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汪精卫粉墨登场及日汪基本关系条约(1)

66.汪精卫粉墨登场及日汪基本关系条约(1)

这一天,汪精卫就任伪国民政府主席,并表通电称:中日条约(指汪日《日本与中华民国关于基本关系的条约》)为两国之百年大计,并将重庆方面视为此百年大计之最大障碍:“惟重庆现在仍倡继续抗战,念前途,阻碍尚多”。***

8月28日,汪精卫集团在上海召开了所谓的“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汪精卫预计有300人出席“六大”会议,但总也凑不足这个数字,于是他们便以假货充数,拉拢非国民党员冒填党籍当代表。有的非国民党员不仅参加了代表大会,还被指定为两个省市的“代表”;也有的人出席会议后,竟不清楚自己代表哪个省,尽管是随意指派、乱点鸳鸯谱,代表人数仍凑不足,于是便采取威胁,甚至绑架手段,将人绑进会场充当代表。就这样,“出席”汪记国民党“六大”的代表,也只有240人。

汪记国民党“六大”,主席团由汪精卫、周佛海、褚民谊、陶希圣、高宗武、梅思平等人组成,汪自任主席,致开幕词。大会通过了《整理党务案》,此案否定了蒋介石在国民党内总裁的职务,使汪精卫获得了国民党中央主席的“合法”地位。会议还通过了《修订中国国民党政纲案》、《决定以**为基本国策案》、《根本调整中日关系并尽速恢复邦交案》等等,为汪精卫及其同伙“合法”登台,贴上一张张标签。

汪记“六大”草草结束后,汪精卫急于同“临时”、“维新”伪政府头目谈判,于9月18日偕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高宗武等去南京,同王克敏、梁鸿志会谈。汪开门见山地要求王、梁等人参加“中央政治会议”,并告诉他们计划于10月9日在南京成立新的中央政府,到时希望能取消“临时”、“维新”两政府。汪精卫拿出《中央政治会议组织条例草案》和《华北政务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令大纲》两个文件来,要“临时”、“维新”政府谅解。

王克敏、梁鸿志看后很不高兴,王克敏表示不愿参加中央政治会议。

9月20日,日本特务影佐等人参加了会谈,影佐当众宣布日本内阁支持汪精卫建立中央政府。汪听了满心喜欢。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汪精卫集团同王克敏、梁鸿志勉强达成了一纸《决定事项》。

次日,汪精卫表声明,宣称他承“六大”授予的权力,与王克敏、梁鸿志等人相会于南京,披沥诚意,对于收拾时局具体办法,已得切实了解与热烈之赞同。汪精卫在出逃前曾经口沫四溅地大骂王、梁是汉奸卖国贼,可现在,他却称赞王、梁说:“王克敏、梁鸿志诸先生挺身乱离之余,得所喘息,苦心孤诣,世所共见。”表示和他们“消除成见,更谋群策群力,共济艰难,实为理所当然”。

王克敏、梁鸿志也相继表声明,说汪精卫“挺身任之,收拾时局,同人等本救国之初衷,声应气求,未敢稍后,愿以全力协助汪精卫先生成立中央政府”。

汪精卫为了使日本尽快地兑现成立汪记伪中央政权的许诺,便加紧了同日寇进行缔结密约的谈判,但日本政府一直延迟密约的签字日期。直到12月30日,日本政府才通知“梅机关”头目影佐,同汪精卫签订《日汪密约》、《日华新关系调整要纲》、《关于收拾时局之具体办法》。其中规定:

(1)承认“满洲帝国”。华北、蒙疆为日华间紧密的合作地带,设置华北政务委员会,并在财政经济、人事权等方面,均有自主权。蒙疆在防共军事上及政治上,有其特殊地位,有广泛的自治权,作为高度的防共自治区域。长江下游地域,为经济上实现日华间的紧密合作的地带,在华南沿岸特定岛屿,须实现军事上的紧密合作。

(2)日本须把必要的军队驻扎于蒙疆的华北一定地域,以便日华合作实行防共。中国对于日军驻扎地域和与此有关地域的铁路、航空、通讯,主要港口和水路,须适应日本军事上必要事项的要求。在治安确立两年内,撤完约定地域以外的日本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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