚饭您想吃点什么?别忘记称呼他老爷。去吧。要是这点事你都办不好,你以后就再也不可能有什么出息了。”

苏珊走了。过了不久,她跑回来说,两位老爷在一张床上睡了。“两位老爷睡在一张床上!”老板娘叫嚷起来,“绝对不可能。我敢说,他们一定是两个地地道道的无赖汉。沃尔斯华绥少爷猜对了,那家伙一定是存心去抢沃特尔太太的。他要是像上等人那样,闯进那位太太的房间是想干点儿那种坏事,他就绝不会溜到隔壁,省下一顿晚饭、一张床铺的开销。他们两个一定是贼。找老婆不过是个借口。”

老板娘这番攻讦其实对费兹帕特利先生是很不公正的。尽管他现在一文不名,但他确实生来就是上等人,他的心灵和头脑也许有点缺陷,然而却绝不会干出偷偷摸摸的勾当,或者做出吝啬的事来。实际上,他倒是个花钱十分大方的人。他虽然和妻子一起得到了一笔可观的产业,可是如今除了他妻子还留下点赡养金之外,已经被他花得一文不剩了。为了夺取那笔赡养金,他就虐待起妻子来。再加上他嫉妒心又极重,使那可怜的女人实在无法忍受,从他身边逃跑了。

这位先生从切斯特赶了一天的路,累得筋疲力尽,刚才打架时又饱尝了一顿拳头,骨头酸痛,因此引得他心里更加痛楚起来,所以他一点胃口也没有。刚才根据女仆的报告,他把沃特尔太太错认为自己的妻子,结果大失所望。可是,他压根儿也没想到,尽管头一个弄错了,说不定妻子还是住在这家客栈里呢。但是,他听从了朋友的劝告,当晚不再找下去了,并接受了那位先生的好意邀请,与他同榻而眠。

那跟班的和马车夫的心情却与他大不相同,他们倒是什么菜都愿意要,只怕老板娘不愿意给。不过,当她从这两个人嘴里了解到事实真相,确实知道费兹帕特利先生不是个贼之后,她才做了让步,并让人给他们端上些冷肉来。两人立刻大肆咬嚼起来。这时,帕特里奇走进了厨房。原来,他是被前面发生的那场纠纷吵醒的。后来,他正打算重新入梦,一只猫头鹰扯着嗓子在他窗前为他唱了一阵夜曲,使他极为惊恐,急忙下床穿好衣服;他听到厨房里有人讲话,就跑下楼寻求做伴的来了。

他的到来,使老板娘无法回去休息了。本来她想叫苏珊照顾另外那两个客人,自己去睡觉的,可是沃尔斯华绥少爷的朋友是不好怠慢的,特别是他已经张口点了半升葡萄酒,老板娘立刻答应了,但还是在火上替他烫了半升梨酒——它可以充当任何一种酒。那个当跟班的爱尔兰人睡觉去了,马车夫也正要跟着去睡。可是帕特里奇邀他留下来一道喝点酒,那小伙子就十分感激地接受了他的邀请。实际上,这位塾师是不敢一个人去睡觉,又不知道老板娘究竟能在这里待多长时间,他就决定把这小伙子留下来陪他:有他在跟前,就不怕魔鬼及其跟班的侵害了。

这时,大门口又来了一名马车夫。老板娘让苏珊去看看。她回来时带了两位骑装打扮的年轻小姐,其中一位的衣服上镶着极其华丽的花边,帕特里奇和那马车夫见了,立即从椅子上跳了下来,老板娘也急忙上前恭迎。

那位穿着华丽的小姐态度和蔼地笑了笑说:“对不起,太太,请让我在您厨房的炉边暖和一会儿,天真是太冷了。可是我决不想打搅大家,请各位千万别离开座位。”这话是对帕特里奇说的,他看到小姐穿得这么光彩夺目,敬畏不已,吓得蜷缩到房间另一角落里去了。其实,这位小姐还有更值得尊敬的地方,因为她是世上一位绝色美人。

小姐一再请帕特里奇回到原来的座位上,但是怎么劝也劝不动。于是她脱下手套,伸出手来烤火——那双手除了不会融化外,凡是雪所有的特点它们都具备了,她的同伴,其实是她的女仆,也跟着脱下了手套,但她露出的一双手,无论在冻僵的样子或是颜色上,都像极了冷牛肉片。

“小姐,”那女仆说,“我看今儿晚上您可别想再往前赶路啦。我很担心您受不了这劳累。”

“当然啦,”老板娘大声说,“小姐绝不会那样的。哎呀,我的天,今天晚上还赶路!小姐,可别存这种念头吧——不过,您肯定绝不会再走的,小姐晚饭想吃点什么?店里有各种羊肉,还有上好的嫩鸡。”

“太太,我想该吃的不是晚饭,而是早饭啦,”小姐说,“可是我什么也吃不下去。就是住下来,也只躺上一两个钟头。要是方便的话,太太,请给我一杯葡萄乳汁吧,稀稀的,要小粒的。”

“好吧,小姐,”老板娘大声说,“店里还有上好的白葡萄酒呢。”“那么说,你们这儿没有葡萄汁了?”小姐问。“有的,”老板娘说,“只要您小姐喜欢,全英国也找不出这样好的——不过,还是请您吃点什么吧。”

“说老实话,我什么也吃不下,”小姐回答说,“您只要费心替我尽快把房间准备好,我就感激不尽啦,因为三个钟头之内我就得骑上马继续赶路。”

“喂,苏珊,”老板娘嚷道,“野鹅室里的火炉生起来没有?小姐,我很抱歉,店里最好的房间全住满了,好几位上流客人现在都入睡了。这儿住着一位年轻的大乡绅,还有好几位旁的高贵客人。”这时,苏珊答应说,两位爱尔兰绅士已经住进野鹅室里去了。

“岂有此理!”老板娘说,“你既然知道每天都有上流客人到咱们店里来,为什么不把最好的房间留几个——那两位客人要真是绅士的话,知道是给小姐您腾房间,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赶紧爬起来的。”

“千万可别为了我找这么多麻烦,”小姐说,“谁也不要惊动!我只要一间普普通通的房间,多么简陋也没关系。太太,请您千万别为我太费神。”“唉,小姐,”老板娘大声说,“店里是有几个好房间的,可是都不配给您住,既然您肯屈尊住那样的房间,那么,苏珊,立刻在玫瑰室里替小姐生起火来吧,这是现有的最好的一间房了。小姐,您是先上楼,还是等火生好再上去呢?”“我想我已经暖和过来了,”小姐回答说,“要是方便的话,现在就上楼去吧。恐怕我让大家,特别是那位先生(指帕特里奇)冻得太久了。真的,天这么冷,冷得可怕,叫人家离开火炉,我心里真不好受。”说完,她就带着女仆走了,老板娘举着一对蜡烛在前面领路。

那好女人一回来,厨房里人们的话题就都集中到那位小姐的可爱之处上了。无瑕的美貌确实具有一种令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魅力。尽管老板娘由于这位女客晚饭什么也不吃,心里很不受用,但她还是对大家说,她一辈子还没见过生得这么美的人呢。帕特里奇满口称赞这位女客的容貌,并且对镶在她衣服上的金边也禁不住恭维了一番。驿夫则对她的心肠好唱起了赞歌。这时走进来的另一个驿夫也应道:“我敢说,她真是位好姑娘,连对哑巴畜生她都怜悯。一路上她不时地问我,她骑得那么快会不会伤了马,进店以后,她吩咐我说,多弄些麦子,让马尽量吃得饱饱的。”

和蔼的态度就含有这样的魅力,一定会使一切人交口称赞,它可以和著名的哈赛太太[1]相比。就像那位太太一样,和蔼的态度可以把每个女人的优美风姿发挥到极致,遮住所有瑕疵。这里,当读者见到和蔼的举止是多么可爱时,我情不自禁地抒发了一下自己的感想。为了说明其真实性,下面我们就用一个相反的例证来衬托一下。

