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万能管家吉夫斯.5 伍斯特家训》
吉夫斯虽说不上在窃笑,但千真万确挂着个怡然自得的表情。我突然想起,被讨厌的果丝这么一闹,我都忘了刚才派他去给少年伽倪墨得斯俱乐部书记打电话的事。我满心期待地站起来。除非看走了眼,他这是有情况汇报。
“吉夫斯,你和书记通过话了?”
“是,少爷,我们刚刚说完话。”
“他抖了八卦没有?”
“他知无不言,少爷。”
“斯波德有秘密没有?”
“有,少爷。”
我激动地一拍裤腿。“我就知道信达丽姑妈的话没错。姑妈们一向最明白,是种直觉吧。快说来听听。”
“只怕恕难从命,少爷,俱乐部有严格规定,不得随意透露记事本中的内容。”
“你是说,你得守口如瓶?”
“是,少爷。”
“那电话不是白打了?”
“少爷,我只是不方便提及细节,但是却不妨告诉少爷,要想大大削弱斯波德先生为恶的能力,只要对他说自己知道‘优拉丽’的事。”
“优拉丽?”
“优拉丽,少爷。”
“这就能制止他的恶行?”
“是,少爷。”
我一阵犯寻思。听着不像管用啊。“你确定不能再深入解释一下?”
“十分确定,少爷。否则可能被迫提前退出俱乐部。”
“哎,我当然不希望看到这一幕啦。”我想象管家小分队围成一圈注视委员会剪掉他纽扣的情形[1],一阵反感。“你真的能保证,要是我盯着斯波德跟他提这茬,就能灭掉他的威风?咱们可说清楚了。假设你是斯波德,我走到你身边说‘斯波德,我知道优拉丽的事’,这么一来你就傻眼了?”
“是,少爷,我相信,关于优拉丽这个话题,鉴于斯波德先生作为公众人物的身份,他一定极不希望走漏风声。”
我练了一小会儿。我走到五斗橱前,双手插在口袋里说:“斯波德,我知道优拉丽的事。”我又试了一次,这次摇起了手指,然后抱着肩膀又试了一回。我还是觉得没什么信心。
但我安慰自己说,吉夫斯总不会错。“哎,吉夫斯,就听你的吧。咱们最好先找到果丝,把这条救命的消息告诉他。”
“少爷是说?”
“啊,是,这事儿你还不知道是吧?这么说吧,吉夫斯,自从咱们上次分开以后,情节更加扑朔迷离了。斯波德一直爱着巴塞特小姐,你知道吗?”
“不知道,少爷。”
“嗯,就是这么回事。斯波德以巴塞特小姐的幸福为己任,现在她取消订婚,而且是由于男性合约方举止有伤风化,所以他要扭断果丝的脖子。”
“果然如此,少爷?”
“我保证。刚才斯波德在这儿亲口说的,正巧果丝趴在床底下也听到了。现在的结果就是果丝说要爬窗户逃到加利福尼亚。这可是会要人命的。必须叫他留下,努力促成和解。”
“是,少爷。”
“他在加利福尼亚可不能促成和解。”
“是不能,少爷。”
“所以我得去找他。不过我怀疑他处在人生这个节骨眼上是不会被轻易找到的。估计他已经逃到屋顶,正琢磨下一步如何是好呢。”
我的疑虑果然充分且合理。我孜孜不倦地找遍房子,就是不见他的影子。无疑,托特利庄园窝藏了一个奥古斯都·粉克-诺透,而且把这秘密守得很牢。最后我不得不放弃,又返回卧室,刚跨进房门,就给戳中了命脉: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啊,他这不正站在床边绑床单呢嘛。
由于他背对房门,再加上地毯的消声效果,他没发现我进门。我大喝一声“喂”,声音颇为锐利,因为看到床惨遭蹂躏,我心下骇然。他听到声音转过身来,脸如死灰。
“哇!”他大叫,“我还以为是斯波德呢!”
