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滴血的子弹(1)
。六月十四日,星期五,上午九点。
我想大家还记得,在轰动一时的总检察官的选举中,约翰。马克汉击败对手汤米。雷尔获得了最终的胜利,成为当时纽约的总检察官的事。如果不是因为对手分散票源,他很可能在四年后的竞选中获得连任的胜利。马克汉是一个不屈不挠的工作狂,他使整个地检处变成了刑事案件和民事诉讼的大本营。他为人清廉、正直,不仅深受选民的爱戴与支持,而且还赢得了与他理念相悖的对手的信任。
在马克汉就职的几个月后,一家报纸戏称他为“看门狗”,从此这个绰号一直跟随着他直到离职。在他任职期间,起诉成功的案件不胜枚举,有些案件至今仍被人津津乐道地谈
论着。
当时的马克汉已经四十多岁了,身材高大、健硕,在比实际年龄显得年轻的面孔的掩饰下,他那头灰白色的头并不显眼。他的外形并不能用普通人所说的“英俊”来衡量,但他的确有一种独特的高贵气质,这种气质是后来一些政治人物身上所欠缺的。马克汉还是一个性格豪爽、争强好胜的人,但是他的直率与高傲建立在良好的教养基础上,绝非一般上流社会人士的那种趾高气扬。
没有工作在身时,马克汉为人随和,不过早在我初次与他见面时,就感受到他的态度能够在瞬间由友善变为严厉,只要一启动工作的开关,他就立刻变得严厉和不屈不挠。在后来相处的日子里,我无数次目睹他这种闪电式转变。其实那天早晨,当他在我们对面的椅子上坐下时,我就感受到他刚毅的外表下隐藏着对艾文。班森凶杀案的种种困扰。
他并没心慢吞吞地品尝咖啡的香醇,于是拿起来一饮而尽。
万斯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他,说:“班森之死怎么令你如此魂不守舍?我想你应该不是那名凶手吧!”
马克汉并没有理会他的揶揄。
“现在我打算去凶案现场看看,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我记得你说过想亲身参与调查一些案件,我今天就是来帮你兑现诺的。”
这时我才回忆起,几个月前,在史蒂文森俱乐部里,大家曾经激烈地讨论过一起生在纽约市的凶杀案。当时,万斯说他很想陪同检察官一起调查这起案子,马克汉十分高兴,应允了他。由于对人性行为和心理的共同兴趣,万斯和马克汉成为了忘年交,这也是他的请求获准的原因所在。
“你还记得我那时说的话!”万斯慵懒地说,“这真是一份贵重的礼物,尽管我很难消受。”说着,他看了看挂在壁炉上的时钟,抱怨道,“只是时间不对,我可不想让外面的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
马克汉有些焦急,不耐烦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
“如果满足你的好奇心能够弥补你此刻的狼狈样儿,那么就请你动作快一点,我是坚决不会带一个穿着浴袍、脚上趿拉着拖鞋的人出门的,我只给你五分钟的时间,快去换衣服吧!”
“哦,亲爱的,急什么呢?”万斯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说,“那个可怜的家伙不是已经死了吗?他又不会逃走。”
“你快点,”马克汉催促他说,“事态很严重,可不是闹着玩的。按目前的况来看,可能还会引一起丑闻,你究竟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当然是想追随众人眼中的伟大执法者啦!”万斯说着站了起来,向马克汉奉承地鞠了一躬。
然后万斯把柯瑞叫了过来,命他将衣服拿过来更换。
“我要参加一场由马克汉先生为死者召开的会议,所以要
着装整齐,态度端正。真丝的西服足够表达我的诚心了吧?再配上一条紫罗兰色的领带。”
“我想你该不会还要戴上一朵绿色康乃馨吧?”马克汉嘲笑他说。
“呸,呸,”万斯轻声斥责道,“这是检察官该说的话吗?那种装扮早就过时了,只有街头卖艺的才会这么打扮自己,真是的。好了,跟我讲讲班森的案吧!”
在柯瑞的协助下,万斯迅速地穿戴整齐。虽然他表现得很轻松,但是我知道,凭他的观察力和警觉心,他心里十分清楚这桩案子非比寻常,我明显感觉到了他内心的兴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