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初恋未暖(2)

第7章 初恋未暖(2)

第7章初恋未暖(2)

教室里除了摆四大组八小组之外,还要从各组匀出几个来,讲台正前方排一溜儿,也按个头高矮排起来,自成一队。我坐在这个特殊小队的第三个位置,教室的正中间。仿佛是一座圆圆的小山丘,而我和我的桌椅被丢在山顶,周围密密麻麻挤满了同学,一圈一圈把我包围。下课时无论从哪个方向出去,都要至少穿过两个座位。

四个大组,每两个星期要轮换一次顺序,好让靠边的同学到中间来,以便更好地听课。

于是每两个月中,有一个月,楚楚与我隔着一组,几乎每次下课我都要跑到她的座位那里,等小仲去洗手间或者去买吃的,那么我就可以坐下来,玩她的头发或者靠在她肩膀上。但是很快,座位的原主人就回来了,站在一旁看我,嘴角撇着笑。我只好离开,吃力地穿过一个又一个座位,回到那个被桌椅簇拥的小地方,心里有点涩涩的不甘。

事实上,我每时每刻都有两个同桌,左边或者右边。可他们都有另一个同桌,真正意义上的,理所当然的同桌。我只能一个人坐着。还是只有我一个人在这里啊。

而另一个月中,一半时间小仲与我为邻,剩下一半才是楚楚。与小仲同桌最为难熬。因为楚楚坐在与我咫尺之遥的地方,中间却又隔了她。我便伏在课桌上与楚楚说话,楚楚也伏在课桌上回应我。

小仲挺着身子靠在椅子上,微微摇晃着,目光漫无目的地四处降落,偶尔噙笑瞥我们一眼。她什么时候嘴角都是弯的,好像在笑,生气的时候也是。

有一次,我忍不住对小仲说,咱俩换个座位吧。小仲依旧嘴角弯弯,但她的眉毛扬了起来:凭什么?我觉得自己的声音低声下气:我想和楚楚坐在一起……我也想和她坐在一起啊!她靠在椅背上微仰着头,笑着说,可声音有点愠怒。

有点委屈,而且是自作自受的委屈,尽管心中底气不足,还是希望有人安慰。

你俩别吵了,让楚楚自己选吧。另一个同学打着圆场。我看着楚楚。她眯着眼睛,目光游弋,为难的样子:我……我不知道。心中顿时被重重扯了一下。

小仲继续笑着,抱着胳膊,她靠在椅背上,椅子前腿离地摇晃着。那样漫不经心,又笃定。

渐渐习惯两边的“同桌”两个星期换一次;渐渐习惯和前后左右的同学都保持友好关系,偶尔可以亲昵一下;渐渐习惯和楚楚遥远地继续友谊,中午和傍晚两个人手拉着手,很快地跑下楼梯,跑过广场和道路,气喘吁吁地跨进食堂,将自己挂在长长的队伍末端。

一次语文课,忘记是马克思与恩格斯,还是别的课文,班主任讲着讲着,突然说了句题外话:就像楚楚和慈琪,啊,她们俩就是伟大的友谊。当时正是楚楚与我为邻的两星期。同学们从四面八方向我们看过来,友好地笑着。突然觉得很幸福,任何人也夺不走的幸福。

高三的时候,我选择在家里自学,大段大段的时间一个人度过。我有一张长长的有弧度的蓝白色书桌,伸开胳膊也够不着边,很空旷。

难得偶尔几次回学校考试,或者拿作业。进教室的时候通常是课间或是午休,一些同学在自习,见到我进来,或惊喜或淡淡地打个招呼。有时候我的位置空着,更多的时候被坐在教室靠后面的同学废物利用了,专心致志坐在那里做题或抄黑板笔记,桌角上堆着他的一大摞习题集,几张卷子塞在抽屉里,看起来比一无所有更空。于是我不得不过去打扰他,弯腰去把卷子抓出来,抱走。

此后想起来,隐隐觉得教室中间有一个黑黝黝的空洞,我的影子在那里虚弱地消失了。

但每次回学校,楚楚必定是要和我一起去食堂吃饭的。有一次楚楚拉我出门,后面小仲叫住她:喂,你又不要我了!

