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汤姆·琼斯 下》(3)
第十二卷
包括与上卷同一时段的事
第一章
说明在一个现代作家的作品中,哪些应被看作剽窃,哪些应被视为合法的战利品学识渊博的读者一定会观察到,在这部巨著中,我时常摘译古代最优秀作家的文章片段,而不去援引其原文,或者根本不去注意引文的出处。
贤明的班尼尔神甫[1]在他那部学识精深、立论准确的《神话学》的序言里,曾对这种写作方法提出过一个极其恰当的看法。他写道:“读者不难注意到我往往重视他的名声甚于我自己的。一个作家本可以很方便地使用一些深奥的引文,这样做只需费点抄写的功夫就可以了;但是为了读者的缘故,他宁可克制住,这当然出于作家对读者极大的敬意。”
在一部作品里塞满了这种学问的碎片,当然可以看作是对学术界一种不折不扣的欺骗。如果不是在脑海里,至少也是在书架上,他们已经整本地拥有了这些东西,现在又迫使他们再零零星星地买上第二次。对于没学问的人这就更加残酷了,他们被迫花钱去买对他们毫无用处的东西。一个作家在他的作品里插进大量的希腊文和拉丁文的引句,就等于用拍卖商的那种卑劣手段来对待男女读者:那些拍卖商总是把要卖的商品杂七杂八地安排在一起,为了买一件必需的东西,你必须同时买下一些你根本不需要的货色。
但是无论多么公正无私的行为也会被不知情的人所误解,并被居心叵测的人所歪曲,所以有时候我也恨不得为了保全自己的名声而牺牲读者的利益,在我借用旁人的思想或词句的时候径直抄录原文,或者至少注明是原作的多少节多少行。我确实有些担心由于采取了相反的办法,常常使自己陷于不利的地位,有人可能因为我没有注明原作者的名字,免不了怀疑我有剽窃他人作品的嫌疑,而不认为我这样做是出于与那位理所当然地享受盛名的法国人同样的高贵动机。
为了防止日后遭到此类非难,我在这里先承认这个事实,并加以辩解。我们可以把古代作家看作一片肥沃的公有地,凡是在帕纳斯山上[2]有一席之地的人,无论大小,都有权在这块地上任意养肥自己的缪斯。或者说得更直白一些,今人之于古人,正如穷人之于富人。所谓穷人,我这里指的是那个人数众多而且可敬的集合体,英语里通称为群氓[3]。凡是有幸和他们多少有过些来往的人,必然十分清楚群氓所共同恪守的一项准则:对家道富裕的邻居要毫不犹豫地去抢夺。在他们看来,这既不是什么罪过,也谈不上可耻。这群氓经常不断地按照上述这项准则行事,以致王国每个教区里几乎都有一帮人结成联盟,经常和某个叫作乡绅的阔绰家庭作对,所有的穷邻居都把他的财产看作随便可以据为己有的战利品。既然他们认为这种抢夺根本算不得什么罪过,并且把互相隐瞒庇护、使大家都受不到惩罚看作是信誉上和道德上的义务,那么我们这些作家也应该把荷马、维吉尔、贺拉斯、西塞罗等古人看作家产殷实的乡绅,我们这批帕纳斯山上的穷光蛋就可以根据由来已久的惯例,什么来得顺手就拿什么。我要求这种自由,也打算让我的穷邻居们来轮流享受。我申明,并且要求我的伙伴们一起做到的只有这一点:我们之间一定要像群氓之间那样,绝对诚实。如果我们相互盗窃,那真是极大的罪恶和羞耻;因为那完全可以说是在欺诈穷人(有时候被欺诈的人也许比我们自己还要穷),或者用最刻薄的说法,等于到医院实施抢劫。
因此,经过最严格的检查,我凭良心说,自己并没犯这种可鄙的盗窃罪,但我甘愿承认犯了前一种罪过。古代作家的作品中凡是有我可用的东西,我会毫不犹豫地拿来用,而且也不去注明原作者的姓名和出处。不仅如此,这类词句一经写到我自己的作品中,就绝对变成我自己的作品了,并且我也期望所有的读者把它们完全看作纯粹归我所有。但是只在一个条件下我才坚持这个权利:那就是,我对穷伙伴是绝对诚实的。如果从他们那很有限的私有财产中借用了什么,我一定会注明出处,以便随时可以归还原主。
有一位摩尔先生[4]就把这一点疏忽了,这是应该大受谴责的。他过去曾经借用过蒲伯的几行诗,任意把其中六行用到他的剧本《时髦竞赛》中了。蒲伯先生非常幸运地在该剧中发现了它们,遂用强硬的手段夺回了自己的财产,仍然放回到自己的作品中。为了进一步惩罚,他把那位摩尔先生投入《愚人记》那座臭气熏天的地牢里。这是给予诗歌市场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公正惩罚,人们现在仍然记得这件不愉快的事,而且永远也不会忘记。
[1]即亚当·班尼尔(1673—1714),法国作家,著有《从历史角度解释神话和传说》。
[2]帕纳斯山是希腊中部的高山,神话传说中为诗神的居所。这里指诗人。
[3]参见本书第1卷第9章作者原注。
[4]即詹姆斯·摩尔·史密斯(1702—1734),写过一本喜剧《时髦竞赛》,蒲伯认为他剽窃了自己的诗句,在讽刺诗《愚人记》中攻击过他。
第二章
乡绅尽管没追到他的女儿,却发现了别的东西,使他停止了追赶现在我们的历史要再回到厄普顿的那家客栈去。我们从那里先追踪魏斯顿乡绅。因为过不多久,他就将到达旅程的终点,那时,我们就可以有充分时间来陪伴本书的男主人公了。
读者可能还记得,这位乡绅是在盛怒之下走出客栈的。他就带着这腔怒火追赶起他的女儿。听马夫说他的女儿渡过塞芬河了,他也率领随从跨过那条河。他撒开了缰绳,全速前进。他赌着咒说,一旦追上可怜的索菲娅,就非要狠狠惩罚她一顿不可。
走了不远就来到一个十字路口,他在这里召集了一个短短的军事会议,听取了种种意见,最后就凭运气做主,直奔沃斯特大道而去。
前进了大约两英里地,他极其悲伤地慨叹起来,连声叫道:“太可惜了!再没有比我更倒霉的人了!”接着就胡乱诅咒痛骂了一通。
见此情形,牧师想来宽慰他两句。“先生,您别难过啦,”他说,“不要像那些没有希望的人一样行事。尽管咱们还没追上小姐,可是咱们的运气还算不错,一直没走错路。说不定小姐很快就走累了,在什么客栈里歇着,恢复体力呢;要是那样的话,在精神上您完全可以放心,您马上就可以如愿以偿了。”
“呸,这个浪货!”乡绅回答说,“我是在可惜失去了这么好的一个打猎的早晨。在这种季节,特别是在下霜了这么久以后,遇到这么一个最容易追到猎物的日子,竟白白地丢掉了,真叫人难过透了。”
命运女神出于怜悯,偶尔也会玩一些极其荒唐的把戏。究竟是命运女神对乡绅表示同情呢,还是既然决定了不让乡绅追上他的女儿,就有意从另一方面给他点补偿呢,我不去断言。可是,在他讲完上述那几句话,接着又咒骂了两三声之后,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就有一群猎犬放开悦耳的喉咙大叫起来。乡绅和他胯下的马一听见,马上就都竖起了耳朵。乡绅嚷道:“她跑啦,她跑啦!要没跑我不是人!”他立刻踢马前进;其实,这马根本用不着踢,它和主人一样急于追赶。这批人马就穿过一片玉米地,直奔猎犬所在的地方,一路不住地吆喝。那位可怜的牧师紧紧跟在后面,一个劲儿地在胸前画十字,紧紧跟在后面。
神话里记载,爱神维纳斯按照多情的恋人的愿望,把葛丽玛勒金从一只猫变为美女。但她一看见耗子,就立刻恢复了猫的习性,记起往日的狩猎生涯,从丈夫的床上跳下来,去追那只小动物。
我们从这个小故事里究竟能得出什么意义呢?那位新娘子并不是不乐意依偎在新郎那多情的怀抱中。尽管有些人说猫是不知感恩的动物,但在一定场合下,女人和猫都会高兴得不停地呼噜。事实正如贤明的罗杰·莱斯特朗爵士[1]所发表的这样一段深刻感想:倘若我们把本性关在大门之外,它仍会从窗口钻进来。猫虽然变成了太太,但它仍然是捉老鼠的能手。同样地,我们不可责备乡绅不疼爱他的女儿,因为实际上他是很爱索菲娅的。我们只需想想他是一位乡绅,又是个猎人,再把那个寓言和那段言之成理的感想运用上去,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猎犬撒开腿猛跑过去,乡绅像往常一样,越过篱笆,跨过沟渠,一路吆喝,动作矫健敏捷,并且像往常那样兴奋。他把索菲娅完全丢在脑后,一点也没让她减少自己打猎的兴致。他说这是他有生以来看到的最壮观的一次狩猎,还发誓赌咒说,完全值得为它跑上五十英里。既然乡绅忘掉了自己的女儿,仆人们把小姐也忘得一干二净就不难理解了。牧师用拉丁文自言自语地表示了些惊讶,最后也不再去理会小姐的事了。他只是远远地跟在后边,开始为下周日的讲道打一部分腹稿。
那几条猎犬的主人是一位乡绅,他对另一位乡绅兼猎友的光临非常高兴。每个人对自己那一行的能手都会特别赞许,而在猎场上,谁的本领也比不过魏斯顿先生,谁也没有他那么懂得用声音鼓动猎犬,用欢叫声使猎犬精神抖擞起来。
在紧张的追逐中,猎人是顾不得讲什么仪态和礼节的,甚至连人的基本职责都会置之度外。要是有一个人出了意外,跌到沟里或河里,旁的人照样驰骋而过,毫不理睬,让那人听凭命运的安排。因此,尽管这当儿两位乡绅的坐骑经常靠得很近,彼此却不说一句话。然而猎场的主人几次看到每当猎犬奔错方向时,那位陌生人总把它们引回正路上去,他因而十分看重魏斯顿高明的判断,深深佩服他的见识;自然,魏斯顿的随从人数众多,也是使得对方肃然起敬的一个原因。因此,引起这场追猎的那只小动物一被干掉,狩猎一结束,两位乡绅就会面了,他们以乡绅之间惯用的方式互相问候起来。
他们的交谈很有趣,不过我们只能在本书附录或其他地方加以叙述,因为它与本书无甚关系,这里没有它的一席之地。第二次的狩猎结束了这段交谈,随后,东道主设宴招待。魏斯顿乡绅赴宴,痛痛快快地畅饮了一通,然后又痛痛快快地睡了一觉。
这天晚上,论酒量,魏斯顿既不是主人的对手,也喝不过撒坡尔牧师。这完全是因为他身心疲惫不堪。但这丝毫无损于他的面子。他确实像俗话所说的,早已烂醉如泥,在饮完第三瓶之前,就已经不省人事了。虽然过了好半天才由人把他抬上床去,可是在牧师心目中,魏斯顿就像不在席上一样。他把有关索菲娅的事都讲给另外那位乡绅听,并且让那位乡绅答应:第二天早晨当牧师力劝魏斯顿乡绅掉头回去,不要再往前追的时候,他也将从旁帮腔。
因此,当这位可敬的乡绅一早醒来,叫人端来晨饮,并且吩咐备马继续追索菲娅的时候,撒坡尔牧师就劝他还是回家去的好,加上东道主竭力劝说,终于把魏斯顿先生说服,他答应不再追下去了。牧师主要靠这一条道理把乡绅说服了:他并不知道该走哪条路,说不定他们越走离索菲娅越远呢。于是,他就辞别了狩猎的伙伴,对霜冻已经过去表示十分高兴(这也许在促使他赶回家去的动机中占有不小的位置),出发到,或者说得更确切些,退回到萨默塞特郡。动身以前,他还是先派了一部分随从去搜寻索菲娅,又用他所能想出的一连串最恶毒的语言咒骂了女儿一通。
[1]罗杰·莱斯特朗爵士(1616—1704),英国政论家,这里的话见于他的《伊索及其他著名寓言家的寓言及其道德反思》。
第三章
琼斯离开厄普顿,以及在路上他和帕特里奇之间发生的事现在,我们终于又回到本书的男主人公身边来了。我们不得不和他分手这么久,老实说,想到分手时他的处境,我担心许多读者会以为我们打算永远把他抛弃了。因为性格谨慎的人若遇上朋友处于他那种境地,一般总是不再去打听他的下文的,怕的是听到朋友悬梁自尽的消息而大吃一惊。
但是,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实际上即便我们没有谨慎的人的一切优点,却也没有他的全部缺点。因此,尽管可怜的琼斯目前的处境狼狈到了极点,我们仍将回到他的身边,以同样殷勤的态度陪伴他,就好像他正飞黄腾达、前途无限辉煌一样。
琼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帕特里奇在乡绅魏斯顿走后几分钟便离开那家客栈,沿着同一条路徒步前进,因为马夫告诉他们,那时在厄普顿无论如何也租不到马了。于是,他们就心情沉重地上了路。虽然他们各自烦恼的原因不同,心里都不高兴这一点却是相同的。如果说琼斯极为伤心地长吁短叹,那么帕特里奇也同样伤心地每走一步都要哼哼一声。
他们来到了乡绅停下来举行军事会议的那个十字路口,琼斯也停下来,转向帕特里奇,问他觉得应该走哪条路。“啊,先生,”帕特里奇回答说,“您要是听听我的劝告多好哇。”“怎么会不听你的呢,”琼斯说,“反正现在不管上哪儿,或者流落到什么地方,对我都是无所谓的。”“那么,”帕特里奇说,“我劝您立刻向后转,回您府上去。有您那样的家可以回去,谁还会像个流浪汉似的这样到处漂泊呢,请您原谅我,但是我想得起来的就这些了。”
