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第18章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文/王夕
我上小学那年,你在我隔壁教室,我知道你是老师眼里最头疼的孩子,被老师关在柜子里,好长时间都不发出声音,老师害怕就打开柜子,你一下就蹦了出来,结果老师就早产了。从那时候我就被告诫不要和你说话。
上初中的时候,你又在我的隔壁教室,那时候你已经高出我一个头,总是能把白校服穿得很好看,干净的脸上有很好看的眼睛,那时我能想到的形容也只有这样了。那时候的我没有飘逸的长发,瘦到在风里站不稳一样,一个夏天穿单调的棉布捃,这样毫不起眼的我让你看在眼里。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你的字迹并不像人那样好看,很简单的几句话。于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开始了大人们口中的早恋。
春天的时候,乡下的路上有一片大大的油菜田,花开的时候一片金黄。你经常会跑到那里,摘一束湿漉漉的油菜花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的桌子一角,后来也会有牡丹、桂花、菊花,或者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那个玻璃瓶摆在桌子上两年,我保护得小心翼翼,毕业典礼那天班里乱成一团,前面的一个女生只轻轻地一挥手,就听到刺耳的一声,我还记得你最后一次放进的是白色的牡丹。娇情一点地说就是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肌在你的肩膀,明明很瘦弱,那时却觉得宽厚,是因为这样吧,我哭了很久。你笑着拍
了拍我的肩说“这个瓶子早就该换了,又怕你说我喜新厌旧,这下可以名正言顺地换掉它”。其实我想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再不会有这样的日子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们认识的第三年,你搬到了另一个城市。你写来的第一封信,被我用相框裱了起来放在桌子最底层,天蓝色的信纸上你写了一句话。你说:“无论如何,我要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你的信,因为怕影响到你的学习,所以我假装生气。你说学校门口有个邮箱,很方便所以才会每天都寄信的。结果高中毕业,在那一撂厚厚的书本里,有一半会是发黄的信封。高二暑假,我去你在的城市找你,你带我去了你的学校,是郊区一个有些偏远的地方,学校门口是条小胡同,我并没有看到邮箱。你有些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后脑勺:“因为这样才能觉得还像之前那样每天都能跟你说话。”
我住在你家附近的旅馆,那是一个很干净的小房子,我猜老板是个可爱的女人,才会把房间装修成粉色的,结果你拉着我从窗口看下面的老爷爷,说:“喏,那就是老板。”我张了张嘴还没开始质疑你又解释说,“他们是从乡下来的,老伴年轻的时候一直想有一套粉色的小公寓,可一直没实现,她去世后的二十年里爷爷一直努力工作攒钱,他一直都相信老伴会看见的。”我感情泛滥,一时间竟红了眼眶,你把我拥在怀里说:“傻瓜,我会陪你到老呢。”
高三那年,成绩开始莫名地下降,本来和妈妈说好要复读的,你却坚持让我不要放弃,最后我报了一所很喜欢的北方大学,我知道你喜欢南方,那个暑假我们谁都没有提起关于升学的问题。收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你是在下午三点沖出现在我家楼下的,像个孩子一样笑容明亮,用力挥了挥手里的东西,我隐约看到“通知书”几个大字,你说:“我觉得北方其实更适合我。”我很狗血地跑过去抱住了你,肌在你的肩膀哭了。我以为这是结局,那时我们都以为。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六年,我们一起坐火车去另一座城市上学,我想起看到过的一句话“所谓爱情就是愿意陪你坐火车的人”,其实是多么庸俗的爱情句子,我却因为这句话兴奋了很久,更新成了个性签名。那所大学有漂亮的图书馆,你会在星期一的早上帮我占靠窗的位置,放上两杯咖啡然后等睡眼惺忪的我出现。阳光经常照进来,我抱着书靠在你身上能睡一个上午。