愤慨随之取代了恐惧。他恨恨地盯着我,眼镜后的双眼冷冷的,样子很像着恼的大菱鲆。
“你干什么呀,该死的伍斯特,”他质问道,“偷偷走到人家身后‘喂’的一声?差点害我心脏病发作。”
“你又是干什么,见鬼的粉克-诺透?”我也质问道,“我明明禁止你跟我的被套捣乱!你不是有床单吗?去绑你自己的。”
“那哪行,斯波德正在我床上守着呢。”
“真的?”
“可不是。就等着我自投罗网。我从你这儿走了以后就回房去,发现他也在。要不是他碰巧清嗓子,我就进门了。”
我认为,现在可以叫这个不安的灵魂安息了。“你不用怕斯波德,果丝。”
“什么意思,我不用怕斯波德?别胡说。”
“就是这个意思,斯波德之为威胁——是叫‘之为’吧,已经一去不返了。多亏了吉夫斯完美无缺的秘密渠道,我掌握了他见不得人的把柄。”
“是什么?”
“哦,这可难倒我了。与其说我掌握了,其实是吉夫斯掌握了。很不幸,吉夫斯必须守口如瓶。不过,我有十足的把握能唬住他。要是他敢动粗,我就叫他好看。”我住了口,静静听着。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啊,”我说,“有人来了。很可能就是这家伙。”
果丝忍不住一声哀号:“快锁门!”
“没有这个必要,”我满不在乎地把手一挥,“叫他进来。我十分欢迎他到访。好好瞧着我怎么对付他,果丝。保准你开心。”
我猜得一点不错,来者的确是斯波德。他一定是在果丝的床上坐得不耐烦了,想不如再来找伯特伦说说话,调节一下单调无味的局面。他和上次一样,不敲门就冲进来,一看到果丝,立刻默默庆祝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站定了,鼻孔里喘着粗气。
自从上次见面以来,他好像又长高了,现在有两米六。要是我手里的王牌消息不是来自这么权威的人物,我见了他一定吓得不轻。幸好这些年来我训练有素,知道吉夫斯就算随口一句话也要深信不疑,所以我现在面对他眼都不眨一下。
我不无遗憾地看到,果丝并没有像我这样信心满满。可能因为我还没来得及给他细细解释,也可能因为面对着斯波德的血肉之躯,他神经受不住了。无论如何,他已经退到墙边,据我推测,正打算穿墙而过。此计不成,他呆呆站着,好像某位动物标本剥制师的杰作。我面对入侵者,和他长久地对视着,眼光中惊讶与不屑并重。
“喂,斯波德,”我说,“又怎么啦?”
我在最后一个字眼上狠狠地着了一笔墨,表示心中不悦,但对他却是白费工夫。他没理会我的问话,像《圣经》里的蛇充耳不闻[2],开始缓缓地迈开步子,目光直直盯着果丝。我发现他的下颌肌肉又动起来了,像之前抓住我把玩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的银器藏品时那样。他的举止有点异样,叫人觉得他随时可能像激动的大猩猩一样,捶打胸口,发出空空之声。
“哼!”他开口了。
我呢,当然不会忍受他这样胡来。他这种走到哪儿“哼”到哪儿的恶习必须加以制止,而且要立即制止。
“斯波德!”我大喝一声,记着好像还敲了一下桌子。
他好像刚刚注意到我也在场。他停下脚步,很不满地瞅了我一眼。“嗯,你有什么事?”
我把眉毛扬了又扬。“我有什么事?不错,问得好。既然你问了,斯波德,我就是要问问你,凭什么三番五次闯到我的私人领地,占据我另有打算的空间,打断我和密友谈话?说真的,这房子简直跟脱衣舞会似的,一点个人隐私都不给。我看你有自己的房间吧,快回去,你这个大笨猪,待着别出来。”
我忍不住迅速瞧了果丝一眼,观察他的反应,并满意地发现,他脸上呈现出崇拜的神情,有如中世纪的落难少女注视骑士单枪匹马对付恶龙。看得出,我再次成为他少年时代心目中的“超胆英雄伍斯特”,无疑,他此刻回想起之前的冷言冷语,备感悔恨与羞愧。
斯波德看起来也大为惊讶,但不是惊喜。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好像被兔子咬了一口。他似乎在想,这还是凉台上那个缩头乌龟吗?