[1]伦敦河滨路一位有名的女裁缝,以善于显示妇女的苗条身材而著称。——原注第四章

一个秘方,服后保证能招来厌恶和仇恨小姐刚躺到床上,她的侍女就跑回厨房来,饱餐了小姐所谢绝的美味。

她走进时,大家又都站了起来,像先前对小姐表示敬意那样对待她,可是这位侍女忘记像她的女主人那样招呼大家赶紧坐下。其实,即便她这么说了,他们也不可能再坐下来,因为她把自己的椅子搬过来,差不多把整个火炉全占住了。她吩咐立刻给她烤一只鸡。并且说,一刻钟之内要是烤不好,她就不等了。尽管她要吃的那只鸡此刻还睡在窝里,而放到烤叉上之前还得经过捉、宰、去毛种种手续,老板娘也还是会答应及时做好送来的。不过不幸的是,客人现在已进入后台,她能亲眼看见这场欺骗性的扮演,于是,可怜的老板娘也就只好承认店里没有鸡。“不过,太太,”她说,“我可以马上到肉铺里替您买点羊肉,什么样的都有呢。”

“你以为我的胃口像马的胃口一样吗?”这位女仆太太说,“深更半夜还吃得下羊肉!你们这些开店的,总以为有身份的人跟你们全一样。说真的,我早就猜着了,在你们这个破地方,什么可口的也别想吃到。我家小姐怎么单找这么个店住下!我看到你们这儿来住的净是些生意人和赶牲口的吧。”老板娘听到别人说她的客店的坏话,真是怒从心头起。可是她仍然按捺住性子,只说了句:“谢天谢地,来住的总是上等人。”“别对我说什么上等人,”女仆大声说,“我总比你这种人懂得什么叫上等人吧。别再跟我说废话啦,告诉我晚饭可以给我点什么吃。虽然马肉我不能吃,可是我真饿啦。”“唉,真的,太太,真是不巧,”老板娘说,“您正赶上我什么都缺的时候。老实说吧,店里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块儿冷牛肉,而且已经给一位绅士的跟班和驿夫吃得光剩骨头啦。”“婆娘,”亚比该[1]女士(为简便起见,就这么称呼她吧)说,“你别叫我恶心啦。我就是饿上一个月,也不会去吃那种人的指头碰过的东西。在这个讨厌的地方,难道什么干净的、像样的东西也没有了吗?”“太太,来点儿鸡蛋火腿怎么样?”老板娘问。“有新下的蛋吗?你肯定准是今天下的吗?火腿可得切得细溜溜的,又大又粗的东西我可咽不下去。你想办法做得像点样子,别以为是给个什么乡下婆娘或是诸如此类的人做的。”于是,老板娘就抄起刀来,但女仆又拦住她,说:“好婆娘,你必须先洗洗手。我吃东西讲究,从摇篮里就习惯什么东西都要高级和整洁。”

老板娘竭力克制住自己的性子,开始忙活起来,至于苏珊,那女仆早就不许她插手了,而且拒绝的时候满脸还带着那么藐视的神色。那个可怜人好不容易才控制住自己的拳头,就像老板娘控制住舌头一样。但实际上,苏珊并没完全控制住她的舌头,尽管只是在牙缝里嘟囔,她还是说了些混蛋,咱的血肉一点儿也不比你的低贱之类的气话。

正准备着晚饭,亚比该女士又后悔没有吩咐店里把客厅的火生好。但是,她说现在也来不及了。她说:“不过我不妨试试厨房的风味,我一辈子还没有在厨房吃过饭哩。”她掉转过身来问两个驿夫,为什么不留在马厩里陪着他们的马。然后朝老板娘嚷道:“婆娘,本来饭就这么难吃,起码也得把厨房弄干净些。别这样围满了下等人哪。至于您,”她对帕特里奇说,“看来倒有些像上等人,高兴的话就不必走开了。我只惊动那些下流货。”

“不错的,不错的,太太,”帕特里奇大声说,“我是上等人。并且请您相信,我也不是那么容易惊动的。Nonsempervoxcasualisestverbonominativus.[2]”她以为这句拉丁文是对她的冒犯,就回击道:“您也许是个上等人,可是从您对女人讲拉丁文这件事看来,您可不大像。”帕特里奇说了几句和气话,最后又说了一些拉丁文。这回,女仆只翕了翕鼻孔,挖苦他是个大学者。

晚饭摆到桌上了。对于这样高雅的人来说,亚比该女士的吃相可以称得上是狼吞虎咽了。她一边吩咐照样再替她做一份,一边说:“你们这家客栈确实常有上流人来住吗?”

老板娘做了肯定的回答,说:“店里眼下就住着不少有身份的上等人,比如说沃尔斯华绥少爷,那位先生是知道的。”

“请问,这位年轻的上流绅士,这位沃尔斯华绥少爷是谁呀?”亚比该说。

“当然是萨默塞特郡的大乡绅沃尔斯华绥的儿子和继承人喽!”帕特里奇回答说。

“哦,这可是怪事!”女仆说,“萨默塞特郡的那位沃尔斯华绥先生我很熟悉,就我所知,他没有儿子呀!”

听到这话,老板娘竖起了耳朵,帕特里奇却有些不知所措。不过,沉吟了一下,他还是回答说:“对呀,太太,一般人都不知道他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儿子,因为那位乡绅并没跟孩子的母亲结过婚,但是他的确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儿子,将来也就是他的继承人,这件事就像他名叫琼斯一样千真万确。”听到这儿,亚比该失手掉下那块儿正往嘴里送的火腿,大声嚷道:“先生,可真没料到!难道琼斯先生此刻也在这店里吗?”“为什么不?”帕特里奇说,“这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千真万确的。”

亚比该急忙把饭吃完,就赶到她小姐身边。她们主仆之间的谈话,我们在下一章里可以读到。

[1]亚比该是《圣经·旧约·撒母耳记上》第25章里的一个女子,大卫的侍女。英国剧作家鲍蒙特(1584—1616)和弗莱彻(1579—1625)在他们合写的剧本《骄傲夫人》中,把亚比该用作女仆的名字,此后就成了侍女的通称。

[2]拉丁文,意思是:动词的主格词并不一定永远按格变化。

第五章

亮明这位可爱的小姐和她那不可爱的女仆是谁就像在六月里一个偶然的机会栽到百合丛中的红玫瑰,在一片素淡的白色花朵中间杂着点儿朱红;或者在愉快的五月里,好玩闹的漂亮姑娘在百花盛开的牧场上吐气若兰;或者在生机勃勃的四月里,温柔、痴心的鸽子栖息在美丽的花枝上,怀念着它的伴侣,索菲娅(正是她本人)一手托着可爱的头,倚在床上,姿容比上述那些秀丽百倍,气味也芳香百倍,她心地善良而纯洁,可以和她的相貌媲美。正当她一心一意思念着汤米时,女仆跑进屋来,一直奔到她的床前,大声说:“小姐,小姐,您猜这店里还住着谁?”索菲娅吓了一跳,嚷道:“但愿咱们没被我爸爸追上。”“不是的,这个人抵得过您一百个爸爸。琼斯先生本人此刻就住在这家店里。”“琼斯先生!”索菲娅说,“不会的吧。我的运气怎么会有这么好!”女仆说确实是这样,于是,小姐说一定要马上见到琼斯,并派女仆立刻去请他来。

