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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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似乎除此之外,儒者,名臣,富翁,武人,阔人以至小百姓,都想不出什么善法来,因此还只得奉这为至宝。***更昏庸的,便以为只要意见和这些歧异者,就是土匪了。和官相反的是匪,也正是当然的事。但最近,孙美瑶据守抱犊崮,其实倒是“坚壁”,至于“清野”的通品,则我要推举张献忠。

张献忠在明末的屠戮百姓,是谁也知道,谁也觉得可骇的,譬如他使abc三枝兵杀完百姓之后,便令ab杀c,又令a杀b,又令a自相杀。为什么呢?是李自成74已经入北京,做皇帝了。做皇帝是要百姓的,他就要杀完他的百姓,使他无皇帝可做。正如伤风化是要女生的,现在关起一切女生,也就无风化可伤一般。

连土匪也有坚壁清野主义,中国的妇女实在已没有解放的路;听说现在的乡民,于兵匪也已经辨别不清了。

一九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

一解题

《语丝》五七期上语堂75先生曾经讲起“费厄泼赖”(fairplay)76,以为此种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只好努力鼓励;又谓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这字的函义究竟怎样,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这种精神之一体,则我却很想有所议论。但题目上不直书“打落水狗”者,乃为回避触目起见,即并不一定要在头上强装“义角”77之意。总而之,不过说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二论“落水狗”有三种,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论者,常将“打死老虎”与“打落水狗”相提并论,以为都近于卑怯78。我以为“打死老虎”者,装怯作勇,颇含滑稽,虽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却怯得令人可爱。至于“打落水狗”,则并不如此简单,当看狗之怎样,以及如何落水而定。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种:(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亲自打落者。倘遇前二种,便即附和去打,自然过于无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与狗奋战,亲手打其落水,则虽用竹竿又在水中从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与前二者同论。

听说刚勇的拳师,决不再打那已经倒地的敌手,这实足使我们奉为楷模。但我以为尚须附加一事,即敌手也须是刚勇的斗士,一败之后,或自愧自悔而不再来,或尚须堂皇地来相报复,那当然都无不可。而于狗,却不能引此为例,与对等的敌手齐观,因为无论它怎样狂嗥,其实并不解什么“道义”;况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耸身一摇,将水点洒得人们一身一脸,于是夹着尾巴逃走了。但后来性还是如此。老实人将它的落水认作受洗,以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实在是大错而特错的事。

总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觉得都在可打之列,无论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论叭儿狗尤非打落水里,又从而打之不可

叭儿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却称为西洋狗了,但是,听说倒是中国的特产,在万国赛狗会里常常得到金奖牌,《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几匹是咱们中国的叭儿狗。这也是一种国光。但是,狗和猫不是仇敌么?它却虽然是狗,又很像猫,折中,公允,调和,平正之状可掬,悠悠然摆出别个无不偏激,惟独自己得了“中庸之道”79似的脸来。因此也就为阔人,太监,太太,小姐们所钟爱,种子绵绵不绝。它的事业,只是以伶俐的皮毛获得贵人豢养,或者中外的娘儿们上街的时候,脖子上拴了细链子跟在脚后跟。

这些就应该先行打它落水,又从而打之;如果它自坠入水,其实也不妨又从而打之,但若是自己过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为之叹息。叭儿狗如可宽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为它们虽然非常势利,但究竟还有些像狼,带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骑墙。

以上是顺便说及的话,似乎和本题没有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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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杂文经典全集(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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