他问我是不是骂他是猪,答案是肯定的。
“大笨猪?”
“大笨猪。是时候了,”我继续说,“该有个充满公德心的人站出来,叫你知道点分寸。斯波德,你是成功地骗了几个白痴,穿着黑短裤到处侮辱伦敦市容,但这样就自觉是个人物,那你可就错了。你听到他们喊‘斯波德万岁’,就以为是人民的声音。你大错特错。人民的声音其实在说:‘快看斯波德那个笨蛋,穿着足球短裤到处显摆!这辈子谁见过这么个缺心眼!’”
他的反应是传说中的如鲠在喉。“嗯?”他说,“哼!我待会儿再跟你算账。”
“我呢,”我立即反驳,快如闪电,“现在就跟你算账。”我点了一支烟。“斯波德,”我亮出杀手锏,“我知道你的秘密!”
“什么?”
“我知道——”
“知道什么?”
我也正这么问自己,所以适才顿了一顿。不管各位相信不相信,就在这紧要关头,正在我迫切需要的时候,吉夫斯跟我说的那个名字,那个对付这家伙的魔法字眼,却被我忘得一干二净。我连什么字打头都不记得了。
名字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诸位应该也有所体会。本来以为记得好好的,结果总是话到嘴边就溜走了。有时候看着某个特别眼熟的家伙走过来跟我招呼“好呀,伍斯特”,我只有张口结舌,因为怎么也安不上名号。每到这个时候我总是不知所措,但相比从前,我现在是前所未有的不知所措。
“知道什么?”斯波德问。
“这个,其实嘛,”我只好坦白,“我忘了。”
舞台后方传来一声尖厉的抽气,果丝再次吸引了我的注意力。看得出,我这番话中的深意他已经心领神会。他又想往后退,发现已经退无可退,眼中顿时现出绝望之色。正当斯波德向他走去,绝望突然转成了果断和坚毅。
我常爱回想这一刻的奥古斯都·粉克-诺透。他出手不俗。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有把他看成是行动派;本质上他是个浪漫派。但这会儿,他当机立断,鼓足勇气,好像从小在旧金山码头练就了一身混战功夫。
就在他想融为一体的墙壁上方,挂着一幅面积不小的油画,画中一位穿着及膝短裤、头戴三角帽的先生正注视着一位小姐,而这位小姐正对着一只鸟儿叽咕——没看错的话,是只鸽子,或者斑鸠。自打我住进来就注意过一两回,适才达丽姑妈想摔东西的时候,我还在这画和“祈祷的小撒母耳”之间犹豫了一下。幸好当时没有选中它,否则果丝现在也没法把它扯下来,巧妙地一抖手腕,直击斯波德的脑袋。
我说“幸好”,是因为要说谁需要被油画砸一砸,那就是罗德里克·斯波德无疑。从打初次见面,他的一言一行就充分证明他活该受这么一下。可惜但凡一切美事总有点小瑕疵,我很快发现,果丝的努力虽然其情可嘉,但就实际成效而言,实在微不足道。他本该斜抓着油画,以便充分利用其坚实的画框,可惜他却利用了武器的扁平部分,结果就是斯波德的脑袋穿透了画布,像马跳火圈。换句话说,这一下本来有望成为决定性的一击,结果却成了吉夫斯口中所谓的“表姿态”。
不过,这一下至少暂时延缓了斯波德的计划。他眨巴着眼睛,那幅画套在脖子上,像古时候的拉夫领,这就给了我充分的时间采取措施。
只要比画个手势,告诉咱们暖场结束,现在起一切自便,咱们伍斯特就决不会手软。本来果丝绑床单被打断,一松手把床单扔在床上,我一把抓起就往斯波德身上罩去,这不过是一眨眼的事。我很久不研究这个题目了,在正式下笔前应该跟吉夫斯确认一下,不过我有点印象,古罗马角斗士在斗兽场上就是这般做法,事后还广受赞誉。