“唉,”琼斯嚷道,“我已经无家可归了。不过,即便我的朋友、我的父亲肯收留我,我又怎么忍心在索菲娅已经逃出的地方住下来呢?残忍的索菲娅呀!你好残忍哪。不,还是怪我自己吧!不,我要怪你!你这个该死的混蛋,这个傻瓜,你毁了我。我要把你的魂揪出来!”说着他一把抓住可怜的帕特里奇的衣领,拼命使劲儿摇撼,使帕特里奇抖得比害疟疾或他自己害怕时还要厉害。
帕特里奇战战兢兢地跪下来,哀求饶命,发誓说他并没半点恶意。琼斯狠狠瞪了他一阵,才把手松开,接着把脾气发泄在自己身上了。如果发到旁人身上,就会非要那人的命不可,的确,单是想一想就几乎能把对方吓死。
我们要是准知道读者会不嫌麻烦去阅读,自然也会不惜费点力气把琼斯这时的疯狂举动详细描写出来。不过我们很担心尽管作者费了心血,读者却很可能径直跳过去。因此,我们就省掉这份麻烦了。老实说,正是由于这一点,我们才时常抑制自己的才华,没有让它得到充分的表现,因而把本书应有的许多很精彩的描写都省略了。坦白说吧,我们照例用自己那不正当的心理来揣度读者,每当我们阅读那些卷帙浩繁的史籍时,就往往厌烦地成页成页跳过去。
简单说上这么一句就足够了:琼斯做了半天疯子,逐渐恢复了常态。他立刻转向帕特里奇,极为诚恳地请求他原谅自己刚才发脾气时加给他的伤害,只是最后要求他再也不许提回家的话了,因为他决心永远也不回去了。
帕特里奇很容易就原谅了他,同时,忠实地答应服从他刚刚下的命令。然后,琼斯突然叫道:“既然绝对不可能再追上我的天使了——那么我就去追求英名吧。走,勇敢的伙计,咱们投军去——这是光荣的事业。即使我的性命值得保存,我也甘愿为这一事业而牺牲。”说着,他立刻就折入另外一条路,那不是乡绅走的路,说来纯粹是巧合,那就是索菲娅走过的路。
两位旅客足足走了一英里地,彼此没说一个词。尽管琼斯不住地自言自语着,帕特里奇却一直保持沉默——也许经过刚才那阵惊恐,他心神还没有完全恢复过来。而且他很怕再把朋友的脾气招惹起来,特别是因为他这时心中已产生了一个读者也许不会感到十分惊奇的念头:简单地说,他开始怀疑琼斯的神经大概已经完全错乱了。
最后,琼斯对这么自言自语感到厌烦了,就和同伴说话,并怪他不该这么一声不响。这个可怜的人老老实实地说,那是因为怕惹他生气。琼斯一口答应绝不会见怪,这样一来,帕特里奇的恐惧就差不多消除了,于是舌头立刻就像脱缰的马驹那样朝草地奔去,为重获自由而兴奋不已。
既然帕特里奇被禁止谈他最想谈的那个问题,于是,就只好谈起他第二个想谈的问题:山中人。“先生,”他说,“像他那样奇装异服,过着与大家都不一样的生活,不像是个人。而且,照那老奶奶跟我说的,他成天吃的主要是草类,那可以做马的饲料,却绝不适宜做基督徒的食物。我还听厄普顿那个客栈老板说,附近的邻居都很害怕他。我总觉得他一定是个什么妖怪,特意来预先警告咱们:既然他知道咱们现在是去打仗,怎么知道他讲的那些事情——他的当兵、被俘、差一点被吊死——就不是对咱们的警告?而且昨天夜里我做了一夜的梦,梦的全是打仗。我觉得血从我鼻子里咕嘟咕嘟地往外流,就像酒桶拔开了塞子似的。”
“帕特里奇,”琼斯说,“对于上战场的人,没有比死更可能发生的了,说不定咱们都会战死。那将怎样呢?”“怎样?”帕特里奇回答说,“咱们就完蛋啦,不是吗?我一死,一切就都和我不相干了。要是我战死了的话,事情的原委,谁胜谁败,跟我还有什么关系?我永远也分享不到好处的。所有胜利的钟声和篝火对于埋在地下六英尺深的人有什么意义?那样,可怜的帕特里奇就彻底完了。”“可怜的帕特里奇迟早要彻底完蛋的,”琼斯嚷道,“既然你爱拉丁文,我就从贺拉斯的诗里背几行,给懦夫鼓点勇气:Dulceetdecorumestpropatriamori.
MorsetfugacempersequiturvirumNecparcit,imbellisjuventae
Poplitibus,timidogtuetergo.[1]”
“您最好把它翻译出来,”帕特里奇大声说,“因为贺拉斯的诗很不好懂,照您刚才背的,我没法儿懂。”
“那么我就用我的拙劣模仿,或者说是逐句解释,为你重述一遍,”琼斯说,“因为我在作诗方面并不怎么高明:哪个人不愿为亲爱的祖国捐躯?
即使贪生怕死,最终也躲不过一死。
不管懦夫还是勇士,
墓场是他们相同的归宿。”
“一点儿也不错,”帕特里奇大声说,“是呀,当然,死亡为人所共有。不过,像个好基督教徒那样寿终正寝,有至亲好友围在身边哭泣,毕竟和不定今天或明天就被人当条疯狗一样杀掉,或者被乱剑砍成二十块儿、来不及忏悔一生罪过就死掉大不相同。啊,上帝怜悯我们吧!好汉不当兵,我一向不愿同他们打交道。我不能把他们当作基督教徒看待。他们只知道诅咒发毒誓,骂野话。我希望您反悔,我衷心希望您趁现在还不算太晚反悔,不再想跟他们混在一起。跟恶人往来必然会毁了好人。这是我反对当兵的主要原因。至于说到死亡,我绝不比旁人更害怕;怕死的,绝不是我。我知道,人总有一死,但人毕竟还是可以活上许多年。就拿我来说吧,现在是个中年人,我还能活好些年呢。我从书上看到有些人活到一百多岁,有些人甚至超过一百岁更多。并不是我也希望这样,我是说,我并不一定也能那么长寿;可是,哪怕活上八九十岁也行啊。感谢上帝!那日子还长得很呢。到那时候,我不会比任何人更怕死的。但是离该死的日子还这么远的时候就去找死,我认为是彻头彻尾的造孽,是作恶和胡闹。再说,这么早就死掉究竟会有什么好处呢?不管是为什么原因去打仗,咱们两个人又能顶什么用?至于我,对打仗是一窍不通。一辈子我也只放过十次枪,而且还都是没装子弹的枪。至于剑术,我从来连防守都没学过,可以说是一点也不会,至于去和大炮较量,那就简直是胡闹。只有疯子才会——请原谅我。我以我的灵魂起誓,我确实没什么恶意。求求您,可别让我再惹您发一通脾气了。”
“不用害怕,帕特里奇,”琼斯大声说,“我现在完全确信你是个胆小鬼了,所以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再叫我生气了。”“您完全可以把我叫作胆小鬼或别的什么,”帕特里奇说,“如果为了保全自己的身体发肤就成为胆小鬼的话,那么我们没有人能免掉那种罪恶。我在书里从没读到过没有打过仗的人就不能称作好人这种说法。什么样的人是好人?就是那遵从父亲的吩咐,并遵守国家法律和条令的人。这里没有一个字提到打仗的事。我确信《圣经》是彻底反对打仗的。让基督教徒流血的人,我决不相信他自己会是个好基督教徒。”
[1]拉丁文,引自贺拉斯的《咏歌集》第3卷。
第四章
一个乞丐的奇遇
前一章的末尾,正当帕特里奇在那里发挥他那套既善良又虔诚的理论时,他们两人又来到一个十字路口。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瘸子求他们施舍。帕特里奇对那人厉声斥责道:“每个教区都应该养活自己的穷人。”琼斯听了哈哈大笑,质问帕特里奇说:“你满嘴那么多仁慈,而心里却一点仁慈也没有,难道你不害臊吗?你只是把宗教当作掩盖自己过失的借口,却丝毫不以它来激发你的德行。一个真正的基督教徒能不帮助一下陷入这样悲惨境地的弟兄吗?”说着,他就把手伸进衣袋,掏出一个先令给那个可怜的人。
“老爷,”那个人道谢后叫道,“我口袋里有一件奇怪的东西,是我在离这儿两英里多的地方捡到的,我求老爷把它买下吧。我不敢随便拿给人看。不过既然您是个好心肠的老爷,对穷人这么慈悲,您不会因为我穷就怀疑我是个贼的。”说着,他掏出一个镶金边的小皮夹子,递到琼斯手中。
琼斯立刻把它打开,请读者猜猜他当时的感受吧。他看到第一页上写着“索菲娅·魏斯顿”,是她那端庄秀丽的字迹!一读到那名字,他马上就把皮夹子紧紧贴到嘴唇上。尽管旁边有人,他也禁不住欣喜若狂。但是,也许正因为欣喜若狂,他才把身边有人这一点给忘记了。
琼斯对着皮夹子一边吻一边自言自语,就好像他嘴里正嚼着一片烤得焦黄的上好奶油面包,又好像是一条书虫,要不就好像一个除了自己的手稿之外别无东西可吃的作家。就在这时,从皮夹子里忽然掉出一张纸来。帕特里奇拾起来交给琼斯。琼斯一看,原来是一张钞票。那正是魏斯顿先生在他女儿出逃的头天晚上给她的那张票子。即使是个犹太人,也会毫不犹豫地以一百英镑少五个先令的代价把它买下来的。
一听琼斯说出这张钞票的数目,帕特里奇立刻两眼放光,那个捡到皮夹子的穷汉两眼也一样发亮了,尽管是从另一个角度。这个乞丐,我希望他是出于老实,一直没有打开皮夹子看。不过,如果我们不让大家了解这里一个关键情节的话,那么我们对读者也就不老实了。事实是,那乞丐并不识字。
最初找到这个皮夹子时,琼斯只觉得欣喜若狂,但这个新发现却使他又感到担忧。因为他立刻想到在他设法把票子还给原主之前,她可能很需要它。随后,他告诉拾到皮夹子的乞丐,他认识这皮夹子的女主人,他会尽快找到她,把它还给她。
这只皮夹子是魏斯顿女士从一个有名的玩具商手里买到,最近送给侄女的,价钱是二十五先令。但是皮夹子上的银扣子实际上值十八个便士。原来的那个玩具商一定愿意出原价再把它买回去,因为皮夹子新得像刚卖出去时一样。可是一个精细的人大概会利用这个乞丐懵懂无知,顶多只给一先令,甚至六个便士;有的甚至一文也不肯给,而任凭那个乞丐提出要求偿还被侵占财物的诉讼。就当前的案情来看,有些渊博的律师也许还要怀疑原告能否胜诉呢。
琼斯为人则极其慷慨大方,说他太讲场面也不算过分。他毫不犹豫地用一个几尼换过那只皮夹子。那个可怜的汉子好久没见过这么多钱了,就向琼斯先生千恩万谢,脸上露出的狂喜和琼斯刚刚看到皮夹子上索菲娅·魏斯顿的名字时正好一样。
那汉子欣然答应陪这两位旅客回到他捡到皮夹子的地方去。于是,他们一同前往,可是速度没有琼斯先生所希望的那么快,因为那个向导不幸是个瘸子。一小时走不了一英里路。那地点距此三英里开外(尽管那个汉子说只有两英里),这里就不必向读者交代他们走了多久了。
一路上,琼斯把皮夹子打开了一百回,也吻了一百回,常常自言自语,很少和他的同伴搭话。那汉子看到这般情景,对帕特里奇表示了些惊奇,帕特里奇不止一次地摇着头,大声说道:“可怜的人,我们应当祈求上帝,让健康的心灵寓于健康的身体。”
他们终于来到索菲娅不幸失落皮夹子,而那乞丐又有幸捡到它的那个地方。这时,琼斯要跟向导告别,好加快步伐前进,可是那汉子刚接到一个几尼时所感到的惊喜如今几乎已经完全消失了。他现在有足够的时间寻思一下,脸上露出不满的神情,挠了挠头说,希望老爷再多赏他几个钱。“您想,”乞丐说,“我要不是个老实人,早就把钱全部留下了。”这话读者想必也认为是实情。“要是那张票子值一百英镑,”他说,“拾到票子的人的报酬总该多于一个几尼吧。而且,假使老爷永远也见不到那位小姐,或者见了也不交给她呢——尽管从外表和谈吐上看,老爷是个上流人,可是,我也不能光凭您一句话就相信您哪。万一原主找不到,我想东西当然应统统属于最初捡到的人。希望老爷把这些道理想一想。我是个穷人,我并不想把它独吞;可是也总该有我应得的一份哪。看起来老爷是个好人,希望您也考虑考虑我这份老实态度。本来我完全可以都吞下来的,谁也不会知道。”“我用人格向你担保,”琼斯大声说,“我确实认识这皮夹子的原主,并且一定把原物归还给她。”“老爷要怎么办都成,”那乞丐回答说,“只要老爷把我应得的那份给我,我就要一半,剩下的钱老爷尽可以自己留下。”最后他还狠狠地发了一通誓,赌咒说他绝不向任何人吐露一个字。
“听着,朋友,”琼斯大声说,“我一定把原主所丢的钱分文不少地还给她。至于再赏你什么,我现在实在办不到。可是要是你把姓名、住址留给我,以后你很可能更有理由来庆幸今天早晨撞上的运气。”
“我不知道您说的撞运气是啥意思,”那乞丐嚷道,“看来您究竟把钱归还给那位小姐还是自己吞下,我倒要撞撞运气哩。不过我还是希望老爷您考虑一下。”“得了,”帕特里奇说,“把你的姓名和地址告诉老爷,我担保你日后一定不会后悔把钱交到他手里的。”最后,那乞丐看到已经没指望把皮夹子要过来,只好遵命报了他的姓名和住址,琼斯就用索菲娅的铅笔一一记在一个纸条上。然后,他把那纸条夹在索菲娅写上自己的名字的那一页里,大声说:“好吧,朋友,你是世上最幸福的人了。我已经把你的名字同天使的名字放在一起了。”“我不懂什么天使不天使的,”那乞丐回答说,“不过我希望您再赏我点钱,要不就把皮夹子还给我。”这时,帕特里奇实在按捺不住了,用一些极其恶毒、极其肮脏的话骂了可怜的瘸子几句,还几乎动手打了他。琼斯制止了他。琼斯对那乞丐说,将来一定会找到机会来酬谢他的,说完就尽力急忙往前赶路。帕特里奇呢,那一百英镑也大大激发了他的精神,在后边紧紧跟随,那乞丐只好落在后面,一路骂着他们两个,也骂自己的爹娘。他是这样说的:“他们要是把我送到慈善学堂去读书识字,学学算术什么的,我也就和旁人一样知道那件东西的价值了。”
