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4章

第4章

01.

徐诗黎虽然对这饶法医没什么好感,但还是因为顾子易的话而产生了一点点好奇心。

顾子易看出了徐诗黎似乎想听他说下去的样子,于是压着嗓子,低声解释:“你不在圈里可能不知道,这位就是省公安厅的饶法医。他不仅验尸厉害,而且对痕迹鉴定之类的侦探手段也颇有研究。他协助刑侦大队破获过几宗大案,听说发现关键线索的人都是他。现在他的事迹早就已经被当成范本,供全省法医和警员学习了。”

还真是把饶风凉吹上天了。

虽然徐诗黎对稀奇古怪的案件也有兴趣,但是这位饶法医的个性她实在不敢恭维,所以也就没有跟他们继续聊下去,打算回原本的停尸间收拾收拾东西下班。

结果,在经过饶风凉身边的时候,他的声音就淡淡地飘了过来:“手术刀维护不当,用着不顺手。消毒药水快过期了,如果不是很穷的话建议换新的。”

这人不但征用了她的停尸间,还这么这么不冷不热地对她的工具挑三拣四的。

徐诗黎弯了弯嘴角,笑里透着不善,回了一句:“我是入殓师,不是法医,对手术刀的要求没有那么高。至于消毒药水,谢谢提醒,我会让馆长买新的。”

饶风凉还想再问些什么,结果就被顾子易给拦住了,他拿着小本子,一脸小学生般的真诚:“饶法医,你觉得从目前来看,两个孩子是吃了什么中毒的?有可能是因为吃了夏光的卤食吗?”

“可能是亚硝酸盐。不排除商贩在食物中添加亚硝酸盐过量。”

“那为什么那么多人吃了只有两个孩子死了?”

“因为同等分量的亚硝酸盐只会让成年人出现不适症状,不会致命。”

“那……”

“如果长了脑子,没事可以多看书。”饶风凉简单粗暴地结束了这段对话。

他是做法医的,不是搞科普的。

顾子易被他的话一噎,一脸可怜相地看了老许和叶警官一眼。老许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安慰。

徐诗黎见顾子易替自己挡了饶风凉的枪子,无奈地摇摇头叹了口气,僵着一张脸越过饶风凉,走向停尸间。

进了停尸间的门她才发现,整个停尸间的整洁程度比往常高出了不止一个Level。

她的所有工具都被按照类型和型号顺序整齐地排列好,手套和抹布整整齐齐地按照颜色分类挂在立柜边的挂钩上,最令人发指的是居然还排列成了渐变色。就连窗边的那几盆小植物,也被规规矩矩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摆着,一个个蔫头蔫脑好脾气的模样,看着都乖巧了几分。

不愧是“教科书”。

在心里感叹了一句,一回头就看见小女孩的尸体安安静静地躺在手术台上。饶风凉已经做过尸检了,白布盖住了她瘦小的身子,只露出一张苍白的脸。脸上的泥污已经完全看不见了,头发也被清理好,规规整整地披在两肩上。神情安详,就像睡着了一样。

刚才徐诗黎没来得及清理的小男孩的尸体此时已经被放到了停尸床上,此刻也是干干净净地躺着,如果不是身上盖着的白色床单,看起来真的像是个活着的孩子。

原本清理遗体是她的工作,没想到饶风凉先代劳了。

就在徐诗黎感慨感慨要被人抢饭碗的时候,叶警官又推门进来了:“徐小姐,这两个孩子先不火化了,破案前,尸体送去太平间放雪柜里吧。”

徐诗黎点了点头,从立柜里取出两张白纸,折了两朵纸花,一人一朵,放在白床单下面,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徐诗黎收拾停当准备离开的时候,就发现警官和法医都还没走,聚在殡仪馆的大厅里,还多了两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一个姿势规矩地站着,另一个坐在招待宾客的沙发上,笔直而修长的双腿优雅地交叠着,坐姿从容,也不过分悠哉懒散,体态恰到好处。

从她的角度只能看到一个侧影,还挺眼熟。

看了半晌,这个身影和她记忆里的某个景象交叠在一起……居然又是他。

“现在还不能那么早下结论,要等化验报告出来。”叶警官翻了两页尸检报告,简单交代了一下事情的进展情况。

叶昭之略微把头一点:“夏光卤食的检验报告已经出来了,各项指标没有超标,那些传闻里中毒住院的人,其中两个是中暑,一个肠胃炎,都和夏光无关。但是别有用心的人要继续抹黑也很容易,只要说夏光和警方勾结,我们依然会百口莫辩。”

表面上,他的姿势和态度都无可挑剔,一双眼睛里的目光也是镇定自若,周身的气场浑然天成。

但是仔细看就会发现,他额头渗出细密的冷汗,扣着沙发扶手的手指指骨发白,呼吸略显沉重。

他在紧张。

果然,面对殡仪馆这种地方,他还是无法坦然。就在刚才,还有抬尸工抬着一具尸体从他面前经过,虽然尸体上盖着白布,但是隐约好像还是能看到白布下透出的暗红的血色。

想到这里,他略微一皱眉,指甲几乎抠入沙发的皮质里。

“……那叶总的意思是?”叶警官皱了皱眉头,这不是没可能的。案子一天没有破,那些明显想要针对夏光的言论就一天不会消停。

“三天内破案。”叶昭之吸了一口气,面色恢复如常,抬眸看向了饶风凉。

在来之前,他已经让孟路把参与这个案子的警务人员名单都给了他一份,当然也就知道了饶风凉这号人物。破案率高,而且一向都只负责重案,这种模棱两可的案子他极少参与,这次恰巧休假又卖了叶警官人情才接下的这个案子。

叶警官和饶风凉都还没答话,顾子易倒是先插了嘴:“三天?怎么可能?福尔摩斯看多了吧?要是那么轻松,谁都可以来当警察了。”

因为顾子易出言不逊,叶警官拦了他一下:“一边儿去。”