奥诺尔刚刚离开厨房,老板娘就恶狠狠地骂起她来。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这个可怜的女人的一肚子脏话确实已经憋了很久,这时就像撤掉挡板的烂泥车一样,滔滔不绝从嘴里倾泻出来。帕特里奇也倾吐了他那份诽谤。他不但痛骂那个女仆,而且(也许会使读者感到意外)还想污损索菲娅那玉洁冰清的名声,哼,都是一丘之貉,他嚷道:“观其友而知其人,一点儿也不错。固然应该承认,那个穿得漂亮的小姐更懂得礼貌一些,不过这两个肯定都不是好东西。一定是巴斯来的一对婊子,这一点我敢肯定。上流人绝不会这么深更半夜赶路,而且也不带几个听差。”“说得对,”老板娘大声说,“这话说到她们根儿上啦。因为没听说上等人住店不叫饭菜的,叫来了吃不吃是另外一回事。”

他们正说着,奥诺尔又回到厨房来,她按照小姐的吩咐,要老板娘马上把琼斯先生喊醒,告诉他有一位女客要会他,老板娘叫她去问帕特里奇,因为帕特里奇是这位少爷的朋友。她说,至于她自己,是向来不去叫醒男客的,尤其是上等人。说完之后,她气鼓鼓地走出厨房。于是,奥诺尔就来求帕特里奇,可是他也不肯去叫。“我的朋友很晚才睡,”他大声说,“这么早把他吵醒,他一定会生气的。”奥诺尔坚持要他去喊,说她担保琼斯先生不但不会生气,要是他知道喊醒他的原因的话,他还会欢喜得要命呢。“换个时候他也许会的,”帕特里奇大声说,“可是我们不能事事都办得好。对一个明事理的男人来说,一次一个女人也就够了。”“伙计,你说‘一个女人’是什么意思?”奥诺尔大声问。“谁是你的伙计!”帕特里奇回答说,然后他就直截了当地告诉奥诺尔,琼斯正跟一个野女人睡觉呢,而且他用的字眼儿实在不雅,不便在这里写出来。

奥诺尔听了十分生气,骂他是个不懂规矩的家伙,然后赶忙跑到小姐跟前,把她奔走一番的结果向小姐报告。她非常生琼斯的气,就好像帕特里奇的话全出自琼斯之口,所以不免夸张了一些。她臭骂了琼斯一顿,劝小姐再也不要去想念这个从来就配不上她的人。她还翻出莫莉·西格里姆那段往事,对琼斯过去就背叛过索菲娅那件事做了极为恶毒的解释——我不得不承认,当前这事在不小的程度上也帮助了她去做这样的解释。

奥诺尔滔滔不绝说个没完,索菲娅心神慌乱,也顾不得去拦她了。后来她还是打断奥诺尔,说:“我决不信这话,一定是什么坏人造他的谣。你说是从他的朋友那里听来的,可是要真有这种事情,朋友绝不会泄露这种秘密的。”“我估计,”奥诺尔大声说,“那家伙是替他拉皮条的,我从来还没见过长得那么难看的恶棍。而且,像琼斯先生这种胡混的人,是不会把这类事情当作耻辱的。”

老实说,帕特里奇这件事做得有些叫人难以原谅,不过头天晚上的酒力没有被睡眠消退,早晨他又喝了一升多葡萄酒,或者说麦酒,因为那梨酒一点儿也不纯。可是造物主在设计他的脑袋时留作专门储酒用的部分是很浅的,一点点酒就会泛滥出来,冲开心灵的闸门,把藏在里面的秘密全泄露出来。而且说实在的,那闸门本来也不牢固。从最好的方面来理解帕特里奇的性格,可以说他是个心直口快的人。既然他好奇心很重,不断探听人家的私事,作为回报,他也就喜欢把自己所知道的一切全都讲出来。

索菲娅焦急万分,对刚才的话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这时苏珊把葡萄乳汁端来了,奥诺尔立刻对她耳语,劝女主人问一问这个女人,她可能告诉她真相。索菲娅同意了,于是就这样问道:“过来,姑娘,现在我要问你一件事,你只要把实情告诉我,我一定重重酬劳你。在这个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年轻绅士,一个漂亮的年轻绅士?”一说到这里,索菲娅脸红了,感到有些难为情。奥诺尔接下去嚷道:“就是跟这会儿在厨房里的那个无礼家伙一道来的少爷。”苏珊回答说:“有的。”“你知道关于一位夫人的事吗?”索菲娅接着问下去,“一位夫人,你不必告诉我她漂亮不漂亮;也许不漂亮,那无关紧要。只告诉我有没有一位夫人。”“唉,小姐,”奥诺尔嚷道,“您可真不是个会问案的法官。听着,姑娘,刚才说到的那位少爷是不是正跟一个可恶的女人睡觉呢?”听到这里,苏珊笑了笑,没有吱声。“姑娘,回答这个问题,”索菲娅说,“给你一个几尼。”“一个几尼!小姐,”苏珊大声嚷道,“哈,一个几尼算什么?要是老板娘知道的话,她一定马上就会把我赶走的。”“再给你一个几尼,”索菲娅说,“我答应你一定不让老板娘知道。”苏珊稍稍犹豫了一下,就接过钱来,讲出全部事实,最后还说:“小姐,要是您真想知道的话,我可以悄悄溜进他的房间,看看他是不是睡在自己的床上。”于是,她就在索菲娅的委托之下照办了,并且带回一个否定的答复。

索菲娅听后浑身发抖,脸色惨白。奥诺尔劝她把心放宽,不要再记挂那个下流货。“小姐,您不至于见怪吧,”苏珊说,“请问,您就是索菲娅·魏斯顿小姐吗?”“你怎么认得我呀?”索菲娅问。“那个人,就是这位大姐提到的那位,他现在正在厨房里,他昨天晚上提到了您。不过,我说出来希望小姐别生我的气。”苏珊说。“姑娘,我当然不会生你的气,”索菲娅说,“你把一切都告诉我吧,我一定还要酬谢你的。”“咳,小姐,”苏珊继续说道,“那个人昨天晚上在厨房里对我们大家说起索菲娅·魏斯顿小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苏珊说到这里,又停下来,后来经索菲娅的鼓励和奥诺尔大姐的紧紧追问,她才又说下去,“小姐,那人告诉我们,自然,他说的话全是胡编乱造,他说,小姐爱那位少爷爱得要命,说少爷出来当兵,就是为了甩掉您。当时我心里就想,这家伙可真没良心。可是现在看到他为了一个很平常的女人(而且还是别人的老婆),竟然把您这样一位文雅、阔气而又漂亮的小姐抛弃掉,说起来这真是一件奇怪的、反常的事。”

索菲娅又给了苏珊第三个几尼,对她说,只要她不把这件事传出去,也不告诉别人她是谁,她就确实是索菲娅的朋友。说完之后,就把这个女人打发走,叫她吩咐驿夫立刻把马备好。这时,房间里只剩下主仆两人了,索菲娅就对这位忠实可靠的女仆说,她心里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么平静过。她说:“我现在相信了,他不但是个坏蛋,而且是个下流无耻的东西。别的什么我都可以不计较,我永远也不能饶恕他这样野蛮地糟蹋我的名字,这件事使我鄙视他,真的,奥诺尔,我的心现在平静了,真的平静啦,我心里很平静。”说着,两行热泪就涌了出来。

索菲娅一边哭一边告诉女仆她心里非常平静。过了一会儿,苏珊回来了,说马已经备好。这时,我们这位年轻的女主人公的心头突然生出一个很奇特的念头:为什么不让琼斯先生知道她到过这家客栈呢?这样,假如他对索菲娅还有一丝爱情的话,这至少也可以算是对他的过失的一点惩罚。

读者诸君也许还记得有一只小手笼,在这部历史作品中,它不止一次被荣幸地提到过。自从琼斯先生出走后,这只手笼白天给索菲娅当伴侣,夜里还要陪她同榻而眠。此刻,它正套在她的臂上。于是她怒气冲冲地把它扯下来,用铅笔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把它别在上边。然后,她买通苏珊把它放到琼斯先生的空床上,要是琼斯没有觉察,就由苏珊想办法让他第二天早上看到这只小手笼。