第五章
琼斯先生和他的同伴在旅途中更多的奇遇这两位旅客现在走得飞快,简直连交谈的时间或气力都没有了。琼斯一路上都在思念着索菲娅,帕特里奇则思念着那张钞票。这一百英镑虽然让他很有些兴奋,但同时也使他抱怨起自己运气不佳来,走了这么远的路竟然还没遇到这样一个足以表现诚实的机会。他们走出三英里多路,帕特里奇再也跟不上琼斯的脚步了,就喊住琼斯,请求他稍微走慢些。琼斯也正希望这样,就马上照办,因为最初几英里地由于路上的冰雪化了,可以循着马蹄印子前进,而从刚才起他就找不到马蹄印子了。此刻,他们来到一片辽阔的公地,这里有好几条路可供选择。
琼斯就在这儿停下来,考虑该走哪一条路。突然,他们听到一阵似乎从不远处传来的鼓声,这声音立刻使帕特里奇慌了手脚,他喊叫起来:“上帝发发慈悲吧,一定是他们来了!”“谁来了?”琼斯大声问道,他心里的恐惧感早已让位给一片缠绵之情了。自从碰到那个瘸子,他就全心全意想要追上索菲娅。对于敌人一点也不在乎,早抛到脑后了。“谁?就是叛军哪!”帕特里奇嚷道,“可是我为什么把他们叫作叛军呢!尽管人家说他们是坏人,说不定他们是很好的人呢,尽管有很多人不这么看。叫那些对抗他们的人见魔鬼去吧。我肯定,他们要是不冒犯我,我决不会去招惹他们。我会跟他们客客气气地相处。老天爷!先生,要是他们来了,可千万别去招惹他们,也许他们不会伤害咱们的。要是咱们躲到那边树丛里,等他们走过再出来岂不更明智些?咱们俩手无寸铁,怎么同大约五万大军较量呢?只有疯子才会——先生,但愿您不要生气——而那些健康的心灵寓于健康的身体的人必然——”这时,琼斯打断帕特里奇因恐惧而发的滔滔宏论,对他说,从鼓声可以判断他们离某个城镇不远了。于是,他就朝着那声音径直走过去,并叫帕特里奇壮起胆子,说他绝不会把他引向危险的境地;随后他又补充说,叛军离他们这里不可能这么近。
最后这一句保证的话使帕特里奇稍微受了些安慰。尽管他更愿意走相反的一条路,可他还是跟着他的主人。他的心可并不像个英雄那样,而是按着鼓声的节奏突突跳个不停。直到他们穿过公地,进了一条窄巷,鼓声才停止。
这时,紧跟在琼斯身后的帕特里奇发现前边几码地方有一些涂成五颜六色的东西在空中飘扬,以为那是叛军的旗帜,就扯开喉咙叫道:“哎呀,我的上帝!先生,他们果然在这儿。有王冠和棺材[1]的标志呀!噢,上帝!我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东西。咱们已经在他们的射程之内了。”
琼斯一抬头,就清清楚楚地看出帕特里奇是把什么东西误认为叛军的旗帜了。“帕特里奇,”他说,“我看你一个人就打得过这整支军队。看那些颜色,我猜得出刚才的鼓声是怎么回事了。那是招呼人去看木偶戏呢。”
“木偶戏!”帕特里奇变得极度兴奋起来,说,“真的只是木偶戏吗?在世上一切娱乐消遣里,我最爱看的就是木偶戏了。好先生,咱们停下来看看吧。而且我快要饿死了。现在天都快黑了,从早晨三点起,我还没吃过一口东西呢。”
这时,他们来到一家客栈,确切地说是一家酒馆。经帕特里奇一劝,琼斯就停了下来。这更可能是因为他自己对该不该走这条路没有了把握。他俩直接来到厨房,琼斯赶紧问早晨有没有女客从这儿路过,帕特里奇则急于想知道店里有什么可以供他们充饥。帕特里奇的询问很有收获,而关于索菲娅的消息,琼斯却什么也没打听出来。不一会儿帕特里奇就可以心满意足地看到一盘热气腾腾的鸡蛋和美味的火腿了。
爱情对一个体格健壮的人所起的作用与对一个身体孱弱的人所起的作用截然相反。对于后者,爱情往往会败坏赖以维持生命的胃口;而对于前者,虽然爱情使得本人健忘,顾不上吃东西,还会造成其他种种情况,可是把一块儿烹调得可口的牛肉摆在一位饥饿的情郎面前,却很少有不饱餐一顿的。当前的情景正是这样:尽管琼斯不经人提醒,还能空着肚子走上很远,但是如今坐到火腿鸡蛋面前,他立刻就和帕特里奇一样狼吞虎咽起来了。
两位旅客还没吃完饭,暮色就已经降临。月亮又是下弦月,天色更显昏暗。于是,帕特里奇劝琼斯停下来看看马上就要开演的木偶戏。戏班的班主也竭力请他们赏光,说他耍的木偶是世上最精致的,英国各城市的上流人士看了都极为满意。
木偶戏的演出秩序井然,也很有品位。戏目是《被激怒的丈夫》[2]一剧里细腻而严肃的部分。那的确是一幕十分庄重而一本正经的表演,没有任何下流话或插科打诨的东西,平心而论,戏里没有哪个部分能引出人们的大笑。观众都非常高兴。一位端庄的妇女对戏班班主说,明晚她要带两个女儿来看,因为演得一点儿也不下流。一个律师的书记和一个税务官也一致称赞唐雷勋爵夫妇演得恰到好处,真切自然。帕特里奇对这个看法表示同意。
戏班班主听了这些赞扬的话,十分高兴,禁不住又自我吹嘘了几句。他说:“现今这个时代,任何进步也赶不上木偶戏,自从我们把彭奇和他的妻子朱迪[3]以及类似的胡闹角色取消以后,木偶戏终于变成一项合乎理性的娱乐了。我记得我刚刚干这一行时,还有许多专逗人乐的低俗玩意儿,根本不去想办法培养青年人的道德情操,而这正应当是每一出木偶戏的主旨。为什么木偶戏就不能像其他戏剧一样惩恶扬善、发挥教育功能呢?我的木偶戏与真实的人生一致,五花八门的生活都能表演。我相信人们看了我这种小戏会同看了大戏一样得到教益。”“我决不来贬低你的独创,”琼斯说,“尽管这样,我仍然愿意看到我的老朋友彭奇先生。我认为,把他和他那个愉快的老婆朱迪取消,不但没改进木偶戏,恐怕反而把它弄糟了。”
那班主听了琼斯这话,立刻表示出极大的轻蔑,带着满脸藐视的神情说:“先生,您有这样的看法,是很可能的。不过我确信高明的批评家的意见绝对不会和您一样。而且,当然是众口难调,戏不可能满足所有人的口味。我承认,两三年前,在巴斯,确实有些上流人很起劲儿地要把彭奇重新搬上舞台。我由于不赞成这个意见,金钱上还蒙受了些损失。别人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决不能为着挣一点钱就糟践了我这行当。我也永远不会同意让这种下流东西出现在舞台上,破坏舞台的规矩和体统。”
“说得对,朋友,”那个书记大声说,“你说得很有道理。永远不要演那些下流东西。我在伦敦有几个朋友,他们下定决心要把舞台上一切下流东西清除掉。”“那样做是完全对的。”税务官把烟斗从嘴上拔下来,嚷道。随后他又说:“我记得《被激怒的丈夫》初次上演的那个夜晚。当时我正住在我们老爷家,我在顶层楼座和男仆坐在一起观看。戏里有很多下流的东西,描写一个乡绅到城里去竞选议员,还把他的一群仆人全搬上了舞台,我特别记得他那个车夫。可是我们顶层楼座的先生们对这些下流东西感到受不了,就骂了起来。可是,朋友,我看你把这些情节全给删掉了,你做得对!”
“诸位先生,”琼斯大声说,“我一个人没法儿驳倒这么多人的看法。要是大部分观众讨厌彭奇,那么这位学识渊博的戏班老板把他赶下台去可能是很正确的。”
戏班班主再一次长篇大论地演说起来。他谈到惩恶扬善的巨大力量,说如果下等人看到上等人的恶行是多么可鄙,就足以制止他们自己的堕落。正说着,有一个事变不幸把他的话打断了。这件事如果换在别的时候发生,我们也许就忽略不计了,现在却不能不讲几句,但不在这一章里讲。
[1]王冠和棺材是当时漫画家作品中叛军的旗帜上的标志。
[2]范布勒(参见第5卷第5章注)去世后,英国演员,剧作家希柏(1671—1757)将他未完成的喜剧《伦敦之旅》续完,改名为《被激怒的丈夫》。剧中主要人物是唐雷勋爵夫妇。
[3]木偶戏17世纪传入英国,彭奇和朱迪为其主角。参见第7卷第9章注。
第六章
从这一章可以得出这样的看法,最好的事也会被人误会或误解这时,客栈的门道里传来一阵激烈的吵闹声,老板娘正在那儿一边骂一边用拳头打她的女用人。原来,她想使唤那个女用人,可到处找不到她。找了好半天,才发现她正在台上陪着戏班子里的丑角。当时的情景是很不适合在这里描写的。尽管葛蕾丝(那就是女用人的名字)早已不在乎什么害臊了,但她还不至于厚着脸皮公然否认她被当场抓住的事实。因此,她换了个办法,企图减轻自己的过错。“老板娘,你干吗这么死命打我!”女用人叫道,“你要是不喜欢我的行为,就辞退我好啦。假如我是个婊子(因为对方正口口声声这么叫着她),上流女人也全跟我一个样。刚才木偶戏里那个贵妇人[1]算是怎么回事?我想她离开丈夫成夜在外面睡觉总不是白睡的吧!”于是老板娘冲进厨房,对她丈夫和那个可怜的木偶戏班主大发脾气。“瞧,老头子,”她说,“你瞧,让这帮人住在你的店里有什么好处!多卖几杯酒也抵不上他们给店里带来的麻烦,而且还让这些害虫把这地方搞成窑子啦。一句话,我要你们明天早晨全给我走人,我再也不能容忍你们这么胡闹下去了。这只能教店里的用人学会了偷懒和胡搞,因为从这种无聊的表演里一定学不到什么更好的东西。我记得从前木偶戏演的都是一些《圣经》里的好故事,譬如《耶弗他轻率的许愿》[2]一类有益的东西,演的是恶人都被魔鬼抓走了。这种表演还有点道理。不过,正像牧师上礼拜天所说的,如今谁也不相信有魔鬼了。你们弄来这么一堆扮成男女贵族的木偶,只不过骗骗可怜的乡下丫头们。她们脑袋一昏,也就难怪什么蠢事都干得出来。”
我记得维吉尔曾说过,当乌合之众吵吵闹闹,砖头瓦块棍棒横飞的时候,如果有一位庄重而有威信的人物在他们中间出现,就能立刻使他们平定下来。聚集在一起的群氓可以被很恰当地比作一头驴,那位庄严的人物一开口,驴就竖起长耳朵了。
与此相反,当一群态度庄重的人或哲学家正在争论什么问题,而智慧本身可以说也在座,而且主持着这场争辩时,如果乌合之众忽然掀起一阵骚动,或者在那群哲学家中间出现了一位泼妇(她一人的叫骂声就相当于一大帮人),辩论就会立即停止下来,智慧也不再履行职务,大家的注意力马上就会被泼妇的叫骂声吸引去了。
上面提到的那阵吵闹声和老板娘的来临就这样封住了木偶戏班班主的嘴巴,迅速而彻底地结束了他那番庄重严肃的宏论,那些议论读者想来已经充分领会其滋味了。再没有比这个事件来得更不凑巧的了。任凭命运女神如何阴险多变,也设不下这样一个圈套,弄得正在那里神气活现地吹嘘他的表演如何有益于世道人心的这个可怜汉子尴尬得不知所措。他的嘴巴立刻给封得紧紧的,就好像一个江湖游医,正当他在吹嘘自己的丹丸如何有奇效的时候,忽然有人抬来一具做了他的医术的牺牲品的尸体,摆在他的场子里,作为他的医术的证明。
因此,戏班班主并没回答老板娘的话,却赶紧跑出去责罚那个扮丑角的。这时,月亮正像诗人[3]所说的,放出银色的光辉(实际上,那会儿她看起来更像一块儿黄铜)。琼斯吩咐结账,告诉刚被老板娘从酣睡中吵醒的帕特里奇准备启程。我们前面已经看到,帕特里奇曾两次劝说琼斯不要往前走了,这时他胆子更大了,又第三次向琼斯进言,劝他当晚就在这家客栈里住下。于是,帕特里奇对琼斯要动身的想法故意装作很吃惊,然后就开始劝说起来,他先提出许多极响亮的理由来反对当晚启程,竭力说这样做毫无意义,因为除非琼斯确知那位小姐的去向,否则多走一步就很可能离她更远一步。“先生,您已经知道,这家客栈里的人都说她走的不是这条路,”他说,“所以咱们为什么不等到明天早晨再走呢?说不定会遇上人,可以打听打听。”
最后这个理由对打动琼斯的心确实起了点作用。正当他有些犹豫的时候,客栈老板也在天平的这一头加上他所擅长的一套雄辩之词。他说:“真的,先生,您这位仆人给您出的主意再好不过了。在这种季节里,谁会这么三更半夜还赶路呢?”随后,他就像往常那样吹嘘起他这家客栈设备如何舒适。与此同时,老板娘也抓住时机,开始了——不过我不想用客栈老板和老板娘那些老生常谈来让读者厌烦了,只说一句话就足够了:琼斯最后被说服,决定在客栈里住下来,休息几个钟头;其实,他是很需要这么做的,因为自从离开他在那里被打破了头的那家客栈以后,他就几乎没合过一次眼。
这天夜里,琼斯决定不再赶路之后,立刻就带着两个心爱的伴侣——皮夹子和手笼——上床睡觉了。可是曾经打过几次盹儿,已经休息过来的帕特里奇,此刻想的却是吃而不是睡,还有比这两者都好的酒。
葛蕾丝所引起的一场风波已经平息,老板娘又与戏班班主和解了。他也原谅了这妇人在盛怒之下对他的表演所做出的不恰当的无礼的指责。厨房里是一片宁静、和睦的气氛。客栈老板、老板娘、戏班班主、书记、税务官和机智的帕特里奇先生都围炉而坐。一班人谈得十分畅快。详情请看下章。
