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初恋未暖(4)
第9章初恋未暖(4)
洞悉了阿成的诡计之后,每每发物理试卷,我和阿成就千方百计地开始抢我的试卷。一次,又被阿成抢到了。我生气地让他还我。他把卷子拿在手上,举得高高的,说你来拿呀,拿到就还你。明摆着欺负我,知道我和他之间有不可忽略的二十厘米的落差。我站上凳子,去抢试卷。却不小心,没抓到卷子,抓到了阿成的手。一瞬间,我和阿成都有些尴尬而不知所措。我松开手,他把卷子还给我。身边的其他男孩子吹着调侃的口哨,我和阿成都脸红着坐下了。
那次“抢卷子风波”后,就像是偶像剧里常有的情节一样,我和阿成的关系发展进了一步。一次晚自习后,阿成向我表白,我答应了。我知道,偶像剧里的表白会大大推动情节的发展。而我们现在的生活,表白与否又有怎样的不同呢?繁忙的学业,让我们不可能去拥有浪漫的烛光晚餐,享受平安夜的温馨和绚烂。
每次回家我们都一起走。因为惧怕这段早生的恋情被扼杀,我和阿成不敢像街上的情侣们那样牵手散步。我们一前一后地走着。我想象着这个男孩在某些瞬间看我的目光是否有爱慕之意,阿成也想象着前面的这个女孩在某些时刻是否脸上会荡漾起幸福的笑容。
虽然没有“执子之手”,但是这种身后有个人在默默关注着你、保护着你的感觉,却是青涩而甜蜜的。就这样,我和阿成走在回家的路上,也走在成长的路上。高三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我们还是会给对方制造苦中作乐的惊喜。
高考考完的那个下午,我和阿成从不同的考场走出来。我一心想的是随之而来的将近三个月的暑假。走出校门,我想今天该是一个人走回家的吧。
身边是热闹和喧哗,我的心情也是一路扬花。走到拐角处,我不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学校。阿成此刻正出现在学校门口,他也同时看到了我。我有很多话想说,却又觉得无话可说。那一瞬,就这样,大家对视了几秒。我还是一转身,向前走去。
那是我高中最后一次见到阿成。
我进入了梦想中的大学,阿成进了军校。分隔两地,再加上大学里崭新的生活,我对阿成的思念也渐渐淡去。
中学的同学会,我欣然赴约。约定的时间到了,阿成没有来。我没有太多的失望,和其他同学也聊得挺愉快。
手机响了,我走到靠近入口处的一个略微安静的走廊里接电话。宛如当年高考后在校门口的邂逅一样,我转身的刹那看见了阿成。他穿着一身军装,看见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笑笑走了进去。
这个在电视剧里本该被大大渲染的瞬间,发生在我身上,却是那么的简单。
之后,我再也没有见到阿成。
某天期末考试考完,我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对方没有先说话。我以为是考试挂科,学校通知我补考,于是在电话这头碎碎念起来:
“班长啊,我怎么会没过呢?我复习得很认真呀……”我念叨了一大通,末了,电话那头只没好气地说了两个字“笨蛋”,就挂了电话。
后来,朋友告诉我,那个号码是阿成的。但是尽管我们都有对方的号码,却没有再联系。
原来,许多念念不忘,只在一瞬;许多一瞬,却是念念不忘的。
或许,“我们从头来过”是可能的,只要这里的“我们”已经不是“我们”。将你曾经交给对方的那一部分,把你曾经送到对方手中的那一半生命割除,才有可能从头来过。目光对视的刹那,我们看到的只是彼此眼中无限膨胀的自我。时间一切,尽为背景,只有我们的故事才是真正的故事。
而那一瞬,足以倾城。
流逝的不是时间,是青春
S宋丹丹
不记得是谁说过:“你不能既拥有青春又拥有青春的知识。”这句话只有当我进入中年的时候才明白它是多么深刻。
