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那一季灿烂的浮光(4)
第22章那一季灿烂的浮光(4)
这是个奇怪的爱好,于是我常常问自己:如果一个人喜欢怀念,是不是说明他老了?有些时候不说出来并不代表不再怀念,就像那段看蚂蚁树开花的时光——有笑起来眼睛眯眯、允许我吊在她脖子上的兔兔陪我放学回家的时光。这都是一些开始泛黄的、有尘埃气息的老照片,总该有个地方毫无声响地安放。可是我的大部分盒子至今仍是空空的,就好像再也没有什么珍贵的东西值得收藏了。
我在不同的时间段会喜欢上不同的字眼,念及它们时会有一种喉头拥堵心脏突然空旷的奇妙感受。比如“氤氲”,比如“安宁”,比如“苍老”“古旧”“岁月”“流年”,再比如,“永远”。
在我幻想的旅行里,就有一列叫做“永远”的火车。我坐在午后的时光里,像一部无声电影,原野的绿色平静地呼吸,我只是看着掠过车窗的风景。这一切来源于两年前听过的《一个人旅行》。在MV里,袁泉背着行囊途经十字路口的斑马线,路过一片乳蓝的天空和海,走走停停,清新而安详。我并非偏爱这种风格,只在偶尔想起时,会感到让人心灵沉静的力量。
这是一首孤单却绝不寂寞的歌。
说到这里,我得学着小四的深沉口吻补上一句:从没有谁忘了带走谁这回事,我们都会一个不漏地被时光的洪流卷走。
而我就是在这股洪流中,偏执地进行一个又一个令人兴奋和战栗的白日梦。
我的某一件棉袄,从初一穿到现在,并有望跟着我过完高三再进大学里去。它有大大的口袋,这两个口袋会让我想起海格的大衣,如出一辙。那年冬末春初,我十三岁,还是正上初一的小朋友一枚。生日那天,我极其殷切地盼望会有一个混血巨人突然出现在我房间中央,拿着一把粉红色的伞,蓄着根本分不开的浓密须发,也许还一边生火,一边把他装满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的大衣脱下来挂在衣架上,有点艰难地坐在对于他来说过分低矮的椅子上,理理呼吸,调整了姿势直视着我,说:“你已经被霍格沃茨录取了。”
声音厚重而柔软。
多美好的情节。果然,人有时候是需要白日梦的。
我在幻想一场旅行时会莫名地露出微笑。
就在今天,我家的小乌龟终于睡醒了。而我终于又旅行完一个春夏秋冬。
我刚过了一个没有雷雨的不像夏天的夏天,又过了一个几无风雪的不像冬天的冬天。我是如此喜欢天气渐暖的过程。捧了一杯热奶茶,睁大眼睛看着迎春枝头渐渐热闹,看着梧桐叶慢慢萌生,到柳絮四处纷扬,再到白色蝴蝶低低地飞过。假若某个夜晚被密密匝匝的雨声叫醒,我推开窗来也许会看到盛夏的羽翼闪烁起来的风。
在一张演草纸上,我偶然发现了一段文字,那是很久以前的我随手写下的极度煽情的文字:我们一直形影不离。有一天,你突然不见了,我大声哭喊你的名字,无助地四处寻找,你从街角出现,一边慌张地跑向我,一边不断安慰,我于是破涕为笑。可是这一次,你再次消失了,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我知道的。我们必须往前走,踢着正步往前走,昂首挺胸地踢着正步往前走。
这是无法抗拒的时光的旅行。
所以后来,我再也没有好好地去看学校里那两棵蚂蚁树,只是在我从它们身旁经过时,会偶尔想起那年初夏,我这丫头,穿着那种会招虫的黄色上衣和鞋子,一边乱哼哼,一边去捡被雨打落的粉色绒花,跳,跳,一直笑,一直笑。
彼时阳光温润如水,透过树叶滴落下来,在湿漉漉的地面撞出一点一点斑驳摇晃的痕迹,漏在丫头的脸颊上,兜兜转转,明明灭灭,激起的声音清脆如风铃。
已往。
被火车带走的孩子
S尚子熠
喜欢聆听车轮摩擦铁轨发出的声音,看着窗外的风景发呆,产生一种行走和成长的感觉。我不喜欢待在自己的地方,比如故乡的山村,上大学的城市和那个小镇;也不喜欢看着周围相同的建筑栖居,行走在同一条路上磨破鞋底,呼吸同一座城市的空气的无所作为。