随后,索菲娅付了奥诺尔的饭钱,账单上还包括了她本人没吃的那份。然后她就骑上马,再一次请她的旅伴放心,说自己心里非常平静,就继续赶路了。

第六章

包括帕特里奇的机灵,琼斯的疯狂,费兹帕特利的愚蠢,等等这时已经是早晨五点多了。有些客人已经起床来到厨房,其中包括军士和那个车夫。他们两人已经彻底和解,彼此行了奠酒礼,说得直白些,就是一道干了杯。

饮酒的时候,最引人注目的莫过于帕特里奇的举动,当军士举杯祝国王乔治健康时,他只祝国王,而不再说别的字。这是因为,尽管他是站在和自己所拥护的相反的这一边而作战,他却坚决不肯向这边祝酒。琼斯先生现在已经回到自己的床上(至于他从哪里回来的,请原谅我们就不叙明了),他把帕特里奇从正和他谈得畅快的友伴们那里喊来。帕特里奇先说了一段开场白,接着,在得到琼斯先生的许可之后,又做了如下的劝告:“先生,这是句老话,可也是句真话,就是聪明人有时候也可以从傻子的劝告里得到好处。我斗胆劝您不如回家乡去,把这可怕的战争,把这血腥的战争留给那些情愿吃炮弹的人吧,因为反正这些人也没有别的可吃。现在人人都知道您家里要什么有什么,既然如此,何必还这样到处流浪呢?”

“帕特里奇,”琼斯大声嚷道,“你的的确确是个胆小鬼,所以,你自己回家去吧,不要再来烦我了。”

“请您原谅我,先生,”帕特里奇叫道,“我刚才说的话,为您设想多于为我自己。至于我,上天知道,我的处境已经够倒霉的了。我丝毫不惧怕什么,手枪、大口径短枪或旁的武器在我眼里都和孩子们玩的纸枪纸炮没什么区别。人反正迟早总有一死,怎么死法儿有什么要紧!而且,说不定我缺一只胳膊或是断一条腿,命还能保住呢。先生,请您相信,我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毫不畏惧。要是您拿定主意还是当兵去,我也决心跟随您。不过要是那样,我想给您出个主意。像您这样一位高贵的绅士,这么在地上走可真太不像话了。我看此刻马厩里有两三匹好马,要是您想骑的话,店主一定会信任您的:万一他不肯交给您,我也有法子把它们弄到手,就是闹到最坏的地步,就是出了乱子,国王也一定会赦免您的,因为您这是为国王的事业而战哪。”

帕特里奇的诚实和他的理解力旗鼓相当,这两者都专用在小事情上。假如不是觉得绝对安全,这类坏事他是绝不会想到去干的。像他这种人,对绞刑架看得比事物的适当性更为重要,不过他实际上是在想,就是偷了马,实际上也不会有任何危险。一方面,他相信只要一提沃尔斯华绥先生的名字,就足以叫店主不敢声张;同时另一方面,事情不论成败,都是绝对安全的,他估计琼斯先生那方面一定有很多朋友,而他自己的那些朋友也一定会来营救的。

当琼斯先生发觉帕特里奇提议要那么干是认真的时,就严厉地斥责了他。理发师只好竭力把他刚才说的话当作笑话敷衍过去,并且立刻把话题转到别的事情上去,说他们准是住到一家窑子里了,因为三更半夜他费了好大劲儿才把两个女人拦住,没让她们找琼斯去纠缠。“哎哟!”他叫道,“不管我怎么拦,我相信她们还是钻进来了。您看,地上这只手笼正是她们当中一个丢下的。”琼斯摸着黑回到自己的床上来的时候,确实没看到被子上放着一只手笼,他上床的时候,手笼又被掀落到地上去了。这时,帕特里奇把它拾起来,正想往自己衣袋里塞,琼斯吩咐拿给他看看。这只手笼十分别致,即便上边没附带什么说明,我们的主人公大概也能认得出来,但是现在不需要劳他记忆力的大驾,因为他一眼就看见上面别着的那张纸,上面写着索菲娅·魏斯顿。立刻,他神色惶恐,急切地嚷着:“天哪,这只手笼怎么会到这儿来的?”“这方面我也不比您知道得更多,”帕特里奇大声说,“不过我曾看见那两个女人当中的一个,手臂上套着它,要不是我拦住,她们就会去纠缠您了。”“她们在哪儿?”琼斯嚷着,就跳下床,抓起衣服。“此刻我想一定走出好几英里了。”帕特里奇说。琼斯又问了问,终于完全肯定戴这手笼的不是旁人,正是可爱的索菲娅本人。

这时候,琼斯的表现,他的神情,他的思想,他的话语和动作都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他恶狠狠地骂了帕特里奇一顿,也同样骂了自己一顿,才吩咐这个吓昏了头的可怜家伙赶快下楼去雇马,要不惜任何代价。几分钟之内,他自己也胡乱穿上衣服,赶紧跑下楼去办理他刚刚要帕特里奇办的事。

在叙述琼斯来到厨房的情景之前,我们有必要谈谈帕特里奇被他的主人叫去之后,厨房里发生了些什么事。

军士刚刚率领他的队伍开拔,两位爱尔兰绅士就起床下楼来了。他们都抱怨客栈里吵闹不停,害得他们几乎一夜也没能入睡。

读者也许以为那位年轻小姐和她的女仆坐的马车是自备的,实际上,那是从巴斯城的金先生那里雇来的回程车,在出租马车这一行业里,数金先生产业最大,做生意也最老实可靠。读者中间如果有人想在这条路上旅行,我们竭诚推荐您坐他车行里的车。说不定就能坐上本书所写的那辆,赶车的还兴许正是这位驿夫呢。

车上只有两位乘客,赶车的听说麦克拉契兰先生要去巴斯,就邀他坐上这辆车,车费格外优惠。他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从客栈里的马夫那儿听说麦克拉契兰先生在沃斯特城雇来的马不大愿意再跑远路,而想回到沃斯特它的朋友们那里。实在是因为,这匹马与其说是四条腿,还不如说是两条腿的动物。

麦克拉契兰先生立刻同赶车的谈妥了,同时,还劝他的朋友费兹帕特利也搭这辆车,凑成四个人。费兹帕特利骑马骑得骨头酸痛,也乐意改换。既然一定可以在巴斯见到他的妻子,他认为稍稍耽搁一些时间也无关紧要。

两人之间,麦克拉契兰要精明得多。他听说这位小姐是从彻斯特来的,又从马夫那儿了解到一些旁的情况,于是认为她可能就是这位朋友的妻子。他马上把自己这种怀疑对费兹帕特利本人讲了。费兹帕特利压根儿没有想到过这一点。老实说,费兹帕特利这种人是造物主匆忙间完成的产品,忘记把脑子放进他的脑壳里去了。

这种人正像没出息的猎犬,自己从来嗅不出野兽的踪迹,可是当一条较聪明的狗朝哪边张一下嘴,它就即刻照样模仿,而且也不按猎物的体臭辨别方向,就拼命往前冲过去。费兹帕特利先生就是如此,麦克拉契兰先生刚一说起自己的怀疑,他马上就认为确定无疑,径直奔上楼去,还没弄清楚他的老婆究竟在哪儿,就想给她来个突然袭击。命运总是好跟那些完全听凭它摆布的人开玩笑。费兹帕特利先生不幸白白地把头撞在几扇门和几根柱子上。但命运对作者要客气得多,它启发我想到上边那个猎犬的比喻。我们还可以比喻下去。这时,费兹帕特利先生的那个可怜的妻子正像一只被追赶的野兔,和不幸的小野兔一样,她也竖起耳朵谛听追逐者的脚步声。一旦听到了,马上就浑身发抖地奔逃。而且也会和野兔一样,到头来她总会被追上,遭到粉身碎骨的命运。