[1]指《被激怒的丈夫》中的唐雷勋爵夫人,她喜欢享受,嗜赌如命,她丈夫忍无可忍,提出离婚。全剧结束时她悔过自新。
[2]耶弗他,古以色列一名法官,他在出发与亚述人作战前,曾向上帝许愿说,如果打了胜仗,就用他家中第一个出来迎接他的人来献祭。不幸的是首先迎接他的是他最爱的女儿。最后他仍然按照原来的誓言,把女儿做了牺牲。事见《旧约·士师记》第11章。
[3]见弥尔顿《失乐园》第4卷。
第七章
包括作者的几句话以及聚在厨房里的人更多的议论尽管帕特里奇的自尊心不允许他承认自己是琼斯的仆人,可是他一举一动却处处模仿仆人的样子。举一个例子来说吧,他总是极力夸大他这位伙伴(这是他对琼斯的称呼)的家财,而一切做仆人的遇到生人时一般都是这样的,谁也不甘心被人当作一个叫花子的仆人看待。因为主子的地位越高,仆人越会认为自己的身价也水涨船高。这个道理是从所有贵族听差的举动得出的。事实确是如此。
名号和财产会让周围的人沾上一种光彩。家业大、身份高的人总受到人们的尊敬,他的仆人就自认为也可以分享这种尊贵。然而在品德和才识方面,情况却显然不是这样。这种好处只能专属于本人,因此只能独自享受尊敬,别人是无法分享的。而且老实说,这方面能受到的尊敬微乎其微,他们也禁不起让旁人来分享。既然主人在这些方面受到的尊敬仆人是没有份的,那么如果主人在品德和才识两方面有极其严重的缺陷,仆人也不会随之受到玷污。当然,如果女主人在所谓品格上有缺陷,那又当别论了,其后果我们在前边已经看到过。因为这种耻辱有传染性,好像贫穷,接近它的人全会受到感染。
基于这些理由,仆人们(我指的只是男仆)那么在乎主人在财产方面的名气,而不大在乎,或者完全不在乎主人在其他方面的声誉,也就不足为怪了:他们耻于给乞丐当听差,对伺候恶棍或蠢蛋倒觉得无所谓,而且还会毫不顾忌地竭力散布他们主人的邪恶或愚蠢行径,而且往往还带着很明显的幽默和取笑的心情。实际上,一个听差虽然穿的是主人的号衣,却常常是个专拿主人开玩笑的花花公子和说俏皮话的人。
因此,帕特里奇在极力夸大琼斯将要继承的巨额财产之后,又随口透露出他自己担心的一个情况:昨天他就已经萌生了这个念头,我们当时也曾暗示了一下,而当时琼斯的举止也似乎为他的想法提供了充分的根据。简言之,他现在确信自己的主人已经神经错乱了,而且毫不顾忌地把这个看法对围炉而坐的那些人说了。
木偶戏班班主立刻表示同意。“听到那位先生对木偶戏发出的那套荒唐议论,”他说,“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大吃一惊。很难设想一个头脑清醒的人会有那么荒谬的错误观点;听您刚才这么一说,我就恍然大悟,知道他那些怪诞想法的来由了。可怜的人!我很为他担心。他眼睛里确实有一种奇怪的狂乱的神情。我以前就注意到了,只是没有说出来。”
对最后这一点,客栈老板表示完全同意,为了表明自己的机智,他也说自己早就看出来了。他准是精神失常了,他又补上一句,只有疯子才会想到在深更半夜离开这么舒服的客栈去野地里瞎闯。
税务官从嘴里拔出烟斗,说他也觉得那位先生的神情和言谈有些荒谬和狂乱。然后转过来对帕特里奇说,倘若他真的疯了,就不应该让他在乡下乱跑,因为说不定他会闹出乱子来的。可惜没人把他抓住,送到他亲属那里去。
此刻,帕特里奇心里也闪过了这样的念头:既然他确信琼斯是从沃尔斯华绥先生家里逃出来的,那么自己无论用什么办法把他弄回去,都一定会得到重赏。不过他几次看到,并且亲自领教过琼斯的大力气,因而很有些害怕,认为不可能实施这样的计划,把琼斯抓住,所以对于拟定实现这个计划的具体步骤也就不那么起劲儿了。但这时一听到税务官的意见,他立刻乘机说出自己的想法,并且表示衷心希望把这件事办成。
“可以办到的!”税务官说,“这再容易不过了。”
“啊,先生,”帕特里奇回答说,“您不知道这家伙有多么厉害。他足可以用一只手把我提起来,从窗口扔出去。而且他也会这么做的,只要他想到——”“瞎扯,”税务官说,“我相信我自己是跟他一样的好汉。再说,咱们还是五个人呢。”
“我不知道什么五个人,”老板娘大声说,“反正我丈夫与这事无关。而且无论什么人都不许在店里对任何人动武。那位少爷是我生平很少见到的一个美男子,我相信他不比咱们哪个人更疯狂。你们凭什么胡说他眼神里带着一种狂乱的表情?在我看来,他那双眼睛是最漂亮的,神情也是最可爱的,他是位非常谦恭有礼的少爷。自从听到坐在屋角的那位先生说他失恋了,我一直打心眼儿里怜惜他呢。谁失了恋,神情上也会跟过去有些两样的,特别是像他那样一位可爱的少爷。嘿,这小姐!除了这样一位又漂亮又有家当的少爷,她还能找到更好的吗?她一定是个上流女人吧,就像昨晚木偶戏里那位唐雷夫人,这种人简直就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
书记也说,没有得到律师的同意,他绝不参与这件事。他说:“想想看,假如有人告咱们非法逮捕,咱们怎么辩护呢?谁知道要有怎样的证据才足以使陪审团认定他是个疯子呢?不过,我这只是就我自己而言,因为一个律师纠缠到这类事情里面去是不大好的,除非是以非律师的身份。陪审团对我们总是比对一般人更严格一些。所以,我并不劝阻您,汤姆逊先生(税务官),或者这位先生以及其他任何人参与这件事。”
税务官听了这话,摇了摇头。木偶戏班班主说:“由陪审团来断定一个人疯不疯,有时候是困难的。记得有一回审理疯人案件的时候,我也在场,二十个人出庭做证,说那汉子疯得像一只三月的野兔,另外又有二十个说他跟任何英格兰人一样正常。其实,很多人都明白,那只是他的亲戚们为了侵夺他的财产继承权而搞的一次阴谋。”
“这很有可能!”老板娘嚷道,“我自己就认识一位可怜的先生,他的家人把他关在疯人院里,关了一辈子,由他们去享用这人的产业。但是,这对他们没有什么好处,尽管法律把财产判给他们,产权却还是那个人的。”
“胡扯!”书记带着极其轻蔑的口吻说,“谁的产权还不都是法律判给的,要是法律把国内最好的一份财产判给我,我才不会去管产权归谁所有呢!”
“要是这样的话,”帕特里奇说,“看到旁人遭遇不幸而谨慎起来的人有福了。”
客栈老板刚才被骑马来到门口的人叫了出去,这时又回到厨房来,神色恐慌地嚷道:“诸位先生,你们可知道是怎么回事?叛军摆脱了公爵的堵截,这会儿快打到伦敦啦。这话真真确确,是刚才那个骑马的人告诉我的。”
“我听了打心眼儿里高兴,”帕特里奇大声说,“这样一来,这一带就不会有战事了。”
“我有更好的理由可以高兴,”书记嚷道,“我一向认为,谁的权利就应当归谁。”
“这话对是对,”客栈老板说,“但是我听人说这个人并没有权利。”
“我立刻就可以给你证明不是这样,”书记大声说,“要是我父亲死时名下有一笔产业,请注意听,是属于他名下的一笔产业,他去世了,产权难道不该传给他的儿子继承吗?照此类推,难道旁的权利不同样应该传下去?”
“可是他有什么权利把咱们变成天主教徒呢?”老板说。
“这一点你不必担心,”帕特里奇大声说,“权利问题,这位先生已经论证得再清楚不过了。至于宗教,那是另一回事。天主教徒并不指望这样。我认识一位天主教神甫,一个很诚实的人。他用人格担保,发誓说他们绝没有这种打算。”
“我认识的一个神甫也对我这么说过,”老板娘说,“可是我丈夫一向总是怕天主教徒。其实,我认识好多天主教徒,都是很规矩的人,花起钱来也很阔绰。我一向认为:只要有钱可赚,谁的都是一样。”
“说得对极了,老板娘,”耍木偶的人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宗教呢,只要长老会[1]不掌权就行。长老会是木偶戏的死对头。”
“这么说来你为了能赚钱宁可把宗教抛弃掉,”税务官大声说,“愿意看到天主教到英国来,是不是?”
“我当然不愿意,”戏班班主说,“我跟大家一样恨天主教。可是天主教总还让人活下去,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安慰,可是在长老会下面,你根本活不下去。每个人首先注意的是生计,这一点你不能不承认。我敢保证,如果你实话实说,你肯定比旁人更怕丢掉差事。不过,你放心好了吧,朋友,无论哪个政府掌权,都总是要收税的。”
“可不是吗,”税务官回答说,“如果我不尊敬给我面包吃的国王,那我这人可真是一无可取了。谁都会说,这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旁人掌权也要有税务官的,可那与我又有什么相干呢;那时候我在朝里的朋友下台了,我也势必得随着他们滚蛋。不,不,朋友,我决不能因为希望换个政府还能保住差事而放弃我的宗教信仰,因为那样我的情况肯定不会更好,而且很可能会更糟。”
“对!”老板嚷道,“每当有人告诉我将来会发生什么什么情况的时候,我也这么回答。嘿!难道我是个傻子,会随便把钱借给一个生人,只因为他将来可能会还给我?我相信有钱还是放在自己的柜子里稳当保险,所以我就把它放在那儿。”
书记非常赏识帕特里奇的明智,若不是因为书记通达人情世故,就是因为两人英雄所见略同,他们都是雅各宾党的真正信徒。这时,两人热烈地握手,并且大杯大杯地饮了不少烈酒,祝某某人[2]身体健康;这人的名字我们认为最好略过不提。
后来所有在场的人也都参加了祝酒,尽管有些不大情愿;甚至客栈老板,因为经受不住书记的恫吓,也参加进来了。书记说:要是老板不祝酒,他就永远不再进他这家客栈的门了。喝到肚子里的那些酒很快就把他们的谈话结束了,因此,我们这一章也到这里结束。
[1]长老会是清教的两个主要支派之一。17世纪中叶,清教徒执政,他们反对一切游戏娱乐活动,尤其仇视戏剧,认为有伤风化。
[2]指叛军首领。
第八章
命运这次对琼斯好像比以往我们见到的要好一些再没有比疲倦更有益于健康,因而可能再也没有比它更有效的安眠药了。这味药琼斯可以说已经服了很大一剂,在他身上起了强烈的作用。他已足足睡了九个小时,如果不是卧室门口一阵巨响——那是沉重的拳头声,加上一连串“杀人了”的喊叫——把他吵醒,他也许还会睡下去的。琼斯立刻跳下床来,看到戏班班主正在毫不留情地猛烈捶打那个可怜的丑角的脊梁和肋骨。
琼斯立刻出面干预,站在挨揍的一方,把那个气势汹汹的征服者按在墙上。戏班班主气力敌不过琼斯,正像那个穿得五颜六色的可怜的丑角不是他自己的对手一样。
尽管这个丑角个子小,长得也不是很壮实,可是他胆子却不小。他一挣脱出来立刻就使出他唯一可以同对方较量的武器,发动了攻势。他先泛泛地骂了几句,然后开始了更具体的指控。“你这个流氓,”他说,“我不但养活了你——因为你的钱全是我挣来的,而且还把你从绞刑架上救了下来。昨天你不是还想在后街抢那位小姐的漂亮的骑装吗?难道你能否认你曾打算把她独自堵在一座树林里,把她剥光,把天下最漂亮的一位小姐剥光?如今你朝我扑过来,差点没把我打死。我并没欺负这儿的这个姑娘,我们俩是两相情愿;你打我,就只因为她喜欢我而不喜欢你。”
琼斯一听这话,就放开老板,同时严厉禁止他再去欺侮丑角,然后把那个可怜的家伙带到自己的房间里,很快就打听到了索菲娅的消息;原来前一天这个丑角打着鼓跟班主走的时候,看到索菲娅走过去。琼斯没怎么费力就说服那个小伙子答应领他到那个地方去一趟,然后把帕特里奇喊过来,说要尽快动身。
差不多八点钟的时候,他们才把一切收拾停当,因为帕特里奇总是不慌不忙的,再说账也不是立刻就能算好。等一切都办理就绪之后,琼斯还一定要把戏班班主和那丑角之间的纠纷完全调解好了才肯上路。
这件事顺利完成之后,琼斯就上路了。那个忠实的丑角把他们领到索菲娅路过的地方,琼斯重谢了这个向导,然后就急忙向前走去,心里为了无意中得到索菲娅的消息而高兴万分。帕特里奇一听说事情的经过,就十分认真地预言并且断定琼斯最终一定会获得美满的成功。他让琼斯放心,说:上帝要不是有意让琼斯和索菲娅走到一起,就绝不会用两件巧遇来指引他。琼斯头一次对他这位同伴的迷信说法感到些兴趣。
他们刚走出两英里左右,就碰上一场暴雨。这时,恰好看到一家酒店,帕特里奇就竭力劝琼斯进去避避雨。饥饿这个敌人(如果可以这么称呼的话)的气质更像英国人而不像法国人,不管你多少次把它击退,它都会按时集结队伍,再攻上来。帕特里奇现在的情形就是这样。他刚一踏进厨房,就照样提出头天晚上问过的那句话。结果,一盘美味的冷里脊就摆在桌子上了。不但帕特里奇,连琼斯也饱餐了一顿。不过琼斯仍然免不了焦躁不安起来,因为酒店里谁也不能告诉他一些关于索菲娅的新情况。