一个人脑袋上刚被画着姑娘跟鸽子叽咕的油画砸过,随即又被床单套住,想必是无法保持冷静和清醒的。凡是斯波德的朋友,要是为他的利益着想,一定会建议他先保持一动不动,等冲破这只茧再说,也只有这样,才能在椅子事物遍地开花的空间中不至于来个四仰八叉。
但他没有。听到果丝“嗖”的一声突出重围,他立刻朝着大致方向猛扑过去,从而不可避免地卧倒了。等果丝毫无阻碍地冲出房门,他已经扑倒在地,无与伦比地裹成一团。
凡是我的朋友,一定会提醒我立即撤退。现在回想起来,我清醒地意识到,我错就错在不该抓起壁炉台上的瓷瓶——就在原先摆着的小撒母耳不远处——对准床单下面传出说话声的凸起处、貌似斯波德脑袋的地方砸了下去。我正中目标,瓷瓶碎成十数片;这当然是做了好事,沃特金·巴塞特爵士这种人的财产被毁是多多益善。只可惜,这个击打动作叫我一个站立不稳,接着,床单下面伸出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衣角。
不用说,这是大难临头。可能无名小辈会觉得再挣扎下去也是无益,但咱们伍斯特与众不同之处就在于他们决不是无名小辈;这话我以前也提过的。他们头脑冷静、思维敏捷、行动迅速,拿破仑的作风。刚才说过,我打算揭发斯波德的秘密前刚点了一支烟,此刻这支插在烟嘴里的烟还好端端的夹在嘴里。我急忙拿下烟,把点着的那头按向阻挡去路的香肠手。
结果大快人心。按最近这一系列事件的趋势来看,罗德里克·斯波德本该作好了应付一切状况的准备,没想到这一个小小的变故竟然叫他措手不及。他痛苦地一声尖叫,松开了我的衣角,我再无片刻耽搁。伯特伦·伍斯特对于要不要留在原地有自知之明。要是伯特伦·伍斯特看到有只拦路虎,就会拐进小巷。我以惊人的速度撤离现场,本来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门槛,比之果丝还要快一两秒,不料却迎头撞上一个坚实的身躯。我们两个抱作一团的时候我忍不住想,在托特利庄园,事故还真是此起彼伏。
我猜是因为闻到对方太阳穴上散发出来的古龙水味,从而辨别出这坚实的身躯乃属达丽姑妈。不过就算没有气味,听到她口中爆发出来的丰富的狩猎专用感叹语,我也知道谜底了。我们滚作一团,想必是朝着屋内的方向去的,因为我马上就发现,我们撞上了床单素裹的斯波德,刚才他还在房间另一头呢。唯一的解释就是我们滚向东南方,他滚向西北方,最后在半途相遇了。
我注意到,斯波德此刻已恢复了理性,正抓着达丽姑妈的左腿,而达丽姑妈好像老大不高兴。虽然被侄子撞到腰腹部,她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但发威的气力还是足足的。她开足了火力。
“什么鬼地方?”她慷慨激昂地质问,“精神病院吗?你们都疯了?先是粉哥-挠头在走廊里狂奔,像野马似的,接着你又把我当毛蓬松,想穿膛而过,这会儿这位披着呢斗篷的阁下又来捏我脚腕。这种事呢,自从上次参加约克和安斯蒂狩猎舞会以来我就没遇到,那是一九二一年啦。”
这些抗议斯波德定是听进了心里,大概良知被唤醒了,总之,他松了手,达丽姑妈站起身,拍打着裙子。
“好了,”她冷静了一点,“麻烦给个解释吧,要解释得通才好。什么意思?到底怎么回事?裹尸布里藏的是哪个混账家伙?”