叶昭之倒是没有着恼,喝下面前老沈准备的茶水,把那种恶心感强压了下去,淡淡回了一句:“在调查结果出来之前,夏光会停业整顿。停业三天是目前叶氏能够接受的最长期限,如果逾期,叶氏会追责。”

“……”

“叶氏交的税不养闲人。”叶昭之有意地目光扫过顾子易。

顾子易被他这副姿态气得牙痒痒,但是又被他的目光逼得不敢吭声。

叶警官也没了声音,毕竟叶氏交的税,估计能养得起整个S市的公职人员。这种大宗,当真没人敢惹。

其实如果顺利,三天破案不是没可能。但是就算他当了那么多年刑警也明白,破案这种事有些时候真的没法控制时间,你以为简单的案子,可能耗了三年愣是成了无头悬案。有时候你觉得复杂的案子,没两天凶手就落网了。这个案子他就更不敢轻易承诺了,因为目前线索太少了,死的又是两个无亲无故的孩子,排查起来难度太大。

这个时候,一直站在旁边安静听着对话的饶风凉突然开了口:“三天足够了,这案子可能没你们想的复杂。”

“饶法医……请你过来帮忙做尸检本来就已经很不好意思了,破案这种事又怎么好请你代劳。”叶警官确实有点不好意思,这个案子本来就是他们局里的苦差事,结果又拖了饶风凉下水。

但是饶风凉却只是道:“没事,我在休假,至少半个月之内我都有时间,闲着也是闲着。”

叶昭之闻言点了点头,从沙发上站起身来:“那就拜托了。”

接着,他也没有再客套,跟孟路交代了两句之后就转身离开。

有个词怎么说来的?

如坐针毡。

对,殡仪馆这种弥漫着各种古怪味道的地方,他一分钟,不,一秒钟都不想多待。

顾子易被叶昭之的气场压了半天没有再吭声,但是叶昭之和孟路前脚一走,他后脚就开始抱怨:“这些资本家就是财大气粗,站着说话不腰疼,天天拿纳税人的身份来压人。”

徐诗黎从头到尾都一直在看着,她总觉得叶昭之刚才摆出的架势有点花架子的味道,细想起来,真的是像极了他在尼泊尔蹦极时的场景。最后离开的背影貌似也是冷淡帅气,但是她怎么看出了一股子逃兵的味道……

不过她也终于从他们的谈话中听明白叶昭之下午神色匆匆地离开是为什么了。

夏光是叶氏旗下的一家全国连锁超市,这次出事的是位于S市市中心最大的一间门店,现在应该已经停业整顿了,而且全国各地的夏光超市营业都受到了影响。叶昭之身为副总,肯定也是焦头烂额吧。

良久,徐诗黎收回了视线,确认没有别的任务之后打算先行离开。

这时候老沈突然走过来拍了拍她的肩膀,笑得一脸暧昧,又拿目光一瞄还在被顾子易缠着问问题的饶风凉:“阿尸啊,作为长辈,我觉得你应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学学人家欢欢,年底都要订婚了。”

徐诗黎当然听得懂他的意思,但还是选择装傻充愣:“我不着急,我有男朋友的。”

老沈对她的话嗤之以鼻:“瞎说,这三年来你就差把家安在馆里了,你哪儿来的男朋友?”

“喏。”徐诗黎撇嘴,目光望向太平间的方向,“那儿呢。要什么模样的都有,肉体随便侵犯,还有钱拿。”

老沈梗住,对徐诗黎的重口味简直五体投地,一时之间居然有些接不上话茬,只好生硬地把话题拉回自己的正轨上:“其实我看那位饶法医我问过了,单身。比你大两岁,也到了该找对象的时候,跟你情况差不多,都是职业的问题拖到这时候还一个人。”

“没兴趣。”徐诗黎朝老沈丢了个白眼,“你把他介绍丧乐队的小林吧,她也单身,口味也重,一样登对。我先回去了。”

“我这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我拿你当自己人才帮你问的……”老沈还想再劝两句,谁知道话还没说完,徐诗黎已经一溜小跑蹿出殡仪馆的门外去了。

02.

走出殡仪馆徐诗黎才发现外面在下雨,雨势还真不小,细密的雨幕在天地之间拉开一张巨网,气势恢宏,严丝合缝。

刚才她在里面听他们谈论案情听得入神,都没注意到已经下雨了。

就在她打算折回去找老沈借把伞的时候,没想到还没离开的孟路撑着一把老式的纯黑手杖伞,匆忙从台阶下迎了上来:“徐小姐,叶总让我在这儿等您。”

顺手又递过来一把女气一些的水蓝色雨伞。

徐诗黎愣了一下:“他要找我谈慈善医院的事情?”

下午的时候他还丢一张名片给她说改天再约的,怎么就有空了?

孟路却摇了摇头,有点不好意思地笑笑:“叶总没具体说,就让我在这等你,然后带你过去。”说罢,指了指殡仪馆门前左手边的生态停车场。

在旁边清一色的普通小牌轿车的衬托之下,那辆阿斯顿马丁显得特别扎眼。车子的车灯已经亮了,却没有启动。

想了想,孟路又补充了一句:“今天叶总的事情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你可以趁机跟他商量商量慈善医院的事情。”

徐诗黎犹豫了一下,揣摩不透叶昭之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是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既然他都主动找上门来了,如果今天就能谈妥,那就省掉了她拿着一张名片满世界地找他的过程了。

于是,她接过了那把女式伞,撑开来,在孟路的指引下,走到了阿斯顿马丁停车的地方上了车。

叶昭之就坐在另一侧的位置上靠着窗,坐姿比刚才愈发闲散了,身体靠着车门,额头的一侧抵着着车窗,右手抬起按住太阳穴,手掌覆盖了半张脸。双眼是闭着的,一脸的疲惫,丝毫没有了刚才在殡仪馆里那种气势。

也是了,他好像很抵触殡仪馆,能压抑住内心恐惧在里面待二十分钟也算是精神可嘉了。

见徐诗黎上车,叶昭之眉心皱了一瞬,一抬眉:“消毒过了?”