因为慈琪回来了呀!楚楚嘻嘻笑着说,眉飞色舞。

我任她挽着我的胳膊下楼。一级一级,我们的脚步轻快极了。路过一面窗户玻璃时,我看到笑意在我的眼中跳跃起来。

来到楼下的一瞬间,六月的蝉声轰鸣而至。

分别即将来临。

不曾回头,那该多好

J基云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

他从楼上下来,衣服湿漉漉的,我刚好遗落写满情诗的白纸,低头去捡,抬起时却撞到了他低下的头,相视一笑,却不知会有怎样的羁绊。

认识他是在我家的干洗店。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一个男生可以写出如此漂亮的正楷,衣服的收据单上,留下了他挺拔的字迹。他的衣服上,有着属于青春的味道。

想起他大汗淋漓地喘着气跑到店里,并时不时用余光扫一下我的身影,于是那棵扎根在心底的小树苗便悄悄地萌了芽。每天下午五点,他会背着单肩包来取昨天洗好的衣服。他并不知道,我在他来之前,偷偷摸了摸他的衣袖,心底幻想着,如果有那么一天,他的衣服由我来洗……

心底的那棵小树苗不知道长了多高,枕前开始有了关于他的梦,美好的梦,笑着醒来的梦。熟悉的时间,他抱着衣服进了店,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很红。把衣服放在柜台上,便匆匆离开了。临走前看似不经意的一瞥,竟让我的心出现一种未曾有过的悸动。我拿起他的衣服,照例先检查一下口袋,一张白色的卡片缓缓滑落到地上,卡片上牛奶咖啡色的碎花吸引了我,我不禁想打开看一眼里面的内容,但理智还是占了上风。

我收起卡片,按照收据单上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地址走去。心头的情愫深深浅浅地延伸在道路上,走过的每一步似乎都路过了含苞待放的玫瑰花。

左转的第一个单元楼,我走了上去。

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心底的小树苗真的灵验,他从楼上下来,衣服湿漉漉的,汗水浸湿了刘海儿。

由于过于紧张,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便结结巴巴:“嗯,你裤兜里的……卡……卡……片……遗落了……我帮你送过来……”我生怕他看见自己羞红的脸庞,便使劲儿低着头,不去看他。

过了许久,他才回答:“其实……这个……是给你的……”说完,便侧身从我身边落荒而逃。我愣在原地,回味着他的话,心怦怦地跳着,脸颊有一点发热。

沿着来时的路往回走,边走边好奇地打开了卡片,那一行行正楷像是我心中飞舞着的小精灵。

那是首聂鲁达的诗《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只字片语间,我懂得了青涩的碎语: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仿佛你消失了一样,你从远处聆听我,我的声音却无法触及你。

好像你的双眼已经飞离去,如同一个吻,封缄了你的嘴。

如同所有的事物充满了我的灵魂,你从所有的事物中浮现,充满了我的灵魂。

你像我的灵魂,一只梦的蝴蝶。你如同忧郁这个词。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好像你已远去。

青春是一个苍凉的梦

在这个盛夏的七月,有一种蝉鸣叫作青春,有一种燥热叫作懵懂,有一种回忆叫作漂泊。我一直固执地认为,时间是为保留记忆而存在的。因为记忆的美好,它有值得回望的价值。

记忆中最美好的,便是和他手牵手走过街头。卡片紧紧地握在手中,风儿似乎在吹奏着甜蜜交响曲,眼前的树丛似乎变得更绿,洗衣店的霓虹灯变得更加闪亮。

他还是喜欢那样急匆匆地跑到我面前,憨憨地对着我笑。他的每一件衣服,我都细心地折叠好,撒上栀子花瓣,在袖口和裤脚,用调了色的水彩笔写上他的名字,一笔一画,满是情意。梦里斑驳的树影在脑海中轻轻摇曳着,情侣T恤随风涌动,巨大的影子投在碧绿的海上。日子很单纯,也很浪漫。