然而当前的情况倒不是这样,因为费兹帕特利先生搜索了半天,徒劳无功,只好回到厨房。这时,真好像在猎场似的:呼啦一声(这是猎犬迷失猎物去向时猎人发出的吆喝声),一位乡绅走进客栈。他刚刚下马,身边跟着许多随从。

读者,这里也许有必要告诉您一些事情,如果您早已知道了的话,那么您的智慧就超出了我的估计了,我要通报给您的信息,您在下面一章里可以看到。

第七章

厄普顿客栈里的奇遇到此结束

首先应当告诉读者,刚刚来到客栈的这位绅士不是别人,正是乡绅魏斯顿,他此行的目的正是为了追寻女儿索菲娅。假如他早来两个钟头,就不但会找到索菲娅,还会撞上他的侄女,也就是费兹帕特利先生的妻子,她原来是受聪慧的魏斯顿女士监护的,五年前,她逃离了监护,与费兹帕特利先生私奔了。

费兹帕特利太太和索菲娅差不多是同时离开客栈的。她被丈夫的声音吵醒之后,派人把老板娘请来,问明情况,不惜花了一大笔钱买通了这个好女人,让她给备了几匹马,好帮助她逃走,在这家旅馆里,钱就有这样的神通,尽管要是老板娘知道她下面的女仆干这种事,一定会骂她贪赃枉法,把她赶走,但她自己并不比那可怜的苏珊更能拒绝腐蚀。

魏斯顿先生和他这位侄婿并不认识,即便认识,魏斯顿先生也不会搭理他的,因为费兹帕特利夫妇是偷偷摸摸结婚的,因此在这位可敬的乡绅眼中就属于不合体统。自从他侄女犯下这个罪过那天起,魏斯顿先生就永远弃绝那个不幸的姑娘了(当时她才只有十八岁),并把她看作一个怪物,从不允许人在他面前提起她的名字。

就在魏斯顿打听他女儿的去向,费兹帕特利同样急切地找他老婆,把整个厨房弄得一片混乱的时候,琼斯走了进来,不幸的是,他手里还拿着索菲娅的那只手笼。

魏斯顿看到琼斯,就像猎人看到猎物时那样呼啦了一声,立即跑过去抓住琼斯,嚷道:“公狐狸已经到手啦,那母的一定也不远啦。”接着,他又讲了好几分钟这类狩猎术语,因为是许多人一齐开口,讲着各种不同的事情,因此实在很难记录,即便记下来,读者读着也不会感到愉快。

琼斯终于从魏斯顿先生手里挣脱出来,又有几个人从中拉开。我们的主人公声明,关于索菲娅小姐的去向,他实在毫不知情。这时,撒坡尔牧师走过来说:“你不承认是愚蠢的,罪证就在你手里握着呢,我可以对天发誓来证明,你手里拿的那只手笼就是索菲娅小姐的,因为最近我时常看见她戴着它。”“啊,我女儿的手笼!”乡绅怒气冲天,叫嚷了起来,“他拿了我女儿的手笼!大家来做见证吧。我当场抓到了赃。我马上就把他送到治安官那里去。你这恶棍,快交代!我女儿在哪里?”“先生,请您先别生气,”琼斯说,“我承认这手笼确实是小姐的东西,可是我用人格担保,我真的一直也没见着她。”听到这话,魏斯顿失去了所有耐性,气得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有些仆人已经告诉费兹帕特利这位乡绅的身份。这位好心的爱尔兰人觉得这是一个替叔丈效劳的好机会,说不定借此会获得他的恩宠呢。于是,他走到琼斯跟前,嚷道:“先生,天理良心,您还敢当着我的面说根本没有看见她,这真是太不害臊了。您明明知道,我亲眼看到您和这位绅士的女儿在一张床上睡觉。”说完之后,他转身过来,向魏斯顿表示愿意立刻把他领到他女儿的房间去。这个建议被接受了,他就陪乡绅、牧师以及旁的一些人上楼,径直来到沃特尔太太的房间。这群人闯进房间的架势也像费兹帕特利先生当初一样猛烈。

那个不幸的女人从梦中醒来,看到床前站着个好像刚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男人,真是又惊又怕。魏斯顿先生满脸惶惑神情。他一看到沃特尔太太,就吓得直往后退,所以不用再说什么,他的表情已经足以显示,他眼前这个女人并不是他要找的人。

女人对名誉的珍惜远甚于身体,尽管这回沃特尔太太的身体似乎受到更大的威胁,然而由于名誉相当安全,因而她的叫喊声也就没上回那么尖厉了。不过,一等人走散,她就立即放弃再入睡的念头。现在她已经有充足的理由对这个住处表示不满了。她用最快的速度把衣服穿好。

现在,魏斯顿着手搜索整个客栈,结果就像他惊动可怜的沃特尔太太一样,毫无所得。他满脸懊丧地回到厨房,看到琼斯仍旧被他的仆人扣押在那里。

天虽然还没大亮,这阵猛烈的骚乱却把客栈里的人全都吵醒了,其中有一位神色颇为庄重的绅士,他正是沃斯特郡的治安官。魏斯顿先生一听说他是治安官,马上就来向他投诉。治安官拒绝受理,因为身边既没有书记,又没带法律书,他自己不能把如何处理类似诱拐女儿案件的条文都记在脑子里。

说到这里,费兹帕特利先生又表示愿助一臂之力,他告诉在场的人们他曾学过法律。(他确实在爱尔兰北部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当过三年书记,后来为了想挑选一种更高雅的职业而向雇主辞了职,来到英格兰,干起那完全不需要拜师当学徒的职业,也就是当上了绅士,正像前边约略提过的,这个职业他干得很成功。)费兹帕特利先生说本案与有关诱拐女儿的律条毫不相干,但盗窃手笼却是一桩重罪,而且当场人赃俱获,证据充足。

经这位学问渊博的助手一怂恿,再加上乡绅强烈的要求,治安官终于同意就地开庭审理。他坐到法官的席位上,验视了仍然握在琼斯手里的手笼,并听取了牧师的宣誓,证明手笼确系魏斯顿先生的所有物之后,就请费兹帕特利先生写一张拘捕状,他表示愿意签署。

这时,琼斯请求为自己辩护,颇费了一番周折后,他的请求才勉强得到批准。他提出的证据是,拾到这只手笼的是帕特里奇先生,而且苏珊也做证说,是索菲娅把手笼交给她,让她送到琼斯先生房间里,然后他才拾到的。

究竟是苏珊生性崇奉公道呢,还是琼斯非凡的仪表打动了她的心,使她说出真相来,我不便断言。可是经她这么一做证,效果出奇好,法官就朝椅背上一仰,宣布,现在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出被告是无罪的,正像刚才可以看出他是有罪的一样。牧师也赞成这个看法,说上帝绝不允许他协助把一个无辜的人关进监牢里去。于是,法官站起来,判琼斯无罪,并宣布退庭。

接下来,魏斯顿先生把在场的人好好地痛骂了一顿,吩咐即刻备马,继续去追女儿,尽管费兹帕特利和他认亲戚,刚才自己又欠着他那些情分,可是他对这位侄婿完全不予理睬。在极度仓促和急躁中,幸好他忘记向琼斯讨回那只手笼,因为琼斯宁可当场丢掉性命也不会把它交出来的。

同样,琼斯也是一结清客栈的账,立刻就和他的伙伴帕特里奇起身去追赶可爱的索菲娅了。如今他已经下定决心,追不上绝不罢休。他也没有心思去向沃特尔太太告别了,甚至一想到她就感到恶心,因为尽管沃特尔太太不是有意的,然而琼斯却是因为她而错过了和索菲娅相聚的良机。琼斯发誓,今生今世永远忠实于索菲娅。