“你见过斯波德了吧,”我为他们引荐,“斯波德,这位是特拉弗斯夫人。”
斯波德已经甩掉床单,但那幅画还套着,达丽姑妈好奇地打量。
“你干吗在脖子上套那么个玩意儿?”她问过后又宽容地说,“喜欢的话当然随你,不过可不怎么配。”
斯波德没应声,只是重重地喘气。这不能怪他,真的,换作我也是一个反应,但那动静叫人不爽,我很希望他不要这样。同时他还牢牢地盯着我看,我很希望他也不要这样。他面红耳赤,鼓着双眼,我有种奇怪的错觉,好像他的头发根根直竖,“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3]——这是吉夫斯的原话,那次他跟我讲八爷·丰吉-菲普斯发现押的宝打了水漂就是这么个反应:他在纽马克特春季赛马会上投了一大笔银子,结果那匹马只跑了个第六。
我记得有一次跟吉夫斯闹了点小别扭,从职介所雇了个人顶替他。这家伙跟着我还不到一个礼拜,有天晚上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放火烧了房子,还举着切肉刀扬言要把我切成一块块,说他好奇我内脏的颜色,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把这段经历看作是人生中最艰难的坎儿,现在我发现它只能屈居第二。
我说的那位老兄,头脑简单,没念过什么书,斯波德呢,是出身优渥,教养良好,但很明显,这两位的灵魂在同一点上取得了共鸣。在别的话题上他们想必不会有什么共同观点,但对于我内脏颜色的好奇心上,他们是不谋而合。唯一的区别在于,我那下人打算用切肉刀来挖掘,而斯波德似乎认为赤手空拳足以胜任。
“夫人,请回避一下。”斯波德说。
“我这才刚到呢。”达丽姑妈回答。
“我要把这家伙揍个半死。”
用这种态度和我这老亲戚说话可大大不对。她特别维护本家人,并且我也说过,对伯特伦更是宠爱有加。只见她脸色一沉。“不许你碰我侄儿。”
“我要打碎他每一块骨头。”
“我决不让你得逞。你也敢想!你小子,哟!”
她说到最末一句的时候抬高了声调,原因是斯波德此刻突然向我迈了一步。
只见他双眼冒火,八字胡挓挲着,更不必说他还咬牙切齿、恶意地转动拇指,这一步中的种种本会叫我翩然而去,像慢动作的芭蕾舞女郎。要是放在刚才,结局一定如此。但是我没有翩然而去。我定定地站着,稳如泰山。有没有抱起膀子我记不得了,但我清晰地记得,我嘴角微微浮起了一抹顽皮的笑。
这一刻钟里我冥思苦想都没有完成的事,达丽姑妈一个单音节的“哟”就解决了——它替我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吉夫斯的话一下涌了出来。前一秒我还大脑一片空白,这一秒记忆喷涌而出,拦都拦不住。这也是很稀松平常的。
“等一下,斯波德,”我静静地说,“稍等一下。你先别狂,不妨告诉你,我知道优拉丽的事。”
效果简直惊天动地。我觉得自己像按下电钮,炸开了煤矿似的。要不是出于我对吉夫斯的绝对信任,早就料到效果一定不俗,我必定会大大惊异于该声明对此人的影响。看得出,这下正中要害,叫他起伏不定,像只搅蛋器。他退后一步,好像被烫了一下,脸上慢慢浮起惊惧交加的神情。
看到这一幕,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在牛津的一桩经历,那时年少轻狂啊。当时是“八人划船周[4]”,我和某个姑娘在河畔散步,她叫什么是记不得啦,总之当时传来一声犬吠,一只孔武有力的大狗向我们扑来,只见它兴头十足,明显不安好心。我正祈祷上苍保佑,同时感慨这法兰绒裤子被撕咬过后,那三十镑是白花了。我那同伴气定神闲地等到看清了这畜生的眼白,说时迟那时快,对着狗脸撑开了手里的日本花纸伞。这狗见状连翻了三个后空翻,就默默回去过它的小日子了。
罗德里克·斯波德虽然没有做后空翻,但除此之外,他的反应和那只狼狈的大狗是别无二致。他先是站在那里目瞪口呆。然后他说了一句:“啊?”再然后他把嘴巴拧起来,估计就是他心中一笑泯恩仇的笑吧。再再然后他做了六下吞咽动作——也可能是七下,好像被鱼骨头卡住了。最终他开口了。他的声音很像是传说中的鸣鸠呼妇,而且还是异常驯服的斑鸠。
“啊,你知道?”他问。
“我知道。”我回答。
要是他此刻问我知道人家什么,那我就没辙了,所幸他没问。
“呃,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自有妙计。”
“啊?”他问。
“嗯。”我答道。然后两人都没有作声。
我简直不相信这么个硬骨头也会亦步亦趋,极尽奉承,但他真的趋过来了。只见他露出恳求的神色。“你不会告诉别人吧,伍斯特?你不会告诉别人的,是吧,伍斯特?”