十九岁,我初恋了。
那时刚恢复高考没两年,许多已经不是学生的青年走回中学校门,和我们这些应届生一起复习高考。有一天下雨,我到教室门口才回身合上手里的雨伞。就在那一瞬间,我看见靠窗子那排的倒数第二个座位上有一个陌生人。我没再抬头,走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他就是袁钢,我的第一个男朋友,一个身高一米八四、挺英俊的转业军人,我们学校已经去美国探亲的孙老师的儿子。现在回想起来,我是第一眼就爱上他了,因为他长得比我们班任何一个同学都高大一圈儿。从那一眼开始,我的学习一落千丈,从班里的前五名,一直到高考落榜。
我知道他的名字是在第二天。教室门口一个陌生的女孩问我:“袁钢在吗?”我说:“谁是袁钢?”“你们班新来的,孙老师的儿子。你能帮我把他叫出来吗?”“行!”我转身回教室向他走去。我知道我的脸红了。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
那天下午,上帝给了我一个机遇,让我有借口向他发出信号。课间我到楼下上厕所。楼道很黑,刚下一个台阶,我就看到他往上走来。就在他与我擦身而过的一刹那,我脚下一滑,朝楼下摔去。
“哎!”他大叫一声,一把抓住我的衣袖。
“刺啦”一声,我掉了三个扣子,但我站住了。我的右胳膊被他抓着,左手本能地迅速抓住衣襟。
“小心点儿!”他看着我,那一眼看得很长。我忘了我是否道了谢,反正我没上厕所,因为我必须得向同学借别针,我的衣服不能遮体了。
就在那天下午,我给他写了个纸条,本能地使用了前人总结出的恋爱法则:我将离去法。
“我恨你。因为你‘救’了我。我必须转学了,因为我什么都学不进去!”
这张纸条很奏效,一个小时后我接到了一封长达三页的信,流畅而清秀的连笔字。信上他告诉我应该好好读书,但在结尾却约我当天傍晚在北海公园见面。
我放学回家先换上了我认为最漂亮的衣服,但我却无法去掉天天挂在我脸蛋儿上的两疙瘩红。我恨我自己,我羡慕死瘦弱的皮肤苍白的同学了。
我们在北海散步聊天,谈的大概都是些无聊的事情,因为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了。但在准备回家的路上,北海公园后门的河边,他吻了我的脸。
毫不奇怪,我高考落榜了,他考上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我一直以为自己会和他结婚,因为在与他相处的那些年里,大街上走着的和我周围的男孩子都不值得我一看!
与初恋情人结婚在现代社会所占的比例极小。命里注定我们不能做夫妻。
1983年的一天,我和他父母坐在一起吃饭。我们已经相爱了五年,这五年中他大哥、姐姐和二哥相继到美国去了。我从未想过他会走,因为他从未对我说过。我们那天依旧吃着他爸爸做的一大锅土豆炖牛肉。记得他爸爸常常会在肉里面放几个鸡蛋。鸡蛋在肉锅里炖久了,味道特别丰富。我们可以一人分到一个,吃得热火朝天。
在我把鸡蛋刚刚放进嘴里没咬的时候,他妈妈说:“小钢,明天用你刚办的护照去友谊商店买瓶色拉油吧。”
那时候北京最高级的商店就是友谊商店,只许外宾进,而中国人持护照才许进。街上的商店里还没有进口商品,中国还不生产色拉油。无法想象我那口鸡蛋是怎样咽下的。我只记得不听话的泪水扑簌簌流下来。我没说话,离开座位到别的房间去了。
那一天我才突然明白,他从来没把我们的命运看成是在一起的,他从未想和我一起走人生的道路。于是,我决定跟他分手。我知道不能犹豫,我要他看到我多么坚强,因为我觉得我受了“骗”。那时候出国太难了,去美国就意味着泥牛入海。