徐诗黎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但是依然一脸坦然地收了伞,坐上车,然后双手在车内的座椅上来回摸了一把:“真皮手感果然就是不一样……啊,其实刚才出来的时候忘洗手了……”

叶昭之面如土色:“下去。”

“是你让人请我上车,现在又赶我下去。”徐诗黎摸了摸车窗,然后顺手拉过安全带系好。下车?没门。

在看见叶昭之的脸色已经黑成锅底之后,徐诗黎叹了口气道:“叶先生,我们做这行的都是有职业道德的。工作的时候穿工作服、戴口罩、消毒一道工序都少不了,不信你闻闻,我手上有尸臭味吗?你闻闻?”说罢还把手往叶昭之面前伸过去。

其实叶昭之那句“消毒过了?”的问题带着浓浓的职业歧视的味道,每次碰到这种情况徐诗黎就会寸步不让地怼回去。即使她知道她现在应该是个为了慈善医院的事情努力讨好叶昭之的角色,但是她就是想出了这口气,别的事情以后再说。

果然,听到尸臭这两个字,叶昭之脸色苍白地避开了徐诗黎递过来的手,目光简直要把她活吞了:“徐诗黎,你再敢多说一句关于尸体的事情,我保证明天就把慈善医院推平。”

徐诗黎闻言,悻悻地把手收了回来。她抓住了他的弱点,他手里也拿着她的软肋,而且局势来看,她完全是占下风。要是慈善医院真被推平了,她哪儿有那实力再建一座起来安置里面的病人?

深思了片刻之后,她改口道:“那好,叶先生,我不聊尸体,我只想谈一下慈善医院的事情,二十分钟就够了。”

叶昭之声线低沉透着疲倦,“我不是机器人,这个问题以后再谈。”

徐诗黎这才注意到,他大概确实是累了,一脸的倦怠。而且不知道是不是被她刺激的,脸色苍白得很。

“那你为什么……”要让孟路接我上车?

叶昭之虽然没有听完她的整句话,但是也猜到了她想说什么,于是淡淡一抬眸道:“我还没吃晚饭。”

“……”徐诗黎还是一脸的莫名其妙,“所以?”

“先去吃饭。”叶昭之的声音居然透着一股傲娇的味道,大概真的是累了。

徐诗黎还是一脸迟疑地看着他。

从她和这个男人第一次会面开始,他们之间的谈话气氛什么时候有那么好过?中午让她等了两个小时说另约时间就没了下文,这次又说先吃饭,谁知道吃完饭还谈不谈这件事。

总感觉……这个男人目的不纯。

见徐诗黎许久没有吭声,叶昭之抬眸看向徐诗黎,一脸的轻蔑:“你以为我会把你怎么样?”

徐诗黎沉默良久,打量了一下自己,然后得出结论:“这个……不好说。”

叶昭之噎住,略微一挑眉,把视线撇开,仿佛对徐诗黎的智商失去耐心,“一般情况下,如果有求于人,对方又说自己没有吃饭,这个时候不是因该回答‘我请客’这三个字比较像正常人的反应?”

“……”徐诗黎闻言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叶昭之是在暗示她要请客。

可是整个S市算下来都没有谁比叶氏更有钱吧?叶昭之是副总,又是董事长的小儿子,根本不是需要开口让别人请客的人。

但是既然他都这样说了,徐诗黎也只能硬着头皮回答:“行,你要吃什么?”

叶昭之想了一会儿,没有马上回答。

徐诗黎在他的这阵沉默里下意识地摁了摁钱包。他这种级别的有钱人去吃饭的地方,能直接剥掉她一层皮吧?

坐在驾驶座上一直被两个人晾在一边的孟路这个时候忍不住冒出来找点存在感,“叶总,今天想去哪儿吃?”

“我现在不想思考这个问题。”叶昭之的目光懒懒地扫过徐诗黎,语速不快,透着一丝玩味和漫不经心,“你请客,你来定。”

徐诗黎松了一口气:“叶总,你有什么忌口吗?”

不用担心破产了。

叶昭之思索了一下,又一次陷入沉默。毕竟之前孟路找来的徐诗黎的资料上可是清清楚楚地写着:骨灰级别的吃货,对食材的接受范围很广,蛇虫鼠蚁百口不忌,在普通人眼里几乎是异食癖。

似乎看出了叶昭之的迟疑,徐诗黎又补充了一句:“你放心,我不会带你去吃什么奇怪的东西……火锅,吃吗?”

叶昭之似乎有点嫌弃地挑了一下眉,但是最终还是点了一下头:“可以。”

孟路按照徐诗黎给的地址开着车到了地方。

这里算是S市商业圈的边缘地段,不算太繁华,却开了不少餐馆,是普通收入的人可以常来下馆子的地方。

所以,阿斯顿马丁一出现,回头率简直百分之百,路人纷纷侧目,一脸好奇地看着这辆完全不应该出现在这种地方的豪车。

在徐诗黎的指示下,孟路把车在一排餐厅的门口停稳。

雨势渐收,天上只剩一点朦胧漂浮着的雨沫。

叶昭之下了车,抬眸一看,花花绿绿的招牌里挤着一块“XX川味火锅”的牌子。徐诗黎抬手一指,果然就是那家:“这家店我经常来吃,环境好,味道正宗。汤是正宗牛脊髓烧出来的,鲜辣爽口。”

叶昭之略微皱了皱眉头,但是还是没有说什么,按照标志的指示走进了楼梯道里。徐诗黎连忙跟上,揣摸不透叶昭之对这个地方到底是满意还是不满意。

不过徐诗黎口中的环境好,也只是装修风格有特色,地方干净敞亮而已。但是老板为了多接待客人,加了很多座椅,两桌之间几乎是挨在一起的。对于徐诗黎这种小个子的姑娘,这样的座位完全没有大问题。但是对于叶昭之这样长手长腿的男人,一坐下就感觉整个人被卡在了座位上,进退不得,有点难受。

因为人不是很多,徐诗黎请老板帮忙把相邻座位的椅子撤掉了,叶昭之的腿才勉强得以舒展。

老板热情地拿来了菜单,徐诗黎出于礼貌把菜单交给了叶昭之,叶昭之当然不会跟她客气,接过菜单翻了两下,点了毛肚火锅做底,然后从牛肉羊肉到各种海鲜,几乎菜单上面值点钱的种类都被他轮着点了一遍,素菜只点了一份青菜和一盘莲藕。

徐诗黎听着他一个一个念着菜名,仿佛听见钱从自己的口袋里哗哗流走的声音,一脸心痛地捂了一下钱包,叹了口气。不过,如果一顿火锅就能换来慈善医院的转机,那这顿饭还算是很划算了。

叶昭之最终在她愤恨的目光下微微一笑:“好了,就这些。”

老板笑得比刚才他们进门的时候更热情了,一边还对叶昭之道:“帅哥,一看你就是有品位的,最近我让朋友从法国给我带了几瓶轩尼诗XO,来一瓶?”