“不会——”
“谢谢你,伍斯特。”
“条件是,”我接着说,“你以后不许再做出这些个稀奇古怪的举动——怎么说来着?”
他又趋过来一点。“当然,当然。我怕是行动太过草率啦,”他伸手抚平我的袖口,“是不是把你衣服弄皱了,伍斯特?对不起啦,是我失态。以后不会啦。”
“最好不会。老天爷!拽着人家衣角还说要打碎人家的骨头。真是闻所未闻。”
“我明白我明白,我错了。”
“当然是你错了。以后有这种事我不会轻饶,斯波德。”
“是是,我懂了。”
“自从我踏进这房子以来,就对你的所作所为不甚满意。比如饭桌上你看我的眼神。可能你以为人家不注意,人家怎么会不注意。”
“当然当然。”
“再比如你说我是可怜虫。”
“对不起,我不该叫你可怜虫,伍斯特。我说话没经过大脑。”
“要时刻经过大脑,斯波德。好了,没事了,你可以走了。”
“晚安,伍斯特。”
“晚安,斯波德。”
他低着头匆匆走了。我转身望着达丽姑妈,她一直在背景里制造摩托车的动静。她望着我,好像见了幻象似的。想必这一幕叫这位无辜的旁观者大开眼界。
“嘿,我还真是……”她住了口。也许该庆幸,因为此妇人激动起来常常忘了自己并不是身在狩猎场,那个动词要是说出口,只怕在场的男女老少承受不起。
“伯弟!这是怎么回事?”
我漫不经心地一挥手。“嗨,就是给他个小教训,叫他尝尝我的厉害而已。对斯波德这种人,一定得采取强硬政策。”
“这个优拉丽是谁?”
“啊,这可难倒我了,个中详情只有吉夫斯才知道。不过问也是白问,因为俱乐部有严格规定,会员只能说到这份上了。吉夫斯呢,”功劳是谁的就是谁的,这是我的一贯原则,“不久之前刚跟我报告,说只要对斯波德说自己知道优拉丽的事,就能让他蔫下去,像烧着的羽毛。你也看到了,这蔫下去确实是他烧着的羽毛模样。至于此女是谁,我一点头绪也没有。我只能猜测她是斯波德的一段过往,只怕还是相当见不得光的一段。”
我叹了口气,心里不是不动容。“咱们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是不是,姑妈?那轻信的女子怎知男人会变心……那小小的包袱……伤心欲绝地走到河边……扑通……咕噜噜的哭声……我看是这样,你说呢?也难怪他面如死灰,生怕叫世人知道。”
达丽姑妈深吸一口气,一副“灵魂苏醒”的表情。“老好的勒索!什么也比不上!我以前这么说,以后还是这么说。危机之中百试不爽。伯弟!”她惊呼,“这意味着什么,你想到没有?”
“什么,老亲戚?”
“既然你抓住了斯波德的把柄,那你偷奶牛盅的唯一路障就清除了。你今天晚上就晃悠过去下手。”
我抱憾地摇摇头。刚才就怕她会从这个角度理解,现在我不得不打翻她这杯美酒。对姑妈做这事总叫人不愉快,尤其是小时候她还把我抱在膝上逗弄啊。
“不,”我说,“你错了。我这么说你别见怪,你这是说胡话。斯波德诚然不再构成交通隐患,但是小本子还在史呆手里。我得先弄到手,不然不能对奶牛盅轻举妄动。”
“为什么?啊,看来你还不知道吧。玛德琳·巴塞特跟粉哥挠头的订婚取消了。她刚才亲口告诉我的,说是绝对机密。这就结了。你原来怕小史黛芬妮把小本子交给老巴塞特,从而破坏婚约,现在既然破坏了——”
我又摇晃起脑袋瓜。
“亲爱的姑妈,你推理错了,”我说,“离重点差了一里地。只要小本子在史呆手里,就没法拿给玛德琳看。只有拿给玛德琳看了,果丝才能证明他之所以摸索史呆的腿,根本不是出于她想象的居心。只有证明不是出于她想象的居心,果丝才能拨乱反正,促成和解。只有拨乱反正,促成和解,我才能摆脱这个麻烦,不用娶这个见鬼的巴塞特。没错,我重申一遍,我得先拿回小本子,再作别的打算。”
我对情况这一番毫不留情的分析产生了效果,从态度上就能明显看出她被打动了。有一阵子工夫她默默咬着下嘴唇,眉头紧锁,像喝了杯苦酒。“嗯,你打算怎么拿到手?”
