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第五章爱情快餐(2)
那个时代的女人,穿低胸丝绸衬衫,细高跟鞋,娇滴滴地打着洋伞。***我们在旧的黑白片里,见过这种场面,迷人的玛丽莲·梦露,总是被细腻爽滑的亮缎子包裹着,通体透亮,女人味十足。
我以为,女人只有两种扮相,要么扮做“侠女”,要么扮做“淑女”。侠者穿飞行靴鹿皮夹克,走起路来晃晃的,一副笑傲江湖、不管不顾的样儿。淑者软衣柔裙,弯眉秀眼,人还没到,衣裙的窸窣声已先来了。
我总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被鼓点催着的时代。悠闲是不现实的(或者说是装出来的),我们多数人被卷进了如摇滚乐铿锵的底音那种“弃呛弃呛”又快又激动人心的慌乱鼓点。我们不得不紧赶慢赶,稍不留神就会乱了阵脚,跟不上节拍。在这样一种环境下“侠女”纷纷出笼,她们穿波鞋和粗糙的男式衬衫,居然男里男气也穿出一种相当好看的味道来,还有大的用结实的粗羊毛线织成的男式套头毛衣,也是许多时髦而又偷懒的年轻女孩,到了冬天一陈不变的得意打扮。
另一类女人正好相反,她们无论春夏秋冬,都是要坚持穿裙子的。北京的冬天不是刮风就是下雪,裙装小姐们大都在呢裙里打了“埋伏”,长裙齐脚腕处飘飘洒洒,里面的内容不详。
“淑女”和“侠女”这两类女人我都扮过,但平心而论女人还是更倾向于淑女味的东西,谁不想像梦露那样身穿一袭白亮缎裹身长裙,且歌且舞,性感迷人。只要时间允许,我会把自己打扮得精细而又甜蜜。我要在春天商店里亮出第一件做工精细的白缎子衬衫时就去买,把格子男装统统锁进衣橱,来一次扫荡。
那件雪白的亮锻衬衫,要有精致的钮扣和飘逸的公主袖,用它来配纹理粗粮的薄牛仔长裙,真可谓动静相宜,锻子的高贵静雅被反衬得愈加突出。也可以采取“软配软,细配细”的办法,细腻面料的裙子配件绸缎衬衫也不难看。但耳环可不能戴那种随随便便的木头珠子的了,虽然那种打扮很“印第安”,你在此刻却不得不放弃“野味”打扮了,因为白色绸锻只属于珍珠和水晶。闪亮的银饰品也很好看,特别是一对端庄耀眼的大耳环。
水晶初夏,换一种心,换一种打扮,让我们回到亮缎长裙的梦露时代,那种感觉一定是飘飘的,很女性也很舒服。
§§§第三节一百零一次爱的结局
我向来以为,爱不应该以数量取胜。“男朋友一大把”的女人,并不一定拥有爱。
很多女孩在谈到自己“特浪漫特现代”的时候,总爱说现有多少多少男的在追她。她为此感到骄傲,感到胜券在握,感到心满意足,感到自己正在经历爱。于是她一次次地投进去,遭遇激,过程无非是:相遇——相爱——吵嘴——分手。旧人总也敌不过新男友殷勤可爱,而新男友后面还有更新的在等着。虽然细节上会有略微不同,但大体上总还是:相遇——相爱——吵嘴——分手。
恋爱是最耗人精力的一桩事,有人恋爱减肥,因为那种哭哭笑笑的事最能燃烧脂肪。女人在恋爱中智商起码下降一半,也有人告诉我说在恋爱的时候智商为零。这么笨的女人就只好躺在床上等待恋人来敲门了。
有个老女人回想起她的年轻时代来,冲我遗憾地摇摇头说,没什么,就光闹离婚来着。她一生结过三次婚,一次比一次隆重,结局却十分雷同。她有很高的学历,本可以除恋爱外再干点别的什么的,可她如今两手空空,攥着三张前夫的照片和一大堆回忆。
女人除投身爱以外,更应该有一片跟男人一样广阔的天空。女人如果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男人身上,那她最后的结局一定是失望。别看男作家们总爱在新书的扉页上写着:
“献给我的爱人xxx。”
其实那本书还是属于他自己的。如果我有能力做个自己写书的女人,我就绝不指望谁来馈赠。相爱只是生活中的互相取悦,事业上的事完全要靠自己。我有手,我有心,我跟男人一样受教育,一样聪明,凭什么要等你来写书献给我呢?当然,我写书也不为送给男人,只为证明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