吃完饭,琼斯还是准备上路,尽管雨仍然下得很大,可是帕特里奇一再央求再饮一杯酒。这时,他瞥见了炉旁站着个小伙子(是方才走进厨房的),小伙子也同样殷切地望着他。帕特里奇忽然掉过身来对琼斯嚷道:“先生,咱们把手伸出来庆贺一下吧,这回喝一杯怕还不够呢。您瞧,又有索菲娅小姐进城的新消息啦。站在炉旁的那个小伙子正是给她领过路的人。我敢发誓,他脸上那副膏药还是我给他贴的呢。”“上帝祝福您,先生,”那小伙子嚷道,“这正是您的膏药。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您的好处,因为它差不多把我的伤口治好啦。”
听到这话,琼斯腾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吩咐小伙子立刻跟他离开厨房到一个单间去。琼斯对有关索菲娅的事总是如此精细,绝不肯当着这么多人提到她的名字。当然,因为抑制不住感情,他曾在他认为绝不会知道她的情况的那些军官当中遥遥向索菲娅祝过酒,但即使是那回,读者也会记得他是在怎样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说出她姓什么来的。
说来真是不幸——许多贤明的读者还会觉得十分荒谬怪诞:琼斯实在非常懂得温存体贴,而他眼下的遭遇主要是由于人家认为他缺乏这种温存体贴造成的——因为索菲娅以为(也并非没有充分理由)琼斯任意同旁人说出她的姓名和人品,比他在目前情况下还随便跟别的女人胡搞更为可气。老实说,如果索菲娅不是认为琼斯曾两度在这方面行为失检,对她缺乏尊敬,与一个高贵文雅的人所应有的爱与体贴十分不相称,那么任奥诺尔怎么劝阻,她也绝不会不跟琼斯见面就离开厄普顿的。
既然事情已经是这样的结果,我也只好照原样叙述:如果读者觉得不合常情,为之吃惊,我也无可奈何。我必须提醒这些感到吃惊的人,我在这里写的是历史,而不是在写一套理论,不必事事都符合人们通常所接受的有关真理与自然的概念。即使做到这种符合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也许在我,为了慎重起见,也最好避免那样。譬如眼前这件事,我把它陈述出来,没有加进自己的评论,乍一看,有些读者可能很不以为然;可是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大家也许就会感到满意,因为明智而善良的人会把琼斯在厄普顿的遭遇看作是对他风流恶行的正当惩罚,而且是一个现世现报的后果。愚蠢而邪恶的人心里也可以为其罪恶找到一种安慰,认为人的名声与其说是决定于品德,还不如说是决定于偶然事件。现在,我们打算在这里阐发的感想可能与以上两种看法都大相径庭。我们想说明这些偶然事件仅确证了那个伟大、有益而又不同寻常的论点,整部作品也正是以宣扬这一论点为目的。当然,我们也不必经常不断地去重复,像一个普通的牧师讲道的时候,每讲完一段就重复一遍经文那样,使之填满全书每一页。
我们只想说,不论索菲娅多么可悲地冤枉了琼斯,她这么做看来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我相信,任何一位年轻姑娘,处在她那种情况下,都会同样冤枉对方的。甚至可以说,假如她的情人刚刚离开酒店她就走进来,她就会发现酒店老板知道她的姓名和容貌,就像厄普顿那个女茶房所知道的一样。当琼斯在里间低声盘问索菲娅那个向导的时候,性格不那么细腻的帕特里奇却在厨房里当着大家对费兹帕特利太太的那个向导盘问起来。酒店老板每遇到这种场合,总是竖起耳朵,很起劲儿地偷听。因此,关于索菲娅的坠马、她被客栈误当作珍妮·卡美隆以及潘趣酒惹来的种种事端,总之,在我们把两位女客送上六马高车同她们告别之前所有在那家客栈里发生的事,酒店老板几乎统统都知道了。
第九章
不过是一些零零碎碎的观察而已
琼斯走开了足有半个钟头才又匆匆回到厨房,要老板马上把他的账结清。帕特里奇本来会因为不得不离开这个温暖的火炉和一杯上好佳酿而难过的,可是听说这回用不着步行,他心里多少得到些安慰。琼斯靠金钱的力量,终于劝动那个小伙子把他们送到他领索菲娅前去的那家客栈,不过,小伙子有一个条件,就是另外那个向导必须在酒店里等着他。原来厄普顿和格罗斯特这两个客栈的老板之间的关系是很亲密的,他担心格罗斯特客栈的老板有一天会知道向导曾把马又租给另外一个客人,那么一来,这个小伙子原打算巧妙地塞进自己腰包里的钱,就只好如数交出去了。
尽管下面这段情节看起来很琐碎,我们还是要提一提,因为这件事使琼斯先生的出发推迟了好一阵,原来另外那个向导的诚实度很高,或者说,诚实的代价要得很高;亏得帕特里奇——我们曾说过他是个精明的家伙——巧妙地额外添上半个克朗,指定这笔钱只许他在等候同伴的时候花在酒店里,否则,琼斯还要花掉更多的钱呢。酒店老板一听说有这么一笔钱可赚,立刻就使出全部口才热情劝说,那小伙子很快就被说服了,他又要了半个克朗,同意留在酒店里等候。这里,我们不禁要指出:在下层社会里也有不少必须用手段斗法的地方。大人物往往过高估计自己在欺骗方面的本领,其实,人类中有些地位低贱的人时常会胜过他们。
马备好了,琼斯立刻跳上了他心爱的索菲娅坐过的侧鞍。小伙子本来殷勤地请他骑在正鞍上,可是他选中了侧鞍,也许因为软些。尽管帕特里奇跟琼斯一样瘦弱,可是他觉得坐在侧鞍上实在有损男子汉的尊严,所以他接受了小伙子的邀请,坐上了正鞍。这样,琼斯坐上了索菲娅坐过的侧鞍,向导坐在奥诺尔坐过的侧鞍上,帕特里奇骑着第三匹马,一行人出发了。不到四小时他们就来到读者已经逗留过很久的那家客栈。帕特里奇一路上精神高涨,不断地对琼斯讲他最近得到的一些吉兆,预示他将要时来运转;尽管读者一点儿也不迷信,也必然会承认情况看起来确实很吉利。而且,帕特里奇对琼斯不再去追求荣誉,转而追求索菲娅也颇为高兴,这些兆头都预示着这位塾师将要交好运了。同时,他这也是初次弄清楚琼斯与索菲娅之间的爱情。以前,他几乎没注意这个方面,因为他从一开头就猜错了琼斯离家出走的原因,至于在厄普顿发生的事,他在离开那里的前后受了惊,没来得及仔细考虑,只把可怜的琼斯当作一个地地道道的疯子。这与他以前对琼斯的想法颇为吻合。他原来就认为琼斯十分狂放,而他突然离开格罗斯特时的情景也证实了他的看法。好在帕特里奇对当前他们走的这段路程很满意,因此,他认为琼斯的神志清醒了不少。
他们到达的时候,钟正好敲三下。琼斯立刻去雇驿马。不幸的是,这地方到处都雇不着马。读者如果考虑到这时全国正动荡不安,尤其是这一带,双方正在交战,白天黑夜没有一个时辰不跑过军队的信使,对这情况也就不感到吃惊了。
琼斯想尽办法求那个向导把他们送到考文垂[1],可是怎么说他也不肯。正当琼斯跟那小伙子在客栈的庭院里交涉的时候,有个人走到他跟前来,叫着他的名字打招呼,问他萨默塞特郡的府上可好。琼斯瞧了瞧这人,立刻认出是在格罗斯特跟他同桌吃过饭的律师道林先生,于是很客气地还了礼。
道林极力劝琼斯先生当晚不要再往前走了。他举了许多无可反驳的理由,譬如天快黑啦,路上净是烂泥啦,白天走路要方便得多啦,以及其他种种同样有说服力的理由;有些理由琼斯本人刚才也想到过,可是那时不能使他改变主意,现在也仍然无效,他仍然坚持原来的计划,即使步行,也非走不可。
当好心的律师看出无法劝琼斯留下来的时候,他又不遗余力地说服那个向导陪琼斯去,他提出许多好处,诱使向导走这不长的一段路程。最后说:难道你以为这位先生不会很好酬谢你的辛苦吗?
不光是踢足球,在其他任何场合,二对一总是要占上风的。在劝说或央求什么的时候,一个细心的旁观者很明了地看出,联合起来力量大。他一定常常见到一个做父亲、家长、妻子的人或旁的掌握权柄的人坚决拒绝单独一个人根据任何理由提出的要求,后来只要有第二个或第三个人出来帮腔,不需要提出什么新的理由,掌权的人就会让步了。也许正因为如此,才有了对一个动议或提议表示附议这句话,以及它在大会辩论时所起的巨大作用。同样,我们在法庭上时常听到一位博学之士(一般总是一位高等律师)花上整整一个钟头来重复另一位博学之士刚刚说过的话。
我们不去说明其中的原因何在,只按照我们一向的做法,拿那个小伙子的行动来做个例子:他接受了道林先生的劝说,答应让琼斯重新坐上那个侧鞍,可是他坚持动身以前一定得好好喂喂可怜的牲口,说它们跑了好长一程路,已很吃力了。其实,小伙子这种顾虑是多余的。尽管琼斯心情迫切,急于动身,但他一定会亲自吩咐把马喂足了才走,因为他向来不同意只把动物当作机械看待的那种观点;当那种人用马刺踢马肚子时,他会想象马和马刺同样有感觉痛苦的能力。
当马吃着小麦的时候,或者说当我们假定马在吃着小麦的时候(因为那小伙子正在厨房里照料着自己,而客栈老板则在马厩里很细心地照料着让马少消耗他的小麦),琼斯先生应道林先生的殷切邀请,走进他的房间,他们一道饮起酒来。
[1]考文垂是沃里克郡首府。
第十章
琼斯先生和道林先生推杯换盏
道林先生斟满一杯酒,提议祝可敬的沃尔斯华绥先生健康,接着又说:“先生要是乐意的话,咱们也祝那位年轻的乡绅,他的外甥兼继承人健康。好了,先生,就祝卜利非先生,那位漂亮少爷健康。我敢说,他将来在这一带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我心目中已经替他安排了一个选区。”
“先生,”琼斯回答说,“我相信您不是存心要跟我过不去,所以我也不见怪。可是我告诉您,将这两个人相提并论是十分不恰当的,因为一个是人类的光荣,另一个则是个坏蛋,有辱人这个称号。”
道林听了这话直发愣。他说,他本来以为两位先生的人品都是异常高尚的。至于沃尔斯华绥乡绅本人,他说,我还无缘拜识。可是到处都在谈论他,说他是个品德高尚仁慈善良的人。“至于那位少爷,我只见过一面,就是我把他母亲去世的消息带给他的那次。当时我正有许多事要办,忙得不可开交,分身无术,简直来不及和他谈谈话。不过,看起来他像个十分规矩的绅士,举止文雅,我必须承认,我有生以来还没见过比他更使我喜欢的上流人。”
“短暂的一面他就能把您迷住,这我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琼斯回答说,“因为他跟魔鬼一般狡猾,就是多年和他住在一起也不一定看得出他的真面目。我是从婴儿时候起和他一道长大的,我们几乎从来没分离过,可是他身上的那些恶毒阴险,直到最近我才发现了一半。我承认,我一向不大喜欢他。我认为他身上缺乏那种慷慨大方的气度,而那是人类一切伟大崇高品质的真正基础。我早就在他身上看到我最鄙视的自私自利的品性,可是直到最近我才发现他能干出多么卑鄙下流恶毒至极的勾当。因为我终于发现,他利用我生性坦率,老谋深算地布置了一连串的阴谋诡计要把我毁灭,最后他总算达到目的了。”
“哎呀,哎呀,”道林叫嚷起来,“那我可要说了,让这样一个人来继承您舅舅沃尔斯华绥乡绅那么大一片田产,那可未免太不幸啦。”
“唉,先生,”琼斯大声说,“您这是给了我一份我不配享有的称呼。不错,承他的善心,曾经准许我用比这亲近得多的称呼叫他。可是这只是出于他自愿的善行,如今他剥夺了我这份荣誉,我不能抱怨他不公道,因为早先我本来就没资格享受。我可以明确告诉您,我并不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亲戚。如果世上那些对他的高风亮节缺乏真正认识的人看到他对我的举动贸然认为他待亲属过于苛刻,那就大大冤枉了世上最好的一个人,因为我——不过,请原谅,我就不再跟您啰唆我自己的事了。既然您好像认为我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亲属,我理应把您纠正过来,免得他老人家以后招致人们的责怪。请您相信,我宁可丢掉性命也不愿让他被人误解。”
“先生,”道林大声说,“听您这番话,我必须说,您确实像一位很懂得道义的人。可是我不但不会嫌您啰唆,并且还很乐意知道,假如您不是沃尔斯华绥先生的亲戚,那为什么大家都把您看作他的亲戚呢?半个钟头以内,您的马还不会备好。估计时间还来得及,我希望您把事情的经过对我讲一讲。我真的感到十分奇怪,您既然不是那位乡绅的亲戚,怎么大家会认为您是的呢?”