“我计划去搜她的房间。”
“这是哪门子的计划?”
“亲爱的老姑妈,果丝经过调查,证实东西不在她身上。通过进一步推理,我们认定一定在她房间里。”
“话虽如此,你这个笨蛋,她房间哪里?哪里都有可能。而且不管是哪儿,保管是藏得十分仔细。我看这一点你是没想到吧。”
我的确没想到,大概我那声“啊哦”揭露了真相,所以她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像饮水的野牛。
“你以为那小本子明晃晃地摆在梳妆台上吧。行了,你愿意就去搜吧,我看也不碍什么事。总算有点事做,没空出去鬼混了。我呢,这就回屋去想个明智的办法。咱们俩总得有个人做吧。”
她走到壁炉台前停住脚步,拿起一只瓷马往地上一摔,踩了几脚就走了。我有点心神不定,本以为一切安排就绪,现在发现事与愿违,自然受了点刺激。我坐下来,埋头苦思。
苦思之下,我不得不承认我这亲骨肉说得有理。放眼我这间屋子,要是我手里有个皮面小本子,写满对老巴塞特喝汤仪态的批评,我一下能找到十几处上佳的藏匿地点。据此推算,史呆的老巢里,情况也类似。要是我此番前往,面临的搜寻任务可能连最精明的警犬也一筹莫展,更别说我从小就不擅长找拖鞋游戏。
为了让大脑休息一下,我又拿起了“鸡皮疙瘩”。感谢上苍,我还没读完半页就一声惊呼。这一段太重要了。“吉夫斯,”片刻之后他走进屋,“这一段太重要了。”
“少爷?”
原来我语出仓促,需要加个脚注。“是我读的这本惊悚小说,”我解释道,“等一下,解释之前,我先要对你致以崇高的敬意,你那条斯波德的信息十分准确。十万分衷心的感谢,吉夫斯。你说‘优拉丽’这个名字会叫他萎靡不振,的确如此。斯波德之为威胁……是‘之为’吧?”
“是,少爷,一点不差。”
“我想也是。嗯,斯波德之为威胁,是秋后的蚂蚱。他已经退居二线,彻底停产啦。”
“着实令人快慰,少爷。”
“可不。但是咱们还有一个比彻坎要跳[5],小史呆还掌握着小本子。吉夫斯,咱们必须找到这个小本子重新夺回来,才能继续下一步的动向。达丽姑妈刚刚没精打采地走了,因为她虽然赞同这玩意儿几乎肯定藏在那个小毛丫头的卧房,但觉得不可能落到咱们手里。她说没人知道小本子在哪里,而且不管在哪儿,无疑藏得很仔细。”
“难就难在这里,少爷。”
“没错。所以要提到这非常重要的一段。它指明了方向,叫咱们不用走歪路。我念给你听听。侦探正跟朋友分析情况,其中的‘他们’目前身份不明,总之是一群歹徒,为了找到被窃的珠宝,搜遍了某女士的房间。留神听着,吉夫斯。‘他们好像找遍了所有的地方,亲爱的波斯尔思韦特,但是有一个地方他们却放过了,外行啊,波斯尔思韦特,三流的外行。他们从没想过要搜一搜柜橱顶上,换成经验老到的恶棍,一定会头一个想到,因为’——注意这一句——‘因为他知道,这是女性首选的藏匿地点。’”
我热切地看着他。“你看出这一段有多重要了吧,吉夫斯?”