我们的第七年,你在学校操场上点了心形蜡烛,我记得抱着十一朵玫瑰的你,那么恶俗的情节,我还是在周围女生羨慕的声音和男生起哄的欢呼声里,走到你的身边,那时你把我抱得那么紧。七年之痒,像是爱情里一场施了魔的劫难,在我们的感情里,她不起一丝波澜。大三下学期,因为想找工作,所以忙着各种考试。我是没有任何野心的人,安于现状,最大的野心就是和你结婚。你说想要考研,其实高三暑假,每个人都以为你报了南方那所重点大学,可是报名表当天就被你压在了抽屉底部。这些,在很久之后被你当笑话一样说了出来,虽然你总是会说“是金子总会发亮”,我还是愧疚了这么久,所以在你说打算考研时我从宿舍床上一下跳起来说绝对举双手支持,末了还加了句“好啊好啊,咱把硕士博士之类的证都搬回家吧”,你揉了揉我凌乱的头发,一脸的宠爱。
大四开始没多长时间,我就开始四处找工作,而你则埋头于考研的事。有时深夜回到宿舍,太累的原因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拿起手机对着你的号码发呆,怕影响你休息,每次又把手机塞到枕头下。找到第一份工作,我兴奋得第一个想要告诉你,你关机,我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你的电话了。我去你学习的教室看到你和她在讨论什么,我把水果放在教室的后头写上了你的名字,悄悄地退了出来。你打来电话的时候我在对着电脑发呆,你说最近很忙,所以可能忽略了我。我笑笑说让你照顾好自己。末了你说她是你导师的女儿,也要考研才一起上课。很久以后总是会想,如果如果,没有她,我们是不是可以走得再远一点。
还是我哪里出了问题让你突然不想要继续牵我的手。
我们在第九年分开,我一直以为在经历了时间、距离变迁后依然握紧的手是放不开的,那么是不是九年的时间只是巧合,只是碰巧在那些年里你没有爱上别的人。那些天我因为实习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还是坚持每天去你的教室送饭,我知道你认真起来是顾不上照顾自己的,后来你说心疼我跑来跑去,说什么也不让我继续送饭。我才发现原来你连谎言都说得没有一点瑕疵,所以我宁愿相信你是真的心疼我。入冬那天下起了雪,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怀里揣着的灰色围巾是立秋那天开始织的。我看到从楼上下来的你牵着另一个人的手,我不记得那天你说了什么,可能是天太冷了,沿着大街哭到后来就觉得眼睛快要结冰了,然后就怎么也哭不出来了,在公司楼下的大大的反光玻璃里,我看到被淋成雪人的自己,异常狼狈。
听说你们一起考上了南方那所你曾为我放弃的大学的研究生,听说你也经常给她送花,玫瑰百合雏菊花,听说你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听说你在学校广播室对她说生曰快乐,总是听到你有多爱她。我在想,是不是对每一场恋爱,你都投入那么多。我留在这座城市,我以为能留住你给的记忆也是好的,因为我总是以为我其实比想象中还要爱你。街角是家老音像店,我总是猜测老板是个怎样的人,才会每个清晨都反复很多遍地放着陈奕迅的《十年》。那时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一个年头。
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你,还有身边你贤惠的妻子,大家都争抢着罚你酒,埋怨你结婚竟然不通知大家,我也跟着大伙笑得没心没肺,谁会愿意相信,我留在这座城市朝九晚五地生活只是为了留住你给的记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那些想法的真实性了。你还在忙着轮番敬酒,到我面前的时候,在吵闹的包间里,我听到你说“我想你了”,你的声音很快被湮没,我恍惚是那杯酒醉了你的回忆还是醉了我的耳,怎么会如此不真实,我难过的是竟然没有了一丝动容,只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就忘记提醒自己,我是真的爱着你。
在每个睡眼惺忪的清晨,我依旧能听到陈奕迅的声音。偶尔路过一家熟悉的咖啡店,要想很久才能记起那是我们从前爱去的。我从少年开始的美好时光,一年一度的油菜花,我们跟着时间的洪流,呼呼地奔,一去不返了。你在我身边,三年、七年还是九年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一辈子,我又怎么会守着一座城以为那是你。所以亲爱的,时间那么漫长,你走之后我终于忘记我还爱着你。
我依然感激你陪我走过的那些年,至少成全了我的近乎偏执的爱情,我爱得,奋不顾身。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