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第九章爱谁是谁(7)

67.第九章爱谁是谁(7)

§§§第十节自由:可爱又可怕

有朋友送我一张名片,上面淡蓝色的“自由”二字打得很大很醒目,那是一种自由奔放的狂草体,上下左右伸胳賻伸腿的,就光“自由”二字,占了名片篇幅大半,后面才是他要说的“头衔”,小小的几个字,连起来就是:“自由摄影师”。可见“自由”在他心目中所占的位置,远比他的工作重要得多。顺便说一句,实际上他是一个相当出色的摄影师,不仅“自由”,且热爱工作,爱干手里的活儿。

一般来说“自由职业者”都是选其心爱的活儿来做的。没谁从小天生厌倦写作文,长大了却非干“自由撰稿人”的。自由职业的好处在于谋生可以和“爱好”结合起来,形成一种纯粹忘我的状态,“累死也心甘”,因为“这活儿我喜欢”。

为“喜欢”而活着的人是幸福的,他们甚至不需要任何娱乐与休闲,工作着就充满了无数新奇与挑战。娱乐游戏不过如此。

在“自由”这一行当中,生存着演员、歌星、画家、摄影师、撰稿人等五花八门的人。

有本事“自由”就是自信有本事靠手艺养活自己。这类人不属于任何团体与组织,自己管理自己,自己给自己工资调级福利。辞职前是“干部”的,现在就不是“干部”了。女人辞职在家干“自由”,听上去就跟要倒退似的。“干嘛?她要回家当家庭妇女吗?好好的工作不要啦?”

目前人们尚不习惯“自由”,“自由职业者”在不少人眼里就跟“无业游民”差不多。不过当“无业游民”可真舒服,不用准点上班,不用看领导脸色,但“自由人”也要生存,这就要看各自的本事了。

自由,是可爱又可怕的一项权利。就像笼中的那些鸟儿,关在笼子里虽然缩头缩脑挺难受,但毕竟有食吃有水喝。如果放飞到天空中去,翅膀倒是舒展开了,就是不知道哪天会不会冻死饿死。人类也是一样,永远在生存空间里徘徊不决,不知道哪种活法更适合自己。

在国外,作家很少有吃“公家饭”的。想写你就写,稿子卖出去了就赚钱,不行你就改行干别的,这倒干脆利落。在国内,很多人为作家“下海”大惊小怪,我倒觉得十分自然。写不下去了就去做买卖,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没准等他有了新积累新感觉,回过头来再写会写得更好呢。也有人天生就是块商人的料,以前误人了写作的轨道,这下正好趁机改正过来。

再说“自由职业者”的艰辛。“自由职业者”就像没娘的孩子,一切要靠自己去争去奔。有些人不久就干出名堂来了,也有人干了很久却一无所获。这中间除“本事”外大概还有“运气”在作怪。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但无论如何,都市又多了一道新风景,他们是积极工作着的“自由人”。

§§§第十一节都市秧歌

几年前,在我家居住的航天部二院地区,出现了一支披红挂绿的老年秧歌队。每逢有什么喜事,比如说卫星上天或足球队进球,那边锣鼓立刻就响开来了,咚咔咚咔来得迅雷不及掩耳,就好像有人举着鼓棰专等着什么事要生似的。那会儿据说“二院秧歌队”是很有名的,不说威震北京吧,也算威震海淀区了。没想到几年以后,北京竟成了秧歌的天下。立交桥下,街头空地上,哪儿哪儿都是秧歌步,鼓点传出几里外,城里城外仿佛天天都在过年。

对于大秧歌,作为一个年轻的看客,说实在的,我心里是不好受的。倒不是因为我的工作需要整日伏案写作,就担心别人敲锣打鼓打扰我,我的确喜欢安静,却无法管辖我家窗户以外的人和事。大秧歌给我的感觉不仅仅是吵和闹,更是有一点心酸有一点无奈。我无法说清这种感觉,我知道我们现在有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都是老年人创造和移交给我们的,我们无权对他们说三道四。就像家中有个老人,哪怕他整天大吵大闹摔盘子,我们做小辈的又能说什么呢?

很多人批评“老年秧歌队”是“扰民行为”,我想那些有此爱好的老人听了这话会伤心的。她们说我们一辈子都不曾化过妆,这会儿倒偏要擦胭脂抹粉头戴大红花。她们穿红着绿手持花扇,粗腰频摆回眸一笑,一时间数不清的“刘姥姥”让人看花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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