就性情随和而不是就举止审慎而言,琼斯与他那可爱的索菲娅确实有些相像。经道林先生这么一怂恿,琼斯马上满足他的好奇心,开始叙述自己的身世和受教育的过程,正像奥赛罗那样:从他的孩提时代起,
直到他被嘱讲述的那一刻。[1]
而道林,就像苔丝狄蒙娜听奥赛罗讲述时那样聚精会神地听:他发誓说,奇异,真奇异呀,
悲惨,太悲惨了。[2]
道林先生听了这段叙述,大为感动;他虽然是一位律师,倒也不曾灭绝人性。其实,世上最不公平的事,莫过于把我们对一种职业的偏见应用到从事该职业的某一成员的私生活上去,用我们对他所从事的职业的看法来看他本人。确实,某些由于职业的需要而干出的事,因为习以为常,人们也就不觉得可怕了。但在所有其他方面,无论哪个行业的人都仍然受天性的支配;甚至也许可以说,在一个人出于日常工作的需要,暂时给天性放个假的时候,它的作用可能还来得更强烈一些。一个屠夫在下手宰杀一匹良马时,我以为他一定会感到惋惜。外科医生尽管为病者截肢时自己并不感到痛苦,但是我知道在遇上痛风症发作的人时,他也会起怜悯之心。砍过几百颗头颅的刽子手,据说第一次下手时不免也会颤抖。甚至那些以杀戮为职业的人,虽然在打仗时杀人无数,不但杀他们的同行,也毫不留情地残害妇孺,可是在战鼓停歇、号角不响的太平年月里,这样的人也会放下他们所有的凶暴,在文雅的社会里变得性情十分温和。同样,一个律师也会同情另一个人的痛苦遭遇,只要那人不是他所代理的人的对手。
读者早已知道,琼斯一直对旁人在沃尔斯华绥先生面前把他描绘得多卑鄙下流还一无所知。谈到其他情况,他也没把它们说得对自己不利,因为虽然他不肯去责怪曾经疼爱过他的恩人,可是他也并不想往自己身上揽一大堆过错。因此,道林看出(而且也不无理由),背后一定有人很严重地陷害了他。“乡绅绝不会仅仅由于你犯了年轻人都可能犯的一些过失就取消你的家产继承权,”道林大声说,“当然,我说取消继承权是不妥当的,因为从法律上讲,您并没有继承权。在这一点上谁都不会有争议。可是既然乡绅已经把您收为他的义子,即使您得不到他的全部财产,按理说也应该得到相当可观的一部分。甚至您想得到他的全部财产,我也不能怪您过分,因为人人都希望得的越多越好,这一点是无可指责的。”
“您确实误解了我,”琼斯说,“我从来都没考虑到沃尔斯华绥先生的财产问题,给我多少我都会满意的。甚至可以说,我从来也没考虑过他能够或者应当给我些什么。我可以郑重地说:如果沃尔斯华绥先生待我比待卜利非好,我也会把这种局面扭转过来。我宁愿做到自己心安理得,也不愿享用旁人的财产。豪华的宅第、众多的仆人、丰盛的筵席以及其他随着财产而来的一切好处或排场所能带给人的那点微不足道的光彩,比起一颗善良的心灵从慷慨、善良、高贵和仁慈行为中所享受到的恬适的安宁、发自内心的知足感、令人激动的喜悦和兴高采烈的成就感,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既不会因为卜利非将要得到的财产而嫉妒他,也不会因为他现在已经拥有的财产而眼红。要我哪怕是做半个小时的恶棍来换他这种处境,我都不愿意。我相信卜利非先生确实以为我怀着您刚才提到的那种念头,我认为正是这种出自他那肮脏心灵里的疑惧,促使他用那么卑鄙的手段来对付我。可是谢天谢地,我自己问心无愧。朋友,不管用什么来同我换这种心安理得,我都不愿意。只要我一天清楚自己没损害过谁(或者甚至连损害别人的念头都没动过),那么你就:尽可把我放到夏日的和风里
吹不松土块也吹不暖树丛的地方,乌云越来越低垂,
愤怒的朱庇特已使严厉的四季变样。
尽可把我放在烈日下,
看白昼的车轮飞奔,
拉拉芝[3]的眉眼传情,
慰藉我劳苦的身心。
——弗兰西斯先生[4]
说完之后,他斟满一杯酒,一饮而尽,祝诗里那位可爱的拉拉芝小姐健康。随后,他又把道林的杯子斟满,一定要他也祝酒。“好吧,”道林大声说,“那么我就衷心祝愿拉拉芝小姐健康,我虽然没见过她,可常听人向她祝酒。人们说她长得很漂亮呢。”
尽管道林没能完全理解的不仅仅是谈话中的拉丁文部分,但其中有些东西看来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虽然他尽量用眨眼、点头、撇嘴和龇牙在琼斯面前掩盖自己的这种印象(因为人们不论想得正确还是错误,往往都会感到不好意思),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正暗暗对他所理解了的情感深表赞许,并且对琼斯确实十分同情。不过我们也许可以等另外的机会再来评论这一点吧,特别是,如果我们还会在书中再次遇到道林先生的话。眼下,我们只好匆匆与这位先生告别,就像琼斯先生一听帕特里奇说马已备好,立刻就付了酒账,对这位朋友说了声晚安,跨上马一样。此时,尽管天黑了,而且又开始下大雨,他仍然朝考文垂方向进发了。
[1]引自《奥赛罗》第1幕第3场。这里菲尔丁把原文的第一人称改为第三人称。
[2]引自《奥赛罗》第1幕第3场。这里菲尔丁把原文的“她”改成“他”。
[3]拉拉芝是贺拉斯的情妇的名字。
[4]引自贺拉斯的《咏歌集》。
第十一章
琼斯赴考文垂途中遭遇的灾难,以及帕特里奇富有哲理的话再没有比从他们现在动身的地方到考文垂之间更平直的路了。尽管不论琼斯、帕特里奇还是那个向导都没走过这条路,如果不是上一章结尾时提到的天黑和大雨那两个原因,他们绝不会迷失方向的。
而且,不幸的是,这两种情况同时发生了作用,于是就把我们的旅客引到一条很少人走过的小径上去。在骑了六英里路之后,他们并没来到考文垂教堂的巍峨尖塔跟前,却发现自己仍然在一条泥泞不堪的小路上跋涉,丝毫也看不出大城市近郊的迹象。
这会儿,琼斯说他们一定是迷路了,可是向导坚持说那是不可能的;在日常谈话中,不可能这个词不仅经常表示不大会发生,有时候甚至指很可能已经发生了的事。无限和永恒这两个词经常也被人这么夸大地滥用。前者往往只表示半码的距离,后者往往指五分钟的时间。因此,把已经丢掉的东西说成绝无丢失之可能也就是很平常的了。事实上,当前的情况正是这样。尽管那个向导信心十足地矢口否认走错了路,然而他们走的绝不是通往考文垂的路,正如一个狡诈、贪婪、冷酷、伪善的守财奴走的绝不是通往天堂的路一样。
没有在风雨交加的黑夜里迷过路的人也许想象不出当时的情景有多么可怕,而且他们在寒气逼人的气候中挣扎的时候,心里还不能指望将有熊熊的炉火可烤,有干爽的衣服可换,或有什么东西可吃,用这种愉快的指望来鼓起勇气。只要大家对这种可怕的情景稍有所知,就足以推想这时帕特里奇脑子里充塞了些什么念头。下面我们就来叙述一下。
琼斯越走越相信这条路错了,连向导最后也承认,他相信他们不是在通往考文垂的路上,尽管他同时还坚持说迷路是不可能的。可是帕特里奇的意见却迥然不同。他说从刚一动身他就料想到会出这样或那样的岔子。“您上马的时候没注意到站在门口的那个老妇人吗?”他对琼斯说,“我衷心希望您当时赏她几个钱!因为她当时说您会后悔的;她这话一出口,就下起雨来了,从那时到现在,风是越刮越大。不管有些人怎么看,我相信巫婆是能随意呼风唤雨的。这种事我这辈子见过好多次了,假若我这辈子遇见过巫婆,她确实就是一个。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要是我口袋里有半个便士的话,也一定会丢给她一些的。说真的,对这种人总是施舍点好,不然的话谁知道会出什么事呢!许多人为了省半个便士,却把牲口丢掉了。”
尽管琼斯因为走错路耽搁了行程而感到十分懊恼,可是对帕特里奇这些迷信说法仍然禁不住笑了。这时,又一个突发事件大大加强了帕特里奇的那种意见:他从马上栽了下来,可是除了衣服上沾了些泥土之外,倒没受什么伤。
帕特里奇一从地上站起来,立刻就用这一跤作为他刚才发表的那些意见的结论性证据。琼斯发现他并没摔伤,就笑了笑回答说:“帕特里奇,你那个巫婆真是个无情无义的贱货,她发起怒原来不分仇人还是朋友。那个老婆子因为我怠慢了她,生我的气,可是我不明白,你对她尊崇得那么五体投地,她为什么还要把你从马上摔下来呢?”
“拿会施妖术的人开玩笑可不是好事,”帕特里奇大声说,“她们往往是很恶毒的。我记得一个钉马掌的铁匠惹恼了一个巫婆,因为他问那巫婆,魔鬼替她撑腰的期限什么时候满。不到三个月,他最好的一头奶牛就给淹死了。这样做她还不解恨,过不久又让他损失了一桶上好的酒。原来就在他刚开桶和几个邻居畅饮的那个晚上,巫婆拔开了塞子,让酒流了个满窖。一句话,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好日子过了。巫婆把这个可怜的人折磨得酗起酒来。不上一两年,他的家当全归了别人,现在他和他一家人只好依靠教区的救济过活。”
那个向导,也许连他的马,都一直聚精会神地听着帕特里奇这番高论,这时不知是由于疏忽大意还是由于巫婆狠心使坏,连人带马跌到烂泥里去了。
帕特里奇把这一跤跟他自己跌的那一跤都归咎于同样的原因。他对琼斯先生说,下回就该轮到他了。他恳求琼斯回去找到那个老妇人,让她消消气。“咱们很快就要到达客栈了,”他补充说,“因为尽管咱们好像是在朝前走,其实,我肯定咱们准还停留在一小时以前待的那个地方。我还敢发誓,要是在白天的话,这会儿还可以看到咱们打那里出发的那家客栈呢。”
琼斯对这番富有哲理的劝告没有作答,他全心全意只关心着那个向导跌伤了没有。他这一跤跌得并不比帕特里奇刚才那次重,只是弄脏了衣服。多年来他的衣服脏惯了,非常耐脏。他立刻就坐回到侧鞍上,朝他的那匹马狠狠骂了几声,打了几下,这使得琼斯先生很快就明白他并没受什么伤,也就放下了心。
第十二章
叙述琼斯先生不听帕特里奇的劝阻,继续前进,以及他们旅途中发生的事情这时,他们远远望见一道灯光。琼斯高兴极了,可是帕特里奇却非常恐惧。他深信自己已经中了巫婆的妖术,而那灯光是鬼火或者比鬼火更加可怕的东西。
可是当他们走近那灯光(或者照这会儿看来应该说是那些灯光)的时候,帕特里奇更加害怕了。他们听到一片嘈杂的人声,有唱,有笑,也混合着喊叫的声音,还有好像发自某种乐器的怪声——可又实在无法称之为音乐!其实,稍稍附会一下帕特里奇的说法,也可以称之为中了妖术的音乐。
简直再也想象不出什么恐怖能够超过帕特里奇此刻所感到的了,连在一旁仔细听着的那个驿夫也受到感染。因此,他也跟帕特里奇一道来央求琼斯掉转头回去,说他对帕特里奇刚才说的话深信不疑:尽管他们好像是在朝前走着,可是至少这半个钟头内没挪动一步。
尽管心情很懊恼,琼斯看到这两个可怜的家伙被吓成这个样子,也禁不住笑了。“不是咱们朝那些灯光走,”琼斯说,“就是那些灯光在朝咱们走来。反正现在离灯光已经不远了。看起来这些人只不过是在寻欢作乐,你们两个怕什么?”
