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谁是真凶(3)

3.谁是真凶(3)

我特意微笑着,说:\"你全变了。***不再是警察了,也不像教师,像个专业演感戏的演员。\"

徐希愉说:\"我的同学蓝雪死得太惨了。\"

我说:\"应该说,都结束了。不是抓到凶手了吗?\"

\"酒后吐真。我想问你,你真的能这么肯定,乔君烈就不是杀死蓝雪的凶手吗?\"原来徐希愉要表达的意思是这个。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但是我却一下子糊涂了。

徐希愉看到我有点儿郁闷,又说了一句:\"我相信,法官也会判决陈求真故意杀人罪名成立,但是,你们这个案子,真的办成了铁案了吗?\"

酒瓶空空如也,不能再来一瓶红酒了。我就喝了一口矿泉水,极力把话说得一清二楚:\"我已经竭尽全力了。\"

徐希愉问我:\"你崇拜神探李昌钰吗?\"

我当即想到了被称为世纪大案的辛普森杀妻案。\"果汁先生杀妻一案,李昌钰作为辩方专家证人,几经努力,认为辛普森杀妻的证据是有问题的。实际上李昌钰并没有排除掉辛普森杀人的可能性,只不过他的结论与警方不同,他只是认为警方所掌握的辛普森犯罪手法不成立。犯罪现场的证据不是用来说明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而是用来说明到底生了什么事儿。我们作为刑警的职责,仅此而已。嫌疑人是否有罪,由法官说了算。\"

徐希愉说:\"李昌钰认为辛普森杀妻的证据不成立,你也认为乔君烈杀妻的证据不成立,与此同时,你认为陈求真杀害蓝雪的证据是成立的。我扯远一点儿,你不觉得,你会出于随心所欲或反复无常的原因,滥用手中所握有的权力来维护自己个人的喜好,凭着自己的憎恶来判定谁的罪名是成立的,谁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吗?\"

我作出更正:\"刚才我说的,警察所管的事儿是犯罪证据,而不是谁的罪名是否成立。\"接着我又说:\"罗尔斯著作《正义论》有关程序正义的经典例子,就是分饼原则:一个人切,另一个人先拿……\"

徐希愉打断我的话说:\"分饼的理论我知道。可是,你真的能这么肯定,乔君烈就不是杀死蓝雪的凶手吗?\"

徐希愉再次回到这个沉重的话题。

我以同样的口气回答:\"我已经竭尽全力了!即使李昌钰博士来了,结果也是一样的。尽管不能绝对排除乔君烈杀妻的可能性,但是我认为从犯罪现场所取得的证据来看,那种可能性不成立。\"

徐希愉说:\"相对于蒋光亮,我觉得你更像李昌钰博士,因为你尊重科学和事实。\"

她举起空了的高脚杯子,我们碰杯,响声悦耳。

\"陈求真是不是真凶,我一个人说了不算。就请法官明察吧。关键是,陈求真能否接受公正的审判,不管他是否急于以死谢罪!两个人平分一块饼,做到完全精确的平等是不可能的,所以正义只能通过程序来实现。尽管饼未必就真的平分了,但是这个程序就赋予了分饼这个过程和其结果的正当性。\"不吐不快,我把刚才有关分饼的话说完。因为我是追求程序正义的警察。

徐希愉点点头。

我说:\"我一直把犯罪嫌疑人视为对手。在我被降职下放后,这种精神状态更加明显。我不但为职责而工作,甚至为我自己而战。但是,在竭尽全力取得所能取得的证据后,我更加冷静,不再把犯罪嫌疑人视为对手。因为我的职责是搜集证据的警察,而不是审判人员,因此我的职责不是对犯人定罪,而是对犯罪现场作出判断。\"

徐希愉说:\"难道你不是罪犯的天敌?\"

我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你也是0513专案组成员。你是觉得,陈求真不是真凶?\"

徐希愉说:\"从监控录像的图像和时间来看,陈求真好像是凶手。他可疑的程度比乔君烈的高。但那些精液是乔君烈的,乔君烈辩解那些精液是陈求真从书房里的废纸篓里找到,并被加以利用了。这个解释未必尽然,况且陈求真予以否认了。这就意味着,乔君烈有可能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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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快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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