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章京族的重要文献(1)
解放前的重要文献
自15世纪迁入现今聚居地以来,京族的文化既与母国文化保持一定的联系,又在新的环境下展出一些特质。***表现在文献用字上,就是既有汉字,又有本民族、本区域的一些土俗字。京族由于解放前学校教育较为贫弱,因此,文化更多地通过口耳相传得以流传,虽有一些文献,但总的来说数量相对较少。解放前的文献内容主要特点是:表现民族社会历史展的内容相对匮乏,而与俚俗民间联系紧密、实用性、功用性较强的做法经书、民歌手抄本、地契规约等较为丰富。京族现存的重要文献,可以分为几个大类:碑文类、文书规约类、抄本类。
碑文类
解放后搜集到的京族古代碑文类,只有清代的钟铭、碑刻等几件。数量虽不多,但蕴含着丰富的文化信息。
(一)灵山寺钟记
为一则民间功德铭文,刻于一口钟鼎之上,钟高57cm,钟口直径39。5cm,四面有字,面刻汉文7行,每行25字。铜刻,楷体。有龙形提耳。存于巫头村灵山寺内,为1954年中南民委及广西民委民族工作组调查现。铭文内容如下:
“盖闻法音佛事,无非钟鼓之喧阗,号令天威,莫不雷霆之时,卒之二法者,万占不移此语也。兹海东府万宁州米山氵万术邦村,本村人刘有公诚心矢唱道,前程协谋本邑,普劝十方,聚精铜、售白锡、命良工、邀好冶、请圣驾,建铸场,一饭之间,完成钟器,内外无暇,如终不兴酉(上下结构),音鼓嘹亮,檀信称扬。此钟者,亿千万载之永远也。
景兴四十二年(注:乾隆四十六年,公元1871年)岁次辛丑四月癸己初九日壬子建立
芳名开列于左:
(为各村民姓名及所捐钱物数量,略)”
该铭文记载该钟铸造目的和过程。四月无别老夫述,佚名抄刻。从中可看出当时京族社会宗教信仰及手工业展程度等信息。文后附的村民名字,对研究京族人的姓名演变有一定价值,人名中的一些字,如“艚”,不是汉族人名用字,而应是当时的安南人名用字,即“船”之意。景兴为越南后黎朝显宗年号,显宗年间相当于清乾隆五年至四十二年,时间为1740——1777年。显宗在位并无四十二年,因此钟铭文所记年代疑有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毛南族、京族卷》,第173页,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年。],从中可得出如下推断:京族迁入现居住地后与其母国仍保留着持续的关系,因此仍沿用当朝皇帝年号;景兴并无四十二年,然京族地区却仍使用该计算法,说明京族地区属于中央集权的边缘地带,消息相对闭塞。总之,该铭文是现今现的年代较早的京族文献,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二)红坎村哈亭碑文
碑立今江平镇红坎村哈亭内,由1954年中南民委及广西民族工作组搜集,碑文如下:
“前奉管万宁州权监永安州长部官特进瑞郡公俯君潘门正室黄氏夫人乃于癸己年由本村殿宇崩颓,人民饥馑,不堪其苦,赖承潘郡洪德夫妇同,心应给古钱七十贯,许本村修整完成,依例事神供祭,旦愚村念其深恩德重,配入殿中为后神,至于戊辰年,次室黄氏孺人再给与本村人大钱七十贯、沙牢一只、酒二呈、糯米三斗,并田二十箩,坐落三坡处,这田潘族配供入殿宇,留来递年为香灯,鉴赐德厚恩深,其本村上下同心竖立石碑永远吉兆。
嘉隆七年(注: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维十月日立碑为记岁在戊辰年季冬吉辰本村上下等同竖立。”
这也是一则功德碑,记录的人名、钱物数目及竖碑年代,也对研究当时京族社会有一定价值。值得注意的是,文中的“万宁州”为越南属地,由此可见京族地区与母国联系之密切。
(三)澫尾哈亭对联
存于今澫尾哈亭门口。对联曰“古在南邦成原例山河之永固;今朝北国敬严村社稷之遗风”。相传京族人从越南迁居澫尾后,由苏家第四代头人苏光清所写,时间推断为1888年。该对联字体遒劲中不失端正秀美,对研究当时京族社会的文化教育程度、民族心理等有一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