至于沃特尔太太,她搭上那辆开往巴斯的马车,一路还有两位爱尔兰绅士和她结伴而行。承老板娘的厚意,把自己的衣裳借给她穿,而且仅仅收下两倍于原价的报酬,算是出借的费用。途中,沃特尔太太和费兹帕特利先生完全和解了,因为他是一个妻子不在身边的漂亮小伙子,沃特尔太太就尽量给他安慰。

琼斯先生在厄普顿客栈的一连串奇遇到这里就结束了。直到今天,那里的人们还谈论着可爱的索菲娅的容貌和优美的风度,把她称作萨默塞特郡的天使。

第八章

介绍一点背景

在往下叙述这段历史之前,为了说明索菲娅和她父亲为什么会出人意料地先后来到厄普顿客栈,我们不妨稍稍介绍一点过去的事。

读者也许还记得,在本书第七卷第九章我们和索菲娅分手的时候,她心里正在为忠于爱情还是孝顺父亲这个问题辩论了好长时间,我相信,像通常一样,前者最终占了上风。

在那一章里我们已经告诉大家,这场辩论的起因是她父亲造成的。她父亲跑来强迫她同意与卜利非结婚。按照乡绅的理解,索菲娅已经完全同意了,他的根据是索菲娅做了这样的声言:我不应该,也不能拒绝您的任何绝对的命令。

乡绅对在女儿那里取得的成功感到非常满意,就退出去举行晚宴,他生平爱交际爱热闹,遇有什么高兴事总要跟大家一起乐乐,于是吩咐敞开往厨房里供应啤酒。这样一来,还没到晚上十一点,宅子里除去魏斯顿女士和可爱的索菲娅,没剩下一个头脑清醒的人。第二天一大早,乡绅派人去请卜利非先生过来,因为尽管乡绅没有清楚地意识到这位少爷已经深知索菲娅对他的憎恨,但对卜利非还没得到她的许诺这一点乡绅是清楚的。他非常急切地要把这个喜讯传给他,他也丝毫不怀疑已经许婚的姑娘会亲口证实这件事。至于婚礼,头天晚上男方已经决定在后天早晨举行。

客厅里摆好了早餐。卜利非先生已经应邀出席。乡绅和他妹妹自然也过来陪客。这时,乡绅差人去叫索菲娅过来。

啊,莎士比亚,我要有您那支笔就好啦!啊,霍噶斯,我要有您那支画笔就好啦!那样,我就可以把那个仆人的可怜相描绘出来:他吓得脸色苍白,目瞪口呆,上下牙齿打仗,舌头僵硬,四肢发抖。

正是这样一个人,如此软弱,如此消沉。

眼光忧郁,神色沮丧,面露死色。

在深更半夜,揭开普里阿摩斯的床幔,待禀报他,他的特洛伊城已烧毁一半。[1]他走进客厅,大声说:“索菲娅小姐找不到了!”

“找不到了!”乡绅从椅子上跳起来嚷道,“真岂有此理,我要她的命。她到哪儿去了?什么时候,怎么样,怎么回事?找不到了!跑哪儿去啦?”

“咳,哥哥,”魏斯顿女士带着十足政治家的冷静说道,“你总是这么无缘无故地大发脾气。我想,侄女只不过是到花园里走走而已。你越来越不讲理,简直叫人没法再在你家里住下去。”

“对,对,”乡绅回答说,他的神志恢复起来和刚才丧失得一样突兀,“如果只是像你说的那样,那倒也没什么。可是那家伙说找不到她了的时候,我着实吓了一跳。”说完他就吩咐仆人去花园摇铃,自己心满意足地坐了下来。

像乡绅兄妹两个这样,在大多数问题上看法总是相反的情形实在不多见。特别在当前这一点上,哥哥没有什么远见,然而对眼前的事却一露苗头就能察觉,妹妹则总是高瞻远瞩,可是对眼前的事感觉往往很迟钝。这两种情况读者想必都留意到一些事例。其实,他们两人的才能都走了极端,妹妹总是预见到未来根本不会发生的事,而哥哥则常把眼前的事夸张过甚。

但是在目前这件事上,他并没夸张。花园里传来的消息和刚才寝室里传出来的一样,索菲娅小姐不见了。

乡绅这时亲自出马,开始大声呼喊索菲娅,声音正像赫拉克勒斯喊海拉斯[2]时那样粗大响亮。正如诗人[3]给我们描绘的,整个海滩上都回响着那个美少年的名字,这时,乡绅的家宅、花园以及附近的田野里,到处也只听到索菲娅的名字,男人用沙哑的低音,女人用尖细的嗓音呼喊着。回声似乎也非常喜欢重复这个可爱的名字似的,因而如果真有这么个人的话,我相信奥维德一定把她的性别[4]弄错了。

宅子里乱哄哄地闹了好半天,直到乡绅喊得没了气力,才返回客厅,一见魏斯顿女士和卜利非先生,就满脸沮丧地倒在一把大椅子上。

这时,魏斯顿女士讲了这样一段话来安慰他:“哥哥,对已经发生的这件事,我十分难过。侄女真不该做出这样有辱家风的事。不过这完全是你招来的,怪不得旁人。只能怪你自己。你知道的,你总是直接违反我建议的办法来教育她,现在你看到后果了吧!我不是上千次地跟你辩论说,不能让侄女太任性了,可是那对你不起作用。当我费尽心血来消除她的倔强顽固的毛病,纠正你的错误教育方法时,你又把她从我手里接走了,所以对她的行为我不负任何责任。要是你把她完全交给我调教,像今天这样的不幸事件就根本不会发生在你这里。所以,你只好安慰自己说,这完全是自作自受。确实,像你那样纵容她,还能指望得到什么好结果?”

“你这是胡说八道!妹妹,”乡绅回答说,“你真可以把人气疯。我纵容过她吗?我让她任性过吗?不久前,就是昨天晚上,我还威胁她说,她要是不听我的话,我就要关她一辈子,只给她面包和白水。你说这种话,连约伯[5]听了也会失去耐性的。”

“哪个人听见过这种胡说八道?”她回答道,“哥哥,我要不是有五十个约伯那么多的耐性,也就早给你逼得什么规矩体面都不顾啦。你干吗总要插一手?难道我没有请求过你,央求过你把整个事情交我一个人办吗?你走错了一步,就把全部战局给毁了,有哪个头脑清楚的人会那样去威胁他的女儿?我不知对你说过多少遍,你绝不能把英国女人当作西拉西亚[6]的女奴看待,我们有社会的保护。你只能用温和的手段来争取我们,绝不能靠威胁、恐吓和殴打来使我们屈服,谢天谢地,亏得《赛拉法典》[7]在我们这里不施行,哥哥,你那股暴躁劲儿,除了我,别的任何一个女人都忍受不了。侄女吓得采取这个步骤,我一点儿也不奇怪。老实说,世上的人谁都会觉得侄女这样做是有道理的。我再说一遍,哥哥,你最好记住,这都是你一个人的错,我劝了你不知多少遍……”这时,魏斯顿匆忙站了起来,嘴里发出两三声令人恐怖的咒骂,就跑出客厅去了。

乡绅走后,他妹妹用比他在场时更刻薄的言辞(如果这是可能的话)来责骂他,她请卜利非先生来评评谁是谁非。卜利非先生非常殷勤地对她所说的一切表示完全赞同,但为魏斯顿先生开脱一切过失,说:“我们必须把这种过失看作父亲对女儿的溺爱,应当称之为一种可爱的弱点。”“那就更不可饶恕了,”魏斯顿女士说,“因为他这种溺爱毁掉的,不正是他的亲生女儿吗?”对这一点卜利非马上也表示了赞同。

接着,魏斯顿女士对卜利非先生的处境表示十分不安,他本来是要来结亲的,那对于魏斯顿家是莫大的荣幸,却受到这般的冷遇。在这件事上,她严厉谴责了自己侄女的愚蠢无知,不过最后还是把一切过错全都推到她哥哥身上,认为在没征得女儿的同意之前就把亲事进行到这种程度,实在是不可饶恕的过错。她说:“不过他的脾气一向就是那么急躁、固执,我给他的许多建议都是白搭。真是冤枉透了。”