徐诗黎有点尴尬地朝老板笑笑:“老板,我们是吃火锅,不是吃西餐,XO什么的就没必要了吧?”

叶昭之却点了点头:“来一瓶。”

老板自动过滤徐诗黎的话,喊了一声得嘞,然后就高高兴兴地抱着菜单去后厨了。

03.

徐诗黎上网搜了一下轩尼诗的XO,起码上千一瓶。虽然对于叶昭之这样的有钱人来说,这种酒不算上档次的,但是对于徐诗黎来说却是如同割肉放血啊!一顿饭吃掉两千,她得加多少班才能补得回来?

最后她趴在桌上,有气无力,犹如死尸,但还是拼着最后一口气问叶昭之:“叶总,现在我们能谈谈慈善医院的事情了吗?”

叶昭之偏了偏头微微一笑:“我从来不在饿着肚子的时候谈事情。”

“那吃饱了可以谈?”

叶昭之还是微笑:“看我心情。”

今天他笑的比往常都多,但是怎么看怎么都觉得他的笑容透着险恶。这是在报复啊,完全就是在报复刚才她在车上故意恶心他的事情吧?

徐诗黎恨恨地咬着筷子,半晌才哀怨地问了一句:“如果最后你心情不好不愿意谈,我可以不买单吗?”

“不可以。”简介有力的三个字,完全不容反驳的神情。

徐诗黎颤抖着伸手进包包里,捏住工资卡。

叶昭之看着她一脸痛心疾首的样子,嘴角弯起一个似有若无的笑容,疲倦褪去,神情舒展,眉目中终于流露出一丝愉悦。

这几天确实碰到了不少不顺心的事,他的心情也一直都没怎么好过。他总是要被迫去做很多他并不喜欢做的事情,面对很多他从心里到生理都恐惧的问题。就像这个碰瓷夏光超市的案子,明明夏光的业务从来都不是他经手,但是出了事,那些人总有办法把问题丢到他头上。

处理好了,他只是又添一件无关紧要的战功。处理不好,他的身上就会被贴上无能的标签。然后叶氏里那些拼命想要挤他出去的人会借机死死咬住他,不顾一切地把他拉下神坛。

其实也没什么,他的手也不是完全干净的。这个圈子里,谁没干过点赶尽杀绝的事,谁没有穷极手段算计别人的时候。只不过他比别人稍微幸运些,那些曾经疯狂撕咬他的对手,这些年来一个接一个倒下了。

下一个是谁,没人知道。

有时候他会觉得,自己身上的皮肤都磨砺成了无法穿透的铠甲,别人无法透过表面洞悉他,他也不会再轻易表露自己的内心世界。

他把自己埋起来了,埋在很深的地方。

但是,眼前这个女人,却总是能影响他的心情。轻易地惹怒他,又轻易地让他心情好起来。明明她对他来说简直是最恐怖的存在,蹦极的时候一把把他推下山崖,而且还是个每天都用手清洗尸体的入殓师。仅算这两点,都足以让他对她避而远之。

可是他的目光就是绕不开她。

汤底和食材很快就上齐了,菜点的很多,老板必须拿个推车来放在他们旁边才能把多余的菜都放上去。随后,那瓶XO也被拿了上来,老板还特地拿了两只高脚酒杯出来。火锅配白兰地,也真是神奇。

徐诗黎叹了口气,虽然心在滴血,但是看到满满一桌的新鲜食材,她内心的伤口仿佛愈合了。转眼就从一脸哀怨变成了两眼精光,动作麻利地往锅里下材料,锅里蹿上来的香味勾得她肚子里的馋虫直闹。

叶昭之菜还没吃上一口,先让老板开了酒,倒了一杯,手捏着杯脚轻轻一摇,琥珀色的液体顺着杯壁转了一圈,酒香也飘了出来,然后他才举杯到唇边淡淡地抿了一口。

标准的品酒姿势。

徐诗黎瞪着那瓶酒,看着叶昭之喝的那么优雅从容,忍不住对叶昭之道:“我也想喝。”

其实她根本不爱喝酒,而且还遗传了徐妈,几乎一杯就倒。但是这酒这么贵,又是花她的钱买的,没道理让叶昭之一个人享用。

叶昭之抬手,姿势漂亮地给她倒了一杯。徐诗黎想都没想,拿着杯子就一口喝掉。她对酒没有什么研究,这个喝法,就算是再好的酒也尝不出味道。

叶昭之的一杯还没见底,徐诗黎已经两杯下肚,他好心提醒了一句:“你这样喝容易醉。”

但是徐诗黎感觉还好,既没有喝啤酒的时候肠胃火辣辣的感觉,也不觉得苦或者酸,反而有点甘甜,当饮料喝都可以。

于是,她就当叶昭之的告诫是为了跟她抢酒喝,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三杯下肚之后,徐诗黎就感觉眼前有点花。想夹个毛肚,筷子晃悠了好不容易夹到一块,手一抖,又滑回了锅里。

这酒的后劲真大。

叶昭之看着她摇头晃脑地夹着毛肚,顾自怡然自得地拿汤勺舀了一勺牛肉。没有直接入口,而是让汤勺微微上挑,伸到徐诗黎面前,轻巧地晃了一圈:“想吃?”