“要是我理解得不错,少爷是说,粉克-诺透先生的小本子可能就藏在宾小姐卧室柜橱顶上?”
“不是可能,吉夫斯,是一定。我看除此以外没有别的地方可藏。那位侦探可不是傻子。他说是就一定是。我充分信任这位老兄,并且准备按他的指示行动。”
“少爷不是打算……”
“没错,正是。我要马上行动,史呆去了工人会馆,得待上好一阵子。村中的那群职业母亲对圣地的彩色幻灯片一定百看不厌,何况还有钢琴伴奏,怎么说也得耗上两小时。所以正好趁现在道路畅通,抓紧行动。吉夫斯,勒紧裤带,跟我一起来。”
“这,不是吧,少爷——”
“别跟我‘这不是吧少爷’。我以前就批评过你这个坏习惯,我说要采取什么战略行动,你就亮出这句怪里怪气的‘这不是吧少爷’。我希望你少来‘这不是吧少爷’,多来点撸起袖子的干劲儿。吉夫斯,想想忠仆的精神。你知道史呆的房间在哪儿吗?”
“知道,少爷。”
“前进!”
虽然在上面那截对话中我表现得无限勇猛,但在向目的地挺进的路上,我的思想状态却不是太高涨。实际上,我越走越低落。这和上次被罗伯塔·威克姆怂恿去戳热水袋是同样的情形。我顶讨厌这么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伯特伦·伍斯特喜欢抬头挺胸脚踏实地,不爱踮着脚尖,脊梁骨扭成缩帆结。
也正是因为我料到自己有这种表现,所以迫切要求吉夫斯跟着一起,为我提供道义上的支持。此时此刻,我暗暗希望他打起精神,能表现得积极点。我本来期待着精心的服务和无私的配合,但他一点不给面子。从一开始,他就一副高高在上、不以为然的态度,好像希望完全撇清关系,这叫我心生怨怼。
由于他那边高高在上,我这边心生怨怼,所以我们一路上一言不发,就这样一言不发地进了屋子打开灯。
我一打眼就觉得,对于史呆这么个道德败坏的小虾米来说,在住宿的问题上倒是不含糊。当年建造托特利庄园的时候,人们普遍认为,所谓一个温暖的小窝,卧室的设计标准是容得下五十对男女即兴跳跳舞,否则就算不得卧室。史呆的这间圣所足以睡得下十几个史呆。在天棚上那盏小电灯的照射下,这该死的屋子好像四周绵延数英里远。要不是那位侦探一语道破,这片广阔的天地间,还真说不好果丝的小本子藏在哪儿呢。想到此处我不禁一阵后怕。
我正祈祷着一切顺利,思绪却被一种奇怪的咕噜声打断了。这声音好似静电噪声,又好似远处的雷声,长话短说,其出处是巴塞洛缪的咽喉。
它正站在床上用前爪刨床罩,眼神不难读懂。我和吉夫斯心心相悉,采取了一致行动:我如老鹰般蹿上五斗橱,与此同时吉夫斯像燕子般翻上了柜橱。那畜生跳下床,扑到屋子中央坐定,鼻子里发出汽笛般的呜呜声,隔着眉毛盯着我们,好像苏格兰长老站在布道台上谴责罪恶。
就这样,算是暂时告了一段落。
[1]法国作家路易·佩尔戈(LouisPergaud,1882—1915)的儿童小说《纽扣战争》(LaGuerredesboutons,1912)中,“俘虏”会被剪掉纽扣。
[2]《旧约·诗篇》58:3-5:“他们好像塞耳的聋虺,不听行法术的声音,虽用极灵的咒语,也是不听。”
[3]《哈姆雷特》第一幕第五场,朱生豪译。
[4]“八人划船周”,又称“夏季八人赛”(EightsWeek/SummerEights),牛津大学各学院之间的划船比赛,每年夏季学期举行,为期四天。
[5]英国全国越野障碍赛马中的一道障碍,得名于马丁·比彻(MartinBecher,1797—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