每天在干洗店的橱窗前眺望着那栋老式阁楼,树丛间回荡着蝉儿细碎的鸣叫声,褪了色的橘红瓦片,倒映着阳光的橱窗玻璃,窗帘是淡淡的浅黄。

我喜欢安静,喜欢眺望,喜欢对着橱窗画画;他喜欢奔跑,喜欢谈天,喜欢充满节奏的摇滚乐。安静的我和躁动的他,有着属于自己不同的星球,偶尔两个星球会有激烈的摩擦,谁也不清楚,爱到底是一见钟情坚不可摧,还是抵不过时间的考验。

甜蜜的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秋天悄然而至,枯黄的叶伴着秋风落下来,萧瑟的风吹散了心底的涟漪。

八音盒旋转着光年消失的速度,古琴低喃着古老的已经不见的凤求凰。

采花沧桑的歌词被稚气的声音唱出来,想笑,却在嘴角微弯时就怔住了神。

我挑选了一个白底碎花的信封,里面有我对他的思念和无法割舍的懵懂,也有我的决绝。我知道狂野的草原容不下一道寂静岭,我也知道,他渴望的是狂奔的野马,我追求的是安逸的树獭。

多年后的今天,我依然感觉到青春岁月里充满了宠溺和幻想。然而,当初的美好却再也无法唤回,我再也没有见过那张害羞的脸,那双不经意间停留在我身上的深邃的眸。

当面对生活里的匆匆过客时,我就会回忆起往事,心境仿佛在瞬间苍老了许多。青春这个梦,若不曾回头,那该多好。

青春的书签

A艾米

如果青春这本书,能够永远没有终结,那么,你会选择把书签放在第几页?是开篇还是中间,抑或你嫌太漫长,随意潦草地期盼读完?总有一天,你会意识到时间的仓促,它甚至不留空隙,让你好好地与昨天告别。

马喆借我的书签始终没有还,这件事,我一直从初三记到了现在。

那个米拉米亚的书签,是隔壁班那个漂亮男孩子送我的礼物。初一的阅读课上,坐在我前排的马喆用一个阿尔卑斯的棒棒糖借走了它。此后,就再也没能回到我的文具袋里。忘记一个人的方法我不知道,但记住一个人的方法只有一个:他借你东西不还。

马喆说,你这丫头,能不能不要一见面就讨要书签?我怒不可遏地盯着他,大有同归于尽之势。我与他,从穿开裆裤时就被彼此的老妈放在一起培养感情。从为了一个玩具争吵互不搭理,到手拉手去上学,再到同班同学前后桌,再到吵吵闹闹互不搭理,就像一个恶性循环。老妈们的用心良苦算是白费了,培养了这么多年的感情,还抵不过一个让我一见钟情的书签。

我在同桌的带领下偷偷跟在马喆背后溜到操场边的杨树林,同桌说马喆谈恋爱了,这消息不亚于2012世界末日——太不靠谱了。但是,当身穿白色球衣的马喆走近一个漂亮的女孩并对她羞涩地微笑时,我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兴奋。我要去告密,我要用这个秘密威胁他,让他把我失踪的书签还给我。

这一年,我们十六岁,读高二,早恋是最大的禁忌。

我传纸条给他,画了无数个鬼脸,还画了颗大大的红心,最后写:找到红太狼了吧,大灰灰?再不还我书签,姑娘就告密啦!他接过纸条,研究了半天才回过头用鄙夷的眼光瞪着我。第二天,我的书桌上就神奇地出现了一盒书签,什么图案都有,唯独没有我的米拉米亚。

我们的关系彻底僵了,他像脱胎换骨了一般越发沉默。连平时和他嘻嘻哈哈的同桌,都被拒之千里之外。高考如兵临城下,大家开始各自投身题海,好像青春一下子长出了翅膀,扑腾着扑腾着就远去了。关于米拉米亚的书签,也被搁浅在一堆杂乱的记忆里。我也是后来才知道,那天在杨树林见到的女孩,她的告白被马喆拒绝后,不久便转了学。

最长不过时间,最美不过少年。高考后的学生生涯里,再没有马喆的出现。虽然我们还会经常联络,甚至寒暑假还会腻在彼此家打游戏,但是大学一个在北,一个在南,交际圈越来越偏离对方,那些关于书签引发的战争,光荣地以失败而告终。