“寻欢作乐,先生!”帕特里奇大声说,“谁会在这么深更半夜的时候,在这种地方,在这种天气里寻欢作乐?一定是鬼,要不就是巫婆,再不就是妖精,不会是别的,我敢肯定。”
“随便他们是什么好了,”琼斯大声说,“反正我无论如何也要过去向他们打听去考文垂的路。帕特里奇,并不是所有巫婆都像咱们上回不幸遇上的那个一样恶毒。”
“噢,我的天哪!先生,”帕特里奇嚷道,“谁也拿不准她们的脾气会怎么变。最好还是跟她们客气一些。咱们要是碰上比巫婆更可怕的东西,要是撞上魔鬼本人呢,那可怎么办哪——先生,请您听我的劝告吧,听听吧。关于这类事情,如果您读过我曾读过的那么多可怕的描写,您就绝不会这样傻大胆了——天知道我们这是在什么地方啊?咱们这是朝哪里走哇?人世间从来也没这么漆黑过,我想就是阴间也不会比这更黑吧。”
琼斯对这些暗示和劝告一概置之不理,只管催马往前走。可怜的帕特里奇只好紧紧跟随,因为他虽然不敢走到前头去,可更不敢独自落在后边。
他们终于来到那个闪着灯光、发出各种声响的地方。琼斯一看,原来只是一座谷仓,里面聚集着一大群男男女女,个个面带喜悦的神情,正在一道玩耍。
琼斯刚在谷仓敞开着的大门口出现,里面就有个男人厉声问道:“谁在那儿?”琼斯温和地回答道,是个朋友。紧接着就向他打听往考文垂去的路。
“你要真是个朋友的话,”谷仓里另一个男人嚷道,“那么最好下马来避避,等这阵暴雨过去后再走。(这时,雨确实比刚才大了。)欢迎你把马拉进来,谷仓那头有的是空地方。”
“您真是太客气啦,”琼斯回答说,“我就领您的盛情,在这儿躲一会儿雨吧。另外还有两个人也很愿意借借光。”主人答应得倒比客人还要热烈,因为帕特里奇宁愿忍受风雨最无情的折磨,也不肯相信他认为是妖魔鬼怪的表现出来的仁慈,而那个可怜的向导也早已受到帕特里奇的恐惧的感染。但是他们却又不得不跟琼斯一道进去——因为一个人不敢离开他的马,而另一个则最怕独自待在外面。
假如这部历史是写于迷信盛行的年代,我就会出于同情,绝不让读者总处在捉摸不定的状态中,而干脆告诉他鬼王别西卜[1]或魔鬼是不是确实带领它的全部地狱里的随从在这里出现了。但是既然这种邪说早已不走运,很少人还会去相信,我也就不必担心会引起什么恐慌了。老实说,地狱那套道具早就成了戏院老板的私产,近来似乎被当作废物堆到一旁,只能去吓唬顶层楼座的观众了——我们这部历史的读者谅必没有几个会坐到那上面去的。
尽管我们并不担心上述这段情节会引起读者什么大的恐慌,但是我们还是有理由担心会引起读者另外一种顾虑:怕把大家引入神话世界里去,把一些虽然没有人会孩子气地信以为真,而许多人却愚蠢到花时间去描写或阅读的离奇人物引入这部历史。我们决不会背信弃义这样做的。
我们曾公开宣布过只从自然提取素材,为了防止人们产生这种对一位历史学家的声誉十分有害的怀疑,下面我们就来说明这究竟是些什么人,为什么他们的突然出现会吓得帕特里奇失魂落魄,那向导也吓坏了,就连琼斯先生本人也有些吃惊。
聚集在谷仓里的只是一些埃及人,也就是所谓吉卜赛人[2]。这时,他们正在庆祝他们集体中的一员的婚礼。
不可能想象出比聚在这里的人们更快活的人了。每张面孔都兴高采烈,他们的舞会办得很有秩序,合乎体统,也许比乡村舞会还强一些,因为他们都隶属于一个正式的政府,有自己的法律,人人都服从一位他们称作国王的首脑。
在饮食方面,任何地方也比不上这谷仓现在所提供的那么丰富。这里确实没有精心烹调的珍馐美味,他们的好胃口也不需要那些。谷仓里有的是腊肉、鸡鸭和羊肉。聚在这里的每位客人都能亲自调味,他们的手艺胜过法国最好的厨师。我们这位主人公此刻在谷仓里所感到的惊愕,绝不下于埃涅阿斯在朱诺庙里的那段描写。
他非常惊愕地站在那里,凝目而视。[3]正当他莫名其妙地四下张望时,一位可敬的老人朝他走来,频频对他友好地致意,那态度与其说是彬彬有礼,不如说是热烈。原来这位就是吉卜赛人的国王。他的衣着和他统治的平民没什么区别,他不靠王室那套庄严礼仪来维持他的尊严。然而在他的神态中(正像琼斯先生说的)似乎有一种威严,使人见了立即产生敬畏之感。这一切也许仅仅是出自琼斯先生的幻想,实际上这种感觉大概是随着权力而来,它和权力是分不开的。
琼斯那坦率的神情和文雅的举止,再加上俊秀的相貌,使每个初次见面的人都立刻对他产生极大好感。这会儿,琼斯的风度和仪表也许更加显著了,因为一旦得知来到他跟前的是吉卜赛人的国王,他就表示了深深的敬意;除了这位国王自己的臣民而外,很少有人给予他这样的崇敬,所以他更加感到高兴了。
于是,吉卜赛王吩咐摆起一张桌子,选了最丰美的菜肴来款待贵宾。国王陛下在我们这位主人公的右首坐下,然后就对他这样谈起来。
“我相信先生常看见我的臣民,就是你们所谓的流浪人,因为他们到处奔走,但是我想您也许想不到我们有这么多人,要是别人说我们吉卜赛人跟地球上任何民族同样守秩序,治理得很好的话,您也许还会更为吃惊的。
“我荣幸地担任着他们的国王,我敢说天下再没有比我的百姓更恭顺、更懂得爱戴首领的人民。我配不配受到那样的爱戴,我自己不能说;不过我敢说我的一切计划都是为了给他们造福的。当然这也不值得去夸耀,因为这些百姓整天奔走,总把最好的东西拿给我,除了造福他们,我还能做什么呢?他们爱我敬我,正因为我爱他们,眷顾他们。这是唯一的原因,此外我不知道有别的。
“大约在一两千年以前(我说不准确,因为我不识字,也不会写),吉卜赛人中间发生了一次你们所谓的大革命。那时候还有吉卜赛贵族,那些贵族成天为了领土你争我夺。但是吉卜赛王把他们都消灭了,使全体百姓一律平等。从那以后他们再也不争吵了,因为他们都不想当国王,他们当老百姓倒更舒服些;我可以告诉您,当国王是很麻烦的,成天得判官司,每当我不得不惩罚我的亲戚朋友时,我就想,当个普通的吉卜赛人多好哇。我们虽然没有设死刑,可是吉卜赛的刑法严厉得很。它使受罚的人自己感到耻辱,那才是最可怕的惩罚。还没有一个吉卜赛人受罚后又重犯过。”
说到这里,国王对于其他政府并没有把耻辱作为惩罚的办法,表示诧异。琼斯告诉他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根据英国的法律,许多种犯罪行为都是用耻辱来惩罚的,而耻辱也正是一切惩罚的后果。“这倒很奇怪,”国王说,“我虽然没同英国人在一道生活过,但也常听人传说并了解你们的一些情况。我常听人说耻辱往往也是你们奖赏的原因和结果。赏与罚在贵国难道是一回事吗?”
正当国王陛下这样和琼斯交谈着的时候,谷仓里突然起了一阵骚动。事情原来是这样,帕特里奇看见吉卜赛人这样彬彬有礼,心里就不再那么害怕了。在吉卜赛人的劝请下,他不但饱餐了他们的菜肴,也品尝了他们的酒。这酒一喝下去,不但使他的恐惧感彻底消散,而且还引来一种飘飘然之感。
一个聪明但并不算很漂亮的吉卜赛少妇假装算命,把这个老实汉子诱到一旁。当他们两个独自来到谷仓的一个僻静角落时,不知是由于酒力的强烈(在人颇为疲倦的时候,酒最能激起情欲了),还是因为那位吉卜赛妇人把做女人的端庄体面全抛掉了,总之,她明显地使出种种媚术来诱惑年轻的帕特里奇。吉卜赛妇人的丈夫发现他们行为不端,就一直盯着他的妻子,尾随着她。终于,当吉卜赛女人倒在这位情夫怀里的时候,被她那吃醋的丈夫当场捉住了。
这件事的确叫琼斯很难堪。帕特里奇被押解到国王跟前来。国王先听取了原告的控诉,然后也听取了犯人的申辩。帕特里奇实在也没说出什么道理来:这个可怜的家伙由于罪证确凿,心慌意乱,根本没说什么可以为自己申辩的话。于是,国王陛下转过来对琼斯说:“先生,您听到了他们的话。您看该怎样来惩罚你手下这个人?”
琼斯对这件事表示了歉意。他说帕特里奇应尽力赔偿那丈夫的损失,说他身边带的钱不多,掏了一下衣袋,就递给那男人一个几尼。那男人立刻说,希望老爷至少也得给他五个几尼。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这数目最后减到两个几尼。琼斯对那男人讲定,他得到赔偿后必须宽恕帕特里奇和他自己的妻子,正要交钱的时候,国王伸手把他拦住了。国王问那个证人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这两个罪犯的,他回答说自从那个妇人开始跟陌生人交谈,她丈夫就关照他监视他们,并且说在抓住他们的犯罪行为之前,始终都只盯着他们。然后国王又问那男人是不是一直躲在暗处跟他一道偷看,那男人说是的。这时,吉卜赛国王就对那个做丈夫的说:“看到竟有吉卜赛人为了钱而出卖老婆的名声,我很难过。假如你爱自己的老婆,就应当阻止这种事发生,而不是听任老婆继续下去,你好跟踪他们去捉奸。不许你接受一个钱,你应受的不是奖赏,而是惩罚。我现在宣布你是个无耻的吉卜赛人,判你戴一个月绿帽子,一个月内,大家都可以指着你的老婆,叫她婊子,因为你是个无耻的吉卜赛汉子,她也同样是个无耻的婊子。”
吉卜赛人马上执行这道命令去了,只留下琼斯、帕特里奇和国王陛下在一起。
琼斯大大称赞了这个公正的判决,国王转过身来对他说:“我相信先生一定会很吃惊。您一定把我的百姓想得很坏,以为他们全是些小偷。”
“先生,我不得不承认,”琼斯说,“他们好像是应当受夸奖的,但我从没听到谁夸奖过他们。”
“我来告诉您咱们两个民族的区别吧,”国王说,“我的人民抢你们,你们则是自己互相抢。”
自此以后,琼斯一直郑重地称颂在这样一位首脑治理下的百姓有多么幸福。
老实说,他们的幸福看起来如此完美,因而使我们担心有一些主张赋予统治者以无限权力的人会以此为范例,说这是一切政体中最好的政体。
出乎人们意料,我们这里将承认这一点:任何职权有限的政府都不可能像这个吉卜赛王国治理得如此完美,为民众造福如此之多。人类最幸福的时候便是绝大部分已知世界由一个君主统治着的时候,那种太平盛世一直延续到五王[4]时代,那才真正是黄金时代,也是人类从伊甸园被逐出以后直到今天——不是在诗人丰富的想象中,而是实际存在过——的唯一的黄金时代。
事实上,据我所知,反对君主专制的理由中,只有一个是站得住脚的。这种政体本身的结构原是极好的,唯一的缺陷好像是很难找到配担任专制君主这一职位的人。要胜任这一职位,必须同时具备三种品质,缺一不可,而历史证明这三种品质都很难在君主身上找到:第一,君主必须知道有所节制,能满足于可以拥有的权力;第二,必须有足够的智慧,能知道自己的幸福何在;第三,心地必须足够仁慈,能够维护旁人的幸福,不但能使自己的幸福与旁人的幸福并存,并且还要能因旁人的幸福而感到自己幸福。
假定真有一位具备了所有这些重大而罕见的资格的专制君主,能够为社会谋得最大限度的福利,我们当然应该赋予他这种权力。反之,对于一个缺乏这些资格的人,如果给予他这种专制权力,那就很可能为社会带来最大程度的灾难。
简而言之,对于君主专制可能带来的祸与福,我们从我们的宗教中也可以有所体会。天堂与地狱的写照在我们眼前为两者摆出了极为生动的形象。尽管地狱之王的权力完全得之于天堂的万能之主,然而从经文上可以看得很明白,魔王显然已经得到了在地狱范围之内的绝对统治权。根据《圣经》的说法,地狱之王从天堂所能取得的只有这一种权力。因此,倘若地上的暴君要证明他们享有天赋的神权,那必然是间接地从地狱这个黑暗之国的国王那里得来的。这些人必定是魔王派遣来的,因为他们身上很明显地带着那位魔王的印记。
总之,一切时代的历史都表明:人们急于攫取权力只是为了做坏事,他们一旦掌权之后,也只会用它来做坏事。因此,贸然去改变政体,那是十分不慎重的,因为在一千个足以使我们恐惧的暴君中,只能勉强希望有两三个例外。在这种情形下,我看比较明智的办法还是宁可忍受那没有同情心的法律所带来的一些不便,也不要去依赖一个专制暴君肯倾听民情的耳朵来加以矫正。
尽管吉卜赛人在这样的政府下也许已经享受了长时期的幸福,但是他们的榜样还是不能推行的。他们之所以能过得那样幸福,不要忘记,他们有具体切实而极其重要的一点,和其他一切民族都不一样,他们的幸福也许就由这一点得到,那就是:他们之间没有虚伪的荣誉,而且他们把耻辱当作世上最严厉的惩罚。
[1]见《新约·马太福音》第12章第24节。
[2]在英语中,吉卜赛人一词是埃及人的缩写,但实际上吉卜赛人并非来自埃及。
[3]引自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第一卷。
[4]即内尔瓦、图拉真、阿德里安及两个安东尼。——原注这里的五个君主是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公元1、2世纪相继执政。
第十三章
琼斯与帕特里奇之间的谈话
衷心热爱自由的人们一定会原谅我们在上一章结尾时旁生枝节,扯了一大段闲话。那是为了防止有人利用我们这部历史去证明那些邪恶无耻的教士所宣扬的最为有害的主张。
我们现在要和琼斯先生一道前进了。暴雨过后,他就辞别吉卜赛国王,深深感谢他的谦恭礼仪和殷勤款待,向考文垂进发。因为这时天色还没亮,国王派了一个吉卜赛人为他们带路。
由于迷了路,六英里的路程琼斯却走了十一英里,其中又大半都是些连去请接生婆的人也无法走得快的恶劣不堪的道路。他们直到半夜快十二点才走到考文垂,而且到两点多才雇到马,因为驿马这时很不容易雇到。那个驿夫兼向导不及琼斯一半着急,他宁愿仿效帕特里奇那种悠闲自在的派头。帕特里奇由于没得到睡眠这份营养,就抓紧一切机会用其他各种营养来补偿。每逢来到一家客栈,他就再高兴不过了。等到不得不离开的时候,他又总是十分垂头丧气。
琼斯这时策马疾行,因此,我们也根据以往的做法,并遵照朗吉努斯[1]所确定的原则,与他采取同一步调。他从考文垂来到达文垂,又从那里到达斯特拉特福。次日刚过中午,就在索菲娅离开几个钟头以后,他也来到邓斯特布尔,在这里,他虽然违背自己的意愿不得不多停留一些时候,好让铁匠仔细给他要骑的驿马钉上掌,但他仍然认为一定可以在索菲娅从圣奥尔本斯出发以前赶上她。他断定,而且很有理由认定,那位贵族将在那里停下来用饭。
倘若事情果然像他推想的那样,他十有八九能在上述地点见到他的天使。可是不幸那位贵族已经吩咐在他伦敦的宅邸里备饭,并且为了能按时到达,他已派人在圣奥尔本斯定好了换乘的驿马。因此,琼斯到那儿的时候,人们告诉他,那辆六马高车在两小时以前就已出发了。
即便琼斯有旁的驿马可以换乘(实际上根本没有),要在那辆马车到达伦敦以前追上它也显然是不可能的事了。这时,帕特里奇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可以提醒他的朋友一件事——这事看来琼斯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琼斯离开那家酒馆以后(他在那里初次遇到把索菲娅送走又回来的向导),仅吃了一个荷包蛋,因为他在吉卜赛人的宴会上只是长了一些见识罢了。读者知道了这些情况,大概就不难猜出帕特里奇提醒琼斯的是什么了。
客栈老板完全赞成帕特里奇先生的意见。一听到帕特里奇劝琼斯留下来用餐,他就赶忙插嘴,立刻撤回原来许下的可以立即把马备好的诺言,并且向琼斯先生担保准备饭菜不会耽搁时间,只需趁着把马从草地上拉回来再喂一遍谷子的当儿就全准备好了。
主要由于客栈老板最后这番话,琼斯终于被说服了。于是一块儿羊腿就上了火炉。正做菜的当儿,帕特里奇跟他的朋友或者说主人一道被请进同一个房间,他就这么滔滔不绝地讲开了:“说真的,先生,如果世上有哪个男人配得上一位小姐的话,您就配得上索菲娅·魏斯顿小姐;因为一个男子的爱情得要多么深厚无边,才能像您那样不吃不喝,单靠相思过活呀!我敢肯定,在过去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我比您多吃了三十倍的东西,就是这样,我还饿得要死呢。因为再没有比出门走路更容易叫人饿的了,特别在这种寒冷的天气里。可是我也说不上是为了什么,您看来仍然十分健康,而且从来也没见您这么强壮神气过。一定是爱情养活着您哪。”
“这是非常丰盛的宴席,帕特里奇,”琼斯回答说,“昨天我不是很走运,命运女神又赐给我一份美味可口的点心吗?你难道不相信,靠那只可爱的皮夹子我能够活上比二十四个小时还要长的时间吗?”
