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二十四一夜白了头(1)
1948年4月13日,法庭休庭前3天,日本《朝日新闻》在头版刊登了美国记者莫里斯·哈里斯对25名甲级战犯的量刑预测。***在预测中,哈里斯认为,25名被告中,约有一半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的10人,无罪的1至3人。他特别提到,“南京大屠杀”犯松井石根不会被判处死刑。这一预测在全世界引起轰动,也让中国政府深为忧虑。
4月16日下午5点11分,在检察方面做了最后陈述之后,法庭庭长韦伯宣布:“现在休庭,直至判决宣布之日。”喧闹了近两年的法庭在此后半年沉寂了下来,人们的目光转向了背后的法官评议室,法官们要在这里最终决定战犯们的命运。
经过5个多月的酝酿,9月19号,远东法庭开始讨论战犯量刑问题。各国法官对于如何给这些战犯量刑存在很大争议:庭长韦伯主张按照流放拿破仑的方式,将所有被告流放到荒岛上;美国法官克莱莫同意死刑,但注意力盯在动太平洋战争的战犯身上;法国法官帕奈尔以国内废除死刑为由,主张不判处被告死刑;印度法官帕尔一开始就认为不应该追究个人责任,他还专门写了一份英文长达25万字的意见书,主张全体被告无罪,理由是世人应该以宽大、谅解为怀,将战争责任归于这些战犯是不公正的……中国法官梅汝则坚决要求严惩土肥原贤二、坂垣征四郎和松井石根等人。
9月22日上午,一场决定生与死的讨论,在各国法官中展开了。讨论会由季南和韦伯主持。韦伯先说:“对40多名甲级战争犯罪嫌疑犯的罪证进行调查,包括战犯之间的相互揭和有关人士的出庭作证,前后已经进行两年多时间了。这批嫌疑犯中哪些人该定为甲级战犯,应该是早已心中有数。季南先生和我的意见,还是与上次决定哪些人是甲级战犯嫌疑犯一样,由十一国代表团团长提名。松冈洋右、永野修身已因病死去,不必再提名了。大川周明仍然患有严重的精神病,也不再提名。”
他希望与上次一样由各代表团提名,根据提名的重复次数来寻求一致认识。各位法官对这个方案一致表示赞同。
梅汝先提交了中国方面决定的甲级战犯名单。定哪些人为甲级战犯,梅汝早已与商震、喻哲行和同仁们研究过。他的名单草案上写着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平沼骐一郎、米内光政、小矶国昭、俊六、坂垣征四郎、松井石根、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田繁太郎、梅津美治郎、重光葵、南次郎、铃木贞一、桥本欣五郎、荒木贞夫、木村兵太郎、贺屋兴宣、武藤章、冈敬纯、星野直树、木户幸一等23人的名字。然后,他又加上西尾寿造、冈村宁次和多田骏三个人的名字,共计为26人。
美国法官盖萨特的提名除了梅汝前面提到的23人外,还有大岛浩、白鸟敏夫和佐藤贤了,也是26人。
苏联法官格伦斯基提出25人为甲级战犯,其中有23人没有超出中国、美国的提名范围,另两名是儿玉誉士夫和鲇川义介。
其他代表团的提名最多为20人,最少为12人,但都没有超出这三个团的范围。
季南对各代表团提交的名单认真地看了一遍,确认一共涉及到31人。经过统计,31名被提名战犯中,11个代表团都提名的有19人,10个代表团提名的4人,9个代表团提名的3人,以上共有25人。这25人成为甲级战犯,而此前他们只是甲级战争嫌疑犯。
然后,法官们就这25名甲级战犯的量刑开始进行讨论。
美国法官盖萨特主张广田弘毅、东条英机、俊六、坂垣征四郎、土肥原贤二、东乡茂德、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等8人应判死刑,其余的除铃木贞一判有期徒刑,其他人一律判无期徒刑。他主张判死刑的战犯中,不是那些所有人公认非处死不可的战犯,就是曾经损害过美国利益的战犯。提到松井石根时,他轻描淡写的认为松井的确对南京大屠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中国的南京军事法庭已判处谷寿夫的死刑,只定他的无期徒刑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