徐诗黎不知道第几次夹牛肚失败,看着叶昭之欠揍的一张脸,酒劲上来了,直接张嘴就去咬他汤勺里的牛肉。

结果叶昭之动作极快地一抽手,徐诗黎就扑了个空。牙齿咬在一起,清脆的“咔擦”一声。

然后徐诗黎恍惚间就看见那满勺的牛肉排划了一道弧线,最终进了叶昭之的碗里。

“味道不错。”叶昭之其实不太喜欢吃辣,但是在徐诗黎愤恨的目光里他却吃得格外心满意足。

徐诗黎迷离的目光中透出一丝想杀人的愤懑。

因为总是夹不到菜,就算用汤勺舀进碗里,她还是夹不进嘴里。于是气愤之下,她又喝了一杯酒,转眼那瓶XO居然被她喝掉了大半瓶。

她还想给自己倒,叶昭之伸手握住了酒瓶:“你醉了。”

徐诗黎摇头,跟他抢:“不,不行,我要喝……这么贵的酒……我要喝掉它。”

“……”叶昭之忍俊不禁,手上稍微用了点力,把酒瓶夺了过来,“酒量差就别逞能。”

徐诗黎几乎完全失去思考能力了,迷迷糊糊地站起来,朝叶昭之走过去,想把那瓶酒抢回来。

叶昭之站起身来,一只手扶稳她,另一手把葡萄酒放回桌面上:“不能再喝了。”

徐诗黎还要去拿酒,叶昭之又把酒瓶推远了一点。

他正想拿出手机让孟路来帮忙,结果手机还没掏出来,徐诗黎就突然张开双手,搂住了他的腰,还拿脑袋蹭了蹭他的胸口,模样陶醉,就像孩子抱住了喜欢的心爱玩具。

叶昭之身上有沐浴露和酒香混合的味道,徐诗黎嘴里咕哝了一句:“好香。”

这是在趁醉劫色?

火锅店对面是一座老式的居民楼,一层店面,二层开始是住房。一号楼二楼至三楼的楼梯转角处正好对准了火锅店的落地窗,只消一台望远镜,店内人的一举一动全都看的清清楚楚。

三楼的住户在转角的水泥护栏上中满了藤蔓植物,纠缠的枝叶在冰冷的月光底下显得有些阴气森森。楼内也少有人走动,过道的灯全都暗着,倒真的是个拍恐怖片的好地方。

一阵细微的脚步声响起,一道人影从一楼缓步走了上来。

它停顿在二楼至三楼的拐角处,精准而锋锐的目光看向了对面。片刻之后,他端起胸前的相机,调整焦距,按下快门。

而此刻的徐诗黎已经完全醉了,整个人好像狗皮膏药一样黏在叶昭之身上,死都不把手撒开。

“放手。”叶昭之把她的手指一根一根地掰开,结果她又一根一根地放回去。

虽然是一个姑娘家,但是因为常年爱好各种极限运动,所以手劲真的不小。

叶昭之虽然不算什么特别有风度的绅士,但是也没有跟一个喝醉酒的女人较劲的习惯。所以最后索性放弃挣扎,掏出手机给孟路打了个电话。

孟路本来都觉得今天叶昭之的工作安排都结束了,他可以早点回家好好洗个澡睡个觉了。没想到才刚进家门,鞋还没脱,叶昭之就又一个电话把他炸回去了。

本来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结果到了火锅店才发现,是徐诗黎醉了,树袋熊一样挂在叶昭之身上不下来呢。

只见徐诗黎的手还不安分地在叶昭之身上来回磨蹭:“啧啧,这具遗体身材真好,要是拿去火化就太可惜了。”

叶昭之皱眉,“遗体”两个字让他面露愠色,但是那一句“身材好”又让他压住了怒气,耐心听她的下文。

结果徐诗黎脑袋一晃,一脸贼笑:“应该偷去解剖做标本!”

于是,更加用力抱紧叶昭之不放了。

叶昭之脸色灰白,他知道,自己如果真是具尸体,某人可能就真的把他扛在肩上送去解剖室了。

这个女人,简直可怕。

叶昭之拿醉到人事不知的徐诗黎没办法,于是把杀人的目光投向了还在看戏的孟路:“欣赏够了?”

孟路这才从一脸的震惊中回过神来,连忙几步小跑过去,帮助叶昭之把徐诗黎和他的身体做个分离……

徐诗黎被挪开之后,叶昭之才松了口气,给自己倒了杯葡萄酒缓缓,“送她回去。”

孟路本来想点头,但是旋即又一脸尴尬地笑笑:“叶总,送她回哪儿去啊?你知道她住哪儿吗?我找来的资料里没提这一项啊。”

“……”叶昭之闻言,眉心拧了起来。

04.

徐诗黎是被饿醒的,晚饭没有吃,却喝了一肚子的酒。脑袋晕得厉害,肚子里又空空如也,真是难受得很。但是因为酒精作用下的疲倦感,她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只是伸了伸腿,翻转了一下身体,下意识地试探了一下环境。

身下是很柔软的触感,有一种无法形容舒适。这种感觉让她更加不愿意睁开眼睛。

饿就饿吧,先睡过瘾再说。

半醉半醒之间,她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一下一下地碰着她的脸颊。虽然动作很轻,但是反复多次之后,她的大脑终于恢复运转,警觉地睁开双眼,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刚才一直在碰她脸颊的不明物体显然受到了惊吓,接着一个灰色的影子从她的肩膀处一跃而起,窜了出去,然后就是一阵鸟类翅膀扑啦啦挥舞的声音。

她醉眼迷离地定睛一看,一只玄凤鹦鹉正歪着脑袋,眨巴着眼睛,怯生生地看着她。灰色的羽毛,嫩黄色的鸟冠,两颊还有两团纯天然的橙色腮红,嘴巴很娇小,眼睛灵动,还挺可爱的。