“那还用说,”帕特里奇大声说,“皮夹子里头的东西足够买上许多顿好饭。您这运气恰好是在您需要的时候来的,这会儿,您自己的钱大概也快花光了吧!”
“你这是什么意思?”琼斯问道,“即便这钱不是魏斯顿小姐的,而是旁人的,你可别以为我会干出那样不规矩的事来!”“我决不会不规矩!”帕特里奇大声说,“老天绝不允许我如此冤枉您。既然您日后准能还上,眼下先借小姐的一点钱花花,这又算得了什么不规矩?不,我当然是说您手头一方便,就一定尽早归还她。可是眼下您既然缺钱花,借用一下又有什么不可!这钱要是个穷人的,那自然另当别论。可是像她这么阔气的一位小姐,一定不会在乎,何况如今又有一位贵族陪着她,毫无疑问,无论她需要什么,那位贵族都一定会供给她的。再说了,即便她想要回一部分钱,她也不能全要,所以我赞成给她一些。可是在我没捞到一笔钱之前,我宁可给绞死,也不会对别人说拾到钞票的事,因为我听说伦敦这个地方,身上没钱是最难活下去的。老实说,我要不是晓得皮夹子里的钞票是谁的,我还会以为是魔鬼的,没有胆量动用呢。您既然知道不是魔鬼的,而且又是堂堂正正规规矩矩捡来的,那么在您最缺钱用的时候却拒绝动用它,那可就会把命运女神惹恼了,她以后不会再帮您的大忙了;因为运气不会永远好。尽管我说了这么多,怎么办还是随您的便。至于我这方面,就是绞死我,我也决不会把这件事说出一个字去的。”
“帕特里奇,”琼斯大声说,“在我看来,绞刑这行当nonlongealienumàScaevolaestudiis[2]。”“您应该说alienus[3],”帕特里奇说,“我记得您引的这一段,在文法上是作为communis,alienus,immun?is,variiscasibusserviunt几个词尾变格不同的例证举出的。”“尽管你记得这一段,”琼斯大声说,“可是我认为你并没有理解。朋友,干脆用普通的英语告诉你吧,凡是拾到旁人的东西,明知物主是谁而故意藏匿的,在良心的法庭上,就和偷窃一样,应该处以绞刑。至于这张钞票,是我最心爱的人的财产,她曾经保存过它,无论如何我非把它交到她本人手里不可。不,即使我跟你一样饿,而且也没什么可以充饥。这饥饿的问题我希望在我睡觉之前能解决;万一办不到,你也不许再提那个卑鄙下流的想法,惹我生气;否则,你会永远让我厌恶的。”
“我要是也那么认为,刚才的话我也不会提了,”帕特里奇大声说,“因为我跟旁人一样痛恨卑鄙下流的事。不过,也许您的看法更对。可是我活了这么大岁数,教了这么多年书,决不会连是与非都分不清楚。不过咱们似乎都应该活到老学到老。我记得有一位上年纪的老师,一位渊博的学者时常说:Pollymatetecrytownismydas?kalon.[4]他告诉我们,这句话翻译后的意思就是:孩子有时候可以教他祖母怎样炸鸡蛋。要是到今天我才等人家教我文法,那我可就白活这么多年了。少爷,等您活到我这岁数上,您也许会改变您的看法。记得当我还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小伙子的时候,我也自以为像今天这么明智。我肯定,我一向总教学生念alienus,我的老师也是这么教我的。”
帕特里奇能够惹恼琼斯的事并不多,足以让帕特里奇这么急得忘掉敬意的场合也寥寥无几,然而不幸这回两种情况汇集到一块儿了。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帕特里奇受不住人家攻击他不学无术,而现在,他的一些话琼斯一听也忍耐不住了。这时,琼斯带着轻蔑鄙夷的神情(这在他是很不多见的)嚷道:“帕特里奇,我看出你是个自命不凡的老傻瓜,但我希望你别同时还是个老坏蛋。我已经知道你是个傻瓜了,老实说,假如我也知道你是个坏蛋的话,我就不许你再跟我一道往前走了。”
这位贤明的塾师已经出了一通气,心里得到了满足,所以就像俗话所说的,立即缩了脖子。他说要是他说了什么开罪琼斯的话,他表示道歉,因为那绝不是有意的。不过是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琼斯绝不是那种冷酷无情的人,但是他也是有暴躁脾气的:他的朋友都承认他有点太容易发火,同时,他的对头也承认他的脾气很快就会平息下来。他一点也不像海洋那样:暴风雨过后,浪头来得反而更加凶猛。看到帕特里奇低头认错,琼斯也立刻软了下来,和他握手,带着极为亲切和蔼的神情二十次地好言抚慰,同时还严厉地责备着自己,虽然许多善良的读者对他的责备要比那还要严厉一倍也不止。
帕特里奇这时大为舒心了。他本来生怕得罪琼斯,现在这种担心已经消失。同时,由于琼斯认了错,他的自尊心也得到了满足。他又趁机立刻扯到会把琼斯惹恼的那件事上,嘟囔着:“当然,先生,在有些事情上您知道得比我多,可是说到文法,活着的人中谁也没有我的知识丰富。我想至少在这方面我是完全有把握的。”
如果还有什么东西能使这位可怜的塾师更加满意的话,那就是这时端上桌来的一块儿冒着热气的上等羊肩肉。两人饱餐一顿之后,才又跨上马,向伦敦进发。
[1]参见第11卷第1章注。
[2]拉丁文,意思是:与斯克沃勒的学说相去不远。斯克沃勒是2世纪古罗马法学家。
[3]alienum语尾为中性,帕特里奇用的alienus为形容词。
[4]原意为:弟子往往胜过老师。这里帕特里奇用拉丁文重述西塞罗所引用的一句希腊格言,但发音错误甚多。
第十四章
琼斯先生离开圣奥尔本斯后途中遇到的事他们走出巴尔涅特[1]两英里地左右,暮色降临了。昏暗中,一个模样相当文雅却骑着一匹瘦马的人走到琼斯面前,问他是不是到伦敦去。琼斯做了肯定的答复。于是,那位绅士说:“如果您让我跟您结伴而行,我就太感激您了。天已经很晚了,这一带我不熟。”琼斯欣然答应。于是他们就一同前行,一路谈的不外乎这种场合照例谈的一些话。
当然,主要的话题是盗匪。对此,那个陌生人表示很担忧,可是琼斯说,他没什么可被抢劫的,所以也就没什么可怕的。这时,帕特里奇忍不住插嘴说:“先生,您也许认为那是微不足道的。可是,要是我像您那样口袋里装着一百英镑的钞票,如果丢掉,我一定会很难过的。不过,就我来说,没有比现在胆子更大了,因为咱们一共是四个人呢。只要咱们同心协力,英国最凶的强盗也拿咱们没办法。即便他有一支手枪,他也只能打死咱们中间的一个,而一个人是只能死一回的——是的,一个人就只能死一回,这就是我可以聊以自慰的地方。”
除了靠着人多势众(近代某国也正是凭这种优势才跃到光荣的顶峰)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使得帕特里奇显示出如此非凡的胆量:他刚刚喝下去的很多酒这会儿正在他身上发挥着作用。
这一行人现在来到离海格特[2]不到半英里的地方。这时,那个陌生人突然掉转身来,掏出手枪对准琼斯,向他索要帕特里奇刚刚提到的那张钞票。
开头,琼斯对这突然的一手感到有些吃惊。可是他立刻镇定下来,对那个强盗说,衣袋里所有钱可以全部归他用,一面说,一面掏出三个以上的几尼递过去。但是强盗咒骂了一声,说不行。琼斯冷静地说,那就很对不起了,然后又把钱装回口袋。
强盗威胁说,要是琼斯不把那张钞票立刻拿出来,他就只有开枪了——一边说,一边把枪瞄准离琼斯的胸膛不远的地方。琼斯一把抓住汉子那只颤抖得几乎握不住枪的手,把枪口拨开。于是,一场搏斗开始了。琼斯从对手手里夺过枪,两人都从马背上滚了下来。那汉子仰卧在地上,取得了胜利的琼斯骑在他身上。
那个可怜的家伙开始向他的征服者求饶。老实说,论气力他远不是琼斯的对手。“其实,”他说,“我并没存心向先生开枪。您看看,枪膛里并没装子弹。我一辈子这是头一回出来劫路,而且实实在在,我完全是被贫困逼到这个地步的。”
这当儿,在离他们大约一百五十码的地方躺着的一个人在大喊救命,声音比那汉子的还要高许多。这人正是帕特里奇。琼斯和汉子交手的时候,他拼命逃跑,结果从马上栽下来,摔了个嘴啃泥,头也不敢抬一抬,随时准备挨枪子。
他就在这种姿势下一直躺着,直到那个一心一意心疼着自己的牲口的向导拉住失了前蹄的马走到他跟前,告诉他说,老爷已经把强盗打败了。
听到这个消息,帕特里奇马上跳起来,跑回刚才那个地方,看到琼斯站在那里,拔出剑来防备着那个可怜的家伙。帕特里奇一看到这情景,立刻就嚷起来:“先生,杀了这个坏蛋!把他的胸口扎透。马上干掉他!”
那汉子幸亏是落到一个心肠比帕特里奇软的人手里。琼斯检查了一下手枪,发现确实没有装子弹,就相信了他在帕特里奇跑过来之前说的那番话:他这是初次干劫路这行当,实在是被贫困所逼,受着人所能想象到的最大的苦,不得已而为之;家里有五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老婆又正在生产第六个,一家衣食无着。那人指天发誓,他说的句句是真话,并且提出,如果琼斯先生肯受累,光临相距不过两英里地的他家看看,就会相信了。他还说,他不敢求别的恩惠,只求证实一下他所说的情况都真实可靠。
最初,琼斯装作打算真的照那汉子所说,跟他一道到他家去看看,并且当众宣布,他的命运完全取决于他的话是真是假。那个可怜的汉子听了这话,立刻表示十分乐意,从而使琼斯完全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开始对他同情起来。他把那支空手枪还给那汉子,劝他想个规矩正当的办法来解决困难,并且给了他两个几尼,接济他一家人的燃眉之急。随后又补充说,可惜不能再多帮他一些了,因为那一百英镑的票子不是他自己的。
对于琼斯这一举动,读者可能会有不同意见。有些人也许认为这是非常仁慈的行为,对之大加赞赏,另外一些性格冷峻的人则认为这样做对人人应该对国家所尽的法律义务不够尊重。帕特里奇无疑就抱后一种看法。他表示非常不满,并且援引一句古代格言,说如果在他们到达伦敦之前那个歹徒再袭击他们一下,他也丝毫不觉得奇怪。
那个劫匪对琼斯感恩戴德,甚至流下了眼泪,也许是假装流出的。他发誓一定马上回家,以后永远也不再干这种犯法的勾当。他是否信守诺言,下文我们也许可见分晓。
我们的旅客又重新跨上马,一路没有遇到别的岔子,来到京城。途中,琼斯和帕特里奇就刚才那段遭遇进行了长而有趣的交谈,琼斯对强盗表示了无限同情,认为他们都是为贫困所迫,不得已才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最后一般都得到死于非命的可耻下场。他说:“我指的只是那些最多不过犯了抢劫之罪,而从不伤害或侮辱人的强盗。应该说,这可以算是咱们英国的光荣,因为其他国家的强盗,抢劫几乎总是和杀人联系在一起的。”
“那没错,”帕特里奇说,“夺人的钱财总比夺人的性命要好一些。可是,老实人出门办事总有遇上坏人的危险,总是很糟心的事。依我之见,宁可把强盗见一个绞死一个,也不应该让一个老实人遭到抢劫。我自己当然不愿意手上沾染这类坏蛋的血,可是法律应该把这种人全都绞死,除非我乐意送给一个人六便士,不然的话,他有什么权利硬从我手里抢过去?在这种人身上还谈得上什么诚实?”
“当然谈不上,”琼斯大声说,“这和一个从旁人马厩里把马拉走,或者拾到一笔钱明明知道失主是谁,却留着自己花的人是一样的。”
这点暗示立刻将帕特里奇的嘴巴封严实了。他此后没再开口。直到琼斯拿他的胆小开玩笑,他才又用人不是武器的对手的话来替自己辩护。他说:“一千名赤手空拳的人也对付不了一支手枪。尽管放一枪只能打死一条命,但谁知道这一枪打中的不正是我自己呢!”
[1]伦敦北部的一个城镇。
[2]海格特是伦敦一个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