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九章爱谁是谁(4)
“乞讨诉说”式的一般为歌,声音劈着,颤,嘴里叨咕的词一般都挺惨,诸如“你走了留下我怎么办”之类,“心”、“睡梦”、“夜”,这些字眼出现的频率最高,这类歌手必须做愁眉苦脸状,痛不欲生地表现出“没有你我怎么活”的主题。
“风花雪月”是唯美主义者的乐园,这类歌平静和谐,把世界描绘得很纯洁。这类歌有的听上去还比较舒服,“下雪”、“看月亮”、“玫瑰”都是经常出现的字眼。“阿莲”、“小芳”还有“梅”,这类东西是不是太多了?当我听到歌手用他那高亢雄浑的嗓音高声呼喊他“心上人”的名字的时候,我已很难再激动得起来了,只觉得他在作假。为什么有了“同桌的你”还要“团支部书记”呢,这种连锁反应实在是令人大倒胃口。
“又蹦又跳”式和“阴阳怪气”式正好相反,前一种显得精力过剩,后一种显得底气不足,用大吵大闹或者断断续续来掩饰音乐本身的苍白无力,这就好比给一个木偶人换衣裳,左一套右一套,无论衣裳做得多么逼真,可人终归还是假的呀。
有的写过很大气歌曲的歌坛老将近来不知怎么好像越变越小了,忽然之间谈起恋爱来,歌一接一地往外抛,但因密度太高感反而被冲淡了,所以每一回爱得都很勉强。歌词写得要死要活,曲调里却透露出一种“爱谁是谁”的无所谓。
§§§第七节书这东西
我有个熟人买了整整一架子书,遮天蔽日,几乎占了大半个屋子,而且全都是精装书,平装的书他一律不要。我觉得很怪,就去问他:“平装的也有不少好书呢,你怎么……”
他回答我说:“你以为我真有功夫读这些书吗?这些书买来不过是些摆设,充充门面罢了,透着咱也有文化。”
书就成了这样一种装腔作势的东西。后来我还听说有整柜子的书随书柜出售的,这样就省得房间的主人一本本上书店去挑了。这倒是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可能有人到死都没把那些书打开过一回,虽然他们的的确确拥有过这些书。
我在客厅里是不放书的,因为我认为书像其他私人物品一样,不宜展览给别人看。图书的拥有量并不是学问的见证,不要以为客厅里摆着大书柜的人一定懂得多。好书都是藏起来看的,没谁敲锣打鼓召集起一帮人来,然后再开始读书。那是请客吃饭不是读书爱书。总喜欢热热闹闹的人是没心一个人坐下来品一本书的。读书的心境与品茶颇为类似,是属于只可意会不可传的。一本好书从书店里买了来,放在擦得干干净净的案头上,总好像在勾人心头的痒痒肉。即使当时没有时间细读,也总想先忙中偷闲翻上两页,看他个只片语。好小说断章取义从中间看两眼也能看得进去,这就是语本身的魅力。而那些立意很好、语却干巴巴的小说,冷不丁从哪儿一读感觉就很难受。有人写小说纯粹是在写“新闻报告”,语干涩得好像便秘的人在解大手,每一下都很吃力。这类书并不是因为有多深刻而使人看不进去,只是因为它太难看了。一个要演技没演技、要长相没长相的丑女在台上扭来扭去,观众当然有权唾弃她。读书也是这样,写得太差的书,干脆一眼也不要看,省得污染眼睛。
要找那些和自己精神上能够相通的书去读,读的时候才能体会精神上类似于飞翔的感觉。只有书才能带我们到达平常到不了的地方,平俗的书读来只是自添烦恼。我身边很有几本像伙伴那样关系亲密的书,每天一睁眼我要看到它们,这些书并不是装潢顶顶漂亮的书,也都不是精装版,我不看重那些,我喜欢一本书是爱屋及乌的,包括里面的错字。读书是在与人格上令你钦佩的人交谈,读书是最自由的一种会话,没谁能钻到你内心去,只有书籍能够做到。
那些买来书装饰墙壁的人家,是很难明白书的妙处的。书里的话印在纸上,并不像电脑里的信息那样过眼烟云。书是值得反复体味、细细追究、一句一句掰开了揉碎了看的。小说更是话里有话、音里有音的东西,并不是只看故事,单纯看故事的读者可以去看电视连续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