她又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白色沙发上,整个客厅很宽敞,极简主义的布置,不论是家具还是装饰品大多都是黑白灰色系,线条简洁干净,却又有种说不出来的流畅感。看得出来装潢很有格调,不是普通人能住得起的。

此时大厅正中央的灯是没有开的,只有前面上几个暖色的壁灯一直开着,虽然不是很明亮,但是用来照明视野已经足够了。

她的身上盖了一张薄毯,衣服还是原样好好地穿在身上。

确定这一点,她才松了口气。又下意识地脸红了一下,自己刚才好像想到特别不妙的地方去了。

玄凤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就扑扇着翅膀朝客厅一侧的走廊飞了过去。

徐诗黎揉了揉有点发痛的太阳穴,又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发现已经是凌晨一点。估计是刚才在火锅店里喝得太多,整个人都断片了,叶昭之也不知道能把她丢哪儿去,就只好带回自己家扔沙发上了吧。

想到这里,徐诗黎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醉得不省人事,被男人扛回家,在男人家里待了快一个晚上依然毫发无损,也是一种本事。

嗯,全靠她的儿童身材了。

本来她是想拿着自己的东西趁着正主没有发现,赶紧走为上策,还能给自己留点颜面。但是没想到,玄凤飞才走了一会儿,走廊那头就传来了开门的声音,然后就是一阵不紧不慢的脚步声。

叶昭之穿着简便的家居服,脚上踩着一双室内拖鞋,破天荒地戴着一副金属边框的眼镜。这身打扮让他比往常看起来更加慵懒闲散,还莫名地多了一种书卷气。平日里的气势此时内收着,少了几分威严,添了几分涵养。

他的一只手落在衣服的口袋里,瞟了一眼头发睡成鸡窝,酒气还没散干净的徐诗黎一眼,然后道:“醒了?”

徐诗黎的脚步一顿,尴尬地朝他一笑:“不好意思,我酒量确实不好……”

“家里阿姨做了醒酒汤,在冰箱,喝了再走。”叶昭之的声音还是那样一如既往的轻描淡写,目光淡淡地往厨房的方向扫了一眼。

但是总的来说,他们之间没有剑拔弩张,没有相互讥讽,已经算是奇迹。

“不用了,我醒了,真的完全醒了!”徐诗黎竖起三根手指,做了个对天发誓的手势。

她确实是被吓醒了。

有什么事情比喝醉了醒来发现自己在叶昭之的家里更加让人觉得惊悚的?

嗯……那大概就是喝醉了醒来发现自己在叶昭之家里,并且叶昭之还让自己去喝醒酒汤。

真是一种好像撞了邪一样的违和感。

叶昭之却没有理她,略微一挑眉,目光又染了几分危险的味道:“你的意思是要我帮你端出来?”

徐诗黎没辙,一连说了几个不是,然后认命地找到厨房,打开冰箱拿出了醒酒汤。她直接略过了加热的步骤,给自己盛了一碗,默默地坐在餐桌边上喝了起来。

冰凉凉的,喝着喝着脑子倒是真的不晕乎了。

她本来以为喝完之后自己出门打个车回去也就罢了,但是当她洗好碗和汤勺,走出厨房的时候,发现叶昭之已经换了一身行头,白衬衫休闲裤,眼镜也摘掉了,有点痞坏的味道,手里还拿着车钥匙。

不得不说,叶昭之真是衣架子,换一套衣服就换一种风格,但是不论怎么看,都是帅的。

徐诗黎呆了一下,看了一眼他手里的车钥匙,大概猜到他要干什么,于是道:“这个点出租车还是有的。”就不用他亲自送了。

叶昭之却没有接她的话,只是递了两张纸给她:“账单和欠条都在这里,你看一下有没有错漏,如果没有的话就签个字,下次一起结算。”

徐诗黎接过了那两张纸,一张是在火锅店的消费清单,本来一顿饭吃掉的数字已经够让她咋舌的了,下面居然还补了两行手写的字。醒酒汤50、路费500。然后欠条上的数字就让她的心脏顷刻间变得哇凉。

拿着账单良久,她才从颤抖的嘴唇里吐出了一句话:“叶副总,总裁只是您的副业吧,您的主业应该是抢钱啊。”

叶昭之略微一眯眼:“有意见?”

徐诗黎一噎,被他的目光瞪得底气少了一半,思索良久才想出一句措辞稍微妥当些的话:“没意见……不过路费为什么这么贵?”

都够坐一趟短途飞机了好吗。

叶昭之晃了一下手里的车钥匙,弯了弯嘴角:“那要看是什么人开车,开的是什么车了。”

徐诗黎无语凝噎。

确实,阿斯顿马丁这种级别的豪车,叶氏副总这种级别的司机,说起来五百块路费还算是她占了大便宜了。

但是她宁可不占这个便宜,如果打车回家,估计从这里到她家也就只需要五百五的零头。

显然叶昭之看出来了她的心思,于是叹了口气道:“本来想明天就跟你谈慈善医院的事,既然你不想认账,还是算了。”

徐诗黎硬生生把到了嘴边的拒绝的话都咽了下去,不就是三千吗,这点钱没了还可以再赚,但是慈善医院没了她可开不起。于是,她一咬牙:“行,你留个账号给我,我明天就把钱转给你,决不食言。”

叶昭之满意地点头,然后把钥匙收进口袋里,转身走向正门:“那就走吧。”

徐诗黎咬了下嘴唇,没骨气地跟上他的脚步。

因为是深夜,路上几乎看不到车。叶昭之把车开得很快,徐诗黎坐在副驾驶,看着周围的景物都变得一片模糊。幸亏她一向不怕开快车,不然他这赛车式的开法换做别人早就吓得魂飞魄散了。

叶昭之的阿斯顿马丁不到十分钟就跑完了平时普通出租车起码二十分钟才能跑完的路,最后车子稳稳地停在了徐诗黎家的那栋小洋楼门前。

刹车系统真好,这样短时间的减速刹车子并没有多少晃动,完全体现了豪车的价值所在。如果是刘叔的那辆旧皮卡,估计现在她的脸都能贴在挡风玻璃上了。

这样安慰了一下自己,勉强让自己心里认同那五百花的值。

虽然是花了钱的,但是想了想,这么大半夜的,他一个日理万机的老总还亲自送她回来,怎么也还是得识趣点:“今天……谢谢了。”

