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国道(二)(8)

8.国道(二)(8)

我自己还认为,在小说里写狗,是我的强项。***小时我养过两只狗,养的就是杂种狗,是一支守桥部队养的军犬和当地土狗杂交的产物。现在我还记得,在电视还没有进人百姓家庭的时候,每年的农历二月和八月,狗夫妻的交配,给人们带来多少欢乐啊。那简直就是一道精神快餐,人们就像看景喜剧一样开心,看的还是电视连续剧,并且还能随时参与剧的创作:一边观看狗夫妻的表演,一边弯腰捡起石子、瓦片、棍棒,为狗助威,或向狗夫妻的主角地位起挑战;心细的妇女还会端着一脸盆开水,使狗能在交配的同时洗个热水澡。这么说吧,我对人性的理解,有不少是从这种景喜剧中获得的。我第一次看这种喜剧的时候,还没有上学呢。也就是说,在我还不知道什么叫深人生活的时候,我巳经深入过生活了。既然好多人都说生活是创作的惟一源泉,那么我就很想找个机会写一篇与狗有关的小说。

我还要再交待一点,我真正开始构思这篇小说,是在1996年的11月20号,也就是小闵渊成为植物人的一个月之后。球迷朋友可能都记得这个日子。没错,那一天,能够容纳三万名观众的济洲体育场,可以说是座无虚席。

吉祥物

我也是个球迷,不过我从来没有到现场看过比赛,也就是说,我只是个电视迷。这可能与我的个性有关。我虽然对那个皮球也很着魔,可我不喜欢那种聚众狂欢或集体悲伤的场面,对体育场、大会堂、广场上的各种聚会、同声欢叫或哭泣,我总是有着一种说不清楚的畏惧。

1996年11月20号那场球,我自然也是在家里看的。当我拧开电视的时候,让蔡猛打赌获胜的那个吉祥物刚刚上场。坦率地说,我当时还以为它不是一条真狗。它那么大,光尾巴就有几米长,比大象的鼻子还要长,还要粗。当它爬到球场中央的彩车上的时候,它竟然直立了起来,前腿腾出来向球迷朋友和各位贵宾挥舞致意。我的妻子当时遗看到了这个场面,当然她也以为那是人扮演的。当她看见它吐出长舌头,吻着身边的一个小女孩的时候,她忍不住夸奖了它一番。因为一时激动,她连粗话都说出来了:\"操他(它)妈,他(它)演得可真像啊!\"

那样一个景确实让人难以忘怀。我记得彩车后面还跟着一支秧歌队。虽然当时天气很冷,但扭秧歌的姑娘们穿的还是比基尼泳装。她们扭的秧歌大家都比较熟,就是延安时期的名剧《兄妹开荒》里的那种秧歌。坐在彩车上的狗,不时地回过头来,向扭秧歌的姑娘们抛上个飞吻。每到这个时候,现场的观众们都会狂呼乱叫。从电视上看,许多观众前额上的青筋都鼓出来了。后来,当裁判和双方球员进场的时候,狗又从彩车上跳了下来,与他们合影留念。

我真想找来这场球的录像带再看一遍。据说,这场球已经有了乂1:0光盘,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记得球赛开始之后,电视镜头还在狗身上停留了几次。在球赛的下半场,狗没有再出现,我想那个时候狗大概巳经去忙别的事了。不过,雁去留声,狗去留影,当镜头在观众席上扫过的时候,我看到有些人在高唱《国际歌》,有些人在高喊\"白痴\"、\"狗日的\",还有些人举着一撮毛在那里振臂欢呼。我想,那撮毛一定是从吉祥物上掉下来的狗毛。

我想,读者朋友一定能够理解我的心理:我是多么想见到那个狗杂种啊。有那么一段时间,这竟然成了我的一块心病。在瞥拓麻被毙掉之后,我仍然想通过各种渠道,目睹到它的尊容。就像博尔赫斯(1899-1986)所说许多次的失败,消磨了我的好奇心和信心,但是我仍然以一种机械的动作寻找着它的脚印去年的7月15号我x费边家里玩牌的时候,在他家里遇到曹淇——就像我在《午后的诗学》和《喑哑的声音》里写到的那样,费边家的客厅很大,你在那里总能遇到各种各样的人。我委婉地向曹淇提到了狗杂种的事,问他能不能帮我引见一下。刚过完瘾的曹淇,非常爽快,他说那还不容易,狗杂种多的是,你随时都可以见到。他的话说得如此轻巧,让我都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不过,他说完这话就不吭声了,我想这个二流子也不过说说而已,不会有什么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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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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