两个人如此交谈了好一阵,如果特意记录下来读者也未必很感兴趣。随后卜利非先生就告辞回家了。失望而归,他心里自然不会那么高兴。不过他从斯块尔那里学来的哲学和斯威康灌输给他的宗教教义,再加上旁的一些东西,使他比世上的痴情人更能忍受这份痛苦。

[1]引自莎士比亚历史剧《亨利四世》上篇第1幕第1场。普里阿摩斯是特洛伊国王。

[2]海拉斯是希腊神话中某国王的儿子,美少年,为赫拉克勒斯所爱。后海拉斯取水时被泉水女神拉入水中,赫拉克勒斯寻找他时大声呼喊其名。维吉尔的《牧歌》第6卷歌咏过这个故事。

[3]诗人指维吉尔。

[4]奥维德在《变形记》第3卷里写回声女神爱上美少年那喀索斯,不见回答,为之伤悲。少年叹息,她也叹息,少年说什么,她也说什么。故事里说回声爱上美少年,回声是女性。这里回声爱上索菲娅,故应为男性。

[5]约伯是《圣经·旧约·约伯记》中一个以忍耐著称的人物,上帝通过魔鬼撒旦用各种苦难考验他,甚至毁灭他的家庭,他都忍受下来了。“像约伯一样有耐性”已成为格言。

[6]大概是塞尔加西亚。——原注这里魏斯顿女士把地名说错了。见第5卷第10章注。

[7]《赛拉法典》是14世纪法国的一部法典,其中有禁止妇女继承王位的规定。

第九章

索菲娅的出逃

现在我们该回过头来照看一下索菲娅了。假如读者有我一半那么爱她的话,就一定会高兴她已逃出了那位十分急躁冲动的父亲和那位丝毫没有激情的对象的掌心。

报时器在铁质的钟里铿然敲打了十二下,把幽灵唤起来,开始巡夜。说得通俗些吧,这是午夜十二点,正如前边说过的,除了正在聚精会神地读着一本政论小册子的魏斯顿女士,以及我们的女主人公,这个宅子里的其他人酒后都沉入昏睡之中。这时,索菲娅蹑手蹑脚地下了楼,拔开门闩,开了锁,急忙向约定的地点走去。

尽管女人们经常在一些细小的事情上施展出巧妙手法来展示她们的胆怯(几乎和男人想尽办法掩饰自己的胆怯一样),但其实,一定程度上的果敢对女人不仅是相宜的,而且在履行她们的职责时往往也是必要的。其实,凶狠,而不是果敢才是损害女人的本性的主要因素,读过那理应受到人人赞美的艾丽亚[1]的故事的人,谁能对她的温柔、善良和果敢不极其敬佩呢?同时,许多瞥见一只老鼠就尖声叫喊的女人,也许能下手用毒药杀死自己的丈夫,或者更加可怕,能逼得丈夫服毒自杀。

索菲娅具备了一个女人所能有的温柔,可她也具备了应有的果敢。因此,当她来到约定的地点,看到的不是她的女仆,而是一个骑着马朝她走来的男人时,她并没叫喊,也没被吓得昏过去,当然,脉搏跳得比平时快些总是难免的,因为开头她还是有些害怕的,然而只一刹那就镇定了下来。那人已经脱了帽子,恭恭敬敬地问她道:“您可是来会另外一位小姐的?”接着就告诉索菲娅,他是那位小姐派来引路的。

索菲娅对那人的话不可能有什么怀疑,就毅然决然地骑在他身后边。那人把她平平安安地送到约莫五英里外的一座小镇上。在那里,她如愿以偿地找到了她的好奥诺尔,这位女仆的心被包裹她身体的衣服完全占据了,不把那些东西放在眼皮底下看着,她是绝对放心不下的。因此,她才亲自留守,给了那个汉子一切应有的指示,派他去接小姐。

这时,主仆两人商量起走哪条路才不至于被魏斯顿先生追上,她们知道几个小时后他就会派人来追的。通往伦敦的大道对奥诺尔有很大的吸引力,她很想顺着这条道照直走下去,她认为既然第二天早晨八九点钟以前家里不可能发现索菲娅已经出逃,即使追赶的人明明知道她走哪条路,也无法赶上。但是这件事对索菲娅关系太大了,她不能去冒任何风险;同时,在这场胜负完全由速度来决定的竞赛中,她也不敢太相信自己柔弱的肢体。所以她决定还是抄乡间小路,至少走上二三十英里后,再上直通伦敦的大道。于是,她就雇了马,说明要顺大道走二十英里,其实,她心里打算走的是小道。这样,她和离家的时候自己骑在其背后的那个向导一同出发,不过这回占据向导背后那个位置的不是索菲娅,而是比索菲娅重得多、也远不如她那么可爱的东西,如实说,就是一只大皮箱,里面装满了梳妆打扮用的装饰品。俊俏的奥诺尔打算仰仗这些东西征服若干男人之后,在伦敦城发迹。

她们从那家客栈出来,沿着通向伦敦的大道走了大约两百步,这时索菲娅骑着马凑近向导,用比柏拉图还要甜蜜的声音(尽管柏拉图的嘴据说是个蜜蜂房)央求他,前面遇到第一个岔路,就走上去,那是通往布里斯托尔的路。

读者,我本人并不迷信,也不大相信现代的那些奇迹,所以我不把下面这件事看作是千真万确的,因为连我自己都很难相信。但为了追求真实,我不得不在这里交代一笔,因为有人非常有把握地告诉我确有其事。据说这个时候,向导骑的那匹马迷上了索菲娅的声音,它突然停下来,再也不愿往前走了。

也许这种情形确曾发生过,但并不像传说的那么神奇,实际上是有其自然的原因的。原来向导右脚跟上有马刺,一路总不停地使用着(他和胡迪布拉斯[2]一样,只在一只脚上戴着马刺)。这会儿,他正和索菲娅交谈,上着马刺的右脚跟就不再踢了,那匹马很可能因此就停止下来,尤其平时它就常常如此。

如果说索菲娅的声音对马的确能起作用,那么对骑在马上的人的影响却几乎等于零。那位向导不高兴地说:老板吩咐他走大道,如果走别的路,他会被老板开掉的。

索菲娅看到她无论如何努力劝说都不奏效,就在她的声音之外添加了一种不可抗拒的咒语:俗话说,咒语能叫老马不停留。古人认为完美的雄辩术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今人则认为咒语的力量最不可抗拒。一句话,索菲娅答应一定会给他所能期望的最高的报酬。

那个小伙子对这个许诺自然不是全然无动于衷,但是他不喜欢听人讲含糊话。诚然他并没听到过“含糊”这个字眼儿,但是实际上那正是他所反对的。他说有钱人从来不替穷人着想。前些天他几乎被老板开掉,就是因为他替乡绅沃尔斯华绥家里的一位先生在乡下带路,可那位先生并没有付给他应得的报酬。

“陪谁?”索菲娅关切地问。“乡绅沃尔斯华绥家里的一位少爷,”那小伙子又说了一遍,“我想,他们大概叫他乡绅的儿子。”“他到哪儿去?走的是哪条路?”索菲娅问。“靠近布里斯托尔,离这儿二十英里。”小伙子回答说。“带我到那个地方去,”索菲娅说,“我给你一个几尼,要是不够的话,就再加一个。”“说实话,”小伙子说,“这真值两个几尼。小姐您想想,我这么干得冒多大风险,不过,您要是答应给我两个几尼,我就冒冒这个险。当然,这么使唤老板的马简直是罪过,唯一可以自慰的是,他最多也只能把我开掉,而两个几尼多少可以补偿一些。”