以叶昭之过去行径来看,把她丢在火锅店里不管也不是没可能的。他能把她拎回家,算是大发慈悲了吧。

叶昭之没有回答,只是发动了车子,清清冷冷的一句:“酒量差就别逞能。”

徐诗黎还没有答话,叶昭之已经一脚踩下油门,车子飞驰出去,扬起一把尘烟。

她忽然感觉心里怪怪的,但是想不出是什么滋味,看着车子离开的方向一时间居然有点出神。

夜风一吹,她才在一阵凉意里回过神来,转身走向小洋楼。

徐远境和徐妈此时都已经睡了,因为她经常在殡仪馆加班到深夜,所以估计他们还以为她只是加班所以没回家,也就没有着急找她。要是真让他们知道她不仅喝醉了,还去了别的男人家里,估计徐妈顷刻间就能想象力爆发,然后逼着叶昭之对她负责也不是没可能的。

在玄关换好拖鞋,才发现鞋柜的门上粘了一张字条和一张照片。

字条上的内容是:“阿尸,今天我和你爸帮你物色了一个最最最最最最合适的对象,人家是法医,又高又帅,还办过很多大案子。这个周日你放假就约个时间见面吧,加油!”

这句话后面还很肉麻地画了两个大大的笑脸还有一个一箭穿心图案……

徐诗黎无语地勾了一下嘴角,又取下那张照片看了一眼。

不看不要紧,一看她差点没把照片扔地上。

照片上一身白大褂的饶风凉不苟言笑地站在镜头前,目光冰凉又轻慢地看着镜头,那种不屑中略带一丝嘲讽的表情简直太传神。

徐诗黎头皮发麻地把照片扔进了垃圾桶里,随手拿了一只签字笔在那张字条后面写了大大的两个字:“不去!”

如果是别人,或许她还会勉强一下自己,见个面给徐妈一点心理安慰。

但是如果对象是饶风凉,那还是算了吧,她还想自己能多活几年。

05.

第二天,天光刚亮,徐诗黎就翻身起床,麻利穿上衣服出了门。徐妈起的晚,要是等她起来看到那张添了字的字条那可就真的炸了锅了,徐诗黎想出门也没那么容易了。

没想到到了馆里,老沈比她来的还早,已经侯在前台边上了,手里拿着小本本,身边站个小姑娘,眉开眼笑地介绍馆里工作:“馆里的情况你也熟悉的差不多了,负责带你的入殓师也快来了,其实也不难,但是一定要胆大,心细。”

徐诗黎在门前就是一僵,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一直跟老沈申请要一个身体强壮、胆子肥、脑子灵活、有一定审美的助手。但是老沈觉得她要求太高了,所以经常随随便便塞个人给她,结果经常这些助手第二天就哭天抢地地逃出殡仪馆,搞得她欺负人似的。

更何况,这次来的还是个姑娘,站在老沈身边显得有点单薄,眼神还有点露怯。徐诗黎一看她的小身板就知道,不能抗事儿,真要是见了尸体,不知道会吓成什么样。

在她还在心里盘算这个新人究竟有多少“战斗力”的时候,老沈的目光已经朝她扫了过来,然后朝她挥了挥手:“阿尸你过来,我给你找了个新助手。这是林文惜,今年刚刚大学毕业,也学过两年画画,化妆肯定们问题。”

老沈的话一出口,他身边的姑娘也转过身来。

墨一样黑直的长头发,眉眼清丽,鼻尖小巧,不算是特别漂亮,但是真有几分艺术生的架子。她看见徐诗黎,愣了一秒之后,点头微笑道:“你好,我是林文惜。”

徐诗黎也礼貌地走过去做了个自我介绍:“我是徐诗黎。”

老沈依然是笑呵呵的,一副自己立了大功的德行:“阿尸,你之前不是总是抱怨我给你安排的人审美不好吗,这个总行了吧?而且你们都是姑娘家,肯定聊的来。”

徐诗黎没有马上回话,而是一把拽过老沈把他拉倒一边,给他递了个鄙夷的眼神:“审美够了胆子不够大怎么办?真的出任务你能保证她不被吓昏过去?”

老沈却轻描淡写地瞟了她一眼:“当初你来应聘的时候我还觉得你不行呢,谁知道你这个小丫头片子能就着腐尸下饭的?你都可以人家为什么不行?”

“我从小跟着奶奶坟堆里玩大的能一样么?”

“那说不定人家还是太平间里玩大的呢。”老沈继续对她的说辞报以轻蔑。

“……”徐诗黎顿了一秒,压低声音道,“你说真的?”

“当然是假的。”老沈白了她一眼,“这姑娘是贫苦人家出身的,家里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但是对这行感兴趣,你总不能拦着吧?”

徐诗黎有些被老沈堵得说不出话来。

也是,她要是拦着,她就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搞职业歧视的人。

但是这个行业确实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很多人是因为生活所迫或者一时兴起入的行,到最后往往是身心俱损地离开。有的人因为受不了车祸现场的尸体,吐到胆汁都出来了,从此落下病根。而有的人则是因为忍受不了这个行业经常要面对的人性阴暗,得焦虑症抑郁症的大有人在。

所以思前想后,徐诗黎想了个折中的办法:“这样吧,我给她来个上岗培训,如果她通过了,就让她当我的助手。如果没通过,那就没办法了……”

老沈还没说话,旁边站着的林文惜已经微笑着把头一点:“可以。”

倒是老沈皱了皱眉头:“我们之前都没弄过岗前培训,你倒是说说你要怎么培训?”