我脑子里一直幻想着他将来回国时的情景。当然应该是老年,白发苍苍,无论什么季节都应该穿西装,衣锦还乡走在北京杂乱的胡同里,摘下金丝眼镜找门牌号码,问有没有个叫“宋丹丹”的老太太原先住在这院。当然,我应该已经是满脸皱纹,梳着髻,牙齿一个都没了,坐在路边晒着太阳。我们应该对视很久,彼此寻找着熟悉的痕迹,空气里应该飘着电影《第二次握手》的主旋律……
我给他写了绝交信,告诉他我不能再见他了。他曾说过我心狠,他也为我哭过。
与我的想象完全不同。他1994年回来了,那时候我已经是一个“名演员”。有一天在中央台做节目,我遇到了我俩共同的朋友孙淳,他告诉了我袁钢的电话号码。
我们约在中国大饭店的咖啡厅见面,老远见他晃晃悠悠走过来,我知道我再也找不回初恋的感觉。
我们像朋友一样聊天,谈论彼此的情况,时不时地哈哈大笑。我们心里明白,时间已经把一切都送走了……
无论你经历了多么美丽的情感,虽然你也许认为“这次太不同了”“肯定永远不会分开了,因为我会活不下去”……但只有你到了中年,或许到了晚年,才明白时间是多么残酷的东西,它把曾让你心碎、让你失眠、让你坚定不移地确信永不更改的生活变成一个个梦,似真似幻,遥远而模糊,而人永远生活在今天,今天才是现实。
那份迷恋,与你无关
B玻璃沐沐
你说你喜欢那个女孩。可她不知道,或者装作不知道。
她美丽、可爱,你单纯、率真。你一静下来就会想她,一想她就忽喜忽悲,所以你让自己忙起来,溜冰、游泳、骑脚踏车去郊外远足。只是你每次煞有介事地把脚踏车停在她家楼下,检查车链,间或望到黄昏里她房间的灯终于亮起,你才踏实下来,恋恋离去。
这样的少年心意,虽欲盖弥彰,却委实美好。
你写了一幅字:一世受宠。是送给你爱却不爱你的那个女孩。
她收下的时候眼里有光,她仍不喜欢你,却有点小感动。你也高兴,她总算没有拒绝,她是懂得欣赏你的,至少是你的字。
你被鼓舞了,开始送她礼物,有时是你录的一张光盘,上面全是她喜欢的音乐,有时是你拍的风景照,清新怡人,期冀着她的喜欢。
她不收,你托人转交。再后来,她明确告诉你,你不是她心目中那个人的样子,不仅不像,简直相去甚远。你的执着,让她略微有些难堪和被打扰。你安静下来,胸腔有隐隐的痛,远离了她的视线。很长时间,你们没有再见面。
只是,不知从哪一天开始,她渐渐开始想到你。她需要帮忙,当别人或多或少都会敷衍时,你永远是有求必应的那一个。你告诉自己,有些付出,不需要回报。
有些事,没有值不值得,只有肯不肯去做。扰攘世间,唯有四字最珍贵:心甘情愿。
女孩像一个电影里本来模糊的镜头,终于拉至你面前成为清晰的影像。
她越来越习惯你的陪伴,当她越来越放松自然真实生动,你们就成了朋友。
你们终于开始平等起来,之间的交往有了彼此深谙的底线。你由最初的欢喜到后来的忧愁,原来她是说真的,就只是朋友,可以聊所有心事,包括她喜欢的男生。
那天,你彻彻底底地醉了一场,希望醒来后,就可以不再记得她。你以为你可以不在乎,可你还是高估了自己。
为赋新词强说愁。一曲新词酒一杯。青春如此短暂,就连造作矫饰,也可以是天真无邪的模样。
那天以后,你突然发现自己其实已经不喜欢她了,她也不再是你喜欢的样子了。
直到有天她很不理解你的突然冷淡,换用一种柔软的眼神看你时,你低下了头,于是,她终于失望,轻轻地走开了。
你手足无措,心中觉得对不起,却总也理不出头绪。你说你好像错了,因为糊涂伤害了女孩,很草率地喜欢和不喜欢,你恨自己的幼稚。
其实,青春里,我们喜欢上的,从来就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自己在心里幻化出的理想影像。归根结底,你迷恋的,只是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
当距离无限拉近,幻想变成了真实,美感就没有了。于是就有了翻涌的情绪,烦恼丛生。我们总是怨恨烦恼太多,快乐太少。烦恼皆由贪嗔痴而起,戒了这些,俗人的快乐便易得。
我问,如果不希图快乐自然就不会有烦恼,那你愿意放弃快乐吗?