价钱讲妥之后,那小伙子就拐到通往布里斯托尔的路上。索菲娅下定决心去追琼斯,完全不顾奥诺尔的劝阻,奥诺尔更急于看到的是伦敦,而不是琼斯先生。奥诺尔并不像她的女主人那样对琼斯有好感。照规矩,搞恋爱时男方总要对女方的仆人在金钱上有所表示,尤其是偷偷摸摸的恋爱,更应如此;这方面,琼斯先生确实疏忽了。我们认为这并不是因为琼斯不慷慨大方,而是因为他粗心大意。不过奥诺尔也许还认为琼斯吝啬,因此恨上了琼斯,一有机会就在小姐面前说他的坏话。十分不幸,她现在要去的正是琼斯所去的那个镇子和客栈,更为不幸的是,她碰上的又是同一个向导,使索菲娅得到这个出乎意料的发现。

黎明时分,他们来到汉布鲁克村[3]。奥诺尔不情愿地听从索菲娅的吩咐,去打听了琼斯先生走的是哪条路,其实,这事向导就可以告诉她们,可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索菲娅一直没向他询问这个问题。

奥诺尔回来报告了从客栈老板那里打听来的消息以后,索菲娅费了很大周折才租到两匹不怎么好的马,骑到琼斯曾住下养病的那家客栈;他之所以住在那里,与其说是因为头部受伤,倒不如说是因为不幸遇到了一位外科大夫。

在这儿,奥诺尔又奉命去探听情况,她听客栈老板娘刚一形容琼斯先生的模样,用句俗话说,那机灵的女人马上就嗅出味道来了。因此,索菲娅走进来的时候,她就不再回答女仆的问题,直接对她的女主人说道:“老天爷,瞧,谁想得到呢?我敢说,你们两位真是天生的好一对。我说,小姐,怪不得那位少爷讲起您来没个完呢。他跟我说,您是天下最完美的姑娘,他的话果然不错。可怜可怜他吧!当我看到他抱着枕头,管它叫他心爱的索菲娅小姐的时候,真叫人可怜。我曾竭力劝他不要去打仗,我对他说,打仗除了被杀死之外没有旁的好处,天下没有漂亮姑娘疼爱的人多的是。”“这位好太太一定是神经错乱了。”索菲娅说。“没有,没有,”老板娘大声说,“我没有神经错乱。难道小姐以为我不知道吗?您可以相信,他把所有的事全告诉我了。”“什么无礼的家伙敢对你这样谈论我家的小姐!”奥诺尔大声说。“不是无礼的家伙,”老板娘答道,“正是您所打听的那位少爷。他真是一位非常英俊的少爷,从心底里爱着索菲娅·魏斯顿小姐。”“他爱我家的小姐!”奥诺尔嚷道,“婆娘,告诉你吧,他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奥诺尔,”索菲娅打断了她的话,“不要生这位好太太的气,人家没有什么恶意。”“是呀,真的,我没什么恶意。”老板娘回答说。这时,索菲娅温和的语气使她的胆子更大了。于是,她就滔滔不绝地讲了很长一段话,因为说得太冗长乏味,这里就不必记录了。老板娘的话有的段落使索菲娅听了不大顺耳,奥诺尔听了更为气愤。等到只剩下她们主仆两人的时候,奥诺尔就乘机对小姐说起可怜的琼斯的坏话来了,说他一定是个非常卑鄙无聊的人,不是真的爱小姐,要不然,他绝不会在酒馆里这样胡乱糟蹋她的名字。

索菲娅并没有从这种极其不利的角度来看待琼斯的举止。也许她更乐于听到琼斯爱的激情的喷发——这方面老板娘尽量把每个细节都加以夸张——因此对其他部分也就不那么计较了。老实说,她把这一切全归结为他情感太丰富,以至于不能自持,而且他的胸襟是坦荡的。

但是这件事后来被奥诺尔重新提起,并且渲染得十分丑恶,就加深了索菲娅对厄普顿镇上那个不幸事件的坏印象,使她对那种事确信不疑,从而也帮助奥诺尔劝动女主人在不同琼斯会一面的情况下就离去。

老板娘看出索菲娅不打算吃喝,备好马就想起程,于是很快就退了出去。这时,奥诺尔教训起女主人来了——她的确很放肆——先说了一大篇话,提醒她原本说是要去伦敦的,并且不停地暗示小姐,这样追求一个年轻小伙子有失身份,最后以严肃认真的劝告结束:“看在上帝的分上,小姐,您仔细想想,眼下您在干些什么,是往哪里走!”

对于一个已经骑马奔波了将近四十英里,而且是在并不令人感到惬意的季节里奔波的小姐进这种劝告,看来似乎相当愚蠢。可以设想这一切索菲娅早已仔细考虑过了,而且也下定了决心。从奥诺尔的话里透露出,女仆也这么想。我不怀疑不少读者也持这种意见,他们早就认为我们的女主人公所怀的是什么目的,并且会打心眼儿里把她蔑视为一个轻佻放荡的女人。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近来,索菲娅在希冀与恐惧、在对她父亲的孝心和敬爱、对卜利非的憎恨以及对琼斯的同情和(我们何必不说出真话呢)爱情之间摇摆,已经给折磨得心慌意乱了。由于她父亲、姑姑和所有人,尤其是琼斯本人的行为,把她对琼斯的一腔爱情烧成一团烈火。她的心神混乱得确实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该到哪里去,或者也可以说,对到哪里和做什么的后果都感到无所谓了。

不过女仆这个谨慎、贤明的劝告也使索菲娅冷静了一些,她想了想,最后决定去格罗斯特,从那里直接去伦敦。

但是不幸她在离这个镇子还有几英里的地方,遇到前边提过的那个曾跟琼斯先生一起吃饭的律师。此人和奥诺尔很熟,就站住和她攀谈起来。这情景当时索菲娅并没怎么注意,只问了一下那人是干什么的。

可是到了格罗斯特,听奥诺尔讲起那人更多的情况,知道他以走路走得快出名(正如前边交代过的),又记起奥诺尔曾对那人说过,她们正要去格罗斯特,就担心她父亲会从这人口中追问出她们的去向,假如由格罗斯特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走,她父亲就一定会追上她们。于是,索菲娅又改变了主意。她租下一个星期的马,另走一条和她原来的计划不同的路。吃点东西之后,索菲娅就不顾女仆的心愿和恳求,也不听怀特菲尔德太太同样恳切的劝阻,又上路前进了。怀特菲尔德太太教养好,也许还出于好心肠(因为可怜的小姐看起来过于疲惫),衷心希望小姐当晚在格罗斯特住宿。

索菲娅只喝了点茶,在床上躺了大约两个小时,等马备好了,就毅然决然地在半夜十一点离开怀特菲尔德太太的这家客栈,直奔沃斯特大道而来。不到四个钟头,就到达我们前边见到她的那家客栈。

我们特意转回头去,把这位女主人公离家出逃,来到厄普顿镇的经过详细加以追溯之后,下面再简单把她父亲也带到同一个地方。乡绅从送他女儿到汉布鲁克村的那个驿夫那里得到追踪的线索,没费什么事就赶到格罗斯特,又从那里追到厄普顿镇。得知琼斯先生走的是那条路(用乡绅的话说,就是帕特里奇所到之处都留下了强烈的气味),他毫不怀疑索菲娅走的(或者用他的话说,跑的)也是那条路。他用的确实是一句很粗鄙的话,不必写在这里了。只有猎狐的人懂得这句话,他们是能意会得到的。

[1]艾丽亚是罗马匹特斯的妻子,以视死如归闻名。她丈夫因密谋刺杀罗马皇帝克劳狄乌斯一世被判死刑,她用匕首刺入自己的胸膛,然后抽出来递给丈夫,说:“匹特斯,我并不觉得疼痛。”

[2]见第4卷第8章注。

[3]琼斯正是在这个村上遇到那个教友会教徒的。——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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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汤姆·琼斯 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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