马喆带女朋友回家了,在大三的暑假。一个高挑的北京女孩,性格爽朗得让人喜欢。我们一起在南京路吃香辣蟹,天南海北地聊天。她突然就说起了米拉米亚书签,说我和马喆两个人为了一个书签争吵了多年,真是可爱透了。我又恢复了多年前小魔女凶狠狠的样子,问马喆怎么这么糗的事,还要拿出来和女朋友讲呢?他大笑起来,你看你看,从小到大,她欺负我时就是这个样子呀。

对面坐着的谈笑风生、阳光帅气的人,是我最熟悉的马喆,他已长成大男子汉的模样,完全脱离了少年时的影子。

我们搁在古代就是青梅竹马,放在现代也是一对欢喜冤家。

但我恍然意识到,时光不与秋千老,那只是童话。青春早已不知所踪,就像我的米拉米亚书签,谁又能知道它去了哪?

一路走过,就长大了

L罗宇

初二,学校组织体检。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阳光下,他很安静地垂着眼,睫毛在脸上投出一片阴影来。我站在他身后,享受着他颀长的影子带来的片刻阴凉,心像雨后的青草地,有小小的花要绽放。

当我在心里默默欢喜时,忽然听到了他和一群男生尖厉的叫声:“哈哈,小矮人。”在各种“笑容”面前,我头上流出汗来,心里流出泪来。原来他的身高,于我而言,不只是阴凉,还会是一片阴影。

那年,我还喜欢着安徒生和格林兄弟的童话,还以为每个女孩都是娇嫩的豌豆公主,都是会有王子来保护的灰姑娘。然后,我知道了,女孩不一定都是白雪公主,还有可能是小矮人。

高一,和朋友聊天,她好意却又残忍地提醒:“你的牙齿不好看,老是露在嘴唇外面。”

从此,照镜子时,我不敢再笑。我只好去安装牙套。妈妈问:“怕吗?”我手脚冰凉,心微微颤抖,但还是勉强地笑:“还好。”

牙齿被硬生生地套上钢箍,吃饭时疼得心细成一根针。我对着镜子微笑,嘴里闪耀着异样的金属的光芒,像个青面獠牙的女鬼。我很难过,但是嘴唇却可以闭合成好看的形状,心里又有点小小的欣喜。

班上的男生为全班的女生排了号。有校花,有班花,有四朵金花。我会写文章,会用几种方法解一道数学题,他们看不到。我选择沉默,选择坐在教室最隐蔽的角落,他们却总是找得到我。他们叫我:钢牙妹。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要让十五六岁的男生透过女生的外表,看到她们细腻美好而敏感的内心,是多么困难的事。

高二,学校要准备文艺晚会。我会写文章,会弹着钢琴唱歌,会说流利的英语和标准的普通话,于是我报了名。飞扬的青春,我也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璀璨夜晚。可是我却落了选。几个学生会的女孩冷冷地笑:“你上台,走一步就地动山摇,就不怕把舞台跳垮?人要有自知之明嘛!”同学们看着我,都笑了。我体重一百二十斤,是个小胖妹,像只帝企鹅。

从那以后,我不敢再乱吃东西,晚上饿得胃疼时,会想起那几个女孩的笑,那么美,却又那么冷漠。可是体重却并没有因此而减轻,在同学有意无意的一声声“胖妹”中,我终于逃也似的回了家。看着衣橱里挂着的连衣裙,忍不住潸然泪下。妈妈知道了,给我看她年少时的照片,居然也是胖乎乎的傻样子。妈妈说:“青春期的女孩,都会长胖的,那是在摄取营养,然后再长成一棵修长挺拔的小白杨。”

至此我才知道,青春是一盒巧克力糖,下一颗永远值得期待。也知道了,其实内心的美比外在的美重要,比如面对别人的缺陷时,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

高三,我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男生有着花泽类一样英俊的外形和儒雅的笑容。我终于鼓足勇气,在他必经的路上,递上自己的情书。情书上的一笔一画,都是女孩子绽放的心思,小心翼翼又满含期待。信的最后,我说:

上学路上,一起好吗?男生愣了愣,笑笑,把信放进衣服口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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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那是你,路过我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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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初恋未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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