你答,红尘太好,看不透,舍不得。
如花岁月里的俊美少年
Z张元
木瓜,十七岁那年我们在用不同的时光,共同求证着生活的秘密。那时候,我们都喜欢在充满阳光的午后静静地躺在草坪上,闭上眼睛,感受那种温暖的味道。你总是对我说小草会散发出一种淡雅的香气,每当有清风吹过的时候,那香气便会在空气中铺展开来,而后整个校园里都会弥漫着这种好闻的味道。
那个文质彬彬,看上去很瘦弱的年轻班主任,总是一脸黑线地对着每天死气沉沉的气氛,不停重复着那些关于高考、关于大学、关于人生的庞大命题,而我们总是那么无知和茫然。
我喜欢在午后的课堂上,倚着墙壁假装站起来,看着窗外那些忙碌的人群和车辆来来去去,然后再想想我们沉甸甸的理想,没有一丝考虑,被灼伤的,还有一个年少的梦。
我们小小的心事,飞向了不知名的远方,那生命在头顶飞过时留下的斑斓暗影,岁月不知不觉地逝去,而我们也就这样不知疲倦地成长。
我们一起趴在教学楼长长的栏杆上,一起遥想着毕业以后那些疯狂的日子,你说你想去云南,那个传说中香格里拉的天堂,奔赴一场前世未完的约定。我只是在一旁认真地倾听,我期盼着你的成蝶,在最美的花丛中起舞。
你觉得我们之所以每天都这么浑浑噩噩地成长,是因为我们都无法回避,而我们之所以都无法回避,是因为我们都无法面对。时光总是那么慌张地带着我们不停奔跑,让我们都忽略了一路的风景。
终于有那么一天,我想无论我们之前都曾怎样迷失在过往茫茫的人海,我们都依然会勇敢追寻憧憬过的生活。
记得,高二分班时,我很迷茫很胆怯地走进了文科班的教室,而你成了我的同桌,你的头发染了淡淡的红,在阳光下看起来那么温暖而特别。
那时我们才上高二,学习压力并不是很大,于是没有老班课的午后就成了我们光明正大逃课的时候。我们一人骑一辆自行车在校外忙碌自由的街道上穿梭,任凭清风在耳边呼呼吹过,也满心欢喜。
我们会在郊外的小溪边折很多很多可爱的纸飞机,写上自己和对方的名字,还有喜欢的漂亮女孩子的名字,然后四目相视傻傻地笑个不停。看着那些白色的飞机在空气中自由地打着转儿,我眯着眼睛仔细看过去,很蓝的天,很美的梦。
亲爱的少年,十七岁之后,你是否依然在人生的旅途中不紧不慢地走着,一个人在风里孤单地成长?如我们相遇时那场美好的盛宴,匆匆的时光渐行渐远,最后笑着说再见,青春的飞鸟,就这样绝尘而去。
亲爱的少年,在那些明亮易逝的青春里,我们很认真倔强地演绎着一场场悲欢离合,即使受伤,也依然坚强地登台。
很多人夏天过后就远走高飞了,有些人深秋到了还没有离开。没有哪一场风雨是及时的,总是有人早去,有人迟来,但我相信下个季节一定是某些人灿烂的花季。
亲爱的少年,你看,前方是我们一望无际美好的未来。
忘了是哪一年哪一天,悄悄在褪色的课桌上刻下字。
渺小谨慎,仅此一个。
来自于某个人的名字,或与之有关的。
然而对心里的这份暗许,却始终守口如瓶。
直到……连自己也不知道的时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