十六岁那年,我第一次坐上火车离开家,远行他乡。当列车缓缓驶出延安城,飞越在陌生的大地上,铁路两旁的迤逦风景充斥着我的视野,我满心好奇,激动不已,全然没有对陌生世界的顾虑和畏惧,仿佛自己是一个出过无数次远门的人。实际上,贫穷的童年里,我没有离开过家乡那块土地半步。但城市的霓虹闪烁,灯红酒绿;江南水乡的古朴小镇,溪水悠悠;海岸沙滩的温软阳光,海风徐徐……都让我心驰神往,让我迷醉。
那年夏天,古城西安雨水不断,接我的朋友和我都被淋透了,我们像落汤鸡一般挤在一把伞下躲雨。但我的心情没有被影响,公交车经过钟楼时,我瞪大了眼睛往窗外看,一层一层的雨帘划过,打了马赛克似的钟楼在我的眼前模模糊糊。我多想走下车,在雨中不远不近地看着它,就那么看着它,然后走过去轻轻地抚摸那饱经沧桑的砖瓦和红柱。
十七岁那年,对海的爱恋在我的心中愈演愈烈,我无法控制自己,便在父母不反对的情况下,背起书包踏上征程。赶上春运高峰,转了5次车从初七早上走到初八深夜才到达目的地。在火车上我被挤在人群中,有时候会被挤得一只脚踩不到地上去。我带着准备送人的家乡特产,一路上像母亲护着婴儿一样把它们护在怀里,可还是被挤扁了。
到了目的地时,才记起当时是冬天,山东尽管临海,可也是北方地区。
北方的冬天是萧条寒冷的,而我是最怕冷的,我觉得来错了时间。走之前,爸爸妈妈曾多次劝诫过,但我仍一意孤行,这才觉察到年少气盛不尽是好事。在元宵节的早上坐了一夜的火车回到延安。
十八岁那年的出行,我将不再属于故乡的大山和那一个没有河流的村庄了,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走出大山,十年寒窗,金榜题名。坐火车去上大学并没有给我心中带来窃喜,反而是别人说大学很自由和可以去很多地方让我念念不忘。
我喜欢在火车上,一站又一站看沿途陌生风景的感觉。我的火车,永远没有终点,随时准备开往下一站。在火车上,我总是希望能得到一个靠窗的位置。然后就默默地看着窗外的每一处风景,不管车厢内多么嘈杂喧嚣,与我无关。我是一个孩子,我永远喜欢外面的世界,听着音乐,不喜欢旁人的打扰。我逃离了都市,在火车上、在另外一个世界里,我是陌生的,我们都是陌生的。陌生的,才是最快乐的。坐在火车上可以让我静静地沉下心来,忘却烦恼,充满快乐和自由。
火车带我走进汉江之滨潮湿的空气,我漫步江边,薄薄的夜幕轻滑下来,身后的城市街灯四起。抚着石柱呆呆地站着,目光凝视着江水,平静的思绪牵挂着尘世里来来往往曾与我结缘的人。宝鸡的秦岭山脚下有浅浅的溪水、苍翠的树林、蓝蓝的天空和白白的云朵,火车的铁轮声带我穿越周秦遗址,进入这一片遥远的涤荡心胸的净土。渭南蒲城那一望无际的西瓜地,远远地从车窗看过去就让人心生喜悦。
每每深夜入眠,呜呜的列车声便在耳边响起,进入我的梦中。蓦然回首,虽一路风尘,却不曾感到疲倦。远方,那些异域他乡,两条铁轨,一列火车,指引着我的方向。
下一刻,我依旧会在火车上度过,马不停蹄地穿梭。
我还是你,我亦是你
T童小柒
十二岁,你和你最要好的女生一起在你的小房间里看完《千与千寻》,在那个还不能完全脱离动画的年纪,第一次有一种小小的感动在身体里跳动。那个女生到后来的今天,依然像从前一样会在跟妈妈闹矛盾的时候躲在你的小床上。你们依然会清晰地看到黑夜过去、天开始明亮的过程。而你们从樱桃小丸子和机器猫哪个更好看的争执已经过渡到隔壁班新转来的男生长得像吴尊还是炎亚伦。
十四岁的夏天,QQ上高你一级的男生发来一个网址,里面播放的《七里香》是你开始听周杰伦的第一首歌,从那时开始你彻底爱上了这个害羞的笑起来会有酒窝的小眼睛男生。那年你存下钱买来了他全部的专辑。那么久以后的现在,他拍了自己的电影,依然笑起来浅浅的,你还依然觉得《七里香》是最适合在夏天听的歌。
你第一次从书架上拿下那本杂志就再也割舍不下,那一期它的主题是闺密,你喜欢的作者写了两个小女生一起逛街一起买衣服一起交换着穿,于是你想起了一直在你身边的那个同你一般高、比你略微胖一点的女生。你想,你们的衣服是不是也可以交换过来穿呢?现在的你依旧在每个月的月初去那家报刊亭拿那本杂志,哪怕已经很少有时间阅读,但是它的存在早已变成你的习惯。
