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本能的升华(6)

6.本能的升华(6)

通常意义上,早期的性本能获得是一种“自身—**”的满足,习惯上我们把自我展的这个早期阶段约定俗成地称为“自恋期”,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讨论“自身**”和“自恋”之间的关系。所以导致我们在讨论“视淫”本能的初级阶段时,只要是将主体自己的身体作为视淫对象的,我们就将之称为“自恋”和“自恋的构成”。从此,积极的视淫本能开始脱离自恋期逐步展起来,与之同步进行的是,被动性“视淫”本能开始密切盯住自恋对象;同理,从施虐向受虐的转变也标志着向自恋对象的反转。

在以上这两种况中,作为积极主体的自恋和另一个外部自我作了等价交换,如果只考虑施虐本能最开始的自恋阶段的话,我们可以得出:本能自我的自恋机制决定着本能的种种蜕变,包括从它向主体自我的返回,到它经历的从积极性向被动性的反转,始终都带有这一阶段的印记,也许它们代表的是一种自卫性企图,这种自卫活动是通过其他手段激的,处在自我的更高的展水平上。

现在,我们只讨论了施虐—受虐和视淫欲—裸露欲这两种本能及对立面,这也是通过“矛盾心理”的形式来说的最广泛的、最有名的性本能。由于现在分析水平还有限,所以其他一些晚期出现的性本能成分,我们并不能用同样的方式来分析。

综上,我们可以确定,它们的活动是“自身—**”型的,换句话来说,就是它们的目标和作为它们源泉的器官在通常况下是合二为一的。例如,“视淫”本能的目标在开始时只是主体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而不是眼睛本身。在施虐本能中,其器官源泉也许是一种具有活动能力的机体组织,这就决定了它肯定要追求一个其自身之外的目标,当然这个目标也可能是主体自己身体中的某一部分。在“自身—**”本能中,器官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决定性的,根据费德恩和叶开尔斯的假设,本能的目的的主动性和被动性是由器官的形式和功能决定的。

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况下看到本能的“内容”向它的对立面转化的过程,这也是唯一的况,就是由爱向恨的转化。爱的目标和恨的目标都是同一个对象,这种“共存”的况是很普遍的,也是人类感生活中“矛盾心理”的一个典型例子。

由爱向恨转化的这个例子并不属于我们研究的本能中的某一类,所以它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关注。非常肯定的是,在这两种相反的感之间有一种非常密切的关系,但很少人会知道“爱”像其他本能一样,也是**本能的一个特殊组成成分。一般来说,“爱”被人们看作是整个**生活的一种表现,可是从这里并没有给我们提供方便,我们仍然不知道在这种对抗中,什么是它最基本的对立。

不止一种,应该有三种对立包含在“爱”当中:第一种是“爱—恨”的对立;第二种是“爱—被爱”的对立;第三种则是爱恨合一后和中性状态,即无动于衷状态的对立。其中,爱和被爱的对立,和上面提到的从主动到被动的转化相一致,也和“视淫”本能中的最初形趋同,即“爱自己”,或者说是典型的“自恋”。随后,随着作为客体或主体的自我是否转换为一个外在对象,从而使它产生了爱的主动性目的或“被爱”的被动性目的,“自恋”即和后面一种况联系密切。

假如我们能认识到自己作为整体的心理活动要受到主体(自我)—客体(外部世界)、愉快—痛苦、主动—被动这三种对立面的支配,我们就能非常容易地理解“爱”中包含的各种各样的对立。

我以前说过,个体存在中早就出现在自我和非自我(外部世界)的对立(主体和客体的对立)的早期阶段中,比方说,个体对内部刺激无能为力,但对外部刺激则可以通过肌肉活动来消除(驱赶)。这种对立是我们研究面临的一个无法逃避的基本况,总是凌驾于我们所有的思想活动上面。我曾经强调过,愉快—痛苦的对立是根基于一整套感系列的,它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们的行动(意志)。我们不能将主动和被动之间对立混同于自我主体和外部物体之间的对立,只要自我接受外部刺激,那么它和外部世界之间就是被动的关系;如果它对外部刺激作出了反应,那么关系就又变成了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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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学三论与爱情心理学(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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