徐诗黎却伸了个懒腰,神秘莫测地笑了笑:“晚上你就知道了。”

殡仪馆附近有块工地,一般到了晚上七点过后工人就停工休息了。工地里还有片还没推平的小树林,一到夜里,空荡荡的未完工的厂房配上阴森森的小树林,简直是绝佳的恐怖片现场。

而此时,徐诗黎在刘叔和抬尸工小郑的帮助下三下五除二地用投影仪布置了一个露天“电影院”。小时候看过露天电影的都知道,只要刷一面白墙,架上放映机就可以看电影了。

因为之前老沈心血来潮发动过慰问工人的公益活动,给工友们刷了一面墙,放过一次电影,还发了点生活用品。所以的工人也和他们相熟,所以解释了下原因工地保安就给放了行。

只不过徐诗黎放的不是电影,而是各种解剖视频和车祸现场的录制资料。他们已经跟保安说好了,他们在这儿放电影,闲杂人等别过来,免得吓出毛病。

唯一的观众就是林文惜,徐诗黎和刘叔、小郑都猫腰躲在树林里观察林文惜。如果她撑不住了,就麻利把她救走,她想当入殓师的事情也就告吹。如果她能撑过半小时没出什么大事,那就意味着她可以入行试试了。

林文惜按照要求就坐了,她穿一身白裙,在夜色里本来就有些诡异。再加上投影仪投射的画面开始动了起来,屏幕上是解剖医生手起刀落一点点切割开遗体的肌肉和血管的场景,整个场面配合起来简直骇人到了极点。

见过大风大浪的刘叔和小郑也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刘叔一脸担忧地看向徐诗黎:“阿尸,这样会不会有点过分了?毕竟文惜再怎么说也是个女孩子……”

徐诗黎双手抱肩已经完全被屏幕上的画面所吸引,根本没有理会刘叔的话:“这一刀切的真漂亮,两块肌肉分割得简直完美,真是手艺人,看了几遍还是觉得好。”

刘叔一哆嗦,和小郑对视一眼:“看来我是多虑了。”

小郑一脸认真地摇了摇头,“刘叔,这不一样,阿尸不是女孩子,她是个变态。”

徐诗黎耳尖地捕捉到这一句,回头幽幽地看了小郑一眼:“你说什么呢?”然后又瞟了一眼林文惜一个人坐的空地,邪邪一笑,“要不要给你再添张凳子?”

小郑缩了缩脖子,“尸姐,你肯定是听错了,我什么都没说!”

刘叔干咳两声,后背冷汗直下。将来敢娶徐诗黎进门的,该是什么样的人物啊?

另一头,叶昭之的车在夜色里疾驰,今天他坐后座,手里翻着文件。

司机接了个电话,放慢车速,请示叶昭之,“叶总,孟助理去殡仪馆跟踪毒杀案的进展了,离这不远,要不顺路去接他?”

叶昭之挑眉,听到殡仪馆这三个字,略微有些头疼地皱了下眉头。但是,似乎又想到什么,淡淡点了点头:“嗯。”

司机领命,踩下油门,朝殡仪馆飞驰而去。

孟路早已经抱着一叠文件在路边等着了,车一到,他就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上了车。

叶昭之的目光朝殡仪馆内瞟了一眼,结果刚好一辆灵车也在馆前停住了,抬尸工从灵车上把尸体送下来。叶昭之一皱眉头,扭开了视线,转而问孟路道:“案子有什么进展?”

“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找到了两个有针孔的饮料盒,现在可以确定是被害人喝过的,所以现在嫌疑最大的就是那个送小孩饮料的拾荒女人。不过她也是个流浪人群,而且好像刚来S市不久,压根儿没人认识她。回收站的老头说他来祭拜两个孩子的时候,在殡仪馆附近看到过这个女人,鬼鬼祟祟的,所以警方刚才还在殡仪馆调监控录像呢。”

叶昭之略微点了点头:“网络上的谣言压下去了?”

孟路苦笑:“野火烧不尽啊,也不知道是吹了什么邪风。删帖删新闻都不管用,越删就越有人说是因为这里面有鬼,还说是叶氏拿钱在抹消这件事。现在沸沸扬扬的,看来只有案子破了才能消停些。”

叶昭之微微眯了眯眼睛,目光晦涩不明:“网上的谣言先不用管,把煽风点火的人底细都查清楚。”

孟路自然知道叶昭之是什么意思,于是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议论这个案子。这次网络谣言那么汹涌,没有幕后操手显然是不可能的。说不准背后下毒的人都是被人指使冲着叶氏来的,反正死两个拾荒小孩而已,对于有那么一些人来说,不算什么。

正在孟路深思的时候,车子恰好驶过工地的围墙边,他好像忽然想到什么,问了叶昭之一句,眼神略带一丝暧昧,“叶总,听说徐入殓师今天在工地上搞新人上岗培训呢。这块工地刚好是叶家和苏家合作建设的,您要不要去视察一眼?”

本来孟路也就是随便问问,但是没想到叶昭之很快就抛来一句:“嗯,去看看。”

林文惜扛过了半个小时,看到最后虽然脸色略微有些苍白,但是并没有多大的反应。所以徐诗黎也不能爽约,答应她明天就让她上班。

本来刘叔和小郑都准备收拾东西走了,但是徐诗黎倒是看上瘾了,拦住了就要搬走投影仪的小郑:“别搬,我再看会儿。”

小郑一脸错愕地看着她,眼里满是不情愿:“这黑灯瞎火的,要看你自己看,我和刘叔可不陪你了。”

徐诗黎目不转睛地回了一句,“一会儿东西我自己搬回去。”

刘叔看她仿佛被黏在投影画面前了似的,苦笑道:“你都看了几遍了也不差这一边,再说了,在这荒郊野外的还不如回家。”

“这儿气氛多好。”徐诗黎环顾了一下四周,给刘叔抛了个眼神。

刘叔无语凝噎:“那你继续,我和小郑还有文惜先回去了。”

徐诗黎大手一挥:“不送。”

小郑蜡白着一张脸,看向脸色同样不太好的林文惜:“我说文惜啊,你好好一姑娘,可千万别学得和阿尸一样变态。”

“不不不。”林文惜连连摆手,坚持道,“我应该要向尸姐学习才对。”

小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这年头的姑娘都是怎么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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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入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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