初三那年,你喜欢的男孩子在凌晨发短信说他喜欢你的时候,你想你的初恋就要来了。你曾在毕业那个夏天的无数个清晨踩着他的脚印跟在他身后,那么安心地大声喊他的名字。你书橱上面那半个波板糖是毕业的时候你们在教室一起吃掉半个之后剩下的,你看着那半块彩色想,年少的爱情也许真的很难经得起风吹,尽管很美好。于是你终于释怀。
你写的第一个故事换了一笔两位数的稿费,领稿费的那天你兴冲冲地去一家小店给妈妈买了一件浅绿色的上衣,衣柜里这件最低廉的衣服却依旧是她最喜欢的。现在你逐渐学会帮她做更多的事,你开始喜欢烹调,做了她喜欢的饭菜等她下班。她鬓角不知不觉中长出的白发让你感到微微的不安。
你写第一篇广播稿的时候熬了两个通宵,你写你的梦想,写你想要一直行走,想一个人去不同的地方看陌生的风景。你用班德瑞的音乐作了背景乐,从选歌到文字编排全由你一个人做下来。一个学期的努力,你终于在新的环境中得到了认可。广播站的工作从最开始的力不从心变成了你高中生活里最精彩的一部分。
十七岁,你拥有了属于你自己的第一件化妆品——一支很热销的粉底液,你花了128元将它买下来。大红色泛着金光的纸盒,小小的银色瓶子,握在手上,你的心悄悄地雀跃了一个晚上。而你将来会有更多更多的化妆品,因为女孩子终究是要懂得怎样修饰自己的。
这个夏天你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你想坐两天一夜的火车去那个有着你喜欢的女孩子的城市。你认识那个女孩子那么久,你们在凌晨讲两个多小时的电话,隔着那么远的距离,你还觉得你那么喜欢她。友谊,将是你送给自己十七岁的最好的礼物。
谢谢十四岁勇敢的我
X夏达
亲爱的十四岁的你:
在时光的这端,我写信给你。
会不会开心?
从你到我,有千万种可能……你幻想过无数种人生,人生却总会给你另一个答案。
是不是很无趣?
这种大人的语气。
两年后,你读高二。停止了大提琴的学习,却独独放不下画画这件事。
很多年后看《蜂蜜四叶草》中那句“画笔触到了神的光彩”,突然就会想起那个下午,呆呆地看着雨云后的金光的你,瘦弱无力,却想阻拦住什么留下些什么的你。
四年后,你读大一。体育依旧不好,咬牙通过军训,射击竟然拿了第一。弄丢戴了三年的眼镜,从此决定过着模模糊糊的生活……直到现在近视三百多度的你已经没办法习惯戴眼镜生活,会头晕。
七年后,你决定了毕业后去北京。叮叮当当地一路走一路碰掉颜料盒,师兄哭笑不得,说:“要想好了,你若只是想画漫画,最后要得到的是一个怎样的结果?”你愣了半晌,直直地回答“我要成为大师”。师兄若在世,会不会觉得现在的师妹更靠谱一些?
九年后,你人在北京。人生从来没有那么热闹过,那么多的年轻人,画着漫画,天高海阔,眼里全闪着梦想的光芒。你有了朋友,很多很多。
十年后,你依旧在北京。已经习惯了人们的来来往往,永远会有怀抱梦想加入的新朋友,一直都有失望、黯然离开的老朋友。你学会了接受和理解,这些是你必须要面对的一部分。在郊区的小房间,你吃着一天前的泡面,远远不知谁在放五月天的《倔强》……你伸出右手,发呆。“坚持对我来说就是以刚克刚……”
十二年后,你开始画一个不知道会不会被刊登出来的故事。它却在一年后获奖,两年后在日本连载。你变成了一个“职业漫画作者”。漫画展上,一个清秀可爱的女生抿嘴笑着塞给你一封信,拆开是一片固定在精致卡片上小小的四叶草,旁边是娟秀的小字:“希望它能带给你幸运。”温柔的情绪细细密密浸润开来,你收获了最美丽的心意。
十三年后,你找到了在这个世界上留下自己人生轨迹的方式,或许终究可以抵抗些什么阻拦些什么。握着画笔,“触到了神的光彩”。
十五年后,你在为十五年前的自己写下这封信。写着写着哭了起来。是苦涩的,甜蜜的,柔软的,怀念的,想要拥抱的长长时光。
这些故事,是不是你愿意听到的呢?
逞强的你,倔强的你,弱小的你。
你跌跌撞撞地长大,通向一个未知的地方。
我清清楚楚地看见,却无法给你一个拥抱鼓励。
谢谢你曾经那么努力。
我会继续加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